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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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虽然没有专门研究政府等公共部门经济行为的著作,但在他的不少著作中,对政府(国家)的经济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很多关于公共经济的思想,不但丰富和发展了西方公共经济学,还可以作为中国公共经济学研究和发展的指南。 在1850-1853年的《伦敦笔…

公共经济学(精选5篇)

公共经济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国公共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指导话语

一、马克思主义的公共经济学关注

马克思虽然没有专门研究政府等公共部门经济行为的著作,但在他的不少著作中,对政府(国家)的经济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很多关于公共经济的思想,不但丰富和发展了西方公共经济学,还可以作为中国公共经济学研究和发展的指南。

在1850-1853年的《伦敦笔记》中,马克思摘录了大量有关国家经济职能的资料,这些笔记涉及的内容包括: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对经济活动的约束、调节问题;国家利用中央银行制度对经济调节的措施问题;国家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性质及其作用问题;国家财政制度和信用制度的发展及其结构问题;国债的形式及其作用、流转方式问题等。在这个时期,马克思对公共经济有了初步的关注和研究,可以认为是马克思研究公共经济的开端。

到19世纪中叶,马克思开始形成公共经济思想的框架,这个成果体现在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在手稿中,马克思提出写作单独的《国家》册问题。在“五篇计划”中,马克思的论题包括: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就它本身来考察、非生产阶级、税、国债、公共信用、人口、殖民地、向外移民。在手稿中马克思再次提到国家篇,认为应该包括:国家和资产阶级社会、赋税或非生产阶级的存在、国债、人口。

在创作一系列经济学手稿的基础上,1867年,马克思的光辉巨著一《资本论》第一卷诞生了。在《资本论》第一卷里,马克思有关公共经济的论述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在对货币理论的论述中,马克思深入地分析了强制流通的国家纸币的性质及其实现形式问题;其次,马克思在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论述中,分析了国家对工作日长度进行“强制”调节问题;最后,在对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论述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中国家对经济干预的性质及其职能做了分析。

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继承了马克思的遗愿,花了大量精力,整理了马克思的有关手稿,出版了《资本论》第三卷。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论述了不少有关公共经济的思想,其内容主要有:首先,关于国家及其作用形式。各种具体资本的分离及其相互竞争过程,是不可能离开现代国家的“协调”和“监督”的。从这个角度看,现代国家的经济职能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执行着“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职能;另一方面又执行着“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1]。其次,在对总资本各种形式的分析中,反复提到国家的具体职能,并对国家调节、监督社会资本的各种手段做了简单论述,如国家赋税制度的性质;国家在不同时期实施的保护关税制度和政策、自由贸易政策的性质与意义;国家财政制度、国家预算、国家债务的实质及其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影响;国家借助于经济立法,调节和监督总资本运动的性质与意义,如工厂法、银行法、土地法、公共工程法、移民法、济贫法等法律法规。至此,马克思的公共经济思想基本形成。

二、马克思主义的公共经济学:思想框架与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公共经济思想的框架和理论体系,我们可以归纳为“一个逻辑起点、一个建构基础和四大理论内容”。

(一)逻辑起点:政治经济关系原理与国家(政府)的经济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政治本质是由国家的经济本质决定的,国家的经济本质又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论断告诉我们:“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认为,“国家作为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者,其特殊经济本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特殊本质,只有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从根本上决定国家的特殊经济本质和政治本质,这是衡量国家不同性质的根本标准。”[3]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阐述了国家(通过政府)经济职能的基本性质和作用形式。马克思认为,社会的现实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构成了国家的现实基础,并且是创造国家政权的力量;而国家的现实基础规定了国家经济职能的基本性质和作用形式。同时,马克思分析了国家和社会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他指出:在私有制条件下,国家采取的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4],即以一种表面上的“公共利益”的代表姿态出现的。实际上,“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5]。这就是说,国家从总体上概括了一定社会的经济利益关系,集中表现了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现代国家经济职能的性质。

(二)建构基础:对资本主义形式公共经济的批判

1.对资本主义形式公共经济主体的批判:批判资本主义国家及其政权

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自己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6]国家利用其“控制”的财政、金融、赋税、国债等经济机制调节社会经济运行,完全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马克思认为:“现代的资产阶级财产关系靠国家权力来维持,资产阶级建立国家权力就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关系。”[7]因此,现代国家作为社会结构的上层建筑是竖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但同时,作为“维持”社会经济运行和所有制关系的力量,现代国家又是经济体制的一种内在机能和要素。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的:“现代的国家政权只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8]

2.批判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

(1)资产阶级国家经济职能的实质:马克思认为,在一些国家(例如美国),“甚至可以在生产方面感到铁路的必要性;但是,修筑铁路对于生产所产生的直接利益可能如此微小,以致投资只能造成亏本。那时,资本就把这些开支转嫁到国家肩上,或者,在国家按照传统对资本仍然占有优势的地方,国家还拥有特权和权力来迫使全体拿出他们的一部分收入而不是一部分资本来兴办这类公益工程,这些工程同时又是一般生产条件,因而不是某些资本家的特殊条件”。[9]所以,资本对共同的、一般的社会生产条件的投资和发展,就成为资产阶级国家经济职能的实质。

(2)资产阶级国家作用形式及职能的两重性

马克思指出,随着现代资本主义大工业发展,国家的职能也必然朝着两个看来似乎是十分矛盾的方面发展:一方面,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巨大进步相适应,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机构,对社会经济运行调节与控制的功能变得越来越重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国家“只有在它们是管理和处理生产的资产者的共同利益的委员会这个情况下,才是正当的”[10]。另一方面,与社会阶级关系对抗的日益发展相适应,国家作为一种“阶级专制”机器,对社会阶级矛盾与冲突的“协调”与压制的功能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3.批判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公共经济的方式:扩张掠夺与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阐明了剩余价值的起源。在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国家政权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所以,不论剩余价值怎样分配与利用,其最终的作用效果仍然体现在资产阶级身上。

(三)公共收入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赋税思想

1.确定了赋税的性质。马克思认为,赋税是“国家的措施”之一,它是依靠“为榨取一定劳动量而颁布的强制性法令”而取得的。[11]

