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融资(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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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现状和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范围狭窄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预算执行中的间歇资金、专户储存的预算沉淀资金以及行政摊发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既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又不能适应市场的进…

财政投融资(精选5篇)

财政投融资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政投融资体制

通常认为,财政投融资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通过国家信用方式把各种闲散资金,特别是民间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由财政部门掌握管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采用直接或间接贷款方式,支持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财政投融资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实现途径,在促进经济有效增长、调整和改善经济结构、强化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功效。我国财政投融资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进入80年代以后得到迅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渐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确立,原有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问题日益突出,使得对其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大增强。

一、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现状和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范围狭窄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预算执行中的间歇资金、专户储存的预算沉淀资金以及行政摊发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既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又不能适应市场的进程,适时地吸收邮政储蓄、社会保险基金和借助于一些社会财力,甚至一些应纳入财政投融资范围的资金也没有到位。

(二)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全国统一领导、规划,财政投融资管理比较散乱,不成体系。主要表现在:(1)财政投融资的机构名目众多,既有财政信用机构,又有财政部门内设的诸如农财处、行政处等业务机构,还有政策性银行,形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2)财政投融资管理混乱,缺乏严格的计划与法制管理。

(三)财政投融资与商业银行投融资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一方面财政投融资范围界定不严,一些本应通过市场融资的项目却通过财政投融资筹措资金,从而扭曲了资金结构,损害了金融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过分扩张投资性贷款,投资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这不仅加剧重复建设和结构失调,还会导致银行不良债务急剧上升而阻碍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四)财政投资不规范

目前,在许多财政投融资项目上,有偿资金往往无偿使用,资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项目结束后也不进行评估,往往是“说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财政投融资无法维持自身“融资——投资——还款”的良性循环。

(五)企业在投融资领域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还未确立,其自未能得到很好落实

当前,投资的决策权都在各部门、各地区的行政机构手中,政府行政部门审批投资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单位的管理实行以投资项目为中心而不是以企业法人为中心,投资过程中政企不分的状况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国有企业缺乏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能力,投资的效益观念和风险意识较差。

二、改革和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的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壮大投融资规模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投融资应从以下渠道筹集资金:一是预算拨款,但作为无偿使用的资金,预算拨款在整个资金来源中不能占太大比重。二是邮政储蓄存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剩余金,从发展趋势看,应将其成为重要资金来源。三是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诸如向各专业银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四是各种民间资金,应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中间歇资金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那些周转快、间歇时间短的预算外资金。六是增加政策性银行筹资量。财政投融资机构除采用借款等融资方式外,还可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二)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的原则、范围和领域

财政投资的基本原则是:致力于公共福利的增进;不能对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造成扭曲和障碍;不宜干扰和影响民间的投资选择和偏好;不宜损害财政资金的公共性质,进行风险性投资。为此,应进一步明确财政的投资范围和领域,这主要包括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公共领域。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投融资的重点对象应当是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农业、科技进步、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过去忽视的范围和领域。

(三)加强管理,提高财政投融资效益

1.建立财政投融资计划编制制度。通过编制财政投融资信贷资金综合计划、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计划和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计划,全面反映其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况,从长远看,财政投融资计划应成为政府的“第二预算”,由同级人大或人民政府审批,并列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2.制定财政投融资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预决算制度、财政投融资内部财务核算制度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并切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财政投融资活动,保证财政投融资资金的有效投放和健康运行。

3.建立合理、高效的财政投融资管理机构,并实行现代化管理。中央一级可考虑在财政部内部设置专门管理财政投融资的机构,统管全国的财政投融资工作,制定全国的财政投融资政策,同时负责中央财政投融资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4.从国际经验来看,凡是市场经济活跃的国家,其法制都很健全。因此,应制定相应的财政投融资法规、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等,使财政投融资活动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

1.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和尝试多种财政投资项目运营模式

对非经营性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模式,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国外运用得比较成功且适合我国实际的模式主要有:政府和民间合作投资、民间经营模式;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建设转让经营模式(BTO);购买建设经营模式(BBO);此外,还有租赁开发经营模式、管理合同模式以及政府和民间就项目合资组建公司的共同投资经营模式等。

2.建立财政投融资和市场投融资的协调机制

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财政投融资活动要严格遵照市场经济的信用原则,对财政投融资资金进行流动性、安全性管理。财政投融资不能唯成分论,而要以社会经济效益高低来决定投融资领域。二是虽然财政投融资体制强调自上而下一致的政策导向机制,但必须借助市场投融资体制,实施市场化的投融资活动。同时,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导向,要对市场投融资的方向、规模发挥引导效应,使市场投融资逐步纳入到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轨道上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和短视行为。三是在投融资项目选择上,市场投融资活动要优先参与竞争,凡是适合从其他来源获得资金的项目,财政投融资活动不应向其提供资金,而且,在必须通过财政投融资扶持和发展的领域,财政投融资要注意更多体现政府的经济长期战略,注重宏观平衡和结构均衡。

3.建立多层次的财政投融资风险责任分担机制

财政投融资最大的风险源自财政投融资的产权责任模糊。财政投融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融资主体,是来源于政府的政权行使者和国有经济的代表者双元身份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双重职能,这双元身份和双重职能在具体实施中,容易被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所混淆,致使财政投融资活动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产生低效率和腐败。因此,为减小财政投融资风险,要通过委托和关系,明确资金托管、资金管理和资金运用三个层次的产权关系,落实各个投资主体的责、权、利。

