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管理(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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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苏联在戈尔巴乔夫时代已经开始放松共产党国家对媒体的传统管制。前苏联出版部部长米.费多托夫参与制订的前苏联《出版和其它大众传播新闻媒体法》就是在苏联解体前夕由前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出版和传媒法》在法律上彻底改变了原有的“公有国营广播电视…

媒体管理(精选5篇)

媒体管理范文第1篇

一、“党管媒体”制度的解体

在前苏联以及俄罗斯的政治体制转轨过程中,媒体与政府的互动关系引起了传播研究者和社会其它各界人士的密切关注。

苏联在戈尔巴乔夫时代已经开始放松共产党国家对媒体的传统管制。前苏联出版部部长米.费多托夫参与制订的前苏联《出版和其它大众传播新闻媒体法》就是在苏联解体前夕由前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出版和传媒法》在法律上彻底改变了原有的“公有国营广播电视制度”。该法律承认新闻工作团体有成立媒体公司的权利,并宣布每个编辑部都是独立的法人,这意味着那时新闻传播媒体已经获得了部份的自由和权利。该法律的缺点在于没有明确规范新闻媒体在经济发展中所应负的义务和如何利用来自国外的投资,以及国家如何管理媒体的金融运作[1]。前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联邦继续执行1991年前苏联通过的《出版和传媒法》。俄罗斯联邦于1992年成立了“印刷委员会”和“广播电视委员会”,管理印刷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

在上述《出版和传媒法》尚未通过的1990年,叶利钦的媒体改革总顾问波尔托拉宁在有关“办人民的电视”的文件中就提到:为了适应民主改革,俄罗斯需要建立一个完全新型的电视公司,其设想是要与苏联民众熟悉的苏联国家电视台竞争。叶利钦积极采纳了这一建议,并在两次电视采访中解释道:它应当是另一种电视,它应当维护社会的利益,对政府进行批评,并对政府及最高层官员的事件进行公开的报导[2]。叶利钦一直认为,报刊、电视对于自己的忠实是某种客观事实,他认为媒体的忠诚是对他在1991年8月所作的贡献的自然回报。但叶利钦不信任一些有影响的著名记者,叶利钦认为他们曾经为戈尔巴乔夫卖过力,疑心重重和猜忌心强明显害了叶利钦,但他无法克服自身的缺点[3]。

在俄罗斯政府高层争夺最高权力与扩充政治版图的竞赛中,控制媒体经营权或限制媒体活动是政治斗争中的重要手段。俄罗斯传播研究者亚仙.扎苏尔斯基认为,俄罗斯媒体是叶利钦登上权力高峰的主要工具,而争取一个属于他权力掌控之下的电视频道是叶利钦长久以来所希望达成的愿望[4]。1991年5月,当时担任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的叶利钦与当时的苏联总统、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进行了激烈谈判之后,叶利钦终于成功地为俄罗斯联邦争取到开播第二频道《俄罗斯广播电视台》(俄文简称PTP)的权利,这立刻扭转了苏联时期《奥斯坦丁》广播电视公司一家独大的媒体垄断局面[5]。

1991年8月之前,在民主派中间经常听到这样的议论:把电视、广播、报纸给我们,我们就能提高人们对改革的支持度。苏共发动的“八月”失败后,大众新闻媒体充满了民主主义的奢侈安乐和被胜利冲昏头脑的情绪。前苏联出版部部长米.费多托夫在自己的回忆中谈到:在那个时期,中央政府为减少保守的州和边疆区地方报纸的影响,出版部曾说服叶利钦计划出版几十种到地方发行的报纸,并准备与新闻工作者团体一起合作创办这些报纸。但许多报纸在初创时期行事草率仓促,既未做市场调查,也没有制定经营计划,结果一两年之后这类报纸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事实上,长期习惯于社会主义体制的官办媒体从业者往往只会完成上级的政治任务,而在经济管理上毫无头绪。

1993年3月20日叶利钦签署了第377号《关于保障新闻稳定和对电视广播要求》的总统令,总统令对于新闻市场、自由观点、新闻平衡、职业责任、电子生态、信息保护等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总统令中还强调:大众新闻媒体和权力机关在其相互关系中应遵守《大众新闻媒体和人权宣言》(欧洲委员会宪法大会1970年第428号决议)、《广播电视管理原则》(欧洲委员会议会大会1975年第748号建议)、《大众新闻媒体与议会关系原则》(欧洲委员会议会大会1984年第820号决议)。这一总统令的签署主要是叶利钦与最高苏维埃之间在电视问题上激烈斗争的反映。该命令加强了电子媒体获得独立的法律基础。

当时,叶利钦理想的媒体模式是美国式的商业化经营模式。但前苏联出版部部长费多托夫认为,民主派的政治领导人对媒体依然有很多旧式思维。例如,叶利钦本人受的是前苏联制度的教育,并接受了带有旧官僚式的新闻观念,即新闻就是集体鼓动者、集体宣传者和集体组织者。叶利钦担任过苏联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他非常清楚如何让新闻记者扮演“党的助手”的角色。他担任苏共莫斯科市委书记时,对报界的态度就是,必须由他决定在莫斯科的媒体上刊登什么,而且只能登他认为重要的东西。民主化之后,叶利钦对于大众传播媒体仍然会表现出家长式的态度,确切地说是父亲式的态度。普金担任总统以后的媒体政策也明显地有管制操纵新闻报导的痕迹。

由于俄罗斯联邦继承了前苏联的债务,又未能从西方国家获得经济改革所必需的巨额资金,政府无法在财务上支撑媒体的转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化过程中崛起的新型金融寡头趁虚而入、经营媒体,并开始干预政府政策的制订,使《出版和传媒法》无法正常执行。

二、媒体民营寡头的兴起和媒体运营模式的转变

全球传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快速成长。跨媒体之间的资源整合通常采用建立卡特尔的形式。在一般情况下,西方国家的媒体由于受限于反垄断法,普遍采用隐蔽式的卡特尔;俄罗斯媒体由于前苏联的解体而提前进入卡特尔垄断时期,这属于非商业性质的卡特尔,俄罗斯媒体之间建立卡特尔的目的在于获得其自身所需要的政治利益;中国媒体则由于缺乏类似的法律限制,媒体之间普遍采用公开性质的卡特尔[6]。

寡头媒体之间建立卡特尔形式以获取利润或资源的前提条件为:

1.寡头媒体建立的卡特尔必须有能力不致引起来自其他媒体的挑战。寡头媒体在建立卡特尔之后,由于资源的集中而使成本及广告费上升,其他竞争对手可借机趁势而入,使大家的竞争壁垒普遍降低。