2.阐述了有关赋税的一般原理。(1)赋税作为“国家的措施”之一,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漫长历史中,在不同的社会形式中发挥着作用。但是作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措施之一,赋税还是取得了一些特殊规定性,成为强化资本对雇佣劳动剥削,对部分剩余价值占有的一种强制性的工具。他指出:“这个阶级以国家的身份通过巧妙的征税办法对工人进行盗窃”[12]。(2)赋税是公共支出的主要来源。诸如修筑道路这样一些社会公共工程或社会基础设施,就会转为由国家来承担,这些费用是通过征收直接税或附加税取得的。这样,“在由国家利用赋税来修筑道路的地方,修筑道路就不是单个人的私事。”[13](3)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赋税在形式上也发生了重要变化。第一,从实物税向货币税的变化“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货币变成契约上的一般商品。地租、赋税等等由实物交纳转化为货币支付。”[14]。第二,从以直接税为主,转向间接税和直接税并举、以间接税为主的形式。“城市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农村而实行的特别措施,就是消费税和入城税,一般说来,是间接税,这种间接税起源于城市……直接税则起源于农村。”[15]第三,赋税的变动与剩余价值量变动密切相关。(四)公共支出理论

1.论证了公共支出的必要性和范围。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必然产生修筑道路、铁路及其他公共工程的必要性。公共支出并不仅仅限于政府、军队、官员等的消费性支出。

2.阐述了政府职能范围的变化与公共支出增长及其原因。马克思提出,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交通、运输、通讯联系、信息、城建、生态资源的综合利用、人力资源的综合开发等等,都成了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共同的、一般的社会生产条件。在这些生产条件上投资的微利或亏本的实际,使更大量的“公益工程”的发展转嫁到国家的肩上。资产阶级国家的经济职能随着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而膨胀起来。

(五)宏观调控理论

1.分析了宏观调控的必要性。马克思从分析宏观调控的根本原因人手,揭示了为什么经济发展需要政府宏观调控。他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16]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指挥”只能由国家——政府来担当。

2.提出宏观调控的货币手段和财政手段。(1)宏观调控的货币手段。马克思论述了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他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分析1847年和1857年英国的两次货币金融危机后提出这样的思想: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金融危机是不可避免的,正确的货币金融政策可以缓解危机,错误的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加深危机。[17](2)宏观调控的财政手段。马克思认为,财政手段的调控对于经济的稳定增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收入分配来说至关重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第一次提出社会生产结构的概念,它指的是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财政支出结构对于产业结构具有很大影响,在确定了财政收入规模,解决了财政资金筹集问题之后,财政支出的流向和流量成为制约产品结构,调节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比例关系,制约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调控投资结构的重要手段。[18]

(六)公共信用理论

1.公共信用成为资本的信条。“国债,即国家的让渡,不论是在专制国家、立宪国家,还是共和国家,总是给资本主义时代打下自己的烙印”。[19]存在于前资本主义的公共信用,为资本主义公共信用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而存在于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共信用,都无一例外地打上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特有的印记。在资本积累过程中,公共信用所反映的债务积累实际地表现为资本积累这一事实,足以证明“国债资本的积累,不过是表明国家债权人阶级的增加,这个阶级有权把税收中的一定数额预先划归自己所有”[20]。

2.公共信用推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公共信用的发生有两个显著的后果:第一,容易产生“有闲的食利者阶级”,并使这个阶级中充当政府和国民之间中介人的金融家大发横财;第二,公共信用也使交易投机和现代银行统治兴盛起来。

3.公共信用与赋税制度的内在联系。一方面“借债使政府可以抵补额外的开支,而纳税人又不会立即感到负担,但借债最终还是要求提高税收。另一方面,由于债务的不断增加而引起的增税,又使政府在遇到新的额外开支时,总是要借新债”。[21]

4.公共信用制度运作的基本特征。马克思指出,国债券、国库券作为公共有价证券,具有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一般属性,同时也具有受公共信用制度制约的特殊属性。首先,国家作为债务人,“对借入资本每年要付给自己的债权人以一定量的利息。在这个场合,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书”[22]。其次,国债券、国库券本身也是一种“幻想的虚拟资本”。“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23]总之,公共有价证券所表现出来的货币资本的这种虚拟性,在实际上根本不是资本,“它仅仅是对现有资本或未来收入……的所有权证书的积累”。[24]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指导话语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公共福祉关怀必须成为中国公共经济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公共经济学是研究公共部门经济活动的学科,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在参与资源配置、协调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行为方式和作用效果。然而,公共经济的发展服务于谁的问题,却是西方资产阶级公共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公共经济学区分的显著标志。

马克思主义强调要关心和重视作为社会历史活动主体力量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及其满足,要求一切社会历史活动,包括社会治理理念和措施,都必须在根本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人民群众作为“人”所具有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及其才能的全面发展。[25]马克思主义的公共经济思想同样也是从对人的公共福祉关怀出发来论述的。强调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归宿。

第二,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公共经济思想注入到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中。当前,我们在公共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中,大多应用的是西方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研究观点。在当前我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投入,尤其在大力推进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等改革,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不仅要吸收借鉴西方理论成果,而且更应努力发掘马克思主义的公共经济学思想,使之更加丰富和完整,并能更好地适应中国国情。

马克思主义的公共经济思想,运用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政府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为目标,透过表面现象,深入内在本质,进行了科学抽象,然后才用叙述的方法把这一思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简单上升到复杂地叙述出来,揭示了政府等公共部门经济行为的本质及其运行的规律,为解决中国公共经济学的四大难题提供了不少的理论支撑和借鉴,如关于政府(国家)经济行为的本质及其两重性的论述可以成为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支点,公共信用理论可以进一步明确公共经济责权的配置问题等。

第三,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研究方法论作为中国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工具。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对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具有同样的适用价值。马克思创建了唯物辩证法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实质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运用辩证法对经济运动和以前的政治经济学进行了研究,他的第二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更进一步将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到经济学的研究中来。在具体方法中,马克思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经济科学研究更具有科学性。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26]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3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3]赵玉琳.社会主义本质论[M].经济学家网,/news-detail.jsp?keyno=3958,2004-08-06.

[4][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8、38、70.

[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331、468.

[9][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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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75.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61.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260.

[16][19][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7、823、824.

[17][18]曹新.马克思关于宏观调控的思想及其现实意义[J].学习与探索,1994,(6):16-17、18-19.

[20][22][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539-540、527、527.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506.

