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单位四风对照检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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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内、外部稽核,其查核目的、频率及技术层次,各有其职责及功能,交互构成紧密的风险监控机制(如图2)。金融机构因承做业务可能发生的固有风险(Inherent Risk,如误解相关规定、业务缺失、人为舞弊及判断错误等风险),于有效执行“法令”遵循及…

金融单位四风对照检查(精选5篇)

金融单位四风对照检查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 自行查核制度 支付结算 查核方法

台资银行去年作为分行机构首次进驻广州地区,除了执行国内的银行法规外,在金融安全管理上同时按台湾的金融稽核体系建构,基本分为外部稽核及内部稽核两个层次(如图1)。外部稽核(External Audit)是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如金融检查机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及会计师等。内部稽核(Internal Audit)是由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单位及监察人对其机构本身的各部门及分支单位进行的稽核,或由金融机构各营业单位内部自行就其各项业务办理的查核。

金融机构的内、外部稽核,其查核目的、频率及技术层次,各有其职责及功能,交互构成紧密的风险监控机制(如图2)。金融机构因承做业务可能发生的固有风险(Inherent Risk,如误解相关规定、业务缺失、人为舞弊及判断错误等风险),于有效执行“法令”遵循及内部自行查核制度后,将可大部分阻绝。而内部稽核功能的发挥,将进一步阻绝非预期及例外事件风险,至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未能阻绝的缺失或弊端(控制风险Control Risk),则有赖会计师查核签证、主管机关金融检查及监督予以阻绝,以确保金融机构于最低风险的内控环境中经营。

广义的内部控制制度包含自律及内部控制两个方面,自律方面主要为公司治理,炔靠刂圃虬含管理控制、会计控制及稽核制度。其中管理控制是执行业务的重心所在,其内容至少包含业务操作管理、风险控管机制、法令遵循制度等项目。具体地说,金融机构内部防护网中属于以查核方式执行者,由内部稽核、自行查核及法令遵循主管等三个制度所构成。自行查核制度是弥补内部稽核制度查核频率及次数不足而设的,查核范围与内部稽核雷同。而法令遵循主管制度办理“法令遵循自行评估”,则针对法令遵循的范围查核。

与国内银行相比,台资银行在自行查核制度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体系,其在多年的实践经验中,能使管理层得以早日发现业务经营缺失,实时予以导正,并藉以加强内部牵制,对从业人员产生吓阻舞弊的作用。对稽核单位而言,自行查核可辅助稽核频率的不足,其查核结果亦为稽核单位了解各单位平时运作状况,作为拟订稽核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自行查核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环节。现就自行查核制度简介如下:

一、自行查核的法源依据

为加强银行内部牵制,藉以防止弊端的发生,台湾《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对自行查核有以下规定:

1.第十四条:内部稽核单位应办理下列事项:督导业务管理单位订定自行查核内容与程序,及各单位自行查核之执行情形。

这条规定的立法说明是:按各业务单位进行的自行查核是第一道防线、内部稽核是第三道防线,考量业务管理单位对其业务之风险特性及控制点较为了解,如由其订定自行查核内容与程序,并由内部稽核负督导之责,较符合内部控制三道防线之精神。

2.第二十条: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应每年订定自行查核训练计划,依各单位之业务性质对于自行查核人员应持续施以适当查核训练。

3.第二十五条:银行业应建立自行查核制度。各营业、财务、资产保管、资讯单位及国外营业单位应每半年至少办理一次一般自行查核,每月至少办理一次专案自行查核。……各单位办理自行查核,应由该单位主管指定非原经办人员办理并事先保密。……自行查核报告应作成工作底稿,并同自行查核报告及相关资料至少留存五年备查。

二、自行查核的三道防线架构和作用

在相关法令的指导下,银行建构自行查核的三道防线(如图3)。

通过三个环节的紧密结合,环环相扣,达到自行查核的下列目的:

1.自行查核单位应就其本身经营的业务范围,自行指派查核人员就非原经办业务的操作及经营管理是否遵循金融机构的政策程序及相关法令规章进行查核。

2.藉由对内部业务进行定期性的侦测与检视,验证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持续且有效的运作。

