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人年中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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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挂钩企业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原则不变。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企业安排富余人员去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工作,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是企业的某个部门或单位成建制划归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应核减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总额…

企业个人年中工作总结(精选5篇)

企业个人年中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顺利开展企业工资基金大检查工作,使企业及主管部门在检查、处理问题时有章可循,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减人不减工资问题

挂钩企业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原则不变。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企业安排富余人员去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工作,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是企业的某个部门或单位成建制划归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应核减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总额并相应核减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工资基数及合理调整效益基数。

2.企业联营或产品扩散以后,本企业派出职工(包括技术骨干)到联营企业支援工作,工资可由受援企业支付,从受援企业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列支。派出企业要求核减效益基数的,相应核减工资基数和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基数。派出企业不要求核减效益基数的,可以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3.企业多余人员在企业间(含企业与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间)开展劳务性输入输出,输入企业应按双方合同或有关规定向输出企业支付劳务费,其中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性收入的部分,应从输入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输出企业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4.企业挂钩后,自行将内部某个部门、单位划出挂钩范围,从收入中另行发放工资的,应从企业工资总额中核减划出人员的工资总额和相应核减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基数,并合理核减效益基数。不得将由于划出这些人员而少发的工资总额,作为“空额”用于其他职工,已用于其他职工的,要纠正,并从过去的结余或今后的工资总额中扣减。企业无权自行改变挂钩范围。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挂钩范围的,必须报原批准挂钩的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相应调整工资总额基数、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和效益基数。

5.企业的一部分人员、设备划归“三资”企业,应调整工资总额基数、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效益基数。如企业效益基数不变,则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不核减工资总额基数。

6.企业使用计划外用工,其工资经核入挂钩工资基数的,因企业减少或不再使用计划外用工,如计划外用工的工作由企业职工承担,则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如计划外用工的工作由企业外人员承担,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支付加工费、劳务费的,必须核减工资总额基数和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

二、计划外用工、临时工工资列支及离、退休人员补差工资列支问题

1.计划外用工、临时工工资支出,必须按京劳资发字(1988)46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挂钩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内的计划内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的工资性支出,均应由挂钩工资基数内列支,不得再列入其他费用或成本”。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凡在核定挂钩工资基数时已把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核入工资基数,而企业又将这部分人员工资列入成本费用的,要予以纠正。已列支的工资要从企业成本中冲出,现由企业工资基金结余、奖励基金结余列支,要相应调整计算所得税、工资调节税、能源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的基数,结余不足的,在下一年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

2.企业挂钩时没有使用计划外用工和临时工,后因生产需要报经市劳动局、市计委批准使用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并办理了录用手续的,可按批准使用人数(实际使用数小于批准使用的按实际使用数)一次性核增企业挂钩工资基数,同时相应核增计征工资调节税的工资基数和效益基数;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其工资一律在挂钩工资总额中列支,不核增工资总额基数。

3.企业在挂钩前已经使用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因漏报未核入挂钩工资基数,目前企业生产又需要继续使用的,应按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原则,由区、县、局、总公司向市统计局行文申述漏报原因及处理意见并办理补报手续经市劳动局批准使用人数后,一次性核增挂钩工资基数由市税务局相应核增计征工资调节税的工资基数,这些人员的工资也必须从挂钩工资中列支,不得从成本或费用中列支。

4.企业原则上不得将正式职工与企业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混岗生产。已混岗生产的企业所属集体企业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必须从挂钩工资总额列支。

5.企业原则上不得聘用离、退休人员从事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确因生产需要而聘用的,其工资补差应从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不得另外在成本或费用中列支。但在统计上不计入工资总额项目之中。

三、超过两个基数,一个比例多提工资问题和从其他渠道列支工资问题

1.企业必须严格按挂钩办法的规定提取工资。企业改变税种,不能从财政退税额中再提工资,已多提的工资应从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核减;多提部分已核入下年挂钩工资基数的,应核减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2.实行销售合格产品全额计件办法的企业,未按销售额计提工资,而按生产额计提并多提了工资的,应从成本中冲减,并相应核减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数额,结余不足以核减的,由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中核减。

3.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后,局、总公司应对企业的辅助考核指标认真考核。企业辅助考核指标未完成,应扣而未扣的工资数额,必须从奖励基金结余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扣除,结余额不足以扣除的,由下一年度工资总额中扣除。