公共经济学范文第2篇

住房问题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住房保障制度之一的公共租赁房制度是政府为“弱势”群体提供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住房的制度安排,是政府寻求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满足其基本居住需要的一种努力,同时兼有调控住房市场、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由于公共租赁房的供给对象是特定的弱势群体,为解决“市场缺省”的难题,政府的适度干预是完善住宅市场合理性和凸显社会公平的客观要求。公共租赁房是针对介于中低和中高收入之间的“夹心层”人群,将公共租赁房单列出来,更能凸显政府对夹心层等中等收入群体的关注,有利于加快夹心层住房问题的解决。

二、当前我国公共租赁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公共租赁房的保障方式较为单一

在发达国家,租赁性公共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实物配租;二是货币补贴。从我国各城市发展公共租赁房的情况来看,基本上都实行的是实物配租,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配租一处公共租赁住房。但由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周期较长,这种单一的保障方式必将延长夹心层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轮候期,也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无法发挥保障性住房协调和稳定市场的作用,同时也加大了运行风险。

(二)公共租赁房的建设面临着融资困难

融资机制是影响公共租赁住房供给稳定性和持久性的关键因素,是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安排亟待突破的瓶颈。第一,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地方政府的税收减少,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又使得作为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的土地出让金锐减,作为公共租赁房投资主体的地方财政面临着重重压力;第二,发展公共租赁房既要解决“房源”所需的资金,又要负担长期的房屋维修费用,所需资金巨大且占用周期长;第三,公共租赁房福利性的特征决定了其建设管理必须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使得建设资金的回笼速度极缓慢,难以形成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三)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启动较晚,建设和推进滞后。尽管我国高度重视住房保障的制度建设,且各地已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政策基本框架,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仍存在一些漏洞,运行中的问题较突出,我国至今仍未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制约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发展。

三、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策略与建议

(一)突破线性思维模式

一是通过实行市场租金、差别化补贴,提高租金收入水平,缓解发展资金压力;二是实行灵活多样的产权流转机制,既鼓励承租人通过努力逐步获得产权,又为其创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最终达到加速资金回笼;三是按照“整体开发、异地安置、腾地发展”的思路,积极拓展土地经营、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共服务设施、商业配套开发等收益渠道。

(二)突破单一模式

一是房源筹集多元化。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基础上,既通过改造、收购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也可以转化原有廉租住房、国有直管公房,同时可鼓励社会单位、企业、个人参与建设、运营公租房和将自有产权住房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二是资金来源多元化。在加大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前提下,吸收企业、社会和个人投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开发贷款,探索公积金闲置资金和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经营;三是产权主体多元化。通过吸收社会力量或个人参与建设,形成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不仅能有效解决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资金不足问题,而且还可解决棚户区、城中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难等突出问题。

(三)改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制

公共经济学范文第3篇

一、http://公共经济学的产生及演变

公共经济学作为一个学术学科,产生到发展至今,时间并不是很长,相对来说是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但是其作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固有的基本理论,历史渊源还是非常久远的。目前学术界普遍的观点认为,公共经济学是由西方最初的财政学发展、衍生而来。最早提出 公共支出 一词的是被称为 统计学创始人 的威廉 配第,他在他最著名的《赋税论》中第一次提出了 公共支出 公共经费 这样的名词,并且对各种 公共经费 进行了非常系统的论述,以及 公共经费 在政府税收中的作用。

自此之后,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大时代背景下,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冲破腐朽的封建枷锁,在政治经济上不断地发出 自由经济 的声音,应运而生的众多西方思想家也从不同方面,用不同的理论和实际行动,丰富了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和思想。其中最为著名的要数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 斯密,它一生中最著名的文章《国富论》,文章系统地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进行了分析说明,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里程碑。继亚当 斯密之后的是大卫 李嘉图,它继承了亚当 斯密《国富论》中的经济和财政思想,发表了继亚当 斯密《国富论》之后的又一部经济学领域经典之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著作中阐述了一套成形的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提出财政是以国家为中心建立的一种公共经济。这一理论的提出,明显地突出了财政在一个国家中的作用,是经济学发展又一大进步。而之后的众多西方经济思想学者开始了对经济学深入思考,巴斯塔布尔于1892年第一次以《公共财政学》为书名出版了经济学专著,这是国家财政学向公共经济学转变的重大体现。之后于1921年汉特在他的著作《公共财政学大纲》中,又提出了 公共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第一次把公共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一部分提出。

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空前严重的1929到1933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经济的萧条促使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古典经济退出历史舞台,而面对如此的巨变,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思想家们也展开了深入的思考,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为陷入困境的西方国家提供了出路,最有代表性的美国罗斯福总统的 新政 ,采用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形式,用国家宏观调控进行调节控制原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带领美国和众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摆脱了经济危机。发生这一经济巨变,无疑使公共经济作为经济学一个分支同样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1936年在美国出版的《公共财政学基本原理》中,提出了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应从 政府收支 转为 公共经济 ,为日后公共经济学蓬勃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之后于1959年, 公共经济学 这一概念横空出世在美国学者查理 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研究》中,他在书中提到 公共经济学就是研究政府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的主要后果及其与社会目标的关系 ,这一观点的提出,无疑让 公共经济学 这一概念在众多经济学者的眼前一亮。之后于1965年,他又直接以 公共经济学 为书名,出版了著作,标志着公共经济学作为一门正式的理论学科诞生,而查理 马斯格雷夫也因此被誉为 公共经济学之父 。

随着 公共经济学 这一概念的正是产生,公共经济学迎来了一个迅速发展时期,短时间内以公共经济学或公共财政学为题目、书名的著作频繁出现。1969年卡梅隆出版的《公共经济》中,把公共财政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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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学进行了具体区别,而且对公共经济学的范畴进行系统化扩大,引起了公共财政学向公共经济学进行转变。使其成为了经济学领域内一个有独立体系的分支。之后1977年美国学者又把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扩大到亚非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使其不在局限于资本主义国家,加上北欧地区的社会福利国家的经济发展,又引起了更多的学者对公共经济进行关注。

一路走来,公共经济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成熟,在20世纪末,由于世界经济理论的研究与数学方法的紧密结合应用,公共经济学也逐渐融入了其他各个领域,包括政治学、社会学、信息学及管理学,进而产生了许多与公共经济学有关联的边缘学科,如福利经济学、实验经济学等。而公共经济学自身在内容、形式、研究方法都有非常大的发展。