3.及早发现内部业务控制的缺失、降低作业风险及防杜弊端,并对从业人员产生吓阻舞弊的作用。

4.内部稽核查核频率有限,自行查核结果将可供办理单位及其业管单位做内控管理的参考。

三、自行查核的计划、执行与追踪考核

(一)年度查核计划的拟订

营业单位在年度开始前,自行查核督导主管(即自行查核负责人)应斟酌其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业务量大小、业务性质及人员配置情形,妥为规划下一年度全年自行查核计划,做成“自行查核计划表”,密陈该营业单位负责人核定后,函报稽核单位备查,并应按计划切实执行。

由于营业单位的经营环境及业务类别不同,营业单位可视个别情况拟定查核内容,但其内容至少应包括查核年度月份、查核日期、查核种类(一般或项目)、查核项目、查核内容、查核人员等。

(二)自行查核的执行程序

实际执行自行查核工作时,自行查核负责人应于查核前,选定各项查核业务的查核人员,并编制“自行查核工作分配表”,于查核当日,通知各查核人员,依照指定查核项目办理。查核人员应选派熟悉查核项目业务且非原经办人员担任,曾受过稽核或自行查核专业训练,并以不连续查核同一业务为原则。为促进查核功效,查核方式最好采取突击及机动方式办理。至于查核范围,以上次检查基准日开始至本次检查基准日止为原则。

参与自行查核人员,应将查核结果详实记录于工作底稿,并于查核完竣后依据工作底稿的记载,将查核结果及所发现缺失事项,归纳汇总编制“自行查核报告”,并将工作底稿连同查核报告于规定期间内送交自行查核负责人审核。

(三)自行查核负责人及自行查核人员的职责

1.自行查核负责人的职责。

(1)年度开始前拟订“自行查核计划”。

(2)选定自行查核日期。

(3)选定查核项目及范围。

(4)指定查核人员(非原业务经办的适任人员)。

(5)分配查核工作。

(6)监督自行查核的执行。

(7)审核各查核人员的工作底稿与查核报告,并将“自行查核报告”呈报营业单位负责人核阅后,陈报稽核单位审核。

2.自行查核人员的职责。

(1)应本着独立认真的态度,就指定查核项目,依据有关规定确实查核。

(2)应将查核事项明确记载于工作底稿,对业务缺失事项尤应确切指明。

(3)查核工作完竣后,应依据工作底稿做成自行查核报告,送呈自行查核负责人审核。

(4)对所提出的“工作底稿”及“自行查核报告”内容真实性应予负责。

(5)查核时,如发现业务经办人员有违规事实、或失职情事,应即密报自行查核负责人或经理处理。

(四)自行查核的追踪与考核

各营业单位应于自行查核工作完竣后撰成“自行查核报告”,报由总行稽核单位处理。而稽核单位于审核营业单位“自行查核报告”时,如发现有缺失,应即发函该营业单位,限其于规定时间内改善函复;对于情节严重或稽核单位认为必要时,得办理项目复查;对于营业单位函复缺失改善情形,如发现仍未确实改善或内容无法了解是否改善者,应再督促改善,直至确实改善为止。

各营业单位自行查核的执行情形,由稽核单位制订标准,作为年终考核之参考,对于办理自行查核绩效良好者,稽核单位宜检陈具体事实,项目报请奖励;对于办理自行查核绩效欠佳者,亦宜检陈具体事实,项目报请惩处,力求公允。

(五)办理自行查核应注意事项

1.自行查核日期,应讲求机动性,避免固定于特定日期或月底办理,且事先应注意保密,以达到临时突击检查的效果。

2.拟定自行查核的范围项目,将自行查核人员作适当分配,必要时得洽联行派员协助办理,并应注意内部牵制原则,避免查核人员查核本身经办的业务或由同一人连续多次查核同一项目。

3.自行查核内容应包括静态的账务凭证核对,并顾及交易程序的动态查核,确保符合金融机构相关规定。

4.自行查核人员应遵照工作底稿及其填表说明,将查核事实及缺失,详载于工作底稿内,并于查核完竣时汇总成册,留存备供金融检查机关及稽核单位查核。

5.自行查核所发现的缺失,自行查核负责人应促请该单位人员注意改善。

6.自行查核负责人负有督导责任,对新进或不熟练的员工,应尽量提供指导与协助。稽核单位应订定自行查核训练计划,对于自行查核人员持续施以适当的查核训练。

支付结算作为银行的重要风险管控部分,各家行都高度重视这方面业务的自查,运用自行查核的执行程序,以支付结算业务为例相关的操作应包括:

一是年底预拟查核计划。

第一,年底运营作业单位应就结算类业务查核所规定的频率预拟定明年的计划,并于稽核系统完成建置;再由自行查核业务主管进行复核。

第二,拟定计划时,应同时注意自行查核科目的配置,如:一般查核的查核内容应涵盖全部相关业务,有应予列入但尚未列入者,应主动提出办理查核,并增修至自行查核题库。

第三,预排年度计划的核准文件应专卷归档备查。

二是执行、修改查核计划。

第一,确定查核频率及所属业务办理,并可就原订查核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年度新开办业务或认为有风险操作的项目,可调整加入查核计划内,呈核方式同前项年底预拟查核计划。

第二,修改年度计划的核准文件应专卷归档备查。

三是设定基准日及检查日期。

第一,检查人、检查科目及检查日期应讲求机动性,事前应严予保密。

第二,检查日期勿固定在某一特定日期或期间实施。

第三,查核工作应于查核当月结束前完成,不得有跨月、延至次月办理的情形。

四是查核工具的准备。

第一,列印检查底稿、辅助报表及内部稽核、自行查核未补正事项明细表供检查人查核及追踪未补正缺失。

第二,于x定办理查核当日,始通知各项查核人员,并依所排定计划执行查核。

五是采取以下的自行查核方法。

第一,评估内部控制:了解存款业务的作业流程,评估其内部控制上可能的缺失。

第二,盘点及检视:盘点空白支票、存折与存单是否与账载相符,并检视其领用、保管、作废等作业是否严谨。

第三,观察及询问:至营业厅现场观察存款业务操作情形,并询问相关作业人员,对同一问题可私下分别询问不同人员,再就其答复内容予以分析比较,是否有不一致的情况。

第四,询证函:抽样寄发对账单,其回函并以查核人员(单位)为收信人。对于退件应追踪了解其原因。

第五,复核:可抽样对存款利息、各科目传票张数、金额等重新计算是否相符。

第六,检查凭证:查验存款相关传票与原始凭证,并注意凭证要件及各级人员核章是否齐全。

第七,分析及比较:分析不同期间各项(或各帐户)存款的增减情形,对有大幅增减情形者应查证其原因,如有异常状况应注意是否有弊端存在。

第八,调阅资料:确认调阅的各项数据如账册、报表、传票及各项书面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经过刻意修饰或隐藏。

举例部分支付结算业务的重点查核题目:

1.支付凭证印鉴是否双人核印相符。

2.业务操作是否按金额权限分级授权处理。

3.大额汇款是否已照会单位大额联系人。

4.对于无法解付的汇入汇款,是否主动查询,及时清理。

5.办理汇出汇入款项是否查询黑名单,确保收付款人不在此类名单之列。

六是自行查核检查报告。

自行查核主管需汇整查核结果、检查人员意见、不符事项及未补正缺失事项等进行复核,并送单位主管核定。

第一,检查人检查结果及不符事项,无论补正与否,均应确实揭露。

第二,盘点类项目填载的合理性。

第三,当月查核计划所订定的科目,应逐科目于自行查核检查报告中揭露其查核结果。

第四,如不符事项为其他单位的缺失,应于处理情形注明应负责单位,并以追踪表影本移请该负责单位协助补正。

第五,应有单位主管及自行查核主管核章。

第六,自行查核、内部稽核(含外部机关检查)的缺失意见,应列为每月追踪查核项目持续追踪改善,改善情形并应揭露于“自行查核检查报告”;若无待补正事项者,请于“自行查核检查报告”表内注明“无待补正事项”。

内控管理本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要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如新的业务系统投入使用后,一些以前是业务风险点的环节,就有可能不成为风险环节,而以前不是风险点的环节,新系统上机后,就有可能成为新的风险环节,这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并逐步建立新的查核题目,才真正发挥自行查核的作用。

目前台资银行刚刚进入国内市场,正处于自己的创业期和成长期,面对市场机遇应该从现实的基础条件出发,学习他行的先进经验,始终坚持“稳健为本”的经营原则,经过自身不懈努力,健全和完善风险和内控体制机制,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与内控文化,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风险日益加大的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单位四风对照检查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金融要大发展、风险要严防控”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地方金融风险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区地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合理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更好的发挥金融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区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排查对象和内容

