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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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南省的改革探索2010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湘发〔2010〕15号),提出“义务教育教师均衡合理流动”。同年出台的《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建立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总结(精选5篇)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国内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现状分析

(一)国内一些省市的改革实践从本世纪初开始,北京市东城区、辽宁沈阳市、安徽铜陵市、山西晋中市、成都市温江区、郑州市二七区等地开展了城区义务教育教师交流的实践,取得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效果。2010年浙江嘉善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被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几年的实践,嘉善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县域范围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制度。2013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在全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2011年5月,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明确了“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等试点工作内容。2014年3月,福建省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闽教人〔2014〕29号)。2012年江苏省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12〕19号),明确今后该省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15%、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总数的15%进行交流,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2014年,陕西、江西、河北和贵州等省也相继出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政策意见。2015年3月,天津市教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其余各省都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本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教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湖南省的改革探索2010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湘发〔2010〕15号),提出“义务教育教师均衡合理流动”。同年出台的《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建立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县域内师资校际之间基本均衡”,进一步将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制度作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师资的主要方式。2011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被列为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并在长沙市芙蓉区启动了“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均衡配置”项目试点工作。在总结芙蓉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湖南省教育厅出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指导意见》(湘教发〔2012〕17号),提出了“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和工作任期制度”的要求和“实行骨干教师均衡配置、统一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深化校际结对帮扶、完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并在当年选择46个县市区展开试点。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在近年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改革实践中,各地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大量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合理确定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对象与范围一是对交流对象的年龄进行限定。福建省、江西省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轮岗。浙江省规定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的教师,可不纳入交流范围。陕西省对于交流校长的年龄规定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交流教师为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对于校长教师交流对象的年龄限制并非是不可打破的。浙江省规定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批准也可纳入交流范围。陕西省规定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名师和高级教师,凡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且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返聘,定向支教帮扶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二是对交流对象在同一校的任职年限进行规定。已出台政策的省份中,都规定了在同一校任职或任教超过一定年限的校长、教师应当进行交流。规定年限最短的为陕西省和江苏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任职满8年的正(副)校长均应进行交流轮岗。规定期限最长的为浙江省,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最长不超过10年,教师连续任教最长不超过12年(不含支教时间)(见表2)。三是都明确了不纳入或暂时不纳入交流的对象。各地从以人为本和维护派出学校教学特色的角度出发,通常将以下几种特殊人群纳入可不交流或暂时不交流的范围:处于孕期、哺乳期、患病期等不宜交流的人员;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重大教科研项目的主持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已有较长年限工作经历的教师,如浙江省规定“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

(二)多种方式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的改革实践中,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建立了不同类型的轮岗交流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组织轮岗交流的主体来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方式可分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交流、学校推荐交流以及个人申请交流三类;以组织形式来分,可分为指导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协作交流、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等;按交流的区域可分为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农村学校到城镇学校、城镇学校间以及农村学校间等交流方式。

(三)原则规定每年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比例教师交流过多过频繁容易打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而交流人数太少又达不到均衡配置师资、整体提升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的效果。为保证交流效果,又不影响参与交流学校教师队伍的总体稳定,各地大多对每年参加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规模和比例作出了具体规定。浙江和陕西规定“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对于交流教师的比例多集中确定为10%,其中浙江省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而是交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骨干教师交流比例的规定,各省差异较大,最低的要求只有10%,最高的陕西省要求达到30%(见表3)。

(四)制定配套保障政策支持校长教师交流改革为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顺利进行,各地均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保障政策。一是编制和人事管理方面的保障政策。浙江省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区中小学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交流计划可及时调整变更相应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大都会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福建省实行义务教育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县域内教师的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统一工资待遇制度、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教师考核、退休教师管理等。成都市全面构建“县管校用”的机制,其运行模式是:县市区成立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由中心与教职工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岗位管理合同,中小学教师全部纳入“县管校用”范畴。二是工资福利、住房方面的激励保障政策。浙江省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安排校长教师交流的专项工作经费,该省嘉善县规定在农村任教的名师津贴是县城名师的3倍,充分调动了名师、骨干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积极性。陕西省规定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农村、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教师周转房优先保障交流到农村的教师使用居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为改变骨干教师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一方面指标到校,不论学校的规模和类型,统一按教师人数5%的比例分配骨干教师参评指标;另一方面给予充分的经费支持,为名师工作室配备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为名师、骨干教师设置每年1万元的岗位津贴,激励引导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三是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教师职称评聘方面的激励和制约政策。浙江省和福建省都规定,新提拔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必须要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时,也应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而且在每所学校工作的时间还需在3年以上。如果没有2所学校的工作经历,有在农村学校工作6年及以上的经历也可以。福建省闽侯县规定,45岁以下的平原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必须有山区学校任教两年经历、城区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须有农村学校任教一年经历、农村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须有异校轮岗交流任教两年经历。

