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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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将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来落实。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质监、药监…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精选5篇)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范文第1篇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年以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在全县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做出汇报:

一、政府重视,组织到位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将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来落实。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质监、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同时,县政府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及时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为保证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专项工作取得成效提供了保障。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一)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采取两项措施,以确保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责任措施到位:一是县政府对质监、药监、卫生、工商等各相关进行具体的分工,对各乡(镇)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和要求,明确了各自职责。为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县政府分管领导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全县*乡(镇)[原*乡(镇)]和*成员单位签订了《*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为明确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坚持与每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去年共与2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今年与13*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整治措施到位: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按照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和加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四项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措施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范围、重点切实加以落实,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保障,力促实现整治目标任务

为确保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县政府做到四个保障:

1、组织有保障:全县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分管副乡(镇)长为组长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普查、整治人员有保障: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各乡(镇)推荐设立了*质量监督员,各村委会(社区)推荐设立了*质量协管员。在业务部门的培训下,广大质量监督员、协管员成为了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普查、整治的中坚力量。

3、业务指导有保障: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每个乡(镇)指定了*专业人员对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帮助。

4、经费有保障: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由县财政划拨1*元专项工作经费到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保证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到位*元,余额将尽快划拨到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通力协作,各阶段性工作成效明显

通过近一年半的工作,*县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全县质监、工商、卫生、药监等职部门的共同努力,已顺利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各个阶段工作。

在宣传发动阶段,县政府及时组建了工作机构,制定了整治方案,开好了全县动员大会,对普查整治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培训,为全面开展专项普查整治工作和确保取得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普查建档阶段,我县工作人员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等办法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展开普查、调查,共普查、登记20*,并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为a、b、c、d四类分别建立了档案,基本上摸清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及其质量状况。

在集中整治阶段,*坚持引导支持和集中整治的原则,全县各职能结合自身职能展开工作或联合执法,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大力整治,有效地提高我县食品质量,最大限度地消除一些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的工作重点是巩固提高,此阶段,我县按照安排部署和

工作要求,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档案。当前,除去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责令关闭或自动关闭的食品生产加工业,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其中符合建档条件的有6*,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有6*。对符合建档条件6*按照a、b、c、d四类企业进行分类,划分出c类企业*,d(绿)类企业*,d(黄)类企业4*,d(红)类企业*。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县食品生产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沾益实际,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四图”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正视不足,谋划未来

食品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的期望,与新形势下食品质量安全的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呈现出数量大、地域广、规模参差不齐等特点,加上大多食品生产、加工业分布在乡村,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普查工作的难度;

二是针对落后生产工艺相对比较落后、生产规模比较小的生产加工业,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在短时期内难于达到预期整治目的;

三是整治工作经费尚不能满足整治工作的需要;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范文第2篇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上个月,我市接连开了几次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会议,今天这个会议,规格更高,意义更重要,国家质检总局驻省驻厦督导工作组领导、省质监局领导莅临会议。长期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十分关心、支持厦门工作,在很多方面采取倾斜政策、灵活措施,给予厦门有力支持。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把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总书记、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7月25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质量工作问题;7月26日,温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7月27日,全国质量工作会上,总理、吴仪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还下发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吴仪副总理担任组长。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上,吴仪副总理作了动员和部署。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省委卢书记专门作出指示,要求把全省质量工作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8月3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质量工作会议,黄小晶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国家质检总局李传卿书记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意见。

刚才,国家质检总局驻省质监局督导工作组王向东组长、国家质检总局驻厦门检验检疫局督导工作组范国珍组长分别作了讲话,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指导。叶重耕副市长对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好,我都赞同,会后,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王组长、范组长的要求和叶副市长的部署抓好落实。现在,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经过各级各部门、广大企业和全体市民的不懈努力,全市质量工作成效显著,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质量兴市、品牌战略、"放心食品工程"成效显著。多年来,我市通过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名牌兴企等质量振兴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我市荣获中国名牌产品13个、中国驰名商标9个、国家免检产品25个;省名牌产品125个、省著名商标160个。这些品牌产品和企业工业增长贡献率不断提高,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从2001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连续多年将“放心食品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食品安全立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食品生产源头、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放心食品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质量诚信体系初步确立。我们对全市主要工业企业进行调查并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构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严格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等制度。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监管,初步建立了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企业担负第一责任人的“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尤其是今年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后,全市上下立即行动,开展获证企业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组织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检查,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等,取得很好效果。