4.企业应在挂钩工资以内支出的工资项目必须在挂钩工资内支出。已在挂钩工资以外从其他渠道列支的工资总额,应从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扣除,结余额不足以扣除的,由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并按规定补交工资调节税。

四、工资基金管理中的问题

1.漏税问题

凡经税务部门核实应补税的企 业,均应照章补税。

2.统计工作失误,漏报工资总额问题。

职工人数、工资的统计范围应严格遵守国家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工资构成项目指标的统计均应以报告期实际发放数额为准。凡因统计工作失误而漏报工资数额一律不再补报。企业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杜绝漏报、错报现象。

3.未严格按规定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问题。

各级劳动部门,银行和企业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企业支取的工资超过《手册》中核定的数额。但没有超过应提挂钩工资总额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予批评。各单位向银行提取工资性现金时,必须携带《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银行必须按规定手续验册支付,对于发薪日时间紧,业务量集中的矛盾,可采取事先预约办好审核手续的做法,坚决杜绝“事后补办”的现象。开户银行应加强审核,支付给企业的工资,严格控制在上级在工资手册中核定的数额之内,超过核定数额的,坚决拒付。

企业个人年中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榆林市企业;资源禀赋;经济效应

众所周知,榆林市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即丰富的矿产资源,所以榆林市大部分企业都是能源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带动相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各企业的成长。本文将对榆林市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进行描述,对榆林市企业总数、结构、规模及股份制企业所占比例进行分析。

一、企业发展概况

据2010年榆林市统计数据显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663家,近8万余从业人员。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已达5700多户,逾21万从业人员。民营规模企业528户,比2005年总数增长了100%,榆林市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达到12.28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总数58万人。

2011年统计资料显示,榆林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达569家,这还不包括给省上直报的六家单位。榆林市中小企业已达6743户,加上个体工商户约12万户,占企业总数90%以上,为经济增长、推动就业、提高技术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中小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市60%左右,利税也约占全市40%,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为城镇就业岗位的提供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2年1至4月份,全市规模以上直报工业企业570户(不包括7户省局反馈企业),实现939.8亿元工业总产值;实现225.1亿元利税。其中,利润总额159.3亿元,同比增长10.7%;应缴增值税55.1亿元,同比增长14.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8亿元,同比增长3.9%。

可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榆林市企业无论从数量、质量、性质上,还是企业规模、结构、形态上来说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二、企业类型

榆林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其中国有企业中地方企业所占比重较大,比例约为96.3%,主要集中在县级企业。其中较为欠缺的是港澳台投资企业,只有2家,占企业总数的0.3%,即外资力量比较薄弱。同时榆林市依旧是以重工业为主(占比94.6%),轻工业为辅(占比5.4%)的模式发展工业企业。其中大型企业只有2家,中型企业也只有32家,普遍以小型企业(占比94.5%)的形态呈现出来,说明了榆林市企业整体规模偏小,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行业结构

1、工业企业

在企业大量涌现的同时,榆林市因自然禀赋而成立的工业企业的扩大显得尤为明显。2011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2661.55亿元,比上年增长37.3%。其中,53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556.85亿元,增长38.6%。工业增加值总量居全省首位,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28.45%。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04.7亿元,增长13.2%。

重工业主体地位显著。全市规模以上重工业企业完成产值2528.8亿元,同比增长39.4%,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8.9%;轻工业完成产值28.1亿元,同比下降6.9%。

地方企业发展迅速。35户中省企业完成产值1475.4亿元,同比增长36.2%,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8.7%;500户地方企业完成产值1081.4亿元,增长42.1%,增幅比中省属企业快5.9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1.3%。

榆林市规模以上工业直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3.32亿元,同比增长37.9%;实现利税781.94亿元,增长40.6%,其中利润总额549.66亿元,增长39.4%。全市规模以上直报工业企业亏损100户,亏损企业户数同比减少8.26%。亏损企业亏损额11.81亿元,同比减少17.06%。

