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食品营销工作(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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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根据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县商务局扎实做好2021年全县商贸行业“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保障,压实疫情防控…

疫情期间食品营销工作(精选5篇)

疫情期间食品营销工作范文第1篇

xx县商务局

(2021年1月12日)

根据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县商务局扎实做好2021年全县商贸行业“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保障,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我局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以上率下、全员上阵,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21年全县商贸行业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落实疫情应急值班制度。及时转发商务部《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4个防控指南,指导行业部门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压紧压实。

二、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快递物流监管责任,指导我县11家快递物流企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快递进口冷链食品及物品单独存放、核酸检测采样及贮存环境、快递车辆、货物外包装消毒消杀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在xx国际物流园区(xx农副产品保鲜公司)共同设立库容300吨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指导督促总仓承接企业划分水产品存放点、畜产品存放点、其他产品存放点,并制作标识牌,完善设施设备,配备必要装卸货物工具,对人员通道和货物通道进行物理隔离。主动协助市场监管局做好总仓监管运营工作,积极配合卫健局进行核酸采样和集中消杀,确保把进口冷链食品源头管控好。

三、全力保障供应,稳定物价

一是强化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重点对猪肉、牛羊肉、粮油、鸡蛋、果蔬等生活必需品动态监测,保障供需平衡。同时,协助市场监管局加大市场流通和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二是加强产销对接,确保调用渠道畅通。加大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组织大型超市与农贸市场、农业基地对接,积极寻找货源、补足短缺、增加补货频次、丰富商品种类,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全方位保障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强生活必需品拉运保障,按照“检疫从严,运输通畅”原则,协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适时制发生活必需品保障车辆通行证,增开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和人员在进行车辆消毒和体温检测后,迅速放行,全力保障果蔬、粮油、肉蛋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运输配送。三是创新消费模式,推广“无接触”服务新业态发展。加快电商“同城配送”试点县项目建设,大力宣传推广“宅消费”“社群式”营销、“电子化”支付、“无接触”配送等商贸流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xxx商务服务中心、xx超市、xx超市等商贸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服务,创新消费方式,坚决防止可能发生的疫情交叉传染。

疫情期间食品营销工作范文第2篇

2020年,我县食品生产企业5户,食品流通单位439户,餐饮单位406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48户。食品药品监管立案6件,一般程序5件,简易程序1件,结案4件,罚没款3.942万元:其中餐饮6件,结案6件,一般程序4件,简易程序2件,罚款2.25万元;食品生产经营共立案6起,结案4起,罚款19.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128万元;药品立案1起,为简易程序,罚款金额0.09万;医疗器械立案1起,没收违法销售医疗器械金额共计人民币0.007万元,罚款2万元。全年共检查食品经营1920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2家次,其他食品经营1092户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99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4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9台。开办业务知识培训6班次,参与人数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下达监督意见书75份,辖区今年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了我县食品安全。

一、强化宣传狠抓培训

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化妆品科普宣传周、5.25爱肤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贯《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疫情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使用防范宣传册》等法律法规宣传,动员企业及社会各界积极参加。二是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展示伪劣、现场讲解法律、专题讲座、移动短信平台、县电视台制作专栏、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进寺庙、进农村、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加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三是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业务、农村家宴监管实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对监管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实现每年食品经营参训人员全覆盖,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食品监管生产、小作坊、社会餐饮、学校、机关单位食堂、化妆品培训6次,参训人员500余人次。

二、食安办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重视制度保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安排,及时制定了年初计划,制定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责任清单》,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在疫情期间针对乡镇、机关食堂、群体性聚餐等食品安全印发文件6个,有力的保障了全县食品安全。二是突出目标管理。印发了《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纳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已全部签订。基本达到从县到村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目标、中期有督查。四是设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增设了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单位。五是开展了食品化妆品培训。6月11日至6月12日举办为期3天的食品化妆品安全业务培训,召集全县各乡镇分管食安办领导、乡镇协管员,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校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及司务长,特邀教育局分管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负责人和司务长,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安管理员和小作坊负责人,社会餐饮从业人员,化妆品经营单位,培训了500余人。

