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项目经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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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坚持充分授权。按照“重心前移、工作前置”的要求,进驻部门对进驻窗口实行授权制。窗口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理,使一般性审…

门窗项目经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门窗项目经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1、坚持应进则进。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均应进驻“中心”,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已进驻“中心”窗口的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受理。凡不适宜进驻“中心”的事项必须说明原因报请区政府审定,进一步增强“中心”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集中、敞开式服务的功能。

2、坚持一地办理。凡进驻“中心”窗口的事项,必须纳入“中心”办理,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名进实不进”和“体外循环”。对确需上报、转报审批的事项,窗口要及时办理;在本级审批权限内,不得出现申请人往返于窗口与部门之间的现象。

3、坚持充分授权。按照“重心前移、工作前置”的要求,进驻部门对进驻窗口实行授权制。窗口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理,使一般性审批事项都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必须由部门领导审批的事项,提倡部门领导到窗口或通过网络审签,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如领导外出,要授权关人员审批,以保证在承诺期内办结。

二、创新创优服务

4、加强事项清理。各部门要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按照能减则减的要求,凡是能还权于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的事项,坚决予以取消,部门不再审批;凡是可以下放给镇(街道)、开发区审批的事项,尽快下放;凡是上级已明文取消、权限上收及事项转移的许可事项,应予以撤销或调整。

5、坚持依法行政。凡进驻“中心”窗口事项都要按照“许可(审批)主体、许可(审批)事项、许可(审批)依据、许可(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的“八公开”要求,在“中心”窗口和网上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窗口对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申请事项,均应按规范操作,对予以受理的许可(审批)事项出具受理单,告知承诺时间;对不予受理的许可(审批)事项,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6、推行“两集中四到位”。为充分发挥集中审批的优势,各部门要在机构、人员、职权三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在本部门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工作,加快整合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明确科室工作职责,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与配套的服务职能,并成建制进驻“中心”,努力实现职能归并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上岗到位、审批授权到位。

7、坚持规范高效。各进驻部门要全面细化行政审批流程,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处室、责任人、责任时间,强化责任;要继续改进审批流程,加强流程再造,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与审批环节,实施并联审批,压缩承诺期限,做到能简则简,能快则快,促进审批流程更精简、更规范、更合理、更高效;要加强“联合”审批,对同一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两个及其以上部门办理的,由牵头部门会同协办部门,采用现场踏勘,现场会办和联合会办等方式,加快办理。要畅通绿色通道,对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和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内资项目、区实事工程和重点项目以及需特事特办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由“中心”项目服务部全程负责,不受承诺时限限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8、强化优质服务。各进驻部门和“中心”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多了解新情况,多研究新问题,多出台新举措,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提升窗口服务的动力,不断拓展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手段,树立服务品牌,形成窗口特色。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结合窗口实际,积极推行提示服务制、重要岗位AB角制、预约服务制、上门办理制、服务制、延伸服务制等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9、发展电子政务。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构建区“中心”和市“中心”、区“中心”和区各职能部门多位一体、全覆盖的审批网络和监控体系。

10、实行公开运行。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总体要求,构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网上公开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真正做到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增强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11、加强信息共享。要认真借鉴昆山等地成功经验,尽快搭建“企业基础数据交换平台”,推行“一表制”审批新模式,简化申请手续,减轻申请人负担,实现审批数据共享,减少窗口人员重复录入工作量。要尽可能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关职能部门与窗口之间的网上交互、联合办公,提高联办项目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

12、严格窗口人员条件。各进驻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的公务员(或者具有行政许可与审批主体资格的事业编制人员)选派到“中心”窗口一线,两人以上的窗口应配备一名副股级以上干部担任窗口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要对固定,一般定岗两年,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必须事前书面征得“中心”同意。

13、加强窗口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受派驻部门和“中心”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领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管理。“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并将考核、评比结果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人事部门核定并单独划拨评优指标,不占派驻部门的评优名额,“中心”按程序组织考评后由派驻部门表彰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多次违反“中心”管理制度、严重影响机关形象的窗口工作人员,“中心”要书面告知派驻部门,派驻部门要积极配合并调换合适人选。