2、农业企业

2010年农业企业也有了飞速发展。其中,榆林市农业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9户,市级以上113家。榆林市农业龙头企业总资产15亿元,销售总收入19亿元,实现6.2亿元净利润,创汇4000万美元,应交税费5500万元,同时积极带动相关农户协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迅猛发展,加快了企业和基地之间的促进作用,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为培育新型主导产业提供了平台,为农户创收指引了方向,这些都将大力促进榆林市农业企业的发展。2011年末,全市龙头企业数量又有了明显增长,市级达到166户、省级达到52户,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346个,指导规范120个,其中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18个、市级标准105个。

3、建筑企业

榆林市在发展工业、农业的同时,也注重建筑业的发展。据统计资料显示,榆林市建筑类企业总数为74家,全市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49家。在建工程477项(其中新开工317项),完成建筑业产值34亿元。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其中国有企业9个,集体企业27个,私营企业20个,股份有限公司只有3个,其他类型的公司共计15个。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房屋类企业55个,矿山类0个,铁路、公路隧道桥梁类14个,地坝电站码头类2个,其他土木工程类1个。

2011年,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25.1亿元,同比增长14.92%,与上年同期增长25.1相比,增速回落10.2个百分点。其中,建筑工程类企业实现119.6亿元的总产值,31.7亿元的增加值,同比都有了显著增长。房屋建筑施工和竣工面积与前期基本持平,没有明显增势。

4、金融企业

榆林市积极响应国家改革金融体制的号召,组建了4家农村合作银行和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尤其是与长安银行进行合作,成立榆林分行,同时为榆林市引入一些政策性银行,如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并与浦发银行、西安银行、兴业银行也建立了业务往来。此外批准设立45家小额贷款公司,25家保险机构。作为相对较为新颖的保险业,实现了全年19.31亿元业务收入,其中,财产险13.22亿元;寿险6.09亿元。2011年末,全年保险业务收入22.16亿元,财产险14.89亿元;寿险7.28亿元。榆林市证券业也有了飞速发展,总开户数21051户,各类证券交易量达197.39亿元。

虽然金融企业正在迅速崛起,但榆林市依然要充分吸取发展地区金融改制经验,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制定出恰当的金融产业发展策略,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努力建设一定规模的金融商务区,构建资金、资本、信息共享平台,为区域金融合作夯实基础。

5、旅游餐饮业

据资料显示,榆林市旅游餐饮行业中,旅行社约50个,星级以上饭店29家,对外公开售票景点15个。2011年,接待游客共计675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了近30%,其中,入境游客2895人次,外国游客2771人,实现旅游收入29.5亿元。目前,榆林市共有各类餐饮企业约19000家,可见全市旅游餐饮业也在蓬勃发展。

6、房地产企业

2011年前三季度,榆林共有58户房地产企业,税收贡献2.55亿元,同比增长166.99%,增收1.59亿元,占全市地方税收总额的2.21%。虽然房地产业企业数量不多,税收比重不大,但是税收贡献却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成为全市税收增长的新亮点。而榆林市房地产税收之所以增收幅度大,究其原因是在于榆林市整体房地产在开发和投资方面较大,一直维持相对火爆的房地产市场,房价高,楼盘多,销量大,同时榆林市地税也在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评估等工作,刺激了房地产税收,故呈大幅增长态势。

企业个人年中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企业发展概况

据2010年榆林市统计数据显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663家,近8万余从业人员。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已达5700多户,逾21万从业人员。民营规模企业528户,比2005年总数增长了100%,榆林市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达到12.28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总数58万人。

2011年统计资料显示,榆林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达569家,这还不包括给省上直报的六家单位。榆林市中小企业已达6743户,加上个体工商户约12万户,占企业总数90%以上,为经济增长、推动就业、提高技术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中小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市60%左右,利税也约占全市40%,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为城镇就业岗位的提供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2年1至4月份,全市规模以上直报工业企业570户(不包括7户省局反馈企业),实现939.8亿元工业总产值;实现225.1亿元利税。其中,利润总额159.3亿元,同比增长10.7%;应缴增值税55.1亿元,同比增长14.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8亿元,同比增长3.9%。

可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榆林市企业无论从数量、质量、性质上,还是企业规模、结构、形态上来说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二、企业类型