三是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优质产品和优势企业。近年来,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工业产品总体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高于国家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机械、电子、化工三大支柱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多年来接近或达到100%。今年上半年,全市粮食、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品、食用油等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主要食品,市场抽检平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列入省食品安全检测的36项指标全面达标。全市80%以上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00多个主要产品产销量进入全国行业前10名。钨产品、装载机、豪华大中型客车等产品的质量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静压传动叉车、中低压电器开关及开关柜、摩托车、钨粉、铝箔、彩电、激光视盘机等一批产品及大型商用飞机维修已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优质产品和优势企业。

但是,当前我市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仍有个别企业产品质量档次、产品标准水平偏低,个别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还不够高。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难度较大。据初步统计,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过3000家,有的企业生产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和质量责任意识相对较低。三是执法队伍的监管能力还不够高,与当前的形势和要求还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切实把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长期的战略任务,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总理、黄小晶省长的重要讲话,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场特殊战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对属地和职能管辖范围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大力整治。

各级各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看好自己的家,把好自己的门,管好本辖区和本行业的产品。要强调两点:一是刚才叶副市长部署的十个方面质量安全的整治方案,要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农业局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海洋渔业局牵头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监局牵头负责生产加工食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局牵头负责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卫生局牵头负责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药品质量安全整治,贸发局牵头负责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各相关部门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二是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负责。各区政府要把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以及其他渎职行为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一,狠抓重点和薄弱环节,标本兼治。

要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企业)和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重点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力量打击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法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的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生产者必须负责召回,销售者必须停止销售;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对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来源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对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有大局观,相互支持,协同配合。要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对于跨部门、跨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全市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经常性地向领导机关、执法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区的情况要实行周报制度,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动态信息,查处货值较大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以及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

第三,加大舆论引导力度。

一是新闻媒体要策划专题栏目或时段,实事求是地宣传我市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果,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氛围。对个别恶意炒作、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有关监管部门要主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和会商制度,定期联合信息,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核准事实,统一口径,迅速稳妥信息。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逐一查实,及时澄清,不回避问题。

同志们,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和“四个重在”实践要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全力投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

叶重耕副市长

同志们: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再过几天,第十一届投洽会将在我市举行,各部门都很忙,即使这样,市委市政府还是决定今天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何书记对召开这次会议做了批示:请市政府抓紧贯彻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等一下,刘市长将作重要讲话,国家质检总局派驻福建省质监局督导工作组和派驻厦门检查督导工作组的两位领导以及省质监局的领导也莅临本会作指导。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体部署。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为了统筹协调处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重大行动,市政府决定在原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刘赐贵市长任组长,黄菱、叶重耕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下设两个办公室,即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办公室和食品安全整治办公室,分别设在市质监局和市贸发局。根据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部署和我市具体情况,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十大专项整治任务、廿八项工作目标,为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要求市直各牵头单位和各区、镇街都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

各区、市直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相互支持,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挥专项整治的联动效应。

二、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分别为:

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五种高毒农药;蔬菜、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㈡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我市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药物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㈢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遏制碳酸饮料、矿泉水等十六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㈣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㈤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全市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㈥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目标是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㈦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㈧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全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㈨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家用电器等十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㈩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进一步规范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涉及健康安全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增强。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国家做了明确的界定,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的重点单位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当然,除了上述重点区域、单位、产品之外,凡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只要存在质量问题和有损于人身健康安全问题,不管在哪里生产,在哪里流通,在哪里消费,都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鉴于8月29日和8月24日我市已先行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和厦门口岸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会议,刘市长和黄副市长到会作了工作部署,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因为时间关系,我不再重述,请各区、各部门按会议部署抓落实。

今天我专门就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强调如下:

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等五类产品的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要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整治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证后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针对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提高监督抽查覆盖面,抓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的落实;要强化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要查处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要求,对各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打击、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等四种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在一个月内限期转产,到期未转产的予以取缔;除上述四种外的其他食品生产小作坊,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道提出名单,区政府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镇、街道的日常监管范畴。要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岗前培训、整改完善生产条件、限制销售区域、加强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