14、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各进驻部门和“中心”要切实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素质与服务能力。“中心”窗口是锻炼、培养、使用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选派后备干部到“中心”窗口工作。经过窗口锻炼,符合任用条件的,经“中心”推荐,部门应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五、加强监督管理

15、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中心”要依据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考核、考勤、评比、培训、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一整套适合“中心”工作的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构建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服务标准与服务体系。“中心”对各进驻部门窗口的考核评比纳入政府作风与效能建设考评体系。

门窗项目经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今天召开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会议,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再添措施,再鼓干劲,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书记、*市长对此次会议很重视很支持,指示我们一定要把这次会议开好,希望我们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解决一些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政务服务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转变执政方式、转变执政作风、改进服务态度的重要形式。刚才,云城同志代表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回顾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及主要经验,客观地查找分析了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认为云城同志的报告体现了省上和市委、市政府对今年政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符合我市政务服务的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志代表市政务服务中心宣读了表彰决定。值此,我代表市政府,向获得市政务服务中心20*年度“优秀窗口部门”、“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荣誉称号的部门和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同志们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增强,三个提升”。

三个增强:一是政务服务意识增强。各进驻部门从原来的要我进驻转变到自觉进驻、从原来的要我服务转变到自觉热情服务,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落实服务措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二是政务服务功能增强。政务服务中心在20*年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的规定,并结合20*年政府机构改革,认真研究机构变动和职能调整后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变化情况,增添了3个进驻部门和50多项新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四个集中”(即“集中受理、集中办理、集中管理、集中收费”)的原则得到了较好体现。三是政务服务的实效增强。去年,政务中心不仅新增加了服务项目,并且工作的效率也有很大提高。据了解,即办件一般都在当天办结,承诺件一般都在10天内办结,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基本实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基本做到了“进一道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承诺日内办结”的工作要求。

三个提升:一是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去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入驻项目的调整,结合解决项目办理及其收费“厅外循环”等问题,调整更换了三分之一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今年又调整更换了近四分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经过不断地调整优化,加之不断严格窗口工作人员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了窗口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了“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提升了政务服务工作质量。20*年下半年,市人大和市政协在对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综合调研的过程中,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重点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政务服务中心和部分进驻部门的情况汇报,并选择部分办事群众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经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充分了解,肯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近年来取得的可喜成绩,同时也针对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当时,我就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予以高度重视,以积极务实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了整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某些部门的项目和收费“厅外循环”、审批工作程序不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中心管理制度等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中心工作,提高了中心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提升了我市的政务服务形象。20*年,市委、市政府面向社会征集对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其中反映最多的就是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差,进驻项目“厅外循环”严重,政务服务中心形同虚设,对政务服务中心是否继续保留也产生了质疑。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认真研究,从落实执政为民理念、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执政方式和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诚信政府、效率政府、服务政府”的需要出发,统一了认识,坚定了办好政务服务中心的信心和决心。随后,我们正视存在的问题,以进驻项目第二次大调整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了当时存在的“六大”突出问题,尽快扭转了“中心”工作停滞不前的状况,使政务服务中心走出了低谷。20*年末,全省的政务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在会上得到了充分肯定。20*年和20*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相继被省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全省工作创新先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全省规范化管理先进政务服务中心”,这既是对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近两年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客观评价,也是对“中心”全体同志付出的辛勤劳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形象在全市乃至全省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认识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认识问题既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往往也是产生其他问题的根源。就现象而言,有的窗口部门领导长期对窗口工作不重视、不过问,对存在的影响窗口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问题视而不见;有的在选派人员工作上讨价还价;有的对项目的申报进驻态度消极,该进的项目长期拖着不办,部分进驻项目及其收费“厅外循环”;有的不按“四集中”的要求办理项目,对中心提出的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等合理建议不予采纳。凡此种种现象,都源于认识问题。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没有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就难以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对此,我要再次重申,市委、政府办好政务服务中心的坚定态度,没有改变,并且也不可能改变。因为政务服务中心的确为老百姓办事带来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好处,因为政务服务中心的确是具体体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宗旨。这也说明政务中心的工作目的与各部门的工作目的是完全一致的。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的项目及收费应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纳入是原则,不纳入是例外。我们必须严格照此执行。如果有的部门项目该纳入而仍不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特别搞“体外循环”收费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因为这不符合政务服务的要求,轻则是违规违纪,重则有可能是腐败问题。我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认真思考和对待这个问题。