2.寡头媒体建立卡特尔之后,媒体市场的整体需求面的弹性降低。寡头媒体建立卡特尔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控制市场,当市场需求下降时,卡特尔可以增加向受众出售广告信息的数量,此时媒体市场的弹性空间往往变得更加脆弱,媒体卡特尔的收入反而下降。

3.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出于保护媒体竞争的考虑,往往对卡特尔实行严厉惩罚,只有当政府的惩罚门坎相对较低时,寡头媒体才会试图建立卡特尔。

4.相对于所得利润来讲,寡头媒体组织和执行卡特尔协议的成本必须较低。如果组织成本和执行协议的成果过高的话,卡特尔显然难以形成,市场中的媒介数量越多,新建立的卡特尔越难获得预期利益。

5.寡头媒体所达成的卡特尔协议、包括卡特尔之间的非公开性协议必须易于执行。媒体卡特尔通常对市场生产、传播信息产品数量或价格进行限制。任何一个卡特尔中的媒体如果要秘密执行非协议的商业行为,就会破坏卡特尔整体的利润获得,同时卡特尔之间的竞争经常会触犯国家利益,这会招引政府对卡特尔的整顿。

前苏联解体后,国家与传媒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俄罗斯联邦的媒体由国家一手控制的局面不复存在,大众传媒开始正式走向自由化、股份化、私有化、财团化和卡特尔化,政府则通过立法为媒体的发展提供法律保护。

在俄罗斯联邦成立初期的3年间,由于经济发展滞后,间接导致俄罗斯的国家力量几乎全部撤出媒体。在报纸方面,属于政府的报纸仅剩下《俄罗斯报》和另一份仅在内部发行、属于总统办公厅的《俄罗斯讯息报》。原有的两大中央电视台“社会电视台”和俄罗斯国家电视台中,仅剩下后者仍归政府管理,但由于政府拨款不足,俄罗斯国家电视台的许多节目质量欠佳,收视率经常落后于“社会电视台”和一些商业电视台如“独立电视台”和“第六电视台”等。在广播电台中,国家仅控制着3个广播电台,即俄罗斯台、俄罗斯一台及灯塔台。俄罗斯台的收听率为23.7%,俄罗斯一台为2.3%,灯塔台不到1个百分点。

政府全面退出大众传媒之后,由于缺乏资金来源,媒体经过了一段短暂的阵痛期,这段阵痛期大约从1992年底一直持续到1994年底。1995年后俄罗斯的媒体基本上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即代表过去的国营企业的国家天然气集团与代表企业改革派的欧耐克希姆银行集团为一方,另一方为支持莫斯科市政府的“桥媒体集团”,最后一派就是自成一体的别列佐夫斯基所拥有的媒体。

别列佐夫斯基1993年投资《独立报》时,该报正陷于严重财政危机而不得不面临停刊的窘境。别列佐夫斯基联合当时《独立报》的总编辑特里基雅科夫,把一些《独立报》的记者派到欧洲进行短期培训,然后再把足够的资金注入《独立报》,于是这份报纸又重新以崭新的面貌站立起来,基本上仍然坚持其一贯的前卫、辛辣的作风。在俄罗斯具有百年历史的《星火》杂志同样也有别列佐夫斯基的投资。该杂志同样在1993年遇到危机,叶利钦总统办公室主任由马舍夫曾任该杂志编辑。通过注入大量资金,别列佐夫斯基开始进入俄罗斯最大的电视台“社会电视台”。最初,别列佐夫斯基金仅拥有该电视台2%的股份,但他成功地登上了该电视台董事会主席的宝座。此后,他通过自己手下的财团不断冲抵电视台的亏空,到1995年,别列佐夫斯基已基本控制了这家俄罗斯最大的电视台。

“桥媒体集团”主要是由“桥银行”老板古辛斯基一手创办。古辛斯基完全以美国的传媒经营模式来塑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媒体。虽然“桥媒体”在1996年总统大选后得到叶利钦的大力支持,但其立场与2000年新任总统普京的强国政策相去甚远,这也是“桥媒体”后来走向灭亡的原因。由于古辛斯基与当时主管俄罗斯新闻事物和政策的波尔托拉宁关系密切,波尔托拉宁于1994年将国家电视台的第四频道让给古辛斯基经营的“独立电视台”,开始了“独立电视台””与第四频道的教育电视台共用频道的局面。起初,“独立电视台”只在晚上7点之后播出约3小时的节目,其创办人基辛廖夫所主办的“总结”节目,最初是在圣彼得堡第五电视台播出,每天也只有1个小时。“独立电视台”后来逐渐成为俄国一个颇受欢迎的媒体。

[page_break]1993年,古辛斯基创办了一份综合政论型报纸──《今日报》。《今日报》最初的报业人员都来自《独立报》,这使得《今日报》声名显赫,但由于主编奥斯塔尔斯基一直无法突破集团利益的障碍,《今日报》一直无法突破发行量10万份的大关。接任的总编辑别尔戈尔将《今日报》的内容、风格转向经济方面,《今日报》的从业人员也换成《每日商报》的编辑,发行状况有所改善。1996年,古辛斯基又联合美国的《新闻周刊》创办了《总结》杂志,《总结》杂志以丰富的内容、精美的画面和便宜的价格迅速占领了俄罗斯一部分杂志市场。但由于该杂志的文章中用了过多的西式语言,使得读者产生了不适应的感觉,最后《总结》的影响力一直停留在俄罗斯中产阶级的范围内。古辛斯基还一手创建了对俄罗斯政治影响力最大的“回声电台”,至今“回声电台”还是莫斯科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广播电台。

代表国营企业的国家天然气工业集团也逐渐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媒体帝国。1997年以前,国家天然气集团总裁韦辛列夫背后最大的支持者就是前政府总理切尔纳梅尔金。国家天然气集团控制着俄罗斯的第一大报《消息报》,以及《劳动报》、《先锋真理报》等。在言论上,该媒体集团一般都倾向于为政府的政策“保驾护航”,在经营上则重投资而疏于管理,这与前两派媒体的特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代表企业改革派的欧耐克希姆银行集团基本上是将媒体作为进入政府的垫脚石。该集团总裁波塔宁在成功地经营《专家》杂志和《每日商报》等媒体后,便跻身政府,成为俄国有史以来第一位担任副总理的银行家。1998年俄罗斯金融风暴发生后,该派媒体的影响力逐渐式微。

民营媒体的兴起也带来了媒体运营模式的转变。以电视业为例,它在90年代的转型期间凸显了4个特点:

首先,节目内容多元化。“独立电视台”率先采用SNG(卫星直播转播车),对重要新闻采取直播方式。莫斯科大学新闻系也采用多种方式来培养学生在现场新闻采写直播中的各种应付能力。俄罗斯国家电视台的“黑与白”节目的摄影棚就设在莫斯科大学新闻系的二楼,学生下课后可直接参加节目的录制。笔者就曾以观众的身份观看了该节目,当时节目主要是采访新闻系系主任扎束尔斯基。卫星电视台的出现使电视节目变得丰富多彩。例如,俄罗斯与美国成立的“宇宙电视台”属合资媒体,该台主要转播西方的新闻台与电影台的节目;1996年“独立电视台”开设了4个卫星电视台,它们分别为电影台、俄罗斯老电影台、体育台、新闻台,其中新闻台的影响面最大,该台可以在美国、以色列及西欧各国同步收看。

其次,制作方式多元化。俄罗斯各大电视台普遍改用制片人制度,整个节目的制作与发行都由制片人主持。

再次,观众分布多元化。俄罗斯的电视观众逐渐分化,因此电视节目的内容也开始面向不同的观众群体,有面向全国观众的节目,有面向特定地区观众的节目(如靠近高加索地区的观众所收看的节目有一定的特殊性),还有面向本地观众的地方性节目(这批观众以看有线电视为主)。

最后,电视台所有制多元化。国家、民营电视台同时存在,非国家经营的电视台主要包括私营、社会合资的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等形式,还有如“绿色和平组织”、以研究性质为主的媒体组织(如“公开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媒体。

三、普京整肃媒体寡头并建立“国有公共服务体制”

苏联解体之后,媒体寡头通过与政治领导人的合作曾一度在政坛上十分活跃,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之一是古辛斯基。叶利钦在执政的后半期才认识到寡头控制媒体对国家的影响。1998年5月8日,叶利钦以总统令的方式宣布以俄罗斯国家电视台为基础成立以国家股份为基础的媒体国家垄断集团,它包括俄罗斯国家电视台、“俄罗斯通讯社新闻”和遍及88个行政区、自治共和国的地方电视、技术转播中心。这一总统令的颁布表明,俄罗斯联邦政府开始逐渐收回自前苏联解体之后各大电视台获得的新闻自由权利,中央与地方共同建设新闻媒体的构想逐渐形成,而民营的媒体如“独立电视台”、“第六电视台”等则继续独立运营。

以1996年为分水岭,古辛斯基对俄罗斯政坛的影响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从苏联解体后到1996年,古辛斯基与其它合伙人一起创办了“桥银行”,又与莫斯科市市长鲁日科夫建立了合作关系,这使得“桥银行”的业务得以迅速遍及全莫斯科市。与此同时,古辛斯基与以色列以及美国的银行家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使“桥银行”再上一个台阶,一跃成为国际知名的大银行,古辛斯基也成为持有俄罗斯及以色列两本护照的银行家。1996年,古辛斯基以渐进的方式开始参与俄罗斯的政治。由于俄罗斯人对俄裔犹太人的印象不太好,古辛斯基起初隐藏在政坛的幕后,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与争执。待时机成熟后,他于1996年组织成立了“俄罗斯犹太人代表大会”,亲自出任代表大会的主席。他成立这个“代表大会”的主要意图是为了团结俄罗斯境内零散居住的犹太人,同时也可与海外的犹太人建立广泛的联系。

自1996年到2000年,古辛斯基把“桥银行”的管理权交予他人,开始筹组他的媒体帝国”。他梦寐以求的目标是既控制克里姆林宫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传递,又发挥媒体对政府的监督作用;这样,无论谁当总统或谁想当总统,古辛斯基的话将会有一言九鼎的作用。到2000年,古辛斯基已建立了一个涵盖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与互联网的媒体“帝国”。在他的媒体“帝国”中,电视以“独立电视台”、“独立卫星电视台”为主,虽然这两个台的信号发射面不能象俄罗斯国家电视台以及“社会电视台”那样,远达全俄偏远地带,但“独立电视台”与“独立卫星电视台”以精采的电视节目吸引了主要都市将近2千万观众,他们遍布各阶层。此外,古辛斯基的“莫斯科回声电台”也是一个莫斯科市民必收听的政论广播台。他的《总结》杂志与《今日报》也得到俄罗斯白领阶级的青睐。在俄国传媒界,“桥媒体”职员敬业的精神成了其它媒体学习与竞争的对象。

2000年,古辛斯基曾出席克林顿夫妇为美国所举办的筹款餐会,坐在克林顿夫妇的斜对面,并且在克林顿致词后也发表了讲话。由此可见古辛斯基在美国的知名度,“桥媒体集团”一度成为美国影响俄国政坛的一个桥梁。然而,正当古辛斯基一步一步地走近自己的目标,取得越来越大的成功时,这位从叶利钦时代开始,一直是克林姆林宫好夥伴的犹太裔媒体寡头大亨却遭到了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彻底清算。

普京登上俄罗斯总统的宝座之后,一方面以司法诉讼的手段来对付媒体寡头,另一方面让国营工业能源财团兼并大型商业媒体,这一兼并最后演变成为电视媒体营业执照权的争斗。

普京对媒体的整顿从2000年5月份就开始了。在此过程中,一浪高过一浪的法律追诉与调查令人眼花缭乱,非常典型地反映出俄罗斯政界整人的特性:稳步展开,但力道会越来越猛,直至对手投降为止。

2000年5月11日,普京就任俄罗斯总统后的第三天,俄罗斯国家税务警察以偷税漏税为名,搜查了古辛斯基所拥有的俄国最大媒体垄断集团之一的“桥媒体”总部的4个机构,并于5月13日逮捕了担任该集团总裁的古辛斯基。这是普京整顿寡头媒体计划的开始,具有投石问路的味道。6月12日,俄罗斯最高检察院扣留了古辛斯基,此举在俄罗斯引起了巨大反弹。尽管不久之后古辛斯基被释放,但对“桥媒体”涉嫌经济违法的指控并未撤销。后来普京发现,俄罗斯社会上站出来保护“桥媒体”的只是一些右翼人士而已,于是他对俄国的犹太裔群体采取了一拉一打的两手策略,把古辛斯基与一般犹太裔区分开来,对俄国的犹太人采取开明政策,不反对犹太人的,但对已参政的古辛斯基则采取坚决依法处理的作法。

普京之所以要不惜一切代价地处理古辛斯基,是因为他认为古辛斯基的媒体在俄罗斯已严重地威胁到政府及政策的制定。而身为前国家安全局局长的普京深知,这些靠前苏联解体而发家的寡头们的淘金史没有一个是干净的。古辛斯基以前在莫斯科周边城市图拉开计程车,能在短短的几年内一跃而成为媒体大亨,自然有种种把柄,整肃他并非难事。俄国总检察院因古辛斯基于当年11月受传讯而未出庭,对他发出了国际通缉令,结果古辛斯基于2001年12月在西班牙遭当地警方拘捕。

