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工作汇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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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的财经纪律制度。 (三)、节支增收,努力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 (四)、按照所内学习、办公制度的规定,根据“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学…

财政所工作汇报(精选5篇)

财政所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一、一年来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制定了年财政工作计划。

(二)、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的财经纪律制度。

(三)、节支增收,努力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

(四)、按照所内学习、办公制度的规定,根据“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召开办公会议,并作好记录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争当“服务明星”和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逐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五)、干好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以中心工作为主,部门业务工作为辅,两相兼顾”的工作原则,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搞好全乡的中心工作。如下乡突击计划生育手续任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和催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和村道公路的硬化等。全所同志服从安排,任劳任怨,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的优良革命传统。

(六)、按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干好各项工作,搞好财政财务管理和所内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紧紧围绕全乡发展经济、节支增收这个主题,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财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各项工作和学习的总体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理财观念,全面推进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成为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廉政务实、公道正派的先锋。

(七)、抽出空余时间,对以前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认真搞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八)搞好各项财政财务工作。在财政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领导争取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争取经济、社会和发展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需要,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会计工作应对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逐步完善。

(二)集体学习办公不够,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应多组织学习,共同探讨解决现行财政财务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平时安排的零星支出不及时打发票安排入账。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财政所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一、个人基本情况

首先,刚进入财政系统,看在眼里的是所上的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条条有理,在锋芒中怕自乱阵脚,跟不上所上的各项工作,但后来却发现锋芒的眼睛里也会有和蔼可亲的一面,其乐融融的一幕,他们都是爱岗敬业平凡的人,热衷的投身财政事业,兢兢业业地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新成员也有着这样热心肠,全心全意建设祖国的报复,正是因为有这么一群不怕苦不怕累竭力奉献的赤子之心,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的强大起来。

其次,来到所上也有师傅学姐们无微不至的关心,使我受益匪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弹指瞬间三个月的时间都已经过去了,涉及到的业务都以基本熟悉。在这里我仅代表自己要对我的师傅学姐说声谢谢,您辛苦了。

二、学习及思想

在学校里有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更重要的是,严谨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努力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现如今已步入工作岗位,我们全都要从前辈和同辈学习到一些东西。就连最大的天才,如果想单凭他所特有的内在自我去对付一切,他也决不会有多大成就。所以我们更要再接再厉百尺竿头努力学习,以提高实践能力为目标,作为个人来说是崭新的一天。

而对于思想,许多思想是从一定的文化修养上产生出来的,就如同幼芽是长在绿枝上一样。所以提高个人的文化修养尤为重要,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吸取养分,学习看人,接人待物、言谈举止、方能仿效事半功倍,这也是一种速效的办法。

三、工作完成情况

对于工作从没有怠慢过,所以完成情况都比较好。从家电下乡资料的录入到摩托车汽车下车资料的审核都严格执行县局的文件要求一一完成,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的增长,确保财政落到实处,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操作,认真审核加强入户抽查等措施,以及按照县局的要求按月、按年、按产品类型、按经销商等多种细化要求编制报表,以确保下乡产品的正规补贴落到实处,造福于民。同时也严格核对良种、公用占地、低保等多项补贴资料以及近期开展的合作医疗开票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认真严谨的对待,才能做一个人民的好公仆,对于所上的日常事务也要认真对待,例如所上日常的值班文秘工作以及来人来访更换农户信息等更要以热情饱满的心态对待。

四、总结

财政所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2008年度汇算清缴虽然过去半年多时间了,但那种紧张、忙碌、怕出错的气氛仍然记忆深刻。新政策、新报表、新程序,一切都是新的,是我经历的难度最大的汇算清缴。2009年度汇算清缴仍然面临不少新政策,只有早动手、早准备,才能从容应对。”北京市某商业银行的财务经理说。