财政投融资范文第2篇

财政投融资是在一般财政预算无偿分配以外 ,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调控 ,按照信用原则有偿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活动。自 80年代我国开始发行生产建设性国债 ,政策性银行投入运转以来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财政投融资体制 ,对推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体制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主要是财政投资日益弱化 ,财政投融资渠道单一 ,财政信用与商业信用界限不清 ,财政投资重复、低效等。面临新形势的需要 ,旧的财政投融资体制亟需强化、完善。

一、财政投融资的特点、作用和必要性

(一 )财政投融资是我国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需要

 根据穆斯格雷夫的“发展型”公共支出模型 ,市场经济条件下 ,一国经济增长的初级阶段 ,公共部门投资在国民总投资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 ,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飞”奠定基础。进入中级阶段之后 ,公共部门投资逐步成为私人部门投资的补充。而在经济发展的所有阶段都存在市场失灵 ,因此政府始终要通过增加公共投资来进行宏观调节。我国尚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 ,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的年代又不长 ,市场失灵的现象还相当突出 ,因而财政投融资的调控作用必不可少。

(二 )财政投融资的根本作用在于充实社会先行资本 ,填补财政预算无偿投资和一般商业金融投资的空白财政投融资的特点在于既体现政府政策取向 ,又在一定程度上按照信用原则组织经营。财政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准公共产品 ,这类产品若完全依赖财政无偿投资 ,因财力有限势必出现“瓶颈”制约 ,供给不足 ;若完全依靠企业筹资 ,银行融资 ,因准公共产品“效益外溢”的特点 ,供给更加不足甚至无人投资。所以在私人产品与私人投资、纯公共产品与财政无偿投资大体对应平衡的情况下 ,财政投融资介于二者之间 ,填补了准公共产品投资的空白。

(三 )财政投融资的目标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建立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诱导机制 ,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财政投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仅表现为短期内“数量增加” ,更表现为长期内“质量的提高”。1 996年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后 ,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基本解决 ,结构调整的问题更加突出。我国预算内财力贫乏 ,而财政投融资作为一个投融资体系 ,直接把资金引入优先领域 ,形成一种“财政投融资先行—商业银行投融资跟踪—企业投资随后”的连锁反应机制。

(四 )在当前我国通货紧缩的宏观经济形势下 ,加强财政投融资又与反经济周期目标相吻合1998年中央银行六次降息 ,货币政策力度不可谓不大 ,然而由于真实利率高于名义利率 ,居民对货币的灵活性偏好 ,企业预算约束硬化以及货币政策时滞等原因 ,货币政策的效力一时还不能显现。而财政扩张作用直接、力度大 ,特别适合在经济全面萧条时采用。运用扩张性财政政策进行反周期调节 ,不外乎两种手段 ,一是减税 ,二是增支。减税在 1 998年上半年已经启动 ,但我国财政的困境使减税的空间不大 ,增加财政投资是必然选择。就启动内需的两大支柱消费推动和投资拉动来说 ,投资拉动也是现实选择。 1 997年我国经济增长 8. 8%,从需求拉动因素看 ,投资约占 2 . 2个百分点 ,消费约占 4. 9个百分点 ,净出口约占1 . 7个百分点。 1 998年以来 ,消费市场持续低迷 ,从需求走势看 ,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稳中趋降。在这种情况下 , 1 998年下半年增发 1 0 0 0亿国债融资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不仅? 苤苯釉黾有枨?nbsp;,还能刺激企业和个人投资 ,拉动相关产业 ,间接增加社会需求。

(五 )财政投融资体制还能平衡资金在国民经济三大部门间的分配 ,调节储蓄、投资结构 ,促进资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我国三大部门中 ,居民是盈余部门 ,企业是短缺部门 ,财政则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 ,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急剧变化 ,居民最终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幅上升 ,居民部门储蓄占到社会总储蓄的 6 0 %以上 ,而财政日见拮据 , 1 995年预算内投资占社会总投资仅 3 .1 %。在这种不平衡状况下 ,通过国债等财政投融资手段将居民手中的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 ,有利于调节储蓄与投资结构的不对称 ,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二、我国旧有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问题分析

(一 )国家财政投资日益弱化 ,影响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后劲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正处在经济转型期 ,不仅要实现经济体制市场化 ,还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由此决定政府在强化、引导投资方面负有比发达国家更多的责任。但当前我国财力不足 ,财政的经济建设性投资呈现出弱化态势 ,与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求相去甚远。据世界银行对 1 2个发展中国家和 1 3个工业国抽样调查表明 , 1 980—1 995年财政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重 ,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43 %,工业发达国家 3 7%,而我国 80年代以来财政投资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和财政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不断降低 , 1 981年两个比重分别为 2 0 . 5%和 2 8. 1 %, 1 990年降为1 0 . 1和 8. 7,到 1 995年只有 7. 7%和 3 . 1 %。财政投资的弱化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履行。

(二 )财政投融资与商业银行投融资界限不清 ,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一方面财政投融资范围界定不严 ,本应通过市场融资的通过财政投融资 ,扭曲了资金结构 ,损害金融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过分扩张投资性贷款 ,投资资金过分依赖银行 ,不仅加剧重复建设和结构失调 ,银行不良债务急剧上升还将阻碍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发行国债相比 ,国债的透明度相对较高 ,易受到关注 ,而银行的不良资产较隐蔽 ,就这一点来说 ,财政投融资比之金融投资也有其优势。国际经验表明 ,财政融资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 ,是银行信贷所不能替代的。