归结起来,古辛斯基受到的指控共有3条。其一,“桥媒体”未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其二,“桥媒体”下属的“独立电视台”未按时归还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2亿6千万美元的债务;其三,古辛斯基非法取得以色列护照[7]。

前两点主要是“桥媒体”作为跨国企业与俄罗斯法律的矛盾所造成的。1998年“桥媒体”收购了以色列的地方性电视台马特夫电视台,还购买了以色列的著名报纸《马利夫报》25%的控股权,成为该报最大的股东。2000年初,“桥媒体”又在美国设立了“独立电视台”的美国分台,为自己万一沦为俄国政坛权力斗争的祭品时预留一条后路。1999年末,古辛斯基把“桥媒体”分解为2个机构,即在直布罗陀(英属殖民地)注册、拥有大量美国资本的“欧洲媒体中心集团”,以及在俄罗斯运营的“桥媒体集团”,前者主要负责古辛斯基媒体帝国在全世界的统筹运营和资金管理,而后者则只从事在俄国的传播业务,以维持古辛斯基在俄国的经济利益。“桥媒体”之所以未按时向天然气工业公司偿还2亿6千万美元的债务,并非古辛斯基无钱偿还,而是“独立电视台”本身并没有那么多的现金,古辛斯基控制的现金都在“欧洲媒体中心集团”手里;根据俄罗斯的经济法规,“欧洲媒体中心集团”属于外国公司,在俄国对外汇的出入境实施严格管制的情形下,古辛斯基根本不可能在半年之内从国外调入2亿6千万美元的现金去还债。

普京整肃媒体寡头成功地达到了政治目的,但也为俄国经济埋下了潜在的危机。寡头们担心再遭整肃,纷纷将金融资产转移到国外,使俄国经济大量“失血”,而普京只好靠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和出售军火武器来维持经济运转,这一策略相当冒险。

普京整肃媒体寡头之后,俄罗斯的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形式开始转型为“国有公共服务体制”。“国家部分所有的公共服务体制”的具体特点是:国家资本进入广播电视领域,并以广播电视公司的最大股东身份出现;广播电视公司的管理原则是以专业人士实行专业管理,国家政府人员及政党人士绝不参与。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在媒体经营仍然离不开金融机构投资的情况下,既可以减少金融寡头干预政策制定的机会,又不至于让政府为媒体的亏损担负过重的责任。

当媒体的“国有公共服务体制”基本确定以后,1999年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出版委员会”与“广播电视委员会”合并升格为新闻部,“全俄罗斯广播电视公司”则成为国家媒体的专业管理机构,对各大电视公司调整分配资源。同时,俄罗斯各大电视台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主持人要在节目播出之前将自己准备讲话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交给“全俄罗斯广播电视公司”,这样一道新闻检查屏障就形成了。“广播电视公司”对合资、私营或国家的电视台有不同的要求。比如,为了让合资或私营电视台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对这些电视台的侧重提高收视率的节目一般会放松要求;而对俄罗斯国家电视台,则要求它每个星期播出1小时的“国会”节目,政府对此给予补助。

自普京执政以来,俄罗斯的电视业基本上形成了以国家媒体居主导地位的格局,私营电视台以及莫斯科市政府的电视台仅侧重于娱乐体育等节目,而政府丑闻则一般会被禁止报导。

普京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与学生和教授座谈时谈到,如果新闻受控于“两三个”钱袋子,新闻媒体本身就不会存在任何自由,媒体反而会成为利益集团的保护者,新闻媒体只有在确定自己的基础之后,才能实现新闻自由。他的观点是,所谓“自由”就是公民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与此同时公民要受到用民主方式通过的法律限制,否则,“自由”就成了为所欲为处于失控状态的无政府主义[8]。他认为,俄罗斯媒体有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而这只有在媒体的国有公共服务体制下才能实现。

【注释】

[1]吴非,《二十一世纪》(香港),2003年第4期。

[2]O.波普佐夫:《沙皇侍从惊醒》,莫斯科,2000年版,第101-102页。

[3]格·萨塔罗夫、雅·利夫希茨、米·巴图林、格·皮霍亚等著,高增训等译,《叶利钦时代》,2000年版,第607页至608页。

[4]ЗАСУРСКИЙИ.Я.МАСС-МЕДИАВТОРОЙРЕСПУВЛИКА,МОСКВА:МГУ,p.141.

[5]ibid.,p.142.

[6]赵曙光、史宇鹏,《媒介经济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255页。

媒体管理范文第2篇

制度的取舍和建立,必然具有一定的目的性,有目的才会有行动。这种目的性往往构成一定的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目标系统,其决定了制度的性质,规定了制度运动和发展的方向,是制度系统的灵魂所在。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也不例外。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较多,这里仅列举在出台目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来说明其目标系统。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提到作此决定的目的是“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目的是“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我国最新颁布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2012年12月28日起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目的是“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从以上3个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不难看出,总体上,我国出台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目的可概括为:保护网络信息安全,规范网络媒体服务秩序,促进网络媒体健康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规则系统

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目标系统只是一种高度抽象概括的社会理想和要求,本身是不可操作的,对人们的社会行为尚没有直接的规范作用。因此在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目标系统的基础上,必然派生出体现目标系统精神实质、符合目标要求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规则系统。规则系统是制度实现的指南和桥梁。规则是用以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指导人们行为的,如地位、角色、权利、义务等等。就性质而言,规则的内容包括法律、法令、章程、条例、风俗、习惯、道德等多种表现形式,一般来讲任何一种制度规则系统都包括以上几个方面。[2]尽管制度规则系统内容庞杂,但其基本要求须服务于目标系统,并有利于实现制度目标,而不能与其相悖。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规则系统也概莫能外。笔者目前收集到的关于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主要有59个,其中有6个地方性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其他53个都是全国性的;另外,除4个是自律性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和《互联网站禁止传播、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2004年6月10日)外,其他55个都是他律性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如果将其按照管理的领域进行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

2.与“反垃圾邮件”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

3.与“著作权保护”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等。

4.与“业务管理”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

5.与“内容监管”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互联网站禁止传播、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通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

6.与“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

7.与“网络犯罪管理”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8.与“网络资源管理”有关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

如《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北京市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审批及管理工作程序》《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北京)》《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北京)》《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金桥信息网公众多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在这里,笔者对除北京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市级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由于文章篇幅关系,并未涉及。