三、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

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面临的困难在调研中,通过与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校长和教师广泛交流讨论,我们发现,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仍然可能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基础薄弱推进改革难此次调研组抽样调查的湖南省的8个县市区均是2012年湖南省选择确定的46个教师均衡配置试点县之一,但是从调研情况来看,教育主管部门、校长和教师对于推进交流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教师均衡配置工作基本上尚未按要求启动,试点进展情况很不理想。8个抽样县市区中,2013年从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分别只有25人、12人,而同期从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分别达到123人、78人,分别是前者的5倍和6.5倍;从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小学、初中校长也分别是前者的4.7倍和2倍,城乡流动不均衡情况严重(见表4)。教师交流工作的滞后带来的是城乡教师配备的严重失衡。某县小学共14名高级教师,其中仅有1名分布在农村学校,占总数的7.%;全县211名具有本科学历的小学教师中,只有47名分布在农村学校,仅占总数的22.2%。

(二)教师、学校和家长的观念改变难一是教师的观念转变难。教师长期在一所学校任教,对学校有强烈的归属感,且子女就学、家庭住房均在学校附近,广大教师尤其是城市教师对交流充满顾虑甚至是惧,担心交流后回不到原来的学校,担心生活节奏被打乱,担心农村学校专业发展平台不如城市学校,因此部分教师对待轮岗交流的态度比较消极,少数教师的抵触情绪十分严重。在被调查的校长和教师中,有20.8%的调查对象认为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是“没有必要”“、无所谓”或“不了解”。在与教师座谈中发现,约有30%的城市优质学校老师不愿交流到城市薄弱学校;约有50%的城区学校教师不愿意交流到农村学校。与此同时,还有10%左右的农村学校教师担心交流到城区后不能适应城市的教学对象和工作节奏,也不愿意交流。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如果不从思想上转变教师的观念,让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而是依靠行政命令强制推行交流政策的话,有可能引发一些不稳定事件。二是校长的观念转变难。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校长们对于参与校长轮岗工作的态度比较积极,但是城市学校、优质学校的校长对于教师交流工作的顾虑较大,他们担心学校的骨干教师交流走了后,学校的教学质量会下降,办学特色会逐渐丧失,因此不愿意将学校真正优秀的教师交流出去,一些名校的校长明确表示,如果一定要交流,学校会考虑将一些能力和表现一般的教师交流出去,从而影响交流工作应有的效果。三是家长的观念转变难。城市学校和优质学校的学生家长担心校长教师的轮岗交流会导致学校骨干教师的大量流失,最终使学校的教学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子女所在的学校开展校长教师交流存在抵触情绪,少数能量较大的家长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施加影响。

(三)编制管理、人事管理体制转变难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主要集中在暑假进行,每次参与交流的教师人数众多,工作任务繁重,且学校间符合轮岗交流条件教师的学科结构、岗位等级结构等情况复杂,不可能一一对应。按照现在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模式,县域内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核定教师编制和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教师调配交流必须在学校现有编制总量和岗位等级结构内进行,县域内学校间实施教师调配交流前,调配交流方案和人员异动须经过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批同意。这样的管理体制对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是:一是因为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较长,会使轮岗交流工作无法按时完成;二是因为受编制总量、岗位等级结构等限制,学校间教师编制难以进行余缺互补,交流教师无法进入到超编学校,缺编教师的学校也难以派出交流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超标的学校,外来交流教师可能无法进入,优秀教师交流进去后拿不到原有岗位等级的工资。许多教育部门的同志坦言,如果不对现有的人事和编制管理方式进行根本的变革,如果没有人社和编制部门的全力支持,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轮岗交流必将寸步难行。