榆林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其中国有企业中地方企业所占比重较大,比例约为96.3%,主要集中在县级企业。其中较为欠缺的是港澳台投资企业,只有2家,占企业总数的0.3%,即外资力量比较薄弱。同时榆林市依旧是以重工业为主(占比94.6%),轻工业为辅(占比5.4%)的模式发展工业企业。其中大型企业只有2家,中型企业也只有32家,普遍以小型企业(占比94.5%)的形态呈现出来,说明了榆林市企业整体规模偏小,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行业结构

1、工业企业

在企业大量涌现的同时,榆林市因自然禀赋而成立的工业企业的扩大显得尤为明显。2011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2661.55亿元,比上年增长37.3%。其中,53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556.85亿元,增长38.6%。工业增加值总量居全省首位,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28.45%。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04.7亿元,增长13.2%。

重工业主体地位显著。全市规模以上重工业企业完成产值2528.8亿元,同比增长39.4%,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8.9%;轻工业完成产值28.1亿元,同比下降6.9%。

地方企业发展迅速。35户中省企业完成产值1475.4亿元,同比增长36.2%,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8.7%;500户地方企业完成产值1081.4亿元,增长42.1%,增幅比中省属企业快5.9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1.3%。

榆林市规模以上工业直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3.32亿元,同比增长37.9%;实现利税781.94亿元,增长40.6%,其中利润总额549.66亿元,增长39.4%。全市规模以上直报工业企业亏损100户,亏损企业户数同比减少8.26%。亏损企业亏损额11.81亿元,同比减少17.06%。

2、农业企业

2010年农业企业也有了飞速发展。其中,榆林市农业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9户,市级以上113家。榆林市农业龙头企业总资产15亿元,销售总收入19亿元,实现6.2亿元净利润,创汇4000万美元,应交税费5500万元,同时积极带动相关农户协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迅猛发展,加快了企业和基地之间的促进作用,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为培育新型主导产业提供了平台,为农户创收指引了方向,这些都将大力促进榆林市农业企业的发展。2011年末,全市龙头企业数量又有了明显增长,市级达到166户、省级达到52户,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346个,指导规范120个,其中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18个、市级标准105个。

3、建筑企业

榆林市在发展工业、农业的同时,也注重建筑业的发展。据统计资料显示,榆林市建筑类企业总数为74家,全市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49家。在建工程477项(其中新开工317项),完成建筑业产值34亿元。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其中国有企业9个,集体企业27个,私营企业20个,股份有限公司只有3个,其他类型的公司共计15个。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房屋类企业55个,矿山类0个,铁路、公路隧道桥梁类14个,地坝电站码头类2个,其他土木工程类1个。

2011年,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25.1亿元,同比增长14.92%,与上年同期增长25.1相比,增速回落10.2个百分点。其中,建筑工程类企业实现119.6亿元的总产值,31.7亿元的增加值,同比都有了显著增长。房屋建筑施工和竣工面积与前期基本持平,没有明显增势。

4、金融企业

榆林市积极响应国家改革金融体制的号召,组建了4家农村合作银行和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尤其是与长安银行进行合作,成立榆林分行,同时为榆林市引入一些政策性银行,如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并与浦发银行、西安银行、兴业银行也建立了业务往来。此外批准设立45家小额贷款公司,25家保险机构。作为相对较为新颖的保险业,实现了全年19.31亿元业务收入,其中,财产险13.22亿元;寿险6.09亿元。2011年末,全年保险业务收入22.16亿元,财产险14.89亿元;寿险7.28亿元。榆林市证券业也有了飞速发展,总开户数21051户,各类证券交易量达197.39亿元。

虽然金融企业正在迅速崛起,但榆林市依然要充分吸取发展地区金融改制经验,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制定出恰当的金融产业发展策略,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努力建设一定规模的金融商务区,构建资金、资本、信息共享平台,为区域金融合作夯实基础。

5、旅游餐饮业

据资料显示,榆林市旅游餐饮行业中,旅行社约50个,星级以上饭店29家,对外公开售票景点15个。2011年,接待游客共计675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了近30%,其中,入境游客2895人次,外国游客2771人,实现旅游收入29.5亿元。目前,榆林市共有各类餐饮企业约19000家,可见全市旅游餐饮业也在蓬勃发展。