二、中国公共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公共经济学范文第4篇

(一)社会贫富分化严重,社会矛盾突出,和极端事件频发,国家富而不稳,社会富而不安基尼系数是衡量社会贫富分化程度最直接的指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自2000年开始超过0.4的警戒线,其后逐年上升,并于2004年超过了0.465。尽管此后国家统计局不再国内的基尼系数,但学界普遍认为近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逼近甚至超过0.5,而欧洲、日本的基尼系数则在0.24~0.36之间[3]。除基尼系数外,我国富豪与贫困人口的数字也能反映出社会贫富分化的程度。根据《群邑智库·2011胡润财富报告》,截至2010年底,除香港、澳门、台湾外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千万富豪人数已达96万人,比去年增长9.7%[4]。难怪2010年中国成功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市场[5]。而同样是在2010年,我国人均年收入在1196元人民币(约等于0.5美元/日)的贫困线以下的人口达2000多万,若按照联合国确定的1美元/日的绝对贫困线来衡量,我国的贫困人口则将过亿[6]。也就是说,截至2010年底,我国每1400人中有1人是千万富豪,而有上百人的日均收入不足1美元,其中更有20多人的日均收入不足半美元。贫富分化严重,表明社会的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其结果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加剧。近年来,我国的急剧增多,尤其是无直接利益相关者参加的急剧增多。“从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数量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7]2008年和2009年,国家为了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而实施强力维稳,但仍然挡不住“6.28”贵州瓮安事件、“7.19”云南孟连事件、“11.3”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及“6.17”湖北石首事件、“7.24”吉林通钢事件等恶性的接连发生。尽管引发这些的导火索各有不同,但经济上的被剥夺感构成了这些事件参与者共同的心理特征。除外,恶性极端事件近年来在我国也屡屡发生。仅2010年3月至5月,在不到50天的时间里,我国就发生了6起针对幼儿园和小学儿童的滥杀无辜事件,造成23名学童和4名成人死亡,71名学童受伤。而造成这几起没有特定行凶对象的极端事件的凶手,无一不是社会“底层人士”[8]。贫富分化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无疑是这些极端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之一。这些极端事件之后的社会反响,明显表现出整个社会富而不安的状态。(二)以实体财富换取数字财富,以长远利益换取眼前利益在经济学家们的推动和经济学思维的支配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际上选择了一种贱卖创富的中国模式———以资源贱卖、环境贱卖、劳力贱卖、健康贱卖、道德贱卖为代价,创造了GDP世界第二和外汇储备世界第一的经济奇迹。但无论GDP还是外汇储备都只是数字财富,其中所含的水分之大往往令人咋舌。就GDP而言,采掘业和房地产业创造的GDP越高,国家的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消耗就越大,这样的GDP超过一定限度后不仅于国无益,而且为祸子孙。就外汇储备而言,每当美联储开动一次印钞机,我们用外汇储备购买的美国国债就开始贬值;每当某个发展中国家面临严重债务危机,计入我国外汇储备中的该国欠我国的债务就难以兑现。无论哪种情况,我国的外汇储备的账面数额与其实际购买力之间都存在着巨大差距。这样,无论是我国列世界第二的GDP,还是列世界第一的外汇储备,都有相当比例无法转化为实体财富或实际利益,因而都只是数字财富而不是实体财富。在贱卖创富的中国模式下,GDP和外汇储备尽管只是数字财富,却是以牺牲国家的实体财富而换取的。这些实体财富主要包括矿产资源、环境、劳力和生命健康。首先,矿产资源贱卖。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今,在出口导向产业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富产的各种矿产资源如钨、锡、稀土、煤炭等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向国外出口,甚至像石油等某些我国并不富产的资源也一度低价出口。其结果,某些我国储量曾居世界第一的矿产资源,目前已几近枯竭———钨矿就是典型例证,稀土也在步钨矿的后尘。其次,环境贱卖。最近30多年中,我国为经济发展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当经济学家提出的“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建议被采纳后,遍布沿海地区的来料加工企业在大赚外汇的同时,也把环境污染永久留在了中国。就目前我国的环境状况而言,无论是江河湖泊等地表水源的污染,还是地下水源及土地的污染和毒化;无论是良田林地的收缩和沙化,还是空气污染及垃圾围城的日趋严重,都到了令人触目惊心并祸延子孙的地步。更令人沮丧的是,从国家治理淮河和滇池的投入和效果上推算,即便国家把30多年来积累的全部外汇储备———3万亿美元全部都投入环境治理,我国的环境状况也难以恢复到30年前的水平。再次,劳动力贱卖。近年来,当廉价的中国商品风行全球市场时,许多人都对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而啧啧称奇。中国商品的廉价意味着生产这些商品的劳动者劳力的贱卖。为了生产这些行销全球的廉价商品,数以亿计的中国农民背井离乡、蜗居工棚,吃着简单的食物,干着繁重的工作,拿着微薄的工资。而为了这微薄的血汗钱,这些工人付出的代价不仅是透支其本人的青春、健康甚至生命,还透支其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未来———几千万农村留守儿童的落寞身影就是明证。就此而言,在中国经济成就的背后,实际上是资本对劳动力的过度压榨。第四,生命健康贱卖。无论是环境污染还是对劳动力的过度压榨,都会直接损害中国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癌症村、怪病村及儿童血铅集体超标在一些地方的频繁出现,与水源的污染有着直接的关系;肺癌患者及其死亡人数的急剧增长,与中国的大气污染有着直接的关系;而肺吸尘等职业病患者的大幅飙升以及过劳死、事故死等现象的屡见不鲜,则与对劳动力过度压榨有直接的关系。更为可悲的是,像富士康这样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员工跳楼自杀现象的企业,不仅应聘者依旧趋之若鹜,地方政府也竞相开出种种优惠条件来吸引富士康在当地设立分厂。由此可知,国人为经济发展而贱卖生命健康的悲剧还在继续。还应看到,GDP世界第二和外汇储备世界第一不仅是数字财富,而且还是眼前利益。而我们为此所付出的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则是长远利益,是我们子孙后代赖以发展的基础。从这种意义上说,许多经济学家所热捧的中国发展模式,不仅是用实体财富换取数字财富的发展模式,实际上也是一种用长期利益换取眼前利益的发展模式。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我们以如此高昂代价所换取的眼前利益———GDP和外汇储备为代表的经济发展成就,并没有为国民幸福感带来多大的提升。根据“盖洛普世界民意调查”(2005至2009年间),在155个国家及地区的民众幸福感排名中,中国大陆排名第125,不仅远落后于富裕的西方国家,而且也落后于许多比我们贫困的国家(例如印度排名第115)[9]。华尔街日报刊文不无得意地说:“盖洛普民意调查所本周公布的2010年全球幸福度调查结果表明,只有12%的中国人认为自己‘生活美满’。多达71%的答问者说他们生活艰难。17%的人说自己的生活苦不堪言。与此相比,只有38%的美国人说自己生活艰难,有多达59%的答问者认为自己生活美满。即便考虑到中国房价失控和食品价格持续上涨的因素,仍无法理解为什么将近四分之三的中国人认为自己生活艰难。更何况,美国去年的失业率达到两位数,大多数美国人却都还感觉不错。”对比这些数据,我们不禁要问:30多年来,在经济学思维的主导下,中国经济繁荣了,但这种繁荣背后为何存在大量的社会问题?我们应如何应对这些社会问题?(三)整个社会唯富是求,道德沦丧———发财致富无所不用其极、舍身求财甚至舍命求财———成为社会的常见现象,不笑娼、不笑罪、只笑贫成为社会普遍心态经济学是以财富增长和利益最大化为其价值目标的学科。在经济学思维支配下,富国成了整个国家的最高目标,发财致富也随之成为灌输给国民的最主流的价值追求,财富英雄成为全社会最受景仰的偶像,其结果必然是整个社会的唯富是求、道德沦丧。最近30多年来,随着经济学思维全面统治官员和民众的头脑,中国社会呈现一种发财致富无所不用其极的病态特征。前些年之所以有经济学家提出要赦免企业家们的原罪,是因为中国富人普遍存在着资本的原罪———其迅速积累的财富大多含有若干不义之财。难怪一些人在登上中国富豪榜后不久就锒铛入狱或避罪海外,以至于民间所编制的中国富豪榜被人戏称为“杀猪榜”。据统计,在1999年~2008年的十年间,《胡润百富榜》上的中国富豪已有49人出事。其实,在当今中国,罔顾道德底线而求发财致富的不仅有富人,而且也包括中低收入群体。尽管中国政府的扫黄行动势若雷霆,但当今中国色情业的从业人员居世界之冠,而色情业的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中低收入群体。同时,当今中国最令人痛恨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拐卖儿童、诱杀残障人士伪造矿难、向食品中添加有害成分、抢劫杀人等,也大多是低收入群体所为。同样,中产白领为了发财致富而不惜舍身舍命的现象也较普遍。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有超过52%以上的受访者愿意用10年寿命换取500万元人民币[10]。可见,在经济学的致富思维主导下,有些中国人不论贫富,都在财富魔杖的指挥下翩翩起舞。而不笑娼、不笑罪、只笑贫已成为社会普遍心态,这更反映出当今中国社会唯富是求、道德沦丧的现实。(四)某些官员和知识阶层的某些人公共品格严重滑坡,官场腐败和学界丑闻屡见不鲜,某些社会精英因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背弃社会良心、罔顾社会正义当经济学思维成为全社会的标准思维模式的时候,作为精英阶层的某些官员和知识界人士也难以免俗。而官员和知识界人士代表着社会良心和正义,一旦他们被追求财富和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学思维所支配,所谓的社会良心和正义就会被利益所俘获或驱使,从而使社会良心和正义湮灭在财富的铜臭中。就官员而言,尽管最近30年来中国因而被判处死刑的官员人数在世界各国中名列前茅,但根据“透明国际”的2010年全球腐败指数,得3.5分的中国大陆仍处于腐败“非常严重”的国家之列。1980年伏法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贪污犯”王守信的涉案金额仅为50多万元,而2006年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余振东的涉案金额则高达40亿元,腐败官员敛财的成就远超中国GDP的增长速度。同时,官员的腐败活动还从先前注重隐蔽性的个人行为发展到半公开的“窝案”。更有甚者,不仅警匪一家的故事还在不断上演,湖南“邵氏弃儿案”又曝出某地方计生部门从事人贩子勾当并与人口贩子相勾结的耸人内幕。官员的腐败从30年前简单的权钱交易衍生出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甚至权命交易(如派凶杀人)等种种变种。更可怕的是,腐败官员占整个官员队伍中的比例之高达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追逐财富和利益最大化成了当前中国学界的常见现象。不仅招录学生中的招生腐败、申报承接科研项目中的项目腐败、抄袭剽窃等学术腐败、后勤基建项目中的后勤腐败等丑闻频频曝光,而且专家学者的学术观点及学术倾向也被特定的利益集团所收买,科研项目普遍存在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现象,这些都使知识界的社会形象与其所应该代表的社会良心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可以说,某些官员和知识界人士的公共品格因逐富而堕落,是中国公共管理身患“经济学中毒症”的典型写照。