三、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组织系统

目标和规则都是针对一定的组织或社会主体而言的,一定的制度,其目标和规则必然通过制度的主体系统——组织系统来实现、贯彻和执行,脱离一定的主体或组织,目标也罢,规则也罢,都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一切制度都有自己的社会机构即组织系统,用以检查和推动制度的运行。组织系统一般包括首脑(即领导者)、职能机关、具体的工作人员。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有着明确的目标系统和规模不小的规则系统,特别是规则系统方面,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除以上述及者以外,肯定还有一些地方性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可以说是“有法可依”了。一定制度的社会功能的好坏、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是否具有一套层次清楚、成员精干、领导有方、效率高超的组织系统,换言之,即制度目标系统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组织系统与规则系统的协调和认同程度。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组织系统方面又如何呢?仅国家(中央)级的网络媒体管理机构就至少有15个之多——中央宣传部、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办、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从各机构管理的目的看,可把这些相关的网络媒体管理机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网络媒体安全管理部门,另一类是网络媒体经济(应用)管理部门。[3]此外,从各机构管理的范围还可把每类进一步细分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项管理部门。而在这些国家(中央)级的网络媒体管理机构之下,又有各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市甚至县级的网络媒体管理机构,它们与国家(中央)级的网络媒体管理机构,共同构成了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组织系统。但即便如此,我国网络媒体仍乱象丛生,传播内容仍鱼龙混杂。

四、我国网络媒体管理制度的设备系统

媒体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危机管理; 媒体; 措施

一、危机管理与媒体

在世界的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影像下,我国有了社会的大发展、大改革。但随后而来的危机事件的频发也引起人们的担忧,21世纪以来由于各种各样的媒体在不断发展,也成为了处理危机的重要工具和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媒体能否客观、及时、适度的传播公共危机中的各种信息,对于应对公共危机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危机中要合理处理与媒体的关系,要分清各自的职责是很有必要的,危机中媒体和危机管理者都有不同的职责,管理者是要处置事件,而媒体是把事件的具体情况告知于公众。

在传统社会中,由于媒体的发展并不广泛,转播信息的工具只有报纸,也有用于娱乐的各种乐器在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能及时传播信息,信息的准确率并不高,也就不能及时发现危机,造成很大损失,而这些报道也只是在危机发生之后的处理工作的简单介绍而已,我国最早的危机报道是在1626年6月出版的一期邸报——《报房京报》上,就刊载了灾难新闻,之后再发生的唐山大地震等等,由于没有进行专门的报道,而没得到积极的救济,使损失过大。在过去出于对社会稳定和政治因素的考虑,而压抑对危机的报道。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进入和民主法制制度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在20世纪80~90年代,我国就开始重视危机的管理和民众的知情权,从而有了对危机中媒体的正确认识,强调了危机事件不仅仅在新华社可以报道危机事件,而且其他任何新闻媒体都对灾情进行真实的报道,比如在1994年克拉玛依友谊宾馆火灾,1993年新疆系列爆炸案等等,都证明了危机中媒体的重要性。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危机事件不是突发而变得频发,为更好地发挥危机中政府部门的作用,我国在危机中合理与媒体沟通解决危机事件,比如在SARS或在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四月玉树地震等等,体现了两者的有效地沟通作用。

二、危机管理中媒体的作用

(一)消极作用

第一,摧毁政府形象。由于媒体是对事件进行客观的报道,但是在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没能及时处理事件 ,使事情逐步恶化。甚至在很多危机事件中,危机管理者往往把媒体当做敌人,在危机爆发后,个别地方政府、执法机关对危机事件遮遮掩掩,甚至滥用行政权力封杀媒体,不仅延误救援、无视民情还造成社会上流言四起,在危机信息的时候也采取和媒体不合作的态度,或者经常使用“无可奉告”之类的外交辞令。从而引起媒体的关注和公众的高度不满,使政府失去公众的信任,形成政府形象的下降。

第二,小题大做,雪上加霜。由于现在媒体走向商业化、企业化、市场化发展,因此有些媒体为提高收视率,为抢独家头条新闻,发表刺激危机局势的新闻消息,误导社会公众,或加剧公众的社会恐惧心理;就乱报,失报,引起社会混乱,影响社会稳定。媒体无限制地对危机进行采访,也会使政府为了避免媒体的乱报,而对媒体的采访进行重重阻碍,这往往会影响政府的危机管理效率,甚至引起政府对危机处理的失误,使受害者再次受到创伤。

第三,人心混乱。从心理学上讲,人性中潜存着许多不合乎社会的欲望,其进过教育或道德意识等手段,被压制于意识之中,经教化还可成为生活的动力。但由于一些危机事件的爆发,因媒体的过分报道,而易引起人的不良情绪,控制本能的理性会逐渐减弱,激发一种与社会秩序不和谐的情绪与行为。

(二)积极作用

第一,成就政府形象,实现政府的透明度。在危机发生之后由于政府部门的所谓“保守”的手段,其实,会引起公众的疑惑,会引起公众心里不安,所以政府部门应该要把关于危机的事情通过媒体的帮助透漏与群众,只有能把信息透明化才能实现政府坦诚的态度和开放的精神,无疑会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赖和支持率,逐步提高政府的形象。比如,在美国的“9.11”事件中最初人们对此事件的发生而对政府极其不满,可是因为后来处理的妥当,使政府收到了人们的赞赏。

第二,娱乐大众。在危机中,为了能让民心安定,危机管理人员以及大众传媒会做不同的努力,其中一个就是娱乐。因为,在极其紧张的时刻,媒体会转播一些搞笑的事情,分散人们的注意力,使人感到轻松。这会把一些本来是让人担心的事儿,通过各种方法来变成娱乐。

第三,满足受众知情权,起到激励作用。灾难性新闻不仅让人们了解事情外还能让人感到某种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能够起到激励人们奋起应战,共度难关,推动实际发展的作用。当知道灾难后每个人不会是不采取行动,而是会接受挑战和应战的,这就通过媒体的组织而进行反击力量。这种激励是衡量一个社会或民族面对困难的态度,这与大众传媒的帮助是密切相关的。

三、危机管理人员应对媒体的措施

第一,掌握主动权。政府要及时、准确、充分把信息传给媒体,媒体传播给大众。政府不仅在信息、舆论引导还是在处理事件等等都应该有主动权,来引导媒体以及公众,把被动状态转变为主动状态,是事件能够很好的解决。危机一旦发生,为控制危机事态、整理社会秩序、避免社会恐慌,危机管理主体必须快速应急,通过媒体以最快的速度最新的信息,争取舆论主动权,有效地控制新闻传播的导向性。

第二,要与媒体积极合作,消除对媒体“敌人”态度,不能是简单的命令和控制。在危机管理中政府对于媒体的态度,实际上是政府的一个政策选择问题,有些领导对于媒体的采访表示“不欢迎”的态度,甚至敌视媒体,打击媒体或远离媒体等等现象,实际上媒体是危机的报道者,也是危机的记录者,所以它能给政府带来很多有用的信息,为处理事件带来方便,所以不能把媒体看作是敌人,而应该与媒体进行合作,共同面对危机,要争取时间完成工作。