三、食品生产流通及特殊食品工作监管有力

截至目前,我县食品生产企业5户,食品流通单位439户。实行“三小”备案登记439户,其中:小作坊24户,小食品经营店405户,流动摊贩10户。今年办备案登记证75户,变更2户,延续9户,注销2户。为规范我县食品生产流通及特殊食品安全,我局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开展散装白酒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散装白酒、虚假生产的小作坊和“小灶酒”、自制泡酒中违法违规添加剂等行为的执法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添加甜味剂。对不履行进货查验和产品检验职责、票证票据不全、销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的行为进行整治。我局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9户,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车辆5台次,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分头行动,撒网排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市场乱象。此次行动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生产环境、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及产品储销等情况,重点查处生产经营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假冒伪劣的牦牛肉及其制品和散装肉制品虚假宣传行为。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共98人次,车辆32台次,整治重点区域6处,立案1起,罚没款0.852万元。三是开展生产企业日常安全整治。对我县5家生产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整治,主要对原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共56人次,车辆15台次,整治重点区域5处,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四是开展湖南益阳重金属超标大米专项清查行动,5月8日至10日,对全县农贸市场、粮油店铺、超市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我县目前共有34家店面售卖大米,其中所售卖的大米大部分为东北吉林、黑龙江生产,有少量陕西汉中、广汉、生产的大米在售,无湖南益阳大米在售。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共13人次,车辆3台次。五是开展乳制品、包装饮用水、固态饮料、压片糖果、茶叶制品等食品专项整治,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共47人次,车辆7台次;六是持续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辖区内开展冷库及省外输入的生猪产品排查工作,做到全排查、零风险。 重点排查经营主体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查验冷库存入产品货物来源证明、合格证明、进货查验和记录等情况,严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冷鲜(冻)猪肉禁止进入市场销售。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共86人次,车辆15台次;七是特殊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展销售普通食品虚假宣传特殊功能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排查倍氨敏和雅乐迪配方奶这两款固体饮料在县内有无销售情况,对全县超市、药店、母婴店进行检查,未发现以上两种情况,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共120人次,车辆30台次;八是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通过政府招标与谱尼测试签订合同,今年计划抽检200批次,已全部完成。九是开展冷链食品核算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以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等人流密集场所为重点,对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从加工、贮存、运输、经营等环节,强化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防疫情传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25家次,其中涉及超市12家次,农贸市场9个次,配合疾控部门对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19人次,环境采样41人次。十是开展打击长江黄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根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打击长江黄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禁任何涉食单位经营长江黄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联合县农业畜牧水务局、生态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了一次联合检查,一造声势,二督促乡镇部门,三警示群众,深刻表达从中央到地方对“十年禁渔”的坚强决心。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共40人次,车辆8台次。十一是开展关于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通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注册备案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序衔接,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当前在辖区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进行科普宣传215人次。四是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十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对照食品销售者的经营种类和类别,优化调整评定程序,按照食品销售静态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打分,确定风险等级。同时摸清辖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的发放情况,对档案内容不齐全的,要求应补尽补。该项工作我局共出动50人次,车辆5台次,任务完成50%。十三是开展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应急处置、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综合情况,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问题整改不到位、两年以来发生食品经营安全问题的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工作。十四是采取网络抽考的方式,抽查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十五是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截止10月16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85%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发放备案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6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四、全力保障餐饮经营秩序