二是有的部门至今尚未完成项目调整和人员调整任务。去年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部门和职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新设立了部分机构,原有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也作了相应调整。机构改革方案下发后,政务服务中心提前介入,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提出了部门、项目和人员调整的意见,并于去年8月份向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抓紧做好调整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5个月过去了,但仍有少数部门没有完成该做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新组建的职能部门,本身履行了不少行政审批职能,应该按规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将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的审批事项纳入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但个别部门这项工作却迟迟没有进展。希望这些部门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不要因为个别部门的问题影响了整个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推进。

三是少数窗口部门还存在工作不规范和服务效率不高的情况。一些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依据《行政许可法》制定的规范性制度办法并未充分重视,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操作不规范的现象。比如窗口人员不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不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按规定提供办事须知和出具审批文书、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收办件处理(有个别部门甚至在电脑系统上做虚假办件记录)、违背办事时限承诺办件逾期失信于民等,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部门对窗口工作疏于监督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这些问题损害了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事、高效服务的形象。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一些窗口部门内部工作程序繁琐,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授权不够,窗口受理的无需转报和现场审查的项目,多数仍然要送回本部门层层签字、审批、盖章,甚至个别部门在窗口接件后,还要让服务对象到本部门交费、填表、取件等,导致中心窗口“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功能难以得到体现,这显然违背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特别是办件逾期问题,责成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法制部门、效能部门对100多件逾期办结事项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决不能让办件一有困难就逾期的情况形成惯例。同时,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要着力研究制定解决特殊问题的制度,并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制度的执行力,这是政务服务中心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

认真分析查找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否定我们的工作成绩,而是为了针对问题,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工作,促进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下面,我就今年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首先,各窗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做好窗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工作的监督管理,更加明确、更加自觉、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地做好窗口服务工作。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窗口工作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审批工作程序,着力减少办事环节,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着力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窗口部门要特别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教育和日常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提出严格要求,对服务意识差、业务素质差、办事能力差、明显不胜任窗口工作的人员决不能留在窗口,应及时主动更换,同时,要注意关心爱护窗口工作人员,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认真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尽量为他们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的办事制度,确保窗口有事做、能做事和做好事,决不能让窗口形同虚设;要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认真清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主动及时地申报调整和完善进驻项目,充分理解、支持并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管理。窗口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对窗口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经常深入“中心”窗口督查指导工作,主动加强与“中心”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及时地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转。

其次,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千方百计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千方百计为建立阳光政府、法制政府、效率政府做出努力和贡献;要继续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其他与本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窗口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以过硬的业务素质适应繁重的窗口工作要求;要以实际行动自觉规范自身言行,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自身不发生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在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之间起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自身难以解决的新问题,要及时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和本部门领导报告,力争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窗口工作人员战斗在政务服务的第一线,大家的任务很繁重,工作很辛苦,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寄予殷切的厚望,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也系于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因此,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和荣誉,共同维护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良好局面,决不能让大家艰辛努力取得的可喜成果付诸东流。

第三,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组织协调管理者,要继续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大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的力度,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制度本身和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以此为基础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中心”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要切实加强进驻项目的清理调整工作,力争使更多的审批许可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功效,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平台,完善复杂审批项目的“并联式”审批方式,探索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引入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制度,努力拓展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三是要继续加强窗口人员管理,提高窗口队伍整体素质,要着力健全和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真正形成适时调整、能进能出、奖勤罚懶、优胜劣汰的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四是要注意加强与各进驻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为窗口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有效的服务,努力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为“中心”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五是要继续关注和重点解决制约“中心”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消除阻碍中心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各种障碍,为持续推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六是要以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和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中心”管理层自身建设,努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中心”运行管理的整体水平。

门窗项目经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大厅成立以来的业务办理情况

大厅自2003年1月13日正式启动运营,至2004年6月底,大厅共收件2010件,办结2010件,所办事项为即办件,办结率达100%,接待咨询群众867人次,其中区计生局、区文体局、区市容环卫局、区统计局能在大厅进行业务办理,其它部门窗口多处于“歇业状态”。