第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尊重生命,在第一时间去救人的同时要把已知的信息公布于众,表达关切,表明应急措施已经启动,利用媒体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在社会透明度日益增强的今天,特别是我们今天已经处于新媒体时代或者说社交媒体时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手机广泛应用后,有一个说法叫媒体无处不在,人人都是记者。在这种情况下,透明度应该说比任何时候都要大。所以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充分认识到媒体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不应该也不可能排斥把它在危机管理之外,而是应该畅通沟通的渠道,充分发挥媒体在危机管理当中的积极作用。(作者单位:新疆大学)

参考文献

[1]薛澜、张强、钟凯斌.危机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肖鹏军主编.公共危机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媒体管理范文第4篇

为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 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由信息技术教育处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维护、检修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

1、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信息技术教育处根据课程表和学生人数统一安排使用 多媒体教室;

2、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使用单位向信息技术教育处提 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信息技术教育处可做统一安排;

3、多媒体教室不得用于非教学性质的各种会议、活动、庆典(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三、多媒体教室由信息技术教育处派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职责为:

1、使用前,必须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2、提前10分钟打开多媒体教室;

3、除教学计划内的正常教学由教师自己开关系统外,其它情况使用时,须由管理人员开关系统;

4、负责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的教师进行技术指导;

5、在多媒体教室使用期间,需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或系统故障;

6、保持教室卫生、整洁;

7、注意教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

五、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时的职责为:

1、提前到教室,与管理人员一起检查设备和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2、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

3、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时,需接受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不能随意操作;

4、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5、在开关系统时需按一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6、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六、学生在多媒体教室内学习时,必须做到:

1、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2、保持教室内卫生和整洁;

媒体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新媒体 社会问题 管理 传统媒体 新闻教育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国际舆情研究中心研究员,新闻学院讲师,博士,上海200083

毫无疑问,新媒体是“当前传播学中最热的研究领域”。本文研究分析2011年新闻传播领域六本核心期刊《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现代传播》、《当代传播》、《新闻记者》发表的新媒体研究相关成果,对2011新媒体研究的主要动态、成果和观点进行回顾和总结。

根据本文统计,2011年新闻传播学六本核心期刊共发表新媒体相关研究论文220篇;其中《现代传播》发表新媒体研究数量最多,共计60篇;其次为《新闻记者》53篇;《当代传播》45篇;《国际新闻界》35篇;《新闻大学》15篇;《新闻与传播研究》12篇。整体说来,2011年新媒体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领域:1)新媒体引发的社会问题研究;2)加强新媒体管理研究;3)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变革研究;4)新媒体与新闻教育变革研究;5)新媒体产业动态研究。其中,新媒体引发的社会问题研究和加强对新媒体管理研究数量最多,成为2011年新媒体研究的两大突出主题。下面本文按上述五个领域对2011年新媒体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和观点作一综述。

一、新媒体引发的社会问题研究

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2011年对新媒体社会影响的关注主要是新媒体带来的社会问题,主要关注方面有:

网络谣言:谢耘耕、王平通过对金庸去世微博谣言的传播研究指出,微博的诸多传播特性很容易导致传播话语权滥用,具体表现在:(1)微博话语权的下放及把关人的缺失;(2)微博的自媒体特性易使公众成为谣言的二传手;(3)微博具有强大的媒介融合功能,加大了假新闻传播的可能性;(4)碎片化文本及碎片化的表达方式,易成为假新闻滋生的温床;(5)名人效应使舆论中心化重组,加速谣言扩散。

社会恐慌:廖卫民通过对抢盐风波的研究指出,社会恐慌是公众在面临社会风险时,出于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考虑而产生的一种担心、忧虑乃至惊恐的应激性反应,在社会整体层面上往往导致出现过度关注、密集传播或集群行为现象。这种社会心理反应本身也是社会现实的一种折射,其来源既可能是由社会本身隐含的现实矛盾引发,也有可能是媒介过度传播的心理影响所致。

网络水军:楼旭东、刘萍对网络水军从传播学角度作了专门分析,认为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投票公司”,“代骂公司”等形式的非法机构及个人,通过网络手段进行非法公关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网络“水军”制造的网络事件日益增多。许多网络事件正是凭借着“新奇的故事性+极高的关注度+广泛的舆论”模式,成为某段时间的最热门议题。

网络舆论暴力:林凌对网络暴力舆论传播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网络复合传播方式为网络暴力舆论传播提供了技术条件。技术创新弱化了网络把关功能,而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效果有限。同时,网络技术分解了把关环节,模糊了把关人责任,致使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内容服务商和传播者相互推卸和逃脱把关责任。

网络:董天策、王君玲运用统计的方法回顾了网络的整个研究,指出国内对于互联网背景下和集体行动的专门研究,始于2003年徐乃龙《中网络媒体的负面影响及其对策》一文。到2011年2月18日为止,共有相关研究文章129篇。关于网络的研究呈现出逐步上升到骤然增加的趋势。大体上,国内的网络研究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从2003年到2008年,是起步阶段;2009年到2010年,则是发展阶段。

手机传播失范:任宝旗对手机媒体的传播失范进行了分析,指出手机已经演变为能够承载多媒体信息传播等多功能服务的移动大众传播媒体。在手机媒体高速发展的同时,手机传播失范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具体表现在:(1)信息传播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主要包括侵犯个人隐私、出版物侵权、诈骗、信息内容暴力和危害国家及公共安全等。(2)不良信息泛滥。垃圾信息、低俗信息、虚假信息、骚扰信息等,可以通过短信、彩信、WAP网站、聊天软件等多种渠道被大量传播,造成社会混乱。(3)造成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界限模糊。(4)利用手机传播侵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组织非法活动、破坏社会稳定。(5)利用手机传播色情、图片,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青少年网瘾问题:赵璇、柯惠新对青少年网瘾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的比例约为14.1%,人数约2404万人。这一比例较2005年略有上升,绝对人数更不容忽视。网瘾少年出现的家庭原因包括父母与子女缺乏沟通的背景和基础;父母对子女的教养方式不合理。

网络帝国主义:魏明革认为全球化背景下,网络帝国主义既是网络技术霸权和政府出于国家利益刻意追求的必然结果,也是现实世界中的霸权地位在网络世界的体现。网络帝国主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网络经济帝国主义、网络政治帝国主义、网络文化帝国主义。面对网络帝国主义的全面入侵,各国应开发自己的网络新技术,加强政府干预与法制监管,在网络空间中培育民族文化,同时又要为建立网络空间中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交流新秩序而加强合作、共同应对。