我县有餐饮单位406家,其中机关企业食堂59户,学校食堂18户,社会餐饮329户。今年1月1日至今新办77家(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33户,三小备案44户),注销77家(其中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户,三小备案76户)。为规范餐饮经营,我局强化监管,全力保障餐饮经营秩序。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完成“明厨亮灶”的有406家,完成率达100%。全县学校18所,其中,幼儿园5所,初中1所,高中1所,小学11所,明厨亮灶完成率100%。一是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别是美厨萌萌菜、松潘县皓晨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美团),对其进行100%备案,分别签订了《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为了更进一步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打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服务市场,5月15日,对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无违规现象。二是开展学校专项检查。开展了春季、秋季学校食堂开学前期专项检查、春季、秋季学校食堂开学前期专项评估、州局联合检查,整顿中小学校内食品经营场所等8次专项检查,重点对疫情期间,县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82份,下达责令整改书6份,立案4件,办结4件,罚款2.25万元。共执法人员共67人次,车辆10台次。三是加强社会餐饮监管。对食品安全信息栏进行了统一补充完善,并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128份,在疫情期间并要求各餐饮店不提供堂食,实行打包制,检查各类餐饮单位869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2份,共动执法人员231人次,车辆124台次;四是强化食堂监管。对全县59家机关、企业单位食堂进行摸排,对证照不齐、卫生不达标、使用塑料袋等问题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6台次;五是全部保障重大餐饮活动。共开展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5次,保障800多人次安全就餐;六是不断规范农村家宴。疫情期间共计取消农村家宴235次,对农家乐、农村家宴容易引起群体性餐饮事件的进行了强化监管,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车辆60台次。七是开展餐饮服务分级管理,截止10月16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9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发放备案证的小餐饮经营店5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入网餐饮提供者10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保障用药用械安全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家,其中药店16家,医疗机构24家。化妆品经营单位48户。一是“疫情就是命令”,在疫情期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先后三次对全县的防疫储备物资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防疫物资56个品种,其中医疗器械17个品种;二是清查县域内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针对州督察组在茂县凤仪镇发现有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县域内开展清查工作。此次检查目前已营业的药店11家,抽查杂货店3家、化妆品店3家、超市2家、小卖部7家,均未发现销售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监督检查。以《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全面施行为契机,对疫苗、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病毒肺炎防控药品为重点品种,检查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检查了全县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冷链药品控制和流向追溯情況;有无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情况;是否按要求存储、养护药品等情况。全年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99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4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1台次,签订《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质量安全监督意见书》11份。四是开展网络销售药品企业检查我县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5家,其中县城11家,乡镇4家,在营业的有11家(乡镇药店全部未营业),经查,我县无网络销售药品的情况,已收到10家药店《网销药品自查表》,未交自查表的那家药店已经通过电话咨询,该店无网络销售药品的情况,由于法人在外看病,自查表需后期补交。五是开展第二类安全检查我县只有县人民医院经营使用第二类,主要有阿普唑仑、咪达唑仑、苯巴比妥钠、地西泮、曲马多、唑吡坦。经查,上述第二类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六是进一步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督机制,设立了相应的监测机构,并设立专人兼职检测员。截止6月,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例。六是认真完成2020年药品抽验工作5月25日至2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对辖区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乡镇卫生院开展了药品抽样工作。县局执法人员结合药品流通使用监督检查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在开展抽样工作的同时,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药械购进、储存、销售等流通领域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其改正。此次药品抽验,共完成27个品种27个批次样品的采样,采样过程严格按药品抽样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全面完成2020年药品抽样任务。七是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主要为企业自查阶段,要求全县经营和使用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于6月20日前上交自查报告,下半年将加强对中药饮片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八是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经营环节、使用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执法车辆34台次。九是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完成不合格化妆品清查工作,目前我县无文件涉及的3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44批次假冒化妆、4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和87批次、76批次假冒化妆品。各化妆品使用经营单位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是否存在有经营过期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各化妆品使用经营单位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认真查验供货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性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加强台帐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执法车辆34台次。

六、食药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监管范围广,监管难度大

我县食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偏低,多数为小作坊;此外散布在城乡的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摊点、小市场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小作坊生产技术和装备落后,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周边环境和生产条件较差,尤其是流动商贩的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较弱,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

(二)人员少,工作量大。食药股目前有人员10名,执法人员8名,工勤2名,平均年龄偏大。食品药品共有监管对象938家,监管执法人员少,相关专业人员短缺,机关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严重制约着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2021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把监管工作抓实、抓出成效,让顾客根据餐饮单位的公示牌来选择就餐场所,起到让消费者监督的效果,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