(四)推进交流的保障措施落实难“物质待遇是教师流动的优势动机。”[3]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在进行交流轮岗时,教师们最关注的保障措施,排在第一位的是提供专项经费用于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71.75%);第二是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70.5%);第三是大幅度提高农村学校校长教师的福利待遇(占69.75%);第四是对交流校长教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占61.5%);第五是为交流教师提供住房保障(占53.25%)。这五项措施中有三项需要经费支持,在目前的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下,要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和新增高标准的交流教师补贴来吸引优秀校长教师主动参与交流,尽快修建尽可能多的教师周转房满流教师的居住要求,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交流轮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参与交流轮岗是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重要要求,也是广大校长和教师应尽的神圣职责。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制度,争取各方面支持,尽快从省级层面出台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着手开展试点工作,通过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到2020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坚持循序渐进推进改革改革必须积极推进,但又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循序渐进,积极稳妥。一是分层次交流。分校长、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两个层面,重点推进校长、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的交流,其交流在整个县域范围内交流;普通教师按学校地理位置划片,在片区内就近交流。二是按比例交流。不要求所有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到期必须立即交流,而应科学规定每学年交流的比例,从目前来看,每学年参与交流的教师以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比较合适,其中骨干教师比例以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为宜。三是年龄较大的校长和教师可不交流。四是因病、因孕或教学周期未完成的可暂缓交流。五是先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总的考虑是,不求改革一步到位,先把交流轮岗制度建立起来,选择一些认识较高、组织力度较大、经费投入较多的县(市、区)进行试点,今后随着政策引导力度的加大、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完成和教师、社会对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逐步认同后,再大面积推进。

(三)坚持激励引导为主推进改革综合运用经济待遇、培养使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优惠政策杠杆,激励和引导在政治上求进步、专业上求发展、待遇上求提高的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应避免简单运用行政措施强制交流,防止不稳定事端和极端事件的发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轮岗交流制度和保障政策,尽量减轻校长和教师的后顾之忧,“刚柔并济,确保每一名教师愿意流动,带着感情、激情流动”[4],充分激发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切实消除校长教师的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实现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四)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改革实行轮岗交流与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相结合。鼓励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优质资源共享制度,采取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乡镇中心校的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鼓励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增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自身造血功能。坚持改革新进教师补充机制,适应和促进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

(五)坚持部门联动共同推动改革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借鉴国家和国内其他地区的做法,积极推动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与轮岗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是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关键所在。要加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全县中小学编制总量内,应有权按照班额大小、生源变化等情况,统筹使用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在各校间进行余缺互补。根据交流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优秀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时岗位聘任的需要及时调整变更相应的岗位设置方案。每学年度的人员交流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编制使用和岗位聘任变化情况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全面推行“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影响轮岗交流的体制机制障碍。县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人事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加大对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改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和生活条件,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创造良好环境;要设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专项经费,为推进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经费支持。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义务教育 教师轮岗制度 现实困境 路径选择

众所周知,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有高水平的教师才会有高水平的教育,所以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体现了教师整体水平的差距。2012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共九条,其中第五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指出了通过教师资源的相对均衡来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各地为解决教师资源配置问题,便逐步开始贯彻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从已有的实行情况看,很多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看到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与风险,需要我们去关注并加以解决,从而完善这一制度。

一、实然问题:不完善的制度面对复杂的现实

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在我国从摸索到建立尚不足20年,关于它的研究还不深入,考虑到我国复杂的国情现实,各地只能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来操作执行,在此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总体来看,教师轮岗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轮岗教师的选定不够明确

目前在各地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很好地明确轮岗教师在对象和数量上的具体标准。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师的流动过程就是一个利益的再分配过程,所以教师轮岗制度很容易导致利益相关者进行博弈[1]。学校关注的是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如何保护本校的利益。若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参加轮岗,则很可能导致本校综合实力下降或者失去某一领域的传统优势,甚至影响其优秀文化的传承。基于这样的担忧,很多优质学校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很可能存在以下道德风险:将本校能力较差的教师冒充优质师资轮岗到其他学校。薄弱学校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道德风险:将本校能力一般的教师轮岗到别的学校,从而保留本校较好的教师,进一步保护自身利益。这样各学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将大大影响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的效果。

2.城镇教师主动参与轮岗的积极性不高

在新制度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每个教师都不希望自己成为改革的“试验品”或者“牺牲品”。因为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而当下由于我国受到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政策的影响,城乡教师在薪酬和社会保障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对城镇教师来说,交流到乡村参加轮岗,好像更多的意味着“惩罚”或者“损失”,所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的教师主动参与轮岗交流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积极性不高。即使各地为鼓励优秀教师参与轮岗而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是在教师轮岗制度尚未常规化、完善化的时候,首先参加轮岗的教师未免显得有些前途未卜,所以大部分教师普遍抱着观望心态。

