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精选5篇)

  •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当前,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九十年代,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十年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区称号,实现了“三为主”的工作目标。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精选5篇)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问题是关系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是实现全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能否解决好人口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全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对群众利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当前,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九十年代,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十年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区称号,实现了“三为主”的工作目标。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生育水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再生产类型基本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在未来多年里,我区的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深刻影响使部分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差距还将长期存在,低生育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反弹压力;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管理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工作思路、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前瞻性研究,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

未来年是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人口增长给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带来的巨大压力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认识不足,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比降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认识不足,对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切实解决这些认识问题,克服盲目乐观和松懈麻痹情绪是十分必要的。

今后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导,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在全市率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任务目标是: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计划生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分别保持在、以上,人口质量有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得到改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为实现全区人口零增长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仍然是我们今后较长时期重大而艰苦的任务。未来多年里,我区仍然面临人口继续增长,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稳定目前低生育水平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应当看到,由于我区大部分地区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指以生殖健康为重点,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使育龄夫妇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它以服务为中心,以育龄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育龄夫妇人人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为目标,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与保护育龄群众实际利益统一起来,代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带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二)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相结合,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基础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在加强国情国策法规教育的同时,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各级计划生育机构的服务水平。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计划生育部门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扩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配套建设。要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有效率,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和人流比,保护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保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合理范围之内。

(四)认真抓好优生优育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出生质量。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搞好孕期保健服务,强化优生监测和指导,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实行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宣传、计划、财政、统计、卫生、教育、科技、劳动、民政、公安、工商、农业、城建、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一)坚持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力争在年前逐步形成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地方政府和部门规章为配套的多层次、多方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要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继续实行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透明度,注重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实行依法生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积极建立区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大力开展“三为主”合格村、模范村建设,结合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用三五年的时间实现村民自治,逐步建立起计划生育村级负责制。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建设。计划生育从根本上讲是一项群众性工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和“三结合”工作,推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做到选一个好会长、建一个好理事会、有一支好队伍,并将组织、任务、活动、服务和工作条件落实到位。

(三)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要积极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强化街道、居委会的责任,加快属地化管理步伐。将计划生育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发挥城市示范、带头、幅射作用。要落实好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加强对未婚青年的法制教育,消除计划外生育的漏洞。

(四)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加大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的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事业,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径,推进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民政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对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积极开办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保险,逐步建立养老、子女安康、节育手术安全等保障制度。

四、大力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把解决人口问题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在一些综合性会议上要强调部署计划生育工作,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要过问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邓小平理论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列入重要的学习内容。

(一)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责任分线考核,认真落实重点管理、离职审计、追踪奖惩、一票否决制度。要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查处,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党员超生的给予党纪处分。

(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和行风建设,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各级机构改革中,要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稳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通过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切实提高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要按照省政府《关于乡镇计划生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意见》的精神,按万分之三的比例,配备热爱计划生育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中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村计生主任要按照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和年轻化、知识化、女同志、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标准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待遇统一由乡镇统筹发放,实行工作任务与工作待遇挂钩,切实做到职责、任务、待遇三落实。要注重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实际问题,各级选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考虑计划生育方面的人选;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要有一定比例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代表,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津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要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现象,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主要目标任务是:人口自增率控制在10.7‰以下,农村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特殊家庭救助、二女(稀三女)户节育奖励对象的准确率和资金(项目)落实率达到100%;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纳入管理率达到90%以上;各项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实现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目标。

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要继续抓好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广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口计生信息网站建设,在人口计生网开展计生政策宣传和网上办理有关申请事宜,扩大人口计生政策和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程度和提高办事效率。提高WIS系统应用能力建设,乡镇计生办统计人员要熟练WIS系统操作和故障排除,加大逻辑错误修改力度,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加强乡镇包村专干WIS系统操作技巧培训,逐步达到人人懂WIS,人人会操作;实行WIS系统打印表卡册,取消手工表卡册,提高WIS系统的应用水平。按照三个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新的表卡册单,全面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二)要继续抓好节育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率,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面完成人口计划目标,并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和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

(三)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少生快富项目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深入开展以“少生快富”项目为主的奖扶优惠政策进清真寺活动,力争年内发展“少生快富”项目户1400户以上,扩大“少生快富”项目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继续落实奖励扶助、二女(稀三女)户结扎奖励、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奖扶政策和“两户”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农村惠农政策一卡通试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导向机制。

