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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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范文第1篇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政党党内监察(纪律检查)的基本思想 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告诉我们,建设一个好的党,需要许多条件,其中,党内严格的纪律和健全的纪律检查(监察)制度则是绝对不可缺少的。特别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革命胜利和执掌政权之后存在不存在发生分裂、和腐化变质的危险,要不要进行检查监察、如何有效监督检查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等问题上,工人阶级革命导师都作了肯定回答。 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内监督的基本思想 (1)工人阶级政党的活动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2)严格纪律保证党的意志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 (3)通过民主和批评实施有效的党内监督 2 、列宁关于党内监督的基本思想 (1)关于加强执政党党内监察的必要性 工人阶级政党在执政以后,必须加强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 工人阶级政党在执政后,为了同它的大敌——、骄傲自大、腐化变质作斗争,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工作; 为了保证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必须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 为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必须加强党的监察工作。 (2)关于党内监察制度建设 列宁关于工人阶级政党党内监察制度的基本思想与实践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党内监察的目的与任务;监察机关的产生;监察委员会的人选;监察机关的地位等。 3 、刘少奇的监察(纪律检查)思想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适合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党的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了重要贡献。思想具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监察思想。在长期的领导工作中,以为代表的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出了许多有关监察(纪律检查)方面的重要思想,并根据这些思想,确立了党和国家监察体制的基本格局。他们的监察(纪律检查)思想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对党和政府实行严格监督是防止腐化变质的重要条件 (2)充分发扬民主是实行监督开展批评的根本保证 (3)监察(纪律检查)工作必须加强 4 、邓小平陈云的监察(纪律检查)思想 (1)邓小平的监察(纪律检查)思想 邓小平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革命家,建国后,他是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在党和国家的建设问题上,建树颇多。其中对加强监察(纪律检查)制度的建设,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 执政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 有效的监督是执政党不犯大错误的重要保证; 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 有效的监督是使党和国家保持稳定的重要条件。 必须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多方面的经常的监督。包括 群众的监督; 党委会的监督; 党的监察机关的监督; 派的监督; 监督的关键,在于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是否健全。 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彻底解决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问题。 加强监察制度建设,发挥监察机关作用。 (2)陈云的监察(纪律检查)思想 陈云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革命家,对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有过许多重要论述。建国后,他是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非常重视在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问题,提出了许多深刻见解。在担任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期间,就纪律检查工作的意义、任务、方针及组织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又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对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制度建设,有着十分重要意义。陈云的监察(纪律检查)思想主要体现在: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是抓党风。 纪检工作要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 必须不断健全纪律检查机构,严格选拔纪检干部。 二、党纪论 党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抵制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的队伍纯洁性和坚强战斗力的有力武器。党的纪律的理论是党的纪律检查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和研究纪律检查理论,必须掌握党的纪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1 、党纪的基本含义 (1)党纪的含义 党的纪律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党的纪律是各种党内规范的总称。 党的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违纪者要受到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的追究。 (2)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日起,就制定了党的纪律。80年来,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不断前进,随着党的队伍的不断壮大,党的纪律建设也在不断发展,现在已形成了《》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核心的、具有中国共产党特点的比较完整的纪律体系。它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方面。 (3)党纪与法律政策道德的关系 作为执政党,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因此,遵守国家法律和共产主义道德,也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作为一个党员应当懂得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正确、自觉地规范其社会行为。 2 、党纪的特点 (1)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是为工人阶级根本利益服务的纪律 (2)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平等的纪律 (3)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 (4)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是科学的纪律 (5)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 3 、党纪的作用 (1)党的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 (2)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3)党的纪律是巩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4 、党纪的制定和执行 (1)党纪的制定与党纪的执行 (2)党纪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正确执纪与从严治党的关系、执行党纪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党纪标准与“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关系 三、党风论 党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党风建设任务繁重而艰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能机关,必须在实践中加强党风理论的研究,从而使党风建设工作更加科学,更加富有成效。 