3.教师轮岗的操作程序不够透明、具体

鉴于教师轮岗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程序不够明确,主观人为因素往往主导着轮岗过程的始终,主管此项工作的官员和校长正可借此进行权力寻租,滋生教育腐败。很多不愿参与轮岗交流的教师便想尽办法利用政策漏洞来暂时躲避,诸如以身体不适、怀孕等理由来延缓自己轮岗的时间,找不到正当理由的就可能“走后门”,让别人先成为改革的“试验品”。甚至一些被选去轮岗的教师,也会采取一些策略保护个人利益,如通过送礼托关系等手段来使自己轮到较好的学校。如果无任何权力资源可以用,恰好又交流到自己不满意的学校,那么他们就会满怀怨恨之情,以消极的态度面对工作。

4.轮岗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国内各地方政府为了加大教师轮岗交流的政策力度,出台的教师轮岗政策通常将教师的轮岗、支教等与教师的评职晋级挂钩,与此同时对参与轮岗交流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却较为滞后也不够完善。这样就造成了部分教师在参与轮岗过程中,抱着很大程度的功利心态,即为了轮岗而轮岗,轮岗的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以轮岗之虚,谋晋升之实”。而对于那些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参与轮岗的优秀教师来说,由于不能及时地对他们的付出给于反馈和评价,便会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问题何以产生:教师轮岗制度的困境

1.各地普遍存在的重点学校制度

我国教育领域受长期以来实行的重点学校制度的影响根深蒂固,下至幼儿园,上到大学,全都有重点与普通之分。或通过历史的传承,或通过人为的塑造产生了一大批重点学校、名牌学校。这些学校既享有特殊的政策,优先获得社会资助,又拥有良好的校园文化、优良的师资和最好的生源,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使得普通学校与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造成重点学校的教师不想出去、普通学校的教师不想留下的局面。也正是由于存在重点学校这种制度的路径依赖,短时间内想通过教师轮岗交流而达到义务教育的均衡是不容易的。

2.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与以往管理体制约束教师流动的矛盾

在以往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中,实行的都是单位所有制,教师和学校之间形成一种隶属关系,教师本质上属于“单位(学校)人”。基于这样的管理体制,教师的人事归属和使用权限都在学校,学校理所当然地把教师视为本校资源,于是在轮岗交流过程中学校就不可能让属于本校的优质师资流失,而让教学能力一般,甚至是事业心和责任感都不强的教师通过轮岗交流到别的学校。这样就给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合理调配教师资源,有效管控教师流动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3.城乡教师的分层工资制度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教师也不例外。虽然现在已经开始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但目前很多地方执行和落实效果并不好,加之我国长期实行城乡教师分层工资制,城乡教师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同工同酬”。另一方面对于轮岗教师的流动成本又不能及时有效地补偿,出于趋利避害的本性,城区教师就不可能主动选择轮岗,尤其是流动到乡村。相反,一些乡村教师却要想方设法进入到城区,进入到重点学校,从而造成优秀教师从乡村到城区的单向流动。

4.城乡倒挂的教师编制制度

早在1984年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的文件中就指出了城乡教师编制差异的合理性,之后在2001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虽然对原政策有所更新和完善,但仍保留了原政策中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的差异化,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城乡教师编制差异的状况,使得中小学教师编制的“城乡倒挂”现象制度化、合法化[2]。

这种城乡倒挂的具体表现为:在县域范围内的城乡中小学校的师生比分别为:城市小学为1∶13.5、农村小学为1:18;城市初中为1:19、农村初中为1:23,制定这样的师生比虽然是根据当时各地中小学教师实际数量及需要,也结合了农村地区学生少、学校散的现实状况。但在城乡二元结构政策的长期影响下,对于教师来说,福利待遇更为优厚的城镇中小学无疑更加具有吸引力,便逐渐造成了城镇教师饱和、农村教师缺编的尴尬现实。广大农村教师在薪酬待遇本就不如城镇教师的基础上反而要面临着更加繁重的教学任务和工作压力,此时城镇教师轮岗交流到农村的积极性必然不高,长此以往城乡中小学校间本就配置不均的师资问题只能愈演愈烈,制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走出困境: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的路径