四、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按照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9月5日前要求各区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针对辖区实际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市直各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也要根据我市确定的十大专项整治任务和廿八项工作目标分别制定和细化整治方案,加强对各区、各街(镇)整治工作的指导。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从现在开始至11月30日,根据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和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区、镇(街)和市直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各配合协作单位,要按照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五到位”的要求,迅速组织专项整治队伍,深入到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对重点产品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监督。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反馈制度,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加强全市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编印专项整治行动专刊,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部门专项整治小组会议,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从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区的验收。同时也要准备好迎接上级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范文第3篇

(一)组织健全,部署周密,整治活动启动迅速

国务院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后,县政府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符合xx实际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质监、工商、卫生等11个相关职能部门和8个乡(镇)为成员单位的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安全整治、工业产品及食品生产企业整治、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等六个专项工作组。同时,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工作要求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迅速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9月5日,xxxx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标志着xx县的专项整治活动拉开了序幕。

(二)重点明确,任务具体,确立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xx县结合实际明确提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三大重点,努力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猪肉质量安全整治6项专项整治任务,确保18个量化指标达标,全面完成9个100%目标。具体明确了辣子鸡、果蔬汁、白酒等产品为重点的整治产品,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白酒及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等为重点的整治单位,西平镇、盘江镇等为重点的整治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又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整治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制定了乡(镇)和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确保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防止和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步骤,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整治活动

在整治工作中,xx县严格按照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xx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等渠道,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时报道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则通过集中设点,进超市、入企业、到农家,发传单、做工作等多种形式,将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传达到xx的每个角落。宣传上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多数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都知道了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都明确了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宣传,迅速掀起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营造了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据不完全统计,xx县启动产品质量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35500多份,上报整治工作信息100多条,县整治办编印专项信息19期,县信息中心转发整治信息5条,县广电媒体专题宣传10余次。

2、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在整治活动中,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配合,认真履职,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各乡(镇)做到对辖区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负总责,在按照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县质监、农业、工商、卫生、药监和商务等六个牵头部门认真履行各自法定职责,结合各自的专项整治任务,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县公安、广电、畜牧等成员单位结合整治工作的需要,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扩大专项整治影响面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县整治办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和上报相关信息,推动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整体推进,六项整治任务开展较好。

(1)由县农业局牵头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整治

一是是抓好生产过程管理,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对龙头企业要求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实行基地和投入品备案制,目前全县蔬菜种植大户建立田间档案达20%,水产养殖大户建档达15%;充分利用监测手段,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规划管理,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化肥、农药;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申报认定及其产品认证工作,目前xx县已认定基地面积达55050亩,认证产品达9个;做好了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工作。

二是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食用安全。今年9月份后,直接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13批次,抽检蔬菜样品116个,合格率达100%。

四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大力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包装标识合法性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2)由县质监局牵头对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的整治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普查、清理,摸清了全县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业底数。目前全县有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共13家,涉及到13类产品;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2家。对证照不齐的小作坊督促其向工商、卫生等部门及时申报办取。

二是全面清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建立14类重点产品企业质量档案,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在工作中,共清理食品标准13个,帮助建立执行标准6个,帮助制定企业标准1个,年审执行标准13个;对涉及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补充建立质量档案3家,全县13家涉及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

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充分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在整治活动中,加强了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9月份以来,共计抽查月饼、白酒、辣子鸡等各类产品80余个样品,检验合格率81.5%。2007年全年,食品抽查合格率达83%,较2006年增长了19.9个百分点;其它产品抽查合格率达87.5%,较2006年增长了17.1个百分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在整治活动中,共出动200余车次,400余人次,结合中秋、国庆等节日安全要求,检查各类生产加工企业200余家(次),对违法生产加工的19家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有效地规范了生产加工行为,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五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安全关,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原则,严厉查处无证安装、未检使用和无证操作行为,大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和消除,做好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切保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7年,共组织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两批近300人,有效地提高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

(3)由县工商局牵头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与“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年”相结合,以“管源头、抓城市、强农村”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农村市场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七项制度》,推进农村乡镇所在地小杂食店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向农贸市场、超市及村经营户发放了“索证、索票”盒1400份。