有关专家认为,通过2008年度汇算清缴,大多数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干部逐步适应了汇算清缴的新政策、新报表、新程序,汇算清缴的能力有所提高。但是,企业财务人员不能因此掉以轻心,2009年度汇算清缴难度同样不小。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2009年5月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不少企业所得税新政策,企业理解、执行这些政策的准确度将通过汇算清缴来检验。

涉及收入确认和税收优惠的新政策包括:《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等等。这些政策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了调整,事关企业能否享受减免税优惠,对一些企业影响很大。

涉及税前扣除的新政策包括:《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等等,对原有的费用、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作了调整,涉及面广,影响大。

上述政策大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企业不仅应按新政策处理今年纳税事项,而且还可能涉及跨年度纳税调整问题,有不小的难度。

第二,截至目前,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的配套法规还没有出齐。

比如,“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具体条件和范围还没有,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居民企业境外收入已纳税额抵免操作办法等也没有。这些配套法规可能在2009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出台,纳税人到时又需要紧张地学习并应用。

第三,2009年度汇算清缴要求会更高,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

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中,由于是第一次按新税法进行汇算清缴,加上许多配套法规、政策出台时间晚,不少地方的税务机关放松了标准,没有和企业较真儿。

北京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按往年惯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2月以后才会开展汇算清缴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纳税人不能等到那时才启动汇算清缴工作,而要早动手,吃透税收法规,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应有的放矢

在现阶段,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某税务师事务所专家说:“根据我们长期为企业提供汇算清缴鉴证的经验,企业要做好汇算清缴,避免受到罚款、加收滞纳金等税收风险,应有的放矢地开展准备工作,特别注意容易发生错误的4类问题。”

该专家认为,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结账,准备好财务资料,如凭证、账簿、报表等,是对准备工作的基本要求。企业在结账前要进行必要的测算,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需要审批或备案的事项,应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税务机关要求的时限进行审批和备案,以免错过时限遭受损失。同时,要随时关注税务动态,尤其是汇算清缴期间颁布的新政策、新法规,及时学习和应用。如时间紧张,企业可寻求专业机构支持,以降低税务风险。

该专家强调,如果税务机关要求企业提交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企业应请有资质的正规的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某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说,根据2008年度汇算清缴的经验,企业常犯的错误包括计税收入应计未计、成本费用应扣未扣、调整项目应调未调、审批事项应报未报4类,这是企业在汇算清缴中应特别关注的问题。

1、计税收入应计未计导致少纳税,容易受罚。因为税法规定与会计制度在收入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间上存在差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是税法认定的计税收入总额,既包括会计口径收入,又包括会计未作收入而税法要求作为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等;既包括应税项目收入,又包括免税项目收入。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既要确保会计口径的收入准确无误,也要注重对计税收入与会计收入差异的账外调整,即在纳税申报表上进行调整,避免计税收入应计未计。

2、成本费用应扣未扣多纳税,企业遭受损失。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纳税人出于不同的目的,往往会利用某些账户随意调节成本费用:有的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有的故意少计费用、少提折旧,调节利润。有关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一般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这就要求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对成本费用的核算要规范、合法,对成本费用的扣除要及时、足额,避免成本费用应扣未扣。

3、调整项目应调未调不符合税法规定。纳税调整项目主要有: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支出,赞助支出,捐赠支出,折旧、摊销支出,罚款、罚金或滞纳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以及其他纳税调整项目等。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财政所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 汇总纳税 征管

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仅统一了并行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形式上实现了法律的统一和税收法定原则,更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在实质上实现了新的制度构建。作为核心内容之一的税收征管制度也根据新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做了改进和调整,但在实践中征管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有关汇总纳税制度及其弊端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计算缴纳所得税,以居民企业的注册登记地为纳税地点;对外商投资企业则没有这一条限制,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