1.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均衡城乡办学条件

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普遍较差,硬件设施落后,客观上影响了教师交流到这些学校的积极性。因此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大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逐渐缩小校际差距,使每所学校办学条件都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化,为教师流动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例如笔者所在的江苏省无锡市,因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无锡市南长区、北塘区等多个区在开展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经费用于校舍改造维修以及教学设备添置,全市所有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都达到省颁二类标准,基本满足了市民对良好教育资源的需求,也为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2.改革当前教育人事管理体制

继续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明确教师公务员身份,已成为国内众多专家和学者的广泛共识。如果教师的公务员身份得以确立,便从产权归属上实现了师资的国有化,这样教师的人事管理权将不再属于学校。教师将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聘任,学校仅拥有教师的合理使用权,这样学校便无法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阻碍教师流动,教育主管部门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配教师资源。同时教师不合理的单向流动问题也迎刃而解,使得教师流动更加合理、有序。目前,教师的“县(区)管校用”已经在很多地区开始实行,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构建教师轮岗交流的程序性制度

教师轮岗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能有序进行。因此,需要制定教师轮岗交流的专项法规,形成科学、透明的教师交流程序。国家或地方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的必然性和义务性,明确教师交流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规范,形成科学、透明的交流程序,规范教师轮岗的实施程序、明确轮岗的期限、参与轮岗教师的具体条件(包括工作年限、业务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福利待遇等相关规定,让教师轮岗的实施有理有据。

4.实施合理的轮岗教师补偿制度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对于从城镇轮岗到乡村的教师,不仅不能减少其现有的各种福利待遇,而且要根据他们的额外付出或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以往的城乡分层工资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影响教师轮岗的主要障碍,要想全面推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就必须尽快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在县域内实行城乡教师统一编制,实现“同工同酬”,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保体系。在此基础上,实施合理的轮岗教师补偿机制。因为很多来自城镇的教师由城镇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在交通、饮食等工作和生活诸方面都会遇到新的困难,必然增加额外的生活成本,要想解决教师从城镇到乡村轮岗交流的后顾之忧,就需要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一切补偿的总和就是调节教师劳动力资源在城乡学校均衡配置过程中的“交换价格”――虽然这种价格并非通过市场形成,也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市场交换价格,但其确实能起到调节教师劳动力流动的市场价格的杠杆作用,也是利用行政手段带动城乡教师双向流动的必要前提[3]。

5.创造教师轮岗的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不仅仅需要有形的物质层面之均衡,还要追求文化、精神等无形层面的均衡和特色[4]。教师流动不仅要付出物质成本如交通费用等,同时也面临着心理和精神方面的压力和损失,而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损失是难以通过经济上的倾斜性待遇来补偿的,而需要多措并举,形成教师轮岗交流的广泛共识,以深入一线、辛勤付出为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因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才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让教师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得到安慰和鼓舞。

6.建立轮岗交流的科学考评机制

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必须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科学、全面地评价参与轮岗教师,不断激发参与轮岗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教师轮岗交流政策,兑现作出的各项承诺,并根据轮岗教师的贡献进行奖励,给其相应的激励性发展空间,不断满足教师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同时也要通过严格规范的科学考评来约束部分仅心存功利而不踏实工作的教师。这样才能使轮岗教师在新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提高育人质量,真正促进整个义务教育动态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启兵.教师轮岗制度分析[J].中国教育学刊,2012(12).

[2] 黄城梅,龙洋.对建立义务教育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思考[J].教育探索,2006(7).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轮岗交流;教育均衡;城乡差异;校际差异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53-0020-03

【作者简介】燕学敏,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88),博士。

近年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党和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在硬件建设越来越优良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是教师的均衡配置和发展。目前我国教师存在明显的校际差异和区际差异。除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师资差异外,单就同一城市,同一片区内,学校间的师资差异也是巨大的。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随之,教育部也推出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力争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教师轮岗交流从理论上来说是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固本之策,从日本、芬兰等国家教师交流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教师交流是破解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力量配置失衡的重要举措。县(区)域内,教师交流对教师输出学校和输入学校都有诸多裨益。

一、教师轮岗交流的重要实践价值

(一)教师轮岗交流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

首先,教师交流有利于学校再造血。如同人的身体机能一样,学校在输出“名教师”后,会激活自身的造血功能,产生更多更优质的血液。

其次是薄弱学校的教师来到名校后,认真学习、虚心请教,有助于带动名校良好的教育教研风气,有助于激发名校教师的活力和竞争意识,促进名校教师自觉学习、自主发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新一批教学骨干人员的涌现。