二是与“两节”整治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在节日期间,出动执法车辆11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91人次,检查经营户929户,对违法购销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较好地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与“重点商品”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粮食、肉、蔬菜、饮料、糕点、烟类、酒类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整治,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力保市场稳定,确保人民消费安全。

四是与“清理无证经营”相结合,规范经营行为。对辖区进行地毯式清查,共取缔无证经营户4户,帮助办照36户,促进了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化。

五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4)由县卫生局牵头对餐饮消费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摸清底子,为专项活动提供整治方向。通过全面清查,摸清了全县餐饮卫生安全状况。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经营户1518户,取得卫生许可证的1347户;生活饮用水企业实办11户;瓶(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实办17户,办证率88.74%;查出职业禁忌症患者11人,并全部进行调离。

二是监督与服务并举,重在服务指导,促进卫生监督档案和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的建立。按照“监管与指导相结合,指导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意识,采取多项措施,帮助、指导经营者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三是强化巡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餐饮消费安全。采取县乡联动、形成合力、围绕单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式,开展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清理专项整治,大力清理无证经营行为,开展以餐饮业、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狠抓场所基础条件整改,做好节日期间、会议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格要求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确保餐饮卫生安全。

(5)由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业状况普查、药品批发文号清理和再清册和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摸清全县药品经营业状况和重点药品状况,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业主体资格。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准入企业的资格审查力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大对药品抽检工作,为药品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县药监局针对容易掺假的中药材、饮片、违法广告品种、群众投诉多的品种加大了抽检力度。在整治活动中,共开展日常监督抽检20批次,专项抽检16批次,送检8个批次,检验合格率为89.8%。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秩序。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结合对重点监管药品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努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在整治活动中,结合节日安全检查、重点抽查活动,共出动检查车辆100余车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近30个,药品生产、经营业160余家,查办案件60余件,严厉打击了药品经营不法行为,提高了药品质量安全,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6)由县商务局牵头对猪肉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强监管职能,重在服务,指导和帮助屠宰企业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定点屠宰厂规范建设、规范运行。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屠宰和销售行为,实现了“六个确保”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独立执法26次,联合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执法191次,严格按照生猪定点屠宰、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和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等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销售行为,猪肉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对照要求,查缺补漏,做好总结提高工作

xx县开展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整治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全县各专项整治办公室都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认真自检自查,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面总结了各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成效及其具体做法及经验。同时,各级各部门还结合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符合实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县形成了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了有效巩固。

二、取得成效

xx县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工作6项任务、9个100%目标、18个量化指标得到了全面完成和实现,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摸清了底数。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了全县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餐饮消费、药品质量、猪肉质量等基本底数及其质量状况,并相应建立了管理理档案,为全面实行监管、监控和保障安全奠定了坚守基础。

二是6项任务、9个100%目标、18个量化指标全面完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整治办帮助指导下,xx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六项任务得到全面、顺利地开展,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12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9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制度;城市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xx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饮料添加剂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明显下降;有效杜绝了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行为和现象;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受到了严厉打击;全县范围没有婴幼儿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杜绝了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了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完成了药品注册现场考核专项检查工作,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全面禁止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无证生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督抽查合格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通过组织力量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大多数企业业主的生产经营意识、产品质量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普遍加强,农村边远山区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产品的现象普遍减少,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逐年得到提高。

四是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严厉打击不法商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利益,在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县农业、工商、卫生、质监、药监和商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加强了执法打假力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取得成效的经验

xx县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有以下方面: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相应及时成立了领导组织,指明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及时研究部署,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在整治活动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过问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批示和要求,确保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有力、组织到位。

2、宣传到位,氛围浓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xx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及时报道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将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传达到xx的每个角落,营造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3、保障有力,措施具体。县政府在县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投入,安排了5万元进行专项整治,主要用于资料发放、宣传、整治等工作,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运转。提出和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上报制度、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了整治重点、任务、标准和时限要求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和具体的工作措施,为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4、责任明确,督促有力。在整治工作中,县政府明确规定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并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整修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乡(镇)结合对辖区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负总责、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安排部署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本辖区整治情况做到经常性检查,及时汇报,有力地促进了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药、商务等各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认真履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到生产、销售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配合各级各部门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在整治活动中,县政府结合各个时期整治进度情况,尤其是在全省现场会在曲靖召开后,进一步加强了督促检查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整治效果不好,对存在问题和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乡(镇)和部门,及时给予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保证了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5、形成合力,真抓实干。在整治行动中,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和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整治活动,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做到各司其职而又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合力,真抓实干,促进了全县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在不同时期,县整治办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或存在的问题,县分管领导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及时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强化部署,严格要求,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整治时限要求,逐一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在整治行动中,县政府共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1次,组织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议6次、组织督促检查2次,县整治办召开工作研讨会8次,组织集中联合整治行动3次,为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起到了积极有效地推动作用。