二、公共管理身患“经济学中毒症”的五重原因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政治经济困境使执政党被迫选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从而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创造了政治基础和民意基础在改革开放前,曾因错误的政治路线使新中国的经济濒临崩溃。这种政治经济困境,迫使中国共产党做出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以及经济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面对的头等重要的问题,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提供了政治基础。同时,新中国建立以来长期的贫困状况也使全体国民人心思富,从而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提供了民意基础。(二)长期的专制体制和专制传统导致国家的民主制度建设步履蹒跚,并导致国人的民主意识普遍淡薄,从而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创造了文化基础无论是中国数千年的君主专制体制,还是辛亥共和后的军阀专制体制,都是中国数千年专制传统的内在组成部分。这种专制体制和专制传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政治思维,一方面使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民主制度建设步履蹒跚,另一方面导致国民的民主意识淡薄。这样,当执政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后,公众无法而且也不习惯通过民主的渠道和方式阻止经济学思维主导中国的公共管理。可以说,长期的集权体制和专制传统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创造了文化基础。(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造就了拥有雄厚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既得利益集团,从而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提供了利益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民营企业家为代表的新阶层异军突起,并成为执政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的最大受益群体。同时,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以腐败官员为核心的腐败官员亲友圈,利用体制转轨、政策不完善等时机疯狂敛财,而且与上述受益群体相互渗透融合,从而形成了拥有雄厚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既得利益集团。由于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是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的最大受益者,为了维护其利益,该集团必然会竭力维护经济学思维对公共管理的主导地位。可以说,拥有雄厚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既得利益集体,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提供了利益基础。(四)以追求权利、自由、科技进步为代表的西方发展观对以注重责任、克己、敬天守道为价值取向的传统政治哲学的压倒性胜利,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创造了思想基础清末以来,尤其是以来,追求权利、自由、科技进步的西方发展观席卷中国,成为影响中国政治的主流意识形态,而注重责任、克己、敬天守道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则步步退缩,几乎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就西方发展观而言,无论是追求权利、自由还是科技进步,都以尊重并满足人的欲望为基础,而这又须以物质资源的丰富为前提。这样,西方发展观必然要追求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也必然含有物质主义的流弊。就此而言,西方发展观本身就含有以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行政的倾向,从而为公共管理中的“经济学中毒症”提供了思想基础。就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而言,无论是其所注重的责任、克己还是敬天守道,无不以约束或节制人的欲望为基础,因而主张小富即安、重义轻利,不追求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与西方发展观相比,传统中国政治哲学追求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更低,因而更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这种角度看,传统中国的政治哲学是西方发展观的物质主义之毒的天然解药。但由于一百多年来西方发展观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压倒性胜利,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对西方发展观的解毒功效也就难以发挥,这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创造了思想基础。(五)经济学理论的繁荣和公共管理学基础理论的薄弱,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经济学研究的视野和领域不断扩张,并将政府也纳入其研究领域。同时,西方经济学的理论研究越来越繁荣,新理论层出不穷,对社会现象的分析解释能力及对社会问题的回应能力不断增强。反观公共管理学,从百年前作为政治学的附庸,到后来成为管理学的附庸,再到目前成为经济学的附庸,沦为“三姓家奴”的公共管理学始终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基础理论,甚至对公共管理实践的最基本问题———何谓公共事务、何谓公共利益、何谓政府的缺位和越位甚至何谓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都难以给出本学科独到的回答。这样,经济学理论的繁荣和公共管理学基础理论的薄弱就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从而为经济学思维主导公共管理创造了理论基础。