此次风险排查的对象为民间融资组织、境内上市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

风险排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地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风险情况,重点检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内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备;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基础性、系统性建设是否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是否依法合规等。二是民间融资领域风险情况,重点排查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风险隐患。

具体排查内容和标准,按市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制定的配套方案实施。

三、方法步骤

此次排查采取自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3月21日—3月31日)。区政府制定并印发全区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按照风险排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分别制定本单位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排查目标,细化排查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层层进行动员发动,全面启动排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4月1日—4月15日)。各相关部门对照排查内容和标准进行拉网式风险自查,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自查自纠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区政府和区领导小组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法人机构切实做好自查自纠。

(三)全面检查(4月16日—5月10日)。区政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民间融资组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整改提高(5月11日—6月24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逐一限期整改,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风险隐患。与此同时,对排查发现的共性、根本性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五)总结验收(6月25日—7月5日)。整个排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各相关部门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写出总结报告和工作建议,于7月5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金融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负责日常协调、指导、调度等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抽调精干力量,全力组织实施,推动排查工作扎实开展。风险排查过程中,区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成立督导组,对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分管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金融办在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的同时,具体负责境内上市公司、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助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对辖区内所涉行业的风险排查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公安分局负责非法集资活动排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工商分局配合做好全区民间融资中介组织风险排查工作。区委宣传部加强对这次风险排查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严肃工作纪律。风险排查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进行。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有关保密规定,严禁私自对外扩散,防止炒作。同时,对有关宣传报道要坚持正面引导,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制定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理。

金融单位四风对照检查范文第3篇

自2004年以来,人行西乌旗支行新一届领导班子按照上级行党委、旗委综治办“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起“大保卫”的意识,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落实职责任务为基础,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障,以考核奖惩为动力,做到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年初以来,人行西乌旗支行主要采取了“贯穿一个思路”,既:违规操作无案也是过。“树立一个观点”,既:全行一盘棋的观点,要求纪检监察、综治,要害岗位人员行为考核,安全保卫工作在共同目标上相互支持。“强化四个方面的教育”,既:一是支行党组抓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抓源头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等教育;二是纪检、监察、人事、内审部门通过案件分析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是我家”维权等有益的活动进行信用教育;四是党宣部门突出上级行、支行文件的传达学习,对广大职工进行目标、任务宣传教育。“发挥三个职能优势”,一是支行本身案件防范综合治理安全监督职能;二是地方综合治理办公室监督职能,三是辖区各金融单位和社会监督职能。“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的工作方法,从而取得了实效。截止2005年已连续14年安全无事故。先后荣获自治区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女工小组”、“机关档案管理特级”和天津分行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称号、盟级“精神文明建设单位”、“文明建设标兵单位”、“青年文明号”、“职工教育先进单位”、“二五、三五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并连续5年荣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安杯”称号、被人行锡盟中心支行党委评为“文明单位”称号。并以优异的成绩荣获全盟人民银行系统内控运行及标准化、目标化管理综合考核第二名。

一、加强领导,从严治行是做好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

经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案件的防范和教育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领导班子重视是关键,而这个关键又在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此支行在案件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自始至终贯穿一个思想就是“违规操作无案件也是过”正确分析研究处理业务和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关系,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从严治行的方针。

(一)、确立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近年来,人行西乌旗支行根据不同时期的金融形势和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基层央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和部门各负其责,党、政、工、妇齐抓共管、内外结合,群防群治的案件防范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实施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从严执行责任制度。该行党组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了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案件的防范和教育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二是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对所辖部门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教育工作负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责任;三是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案件防范和教育工作负全面责任;四是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教育工作负直接的责任;五是按照上级行案件防范和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依据支行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责任办法》等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和制定了《案件防范查处追究责任制实施办法》、《案件防范查处追究工作责任制》、《案件防范和案件查处追究、上报工作制度》等项制度措施。从而加大了案件防范和教育工作的考核力度。

(三)、坚持领导办案和案件报告制度。近年来,人行西乌旗支行始终如一地坚持案件防范教育、案件查处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并结合辖区金融行业特点和基层人民银行工作实际及牧区经济金融工作特点。一是建立行级领导包案、办案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凡是支行、部门发生案件的,支行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和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案件的查处工作。二是要求行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执行督察报告制度,坚决及时纠正和专项治理,对发生案件和事故的逾期不报告和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是负责案件防范教育和查处的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从严执行纪律,严格执行案件责任追究制。