(三 )财政投融资效益低下 ,盲目、重复建设现象仍然普遍 ,贯彻产业政策不力重数量轻效益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长期存在的弊端 ,表现在财政投融资上就是有偿资金无偿使用 ,资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 ,工程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项目结束后不进行评估 ,往往是“说投就投、一投了之” ,使财政投融资无法维持自身“融资—投资—还款”的良性循环。

(四 )财政融资渠道单一 ,资金不足也是制约财政投融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首先是因国家财力制约 ,资本金部分投入就不足 ,对政策性银行拨款难以保证。除资本金以外 ,财政融资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债 ,很少的部分来源于金融债券等 ,加上我国财政投融资效益不高 ,资本金增值少 ,形成国债独当一面的局面 ,加大了财政本已沉重的还本付息负担 ,国债风险增大。

三、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强化和完善

 财政投融资的特点是融资、投资紧密结合 ,资金投入直接。针对我国现行财政投融资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寻求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完善 : 

(一 )融资环节

 应该说 ,国债因其规模大、信誉高、发行较容易 ,仍是主要融资渠道。发行国债既产生总量效应 ,增加总需求和总供给 ,又产生结构效应 ,引导投资和消费。增发国债还能带动商业银行配套贷款的增加 ,推动社会投资 ,形成乘数效应 ,更大幅度地拉动经济增长。据测算 , 1 998年增发 1 0 0 0亿国债大致可以使银行配套增加贷款 1 0 0 0亿元 ,总数约 2 0 0 0亿元的建设投入所形成的最终需求可以拉动GDP增长约 2个百分点。而且在目前我国经济紧缩的情况下 ,供给对价格和利率的弹性很小 ,增发国债还较少引起价格和利率的上涨 ,因而不会引发通货膨胀和对私人的挤出效应。通过国债融资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

1 .国债的发行权。只要各级地方政府仍是当地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主体 ,分级财政体制未能真正建立之前 ,地方政府就不能拥有发债权 ,地方财政预算也不能打赤字。但在国债投资建设项目中 ,有很多项目是属于地方性的 ,根据收益原则 ,这部分项目的融资应由地方负担。在地方财政支出项目较多、资金较紧张的情况下 ,可发行中央特许、担保 ,地方负责还本付息的专项债券 ,有效地分解中央财政的债务风险。同时 ,又因一些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利益会扩散到其他地区 ,中央财政应对这部分“外溢利益”予以补贴 ,具体作法可由中央发债转借地方使用并由各地配套一部分公共资金。

2 .国债的规模和期限结构。目前银行利率下调、国债筹资成本较低 ,正是增发国债的有利契机 ,此时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大量建设资金。由于企业预算约束硬化、居民收入下降和预期未来支出增加 ,商业银行的存贷差增大 ,这也为国债的发行创造了认购对象。为满足商业银行资金流动的需要 ,这种国债可为定向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周转性国债。目前我国国债主要集中在三年期的中期国债 ,期限结构过于单一带来的问题是还本付息期集中 ,长期建设资金不足 ,短期筹资不易 ,今后应逐步增加短期周转性国债和长期投资性国债 ,充实国债期限结构。

3 .国债的透明度。我国居民和机构购买国债 ,长期来在一定程度上是迫于行政压力 ,就算以国债作为金融资产投资 ,吸引投资者的也只是国债的稳定可靠性 ,而不是其投资生产建设带来的收益。这种现象与国债宣传定位不当有关 ,国债透明度不高 ,国债发行后居民不了解自己资金的用途和实际效益。这一方面造成居民投资国债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使财政部门发行国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议财政部门在发行及运用国债资金投资的各个环节 ,定期披露国债资金投向、工程进度和财务状况 ,以体现国债财政投融资工具的特征。除继续稳定国债融资外 ,我国应进一步拓宽财政融资渠道。日本已实行 40多年的“财政投融资”制度可资借鉴。日本的财政投融资计划是以大藏省的资金运用部为中心 ,以财政储蓄、各种保险和年金等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通过有关公共金融机构 ,以投资、贷款和认购债券等方式进行公共投资 ,对于日本经济起飞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日本通过财政投融资所筹集的资金极为可观 , 1 991年占到当年财政总资金 (财政预算资金与投融资资金之和 )的 56 . 5%,成为国家财政不可或缺的? 暗诙?に恪薄?/P  我国目前正进行清费改税、清理预算外资金的改革 ,笔者认为探索发展财政投融资制度 ,在预算体系中建立专门的财政投融资预算不失为规范财政预算、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的一条思路。就资金来源看 ,我国也有拓宽财政融资的潜力。我国目前仅有向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发放的特种定向国债 ,今后配合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可扩大特种定向国债的发放对象 ,既拓宽了财政融资 ,又为各类保险基金、资金找到一条安全的投资途径。现行邮政储蓄制度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在期限品种、还本付息方式上实行多样化 ,以吸引更多的储户。财政投融资的支撑点是国家信用 ,今后应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的借款制度 ,既充分又有度地运用国家信用。

(二 )投资环节

1 .投资项目的选择。公共投资的最终目的不是去和市场活动竞争 ,而是补充和支持市场活动。如果财政投融资资金用于国有企业的一般生产经营性项目 ,不仅会使财政陷入对国企补贴的深坑 ,还会助长国有企业的依赖性和政府干预的不当性 ,对经济增长作用却不大。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资的主要领域是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及农业。

