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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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

公路合同(精选5篇)

公路合同范文第1篇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

8.附件:

附件a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017公路工程合同(2) | 返回目录A.参阅通用条件

1.l.l项目

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

1.1.1工程

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

2.5业主财产

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

2.6保密

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

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

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4赔偿的限额

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

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__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

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5.2履约担保

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

例:担保书格式或保证金形式、担保时间、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比例,建议比例5%~10%)

4.6.2业主要求的保险

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期限、业主的条件。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间、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

5.4.4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

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予以或不予弥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

6.2.1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

当地资币_____日

外币______

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

每日_____‰

6.3货币

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

7.2语言和法律

例:监理合同的主导语言。

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奖励

例:业主在提前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提前工期奖励办法

优质工程奖励办法

节约投资奖励办法

7.5.2版权

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

8争端的解决

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问法院起诉。

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力。

仲裁规则

B.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

双方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在此对其予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2017公路工程合同(3) | 返回目录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O77_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日即历法日。

1.1.10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解释

1.2.l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l.2.l为了文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职责

2.3.1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监理人员

2.4.1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庄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保障

4.5.1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S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保险

4.6.1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l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I.I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3.5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转让和分包

5.6.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

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版权

7.5.1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7.6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公路合同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0引言

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公路工程建设也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为此,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同时做好公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确保有关部门能够结合相应管理模式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和后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力度,逐步提高公路工程建设水平,在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条件下,解决公路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招投标的意义

招投标是现阶段市场经济背景下引入的竞争机制之一,同时也是工程建设、中间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一种竞争模式,继而促使双方在具体交易期间得到最终的结果。第一,招标人应当在充分结合自身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科学设置,吸引更多投标人竞争,紧接着结合相关规定程序确定最终中标人。这种竞争手段对加快公路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而且还可以促使相关单位对各项情况更加了解,以此来推动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招投标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公路建设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要点

2.1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评价方式

为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效率有所提升,必须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价方式,减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消耗量,进一步彰显公路工程招投标实际作用效果[1]。而且在标准化评价方法的支持下,还能避免公路工程招标方和投标方恶意串通的问题,继而保障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为强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综合建设水平提供有效参考依据。此外,在对公路工程招投标实施相应评价时,还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同时加强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保密力度,严防公路工程招投标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扰,从而提升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

2.2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

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来说,在开展相应管理工作时经常会受到一系列外在因素的干扰,这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影响。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在公路工程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时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通过一系列法律规章约束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从而避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问题[2]。而且在各项法律规章的约束下,还能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有所掌握,必要时还可以利用法律规章创建完整有效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系统,及时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合理的工作项目。在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竞争关系和合作关系合法性的同时,确保各项法律规章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发挥作用。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3.1明确合同类型

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之前,应保证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该项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合同类型有所掌握,据此确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从而彰显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综合建设中的作用效果。从公路工程的角度出发,其中涉及的合同比较多。这就应对各类合同中涉及的规章条例和实际作用效果等方面展开分析,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确保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应保证相关人员对各类合同上涉及的规章条例有所掌握,确保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各项规章条例的约束下顺利开展。

3.2规避合同风险

由于公路工程中涉及的合同较为复杂,在开展合同管理时很有可能会因为一系列外在因素干扰而产生一系列合同风险。不仅影响合同的实际作用效果,还会导致公路工程管理体系紊乱,难以满足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提升的要求[3]。基于此,就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风险规避力度,要求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各类合同出现风险的原因展开分析,并根据各项分析结果规划合理的规避措施。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各建设环节中的实用价值,严格控制合同风险对公路工程各环节建设管理效果产生影响。确保公路工程各环节涉及的合同准确无误,从而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和风险规避水平。

3.3优化合同管理

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其中涉及的合同错综复杂,这就应保证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以及相应管理要求有所掌握,深刻理解公路工程各类合同中规定条款的含义。在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同时,有效处理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此外,多数业主会将自身对公路工程的要求加到相应合同当中,尽管这样能够有效维护业主自身权益,但是也会导致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提升,加大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出现问题的可能。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要求相关人员通过书面形式对公路工程合同中附属条例实施记录确认,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认。降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保障工程项目各方权益。

3.4彰显合同管理的作用效果

为彰显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阶段中的作用效果,就应采取一系列信用模式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此外,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还应从相应工程项目实际建设要求的角度出发创建完善的履约评价机制,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遵循前期约定开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5]。在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还应对招投标阶段涉及的合同展开有效评价,扩展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范围。提高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价值,以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综合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在相应工程项目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应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合理性,为公路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此外,还可以要求相关人员从公路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实施优化调整,避免公路工程招投标环节和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确保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效果得以彰显。

参考文献:

[1]黄丽敏.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究[J].品牌研究,2018(5):83,88.