二、近期中心所做的工作

1、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在xxx副区长、政府办xxx主任、政务大厅负责人xxx主任的指导下,政务中心率先制作了 大厅《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 宣传品,并在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输入相关内容,利用大厅的一切先进设备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不仅让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更深的了解,更让前来办事的老百姓对该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真正能在办事的同时,监督机关行政人员,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对入驻大厅审批项目的调查摸底

近期,在韩建平副区长、政府办李秀生主任、政务大厅负责人杨胜歧主任的安排下,政务中心以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现驻大厅的24个部门(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上级精神已撤离大厅;公安局、水务局长期请假)的入驻大厅审批项目的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可入驻政务大厅的有8个部门32项审批事项,其中:民政局3项、统计局5项、建管局2项、规划分局6项、交通局2项、计生局3项、市容环卫局6项、文体局5项,其余部门声称无业务可在大厅办理。

3、为大厅各窗口提供良好服务

盛夏来临,为了给大厅窗口人员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更好的为办事群众服务,政府办xxx主任、大厅负责人xxx主任在区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为大厅配购了6台风扇,3台饮水机,大大改善了大厅的办公条件,解决了大厅人员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办事效率。

4、大厅近期的工作安排

目前,政务大厅一楼的窗口只有7个(刚入驻时有14个窗口,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已撤;公安局长期空岗;计经局、残联、人防办长期请假),闲置的窗口比较多,给我区政务大厅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了维护我区政务大厅,根据领导安排,大厅准备近期内将二楼办理业务较多的部门移至一楼办公,这样在充实一楼窗口的同时,也给办事群众提供了方便,在此基础上,逐步对大厅其它窗口进行资源整合,该删的删,该扩的扩,该设流动窗口的设流动窗口,使大厅的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实实在在的体现“便民、利民、亲民”原则,不流于形式,不要成为一个“花架子”。

三、对大厅今后工作的建议

建议一:事权下放,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二级审批力度

各部门事权下的到位与否是大厅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在下一步对政务大厅完善的工作中,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制市、县各部门将适合在大厅办理的事项完全下放,并派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入驻大厅(至少两名),禁止出现在大厅办理的项目在各局的原办事点仍能接件、办件的情况出现。切实改变各单位一把手政务大厅是摆设的意识,统一制作行政审批专用章,交办窗口使用和管理,作到“一般事项在窗口办结”。

建议二:设立总服务台,实施酒店式管理,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窗口

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办事群众在手握一摞材料,不知道办事流程,而咨询台形同虚设,或者一些群众需要复印、传真,政务大厅无此对外服务职能,导致办事群众满大街找复印店,怎样克服这样的困难呢?细细想来,星级酒店每天接待众多的顾客,却井井有条,追根究底是总服务台起到控制全局的作用。设想如在政务大厅内设立总服务台,归办公室管理,服务台下设商务中心、结算中心、咨询台,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对外直接服务于群众,对内为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撤除各窗口重复的设备,既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又能够拥有整齐舒适的大厅环境。

建议三:窗口“删、扩、设”,精选办事项目,切实做到为百姓着想

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将大厅的窗口进行资源整合,做到:“少而精”,杜绝“多而滥”。“删”就是要在现有26个窗口的基础上删除一些窗口(如办事程序复杂的,需实地勘验或技术论证的事项)。“扩”就是把与百姓贴近的、程序较简单的文体、计生、民政(婚姻)、市容、劳动、卫生(防疫站)、交通等部门的窗口扩至两到三个。通过扩充这些部门,大厅在增进人气的同时步入良好的运行轨道。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步填充其它部门,充实大厅办事功能。“设”就是要在大厅设置一至两个流动窗口。此窗口专为季节性、定时性办事部门设置。平时,窗口可作部门联审、联办的简易平台。

建议四、勤交流、多研讨、找差距、同发展

要不定期组织、安排各兄弟县区政务大厅的管理人员及优秀窗口代表坐到一起互通有无。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政务大厅的管理经验,对管理的难点(如考勤纪律)、重点(业务问题)、关键点(事权下放)互相研讨,找出大厅管理的最佳方案,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在交流中寻找差距,共同发展。