最后,教师交流有利于名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名校的生源差异较小、环境比较优越,教师长期固守在这样的环境中,缺少了挑战和动力,容易产生倦怠。名校教师到薄弱学校后,教学中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会面临新的挑战,需要教师不断地学习提高,以解决新问题、适应新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会得到不断的发展。[1]

(二)教师交流有利于学校的布局调整

首先,教师交流有利于名校的品牌输出。教师校际间交流并非削峰填谷,而是取长补短。名校独具特色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得到传播,先进的办学理念得到推广,新老教师间互相取长补短,影响和带动薄弱学校的教学风格、教育方法,实现了名校的品牌扩张,有利于增强名校的社会影响力。

其次,教师交流客观上打破了学校管理的僵化局面,增强了鲶鱼效应,激活了学校的办学活力,促进学校不断改善用人环境和陈旧的管理模式,刺激学校主动调整和发展,保持学校师资和管理水平的动态平衡。

最后,教师交流中,薄弱学校的优点也能够推动名校发展,比如薄弱学校教师的敬业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都是值得名校学习的。

(三)教师交流有利于薄弱学校发展

教师交流过程中,最大的受益方当属薄弱学校或者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既保证了薄弱学校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提升,又有利于薄弱学校借鉴其他学校办学经验,从而使中小学教育发展均衡、整体质量水平提高。

首先,城乡、校际教师队伍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教师交流轮岗,既为薄弱学校输入了新鲜血液和优质资源,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提高了薄弱学校师资配置的底线,缩小了两者师资水平上的整体差距。

其次,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得到明显优化。较好学校的教师轮岗到薄弱学校任教,带动了薄弱学校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转变,同时,也增进了较好学校教师对薄弱学校教师的真实感悟与理解,磨练了他们艰苦奋斗、勤奋敬业的精神品格与意志。

三是薄弱学校教师轮岗到较好学校任教,既开拓了教师的视阈、启迪了教师的思维,领略到了先进学校的教学水平、教学风格、教学艺术,也感受到了不同学校的管理理念与文化,认识到了自身的差距,激发了见贤思齐、向高基准看齐的意识,使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和内在动力得到了强化。

二、教师轮岗交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两年政策执行的情况来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虽然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但由于此项政策牵涉面广,尤其是涉及相关群体的利益,因此,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以下问题:

(一)利益相关者对政策的认同不统一

为了更好地了解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实施情况,笔者曾经对教师交流做法较好的省份进行过访谈,从访谈的结果来看,不同利益相关者对该项政策的实施持不同的态度。

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教育政策主导者和教育领导者对这一政策持赞成态度,并积极推行这项政策。但对于经济发达的区域,教育政策主导者和教育领导者对这一政策持否定态度,并尽量拖延这项政策的执行时间。

对于薄弱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们来说,是非常赞成这项政策的。他们认为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的到来,能够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带来新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但是对于较好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们来说,他们是不赞成这项政策的,因为好学校的校长认为有那么多比例的骨干教师交流出去,会不利于学校的整体发展,甚至会削峰填谷,削弱自己学校的实力。而好学校的教师认为被迫交流出去的教师的专业发展、职业规划以及生活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样的访谈结果与其他研究者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2]

(二)教师交流轮岗制遭遇体制机制障碍

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虽然取得一些实际效果,但更多的是政策执行者在实际操作中遭遇到体制和机制的障碍,使得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裹足不前、搁置浅滩。

1.教师身份认同存在体制障碍。

我国教师身份隶属事业编制,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这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制的主要障碍,教师与政府无法构成基于干部身份而产生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教师身份地位并没有改变。而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的前提条件是校长和教师是国家或者地方公务员或者是公务雇员。

2.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有效执行,需人事、编制、财务、教育等多个部门协同推进,但目前往往是由县教育局来统筹协调。实际上,教育局只能管理交流轮岗人员的选派,其对于编制、经费、岗位设置等方面的事务往往无能为力。[3]所以,要想政策落实到位,各部门必须责权明确、相互配合、协调合作,建立通畅的管理渠道,完善现有的体制机制。

3.交流教师的选拔机制不完善。

从目前已经实施教师交流的区域来看,教师交流的配套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特别是轮岗教师的推荐和选拔,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北京市M县的教师交流调研结果表明,交流教师对交流政策的总体满意度较低。政策实施中存在着交流教师选拔标准偏低,交流教师和交流学校缺乏自主选择权,交流教师的派任与专业不对应,交流时间过长、交流形式单一,考评主体不合理、考评标准不统一,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4]

