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统计年度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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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1.拟于2月下旬召开本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纪委、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签定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结合实际部署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2.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教育统计年度工作计划(精选5篇)

教育统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20__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重点围绕学校内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岗位和环节的权力运作过程,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通过发挥制度的强制力和规范性、约束性作用,实现学校决策、运行管理、监督制约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为教育改革发展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1.拟于2月下旬召开本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纪委、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签定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结合实际部署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2.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拟于四月上旬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3.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内容的学习研究会或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讨落实方案。

4.上半年计划举办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主讲一次廉政党课为内容的“廉政建设大讲堂”活动。

5.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以橱窗陈列、网站宣传等形式,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6.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招生、工程招标、职称评定、物品采购、财务和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干部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7.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宣传的阵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通过网站、广播台、校报、学报、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立体交*的舆论宣传强势,宣传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8.请纪委、检察领导、专家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制度,并对近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运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

(二)建立健全防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1.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和区纪委有关文件为指导,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2.总结区纪委对我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查工作,在巩固成绩的同时,对应督查工作的4方面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查摆不足,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整章建制,建立健全防腐倡廉制度体系。

3.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抓好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4.本着“科学、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谈话、廉洁自律谈话、诫勉谈话和谈话等各项廉政制度。

5.依据重点部门、教学单位、其他单位等部门职责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别与各单位负责人签署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责任状,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工作,要对各单位负责人责任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保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6.加强对新修订、新补充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健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席会

议制度,强化干部任免工作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实施责任追究;建立并实行典型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入剖析案件,注重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查找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寒假期间区教育监察室将继续开展校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的谈心活动,通过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改进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谈话主要内容是:了解基层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巩固反商业贿赂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关注图书、教材、基建等与外界经济往来较多的部门,做到既能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能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设备招投标、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招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4.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不合理的收费和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5.继续强化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监督员牵头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牵头的舆论监督以及以案件牵头的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

6.依落实特邀监察员参与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权利。定期听取特邀监察员收集的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单位,并协助解决。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8.探索进行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按照工作安排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形成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四)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完善内部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警示教育。

1.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政纪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等方面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

2.积极整合资源,畅通诉求渠道,提高工作质量,妥善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校园和谐。

3.继续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力度,如发生“小金库”现象,将严格执行“先免除主要领导人职务,再作调查处理”的规定。

4.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基固本,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的有关指导精神,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拓宽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2.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廉洁建设,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执纪,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强化特邀监察员的功能,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协助监督的作用。

教育统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继续教育是提高我院人才素质,持续保持队伍创新活力的重要途径,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是实现“创新跨越,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组部《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国科学院2006-2010年继续教育规划》,推进我院继续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现将2009年继续教育计划申报和2008年继续教育情况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继续教育计划申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部门)的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认真制定2009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努力形成特色培训项目。同时可申报院设立的以下培训项目:

1.专项技术短期培训班

为加强科技人员的培训,使科技人员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掌握学科新进展、新技能、新方法,开拓视野,提高技术水平和科学实验的分析能力,院2009年将资助研究所举办专项技术短期培训班。各研究所可根据需求,申请举办针对本领域创新型专门人才的培训、实用性强的专项技术理论知识及实验分析方法培训等,以提高科研技能水平。培训班应注意吸收院内、外同行参加,促进科研技能的交流。同时鼓励各研究所推进各类资源的协调与整合,实现培训资源的整体优化。

2.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了解科技前沿新知识、新技术提供平台,有效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院2009年将资助研究所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高级研修班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高新技术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共性关键课题,自主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前沿性、基础性理论课题。

3.管理干部培训班

各单位可通过短期培训班、专题研讨、讲座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管理干部的培训,重点加强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的研讨以及所需岗位知识技能的学习。各分院要认真规划、统筹安排,抓好所联系单位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倡分院、相关研究所联合举办培训班。