[2]王欣华.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交通世界,2018(13):154-155.

公路合同范文第3篇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媒体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中有关法律条例和本协议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此协议系指本协议正文文本和本协议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1.2 户外广告/广告系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1.3 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系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户外广告路牌:_______________。

1.4 户外广告画面系指宝丽布喷绘画面。

1.5 本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系指根据本协议正文第三条确定的期限。

1.6 不可抗力系指本协议签字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的法定免责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协议各方所不能预测、无法预防或即使预防也不能避免的。

第二条 协议范围

本协议的范围为有关甲方经营乙方的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事宜,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媒体的设计和建设、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维护和监测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一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的户外广告第一次之日起的_______年后终止。

第四条 价款及其支付

4.1 媒体租金为_________(广告单价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平方米),此费用按双方约定汇率8.3,以人民币支付,即为:RMB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4.2 费用包含:

4.2.1 广告位租金及一切广告审批费;

4.2.2 构架制作及维修费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构架扫防锈油);

4.2.3 广告牌照明用进口飞利浦射灯(1000瓦/盏)_________盏及电费;

4.2.4 照明所需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费用);

4.2.5 射灯广告牌每年免费安装/更换画面_________次(包括第一次上画);

4.2.6 更换损坏之灯泡及灯具;

4.2.7 每年_________次清洁画面,使广告牌保持完整清洁,效果美观;

4.2.8 于广告后五天内提交完成报告(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9 每月於二十号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10 政府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

4.2.11 乙方负责有关广告媒体构架之安全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

4.3 付款时间表如下:

4.3.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5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2 乙方依设计稿(附件一)将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4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3 合同履行至第十一个月时,乙方开具媒体租金1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4 由乙方指定甲方汇款的开户行;

第五条 户外广告的报批

5.1 户外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

5.2 甲方应根据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报批需要;

5.3 广告画面内容应于安装或更换前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交所有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内容后两天内进行报批,并于合理时间内完成报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政府当局批准的证明文件。如因乙方提供无效之证明文件而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切因而引起之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及索取赔偿;

5.4 甲方拥有随时提出更换画面的权利,惟甲方必须将画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关部门审批。若因任何原故,甲方不获准更换画面,而乙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及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三个月后生效。

第六条 构架制作

6.1 在签订临时广告合约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之媒体构架图,并得甲方同意后,始能动工制作构架。结构图必须清楚标示广告媒体基础之要求、物料类型尺寸及焊接或连接点之标准及要求;并须将广告媒体所在建筑物部份之结构图及特殊情况详细列明。

6.2 工程设计图完成并经国家认可设计单位审核后,乙方应负责提交该设计图与有关政府单位、业主、原广告及该物业工程设计负责部门,并促使于两星期内全部通过,如有时间上之延误,则甲方有权不缴付所延误时间之所有租金。

6.3 乙方必须于起租日期前两星期完成构架制作,以便进行安装画面工程,若逾期而未能完工,所延误之时间,将会顺延起租日期。如因乙方而引起工程延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可向乙方索取赔偿因工程延误及解除合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此外,甲方有优先权于解除合约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以相同条款租用本合约所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

第七条 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细则

7.1 设计

7.1.1 乙方按照甲方的创意进行设计;

7.1.2 画面尺寸: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面=_________平方米;

7.1.3 该路牌的材料为:整体广告架结构为钢架结构,设计抗风能力为九级;画面为_________布,电脑喷绘精度_________,50米距离效果清晰,设计保质期1年,不褪色、不破损;

7.1.4 该路牌的设计及效果图见附件;

7.1.5 该路牌广告为电脑喷绘加射灯;白天展示为电脑喷绘,夜晚为电脑喷绘外加照明(射灯);

7.2 制作

7.2.1 乙方可自行按设计要求进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进行制作;

7.2.2 在合同期内乙方每年负责提供免费制作画面一次。

7.3 验收与

7.3.1 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牌进行验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7.3.2 照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户外广告的