(四)认真抓好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创建优质服务县。年内完成三甲集镇、买家巷镇、庄禾集镇三个中心服务所建设,立项并开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工程,配齐各种服务器械。深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保健咨询、妇科病查治、到期宫内节育器更换、环孕情服务、产术后访视等服务,不断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五)继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继续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入人口的“两户”家庭同等享受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协查通报、信息反馈等制度,加强与流入、流出地的联系,强化协助管理;继续落实各部门综合管理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实行流动人口目标管理专项考核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

(六)加大计生政策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国策“五送五进”活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省人大颁布的《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规定》,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机制。结合“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活动,深入开展以“少生快富”、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计生干部送政策进清真寺,在清真寺宣讲“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等奖扶政策;送计生政策进学校,在中小学开设人口理论和计生政策课;送政策进集贸市场,在市场悬挂计生政策展板,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送政策进农户,在群众家中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期间,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经过全市人民的多年努力奋斗,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人口出生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多年保持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期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方面均取得新成就。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期间,我市妇女生育水平始终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总和生育率在1.43左右,自然增长率低于5‰,预计能够圆满完成“*”人口计划。

(二)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正在形成,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观念已为群众所接受。我市政策生育率由*年的87.61%提高到20*年93.60%以上;多孩率由*年的4.79%下降到20*年的1.16%。

(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局面正在形成。构建了以“一法三规”为主体,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要求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框架。建立了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利益导向工作全面展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使越来越多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四)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式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下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决定用5年的时间实现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发展目标。

(五)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得到巩固完善,技术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年末,全市7个县(市、区)建有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10个乡(镇)建有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市735名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全市计生服务网络承担了计划生育手术量的90%以上。全市普遍开展了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服务。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加强,村计生管理员基本实现了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要求。

(六)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逐年提高。“*”期间,为了切实解决经费投入问题,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将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市经费投入由*年人均0.67元提高到2005年的1.6元(不含巩义总人口,若含巩义市总人口,人均为1.4元)。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努力拓展工作领域,不断丰富工作内涵。关注人口安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与分布,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

战略目标:到2010年末,全市人口规模控制在736.1万人以内(不含机械增长),人口出生率低于12.5‰,年均自然增长率低于6‰。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12‰以下,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确保免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的落实;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形成"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要着力创新人口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人口的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重点解决部分人群健康和教育素质低下的问题,积极探索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的有效途径,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自由迁移,下大力气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运用经济、政策等多种手段,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部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要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高度关注人口安全,从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人均意识、大局意识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

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夫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认真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措施。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整合各部门资源,明确、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

“*”期间将实施四项重点项目

1、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

困难家庭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资金

(万元)备注

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年满50周岁不再生育和抱养子女家庭66户每年补助600元直至其年满60周岁与奖励扶助制度接轨,享受奖励扶助金4市、县按5:5负担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父母年满50周岁不再生育和抱养子女家庭103户每年补助1000元直至其年满60周岁与奖励扶助制度接轨,享受奖励扶助金。10.3市、县按5:5负担

合计(万元)14.3市县两级负担

市级财政负担7.2

2、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15-18岁阶段父母实行奖励制度。据调查预测,我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以后每年呈递增趋势(详见下表)。

内容年度人数备注

年满14周岁农村领证家庭独生子女20055664

20065830

20075876

从上表看,我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其子女年满15--18周岁的数量每年应在6000人左右(另:近两年各县(市)均实行了中招加分优惠政策,此阶段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数量将有所增加)。如果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延长发放至子女18周岁,每年每个年龄段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72万元。四个年龄段(15--18周岁)年累计增发资金288万元。市、县按5:5的比例负担,市财政负担144万元。

3、实行“节育奖”制度。

内容人数标准资金备注

农村计生双女家庭,采取绝育措施对象

30824人每人每年奖励120元,直至其年满60周岁与奖励扶助制度接轨,享受奖励扶助金

370万元

市、县按5:5负担

市级185万元

合计(万元)370万元市县二级负担

市级财政负担

185万元

上表所述三项共需资金672.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36.2万元。

4、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免除子女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用。2006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将在全市铺开。在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时,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个人参合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以后,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患重大疾病在就医时将给予一定的补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5年10月我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共有10*户,独生子女共计10*余人,每人每年10元个人参合费用,共需102余万元。