(四)、把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教育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切实加大考核工作力度。2004年以来,将案件防范和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内控管理实行了科学预测,分层实施,对症下药,层层落实,真正做到了上有人包,下有人保,实行一岗两责,严格考核,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从而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协调的立体依法治理工作网络,为开展依法治行,综合治理案件防范和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注重教育,提高素质是做好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广大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使之能够经受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社会上消极因素影响的考验,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支行党组和班子成员研究的新课题。2005年,人行西乌旗支行面对的形势要求和职能调整,把强化四个方面教育放在首位,着力从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自我约束能力,作为案件防范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点带面,着力抓好重点人员的教育。

一是在全面有效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有指导、有考核、有要求得组织进行党的基本方针、理想宗旨、职业道德,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等项教育,积极有效得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使全行广大员工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二是在抓好普通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狠抓了重点要害岗位人员的教育,对他们的平时表现和工作态度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得进行思想教育和行为考核,做到预防针常打,黄牌常亮,警钟常鸣,有效得防范了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三是支行还经常性得坚持对重点要害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思想动态分析及监控,采取了多种方式和工作方法进行宣传教育,做到了坚持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行为考核相结合,与组织处理相结合,从而达到了案件防范教育工作走在前的效果。

(二)、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一是大力宣传有感染力的正面典型,以其生动性、形象性和现实性,引起广大员工对真、善、美的追求,带动以学、比、赶、帮、超的榜样精神,推动树立一个带动一片的作用。二是深刻分析解剖典型案例,对发案的主客观原因,后果及教训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注重运用发生在身边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反腐倡廉、遵纪守法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注重实效,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一为了提高教育效果,达到预期目的,推动案件防范和教育管理工作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我支行在教育方式上,一是采取了坚持必要的灌输式学习各类报刊、杂志文件上的安全警示通报和文章,以及警示案例电视录像片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二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新形势、新内容、新特点、新动向,采取举办知识竞赛、观看电影、法制教育、文体表演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思想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教育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是做好案件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案件的防范和教育工作做的好坏,关键是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制度的落实和执行。近年来,我支行在案件防范工作中,始终把贯彻落实上级行规章制度,从严执行制度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放在第一位,采取一票否决制,在狠抓内控制度中入手。

(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2004年—2005年以来,支行始终坚持“秉要执本、常勤精进”的行训。一是在认真按照“标准化建设管理年”和内控机制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各业务部门岗位责任制、业务经营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和重要业务部门、业务岗位及其内部业务往来环节的不定期检查工作制度。三是对重要凭证、印、押、计算机的使用,以及大额现金划转、支牧再贷款、机构的审批、库款保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联行清算、会计对帐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实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了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了对营业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和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2005年,我支行始终坚持对要害部门的会计、国库业务员、复核员、监督员、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同城票据交换员、微机管理员等要害岗位及人员进行严格定期考核和审查,为确保支行要害部门岗位人员政治过硬、业务优良、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高效服务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督职能部门作用。2005年,支行纪检监察、内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照上级行和支行党组的要求,对支行的货币金银、会计国库、金融管理、货币信贷管理、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依法行政情况的再监管和执法监察,从而为保证业务活动正常开展堵塞了一些漏洞,达到了及早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有效推动了各项金融工作稳步发展。

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做好案件防范工作的有效途径。

金融案件防范和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他涉及到支行每个部门的各方面,并与每个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密切相关。如某一个环节、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岗位出现漏洞,都可能导致案件的发生。因此,抓案件防范工作单靠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是难以奏效的,所以必须树立全行“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支行、地方综治办、辖区各金融单位三个职能优势、全体动员、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是做好案件防范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抓廉政教育,促班子建设。近年来,该行从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辖区金融一方平安的角度高度重视案件防范工作。一是采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抓,做到了党组认真研究,纪检监察、人事、内审、综治保卫部门监督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二是两年以来,为把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支行先后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和案件防范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二是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出台了《人行西乌旗支行党风廉政建设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项制度和考核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内容、职责任务、奖惩措施和具体要求,做到了按季检查通报。三是实行了支行一把手同分管理领导、分管领导同部门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案件防范责任状、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责任状工作制度。四是全面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表、检查表、行员行为规范考核登记表工作制度,做到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对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采取了“三个结合、三个激励、四个关心”的工作方法从而在支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监督制约机制。