企业个人年中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指导,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现就中央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检查验收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中央企业组织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二)中央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情况;中央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三)中央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法律纠纷发生和处理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与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总结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阶段(4-5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对本企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和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6-8月)。中央企业在本企业系统内开展验收和总结(中央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组,采取抽查的方式赴中央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中央企业请于8月30日前将“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环节和措施。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总结验收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指导下进行。各中央企业普法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充分调动本企业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要注意学习其他中央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

(三)求真务实,保证质量。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总结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总结验收工作的质量。

企业个人年中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XX年工作总结

XX年是集团公司经营发展经受严峻考验并取得重大胜利的一年。过去的一年,人力资源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央组织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8.28”党组扩大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业绩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按照“围绕一条主线,制定一个规划,强化两个理念,建设‘五支队伍’,构筑四个体系,做好八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克服困难,开拓前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人才强企战略全面启动,业绩考核正式推开,制度、机制、管理创新整体推进,人员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水平和员工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为集团公司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抓龙头促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我们坚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为统领,以提高战斗力为目的,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完善分支机构班子、健全企业党组织为重点,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各级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为公司系统在困难之年取得不凡之绩奠定了组织基础。

分支机构班子考核建设成效显著。完成黑龙江、贵州、内蒙古等7个分公司的考核、调整和补充,搞好福建、四川两个子公司领导班子的组建,8位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企业领导干部提任到分公司领导岗位工作。同时,完成了华电燃料等6个专业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建设。

厂级班子建设继续深化。根据部分企业领导班子实际和企业工作的需要,及时对红雁池等34个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补充,34名基层企业优秀中层干部走上了企业领导人员岗位;25位企业领导人员异地交流(其中14位为异地交流提任)。研究制定了百万千瓦级以上发电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晋升职级、提高待遇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8名企业领导人员的职级、待遇进行明确,调动了骨干电厂领导人员的积极性。

企业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规范了党组织设立的申报、审批程序。指导四川、内蒙古等分公司成立了直属党委,理顺了华电在上述几个地区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理顺了华电在黔火电企业党的组织关系。指导条件较为成熟的包头等9个新建项目公司、上海华电等6个改制企业成立了党委(组)。

集团本部队伍建设管理得到加强。高质量完成中组部对集团公司后备干部考察的各项配合工作,得到中组部考察组的充分肯定。对本部机构进行了四次调整,完成了3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向国资委备案管理、新进本部26名员工的调配、本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稳步推进。印发了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并积极派人参加、指导分公司、基层企业开好民主生活会,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提高。认真做好集团公司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得到了中组部、国资委好评。

加强董事、监事队伍建设。注重董事监事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的更新,提高董事、监事的决策、监督水平,确保了集团公司决策、部署在各公司坚决贯彻落实。规范董事、监事的工作程序、与会程序和重大问题的汇报程序,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要成果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在充分学习、领会中央、国家相关规定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花大力气出台了一批顺应时展、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积极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创新。研究制定下发了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与集团公司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考核、选任、激励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理顺、规范了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关系,构建了具有华电特色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此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领导人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制度。

积极推进工资增长核定制度创新。组织研究制定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暂行办法》,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使企业工资收入增长随企业经济效益上下浮动。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公司系统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了以企业工资基金计划和工资总额调控的工资计划体系,规范了企业工资基金提取与工资支付方式,形成了以效益为导向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工资制度。

积极推进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创新。为贯彻国资委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精神,建立华电系统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业绩观,组织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在考核方式、考核指标(分关键指标、控制指标、保障指标)的设置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创新,推动了以 业绩为导向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组织研究起草了《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作为业绩考核办法的配套文件,这个与国资委业绩考核体系相衔接的《办法》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导向性较强。《办法》印发后,将逐步实现领导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积极推进劳动组织和定员工作创新。针对华电系统人员状况,以及发电企业技术的不断进步,为逐步实现按定员组织生产,稳步推进减人增效、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开展了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定员标准的研究工作。在认真研究1998、20__劳动定员标准和充分考虑各企业近几年生产经营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新建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新建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常规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常规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等4个标准。新标准既体现精干、高效、改革的精神,又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为公司系统企业逐步实现按定员组织生产,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奠定了基础。从9月份开始,历时4个月,组织人员对73家发电企业进行了劳动定员现场核定工作。公司系统发电企业现有在册职工76403人,按新的定员标准核定的定员数为44945人。