内容人数标准资金备注

农村独生子女

10*人每人每年10元

102万元市、县按5:5负担

县级51万元

市级51万元

合计(万元)102万元市县两级负担

市级财政负担51万元

注:上表所述四项共需资金774.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87.2万元。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要在2010年前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新机制,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所有的县(市、区)达到《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要求。市级要着重构建长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以及财政投入机制。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和完善依法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队伍建设、考核评估监督等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在领导决策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经费投入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政府和社会群团合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新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为城市五区近300万常住人口和100多万流动人口开展避孕节育“四术”服务和孕情监测;开展优生优育、新婚夫妇孕前知识的咨询、宣传服务;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唐氏综合症筛查等优生技术服务;开展以关注男性健康为核心的技术和心理治疗以及各县市技术力量难以开展的不孕症诊治及人工辅助授孕服务;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进行连续系统的技术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要求,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改善服务条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县乡技术服务体系。搞好村级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进一步强化县、乡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对2个县站、20个乡所进行扩建、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加强县乡服务站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技术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措施。增强依法执业和依法服务的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服务站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每2年进行一次以生殖道感染为主的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规范开展不孕症筛查与诊治。到2010年,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具备常见遗传病和生殖道感染及导致出生缺陷的其他环境因素的筛查能力,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期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健全发放网络,确保药具免费发放的渠道畅通。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并发症和事故报告制度,逐步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力度

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的系统框架,初步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理论体系。定期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培训活动,制作高质量广播、电视节目,编发图文精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化宣传。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要逐步建成集“宣传、学习、娱乐、健身、活动”为一体的人口文化大院,扶植培养一批民间文艺工作者,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让关爱女孩成为一种文化。不断巩固广播、电视和党报等经常性的专题栏目,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人口新闻舆论宣传大环境。

(四)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实行农村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全社会形成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局面,形成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继续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

1、抓紧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要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财政、农业、教育、劳动、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给女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氛围。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贯彻落实《河南省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条例》。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

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秩序,危害妇女身体健康,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违法犯罪行为。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社会。逐步建立国家、家庭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要营造一个尊老敬老养老的社会环境。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同解决老龄化问题相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通过培育民间组织等方式,发挥老年人才优势,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以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为突破口,继续发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这两种养老方式,逐步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体制。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农村贫困老人医疗求助制度,逐步解决农村老有所医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未来五年,我市将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以信息网络建设带动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以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带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信息资源的广泛应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依托全省人口计生专网,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力度,强力开发信息资源,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建成人口计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和市级数据中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末,全市信息化应用水平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进入全国信息化先进市行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大幅度提高。

(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消除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土地等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机制在劳动力配置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口与劳动力在地区间、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与流出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产业工人同等的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和公正待遇。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孕前型管理,减少政策外怀孕和生育。广泛开展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拓展服务领域,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的宣传、避孕药具的发放等服务。依法行政,充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流入育龄妇女全部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有关优惠政策。

进一步拓展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功能。利用交换平台,对城乡、区域间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进行动态分析,及时为政府出台引导政策提供依据,继而实现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配置。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八)发挥协会作用,完善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程

积极推进居委会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健全组织,突出重点,完善规范;切实加强居委会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明确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建立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使协会成为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主力军。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发展计划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控体系,强化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落实职能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

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二)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

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要选配好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一把手。

(三)加大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完善计生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逐年提高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资金投放重点放在落实优待奖励政策、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服务网络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主要是解决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问题。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毫不动摇地把控制人口数量作为主要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事关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地把控制人口数量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努力把计划外生育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行政命令转变到优质服务上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宽活动的覆盖面,充实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确保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完善技术服务设施,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切实做好对育龄妇女节育环、怀孕和疾病的“三查”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生命质量。

三、坚持以依法管理为保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五规”和《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落实生育政策、节育技术政策、处罚政策和实施环情孕情检查、出具各种证明等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执法,程序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规范生育秩序,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坚持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为导向,进一步推进婚育观念转变。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法定内容,依法落实好奖励优惠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切实把奖励扶助制度、向育龄群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对计划生育子女实行减免九年义务教育杂费、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和“三结合”工作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能真正享受到实惠。全面启动“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

水务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发与实施,表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从国策必须过渡到国法的要求,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它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地位得到提高,对我国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从目前贯彻执行的情况来看,依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面临的问题

(一)执行政策不严肃

《决定》发表后,中央和省里先后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增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表现为不严肃、不认真、不坚定,使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持之以恒,造成从农村到城市二孩加多孩生育时有发生。

(二)依法管理不到位

1、违法生育时有发生。守法是法制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目前在学法、用法、守法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的情况下,部分城市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观念滞后,弄虚作假,伺机抢生、偷生、超生,还有少数群众早婚、私婚、非婚姘居,另外还有假双胞胎、假收养、选择性终止妊娠等问题依然存在。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增多。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化转移,在管理上出现“空档”,使漏管、难管和管不到位的问题存在,造成人口隐形增长难以遏制。