6、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在整治活动中,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整治要求,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认真查处大案要案。在案件查办中坚持“五不放过”原则,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7、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在整治工作中,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县整治办上报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适时工作信息、情况,按时报送各阶段工作总结;县整治办在汇聚全县整治工作情况后,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治办汇报,做到信息联动,上报及时,认真接收反馈情况,善于总结不足和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全面完成。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xx县的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整治任务和目标基本完成,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呈现较好发展态势,但与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工作经费需求大,且部分职能部门人员较少,对部分区域、企业的整治力度还不够大,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和监管力度。

二是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之间的整治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是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监管格局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四是整治时间较短,尚不能真正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根本性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力度,进一步巩固现阶段整治成果。

五、下步工作打算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做好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对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长期坚持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思想。

二是坚持克服不足和困难,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多单位多层次地联合检查,逐个地点、逐个区域、逐个乡(镇)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行为。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范文第4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食品加工业整顿工作任务。刚才,大家一起学习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几个文件,希望大家按照各级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加工业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大力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监督和帮助下,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也把提高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需要,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政策规定,严把产品质量关,企业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熟悉到,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加工企业迅速增多,生产领域不断拓宽,监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全县食品加工业治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隐患。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企业经营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熟悉不够,对相关的法规政策了解不足,质量治理粗放。甚至有极少数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违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二是有的企业生产条件差,工艺设备落后,缺乏有效的检验手段,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个别食品生产企业不执行统一的生产标准,导致同行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已影响了本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些问题虽然出现在个别企业和个别行业,但是其危害是巨大的。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在整顿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食品加工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绝不能走“先发展、后规范”的路子,而要“先规范、后发展”。否则,一旦某个企业出现了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在社会上产生了大的影响,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连锁效应,就会影响到我们全县所有企业的信誉,影响到我县的对外形象,影响到我们的招商引资环境,影响到全县的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各地在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各新闻媒体也经常曝光一些食品质量安全案件,如“毒奶粉”事件、“毒粉丝”事件等,在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惩处的同时,相关部门和有关干部也因监管问题受到了处理,这些都为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这次食品加工业清理整顿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力度

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是国务院确定的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熟悉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果断打好这场食品加工业专项整治攻坚战,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努力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在我县范围内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要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三大重点”,坚持“四个结合”,完善“三项机制”。

(一)突出“三大重点”,切实提高这次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一是突出重点产品。继续把粮、肉、乳制品、饮料、植物油和儿童食品作为重点产品。二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长期存在“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区域。三是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加大对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差、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企业的整治力度。非凡是要重点整治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企业,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二)坚持“四个结合”,确保这次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即坚持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建立自律机制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迅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这次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打好“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这“四大战争”,从食品加工环节入手,一手抓突击整治,一手抓日常监管,通过整顿,实现“三个一批”的预期目标。即: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管,真正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产品质量仍不达标的不放过;教育处罚不到位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汲取的不放过。对屡教不改的企业,要果断予以关闭。

(三)完善“三项机制”,逐步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实行“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划分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监管,严把准入发证关,加强发证后的监督,加大对无证生产经营的查处力度。要整合执法力量,实行“分片包干”监督工作责任制,建立日常定期巡查和重点企业驻点监督制度,大力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治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台账制度、凭证登记治理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要建立食品加工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把连续违规违纪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要完善监管信息通报制度,

定期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情况,以便于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打假机制。质监、经贸、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摸清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和质量状况,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活动的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要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严厉查处、不留后患”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大要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进行分析调查,尽快处理结案。对制假售假的企业和犯罪分子,要依法严厉处理。三是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员和质量协管员的作用,下移监管工作重心,及时把握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质量状况。县质监局要做好质量监督员和质量协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切实解决“打不着”和“打不准”的问题。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同时要建立举报