疫情期间食品营销工作范文第3篇

一、2020年一季度重点工作

(一)发挥调控功能,保证市场供应。2020年肺炎突如起来,市商务局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为保障全市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对全市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和应急物资库存量进行了实时监测,建立起日报制度,每天上报数据变化情况,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协调交通管理组,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货车放行,为生活物资货源入梅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本地生活必需品货源的及时补充。防疫保供期间,累计协调生活或必需品运输车辆500余台次,为全市人民送上一颗“定心丸。通过实时调控成品油供应保障,确保疫情期间成品油市场稳定。疫情期间我市加油站持续营业,保障全市疫情防控车辆燃油供应,为确保成品油供应保障,商务局先后5次对全市加油站进行督导,严把加油站的油品进货渠道关口,严格查看企业进货发票及进货企业营业资质,重点督导检查疫情期间各加油站是否认真执行各种安全制度,保障各站安全平稳运行,维持成品油市场稳定,加强企业疫情期间安全宣传教育,保证居民必需品供应。调度全市重点大米企业库存大米成品数量,密切掌握我市大米企业的大米库存量,随时关注接收我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物资调拨命令,协调调度相关大米企业供应市场大米物资的保障,为我市2户大米企业及时发出大米外援物资证明文件。组织我市2户大米企业为湖北疫情防控一线捐献爱心资金1万元和近1万元的医疗物资,大米2万吨。

(二)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生诉求。一是在市政府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局属53户大集体企业认定工作,3月末前完成了1650名大集体职工身份认定工作,迄今,共接待集体访5件,个体访55件,已经处理解决事项25件。二是梳理劳务人员在外务工情况。我市现存外派在外劳务人员454人,其中:新加坡450人,日本4人。一季度受理劳务纠纷3起,正在积极、妥善解决。

(三)突出重点项目,服务外贸企业。一是梳理“双带”重点项目16个上报省商务厅,做为全省市州绩效评比指标,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按季度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十个围绕”和新基建“761”重点项目两个。二是保证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商务局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3月15日包保项目购物中心二期(扩建)正式复工;跟进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包保项目3个,确保我市项目建设稳步开展,如期完成预期目标。三是争取外贸专项201万元并发放。2020年向省厅申报新专项资金项目7个,初审申请金额856.3万元。四是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全省跨境电商线上沙龙系列活动。我市企业参加20多户次,组织5户参加“数字外贸出海”活动。

(四)助推品牌建设,保障安全生产。一是实施“中国好粮油”计划,坚定大米品牌推广信心。召开了项目建设座谈会,指导“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4户示范企业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三年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指导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实施办法要求做好复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及竣工验收材料准备工作;指导红梅镇粮库、义民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工作。二是组织全市相关重点大米企业人员及相关水稻产业从业人士近30人,在市电商产业园区,举办了市高端大米水稻科学技术讲座,进一步激发了相关企业和人员对我市推进高端大米产品生产和销售工作积极性,学习到了关于优质米水稻的宝贵知识,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三是深化安全管理监督,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年初以来,我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组织业务科室对网格化所包保的大型商贸场所和二手车、报废车拆解共26户企业进行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与全市重点商贸场所、加油站、粮食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进行了逐级分解。四是秋粮收购期间,组织55人次深入重要产粮村屯现场查看农户粮食储存情况,发放《农户庭院安全储粮》知识手册300余份,督促和指导农户做好安全储粮工作,结合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等活动,一季度共检查企业65户次,派出检查人员83人次,共检查各类隐患25处,一季度未发生安全储粮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春节期间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开展食盐市场安全大检查行动,为确保我市居民节日期间食用盐安全做出了保障。进一步完善了《粮、油、盐》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我市粮油监测点及价格监测,采取国有、民营加市场、加农户的价格监测体系,准确反应市场的价格走势,全方位确保粮食安全。

二、2020年一季度亮点工作

(一)社零额名列前茅。2020年第一季度累计完成限上社零额3.21亿元,增速排名位列全省第二位。一季度全口径社零额预计完成17.74亿元,同比增长0.6%。

(二)进出口指标大幅度增涨。第一季度进出口额实现2.35亿元,同比增长148.6%,增长幅度排名第2位,迎来首季开门红。今年进出口任务指标是增长3%,达到6.8亿元,一季度完成全年目标的34.56%。