3、非法收养增多。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不等在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由民政、公证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收养一个子女。然而部分人为了躲避行政和经济处罚,千方百计把

亲生的子女审报为收养、拾养,钻政策的空子。

4、假病残儿童增多。医疗部门缺乏法律责任,对非遗传性疾病

判定不严,有的出具假证明,提供假鉴定结果现象存在,使计生部门在审核二孩指标时难以审定。

(三)奖罚政策落不实

按照国家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兑现,但长期以来,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兑现落实的不好,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不到位,“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现象。

(四)保障机制不健全

由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供给等方面落不实,因而远远跟不上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使管理难上加难。

(五)技术服务水平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明确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任务、性质、义务和法律责任。但从目前管理与服务上来看水平很低,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没有理顺,广大育龄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为育龄人群服务的能力和操作技能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对策

(一)强化宣传,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律地位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它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度、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奠定了法律依据。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顺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

义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行为,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农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

1、强化认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党和政府对生育政策的调节;依法行政,体现农民依法生育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统一;依法行政,体现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依法行政,体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统一。不断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向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新台阶,实行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严格掌握生育政策。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地方法规,依法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制定优待奖惩办法和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依法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3、强化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要深刻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全社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依法调整人们的生育行为;要依法管理和维护群众的相互利益,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尽快转变婚育 观念,改变以前依靠行政命令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严格法定职能,坚持纠正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甚至损害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干群关系的行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常

抓不懈。

(三)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

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负担补偿,也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式颁布赋予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职责,同时也是遏制计划外生育的必要手段,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和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服务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建设中去。

1、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秩序,加强依法审计。行政监督是依法管理的必要手段。目前在各线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严重的乱收乱支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加强管理,依法监督审计尤为重要,使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支出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更好地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中去。严格使用程序,彻底杜绝那些非法占用、非法截留、非法挪用的贪污不法行为。

2、落实责任,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制。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下拨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交财政,统一调控是国家的宏观指导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占用。对超范围,超标准,超计划的开支,违反财政纪律的当事人,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加强城镇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社会制约机制

城市人口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1、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综合服务,坚决纠正和遏制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城里生、农村长、农民严、干部宽的腐败现象,引导干部群众彻底转变生育观念,促使城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均衡发展。

2、加大政策宣传,消除生育观念上的偏差。我国生育政策不制

定是按照一定的特别人群结构、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进行微观调控,也不是每对夫妇都符合1、2、3生育条件,属于生育一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属于生育二胎的要通过申请审查审批方可生育;属于少数民族经批准,按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可以允许生育第三孩,对在生育上相互诱导,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必须坚持予以纠正。

3、依法依纪加大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超生违育问题的查处。近几年来干部职工城镇居民超生违育严重。目前虽有转机,但部门和单位领导疏于管理,超生违育仍有蔓延之势,查处不力依然存在。为此,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在管理上要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超生违育及无政府的生育状况,强化单位管理职能,坚决落实部门,单位计划生育的管理责任,谁开了绿灯,谁开了口子“谁管理失职,谁弄虚作假,就追究谁的责任”;二是敢于碰硬顶真抓典型,对顶风违育的干部职工和群众;三是健全网络跟踪服务,加强育龄妇女的孕前管理,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四是积极推动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及家庭社会保障制度,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生产、生活、优生优育的服务。

(五)依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政策宣传教育落实到位,使流动人口了解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认识到位,要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落实责任目标放在较为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并作为考核责任单位和部门的一项重要依据;工作网络建设到位,建立公安、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的联防工作网络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责任到位,流动人口管理由谁抓,怎样抓,必须明确执法责任,一抓到底。

2、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的社会制约机制,把好流动人口的审批与发证关和现居住地查验服务关,使流出地与现居住地互通信息,了

解育龄人口的育龄状况,以加强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网络程序,实行卡表册档案管理;把好“流出人口审批关、发证登记关、环孕情形服务返回关”;实行“七个一”:即填好一份《申请审批表》、办好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定一份《合同书》、找一个相对担保人、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留下一个详细的地址或可靠的电话、按时寄回一份有效环、孕情服务证明,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依法落实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我国流动人口达1、2亿,将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目前流动人口逐年剧增,随着企事业单位的改制,人口转岗、分流等,这大批的劳动力对社会起着巨大的作用,他们服务于社会,各级政府要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调动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六)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