 2 .项目开工前的可行性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公共投资不仅在经济上必须是有吸引力的 ,在技术、管理和财务上也应该是可行的。在选择和实施投资时必须全盘考虑投入和产出的价格对比 ,其他经济变量的反应 ,对其他部门的冲击和影响等。与一般经营性项目不同 ,公共投资的非经营性使公共投资的成本和效益分析要置于整个社会环境中考虑 ,即代表对一国经济投入和产出的机会成本 (“影子”) ,而不是特定部门的成本效益。具体地说 ,项目的纯经济收益率、对就业的影响、对国家债务负担的影响、财政的承受能力、对贸易状况和外汇储备的影响等都是成本效益分析的因素。“成本”不仅包括初期基建费用 ,也包括完成和经营项目工程所需的一切经常性支出 ,后者往往是数量很大却常被忽视的一笔开支。为防止钓鱼工程 ,要求项目在动工前必须呈交全面清晰的成本预算和收益估算。

3 .项目施工的全程监控和项目完工的评估。

针对我国财政投资重投入、轻管理的倾向 ,在项目施工全程中应建立包括工程质量、资本投入、费用支出的监控 ,尤其是经济审计。我国财政投融资效益低下与工程施工中财会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今后应大力提高工程财会人员素质 ,使财政投资置于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中 ,体现“经济制约”而不是“政治驱动”。项目完工后还应对工程预期目标、预期收益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保持工程监控的完整性 ,对后续投资也具有启示作用。

(三 )密切投融资环节联系 ,革新财政投融资体制

1 .建立财政投融资预算。今后我国财政预算可包括四部分 :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社会保障预算和财政投融资预算。财政投融资预算在预算中单列可以使财政投融资与财政无偿投资、商业投融资界限更清晰 ,财政投融资有了法律依据 ,筹资渠道可以进一步拓宽 ,同时受到预算约束又可保证投资效益。

2 .构造财政投融资的组织体系。财政投融资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公共金融机构。前者我国已经建立 ,下一步应重点研究其职责范围及活动领域 ,后者可由现有的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改组而成。因为公共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方利益直接关联 ,还可考虑在地方建立城市开发基金组织 ,这种组织作为隶属于中央银行的地方公共金融机构 ,一方面可以较灵活地筹资 ,包括地方政府投入、中央拨款、发行债券等 ;另一方面还承担对市政当局提供技术或财务咨询、服务的职责。与一般的金融机构不同 ,地方城市开发基金组织兼有经济审查和工程监控职能 ,因而需积聚大量金融、会计人员、工程专家 ,这也是与其财政投融资机构的性质相适应的。

 3 .财政投融资预算应在收支自求平衡的基础上 ,努力实现资金保值增值。这就要求融资、投资按项目直接挂钩 ,各项目应自求平衡 ,项目的还本付息由该项目收益负担 ,同时对于投资收益应有部分处置权。以国债为例 ,允许每年将部分国债资金建成的企业或项目中的国有资产转让出售 ,以收回投资资金 ,利用资金收益而不是发新债来偿还债务。而对国债的认购方来说 ,国债收益与投资项目的收益直接挂钩 ,可考虑生产建设性国债实行浮动利率或部分固定、部分浮动利率 ,并根据工程进度调整付息方式、还本期限和方式。既增加国债透明度 ,真正体现其生产建设性质 ,又可增加国债灵活性 ,吸引认购者 ,还可强化对国债资金使用项目的预算约束。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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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文超 .对财政政策启动我国宏观经济及股市的影响分析 [J]. 国债市场专刊 , 1998, 

[3 ]袁东 .论债务、财政政策与经济增长 [J].财政研究 ,1 998, (1 1 ) .

财政投融资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政 投资融资 管理 新思路

随着财政投资融资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个区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都积极吸引市场资金,从单一的政府投融资转变为与产业化有机结合的综合投融资方式,投融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这就有效缓解甚至解决了社会主义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各级政府应借助合理、科学的投资理论,将社会资金高效应用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才能有效推动现代化建设健康、快速开展。

一、革新盘活地区存量资产方式

各级财政机构应大胆创新理财思路,敢于打破传统的投融资途径。除了税收之外,政府手中的资金投资带来的资产,也是其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比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土地、公共资产等,这些都可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资金。因此,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健全政府资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以获得最优化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将土地资源盘活。重视对国有土地的转让、出让管理,提高国有土地使用收入,借助“生地变熟地”的形式增加土地转让收入;以构建整部资源制度、培植资源为目标,逐渐健全政府资源的市场制度,尽力优化政府管理资源的经营成效,使得政府管理资源的收入变成财政收入的核心途径。重视对土地收入的管理。构建高度垄断的国有土地市场管理体制与机制,提高地租征收额度,加大管理矿产资源的收入。第二,将闲置资产盘活。加大经营与管理政府闲置资产的力度,公开拍卖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的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盘活比例,尽可能提高政府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可盘活的闲置资产,不仅仅包括现实中能看到的客观资产,还可涵盖那些尚未被激活的一些闲置资产,如果能恰当、科学地处理这些资产的话,就会大大增加流动中的社会资金数额,从而促进社会区域性及总体性的发展速度,进而大幅提高区域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与市场活力。