(三)创新搭建网络招商平台。为进一步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减少疫情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影响,积极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搭建永不落幕的项目对接平台,使合作双方在网上实现一对一在线洽谈,不断提高项目洽谈几率和成功率,推动一批合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络平台,对外推介市经济合作重点项目66个。二是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开展合作,开辟独家招商专栏,宣传介绍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合作项目等方面信息。三是通过网络视频洽谈会议和电话洽谈等方式,开展招商活动。分别与北京四环制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等企业对接洽谈,推进项目建设。四是通过网络宣传和视频电话洽谈,成功签订了与广东省大健康产业协会和北京天衡医药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四)整合方便食品行业资源。通过对28家方便食品企业的走访,全面了解我市方便食品行业现状,形成调研报告并指导方便食品行业协会的申报工作,起草了《市方便食品行业协会章程(草案)》,注册成立了市方便食品行业协会,并召开了市方便食品行业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3月18日,景俊海省长莅梅调研时,针对于方便食品企业即将入驻的电商产业园孵化中心项目作出了重要指示。

三、复工复产多措并举,项目建设全面开展

(一)精心部署,实现商贸场所复工复产

1.成立了复工领导小组,确定干部包保企业机制。包保领导和包保人每天深入企业指导复工,联合应急局、卫健局、消防大队成立了验收组,到复工企业帮扶300余人次,逐项验收帮扶,合格一户复工一户,并为复工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解决消毒液200桶、口罩7000只等防疫物资。

2.根据省商务厅和卫健委联合下发的《零售企业在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等政策及指导性文件,制定《市大型商贸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实施方案》,为了使方案通俗易懂,利于商贸场所掌握,特制定了精简的《大型商贸企业复工“五步法”》,指导帮助企业复工。

3.加大宣传力度,时刻保持严谨的防疫态度。已复工企业每天在营业场所里循环播放防疫音频,有电子屏的循环播放防疫短片,悬挂防疫宣传条幅。复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回头看”,确保复工企业严格执行防疫期间的各项要求。

4.利用现代化通讯设施实时报备。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微信群和钉钉软件每日监管企业报送的测温、消杀等相关防疫工作信息,通过“小帮手”、“吉祥码”等小程序重点关注复工企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随着近期“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疫要求,加强了大型商贸企业进店顾客扫“吉祥码”的力度,26名中级扫码员和95名普通扫码员为进店顾客扫健康码或登记,日均扫码2000余人。

(二)创新思路,迅速恢复商贸活力

1.制定了2020年商贸企业促销方案。抓住全年节庆假日的消费节点,通过促销活动,提振企业复工复产的意向,增强梅城市民对政府恢复经济能力的信心,活跃和繁荣市场同时,也满足了居民消费需求,为我市2020年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添加一份助力。

2.开展了及各类促销活动。2月29日、3月1日、3月6日-8日,市政府联合购物中心开展为期5天的“暖春战疫·商贸惠民”促销活动,市政府投投促销专项资金50万元,共向市民发放代金券10000张。5天促销活动完成销售额473.23万元,占复工后累计销售额46.5%;促销期间日均销售额94.6万元,较复工后日均销售额增加44.6万元,增长89.2%;促销期间交易笔数24460笔,日均销售笔数4892笔,较复工后日均笔数增加2452笔,增长100.5%;促销期间客流量24296人,日均客流量4892人,较复工后日均客流量增加2174人,增长80%。自2月29日期至3月31日,全市共举办促销活动20余场,参与企业15家,实现销售额1200万元,同比增长1.2%,较疫情期间销售额环比增长84%,客流量累计达到7万人次。

疫情期间食品营销工作范文第4篇

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镇经委、太平卫生院、太平派出所、夏道工商所配合。治理工作目标:实行定点屠宰的各村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OO%;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镇经委,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牵头、太平派出所、夏道工商所配合,重点开展集镇和私屠滥宰行为比较突出区域执法检查,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经营网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屠宰牲畜特别是宰杀病死猪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快推进各村非定点屠宰区域屠工管理制度,督促各村按任务要求开展屠工培训,做好各村屠工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

