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执法科室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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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年度建设“法治合格街道”活动实施方案,各个专门协调指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建设“法治合格街道”工作实施意见。(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健全制度,明确奖惩。要建立健全议事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

街道执法科室工作总结(精选5篇)

街道执法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1)理顺体制,完善网络。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单位联络员,理顺领导和管理体制。指导各村(社区、单位)建立健全依法治村(社区、单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开展建设“法治合格村(社区、单位)”活动。(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科、财政科、综治中心、村、社区、单位)

(2)配强人员,落实经费。加强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建设,落实编制、优配和充实工作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综合工作小组。法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街道财政预算,为整个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提供足够的保障。(责任部门:组织科、财政科、综治中心)

(3)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年度建设“法治合格街道”活动实施方案,各个专门协调指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建设“法治合格街道”工作实施意见。(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健全制度,明确奖惩。要建立健全议事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检查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职责制度、协调指导小组工作制度、培训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综治中心)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5)9月中下旬召开全街道建设“法治合格街道”活动动员大会。各成员单位、责任部门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签订《法治街道建设责任书》。(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6)将9月定为“法治宣传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法治合格区”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司法所、)

(7)通过设摊现场答疑,发放法律手册,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送法到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一)依法执政

(8)建立健全党工委议事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评价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责任部门:党政办)

(9)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部门:纪工委)

(10)收集汇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地民主法治建设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将提案、建议案递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且向社会公示。(责任部门:人大工委、党政办)

(11)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部门:街道机关各部门,村、社区、单位)

(12)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活动。(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工委)

(二)依法行政

(13)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中心)

(14)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责任部门:党政办、综治中心)

(15)街道专题汇报。(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

(16)组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综治中心)

(三)学法守法

(17)有效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责任部门:司法所)

(18)开展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法讲座。(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19)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司法所)

(20)检查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司法局)

(21)指导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责任部门:司法所)

(四)依法管理

(22)督促检查村、社区落实“四民主、两公开”(责任部门:社会事业科)

(23)监督企业依法安全生产经营。(责任部门:安监办)

(24)指导企业依法组建工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责任部门:工会、经管科)

(25)开展对企业落实职工工资及社保医保的专项整治活动。(责任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五)组织保障

(26)召开依法治街指导小组会议。(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27)召开依法治街道工作联络员工作座谈会。(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28)召开村(社区、单位)依法治理工作例会。(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29)检查指导村(社区、单位)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社会事业科)

(30)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调研。(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自查验收阶段

(31)查制度。对各部门、各环节法治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协调指导小组)

(32)查台帐。对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活动情况、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台帐资料进行检查。(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33)查过程。对照本《实施计划》所规定年内要开展的各项活动如专项整治、现场会、推进会等要求检查完成情况。(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34)查效果。对照建设法治合格区的指标要求,定性、定量进行达标情况检查。(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35)查民意。对市民群众进行法治建设“知晓率”和“满意率”进行测评。“两率”均应超过85%。(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协调指导小组)

街道执法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20__年是街道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三大体系建设的第一年,也是街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提高年。一年来,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落实《__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按照 “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__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及时制定了《20__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召开大会进行部署,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责任部门情况汇报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指导部署下步工作;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对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完成了县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专项工作和相关信息报送。正真做到了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

二、落实依法决策工作

20__年,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依法决策工作上,认真执行《__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办事处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办事处内部决策程序。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了决策公开制度、公众查阅制度、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密云县政府决策责任追究规定》,实现了行政决策权按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完善制度建设工作

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公布等制度,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符合《密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监督办法》规定。建立了街道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街道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工作,全年没有复议案件。

五、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街道行政执法目前只涉及计划生育办征收社会抚育费工作,其他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20__年,街道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在县人口计生委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9例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征收了社会抚育费,征收率100%。

二是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街道计生办严格按行政处罚程序办事,行为合法、适当、规范,没有出现不文明执法和违法行为。

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街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机构,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了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制度、公众查阅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公示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使工作落实到位,街道还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建立并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监督员评议、投诉举报和工作检查制度。20__年,通过街道政务公开网站、《街道工作动态》、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及时按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将规定的政务公开六类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七、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执法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办事处利用周五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日,加强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的学习。按照法制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大剧院广场、沙河早市、法制公园等处组织举办了8场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6000余份,共有10万余人次接收了教育,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街道维稳工作开展。

八、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20__年,街道进

街道执法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社区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社区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等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及区市级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社区居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村”的建设。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参合费用的收缴等;负责收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落实社区卫生室布局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1.社区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的通知》明确的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按规定时限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规划内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考核验收,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社区卫生室的命名。社区卫生室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卫生室。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原则上按每服务1000人不低于1名乡村医生配置,居住分散的行政社区可适当增加;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