建议五、联网

目前,在我区政务大厅未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未与市局、区局联网,这就给某些需要和市局、区局部门联合办理审批的窗口单位带来不便。使其只能将应该在大厅办结的事项拿回局里办。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下一步将建立完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开发电子政务平台,把全部审批事项纳入计算机管理,加快项目信息在内部的传递。实现审批工作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快与市属各部门、区属各部门联网,使审批工作上下联动,更好地发挥集中审批的综合效能,在此基础上,办好政务大厅网站、开展网上咨询、查询服务、接收群众反馈,通过互联网传递审批信息,提高审批效率,为最终实现网上审批打下基础。版权所有

建议六、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认识大厅、认可大厅

建议在大厅硬、软件配备齐全的情况下,加大大厅的宣传力度,让百姓对大厅的工作制度、办事职能、监督机制有全面的了解,让百姓通过大厅认识政府,做到:“一遇事,想大厅”,“一办事,到大厅”,少跑弯路,减少吃、拿、卡、要现象,杜绝“暗箱操作”,营造“便民、公开、透明”的办事、投资环境。

门窗项目经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设立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设立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中心),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海南的重大举措。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根本宗旨,按照“高起点建设、高效率运行、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省政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的省政务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形式创新,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以下合并简称许可审批)由省政府部门和机构(以下简称省直部门)分头分散办理向在省政务中心集中公开透明办理转变;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实现许可审批由群众上门办理向现场提速办理与网上办理并行转变;着力推进行政监察手段创新,实现许可审批和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由分散的部门自我监督向集中、实时和可追溯的电子监察转变,提高反腐败斗争水平,为群众、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整合省直部门的力量和资源,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扎实推进省政务中心的各项筹建工作,确保省政务中心与省政府新建办公楼同步投入使用,同日正式开业对外办公。经过二至三年的努力,把省政务中心建设成为宽敞整洁、环境优美、功能布局合理、办事公开透明、管理信息化的政务公开平台,显著提高政府政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水平;建设成为制度科学完善,服务亲民便民、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显著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美誉度;建设成为许可审批权力运行和政府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政务监督平台,显著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为顺利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以省政务中心建设带动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省和市县纵横贯通的全省政务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建设省政务中心,以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集中办理、联合办理”,“便民、高效、廉洁”等法律原则为指导,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1.一个中心对外、项目应进必进原则。省政务中心是省直部门提供政务服务的最集中场所。从省政务中心正式开业之日起,除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外,省直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及相关的收费项目(以下合并简称政务服务项目),必须全部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省直部门过去分散设立的政务(行政)审批大厅相应一并撤销,并不得擅自在其他场所再行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因涉及国家机密、宗教、意识形态等原因不宜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需报经省政府批准;对经省政府批准不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其承办机构必须与省政务中心联网,共享政务服务信息和网络资源,接受统一管理和监督。

2.简化办事程序、窗口充分授权原则。以组织政务服务项目进入省政务中心为重要契机,对省直部门的政务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登记,按照精简优化的要求,再造并实施新的许可审批流程,切实解决传统管理体制下形成的许可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要求申报材料过多、行政效能过低的问题。在不改变省直部门对政务服务项目的法定许可审批职权、许可审批主体资格的前提下,以省直部门在省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为重要契机,由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并实施《全面推行许可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方案》,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对许可审批业务量较大的若干相关部门各增设一个许可审批处室,对业务量较小的可在现有的法规处或办公室加挂许可审批处室牌子,处室主要负责人任部门的窗口“首席代表”,由部门行政首长对“首席代表”依法委托授权、交授行政审批专用章,进而做到“三个集中”,即各部门内部许可审批事项向其许可审批处室集中;许可审批权力向“首席代表”集中,“首席代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即审即办;各部门的许可审批处室及“首席代表”向省政务大厅集中。不断提高许可审批事项的窗口现场办结率,坚决避免把窗口办成政务服务事项的“中转站”和“收发室”。

3.服务公开公正、管理统一规范原则。把省政务中心作为省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示范工程来建设。对所有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示,做到“十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许可审批进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知情权、接受服务权、监督权,切实解决许可审批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问题。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要求,省政府授予省政务中心对进出省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项目的组织登记清理和初步审核权;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权;对许可审批和政府招投标活动的服务、协调、监察权;授权其对省政务大厅进行统一的业务管理、政治管理、纪律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真正把省政务中心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实体。