三、进一步落实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的具体措施

截至目前,教师轮岗交流政策已出台两年,在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建议在继续巩固原有的成功做法外,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教师的切身利益,完善和细化相关的配套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律w系,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修改教育法律法规,赋予中小学教师公务员法律地位,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国家公务员体系或确定为公务雇员、教育公务员。这样就从法律上明确教师的公务员或者公务雇员身份,为教师交流制实施奠定法律基础。建议教育部门管理,收归人事权、编制权和财政权。将招聘教师的权力收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或行政合同,变“学校自主招聘教师”为“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变教师“学校所有”为“区域学校共有”。这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统一招聘教师、统一同职级教师的工资待遇、统一安排轮岗和调动就具有合法性。[5]

(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交流教师的切身利益

为了调动和保障交流教师工作积极性,相关教育部门要对交流教师的职业发展、生活环境、职称晋升、福利待遇以及子女入学等问题事先予以周密安排、合理部署,方能解教师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各地方政府要因势利导,在交通和生活住宿方面为交流教师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并不断提高待遇水平、创新激励方式和手段,提高交流活动自身的吸引力,吸引更多优秀教师积极参与交流。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尊重交流教师的选择权利

教师交流的主要目的是均衡城乡、校际师资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教学以及管理质量,因而对交流教师的选拔要考虑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能凭主观臆断或末位淘汰制的方法来选拔教师,交流教师并不是交流能力较差或者与校长理念不符、性格不合的教师。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和优惠政策应该将教师轮岗交流作为一种教师职业发展的荣誉,而不是满足教师为诸多功利性目的准备前提条件。[6]在选拔轮岗交流教师时,要充分尊重交流教师的主观意愿,避免强迫和行政施压,迫使教师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还给教师自我做主的权利,尽量民主、公平、公正地选拔教师。

【参考文献】

[1]燕学敏.为什么说教师交流不会拖垮名校[J].中国德育,2012(16):59.

[2]司晓宏,杨令平.西部县域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研究,2015(8):74-80.

[3]燕学敏.教师交流轮岗制助推教育均衡的实践困境[J].江苏教育研究,2016(6).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教师轮岗毕竟不同于简单的支教,如果把教师轮岗作为刚性要求而不考虑教师个人诉求,老师天天想着来年是否会被流动走,怎能安心从教?如果相关的人事制度没有跟上,工作环境和待遇大相径庭,老师又如何能做到敬业奉献,教好书,育好人?……因此,针对教师轮岗这一新现象、新问题,我们必须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关于这一问题,笔者有几点自己的看法,罗列于下,求教于方家。

1.严格规定轮岗教师条件,形成主动轮岗良好态势。在每年流动之初,一定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入到具体操作环节时,一定要走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校要把“三高一强”教师(师德修养高、学识水平高、专业技术职务高、教育教学能力强的教师)推选出来参与轮岗。同时,对于所有轮岗教师经济上保障待遇,政策上实行倾斜,在先进评比和职务评聘时,对主动申请轮岗的优秀教师优先考虑。这样做旨在使人人都把轮岗交流看成一件光荣的事情,看成是人生发展的新转机,逐步引导优秀教师心甘情愿、心悦诚服、争先恐后地参与到轮岗中来。

2.统筹安排教师轮岗工作,促进教师有序合理流动。为避免教师的无序流动,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实行优质校骨干教师与薄弱校骨干教师对等流动,即优质校一定要舍得把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选派到薄弱校担任管理人员,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实施强校战略;薄弱校通过业绩考核,一定要主动把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安排到优质校轮岗,让他们率先成长起来。对在薄弱校工作达到一定时限,确实作出一定贡献的教师,在评定职称和评先评优中予以倾斜,让他们真正感到被重视,受关怀,同在优质校工作的老师一样有发展的机会。这样,就能使优秀的轮岗教师“下得去,留得住”。

3.强化轮岗教师自我规划,优化学校师资梯队结构。为了使轮岗教师尽快融入新的学校,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每位轮岗教师的特点,重视培养轮岗教师的自我规划意识和能力。通过分层设计教师成长规划书,切实为他们的自主发展提供空间、搭建舞台、创造机会,从而促进教师的自主发展。要坚持认真开展四个层面(自主学习、师徒互学、教研组学习、专家引领)的学习活动,激发教师适应新学校文化、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信心和勇气。学校层面要以“促进轮岗教师主动发展”为目标,以日常化、专题化实践研究为推进策略,真正实现轮岗教师的发展。