二、革新传统的投资融资方式

为有效拓展融资途径,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充分借助民间资本、金融、财政,努力正确专项资金及国债资金,利用资本这一纽带,尽可能扩大融资途径,增强融资能力,促进市场运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及金融资本渗透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中,加速了各项事业及全区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筹资机制不仅要进行形式上的创新,而且还要大胆创新筹资方法与制度,这是因为仅仅表面的创新是不能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发展需要的,而只有方法与制度的创新才属于彻底的、根本性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稳稳妥妥地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才能始终成为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

(一)科学操作、创新机制

在拓展融资途径的过程中,应做好以下三点:第一点,构建融资主体。从完善机构、健全手续等为切入点,构建以多个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为中心的企业承载主体,开辟出一条以自我为主体、一方为担保的新型融资方式,依据区域经济实际情况及发展计划,制定合理的资金供应及筹资计划,积极夯实融资工作基础,努力与发展银行、开发银行、市投资公司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好工作互信与业务协调工作,为合理解决区域建设资金问题创造有利条件。第二点,依托可靠的融资平台。努力探究融资新路径,积极做好项目评估,主动与开发银行等机构建立利益共享、项目依托的机制关系。第三点,扩大担保途径。借助务实的工作,吸引尽可能多的大企业充分区域融资的担保主体,构建出一个科学而又实力雄厚的融资平台,以大大提升财政融资的水平与能力。

(二)捕捉信息,把握政策

为切实提高融资实效,应始终将获得无偿资金当成促进全区经济迅猛发展的核心途径及财政工作中心工作来做,恰当找好工作着手点,高效开展工作。紧紧依据国家的投资趋势及产业政策,及时向上级汇报该地区的真实财政问题及困难,多方式、多途径收集信息,并提供可信的数据资料,筛选一批涵盖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城乡经济、建设新农村、扩大内需等优势项目,不断健全项目库,不断丰富项目内容,并动态管理项目库没尽可能优化申报项目的质量,恰当增加向上要、跑、争的力度,以获得上级对我地区的最大化扶持。

总之,从大量实践中我们得知,只有树立并践行科学的发展观,扎实从本质上完善、强化区域财政投资融资体质,才能真正增强区域经济的市场竞争力,才能使得区域经济获得更具生命力的发展时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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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云鹏.沈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融资研究[D].沈阳大学,2014

[3]彭伟明.基于开发性金融的珠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模式研究[D].武汉大学,2014

财政投融资范文第4篇

   从微观层面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企业所有制构成和规模构成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 ,国有经济的产出份额越来越小 ,非国有经济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主体 ;中小企业发展迅速 ,在支撑经济增长和有效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尽管如此 ,我国的投融资体制始终是以倾斜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间接投融资为主 ,产生一系列矛盾。其主要表现有 :一是实现的经济增长和投资绩效不匹配。如全国 75%的工业产值、90%以上的就业、80%左右的经济增长来自非国有部门 ,但效率。如对近年来国家预算内投资进行分析 ,政府投资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 ,1995年涉及 92个大类中的 86个大类 ,1996年涉及 88个大类 ,1997年仍涉及 87个大类 ,其中约40%左右分布于竞争性、盈利性产业 ,甚至连餐饮业、娱乐服务业和旅游业等高竞争性行业也大量占有资金。国有企业的效益下滑严重 ,亏损严重 ,1998年比 1997年 ,全年工业企业利润下滑 17.0%,亏损企业多亏 21.9%,年末产成品库存增长5.5%,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下降 4.2 %。三是银行呆坏帐增加。 80年代以来 ,在以财政为主转向以银行为主的投融资体制下 ,国有银行成为集中低成本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信用工具 ,政策性贷款占国有银行贷款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并且 70%~ 80 %的贷款给了效益差的国有企业 ,国有银行也因此背负了沉重的不良资产。据官方估计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贷款总额的 20 %~ 25%,其中已确定不能收回的呆帐为贷款总额的 6%~ 8%。针对以上问题 ,为适应企业所有制结构和效益结构的变化 ,促进国有企业 (包括银行 )的改革和走出困境 ,财政投融资体制创新势在必行。

  二、财政投融资体制创新的实质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 ,财政投融资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利用和发展 ,成为国家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投融资和调控手段。如日本 ,财政投融资始于明治时期 ,二战后 ,日本面临着两个突出问题 ,即如何尽快实现经济独立和解决大量失业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大量资金 ,这仅仅依靠民间投资的力量 ,是难于满足的 ,特别是对于那些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项目来说 ,由于投资周期长、风险大 ,当时还较分散弱小的私人资本无力顾及 ,而政府的财政预算能够用于投资的部分也很有限。为此 ,政府开始通过大藏省的资金运用部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投资 ,从而使财政投融资得以很快发展。从 1953年的 3228亿日元扩大到1993年的 36兆日元 ,财政投融资计划总额相当于中央财政一般会计预算总规模的 1 / 2 ,与一般会计预算中一般支出的规模接近。财政投融资的发展对日本的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着眼长期经济发展 ,贯彻国家政策 ,调整产业政策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二是通过大量认购国债和地方债券 ,有效弥补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的不足 ;三是调整经济波动 ,促进经济稳定 ;四是通过对基础产业、公共设施等部门的贷款 ,成为民间资本的补充 ,通过扶持开发新产业和新工业基地建设 ,为民间金融资本投资开辟了新市场。