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孙卫华认为网络成为促生民粹主义的理想温床。当下中国网络中勃兴的民粹主义思潮升温、发酵于社会巨大转型过程中民众所普遍萌发的“现代挫折感”与危机意识,诸如:社会不公,贫富差距,,高房价,高失业,重重危机中的医疗教育问题,人文精神与价值理性的全面失落,现代化城市的快节奏与人际关系的疏离感……这种积郁已久的挫折感与危机意识经由开放的网络,最终演变为一系列带有强烈民粹主义特征的网络思潮与现象。

网络煽情:朱丽丽通过对五道杠少年的网络传播研究发现,中国大陆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造成的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割裂已经上升到惊人的程度。社会群体中普遍存在着社会焦虑和社会怨恨情绪。在社会语境中,社会群体的焦虑与不安全感没有多向的通畅的渠道进入主流媒介,网络偶发事件便成为“煽情”的出口之一;而媒介环境的混杂与出位更为此种传播的“煽情”倾向提供土壤。

二、加强新媒体管理研究

正是由于新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发展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从而加强新媒体的管理也成为

2011年新媒体研究的另一并生主题。

网络治理模式:方兴东、张静认为从传统媒体到即时网络,信息环境、传播模式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网络监管体系不适应新媒体形式发展的要求。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管理模式应倡导在现有网络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引入网络治理理念。互联网治理是一个多角色参与的治理,即“国家、私人部门和公民社会”。“监管”反映出政府监督功能,是自上而下的、单一主体的管理模式;而“治理”则建立在多主体管理架构之上。在理念上,政府监管是净化网络环境和网络舆论;而“治理”的基本原则与终极目标是还原互联网的民主属性,形成自觉、自主、自治的网络舆论平台。在实践上,“监管”倾向于通过强制性内容审查与过滤“防患于未然”;而“治理”则强调在自发式、自律性的网络环境中多种意见的交流与碰撞。即时网络治理机制的主旨就是,在现有自上而下的网络+监管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社会自下而上的机制,完善政府、产业、网民这三者之间的协商对话、良性互动机制。

网络舆论引导:针对微博舆论引导,刘锐指出意见领袖在舆情事件中的作用及其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我国政府的网络舆论引导提出了新的课题:各级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引导网络舆论健康发展?刘锐的建议是:(1)建立微博信息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防范微博意见领袖负面言行对舆论的误导;(2)发现并培养微博意见领袖,政府部门及相关个人勇于担当微博中的意见领袖;(3)制定微博管理条例和自律规章,规范微博意见领袖言行,营造微博健康运行环境。

网络舆情预警系统:向志强、龙雅丽提出了针对大学生的网络舆情预警系统,该系统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技术和网络信息过滤技术,通过对定向网站及敏感关键词网页内容的自动采集处理、敏感词过滤、信息统计分析、趋势走向等,实现对“与己相关”的网络舆情监督管理的需要,最终形成舆情简报、舆情专报、分析报告,为决策层全面掌握舆情动态,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供舆情预警和分析依据。它由监测子系统、汇集子系统、分析子系统、警报子系统、预控子系统等五个子系统组成,其主要功能包括监测、汇集、分析、警报、预控大学生及其网络舆情。

网上声誉管理:针对网络私人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王秦提出了网上声誉管理(OMine ReputationManagement ORM)。“网上声誉管理”(ORMI是一种通过监视搜索引擎结果、网络媒体、网络空间等,消除不利评价,以提高当事人网上声誉的行为。这一概念随着用户自生产内容,特别是私人信息的大量增长而产生。网上声誉管理一般的技术手段包括:创造新的内容;对于社会网络空间(网上论坛、博客、SNS网站等)的参与;提升现存在积极内容以及正式向存有负面内容的网站提出删除相关内容的要求。

政府微博:曹劲松指出政府机构微博是官民交流创新的新举措,微博成为政府执政的新平台。政府微博不仅有助于及时信息,主动引导舆论,还能满足民众表达诉求,拉近与网民的距离,提升政府的形象。正确运用好政府微博,有助于在政府与民众之间搭起传递民意、发表意见、反馈信息的更快更直接的沟通桥梁,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推动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与此同时,张志安、贾佳依托复旦大学“舆情与传播研究实验室”,推出了国内第一份《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20日,全国范围共有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720个。全国政务微博的主要特点包括:(1)机构微博的数量多于官员微博,南方省份发展政务微博的意识较强;(2)公安微博所占比例最高、服务性较强,党政机关、交通部门微博亦成亮点;(3)官员微博的行政级别分布呈金字塔形,县处级以下的官员微博规模最大,但高层官员的微博更具关注度和影响力。

微博舆论管理:谢耘耕、荣婷认为,微博的即时性和“人人都是记者”的社会化新闻模式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和危机,这给政府的舆论管理增加了难度,形成诸多的挑战。政府引导微博舆论应:(1)积极进驻微博,加强与网民互动;(2)精心培养微博意见领袖;(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作;(4)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微博管理。

打击网络水军:针对网络水军问题,楼旭东、刘萍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部门监管;加强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打击网络水军,引导网络推手;推行网络实名制等相应对策。

三、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变革研究

新媒体背景下传统媒体如何变革一直是新媒体研究的重要主题。2011年新媒体成为主流媒体;传统媒体如党报、都市报、电视、电影等都尝试突围和变革;传统新闻生产模式被打破,新的新闻生产模式正在产生和形成。

新媒体成为主流媒体:匡文波通过大规模的手机用户随机电话调查并定量分析,认为以互联网手机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成为了主流媒体;而且在不久的将来,手机媒体将超越第一代有线网络媒体,成为新媒体的主流。

党报变革:新媒体形势下,党报理论宣传应从内容上强化信息特质:理论信息的新鲜、独特性。理论信息的理性深度;理论信息的感染力。同时,要整合党报原有优势,突出理论宣传的信息特质,在内容上打造适应读者需求的,突出权威性、针对性、互动性、前瞻性的理论信息产品;同时,应打造多种形式的理论系纳西内容或眼神内容,形成多媒介、多介质的理论信息内容,增强党报理论宣传的影响力。

都市报变革:陈强,丘凯琪指出,数字化是传统都市报的必由之路。对于当下的都市报来讲,数字化不仅是一种信息处理技术的简单复制,而是从内容提供、生产模式和运作流程、传播载体和读者阅读消费形态等多方面的数字化变革。

电视变革:杨雪睿、黄京华认为互联网为传统电视媒体打开新的收视途径,户外电视媒体与传统电视媒体形成有效互补。这些都是传统电视媒体影响力的延伸和拓展。重新审视电视的媒体影响力,受众生活形态的变化是其延伸和拓展的内因,而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交流融合则是重要的推动力量。周勇指出新媒体时代可能带来的不是电视媒体自身的终结,而是传统电视传播模式的终结。未来电视的传播将不再是基于频道和栏目(节目)的单向性传播,而是基于碎片化信息的、有点事媒体及其观众两大主体共同完成的多级传播。