二、建设一厅三网两系统,打造现代化的省政务服务平台

(一)建设省政务大厅。按照建筑面积与功能布局匹配、设施适度超前和讲究节约的原则,实施《海南省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初步设计》方案,建设省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基建项目一、二期工程(建成后大楼称“省政务大厅”),第一期工程与省政府新办公大楼同步完工,第二期工程于2009年12月底前建成,建筑总面积22674平方米。全部工程完工后,实现“行政许可审批大厅、招投标大厅、产权交易大厅、多功能听证厅、政府中心信息机房”等功能布局。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招投标设计,省政务中心负责提出二期工程的功能布局和装修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施工。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省政务大厅配备公示许可审批进展的大屏幕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查询触摸屏以及排号机、考勤机等电子设施设备。

(二)建设省政务中心公众网、省政务中心办公网、链接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把省政务中心公众网建设成为面向社会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承担政策法规和服务信息网上公告、办事查询、表格下载、递交有关许可审批申请、网上投诉受理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在线政务服务,显著提高网上审批水平。把省政务中心办公网建设成为全省许可审批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承担省政务大厅局域办公功能,承担链接经批准保留的省直部门政务服务机构和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网等功能,为全省纵向和横向传递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和管理信息提供无障碍的内部网络通道。链接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直相关部门与其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的窗口之间许可审批业务网上传输和办理。以上“三网”主体部分的建设于2007年8月底前完成;由省政务中心牵头,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负责技术把关,共同组织制定《海南省政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经专家组评审后付诸实施。

(三)建设网上联合许可审批服务系统、许可审批和招投标活动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省政务外网平台建设“省政府网上联合许可审批服务系统”,在全面清理许可审批项目、再造许可审批流程的基础上进行软件系统开发,特别是抓好“网上一表式申报多部门并联审批”的软件开发,力争网上联合许可审批系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形成“窗口受理办理、省政务中心协调督办、网上运行反馈、信息平台转换”的机制。网上联合许可审批服务系统软件开发,由省政务中心负责,会同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组织实施,2007年9月底前完成。落实中纪委、监察部等《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精神,建设由视频监控系统、招投标网络系统、许可审批网络系统共同构成的省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发挥其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建立起许可审批信息实时交换和应用的长效机制。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由省政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监察厅等单位制定规划并实施,于2007年9月底前建成。

三、创新政务服务运行方式,切实做到服务优质、高效便民

(一)许可审批运行方式。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各部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所受理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按下列五种方式运行。

1.即时办理。对程序、条件简单,服务对象按要求提供了完整材料的事项,在省政务中心窗口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对即时办理件,各相关部门对其“首席代表”应完全授权,实行“窗口人员受理并审查,首席代表核准”的一审一核办结制。

2.承诺办理。对程序、条件相对复杂,受到设施、场地等条件制约需做出化验、检验、勘察、听证、论证、咨询、研究等而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按不同事项明确不同的承诺办结时限。对承诺办理件,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各相关部门对其“首席代表”应按办理环节给予直接报签或决定受理的授权。

3.联合办理。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即该事项的第一个受理窗口为“首办窗口”,由“首办窗口”联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办理并负责最后送达办结件。当“首办窗口”协调不了时,由省政务中心负责协调办理。

4.综合。对政务服务项目少、申办件常年发生次数少的若干省直部门,可以联合在省政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收受申办件,然后按规定的程序、条件转有关部门办理,在综合窗口统一送达;对于下级部门转报或者递次审核的审批项目,可以由中心综合窗口代为接收,然后按照许可审批事项的性质和类别,将下级机关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转交给许可审批决定机关,办理完毕后再通过综合窗给各下级政务中心或申请人。

5.统一收费。凡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收费的,一律由指定银行设立在省政务中心的收费窗口统一收取,所收资金直接缴入省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涵盖以上五种运行方式内容的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办理规则,由省政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招投标运行方式。省政务中心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监督并提供服务”,按“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方式运行。

1.统一进场。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需要招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标书发售、投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统一在省政务中心依法进行。凡未在省政务中心进行招投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法定手续。