4.机关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创新基地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好本系统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以提高本系统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机关各部门的培训计划直接向院人事教育局申报。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2009年继续教育计划上报工作,院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编制全院年度培训计划,并下发各单位(部门),以提供培训信息,便于自行选训。

二、2008年继续教育情况统计

继续教育的统计工作是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将2008年继续教育与培训情况(包括获得院资助的培训项目)及时报院人事教育局。院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各单位2008年继续教育情况统计数据。

教育统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各级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确定年度普法重点,落实年度普法措施,稳步推进统计“五五”统计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

(二)广泛开展《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通过举办纪念座谈会、开展知识竞赛、征集书画作品、举办文艺晚会、电视宣传以及评选表彰先进等活动,隆重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要把纪念活动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宣传旬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早作安排,掀起统计普法的新高潮。

(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省局对市、县(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规定的落实,并组织检查讲评。

(四)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早准备、早筹划、早启动;要加强分类指导,区分对象和层次,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和时段,安排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提高教育实效性。

教育统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本区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与要求

(一)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的后盾。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做到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将普法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水平。要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和统计法律的权威。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从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区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决定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计管理科),具体负责本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根据市局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区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按照本区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

2.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3.培训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发挥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普法网络。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普法骨干的配备和培养工作,确保本区至少有一名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4.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换证培训。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市统计局集中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本区各级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发给新版《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换证工作将于2007年底前结束。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6.对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7.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9.抓住有效契机,深化各项主题宣传,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上旬的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有规模、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本区统计局在2010年上半年组织考核验收,并在2010年上半年配合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完成统计普法验收工作,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报关本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自觉接受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制例会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确保统计“五五”普法取得实效。

教育统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我局强化了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计划专干时时抓,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并将责任落实到各单位,落实到人。二是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全系统各单位都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强化宣传,狠抓培训。我局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教育及计生基本知识培训工作。以转变干职工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种宣传服务活动3次。一是举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培训班一次,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中央《决定》的精神。二是开展了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200份,并对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宣传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在大型户外广告栏中制作计划生育宣传标语5条。

(三)认真做好计生帐卡核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县年县直(驻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目标考评方案》文件要求,每季对各单位的计生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好环孕检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重点管理好男单职工家属、公交公司企业下岗人员,要求全面清查,数据还原,核对一致,如实上报。做到“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完善“一册一挡一卡二单”、妊娠生育档案信息卡,月报告单和信息反馈单。通过检查掌握了全局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使各项帐卡,报表反映了真实了数据,确保统计帐卡、报表与实际相吻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流动人口管理是我局计生工作的重点,我局把它列为首要工作任务,制定核查制度,外出人员的办证率达到100%,并对外出人员建立了专门的台帐;对外出人员实行了一年3次环孕检管理。

(四)扎实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抓好计生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加强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业务建设,打造“想服务、会服务、服务好”的工作主力军,提高计生工作水平。根据优质服务工作要求,增加了服务项目,着重是对全系统新婚未育、持证生育、现孕、结扎后不足一年、上环等对象逐人登记,分类建档,按不同需求,确定随访及服务内容。

(五)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奖惩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为防止计生工作流于形式,我们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和评选先进的内容之一,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年初进行部署,年中进行抽查,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工作出色、无计划外生育、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且居前3名的,为先进单位;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单位,或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有计划外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主要领导写出检查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该单位及干部职工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奖罚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调动了各单位领导对计划生育的重视与支持,使计生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全系统计生工作的发展。

三、2013年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人口将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计生委的工作要求,克难奋进,开拓创新,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精神和务实求新的工作态度,以更加热情,更加周到的服务,做好计生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正视我局计生工作出现的新矛盾,探索新的解决办法,为我局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而贡献力量。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主要工作之中,并纳入年度考核,保障计生工作经费的落实,为计生工作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二)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制度。

2013年,我们将继续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治理责任制,在县政府和县城管局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后,我局将和各单位续签。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计生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评选先进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