三、对我国公共管理“经济学中毒症”的辨证施治:对症下药,治病除根

公共经济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失效;新制度经济学

一、公共政策、新制度经济学及其联系

公共政策历来是行政学或政治学乐于研究的对象,从公共政策学科的创始人lasswell和kaplan引入公共政策一词开始,由于其所研究的对象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关公共政策的研究便不断被人们所关注。至于公共政策的内涵,学界的认识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讲,其基本要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国家;(2)公共政策所关注的对象是社会公共问题;(3)执行公共政策所运用的工具是法律、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项目等;(4)公共政策的目的在于增进社会福利。

新制度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始于科斯,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奈特、诺思、阿尔钦、巴泽尔、张五常、青木昌彦等人也是该领域研究的重要贡献者。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在于放宽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系列假设,把制度作为除天赋要素、技术、偏好以外的第四大理论支柱,从而大大增强了其对现实世界的解释能力。

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通常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出来并通过国家等组织正式确立的成文规则,包括宪法、成文法、正式合约等;非正式制度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性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公共政策的实施是借助于法令、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项目等形式,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公共政策实施所凭借的工具其实就是新制度经济学中所提到的正式制度。于是我们完全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公共政策;换句话来讲,政治学界研究公共政策、经济学界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这种天然的区分其实是不存在的,实际的情况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公共政策失效及其种类

本文认为,公共政策失效是指公共政策不能完全达到设定目的或完全不能达到设定目的。依据构成公共政策的基本要件,我们可以把公共政策失效大致分为公共政策的主体失效、公共政策的对象失效和公共政策的工具失效。实践中,公共政策的失效常常不是简单的某一个环节的问题,而是整个公共政策运行机制发生了故障。依据政策失效的时间长短和程度大小可以把失效大致分为以下四种组合,即短期不严重失效、短期严重失效、长期不严重失效和长期严重失效四种。我国目前的公共政策偏离公共政策的目的,处于失效的领域不在少数。本文着重分析公共政策的基本要件所造成的失效。

三、公共政策失效的原因分析

(一)公共政策主体失效的原因

现代各国的公共政策毫无例外都是由国家制定的。但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实际事务中,各国都是由政党或组织组成的代表来代表国家履行国家职责,于是公共政策的履行也就理所当然地由国家转变为一定的政党或组织。政党或组织也就成为国家的人,而国家也就成了实际意义的委托人。公共政策主体失效主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1 委托一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根据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同样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必须把个人目的性放在首位。于是作为人的个人所要谋取的利益与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所要谋取的利益就有可能发生不一致。汪丁丁在《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一文中借用了seitovsky图形来说明人的道德风险问题(汪丁丁,2000)。其道理简言之就是人只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委托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相容(相一致)的情况下,人在主观上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客观上也实现了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当委托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相背(不一致)时,人则会不假思索地选择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委托人利益的损失。

2 人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问题。人在成为真正人之前的准人阶段和真正成为人之后的人阶段,都会意识到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同时他也明白人民并非完全理性,信息并不对称,这样在准人时期,为了使自己成为人通常会依附于某一个利益集团,而特定的利益集团也希望通过控制人而操纵政府的公共决策。于是准人在成为人之后,其个人的行动就变成了代表某个利益集团的集体行动。根据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集体行动的形成取决于两个重要条件:组成集团的人数足够少,并且存在着某种迫使或诱使个人努力谋取集体利益的激励机制。对于规模较小、组织较好的特殊利益集团,如官僚集团,如果通过产权结构调整集团的成员都会有较大的收益,而且集团可以容易地获得、控制和加工信息,那么这一集团对于公共政策的影响能力往往很强。在利益集团中,失利的往往是那些从属于大集团的人。例如,农民作为一个整体,对他们来说,一些产权结构的调整(如地方政府的非法加派)往往对每个人影响很小,而个人信息成本也很高,搭便车很容易,所以很难组织起来集团行动(奥尔森,1995)。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人的行为,布坎南曾经这样描述过其可行性:“通过交易经济学方法的或多或少的自然延伸,经济学家们可以根据交易范例来观察政治和政治过程。只要集体行为的模型是以个人决策者为基本单位,并且只要这种集体行为基本上被认为反映了复杂交易或者一个相关群体的所有成员中间的协定,那么这样的行为或选择很容易被归入交易经济学的范围。”

3 委托人主体的缺位。“国家”,根据汉典的解释,无论是政治上的state,民族上的nation。还是国土上的country和land,都强调是人民的共同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的委托人应该是全体人民,并不存在委托人的缺位。委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似乎应该履行自己的委托权利和责任;只是由于在现实中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存在,委托人并不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委托人权利。奥尔森更是指出,人们会为了实现自己的共同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仅仅适用于集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一旦集体成员足够多,搭便车潜在收益就会相对更高些(奥尔森,2005)。这样人们便不会再有担当委托人的热情。此外,对于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民主宪政并不发达的国家而言,个人如果过于积极地行使委托人的权利,其结果更可能是所有的行权成本(既包括显性的会计成本也包括隐性的报复歧视等)都由个人自己承担,而或有收益由所有委托人共同享受。这当然不符合理性人的假定。于是这样的个人在现实世界里就少之又少。