2.规则主导。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中心等单位制定《关于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业务实施办法》,由省发展与改革厅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政务中心等单位制定《关于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实施办法》,由省政务中心牵头组织省直各有关单位制定《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专家库建立和抽取管理办法》,分别对招投标的各操作环节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做到依法公正交易。

3.现场监督。在省政务中心进行的标书发售、投标、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等关键环节由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省政务中心对开标、评标和专家抽取实行全程声像监控,刻制光盘,建档保存,并受理招投标有关事项的备查和投诉。

(三)重大项目服务运行方式。省政务中心对省政府确定或确认的重大投资项目设立专门窗口办理,直接交由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做到特事特办。

四、创新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一)明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建立省政务中心,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集体决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举省直部门之力,明确职责,共同来办。

1.省政务中心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省政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省法制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部门组织、筛选、协调、确定进入或者退出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并报省政府决定;负责对政务服务项目的协调、监督和服务,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各窗口部门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对进入省政务中心的各部门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会同省监察厅对各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办理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各工作窗口所在部门的职责。组织开展对本部门政务服务项目的自查清理,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项目纳入省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缴费和送达;制定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按省政务中心要求制定统一格式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化的申请书等文本,并免费提供;对涉及本部门多个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建立相应的协调决策机制;在省政务中心设立工作窗口,选派、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委任窗口首席代表;按照省政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依法、规范地对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十公开”;保障工作窗口必要的办公条件及正常的工作经费;对省政务中心发出的政务服务事项督办函及时处理并按期回复;协助省政务中心处理当事人的咨询、投诉;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它政务服务事项。

3.各工作窗口的职责。依法受理并按承诺时限办结本部门纳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遵守省政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省政务中心的监督协调,配合省政务中心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按省政务中心的规定填报各种统计报表;负责省政务中心与本部门的工作衔接;受理有关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实行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完成本部门和省政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4.省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派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省政务中心督察处工作;受理对进驻省政务中心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违规违纪行为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依据有关规定纠正和查处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会同省政务中心建立健全电子监察信息平台,依托信息平台对驻省政务中心各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办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5.其它有关省直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省法制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协助做好对进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的全面清理登记以及项目办理的流程再造工作;抓好行政审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各项保障制度的建设。省财政厅应将省政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省政务中心的建设经费纳入省财政基本建设专项经费统筹安排。

(二)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是其他各项管理的核心。必须建立健全与省政务中心运行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以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展开。

1.选拔配强窗口工作人员。相关省直部门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服务优、熟练电脑操作”的要求,根据窗口业务量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征求省政务中心意见并备案。窗口工作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执法责任,在窗口工作周期应在一年以上。

2.选拔配强窗口首席代表。省直相关部门应委任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审批工作经验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窗口首席代表,代表本部门行使许可审批职权,负责协助配合省政务中心做好管理工作。

3.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由其所在部门管理,行政隶属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管理,其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迁入省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由省政务中心负责,优秀指标由省人事劳动部门单列,不占选派单位指标,并适当高于其他单位比例;晋升职务以及入党入团应考察其在省政务大厅工作的现实表现,并征求省政务中心的意见。窗口工作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行为,省政务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或换人要求时,派出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更换工作人员;部门提出调换工作人员或临时顶岗换人时,应征得省政务中心的同意。

(三)建立健全日常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是服务优质高效的重要保证,必须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业务管理制度。

1.保持政务服务项目及办理程序的稳定性。凡进入省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未经省政府同意,各部门及其窗口不得随意进行调整或变更。省政务中心建立政务服务项目库,根据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实行电子化动态目录管理。各窗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查和决定情况均录入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

2.保持对政务服务项目办理状态的实时追踪监控。省政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对各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监控,接近承诺时限提示,超出承诺时限报警。

3.保持协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有效性。省政务中心在必要时,可以组织召开许可审批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联合许可审批中的问题,参加联审会或联席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有权确定事项及签发纪要。省政务中心难以协调的事项,提请省政府协调、决定。