8.1 广告是指此户外广告按本协议约定的正常,即广告牌符合本协议第其七条中的规定,即为广告正常。合约期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租用之广告媒体在每天指定亮灯时间内准时获得供电及亮灯。如有不亮灯或亮灯不足情况,则乙方需按没有亮灯或亮灯不足的总天数全数在广告期满后免费补还或在下一期媒体费中按比例扣除受影响租期之租金。如甲方选择在合约期满后免费补还受影响之租期,而乙方未能作出相应之安排,乙方必须于合约期满后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之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8.2 乙方同意甲方要求,于合同期内(签署当日前已竖立之广告媒体除外)不得承接建设于甲方广告媒体同一地点正面、上方、下方二十米范围内位置的任何广告。又或有其他物体或建筑物于广告正前方长期竖立阻挡该广告任何部份,则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生即生效。乙方并必须于合约终止后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画面制作费用。

8.3 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广告媒体的位置,若于合约期内,乙方擅自改动广告媒体位置,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生效。乙方并需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

8.4 甲方拥有在合同期内每年更换广告画之权利,画面由甲方提供,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预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每年安装广告画面次数多于_________次,甲方同意乙方将收取合理安装费用。

8.5 广告媒体构架或广告画,如有任何损坏或要求修改等,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约期内,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甲方广告的任何部份。

8.6 广告有效时间为_________年,自广告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至_________年后结束。

第九条 户外广告的维护

9.1 乙方负责对广告牌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的正常。

9.2 若遇广告不能正常,乙方应在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发生故障及进行维修的天数,应在期中顺延。但是属于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 广告的监测

10.1 甲方有权监测广告情况。

10.2 乙方应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广告每日情况的报告,报告应附有广告正常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张,若发生过不正常的情形,应加上不正常的照片。

第十一条 协议完整性

11.1 本协议正文及其明确指向的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合作主题的完整的意思表达。

11.2 前款规定并不妨碍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本协议框架和原则上就细节问题签订进一步的细则。

11.3 在此之前双方之间发生的所有有关本次合作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表述均不再有效。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和续展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作补充和修改,包括提前终止本协议。

12.2 如果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某一或若干条款在成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均不因此受任何影响或减损,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签订合法有效的确认书或附件以实现原协议该条款的目标。

12.3 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甲方欲行使此优先权,须在本协议终止之日3个月前向乙方书面提出。

第十三条 中断

13.1 如广告媒体因中国法律更改而拆除,乙方应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之广告媒体租金。

13.2 广告媒体除因中国法律更改外,若因任何其它外来因素(乙方需提交有效之证明文件)、压力等而必需拆除或暂停,乙方需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之广告媒体租金。

13.3 倘若在合约期内,乙方须暂时停止展出广告媒体(例如:广告媒体所处建筑物或道路的任何部份须进行维修或因国家任何活动或任何其他原因需暂时搬走或遮盖广告媒体).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于广告暂停之日起三天内送呈甲方。此外,乙方须延长合约期限以赔偿广告媒体展出受到妨碍的时间,而甲方无须为延期缴交费用。乙方并须于事发后三天内通知甲方有关广告媒体於何时停止展出及将在何时恢复展出。又若乙方未能在合约期满后延长期以补还受影响之租期,乙方必须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的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14.2 双方当事人若欲根据前款免责,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十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的证明。

14.3 若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在知情后立即协商以寻找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4.4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广告不能继续,或不能时间延续至1个月以上,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预付的费用按时间的比例退回甲方,计算方法为:未期间广告费用=未天数×媒体租金÷365。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15.1.1 乙方在鉴于条款中关于户外广告媒体的权属、乙方的资格和能力的陈述

15.1.2 乙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广告不能或逾期发达一个月以上的;

15.2 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3 若甲方根据本条规定选择终止协议,乙方应该根据该广告牌广告期间的有效期剩余时间,按比例地退还甲方为此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为:未期间广告费用=未天数×媒体租金÷365)以及该笔费用的利息;

15.4 本条所称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预期得到但由于乙方违约而没有得到的合理利润。每年的此种利润不得低于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实现的平均年利润额,若有此种数据可供参照的话。

15.5 甲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甲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15.6 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7 由于一方违约而使对方负有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支出,应由违约方代为支付。

15.8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情况下违约,无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所造成的损失不足以补充损失方的损失,受损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赔偿金。

15.9 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尽管有违约责任之承担,双方仍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进行友好协商,以做好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16.2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如果在协商开始后十四日内争议不能以这种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