电影变革:姜燕认为数字技术的普遍介入,也正在逐渐改变着观众的观影习惯。数字化的制作手段、数字化的观影环境等,给观众带了全新的观影体验。数字技术正在迅速变革着电影的载体形式和传输手段。同时,新媒体的交互性、分众性等特点都渐渐融汇在了电影产业的链条中,交互性、非线性叙事方式的作品也改变了以往单向度的观影习惯,辅以全新的视听体验和心理体验。数字技术的引入对电影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制作形式与传播方式上形成了新的模式。

新闻生产模式的变革:张志安指出,在新媒体

(特别是微博)的影响下,新闻生产发生多重变革。(1)消息来源:从传统的筛选、疏离、线人报料转向新的定制、接近、主动求援;(2)报道机制:从传统的记者主导、单次刊发转向了公众参与、循环报道;(3)行业互动:从独立调查、业内沟通转向支援协作、公开动员。

整体说来,新闻生产从组织化生产转向社会化生产。石长顺、肖叶飞指出,在技术融合和所有权融合的驱动下,不同媒介产业的边界日益模糊,新闻生产深度融合,这必须革新传统的新闻生产模式,包括打造协调管理型编辑和内容制作型编辑共同主导的多元互动的编辑流程;创新多媒体信息的采集、加工、管理、讲述和的新闻生产流程;建构新的集约化、数字化、互动性的新闻生产模式等。

钻石新闻生产模型:美国学者保罗・布拉德肖曾设计出新的钻石模型(The News Diamond),认为21世纪的新闻生产模式将走向“速度与深度”。速度新闻是指从Twitter和手机上蜂拥而来的未经加工的新闻;深度新闻则是指来自传统媒体的新闻。依据此模型,新闻生产将包括快讯、草稿、报道、分析,反思、背景、互动、定制等7个步骤,先以快讯、草稿实现“快传播”,再以报道、分析和背景提供“深解析”,同时要在新闻生产全过程考虑让公众参与、为用户定制信息。

四、新媒体与新闻教育变革研究

面对新媒体引发的新闻传播生态系统的变革,思考当下的新闻传播教育成为2011年新媒体研究关注的另一重点。

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传播人才需求:方雪琴认为媒介融合背景下内容生产主要面临四大变革:内容生产的全媒体化、内容呈现的多终端化、内容产品的社区化和内容生产主体的多元化。应对内容生产的变革催生了四类新闻传播人才的需求:全能型记者、高层次传播管理人员、创意人才及专家型人才。在一个媒介生态剧烈变化的时代,新闻教育应追踪业界的发展现状及人才需求方向,及时转变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思路,寻找在新挑战下新闻教育的应对之策。

张征、马海燕认为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网络、手机等新媒介形式陆续出现,给处于新闻第一线的记者的未来工作带来了巨大变化,记者可以从各类新媒界中获得新闻线索,更容易接触采访时象,发掘新闻热点。新媒介环境也对记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记者精通各类报道手段,做出不同于传统报道形式的新闻,同时时记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提出了更高要求,记者要在适应新媒体的过程中更新和提高自己的传播观。

融合新闻学教学:王哲平、蔡姬煌通过对院校内融合新闻学训练的发展情况的调查发现,目前的融合课程课目只是“多学科方法”,跨媒介整合水平低。仅有两成的新闻专业负责人称已大幅改变课程以适应未来的融合趋势,其余的大部分依然要求学生专攻某一媒体,比如印刷媒介、广播电视或者网络。因此,作者提出一种整合水平较高的跨学科模式,作为融合新闻学教学的一种更好选择。跨学科课程是一个整合共生的部分,其知识是一种“和谐的关系”。根据跨学科理论,若要实现真正的融合,所涉及的不同媒介必须建立一个过程,产生真正的综合产品。

五、新媒体产业动态研究

三网融合是新媒体产业动态研究的核心。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杨兴锋深刻剖析了报业集团在三网融合背景下进行全媒体转型的战略思路。传统媒体,转变战略理念,实施聚合战略,向全媒体转型,从内容提供商转变为全媒体信息服务商。“信息平台”将成为未来媒、信、通融合大产业竞争中的制高点,“平台模式”将成为未来最具竞争力的发展模式。中国式三网融合的背景,其本质是大国的经济、政治、传播的需求,构筑了大国传媒的三个基准点,就是“大台、大网、大市”。李良荣教授在谈到我国传媒产业发展业态的时候,指出传媒业的重心已经并将继续向新媒体转移,这个趋势不可逆转。

付玉辉在《论我国三网融合政策的结构性缺失》中指出,自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决定,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进程,我国三网融合进入了实质性的推进层面,到目前我国三网融合仍存在结构性缺失,主要体现在:(1)未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而以行政力量为主导进行三网融合协调,导致三网融合的创新动力不足。(2)未能有效协调部门利益,尚未形成推进三网融合快速发展的内在利益机制。(3)未能提供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未能针对三网融合监管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思路。

肖叶飞研究了媒介融合语境下西方国家广播电视规制的变革,指出在融合化的语境下,西方国家普遍调整广播电视规制理念、范式、内容、手段等。例如,放松结构管制,调整行为规制;规制理念从公共利益至上转变为消费者利益至上;允许广播电视与电信互联网互通等等进入等,以实现为何公共利益和鼓励效率与竞争的规制目标。

除此之外,手机也是新媒体产业动态关注的热点。对手机的关注集中在手机能否被视为媒体。单颖文指出随着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俗称“第五媒体”的手机媒体融合了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所有媒体的内容和形式,手机已从最初单纯的通信工具,转变为一个综合性信息采集、传播、娱乐平台。傅宁则认为手机作为信息传播载体,不靠内容取胜,没有原创内容,没有健全和完善的专业采编队伍,没有可以和广告匹敌的盈利方式,只靠一条和用户连接的渠道就想占地为王。手机是一种多功能融合型终端,是功能强大、潜力巨大的工具,不能被视为大众媒介。

伴随着手机、微博、社交网站等自媒体影响力的扩大,罗自文提出聚众传播的概念。聚众传播是指人们在其社会化过程中,基于自媒介体系建立的,融合多种传播类型和传播方式,以建立社会文化认同为目的的一种群体传播形态。由于其融合大众传播、分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等多种模式,因此成为媒介社区中的主要信息传播形态。其中“聚”不仅表示媒介、信息、传播方式的聚合,更表示同质化人群的聚合。如果说人际传播是人类传播1.0的话,那么大众传播和聚众传播则依次是人类传播2.0、人类传播3.0。聚众传播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结构方式,不仅将营造更加辉煌的媒介景观,而且将广泛地影响日常生活、传播机制和社会民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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