4.保持行政监察和督办工作的权威性。对受理的投诉,省政务中心可对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质询,被质询人必须到省政务中心作出解释。省政务中心可编发“海南政务服务”内刊和“政务服务督查通知书”,通报情况,督促窗口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5.保持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良好精神风貌。各窗口及工作机构应坚持文明服务,规范礼貌用语,加强廉洁自律,展现良好政风。为规范工作人员服务仪表,省政务中心以及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解决。有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已着专业制式服装的,所着制式服装不变。

五、创新政务服务监督方式,切实做到实时监察、提高效能

(一)行政首长负责,确保政令畅通。政务服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省长分管省政务中心工作,常务副省长具体分管具体抓;相关省直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工得力的分管领导上阵抓。对在省政务中心筹建阶段,未按统一安排部署按时推进本部门相关工作影响省政务中心正式开业对外服务的;对在省政务中心受理或者办理政务服务申请但又在其他地方受理或办理申请的;对未按规定在省政务中心收费窗口收取许可审批等相关收费的,省监察厅负责进行专项调查,省政府将根据《海南省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对其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问责处理。

门窗项目经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班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 _______ 塑钢门窗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

3.门窗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m2。

4.监理单位:_______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施工内容

塑钢门窗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框边塞缝、塑钢门窗成品保护、现场负责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

三、合同价格及总承包管理

1.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暂定含税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元),甲方和丙方另行签订合同。

2.丙方作为乙方施工班组,由乙方提供相关支持,丙方必须以乙方名义组织施工。

3.施工配合费、总承包管理费及利润补偿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不得就此收取丙方任何费用。以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塑钢门窗采用标准图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塑钢门窗成品质量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3.塑钢门窗施工与安装应符合:《塑钢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37)、《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13-35)。

4.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型材、衬钢、玻璃)由甲方采购,辅材由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采购。甲方和丙方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且具备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五、责任事项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与丙方确认门窗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与乙方、监理公司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3)协调乙方向丙方提供施工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协调乙方向丙方提供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

(5)甲方按合同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的期限输竣工结算。

(6)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丙方工程款,该工程款由甲方代扣、代缴税金及其他应扣费用后支付到乙方账户,再由乙方全额拨付给丙方,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扣压该工程款。

(7)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总承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等费用。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与监理公司、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监理方和甲方按规范要求负责随机抽检丙方进场的成品门窗(每期工程不少于一次)至检测部门进行性能检测。

(2)乙方向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驳接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乙方不得收取丙方水电费。

(3)乙主负责提供丙方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以及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工具和脚手架等。

(4)乙方在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组织下及时与丙方办理土建洞口交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门窗安装基准线,确定门窗安装位置,满足安装要求。

(5)在门窗安装后,乙方应负责门窗周边的收口工作(门窗框边密封工作由丙方负责)。

(6)乙方不得收取丙方任何费用。

回答人的补充 XX-05-20 15:04

3.丙广播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施工安全保卫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施工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8)施工期间,丙方负责被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运输用市政道路(仅指由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污染)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总承包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丙方需自行负担该项罚款。

(9)按本合同规定做好应当由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0)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与甲方、乙方无任何关系。

(11)如丙方不能按质量和安全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退场,由甲方另行发包该工程。

六、中间验收及工程验收

1.中间验收:固定件安装、门窗框定位、门窗扇安装、五金配件、框边塞缝、打胶等主要工序均应经甲方、监理现场抽检、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初步验收:丙方向工程监理提交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难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监理、甲方、乙方、丙方四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竣工验收:由有关部门、甲方、乙方、丙方、监理组成工程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丙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回答人的补充 XX-05-20 15:05

七、工程监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丙方应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互相联络,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批示和管理;按时参加监理会议,未经许可无故缺席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2.丙方必须接受总承包及监理单位的协调与管理,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中交叉的有关尺寸进行核对等。

3.丙方需使用总承包单位搭设的脚手架或需要材料临时仓库等,应事先提出需用的时间和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提供。

4.在规定时间内,丙方未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和乙方验收,自行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及甲乙方有权通知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和造价损失,也由丙方负责。

5.丙方应服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和总包单位对分包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6.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等措施对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因丙方成品保护不力,造成其他分包方或其他专业成品的损坏,丙方应无偿修复,如修复不力,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丙方承担。

八、仲裁

甲方、乙方、丙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回答人的补充 XX-05-20 15:05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有关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