16.3 仲裁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6.3.1 如果当时双方书面同意,则由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

16.3.2 如果双方不同意按上述规定进行仲裁,则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法院按其调解和仲裁规则最终裁决。

16.4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败诉方多於一方,败诉方应按比例负担)或由仲裁团另行确定。仲裁员的任何裁决由对败诉方行使司法权或对败诉方资产所在地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其他

17.1 乙方同意广告媒体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媒体一切有关的资料),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人)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获取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权益。

17.2 本合约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而终止,乙方需自行承担费用将广告画面拆除,其他保密材料及其所有副本归还给甲方。

17.3 在合约期满或提早终止时,乙方须自行承担费用于十四(14)天内拆卸移走广告画面,而甲方无须再承担本合约期满后之任何媒体费用。

17.4 本合约对本合约双方及其代名人或受让人均有约束力,并对双方不时可能指定的各人有约束力。

17.5 不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违约以致不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协议,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17.6 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份地转让本协议。

17.7 所有退还甲方或客户的退款,需以本合约内第二条所定的货币支付。

17.8 通知: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电传发出,并以电话知会对方和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往或寄往适当的地址。本合同规定的通知或通讯,如用航空寄出,邮截日期後的十二(12)日应视收件日期;如用电报或图文传真发出,电报或传真发出后的两(2)个工作日应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适当地址,直到向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路合同范文第4篇

1.1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也包含着众多的内容,而要想保证其不出现问题也是极为困难的,现阶段都是以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的,而招投标的相关文件就是有效控制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的法律文件。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招投标文件根本无法起到这些作用,招投标管理工作与施工合同也是相脱节的,业务单位无法及时的掌握施工的进度情况,也没有有效的确认一些签证和变更手续。而在施工合同中也没有将招投标文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转进来,合同条款中本就有缺陷,那么履行过程中也就易出现问题。合同变更太过于随意,对于设计失误、设备材料供应延误、材料代用、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延迟交付、工程量增加以及工期改变等可能导致合同变更的因素没有进行认真的研究和严格的审核,那么就会影响工程的建设质量。另外,还存在着严重的履行迟延的现象,首先,没有及时的下达施工图纸,再加上施工现场环境因素的限制,易出现交叉施工的现象,从而对工期进度产生影响。

1.2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风险。

在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风险,分别为经济方面的风险、技术方面的风险、法律方面的风险和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内容,首先是没有研究透合同条款、设计文件、成本因素以及工程质量,那么价格就易出现较大的波动;其次是对劳动力政策市场的调整以及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研究不足,那么也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技术方面的风险主要指没有做好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准备不充分、工程设计不合理等,同时也包括了施工现场自然环境的影响;法律方面的风险就是指业主单位违法违规的风险,没有深刻的理解合同文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一些法律法规而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一些强制性的要求,那么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主要指没有完整的表述合同条款,缺少一些关键性的条款。履行合同时,业主代表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不高,发出错误指令,并且没有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2.1健全制度,严格的落实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对合同进行动态的管理,而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这其中既有业主单位的原因,也有施工单位的原因,而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也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变化。所以,业主单位应重点做好对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的总结并归纳出施工各个环节易出现的问题,如果设计或是工期出现了变更情况,那么应立即到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这样合同管理部门便能实时的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在经营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那么为更好的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业主单位在安全、质量、人员、技术已经物资等各个方面都应制定出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得到有效落实。

2.2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体系。

业主单位在管理公路工程的合同时,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为纽带,以专业管理为核心,应更加科学合理的组织工程建设,其他环节也必须与其密切配合。对于能否充分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能和作用,具备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组织体系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单位是管理体系的核心部分,那么管理单位就应清楚的掌握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纠纷以及问题的前因后果,当出现了问题和纠纷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其进行统一的解释和处理。

2.3强化风险意识,划清风险界面。

合同文本的签订应与其谈判紧密的联系到一起,将招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都转化为合同的条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合同双方在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后,还应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摊,施工单位对于所分摊的风险应适当接受。在合同中,对于合同双方可适当允许调整材料的价格、物料的种类以及调整的具体幅度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那些材料市场价格较为稳定、工期较短并且规模较小的公路工程项目,可采用价格固定的策略,因为其价格变动的幅度和几率都不大,并且不易引发纠纷和争议,能满足合同双方的利益。