4.落实轮岗教师考核办法,创新轮岗教师管理模式。完善轮岗人员的考核工作,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轮岗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处理好思想教育、专业引领和学校文化熏陶三者之间的关系,激发他们工作热情,使他们有归属感和成就感,尽快地融入新的工作环境。学校应单独建立轮岗教师个人成长档案,在学期末,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一份上报给教育主管部门,一份及时反馈给轮岗教师原属学校。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党校培训工作

为贯彻落实总行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中层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与政治理论水平,根据年度党校培训计划,分行党校于2月28日至3月4日和5月23日至5月27日,分别举办两期中级进修班,来自管辖分支行、分行部门任职两年以上的中层管理副职及部分高级经理共90人参加了培训;为有效落实分行转作风工作部署,推进基层管理人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分行党校于7月17日至7月21日和7月24日至7月28日,分别举办两期初级进修班,任职两年以上的分行部门团队主管、管辖分支行内设部门主任及经营支行正、副行长共137人参加了培训。

工作亮点:

(一)开展摸底测试,印制《学员手册》

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参训学员带着问题学习的自觉性,本年度培训在原有“领导动员并讲党课、外请专家授课、小组讨论交流、个人党性分析、班组总结鉴定”等教学方式基础上,在正式授课前开展了党的基本知识摸底测试,根据学员所掌握理论知识的薄弱环节,在后续的课程中进行难点重点的辅导讲解,并精心选定教材,印制《学员手册》,增进学员对培训内容和师生间了解。

(二)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满意度测评

在原有教学方式基础上,今年党校培训还组织学员通过手机平台,对课程安排的合理性、培训材料的完备性、课程通知的及时性等十项内容进行分项评价,对整体组织和讲师安排情况予以总体评价,同时配合线下填写《课程评价表》,对培训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评价结果显示,两期培训主题鲜明,培训内容充实,培训形式多样,培训效果显著,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紧跟“转作风”工作实际,形成案例研究课题

培训除了对党的基本理论、党性修养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外,同时结合分行从严治行、强化作风转变工作部署,联系日常管理实际进行分析思考,确定改进作风、加强管理方面的课题,形成案例材料并开展小组研讨。分行党校针对学员研究课题进行跟踪评估,对案例研究的改进情况进行效果评价,并将优秀案例向全辖推广,切实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全行各项工作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四)增进培训仪式感和荣誉感,助力引领业务发展

建立进修班微信群,引导学员积极小组讨论、师生互动、课题研究、感想感受等内容,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培训结束后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对优秀学员和优秀小组进行表彰,并由优秀学员代表分享学习体会,在交流互动中有所思、有所悟,从而进一步将培训成果融入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

二、重要岗位轮岗工作

根据总行关于重要岗位轮岗工作要求,我行反复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地毯式”搜索排查,尤其是对基层“1+3”关键岗位人员实质性轮岗情况进行梳理,确保轮岗人员范围全覆盖。

工作亮点:

(一)转换培训思维,采用卡通人物制作讲义

制作并下发了《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重要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管理工作讲义》,以卡通人物形象作为不同类型的轮岗主体,从相关制度要求、轮岗职责分工、近期工作安排几大层面,对重要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二)下发工作模板,按季度通报完成情况

为及时掌握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情况,向全辖下发了《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工作情况说明》模板,实时汇总轮岗数据、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并按季度做出情况通报,同时对下一季度轮岗工作做好提示,要求条线部门齐抓共管,对未完成轮岗人员进行重点关注与后期跟踪。

三、微信公众平台工作

本着“以人为本,迎‘人’而解”的理念,2017年全年,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平台——“人力之声”图文与H5作品共计44篇,包括【组织召开2017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举办2017年新员工入行培训结业仪式】、【开展纪念建军90周年座谈会】等内容。自微信公众号创办以来,粉丝数量活跃在1100余人,平均每篇阅读量都保持在500人次以上。

工作亮点:

(一)依托人物漫画形式,宣传解读《党章》

微信公众平台依托人物漫画这一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制作了一期《看漫画·学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精讲解读》的图文,后在行内引起广泛好评,作品使原本内容高深、枯燥的党课一下子鲜活起来,增加了教学趣味性和学习自觉性,让党员方便看、愿意看、看得懂,形成了党员主动学党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