(二)公共政策对象失效的原因

公共政策的选择主要分两步:第一步,确定哪些问题属于社会公共问题;第二步,如何把一定的社会问题转化为公共政策问题。下面分别就这两个步骤对公共政策对象失效原因进行分析。

1 社会公共问题的识别有误。究竟什么样的问题是社会公共问题,见仁见智,但明确界定出社会公共问题外延的学者不多。威廉·邓恩在其教材的序言里提出,公共政策用来解决以下问题:能源与环境、教育、外交、市政、卫生与健康、交通、刑事审判、劳动与就业、社会福利、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与技术、通讯等等(邓恩,2002)。使用网络手段搜索一下网民们认为当前的社会问题有哪些,答案有: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环境、交通、治安、经济发展等等。网民这个社会样本当然不能代表人民全体,但至少代表了社会中有上网条件的社会群体所认可的社会公共问题。对于那些没有上网条件的群体而言,不难想像他们眼中的最大社会问题就是饥饿和贫困。社会公共问题的识别难度不大,只要站在客观公平的立场上容易识别;反之则可能发生识别错误。

2 转化为公共政策的社会公共问题并非真正棘手的社会公共问题。社会公共问题是全社会所共同关注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能转变为公共政策。只有那些进入决策者的视野并纳入解决议程的公共问题才能真正转化为公共政策。但究竟哪些问题能够进入决策者的视野并纳入解决议程呢?奥尔森的集团理论认为,由于人通常都依附于一定的利益集团,其选择哪些公共问题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受利益集团的影响。于是上升为公共政策的社会公共问题也许并非最优选。布坎南的寻租理论则从另一个视角给我们提供了新的启示。布坎南指出,在寻租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在三个层次上进行竞争角逐。比如某城市对出租车实行营运牌照限量供应,这样经营出租车业务就可获得行业垄断利润。于是谋求出租车运营业务资格的业主就会想方设法地进行第一层次的竞争,主要手段就是贿赂主管牌照的政府官员以获得牌照。经过第一层的竞争之后,赢家和输家很快都会发现通过一定的手段掌握特定的行政审批权力可以获得更加丰厚的收益。于是第二层次的竞争就开始了。第二层次的竞争更加重要。布坎南指出,如果政府职位的工资和津贴包含着经济租金的成分,如果工资和津贴高于私营部门类似职位的工资和津贴,那么,预期中的政治家和官僚将破费大量资源来谋取这个职位。更有甚者,利益集团意识到政府由于干预上例中的出租车市场会取得相应的财政收入,而这些收入会最终进入再分配程序,于是他们会为尽力争取到再分配收入而进行第三层次的竞争(布坎南,1988)。对社会公共问题转变为公共政策问题进行鉴别的理想状态,应坚持的原则是社会问题的轻重缓急程度,一旦一定的利益集团介入到与社会公共问题相关的领域,他们就会通过寻租的方式来改变政府的选择,从而使社会公共问题的决策走样。汪丁丁指出,由于任何权利界定都留下公共领域,那些遗留在公共领域内的资源如果仍然有经济价值就会引起所谓的追租行为,人们可以通过投入资源而获得这部分利益(汪丁丁,1995)。由于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仍然有大量的公共资源处于公共权利的作用范围内,使寻租在一定程度上变成有利可图的活动。其现实的结果是,大量的社会资源浪费在一系列的寻租活动中,直到租金全部耗散。公共资源、社会公共问题、利益集团与寻租相纠缠,社会公共问题向公共政策转变难以保证不偏离正轨。

(三)公共政策工具失效的原因

公共政策的执行所赖以凭借的工具是法律、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项目等。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项目等非法律工具的执行既受法律的保护,同时又受法律的约束。以下从法律和除法律外的其它工具以及非正式制度对作为正式制度的政策工具的影响三个方面对公共政策工具的失效进行解释。

1 法律工具失效的原因。有效的法律一方面可以对个人的权利进行有效地界定和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约束政府行为,防止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哈耶克认为:“法治的基本点是很清楚的:即留给执掌强制权力的执行机构的行动自由,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虽则每一条法律,通过变动人们可能用以追求其目的手段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自由,但是在法治之下,却防止了政府采取特别的行动来破坏个人的努力。在已知的竞赛规则之内,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他私人的目的和愿望,肯定不会有人有意识地利用政府权力来阻挠他的行动。”(哈耶克,2007)。此外,哈耶克对计划经济国家的法律状况有更精彩的描述:“在一个计划经济的社会,法治不能保持,这并不是说,政府的行动将不是合法的,或者说,这样一种社会就一定是没有法律的。它只是说,政府强制权力的使用不再受事先规定的规则的限制和决定。法律能够使那种实质上是专断的行动合法化。如果法律规定某一部门或当局可以为所欲为,那个,那个部门和当局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法的——但它的行动肯定不是受法治原则的支配”哈耶克的论述说到了法律的根本,也切实地指出了传统计划国家里法律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法律产生的前提,布坎南有过如此描述:“当然,如果能够预见,政府在任何时间均能“完美地”行事,那就不存在对政府施以宪法限制的观念或逻辑基础;这些限制只能阻止政府采取理所当然是“可欲”的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立宪主义观点同仁慈的专制者模型有着不可调和的分歧。现代公共选择理论始终强调,作为“统治者”以人身份采取行动的个人。与普通公民并无根本不同,方法论上的一致性也提醒我们,个人在公共选择和私人选择中具有相同的动机。当然,我们不必排除做出政府决定的那部分人有其“道德”行为(或更准确地说是“利他”行为)的可能性。我们的分析思路确实排除把这种行为假设作为规范分析的前提。我们认为应当根据仁慈人的假设分析政府的人,否认对政府、包括对由选举产生政府的任何约束的正当性。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存在宪法的逻辑基础了。”(布坎南。2007)。