1 、党风的基本含义 (1)党风的基本含义 党风是政党的作风,是一个政党内通过一定数量的组织和成员的活动反映出来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倾向性和影响的行为方式。 党风是政党及其成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总称。党风既作为党员个人思想、行为的风格而存在,又体现为党组织及整个党的风貌和形象,具体表现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诸方面。 (2)党风与党性 党性决定党风、党风反映党性、党风具有相对独立性。 (3)党风与党纪 党纪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准则,它与党风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4)党风与改革 党风建设与改革开放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密切联系。 (5)党风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党的路线以及依据党的路线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同党风息息相关,但又相互区别。党风影响着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形成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定党风的发展方向和内容。 (6)党风建设与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党政干部拒腐防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问题。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是政党及其成员的作风问题,涉及的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党风建设比廉政建设起点要高,要求更为严格,内容更为丰富。党的组织和党员不仅要遵照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廉洁自律,而且要遵照的要求,在共产主义信念、理想的支配下,履行党员的义务,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作用。因此,廉洁奉公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党风建设的全部内容。 2 、党风的内容 (1)党风内容的含义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相互排除又相互联系、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趋势和倾向。党风也不例外,既包括优良作风,又包括不正之风这一对立统一体。 (2)党的优良作风 核心内容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与之联系的我们党还逐步形成了谦虚谨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开拓进取等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的好作风。 (3)党内不正之风 党内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形形,但其核心内容则是和。其他的不正之风,大都是和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由这两种与执政党的特点紧密相联的错误倾向滋生、演化出来的。 3 、党风的根本问题及党风估价的基本方法 (1)党风的根本问题 党风问题,说到底,就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 (2)党风估价的基本方法 党风估价的基本方法,就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待和分析党风建设状况,区分党风建设过程中的现象和本质,支流和主流的方法。 (3)正确认识党风现状 就总体状况而言,党风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党内也存在着、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声誉、危害了党群关系。 4 、党风建设 (1)党风建设的内容 党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二是反对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党风建设的意义 加强党风建设,是维护党的性质,保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条件; 加强党风建设,对于形成和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党风建设,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顺利发展的重要途径; 加强党风建设,是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的重要保证。 (3)新时期党风建设的思路 党风建设必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来进行; 党风建设必须把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党风建设必须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党风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四、反腐败论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借鉴国外反贪廉政的经验,结合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客观实际,研究和探讨新的历史条件下腐败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和制定新形势下深入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思路和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确保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腐败的含义和实质 (1)腐败的内涵 一般来说,凡是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就是腐败。构成腐败的内涵通常具备三个要素:一是腐败的主体,即与权力相联系的个人和组织;二是腐败的行为,即以权力被滥用为特征的社会行为;三是腐败的客体(后果),即受到损害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三个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要素,构成了腐败的本质内涵。 (2)腐败的外延 揭示腐败概念所确指的对象的适用范围。 确定权力被滥用的适用范围,必须确认一种社会行为的本质属性,即构成这种行为的政治腐败性。 确定权力被滥用的适用范围,必须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腐败的政治态度。 确定权力被滥用的适用范围,必须兼顾到我国历史文化的特殊背景。 (3)腐败的实质 指腐败所固有的决定其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属性。腐败作为一种政治概念,它的根本属性,就是某种权力的蜕化和变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定范围的权力蜕变现象的主要特征是:权力官僚化;权力商品化;权力特殊化。 2 、腐败产生的原因及其特点 (1)腐败产生的一般原因 腐败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客观上是一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和心理诸因素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通常产生腐败现象的最基本的原因有: 腐败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私有制和剥削阶级的产物; 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腐败现象往往是社会变革过程中的伴生物; 思想道德文化领域中的金钱拜物教和权力拜物教,往往是产生腐败行为的重要诱因。 (2)新形势下腐败现象产生的特殊原因 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腐败现象,其原因主要有: 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影响将长期存在,总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对外开放,借鉴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现代文明成功,资本主义腐朽的东西也会趁机钻进来,成为一些人发生腐化的重要诱因; 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也会给腐败现象滋生以可乘之机;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滋长,是腐败得以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3)新形势下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 一般来说,腐败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具有利己性、损他性、性、隐蔽性、传染性、顽固性、和可控性等共同特征。在我国,腐败现象既是一种历史现象,又是经济体制和社会经济结构双重转换时期的特有现象。