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制定统一的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行有奖举报,以进一步开辟信息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加工业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保障

要确保这次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强化领导是根本,领导重视是要害。县政府对此次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经贸、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XX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负责日常治理工作。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沾益实际,已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这次专项整顿工作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的班子,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整治工作任务。

(二)明确分工,积极搞好配合。县质监、经贸、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县质监局要发挥好主管部门和牵头单位的作用,切实搞好这次清理整顿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加工环节质量监管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按照“属地治理”的要求,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搞好摸底排查,及时上报普查材料,全面把握企业数量、规模、主要产品产量、质量控制措施、执行安全质量法律法规情况等等,并建立和充实安全质量档案,对企业实行动态治理。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副总理,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等中央和省、市领导近期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建设,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个月的全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和严厉惩处无证照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和小摊贩的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对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等进行整治。

(二)突出重点环节。以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村聚餐、餐饮服务等单位的监管。

(三)突出重点品种。以食用油、肉和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米面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炒货、油炸食品及糕点类烘焙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四、整治措施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检查基层乡村和蔬菜主产区农药经营门店,强化投入品监管。二是强化对蔬菜、水果以及水产苗种繁育、养殖农户和生产企业的用药技术培训,积极倡导农产品、水产品健康养殖和无公害种养殖,引导安全合理用药。抓好案件查处,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对“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获证产品的监管,对辖区内“三品一标”生产开展全面检查。坚决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获证单位及其产品和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农药残留检测,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发现超过国家允许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各大超市、批发市场等农药残留检测室的规章制度、硬件设施配备、检测记录本、检测样品保存和检测结果公示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人:聂聚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观念,进一步健全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制度,提高科学养殖水平。三是开展“瘦肉精”整治。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所有养殖场户必须签订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和“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严格实行产地检疫和“瘦肉精”同步检测,加大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种违禁物质的抽检力度。同时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活畜收购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四是严格审核生鲜乳收购站的主体资格,规范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车辆运输准运证发放。强化生鲜乳质量监督抽检与监督执法,推进奶站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管,规范生鲜乳收购站购销和运输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三)定点屠宰环节整治。一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批程序及标准,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二是切实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检查,把好屠宰环节入场关、准宰关和出证关,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开展注水肉及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地域的巡查,取缔私屠滥宰、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证、章、票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四是全面排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配合动检部门对生猪瘦肉精开展检测,彻查含瘦肉精生猪及产品的来源,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一是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基本查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分布情况、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逐步建立小作坊监管体制。二是实行重点食品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已纳入整顿和监管重点的食品品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行业、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三是将小作坊的监管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对小作坊的监管职责。四是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登记制度,对企业上报使用的添加剂逐个核准并予以登记备查。五是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五)市场流通环节整治。一是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紧紧抓住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供货商等源头,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监督引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落实审查、检查、报告法定责任,以“万聚兴市场”为试点,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并在全市全面推广。二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商品流通环节开展抽样检验,及时日常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顿,规范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安全。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严格规范准入行为和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六)餐饮服务环节整治。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监督辖区内食堂和餐饮单位完善卫生设施,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各项制度。三是加大巡回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保证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加大对熟肉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和非法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督促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为期3个月,从年8月1日至11月1日。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大会精神贯彻到各乡镇农村和街道办事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迅速行动,进一步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掌握本系统、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食品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8日至10月16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围绕整治重点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假劣有毒有害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沟通协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各类重点食品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7日至10月30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督促各项整治措施和整改目标得到落实。并根据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化整改,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尤其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分解整治任务,明确整治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务求实效。

各级政府(包括各乡镇办事处)要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应明确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等监督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非餐饮类摊贩的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类摊贩的监管。城管要加强对流动性食品摊贩清理整治。各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发生争议时,由市食安办上报省食安办解释确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以及农业部门还要承担行业管理职能,指导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整治行动的监督指导,同时建立和完善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公益宣传与加强舆论监督。

(二)努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建设。统筹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不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努力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退出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无证经营行为,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尤其是对见利忘义,置人民生命与不顾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分子或企业,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严惩。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