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只有非法人才允许采取合并缴纳所得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企业集团的日益壮大,汇总纳税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制度。目前大概已经有20多个国家采用汇总纳税制度,一种是所得统算型的合并纳税,另一种是损益列支型的合并纳税。我国属于损益列支型的合并纳税,可以将子公司的亏损在母公司的所得中列支。但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着诸多弊端。

首先,汇总纳税企业一般是跨地区经营,涉足行业广泛,成员企业之间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规定各不相同,对同一政策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这与汇总纳税制度本身要求的集团内所有公司必须使用相同的纳税年度形成矛盾,并且选择合并纳税方式后就很难在以后年度更改。

其次,汇总层次复杂,成员企业变动会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集团内部产权关系变动频繁,部分企业通过兼并、出售、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企业改制,导致企业性质呈现多样性和不确定性。部分总机构对成员企业数量及级次关系不尽清楚,基层税务机关对成员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也不能及时到位。

第三,汇总纳税企业基本属于大型机构或集团,其经营方式与内控手段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对传统的税务管理是很大的挑战。而且,汇总纳税涉及敏感的企业内部关联交易,加大反避税的难度,同时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集团还单独成立税务审计部,促使企业有意识地进行税收筹划,逃避国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国家的税收收入。

从近几年税收征管现状看,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监管一直是薄弱环节,因此对于合并纳税,新法原则上是采取否定态度的。第五十二条中规定,除了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新所得税法统一以法人为所得税纳税主体,加上汇总纳税企业本身的复杂多样,由总机构汇总纳税的范围扩大,将会使这一制度的弊端凸显,出现新的问题。

二、新税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作为是否独立纳税的唯一标准,对原来就地缴纳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由总机构汇总纳税。这有助于降低所得税管理的整体成本,统一政策的把握与执行,降低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程度。但“两税合并”也会给汇总纳税企业的税收征管带来一些新的问题:

首先,分享比例引发“税源争夺战”。在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财预[2008]10号)规定了汇总计算的总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这一规定虽然制止了税收收入全部向总机构所在的比较集中的发达地区,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总分机构所在地区之间的税源争夺,有可能加剧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基层财政的困难,从而引发“引税”现象。

其次,税收预算级次不利于积极监管。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按比例分享后取得的税收收入在预算级次上多为100%中央级,在与地方分成的40%部分也多为省级,对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的市和县级财政基本没有所得税贡献。按照属地管理和监管级次划分的原则,成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享有监管权,但成员企业的税款缴纳、财务管理都在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在这种财政分配体制下,并不关心汇总纳税企业的实现所得税额。基层税务机关在人少事多和所得税难管的现状下,存在可管可不管的倾向,同时监管地税务机关对企业没有很强的控制手段也不能有更多的精力表现出对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积极性。

再次,税收征管方式不利于日常监管。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由于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控制较少,特别是那些不需要在当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纳税人,缺乏依法接受监管的意识。基层税务机关负责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申报审核,针对在财务核算上采取报账制、报审制、核销制等方式的成员企业的税前扣除等项目的审批,看不到账簿和记账凭证,无法掌握实际情况;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可通过汇总纳税情况分析调查,发现成员企业申报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但检查归属权不清,在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项目调整后,成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现同样问题则无法进行调整。稽查部门对成员企业分散式的稽查,增加了税企双方的工作量和成本,对同一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依据可能不尽相同;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汇总和成员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之间信息不能及时反馈沟通,可能存在某一成员企业被查出来的问题,其他有同类问题的成员企业却没被查处现象。这些都构成了制约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监管的不利因素。

最后,集团内部规定不利于强化监管。汇总纳税企业基本有属于自己的财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往往与税收政策有着很大的差异。成员企业从总机构的整体利益出发,财务核算并不完全按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而是根据上级要求、行业规定、文件通知等,对财务数据人为变动。对财产损失、呆账损失、抵债资产处理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的报审,需要先经省级公司或分行下达指标后才报税务机关审批,税务部门相对被动,容易造成执法隐患。加上上级主管部门对成员企业的经营业绩、人员任用的内部制约考核机制严厉,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往往对上级主管单位报送一套报表,应付经营业绩考核和奖金分配,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另外一套报表,应付税务管理和稽查,形成所得税管理漏洞。