    借鉴日本的财政投融资经验 ,首先 ,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创新 ,不是回归“大财政” ,而是在重视资本市场投融资的基础上 ,发挥财政投融资的独特作用 :(1 )发挥财政直接投融资的杠杆作用 ,即用财政对基础产业等的适度投资 ,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们普遍认为 ,政府直接投资对私人资本投资具有“挤出效应” ,但这适应于竞争性领域。对于投资收益小、社会效益大的非竞争性领域 ,如果没有政府直接投资搞基础建设 ,如通路、通电和通水等 ,减低企业的创业投资成本 ,就不可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从这种意义上讲 ,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直接投资 ,对社会投资具有“挤入效应”。 (2 )发挥财政投融资的先导作用。即要通过政府作出统一的财政计划和投资等手段 ,促进国家高科技的发展。如美国政府在二战中组织实施了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 ,耗资 20多亿美元 ,动员了 12.5万多工作人员参加。 60年代的“阿波罗登月计划” ,政府投资达 300亿美元 ,40万人和近万家公司以及 120多家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研究和开发。 80年代以后 ,美国的“星球大战计划”、欧洲共同体的“尤里卡计划” ,日本政府制定的“振兴科技发展计划”等 ,这些计划的开发和组织实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又带动国家产业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造。一个国家的领先科技和先导产业 ,往往需要利用政府统一的 90 %的资产、70 %的贷款仍给了国有企业。二是国有企业投资布局广 ,缺乏财政计划和投资来领航 ,否则 ,分散的社会资本自身是无法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换代的历史任务的。 (3)发挥财政投融资促进产业优化的作用。产业的优化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是产业合理化 ,中心是解决现有产业的重组和关联产业的协调问题 ;二是产业结构的高级化 ,中心是解决新兴产业或先导产业的发展和现有产业技术结构问题 ;三是产业组织合理化 ,中心是解决企业规模结构 ,特别是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市场经济中 ,产业优化的主体应是企业自身 ,但一定要得到政府的扶持 ,政府要加大对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资金支持 ,如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财政贴息和贷款担保 ;适当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税率 ,或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实施抵扣 ;有选择地使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优惠等 ,引导原有企业二次创业和产业升级等。

  其次 ,创新的财政投融资体制不同于计划体制下的投融资体制。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

  一是财政投融资的功能定位上 ,创新的财政投融资的规模和范围被控制在不妨碍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基础性手段的限度内 ,成为矫正和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低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二是财政投融资活动方式上 ,创新的财政投融资活动虽然也要借助于政府的威力 ,但要尽可能采用市场方式运作 ,如招投标、资信等级管理等。三是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上 ,创新的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要突破单一的财政预算安排 ,拓展多元化的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国内外债券、国内外贷款等。

  第三 ,创新的财政投融资活动不同于一般的财政支付活动。虽然创新的财政投融资活动也是从属于财政收支活动 ,但只有以资金支付为起点 ,以厂房建成、设备安装完毕、生产经营活动开始等资本新增 ,或者说是生产条件的具体形成为结束的过程 ,才算是财政投融资活动 ,否则 ,如果只有货币价值形态的支付活动 ,而没有形成社会生产条件 ,只能算是一般的财政的支付活动 ,而不是财政的投融资活动。

    第四 ,创新的财政投融资活动不同于一般的信用活动。虽然财政投融资是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 ,但它以政府信用筹集资金 ,在资金运用上体现出政策性和有偿性的高度统一。即财政通过发行各种公债和金融债券、国家预算安排等来源筹集到的资金 ,在投资上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 ,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但要求收回本金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

  三、财政投融资体制创新的内容

  1 .财政投融资制度创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财政” ,名义上的集权管理 ,已被实质上各地区、各部门所肢解 ,各部门、各地区在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的驱动下 ,投资盲目扩张 ,并倒逼中央政府投资的扩张。在转轨时期 ,财政的不断“放权让利” ,不但削弱了财政对国民经济的投融资能力 ,也使财政和金融职能错位 ,国有银行成为“第二财政”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盲目投融资 ,不断积累着“投资取向与市场需求相悖———企业效益降低———银行呆坏帐增加”的过程。尤其是目前 ,在政府预算投入不足 ,专业银行转向盈利性投资的空缺中 ,更是没有哪一方能承担起统筹经济建设的重任。因此 ,财政投融资制度的创新 ,在于重建集权化的财政投融资体系 ,即严格按照公共需要和宏观政策意图 ,把每年的各项财政投融资来源 ,及资金使用规模、具体使用项目、各项资金使用的条件和使用收费等等 ,都象国家预算一样 ,明细编入计划 ,即财政投融资预算。这种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不同点在于 ,财政投融资预算编制计划后 ,只送国务院批准 ,呈人代会备案 ,人代会只对计划实施日常监督 ,而不审批 ,以保持投融资运作的灵活性。同时 ,财政投融资预算的实施 ,要通过资金委托———资金管理———资金运用三分离的投融资体系 ,明确委托———关系 ,确立人格化的投融资主体和监督主体 ,使资金的供、管、用之间产权清晰、责权明确 ,任何一环都不能无偿动用资金。