其主要特征有: 由于处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许多社会行为尚未通过法制形式得以严密规范,腐败现象具有易发性。 在改革时期,腐败活动往往借改革之名滋长蔓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 腐败活动往往选择经济领域中供需矛盾突出的环节作为其钻营舞弊的场所,带有一定的聚集性。 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领域及表现形式,会随着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转换和变化,具有多变性的特点。 3 、反腐败的性质任务和意义 (1)反腐败的性质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反腐败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关系到四化大业的成败。 (2)反腐败的任务 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涉及到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但从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角度来讲,主要任务是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二是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包括纠正不正之风。 (3)反腐败的意义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坚决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这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战略性措施。 4 、反腐败的思路和对策 (1)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关于“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的思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 (2)把廉政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是新时期深入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经之途 (3)建立有效约束滥用权力的机制是防范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基本举措 (4)坚持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是保证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的基础环节 (5)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条件 五、监督论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作为执政党,建立起一整套的监督制约机制,对于防止权力的蜕化,是完全必要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职能机关,在党内监督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深入探讨、正确认识党内监督的一般规律和基本特点,研究和掌握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对于纪律检查机关正确地、富有成效地履行监督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监督的基本含义 (1)监督的一般含义 一般含义上说,监督就是一定的社会组织,根据既定的行为规范,对某一具体对象进行的察看、监督活动。 (2)党内监督的基本含义 党内监督的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含义: 党内监督是一种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 党内监督是一种制度化的、协调有序的活动; 党内监督是以揭露、评价、纠偏为主要方式的活动过程。 2 、党内监督的基本特点和原则 (1)党内监督的基本特点 党内监督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自觉性;强制性;客观性;相对独立性。 (2)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 党内监督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平等的原则;公开的原则;群众性原则;保护正当权力的原则。 3 、党内监督的基本任务和内容 (1)党内监督的基本任务 按照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行使职权,防止和减少重大失误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揭露和处理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2)党内监督的核心问题 只有对权力予以有效制约,才能保障和发扬党内民主; 只有对权力予以有效制约,才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核心领导作用; 只有对权力予以有效制约,才能克服和抑制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4 、加强党内监督的途径 (1)党内监督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结合的基本原则和方式 党内监督的构成要素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而对构成要素的结合方式的考察也会有不同的结论。但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党内监督要素结合方式的基本问题是领导体制问题,即,党的各级组织、部门、党员在监督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职能监督部门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党是严格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党,有关党内监督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监督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党员和党的组织部门在监督中的活动和工作都是在党委领导下开展的,因而坚持和维护党委的统一领导,是党内监督要素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哪些层次,哪些方面要素的结合,都应当体现和遵循这一原则。 (2)加强党内监督的主要途径 加强党内监督的途径主要有: 经常地、深入地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努力形成和发展良好的监督意识; 有机地协调党内的监督活动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党内监督活动和监督工作的综合效果; 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发展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5 、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监督工作的基本方式 (1)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 党内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党的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的职能机构,在党内监督体系当中,居于重要地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纪委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这使纪委的监督工作的开展有了坚实可靠的组织保障,而且也使纪委的监督工作的效率能够通过各级纪检组织的努力而覆盖和影响到党组织的各个层次和党内活动的各个方面;纪委是党内监督的职能机构;纪委拥有和党内其他重要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和手段;纪委是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因而在监督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2)纪检机关监督工作的基本方式 纪委是以监督为基本指责,并掌握一定监督权力的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与这种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纪检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方式主要有: 以监督的方式参与决策; 检查处理违内行为规范的组织和个人; 参与党的其他组织和部门开展的具有监督意义的活动; 对带有倾向、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集中检查; 根据改革开放、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和群众的反映,广泛地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地给有关组织和部门反馈信息,提供建议。协助、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选自曾繁茂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概论》