三、完善汇总纳税企业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1.限制汇总纳税企业范围,规范统一大型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统一计算纳税,汇总纳税单位将会越来越多,地区之间争夺税源、管理力度不均衡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税务机关应限制汇总纳税的范围,将汇总纳税限制在少数特大型、需要扶持的企业集团内,同时对可汇总的成员企业限制控股范围做出一定的限制。针对目前各金融保险、石油石化、电信供电等单位行业内部财务处理规定与税收政策的差异问题,应建议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应研究新税法,修改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尽量地缩小专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差异,降低税收管理内外成本。

2. 明确分工,协同统一管理。企业所得税征管应逐步向各部门明确分工、协同管理的方向转变,建立适应企业所得税征管需要的协作机制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政策执行、管理方法和管理力度上形成统一局面,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管理上的漏洞,国税、地税必须联合起来,上下级部门及时进行信息反馈,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和主管税务机关管理责任性,定期研究对策,以取得最佳征管效果。同时,建议放开税务市场,引进会计师事务所等竞争力量,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并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推动和促进企业所得税工作的向前发展。

3.在所得税软件的框架下,建立针对汇总纳税的数字申报渠道。尽快开发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是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征管效率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所得税软件的开发应在一个总体的设计框架内统一进行,但由于汇总纳税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差异大,税收申报口径与财政部下达的决算报表科目设置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建立针对汇总纳税制度的申报渠道。需注意的是,汇总纳税的电子申报系统、税前扣除及减免税审批系统、各类统计报表汇总和综合查询系统与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及纳税评估系统之间应相互关联贯通,而不应该相互割裂,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优势。

另一方面,所得税是一个复杂的税种,在汇总纳税环节尤为如此,对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建议把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特别是对于信息系统和软件的应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税务干部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将普遍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在各类考试中加大所得税业务的份量,迅速提高税务干部的企业所得税业务和管理水平,增加所得税业务人才的储备,以适应企业所得税不断发展的需要。

4.从制度层面细化税务管理措施,完善政策管理规定。首先,在税收政策制定上将实际征管工作中征纳双方均不易掌握的概念以具体量化指标的形式予以明确,增加政策的可操作性;其次,针对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规定中的漏洞与盲点,制定相应的办法,完善政策体系,如规范和防范企业内部关联交易,研究就地纳税的法人分支机构和其总分机构的业务往来和特点,根据集团公司内部交易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制定详细的申报纳税调整办法,规范内部交易的税务处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防止利用集团内部账务处理和地区之间的税收优惠转移利润,造成税款流失。

参考文献:

[1]杨斌.税收学[M].科学出版社,2003.

[2]杨志勇.企业所得税制改革:进程回顾与配套设施[J].涉外税务,2007年第4期.

[3]刘剑文.新企业所得税法:制度创新[J].涉外税务,2007年第4期.

[4]陈锡平,季久义.企业所得税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税务研究,2006年第3期.

[5]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编.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研究 [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解释》.中国税务出版社.

财政所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强化财务会计报告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会计报表数据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财统[20*]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20*年度企业(含集体企业、境外企业,下同)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对20*年会计决算设立的总体原则

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在保持上年度报表体系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适应和满足财政改革和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继续完善报表指标设立,规范数据控制方法,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变化和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

(一)此次的修改实现了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衔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打破了所有制和行业界线,不仅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有利于满足财政部门公共财政体制下加强财政职能的需要,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是修改企业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二)结合财政管理工作需要,调整增加了部分报表内容,以更好地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为充分体现财政的监管职能,对部分报表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三)为满足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在会计决算附表部分,增加了国有资产资管理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切实减轻基层企业负担,实现财政部一表多用、资源共享的原则,这样一套报表即减轻了基层的负担,又满足了各方面的需要。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规范报表的编制工作