(三)人才强企战略全面启动

“五支队伍”建设和“22211”人才工程正式推开。为认真落实科学人才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努力建设符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集团公司“三五八”战略计划实施提供人才保证,推动集团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系统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制定了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实施意见,启动了公司系统人才强企战略实施工作,提出了“五支队伍”建设规划和“22211”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为使集团公司系统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和良好的、互动的人才工作新局面,拟定了《人才强企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积极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了“教育培训情况调查”专项调查,对公司系统培训资源状况和各类人员培训整体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向中电联推荐了62名专家参加高级技师评审的相关工作,在公司系统内部发现了一大批优秀技能人才;会同生产运营部,成功组织了集团公司首届技能操作大赛;公司系统各单位按照企业所需、员工所需积极推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员工的生产技能不断提高。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较好完成。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根据集团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三五八”战略计划,完成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编制,《规划》在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量的资源结构、分布状况、成本、效率等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预测、规划目标、政策措施规划运行与调控保障体系,明确了今后几年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目标、任务,对今后整体推动、搞好集团公司系统人力资源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四)人力资源总量控制和优化配置稳步推进

20__年,人力资源配置工作,紧紧围绕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实施需要、“人员零增长”目标,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入口、积极疏通出口,盘活人力资源存量,积极探索建立流向合理、精干高效、管理规范的人员合理配置机制。

在深入研究公司系统各单位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毕业生接收以满足需要、复转军人以有偿安置为主,超员老厂“退三进一”的原则,制订接收、安置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加强对基层企业指导,接收、安置人数严格在计划内进行,共接收毕业生622名,安置复转军人171名。通过采取鼓励提前退休、解除劳动合同、体制性划转等措施,疏通人员出口,20__年实现净减2169人,确保了“人员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全面贯彻落实“以发展减人”的战略部署,坚持组织措施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把新项目人力资源配置和超员电厂减员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建项目人力资源配置的新途径,制定了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方案,根据新建项目工程进展,积极协调、指导卓资与富拉尔基、大通与蒲城、大方与清镇三个新项目和老厂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实现结对,包头与邹县、东华与铁岭正在酝酿之中,既实现了老厂减人,又确保了新建项目生产经营需要。

(五)新型的工资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认真分析总结20__年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增资因素,积极与国资委协调、沟通,经过努力,在移交挂钩工资21.6亿元的基础上,使集团公司工资清算总量达27.3亿元,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增长与工资增长相匹配,为保障企业充足的工资资金来源和20__年工效挂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工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印发了公司系统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工资基金提取与工资支付方式,建立工资支付监督预警机制。形成由企业年初提出工资预算建议、集团公司审核下达工资预算计划、执行中加强监控指导、年底依据效益进行工资清算的工资管理流程,使集团公司工资分配体系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了一步。

建立新项目公司工资管理办法。为引导新项目公司更好的控制造价、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制定了新建项目公司工资管理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在新建项目公司中建立了薪酬总量决定机制、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收入与工程建设考核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了新建项目公司的内部分配基本模式。

(六)管控模式进一步得到调整和完善

为保证集团公司组织架构适应集团公司战略计划的实施,适应电力改革发展、电力市场建设的需要,20__年紧紧抓住调整分支机构授权,强化本部中枢职能、指挥职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工作,积极完善公司系统管控模式。

针对分支机构在运转过程中出现的管理界面不清晰、管理责任不明确、责权利不对应等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电力市场发展需要,对分支机构法人委托授权进行了认真研讨,出台了新的授权委托方案,适当加大了分支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加重了管理责任,使集团公司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相结合的复合型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更加高效。为进一步强化本部中枢职能、指挥职能,完成了审计部与监察部、综合产业部与开发投资公司分设,成立科技环保部、社保中心、信息中心,战略 办公室、改制重组办公室。对改制中涉及的“两片四点”的组建方案、章程进行研究并组织实施。对公司系统组织架构和管控模式、新疆等五个地区成立区域检修公司的总体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形成初步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及时对新建项目公司、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健全,保障企业高效运转。依法组建了齐齐哈尔等5个新建公司和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攀枝花三维等5个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重组,对棉花滩等8个公司调整、更换董事、监事人选。在集团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各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协调、服务,组织召开了26次董事监事协调会,重点分析了63家参、控股企业实际状况,加强与各股东方沟通、联系,集团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控制力得到加强,确保了集团公司的决定部署在控股企业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地维护集团公司利益。