金融单位四风对照检查范文第4篇

一、机构

年初完成了新设建国路支行、北戴河支行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新设支行银监分局及人民银行准入工作,取得了两家支行准入批复、金融许可证及金融机构代码证;服务于两家支行在2月1日隆重开业;配合总行、供应商、审计单位,完成开发区支行、昌黎支行、和平大街支行、森林逸城支行装修工程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后的工程尾款进行及时支付;同时根据总行新设支行费用额度下拨时间节点,第一时间对新设北戴河支行、建国路支行各工程项目进行资产建卡及支付结算,包括设计、造价、监理、装修、家具、空调、室外标牌、室内标识、楼顶大字等不少于19项工程内容,保证封账前完成本阶段工程款支付进程;组织一次全辖各机构室外门头检修、清洗工作,保障对外形象及宣传效果,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指导、协助辖内支行的日常维修及工程施工工作,包括LED安全拆除、外立面美化、屋顶防水、肯德基门门阻安装、室内装修项目维修、室外标牌维修、玻璃幕墙更换等等,同时完成了北戴河支行、建国路支行空闲区域装修改造工程;上半年根据总行对办公用房面积及用途的整改改造要求,完成分行总经理办公室面积改造事项,保证了分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依法合规;12月初,接总行对分行辖内所有网点的智能化网点微改造工程项目工作任务,在其他异地分行未进行装修改造施工前,完成了辖内所有支行基础面装修改造施工工作,因总行整体对后期装修材料的订购时间把控因素,目前我分行的装修改造工作暂且停滞,等待灯具及铝板到货后加班加点迅速安装,力求年底圆满完成装修改造工程任务。

二、重要证照

2018年,完成了全辖8家机构2017年度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工作;完成全辖9家机构2018年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及金融机构代码证信息验证自查工作,完成了9家机构金融机构代码证年检工作;新变更分行、森林逸城支行负责人信息,及时向人行提供申请变更材料,顺利完成了金融机构信息的及时更新;完成了分行及森林逸城支行营业执照更新换证工作,同时应总行财富部要求,增加分行、森林逸城支行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辖内网点重要证照保管及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100%,规范分支机构证照公示、保管、使用情况;在妥善保管分行重要证照,严格监督分行证照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提供证照原件外借33次,提供证照复印件使用200余次,共计800余份,所有使用行为均依据有效审批文件,登记外接台帐,保证证照原件按期、无损归还;上半年,迎接总行对分行重要证照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合规无误,获得总行通报认可。

三、纪检监察

2018年,按上级单位及监管部门要求,定期开展相关案件防控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员工行为排查、员工思想谈话、案防年度责任状的签订、员工行为承诺书得签订、员工违规积分、案防警示教育、案防分析会、2017年案防工作总结、办公用房面积自查清理整改、营业区域办公用房违规使用情况自查、案件(风险)信息处置工作排查梳理、公务用车情况自查回头看、法定假日纠四风违规情况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排查及宣传月活动、整治市场乱象、合规文化建设、扫黑除恶排查、“百日排查”、分支机构设立合规自查、纪委监督责任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银监分局专项员工行为排查、案防合规文化建设活动、银监分局民主评议工作、人民银行纪检实地检查、等等一系列纪检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季度“飞行检查”、“案件风险排查”专项排查活动8次 ;全年报送相关报告、统计表、物化资料约50余份,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单位和外部监管部门的案防工作要求;在迎接银监分局整治市场乱象的工作检查中,汇报我行案件防控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赢得了监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认可,同时我分行创建案防合规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申报工作,被市银监分局选为推荐单位向省银监分局提交了评优申请。

四、后勤保障

(一)行政值班

按照总行工作要求,整治、规范值班行政工作,各节日期间加强监察力度,严格相关要求,保障分行大楼安全运营;按月编辑值班安排并及时下发,统筹值班人员换班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保证值班工作不漏岗、空岗;改善值班环境,变更值班室位置,同时,本年度为值班人员采购发放值班必需品,提升员工良好工作感受。