哈耶克和布坎南的论述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解释了传统计划国家里法律之所以不成为法律的原因。第一,法律产生的基本假设前提不成立,布坎南指出法律产生的前提是认为政府统治者是理性人,有自己的私利,需要通过法律来约束其个人行为。而传统计划国家认为政府统治者没有私利且不会产生政府行为缺陷,有的只是父爱和完美的能力。基于这样的假设前提制定的法律由于把统治者想像得毫无缺陷,当然也就不需要对其行为进行什么约束。于是法律会赋予政府统治者绝对的权力。但根据大数定理,符合理性人假设的统治者还是占多数的。这样,只明确统治者的权力却不明确统治者的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是有悖法律的实质的。第二,就像哈耶克所要表明的,既然计划国家里法律赋予了统治者绝对的权力,那统治者就可以按照有利于自己、有利于自己的利益集团、有利于自己方便寻租的方式设定法律。如果统治者是基于这样的原则来制定相关法律的,那社会公共问题想要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转变为公共政策问题是比较困难的。

2 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项目等非法律工具失效的原因。对其失效的原因从其对法律的依赖来分析。就公共问题而言,上述的非法律工具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需要明确执行者应该履行什么样的公共政策职责,应该如何履行公共政策职责,履行公共政策职责到何种程度,没有达到目的应该承担什么处罚责任,而这些规定的有效实施以法律作为保障,如果法律这个前提已经不复存在,那其本身也无意义。

3 非正式制度对作为正式制度的政策工具的影响。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公共政策的工具就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正式制度,一方面其作用的发挥依赖于非正式制度,另一方面其作用的效果又会影响到非正式制度。诺思有关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的理论有如下解释:首先,意识形态是种节约机制,通过它,人们认识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并形成了一种世界观,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单明了。其次,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与个人在观察世界时所形成的有关公平、道德、伦理等观念交织在一起。最后,当人们的经验与其思想不相符时,他们就会改变其意识观点,并且试图去形成一套更适合其经验的新的理念(诺思,1994)。作为非正式制度,价值信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对公共政策作用的发挥不可小觑。非正式制度会作为一种思想约束,影响人们的行为。如果诸如价值信念、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能够被人们广泛地接受或认可,那么社会维持现在的秩序或改变现在的秩序所需的成本就会比较低。因为当人们对事物有高度的认同时,比较容易达成一致行为。然而,目前我国作为有效非正式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华传统美德和价值观念正面临着巨大挑战。这种现象就是诺思所预见的如果人们发现其经验与其所理解的非正式制度不同,人们就会理性地校正自己的非正式制度,并用校正后的非正式制度去指导自己的行动。扭曲的非正式制度将大大影响公共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

四、走出公共政策失效的解

(一)公共政策主体失效的解

公共政策主体失效,依据其失效的原因应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1 解决人的道德风险问题的解。解决该问题对于委托人而言要承担以下成本:(1)监督成本,即委托人为限制和监督人的行为所承担的费用;(2)激励成本,即委托人为激励人努力工作而承担的工资、奖金、职位消费等费用;(3)机会成本,即由于人的行为受到限制或约束而可能不及时采取行动导致失去获利机会所造成的潜在收益;(4)剩余损失,即委托人即使承担了(1)和(2)两项成本但仍然监督不了人。而人又不能自律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为了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三种方案:一种方案是法马、霍姆斯、特龙等提出的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约束人行为;另一种方案是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等提出的让人成为剩余权益的拥有者;还有一种方案是对人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准确评价,设计激励约束方案。这三种方案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有效地约束了人行为,使委托人的收益有了一定的保障。

2 防止人成为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的解。这个问题在西方世界也依然是个难题。但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问题是有效的。第一,加大对人的监督。虽然这样做会加大监督成本,但只要加大监督的监督成本小于加大监督的监督收益,这样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第二,减少事项。所谓减少事项是指尽量减少遗留在公共领域的公共资源,换句话来讲就是尽可能地提高私有产权的比重。简言之,第二点有两层涵义:第一层,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第二层,政府从竞争领域退出。

3 如何防止委托人的实质缺位的解。委托人行使自己的委托权利时,也有成本一收益核算。要防止委托人的实质缺位,有两种办法。办法一,只考虑委托人自己的情况。一方面可以降低委托人的行权成本,一方面可以提高委托人的行权收益。降低行权成本在非民主宪政的国家里主要是降低隐性成本。权宜之计是可以通过匿名检举和匿名评审的方式,当然根本之路还是民主宪政。至于提高委托人的收益,为了防止搭便车的心理,可以对检举和评审予以奖励。办法二,考虑安排第三人——新闻媒体。对于新闻传媒人而言,做人民的耳目喉舌、社会的守望者这是其职业道德问题。这里撇开道德问题,同样从理性人的角度用简单的成本一收益核算方法加以分析。传媒业的成本既包括办公场所等固定成本,也包括新闻制作和人员经费等变动成本,而其收益主要来源于基于收视率所吸引的广告费。在单位节目的变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收视率就是其考虑问题的核心。而作为新闻类节目,只有能够及时传递信息、反映社会公共舆论、揭露社会阴暗面、宣扬社会光明面才能切实受到人民的喜欢,从而有效地提高收视率,提高收入水平,使自己生存下去。这一情况对于新闻采编人员个人同样适用,其工资水平与其采编节目的收视率直接挂钩。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假设条件就是新闻媒体是真正的第三人,独立于政党、政府和集团之外。

(二)公共政策对象失效的解

公共政策对象失效的解决,主要分两步。第一步,确定哪些问题属于社会公共问题;第二步,如何把一定的社会问题转化为公共政策问题。

1 社会公共问题有效识别的解。识别社会公共问题的方式有许多,比如问卷调查、新闻采访、民间走访等都是可靠的方式。成本不高,收益不小。而网络的兴起为社会公共问题的识别提供了一条简洁、方便的新途径,也可适当采取该途径。社会问题的识别没有高下之分,每个人都生活在现实里,只要站在一个公允的立场上,其形毕现。

2 真正将棘手的社会公共问题转化为公共政策的解。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和布坎南的寻租理论都向我们指出了将社会公共问题转变为公共政策的障碍。但布坎南的产权理论、有限政府理论提供了一条可靠的思路。在前文的公共政策主体失效的解决方式中有相关的建议,此不赘述。

(三)公共政策工具失效的解

1 法律工具失效的解。哈耶克和布坎南有关法律问题的论述,从法律产生的基本假设前提和集权制下法律的实质两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解决工具失效的思路。第一,从法律产生的基本假设前提看,要以理性人的自利行为作为统治者在政治活动中的基本假设,这样制定的法律在赋予统治者权力时会明确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失职应承担的处罚。第二,在统治者行使自己的职权时,有效地监督其职业行为,以防止其与特定的利益集团勾结,从而发生寻租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