(八)企业年金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筹备、成立了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监督委员会和社保中心。积极推进年金研究制定了企业年金管理运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实施暂行办法、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内控制度、企业年金管监会工作制度、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方案以及社保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11个制度、办法,基本建立了年金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的制度体系,建立年金管理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投资运营体系。规范年金管理,加大基金归集,平稳推进市场化运营,截止12月31日,已归集年金基金13.31亿元,实现投资收益2425万元,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65%,超过了电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提出的综合收益率在4%的目标。

此外,我们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和部门自身建设。按时收集整理各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月报表;编写了《中国华电集团人力资源状况分析》、《本部及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完善、充实干部管理信息库中的相关信息;建立了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档案。积极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加强公司系统人力资源队伍自身建设。

二、收获与体会

(一)坚决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党组决策,以集团公司战略为统领,是做好人力资源工作的前提。

集团公司党组决策,是集团公司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体现;是从集团公司宏观、大局高度,全面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举措。今年,之所以能够全面协调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在于贺总关心、信任以及对人力资源工作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在于我们及时把握党组决策,领会党组和贺总意图,自觉以集团公司战略为统领,把人力资源工作放在公司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去推进。

(二)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力资源工作的关键。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把改革创新、协调发展和加强管理作为工作主线贯穿全过程。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形势变化、集团公司战略推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跟集团公司部署,及时调整工作任务、重点和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住时机集中出台一批成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办法和规定,促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工作朝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

(三)发扬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是做好人力资源工作的基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情况千差万别,而人力资源工作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稳定,关系到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公道正派、求真务实作为工作的立身之本、工作之基,高标准、严要求、精细管理、精心操作,力求使人力资源每一件工作既体现公司党组的决策、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又符合基层企业实际。

(四)保持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是完成繁重工作任务的保证。面对20__年竞争日趋激烈的电力市场、发展空间,严峻的经营形势和压力,人力资源部门全体人员在部门领导身先士卒的率领下,一方面在内部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紧张、活泼的工作氛围,使员工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经常沟通、相互鼓励,形成了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集体;另一方面每位同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踏实勤奋的敬业精神,在精神上藐视困难、工作上重视困难,不计个人得失,舍小家为大家,吃苦耐劳、连续作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公司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深度和系统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的综合推进尚不够有力,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尚未全面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能力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体制尚待进一步理顺,如何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科学有效的培训使用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和研究;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还未完全形成,控制人员增长、降低人工成本和三项制度改革以及主辅分离、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有待大力推进。

三、20__年主要工作

20__年是集团公司拓展“一体两翼”主营业务,实施“三五八”战略计划,并确保实现第一阶段目标的关键年,也是公司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围绕集团公司“贯穿一条主线、完成两大任务、实现三个转变、实现四点突破、夯实五项基础”总体工作要求,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施“22211”人才工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主线,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业绩考核为导向,以健全高效、灵活的组织管控模式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华电特色绩效管理、管控模式的新体制、新机制,协调推进公司人力资源各项工作,开创公司人力资源工作新局面,为集团公司“三五八”战略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的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开展两项活动,推进三项改革,力求四个突破,抓好五支队伍”。

围绕一条主线。就是把“为实现‘三五八’战略计划第一阶段目标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贯穿于人力资源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业绩观,强化以人为本、人才兴企观念,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落实集团公司20__年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各项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重点工作、难点工作有新突破、新成效。

开展两项活动。就是要在公司系统全面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认真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 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组织协调和学习创新能力。通过扎实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表率作用,带动员工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员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投身于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

推进三项改革。就是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改革、收入分配改革、劳动用工改革。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研究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新途径和方式。推行企业负责人年薪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企业福利标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细化、完善工效挂钩办法,研究制定内部分配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分配模式。加强劳动用工和人工成本管理,建立劳动合同动态管理机制。