纪检监察范文第2篇

一、全面贯彻《实施纲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按照《实施纲要》的原则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适应本乡镇、本部门的实施细则,拿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措施。并按照部署要求,统一规划,明确任务,采取措施,认真落实。

2、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腐败。结合我县实际,今年要深入推进“五项改革”,规范和完善“四项制度”,拓展和深化“五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继续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抓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个中心”的整合,建立政府招投标统一平台。大力推行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全面落实和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强化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中央纪委监察部2004-200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的学习和宣传,认真完成法规制度专题调研、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制度规定的清理工作。

继续拓展和深化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医院)务等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着重要在公务用车购买、保险实行政府采购的基础上,巩固维修、用油等环节规范管理的成果,逐步实现公务用车管理“一条龙”“阳光作业”。巩固和深化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的成果,认真抓好村务民主听证试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广村务公开民主听证、村级财务“零账户”制度,争创新的工作特色。3、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逐步健全完善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和撤换等党内监督的有关制度。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党内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增强监督的实效性。4、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宣传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在先”的方针,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寓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加强与宣传、组织、文化、新闻等部门的配合,利用多种宣传媒体,构建宣教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优势,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敲警钟、多提醒,搞好警示教育。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各级党员干部中继续开展学习牛玉儒、郑忠华、张仁和同志的先进事迹,切实增强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自觉性。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要积极总结宣传我县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新典型,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一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二是“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三是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五是参加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的,要从严惩处。各级各部门要把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是解决以上几个方面问题,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县、乡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所在部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改进工作、勤政廉政。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2005年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每个乡镇至少办案一件以上。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足大局,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研究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探索、建立和完善信访双向承诺制度、信访处理公示制度和信访听证制度。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信访沟通与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情况反馈,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上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公房管理成果,延伸公房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公物使用管理。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总揽全局,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下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廉政勤政,还要带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每个领导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要强化责任追究,反对好人主义,抵制说情风,该追究的追究,该处理的处理,该批评的批评。对因领导失职,导致不正之风严重、腐败问题屡屡发生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探索加强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六、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违法乱上项目、滥铺摊子和破坏环境等行为。继续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以深化“一线工作法”为抓手,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紧迫任务,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等专项工作开展效能督查。继续深入开展软环境整治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反对挥霍浪费和侵占企业资财的行为。要把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领导人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大胆探索。要抓住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切实解决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不断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

纪检监察范文第3篇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是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要加强“*”重要思想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各种权力,绝不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加强作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从政道德修养的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恪守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准则,加强道德修养,淡泊名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要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和学习日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防线是源头治理腐败的首要关口,思想教育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首要职能,因此要用法规纪律和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今年七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省、市局“六条禁令”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向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学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正反两方面的思想纪律教育,大力弘扬正气,推动全系统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对廉洁自律工作提出的更加明确、严格的要求,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自觉抵御腐蚀、自觉规范从政行为的行动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试行)》,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比享受、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歪风,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持制度创新与制度配套并重,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要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以“三公开”为主要载体,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大源头治本的力度。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事权,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行政;要按收支脱钩、收缴分离的要求,积极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杜绝帐外帐,不准私设“小金库”;要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中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完善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误失察追究制。要进一步推行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出让权、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确保四项制度依法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深化政务、局务公开工作,重点在规范和提高上下功夫;扩大知情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

有权力必然要有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是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的关键所在。全市药监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又要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条例,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实现党内监督的制度化和程序化。要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监督实效。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要协助同级党组织,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配合省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更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要按省局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职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负有重要责任。

一是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调整到位一个月内,按照中发[*]1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组成新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制定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分别上报省局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到位后,市局党组与各分局和直属单位的“一把手”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重新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廉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总结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全市药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全面考核。

(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明确提出,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把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热点”问题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一是按省局的要求继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对药品流通市场的专项检查及整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GMP、GSP两项认证的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对“两G”认证过程的监督,严格监督检查执行《药品GMP认证检查纪律》、《药品GSP认证检查纪律》等工作纪律,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听取认证企业意见;随机派人参与认证工作,做到事前明确纪律、事中参与监督、事后跟踪检查相结合,确保认证工作依法不枉法,清正廉洁。二是抓好药监系统作风建设,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升温加压,改进机关作风”的部署,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药监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四是对药监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行为要坚决进行整治。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完善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措施。五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狠杀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认真解决群众和企业提出的“热点”问题。

(七)正人先正己,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范文第4篇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一岗双责”是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强化工作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有利于政令畅通,狠抓落实,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廉政建设防线,把握正确的事业方向,实现科学监管、和谐发展。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工作目标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认识到位、责任细化、执行坚决,确保“双责”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落实等“五到位”:

第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首先要求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一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发挥带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发挥好带动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对下属要严格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三是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廉洁从政,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周围的工作人员,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分解落实到位。所谓责任分解,就整体而言是落实贯彻工作责任制,就每个人而言是落实贯彻岗位责任制。既要科学化,又要量化、细化、具体化,其关键是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谁来抓”和“抓什么”的问题,这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具体来说,就是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综合本部门的实际,对各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定岗、定任务、定责任,逐项落实到各分支部门和个人,成为各部门和每个人员行为的规范和为之努力的目标,这样即便于考核监督,又便于协调配合。