市属各企业在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于印发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的通知》等相关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规定,统一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3号)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全面、高质量完成20*年会计决算报表的各项工作。

(一)对企业集团所属的财务公司、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控股的境外企业,20*年度决算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将所属财务公司编报的金融企业会计报表转换为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2.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将所属建设单位决算报表转换为企业会计报表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3.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控股境外企业,应按要求单独编报20*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同时,附送企业集团(总公司)境内外合并会计报表。

(二)做好决算前的基础工作

1.做好资产核查;

2.核实债务和权益;

3.正确结转损益;

4.账实账表一致;

(三)国资委决算报表不要求城镇集体企业填报,因此,城镇集团企业按要求的填报级次,逐级直接输入财政决算软件中。

(四)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境外企业的会计报表虽然可以从国资委决算软件中生成与财政相同的报表,要由基层企业转换生成,层层汇总,不能用总公司汇总数据直接生成财政决算上报。

(五)财政企业会计决算不含企业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

三、加强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审计备案工作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企业集团总公司委托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国有企业会计报表,除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应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鉴于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市属各有关主管局、企业集团(总公司)在报送年度报表的同时(20*年*月*日以前),市财政局一并提交年度审计备案报告、整改意见并附送《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报送3.5寸盘及加盖公章的打印资料一份)。

表样及有关说明在财政决算报表编制手册中查询。

四、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不仅是各企业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应高度重视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周密安排,在人员和物质上给予充分保障,将会计决算报表的布置、培训、填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由于机构调整,各单位汇总上报决算的任务要面对两个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要做好协调工作。为此,要求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会计决算工作的领导,各区县财政局要及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尽快落实牵头单位。市属各主管局总公司财务有关部门、各区县财政局要做好所属企业的培训、汇审、上报工作,严格把好培训关、审核关、汇总上报关,这是整个决算工作的三个环节,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质量,尽职尽责,树立全局意识,做好组织、协调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避免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脱节现象,且做到不重不漏,使*市20*年企业会计决算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据实填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工作质量

要高度重视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质量问题,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编报口径填列决算的有关数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1.要及时对所属企业上报的会计决算报表数据进行验审,除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外,要充分采取人工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计算机设置的参数、过录表查询、有效性审核等功能,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对在汇审过程中发现所属企业的问题,要及时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核实修改,严禁擅自越级调整基层企业报表数据。

2.严格按照企业填报级次填报,大型企业编报到三级企业,三级以下的并入第三级;中小型企业编报到二级,二级以下的并入二级;境外企业决算报表基本填报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一级境外企业,所属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境外企业的数据并入一级企业数据中填报。国有境外企业集团要求填报至集团子公司,子公司以下的数据应并入子公司数据中填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缩减填报级次。

3.各单位必须按照编制说明的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封面中各项文字信息的代码信息,不得任意更改或漏填。

(三)重视和加强年度报表分析报告的质量,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提高决算报表分析水平

目前,我国会计改革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相继修订出台,为此,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就是急需提高的素质之一。财务报表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反映,决算报告结果涉及到出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权责关系,因此,做好财务报表分析至关重要。要把洞悉报表上有关数据所揭示的内涵作为重点,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切莫敷衍了事,20*年的决算报表分析也将是决算评比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评比内容。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客观、及时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的经营优劣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企业领导和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市属各企业、各区县财政局要按照市财政局统一下发的软件、参数、报表格式、决算编报说明及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决算报送时间:

(一)企业、集体企业会计决算:

市属各主管局、企业集团(总公司)于20*年*月*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各区县财政局于20*年*月*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境外企业会计决算:

市属企业于20*年*月*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各区县财政局于20*年*月*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企业、集体企业决算汇审时间初步定于20*年*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境外企业决算汇审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