力求四个突破。就是要在管控模式、企业社会职能分离、劳动对标、内部人才流动四个方面实现突破。出台集团公司系统管控模式的总体方案;出台区域检修公司组建、企业社会职能分离措施,稳步推进主辅分离;实施劳动定员管理,积极开展劳动对标,提高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21万元/人;积极探索内部人才合理流动方式、途径,建立集团公司内部人才流动平台,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抓好五支队伍。就是要全力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实施意见,紧紧抓住培养、选拔等环节,大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董事监事人才队伍、党政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要实现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以创建“四好”班子为载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青岛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围绕集团公司“三五八”战略计划和目标任务,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关键,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公司系统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制定集团公司活动实施意见,拟定评比考核办法,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有序推进。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组织协调和学习创新能力,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集团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

按照中央要求、集团公司党组部署,指导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扎实抓好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找和研究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班子和领导人员与保持先进性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表率作用,带动企业员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投身于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

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认真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调整补充,选好企业领导人员、配好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配好企业“一把手”。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出台公开选拔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研究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对集团公司新建项目公司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了解班子的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及项目的进度,适时补充调整班子成员。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把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相结合,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新途径和方式。根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对分公司的纪检组织以及新项目公司的党委、纪委、工会组织进行完善;对改制后的企业及时成立相应的党群组织,并配备相应的领导人员。

制定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办法,提出后备干部建设的目标和原则,规范后备干部选拔的程序条件、要求,使之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

二、全面推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善企业工效挂钩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把经营好国有资产以及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结合起来,将业绩考核作为集团公司战略实施的有效控制工具,作为战略实施的配套措施,探索并建立公司系统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和创新考核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突出关键业绩指标,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完善、整合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考核体系,促进企业经营业绩的提高,促使集团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制定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推行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管,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水平的差距,规范个人与国家、企业的利益关系,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企业福利标准。形成华电集团对经营者激励体系。

强化企业和职工树立工资增长经济效益挂钩意识,增强工效挂钩的激励作用、导向作用,坚持“工效挂钩”和“两个低于”原则,把企业收入分配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挂钩,严格考核和奖惩兑现,进一步细化、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工资分配模式,研究制定内部分配指导意见,按照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五支队伍建设要求,研究建立与之相配套分配激励措施,依据对企业的贡献和业绩,确定合理分配差距和分配水平,提高企业工资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

引入企业生命周期和企业人工成本对标管理,通过劳动定员标准的实施,对工资的总量和结构性进行调整。规范人工成本管理,对人工成本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对各类不规范列支项目进行清理,有效地控制人工成本增长,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

加强与国资委有关部门的沟通与汇报,完成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和兑现的各项工作。

三、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和“22211”人才工程,加强“五支队伍”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才战略作为推动集团公司发展的优先战略,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各项工作。加强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五支队伍”建设规划,分别提出每支队伍建设的规模数量、能力标准和选拔、使用、评价、激励、培养的目标、体系和具体措施;研究制定首席专家和专业技术带头人评选和聘任制度,建立集团公司技术专家人才库。

以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为契机,制定“集团公司企业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坚持以理论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开展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对集团公司选拔首批30名左右优秀职业经理、优秀董事监事、优秀党 群干部进行培训。深入开展企业人才需求调查分析,制定集团公司短、中、长期培训计划;充分挖掘、整合系统培训资源,确定集团公司骨干培训基地;加强技能开发培训、鉴定;重点对集团公司选拔首批150名左右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1500名左右厂级岗位技术能手进行培训。建立企业全员培训体系,大力加强对基层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开展员工终身教育活动,建设学习型企业。

全面实施集团公司20__年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抓紧修改完善和下发《集团公司20__年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广泛开展《规划》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教育活动,加深系统企业和广大员工对公司系统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的了解;围绕第一阶段各项目标,认真抓好基层单位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指导和监督,将《规划》的目标、措施分解落实到各单位。

四、大力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主辅分离工作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将在今年全面推开,集团公司是第二批实施该项工作的企业。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集团公司分离社会职能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集团公司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在准备阶段、数据核对阶段、签署协议阶段和办理移交手续阶段的各项工作,主动与各地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积极指导基层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团公司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在平稳有序中推进。

20__年是电力主辅分离改革的实施年,是执行国家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年,根据中央八部委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配合集团公司改制办提出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研究建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制度和办法,在员工身份、劳动合同、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配套政策,为全面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研究,不断完善集团公司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