(二)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点(场)建设,督促建立完善进场验收交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销售台账、不合格肉品召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台帐。督促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健全和完善对屠宰场的动物进场验证、屠宰检疫工作,并做好检疫和抽检台账。

(三)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加强兽用生物制品、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生产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重点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规模饲养场禽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抽检工作,做到牲畜定点屠宰100%实施“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企业。

(五)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强化饲料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添加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实现对饲料生产企业、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100%监管、查获的假劣饲料100%销毁的目标,严厉查处违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

(六)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重点村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无害化处理档案制度,加强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七)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全面推行和规范镇区肉品销售“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进货销售索证索票制度,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加强对集镇和各村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

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由镇农技站负责,夏道工商所配合。治理工作目标:全镇产销环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4%以内;蔬菜重金属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镇农技站负责,开展农产品投入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蔬菜生产基地、柑桔、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双孢菇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违法行为,1OO%销毁收缴的高毒农药。

(二)由镇农技站负责,协助做好太平农贸市场批批检测的监督检查。

(三)由镇农技站负责,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新农药示范推广工作,重点示范推广11种农药,达到防治效果80%以上、病虫害造成损失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开展农民技术员、农药经销商和农户安全经营、用药技术培训,指导科学合理用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治理水产品污染

由镇水技站负责,太平卫生院、夏道工商所配合。治理工作目标:主要水产品(四大家鱼、鳗鱼)产销环节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上市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镇水技站负责,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监管,巩固和深化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抓好水产品主要养殖地区、主要养殖企业和主要养殖产品规范用药制度,规范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的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水产品养殖用药行为,开展用药情况排查和监管执法,重点检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化学物品的使用情况,严厉打击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二)由镇水技站负责,开展水产品产销环节药物残留和贝类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抽检,全年安排水产品药残检测不少于25批次。继续开展织纹螺安全食用预警预报工作,开展抽样检测,并及时预警信息、通报。

(三)由镇水技站负责,加大无公害标准实施力度,继续开展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

(四)由镇水技站负责,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用药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确保个体小型养殖场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OO%。

(五)由夏道工商所负责,镇水技站配合,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水发制品甲醛等有毒有害物的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六)由镇水技站牵头,镇农技站、太平派出所、夏道工商所配合,加大对水产养殖用药的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对兽(渔)药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整顿,规范销售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治理饮用水污染

由镇水利工作站、太平卫生院负责。治理工作目标:完成区里下达的新建村级供水设施目标,高位水箱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含余氯、浊度、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镇水利工作站负责,太平卫生院配合,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宣传贯彻;开展全镇二次供水及其设施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集镇各村(居)等单位定期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查处未按规定清洗二次供水设施的业主。

(二)由镇水利工作站负责,镇财政所配合,继续推进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镇级财政争取后财政支持安排经费新建村级供水设施。

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由太平卫生院、夏道工商所负责。治理工作目标:酱油、食醋、鱼露、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96%以上;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I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过氧化值、酸值指标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2%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大米、肉蛋乳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糕点、罐头、饮料、酒类产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8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各村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二)组织开展腐竹、糕饼等产品专项整治,规范腐竹、糕饼等产品的生产秩序。

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由太平卫生院负责,太平中心小学、太平中学、镇建管站配合。治理工作目标:餐馆(酒家、酒楼、酒店、小吃店、快餐店等)、企事业和学校食堂基本达到《餐饮业卫生规范》要求;集体食堂和集镇的餐饮单位建立台帐验收制度,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行为的监督覆盖率达100%;各类熟食店销售条件和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规范。主要措施:

(一)由太平卫生院负责,督促集体食堂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合格原辅料销毁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由太平卫生院负责,加快集体食堂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进一步加强各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监管,督促完善设施,改善卫生条件。

(三)由太平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节假日餐饮市场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检查。