(二)工装

统计新入职员工明细,按季度报送2018年工装采购请示,完成新入职员工首次工装配备申请工作,完成分行到总行工装集中采购线上申请审批流程;本年度与总行行政管理部充分沟通,争取到分行部门新下支行人员的工装采购资格,同时,2季度完成分行部门人员采购工装工作,并申请完成新版制式领带的采购与发放,保障了分行整体对外形象的统一、专业、规范。

(三)环境卫生

不定期对分行保洁服务人员召开工作提升督导会,即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督导保洁人员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改善,不定期巡查各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及保持情况,随时随地对不合格的环境卫生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不定期组织要求开展全行大扫除活动;上半年,利用“清明”、“五一”假期,加班完成分行地毯清洗及沙发清洗专项保洁项目,完成办公用房办公书柜采购安装项目,为营业部采购更新绿植,并要求保洁人员按护养要求协助开展日常绿植护养工作。其他方面,分行大楼设立单独吸烟室,禁止公共区域吸烟行为。增加值班室床上用品、沙发盖帘清洗频率。办公秩序及合理性布置方面,重新规划并集中设定支行办公工位,保证合理分区办公。一系列的工作安排,力求营造合理、舒适、整洁、健康的办公环境。

(四)服务督查

2018年2季度起,依据分行相关服务标准及要求,开展支行(营业部)服务质量督查工作,利用查看录像回放的形式,对各机构一楼营业室员工对外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编辑成文于每日班后在微信工作群进行通报;2018年9月,制定了辖内支行(营业部)按月全覆盖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要求,并编辑成检查表作为依据开展对辖内支行(营业部)服务质量的督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服务、案防、安保、消防、重要证照等内容,主要利用实地检查、录像回放等方式,对各机构对外服务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月度覆盖率达到100%。通过一系列提高内控管理及服务水平的督导措施,辖内各机构内控、服务质量都有较为显著的提升,12月总行下发的2018年服务检查整改通报中,我分行员工着装规范、现金柜员服务行为、理财经理服务行为排名均第一,总体排名位列全行第五名。

五、工作提升

金融单位四风对照检查范文第5篇

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疏堵结合的原则,合理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全面清理民间融资机构,有效防范民间融资风险;探索拓宽民间资本投融资渠道,积极促进民间资本“阳光化”;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规范清理全镇担保公司、理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村民资金互助社等融资性社会中介机构的超范围违规经营行为。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提高防范金融突发事件的意识和水平,加强民间融资日常监控和管理,妥善处理新形势下民间融资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分类指导。按照“防控结合、维护稳定”的原则,分门别类对全镇民间融资组织进行规范,扶持和保护合法经营的民间金融组织,逐步规范清理经营不正常的民间金融组织,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民间金融组织。

(三)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清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开展对全镇民间融资组织的规范清理工作。

(四)分工协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思路,在镇里的领导下,落实各类机构的监管和规范清理责任,加强部门间及属地乡镇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强大合力。

(五)快速反应。按照金融风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组建应急处置队伍,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强化应急处置保障,确保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当地,消灭在萌芽。

四、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村居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摸底、信息研判、宣传引导、整顿规范、维护稳定、舆情控制等任务。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步骤

此次规范清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镇宣传委员牵头,组织各类媒体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社会公众客观理性地认识民问融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全面系统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排查”的原则,镇领导小组对民间融资组织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排查,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三)有序规范阶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正面引导促进,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高管约谈”等方式促进其整改并规范经营;对存在严重违法经营、扰乱金融市场的要妥善处理,采取合理措施引导其退出市场。

(四)督促检查阶段由规范民间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全镇民间融资规范工作逐户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舆论引导。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金融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理性投资,从源共上防范民间融资风险。

(二)加强风险排查。对全镇民间融资活动的排查摸底要做到全面、准确、细致,真正掌握全镇民间融资活动的规模和发展状况,强化对民间融资规模和投向的监测,并进行准确的风险分析研判,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准备足。

(三)实行分类指导。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排查结果分类指导规范民间融资主体,对资信度好、企业认可度高、经营规范的要继续给予支持。对资信差、操作不规范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规范。对存在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由镇政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清查整顿。

(四)强化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融资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对可能出现民间融资纠纷进行全面摸排,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坚决防止出现因处理不当而损害群众的利益,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