  2 .财政投融资活动创新。财政投融资活动范围不限于国有经济 ,而是不论经济成分 ,只要是公共需要或宏观政策调控需要 ,都可以直接投融资或间接投融资 ,具体为 :(1 )纯公益性的项目 ,如国防、生态、环保、防洪排涝、文教、医疗保健、城市道路等 ,属于按国家预算安排项目 ,产出服务无偿提供 ,连日常经营费用和修理费用也要从外部补充。(2)提供准公共品的项目 ,财政投融资的原则是 ,内资以债券、boo(建设—拥有—经营 )、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 )和ppp(私人建设—政府租赁—私人经营 )为主 ,外资以tot(移交—经营—移交 )为主。如以巨大的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 ,发行行业 (电力、水利、交通等 )债券 ;以特许权经营方式向民间或国外开放基础设施市场等。 (3)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先导产业、自然垄断、风险和不确定性大的领域 ,财政要直接投融资于基础性研究和开发活动 ,同时扶持大企业 ,推动科研院校与大企业的合作开发 ,建立起以国有大企业为依托的投融资体系。 (4)一般性行业 ,财政的投融资要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紧密相接 ,国有企业要依托大公司、大集团的力量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即要退出资金规模和技术要求不高、进入壁垒较小的行业和产品生产领域 ,要扶持支持并把资金集中到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自然垄断型和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大公司、大集团。但应注意 ,在一些衰退产业 ,特别是资源枯竭性产业 ,但又是国计民生需要的产业 ,应主要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融资 ,扶持企业重组、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3.财政投融资机制创新。在市场经济中 ,投融资的低效率是制约经济高效益运行的源头。因此 ,提高财政投融资效率 ,是财政投融资创新的核心问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我们要逐步建立起效率型的财政投融资机制 :(1 )动态的资金流动机制。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 ,财政投融资活动范围和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 ,如目前的一些垄断企业 ,可能是未来竞争激烈的非垄断行业 ,所以 ,财政投融资的领域不能固定在某一行业或产业 ,而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不断调整 ,如对一些新兴的产业或先导产业 ,政府首先要加大对其基础性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投融资 ,等新兴产业或行业一旦形成生产能力 ,以政府为主的投融资要让位于以企业为主的市场投融资 ,政府要依托已经进入该产业或行业、并达到规模经济要求的企业进行投融资 ,并创造条件和扶持社会资本的规范进入。而这时 ,财政投融资的重点又要转移到新的新兴产业或先导产业。 (2 )多层次的财政投融资风险责任分担机制。财政投融资最大的风险源自财政投融资的产权责任模糊。财政投融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融资主体 ,是来源于政府的政权行使者和国有经济的代表者双元身份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双重职能 ,这双元身份和双重职能在具体实施中 ,容易被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所混淆 ,致使财政投融资活动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 ,产生低效率和腐败。因此 ,为减小财政投融资风险 ,要通过委托和关系 ,明确资金托管、资金管理和资金运用三个层次的产权关系 ,落实各个投资主体的责权利 ,形成e.c.菲吕博腾所定论的产权机理 ,即“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对与他人时的行为规范 ,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它与其他之间相互关系 ,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3)财政投融资和市场投融资的协调机制。这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财政投融资活动要严格遵照市场经济的信用原则 ,对财政投融资资金进行流动性、安全性管理。具体在现实中 ,财政投融资不能唯成分论 ,凡是国有经济 ,就“撒胡椒粉”式地实施平均主义投融资 ,或对已经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仍一味地“扶贫帮困” ,发放“安定团结”贷款等。而要以社会经济效益高低来决定投融资领域 ,凡是能够支撑经济增长的要素 ,无论是什么经济成分 ,只要是符合财政投融资扶持的条件 ,财政投融资都可进入 ,尤其要选优择强扶持 ,从整体上增强我国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虽然财政投融资体制强调自上而下一致的政策导向机制 ,但必须借助市场投融资体制 ,实施市场化的投融资活动。同时 ,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导向 ,要对市场投融资的方向、规模、时间发挥引导效应 ,使市场投融资逐步纳入到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轨道上 ,减少盲目性和短视行为。三是在投融资项目选择上 ,市场投融资活动要优先参与竞争 ,凡是适应从其他来源获得资金的项目 ,财政投融资活动不应向其提供资金 ,要把有限的财政投融资集中安排到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但经济效益外溢、投资规模巨大、风险高、个别资本难于或不愿意承担的低效益或根本无效益的领域。而且 ,在必须使用财政投融资扶持和发展的领域 ,财政投融资要注意更多体现政府的经济长期战略 ,注重宏观平衡和结构均衡领域。

  四、财政投融资体制创新的基础条件

财政投融资范文第5篇

从本质上看,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适宜的外部环境,而政府要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必要的扶植,从而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充当重要的“推动器”角色。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活动,更离不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财政和金融环境。因此,营造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的财政和金融支撑环境至关重要。