(四)由太平卫生院、太平中学、太平中心小学负责,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有效预防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太平卫生院负责,镇建管站配合,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监督管理,督促工地食堂配备必要的食品卫生设施和就餐设施,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太平卫生院、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到镇区的市场、超市1OO%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各村(居)食杂店1OO%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镇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实现食品市场秩序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一)由夏道工商所负责,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业主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经营台账、检验检测、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公示等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食品经销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大力推进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进销台账管理,督导食品批发企业利用计算机建立电子进销台账、索证索票电子档案和保质期电子化管理等平台,落实流通领域监管的长效机制。运用“商管系统”对各村食品市场、小食杂店预包装食品的巡查监管,切实提高市场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由夏道工商所负责,继续完善全市12315消费维权网络系统,积极推进消委会组织建设。年底前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充分发挥已设立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在进一步巩固、规范、提升的基础上,赋予12315站点联络员食品安全预警、督促、指导的作用,及时报告和协助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由夏道工商所负责,组织开展对重大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个体小商店、小食品店等的巡查力度,加强节日期间对源头性食品集散市场的驻场监管,查处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行为。

(四)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加强流通领域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管,以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禽蛋等主副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商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适时在全镇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违法行为。

(五)由夏道工商所牵头,太平卫生院等部门依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及《关于印发 市开展无照食品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的通知》(南质安办[200718号)的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镇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问题。

(六)由夏道工商所负责,抓好全镇范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抽检工作,增加食品质量监测的频度,按有关规定质量信息和消费警示,及时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督促市场、超市业主落实食品检测制度。

(七)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太平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办公室、镇农技站、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加强对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的监管、检测工作。

(八)由镇经委负责,太平卫生院、太平工商所配合,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加大力度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批发使用随附单制度,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商品质量抽检,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有关工作

(一)由镇经委负责,巩固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点抓好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管理,扩大农家店村级覆盖面,提高统一配送率,拓展农家店经营范围。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加强示范引导,完善经营机制,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开展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建设让人民群众放心便利的食品交易场所。

(二)由太平卫生院牵头,夏道工商所配合,开展糕饼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规范糕饼市场。

(三)由太平中学、太平中心小学负责,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普及饮食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健康的饮食习惯,避免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

(四)由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属有关部门年度治理工作经费,各村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保证食品安全有关执法监督和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

(五)由镇经委牵头,组织开展对镇属有关部门及各村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和统计评价工作,做好年度市、区对我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的迎检工作。

疫情期间食品营销工作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

各所要高度重视市场防控猪链球病疫情工作,加强领导,立即开展辖区内的生猪屠宰厂、集贸市场,尤其是肉类批发市场的检查活动,对生猪零售经营户进行摸底造册,发现问题将及时上报予以解决。

二、成立组织

我局启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成立了处以赵伟局长为组长,副局长高健为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巡查(督查)大队,杨宁担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应急事务。

三、明确责任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分局一把手与所长签订责任状,所长与片管人员签订责任状。实行包片区,工商所包市场、屠宰场点,工商所片管人员包经营户、屠工,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将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刑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强化措施

各所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关,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杜绝无检疫证明的肉类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调巡查力度,增加发巡查次数,要特别加大对肉类批民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交易活动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要督促市场开办者积极履行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控猪链球病疫情工作。四是建立健全肉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措施,对市场肉类新产品经营者实行挂牌经营制度,标明肉类产品生产地、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五是在工作开展中,充分利用*****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实行**小时监管(举报电话分别设为城北工商所:*******;乌衣工商所:*******;沙河工商所:*******,章广工商所:*******;城东工商所:*******;珠龙工商所:*******)。六是针对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瘟病死猪肉行为易在早间、晚间交易特点,加大对早、晚等特殊时段的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力度。

要求:

*、各所要召开市场业主,肉食品经营户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会。要求各市场业主明确职责,严禁未通过检疫的猪肉上市场销售,做好猪肉食品的备案工作,通过培训会议,以宣传材料、宣传单等形式向辖区的生猪贩运户和群众进行宣传,要求他们做到不屠宰、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病死猪,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