2.4确保合同的有序运行。

业主单位首先应建立清单台账,并应认真的检查各个分包单位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在此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损失,工程管理单位是要承担其后果的。业主单位应严格的管理分包工程,并保证分包合同得到了较好的履行,在分包合同的具体条款中,应分别纳入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以及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等方面的方法和时间,及时的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保证合同的履行效果,更好的服务于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

3结语

公路合同范文第5篇

1.时间上具有延续性

工程合同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工作,故在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周期内,合同管理工作也应该连续地实行。工程项目的运行周期不只是包括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投标,谈判制定合同期和项目工程保修维护期,所以工程管理工作的实行一般最少要持续进行1 2年,更长的甚至可以达到7年及以上时间。

2.合同管理必须进行动态管理

由于合同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双方反复商讨、一步步磨合制定的过程,尤其是在合同的实施期内,受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干扰,合同内容也会时常进行变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变更合同的内容,落实好公路合同的变更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的合同管理体制。

3.合同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得有很大影响

由于公路工程项目规模大,造价高,所以良好的合同管理能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优秀的合同管理和失败的合同管理会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差额达到工程造价的25%。

4.合同管理复杂多变,风险大

由于现代公路建设项目复杂多样,合同关系也变得愈发复杂,合同管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并且充满了未知性和不可控性,很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合同的管理工作非常繁琐复杂,且充满了风险。

二、如何做好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要从公司到项目自上而下的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几点: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等综合知识,才能胜任合同管理工作。

2.重视合同交底

无论是主合同还是项目协作合同,项目经理或主管人员都应在合同签订后,组织相关人员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做好合同交底。主合同交底时,应罗列出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总结出对施工方有利和不利条款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项目协作合同交底时,应罗列出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便对施工协作队伍的管理。合同交底要形成书面记录,与会人员要在合同交底上签字。原件由合同管理部门留存,其他部门以及现场管理人员留存复印件。合同交底会议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让项目每位管理人员理解合同的中所有条款。

3.熟悉合同条款

施工合同就是施工过程的规范,无论是施工方,还是业主、监理、协作队伍,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我们绝不能把合同空洞化、边缘化,认为它只是一个形式。对合同的熟悉程度往往决定着谈判的成败,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合同,对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将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脱口而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否则就是严重的失职。很多合同管理人员认为背熟所有合同条款是天方夜谭,其实,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很难,关键在于 记 。施工合同条款都有雷同之处,我们先要背熟通用条款,再记熟特殊条款,先理解再记忆,找出各类条款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背熟后灵活运用。此外,我们要特别重视通用条款,不要认为它只是一个形式,在诉讼过程中,通用条款往往能决定我们的成败。

4.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

5.积极参与项目的各项对外事务

我们向业主提出各种要求,报送各类资料,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由于对时间节点把握不好、报送资料缺乏法律效力等原因,总是事倍功半,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深入到项目部的各项对外活动中来,无论是对业主、协作单位,还是对政府部门,无论是口头的,还是正式的。合同管理人员要有所担当,要熟悉合同,做实每个环节,与业主、协作队伍论合同、讲条款,拿起法律武器与他们较劲,保护项目的合法利益。一是对照合同,把握好报送资料的时间节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资料的报送工作,同时,还要弄清各项资料该何时报送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不报送又会产生何种结果。二是要及时得到业主、监理的签字,尤其是在一些意向性的意见上,一定要想方设法的形成文字性的资料,并请业主、监理签字,以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变更索赔工作做好基础资料。

三、加强正规化合同在控制造价中的应用

1.控制项目成本

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将控制费用最小化的观念渗透应用于工程方法、工程技术及施工管理的措施中,通过对技术方法的对比、经济分析及方案效果的综合测评,对工程中的各种消耗进行调整控制,及时纠正各种可能出现的偏差,把工程费用控制在成本管理计划范围之内。因此,项目成本管理在造价控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对成本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只有以工程项目的建造合同成本为核心,不断增强对项目建造合同成本的管理,才能使公司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2.影响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的因素

公路工程项目的实施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甚至两年以上,因此随着工程实施的时间越长,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变化就越大,极大地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若处理不当,很可能造成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无法收场。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期、质量、工程付款、变更、材料、施工设备价格的浮动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涉及范围广,涉及量大,彼此又有很多的联系,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尤其注意,并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造价的控制。

3.施工合同是合作双方解决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

工程合同订立的初衷之一就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就会损害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违约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都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用经济的方式进行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相应的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是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