一、政府财政资金的适度扶持

为了有效解决风险投资发展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很多发达国家都先后推出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助计划、中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等,试图从系统抚育的角度解决风险投资所遇到的难题,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美国不仅先后培育出了IBM、英特尔、思科、微软这样的大公司,也极大地激发了美国公民的创业、创新精神。但是,由于风险投资涉及面广,资金需求个性化明显,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风险中起主导性作用。政府财政资金主要是从弥补市场失灵的角度出发,抓住制约风险投资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风险投资环境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使财政支持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首先,任何产业和企业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市场与环境条件,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对资本、法制、人才、市场机制等条件的要求更高,政府应在满足这些条件方面充当无可替代的角色;其次,风险投资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战略重要性无法在追逐商业利润的市场上通过成本-效益关系完全反映出来,这就需要政府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目标出发,采取措施,鼓励并支持风险投资的发展,如通过设立政府种子基金,对处于研发阶段的创业项目提供资本金支持。日本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规定,凡企业利用风险资本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均可从政府得到约占其开发总支出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补贴;澳大利亚企业科技开发费的60%由政府通过免税方式提供。我国1999年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第一个政府种子基金。该资金设立以来,通过无偿资助等方式,对优化种子阶段企业资金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作用非常显著。政府基金只能起到引导和催化剂的作用,而不能成为风险投资的主力。目前,风险投资主体单一,风险资金来源短缺是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为推进我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要有更多的风险资本加入进来。因此,应着力培育多元化的民间风险投资主体。从长远看,国家对风险投资的支持主要表现在政策的支持上,风险投资的真正发展还是在于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主要的资金渠道包括:允许保险公司将多年来积累的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从事风险投资活动,包括将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公司,由后者进行风险投资,或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直接进行风险投资;吸收外资和鼓励外国机构在我国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开展风险投资活动;通过商业银行介入风险投资的担保机制,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

二、建立政府信用担保制度

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政府信用担保对风险投资发展的具有放大效应。

在目前银行贷款仍占企业资金来源的主导地位,且银行仍以“安全第一”为经营原则的情况下,由政府为风险投资项目提供担保是促使银行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最为直接和有效途径之一。发达国家为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普遍选择了政府担保的方式。例如,美国中小企业局(SBA)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85%~90%的担保,为从事股权投资类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发行长期债券的担保。日本设立的“研究开发企业培植中心”负责对风险企业的贷款担保,担保比例为80%。实践证明,通过财政担保,政府可以用少量的资金带动大量的民间资本投向高科技风险企业,其资金放大倍数在10~15倍之间。为发挥信用担保的资金放大效应,可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成立专门的风险投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由政府、银行及民间资本合资设立担保公司;建立风险投资的保险保障体系,如可由政府组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保险机构,或鼓励现有的保险公司开展风险投资保险业务;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外资投入风险投资担保领域,研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担保业的政策,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担保业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风险投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能过分依赖于政府担保。从国际经验看,政府担保在风险投资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即使是政府担保,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行政担保,而是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担保,政府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实践证明,在需要大量投资的科技研究领域,政府引导是非常必要的。众所周知,科学研究可分为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与开发研究。基础研究投入大、研究周期长,效果显现慢,因而该种研究的资金支出需要由政府承担。应用科学研究与开发能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因而可以也能够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到这一领域。但将应用与研究开发推向社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资金导向机制。世界上科技发展主要分为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自由发展模式。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是在政府主导下均衡发展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自由发展模式即科技进步主要来源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需要的技术创新,由企业自主投资研究开发,主要侧重于应用科学的研究。从实际效果来看,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比较成功。美国的成功经验也正是建立了政府资金的导向机制。因此,发挥政府资金对风险投资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从以色列、澳大利亚、印度这些缺乏创业投资土壤的国家看,其发展创业投资的成功经验也是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资本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为了避免政府直接投资所带来的诸多不足,并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政府通常是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例如,由政府制订科技发展战略,采取适当措施鼓励科技投资,支持科技发展;政府应制订一些措施鼓励民间投资,并建立一套使民间风险资本既愿意投资,又能顺利退出的机制。

四、完善风险资本退出环境

风险投资虽然投入的是权益资本,但其目的不是获得企业所有权,而是带着丰厚回报从风险企业退出。因此,退出政策是风险投资公司规划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风险资本的退出是整个风险投资运行各个环节中最重要的环节。发达国家比较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特别是以发行和交易高新技术风险企业股票为主的创业板市场,为风险资本的筹措和顺利退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是推动风险投资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如美国的NASDAQ,欧洲的ESDAQ等。蓬勃发展的NASDAQ市场对于推动美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功不可没。此外,对于大量的非上市风险企业来说,还需要一个活跃的场外产权交易市场,以顺利实现产权的转让以及风险资本的退出。因此,场外产权交易市场对于风险投资的产权交易和转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发达国家在有一个成熟程度很高的证券市场的同时,还有一个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场容量逐步扩大,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培育出了一大批比较成熟的投资者,同时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但与市场经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缺乏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仍然是我国目前风险投资运作中存在的一个瓶颈。制约风险投资有效退出的因素主要有:第一,主板市场上市门槛过高。主板市场要求企业规模大,经营时间长,盈利水平高,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扶持的中小企业多数在短时期内很难达到主板市场的上市要求。第二,中小企业板作用有限。深交所于2004年6月推出了介于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间,旨在为中小企业解决上市融资问题的中小企业板。但由于其上市门槛仍然很高,因此对风险投资退出的积极意义并不大。第三,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尚未建立。此外,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具备法律规范的私募市场、多种形式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为众多风险投资者和大量尚未达到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了选择的场所和退出渠道,而在我国,这种类型的市场尚未建立。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健全我国的股权转让机制,例如在公司股本回购的规定中,增加风险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适时回购其股本的规定。其次,应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出口。国务院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将“建立创业板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有专家指出,目前创业板的准备工作已经成熟,只是市场未成熟。第三,作为退出渠道之一的我国主板市场还应规范。纠正和制止股市、投资和会计行业的不规范及黑箱作业行为,树立投资者的信心。第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努力促使符合上市条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快捷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