第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考核落实到位。责任制考核是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的检查和评估,也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一关,必须把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入口关”,做到知人善任,选拔培养优秀的各级领导接班人,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按照“下管一级”的责任制管理权限,对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要通过自查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制定比较科学的考核办法,同时广泛听取群众的评判意见,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根据责权统一原则,权是尽职尽责的手段。一个领导有了权而不负责任,就会导致滥用权力或特权滋生,这种不负责任的领导,实质是一种失职行为,对失职的领导,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可见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关键。没有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就失去了严肃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就很难树立和提高,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实施责任追究,要敢于碰硬,敢于较真,该处理的处理,该曝光的曝光,以教育和警示广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重点是,一旦发生重大问题,一定要查清领导干部是否有责任,然后实事求是地决定是否追究。要健全责任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开展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有追究,以此教育和警示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奖惩兑现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要取得明显成效,必须根据职、责、权利、服务统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做到奖惩分明,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与干部的管理结合起来,将其列入干部考评、考核中,考核的结果纳入安监工作目标考核中一并奖惩兑现。褒奖先进,鞭策后进,惩罚渎职者,使每一位领导干部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当成自己的分内之事、职内之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按照省、州、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要以“讲党性、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为基本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宏扬良好作风教育引导干部。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从加强党性修养入手,按照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政廉洁的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精神不振、工作不实、能力不强、风气不正等突出问题,在我局努力营造正通人和、凝心聚力、风情气正的工作环境。

第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力度。

根据县纪委《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疏理,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研究制定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廉政谈话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审批、行政处罚监督措施、财务资金管理等制度;继续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六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搞好廉政风险点排查,按岗位按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图,根据流程图的关键环节,找出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认真抓好制度的规范执行和有效落实。搞好相关制度的

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意识和执行的自觉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好奖惩和责任追究;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从严带队伍,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落实、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效果和质量;严格落实《廉政准则》、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核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各级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监督制度。第三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政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的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安全发展、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抓作风建设与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认真搞好对照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行政执法干部增强为发展服务、为市民服务的意识,在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开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切实防止和纠正工作不实、办事粗疏拖拉等不良现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防止和纠正奢侈浪费现象。根据股所队室工作职责、任务特点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单位和个人加强作风建设的目标、措施。培养勤勉敬业、廉洁奉公、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争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队伍从政行为。

纪检监察范文第5篇

一、加强联系与协调,落实派驻机构的设置、定编与管理体制

遂川县纪委、监察局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精神后,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与协,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形成《关于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的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转执行。对设立党委的政府组成部门原则上实行“单派”,即由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对其他政府组成部门和有关政法机关以及归口管理的行政机构实行“双派驻”,即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对其他直属机构及有关事业单位,按原有要求实行“双派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实行单列,在各单位机构改革方案中予以明确,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县编办统一管理,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和分配。如对实行“单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考虑其工作量较大,配备纪检监察专干编制1个。目前,全县实行“单派驻”机构6个,“双派驻”机构13个,派出机构1个。派驻单位共设人员编制40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0个,事业编制20个。

明确规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组成部分,受县纪委、县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织、行政领导的双重领导,以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为主。派驻纪检组长的人选,由县纪委在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征求驻在部门党组织意见后,按干部任用程序办理;派驻监察室主任的任免,由县监察局在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任免人选,征求驻在部门党组织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由县监察局下文任免。派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县监察局述职,任职满5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得与驻在单位内设机构合并。

二、认真考察与甄选,把好派驻机构领导的提名、任免关

过去的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多半是照顾安排的,有的是在乡镇工作多年,解决回城问题安排的,有的是单位行政领导向退居二线过渡安排的,有的是资格较老的中层干部,为解决其待遇问题而安排的等。全县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年龄最大的51周岁,最小的38周岁,平均年龄46周岁。他们普遍对纪检监察工作干劲不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在认真分析和把握好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的工作现状与情况后,遂川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的考察、提名与任免关。对原来工作表现突出,能力强的派驻干部建议县委予以提拔重用和交流到行政岗位;对不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反映较差的,坚决要求县委予以免职和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对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纪检组长,不再向县委提名;对其他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则根据工作的表现、群众的公认度和在岗时间的长短,建议县委进行轮岗。

三、明确职责与任务,强化派驻机构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过去由于人员编制、管理体制等没有理顺,大多数派驻机构充当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有的甚至与单位其他内设机构合并,工作人员干的工作也大多数是单位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真正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甚少,加之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由驻在部门保障供给,思想观念上理所当然地就认为自己完全是单位的人,而对自己是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的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责则认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