对一村多室的卫生室人员进行整合,实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宜乡村医生岗位的疾病。有条件的社区可对超过年龄以及超出配备比例的乡村医生进行返聘,所产生的费用由社区自行负担。对不愿参加一体化管理或经考核不适合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可自愿保留原卫生室,自主经营,但不能享受推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相关政策。具体人员整合管理办法由区卫生局制定。

在社区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严格乡村医生的执业管理。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社区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等行为。乡村医生执业实行动态调整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社区实际医疗服务需要,定期按年度在规划框架内进行适时调整。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强化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区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社区卫生室承担。加强对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社区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4.加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社区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5.加强社区卫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完成社区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电政办)

(四)将社区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年底前,全区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负责供应。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全区规划要求的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其补偿办法按照《关于印发 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行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药监分局)

2.将社区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年年底前,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社区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一般诊疗费结算实行“总额控制,据实结算,超支不补”方式支付。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退出机制。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暂按社区卫生室服务参合人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由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社区整体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定点的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统一结算管理,除参加新农合保险之外的一般诊疗费由卫生、物价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按照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行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2.建立乡村医生动态退出机制。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核中不合格者或本人自愿申请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注销乡村医生执业;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逐步分流,逐步实现乡村医生的新老更替,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建立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凡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自年龄到期当月停止发放政府补助,不再办理相关聘任手续,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不得以机构法人和负责人名义独立执业;已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但不到规定年龄,本人又申请退出的乡村医生,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和区域卫生规划规定执行;本次未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或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在政策范围内允许继续执业。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六)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区卫生行政部门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带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区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定向委培的要优先及时补充到社区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

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完善对乡村医生补偿以及社区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街道执法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街道办事处是基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加快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的进程,关系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依法治国整体推进战略的实施,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水平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但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仍然是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充分认识加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加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

二、全面落实街道办事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加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政府有关意见,构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的进程,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㈠加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健全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应成立本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街道辖区内依法行政各项事务,并与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和沟通。领导小组应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明确分管领导。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居民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保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加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应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员制度,明确1到2名专兼职法制员,负责依法行政具体事务的联络和沟通,兼具基层法制宣传职能。法制员应具有与工作适应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

㈡依法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街道办事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与执法程序以及具体事项、范围、标准等要求,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地区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2.全面履行协助执法义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区委、区政府明确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协助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义务的,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协助执法事项和要求,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拒绝,杜绝消极对待。

3.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各街道办事处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区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试行)》,特别要注重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和关企业的工作力量,全面、系统地在辖区内推开行政指导工作,使行政指导向纵深、向基层推进。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公开政府信息。街道办事处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㈢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

1.开展依法行政评查工作。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街道办事处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范围,每年组织定期评查,通报情况,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强化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和问责工作。针对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确保考评工作全面、公正、准确,并有效运用考核成果,根据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过错和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追究责任。

3.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的情况。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

三、加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计划,落实好上级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街道法制员网络建设,定期组织街道法制员业务培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街道执法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市化为方向,以建设“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为目标,以积极拓宽城管执法工作范围为切入口,以规范城市延伸到农村出村路、连村路和试点村的街道秩序为重点,积极推进城管执法城乡全覆盖,做到城管执法城乡“六个化”管理(管理体制规范化、投入制度化、执法业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宣传经常化、考核科学化),实现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

二、推进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分三年实施:

第一阶段:年起步突破,先行试点,打好基础。

成立机构,健全组织,制定方案和考核标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街道办事处选出2条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连村路和2个所辖村作为试点。重点对建筑渣土乱倒、农村主干道街道秩序混乱等问题进行整治,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年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整体推进。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三环以内的农村全部纳入到网格化管理之中,积极稳妥的推进城管执法职能延伸工作。

第三阶段:年全面覆盖,深化巩固,大见成效。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巩固提高,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实现城管执法工作农村全覆盖,基本实现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

三、推进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年工作任务

年,各街道办事处要分别选出2条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连村路和2个农村作为试点,按照城管执法在城市的管理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行城管执法工作,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连村路中乱倒建筑渣土和试点村主干道街道环境秩序的问题,不断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基本实现我区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打好基础。

(一)整治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连村路和试点村乱倒建筑渣土的问题。要加强巡查,不定期在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和连村路上设立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检查站,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在公安城管的配合下,利用GPS系统,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实行跟踪管理,对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二)规范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连村路和试点村主干道的街道秩序。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安排人员对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连村路和试点村主干道进行画线、定位,规范占道经营,保证道路畅通,街道秩序整齐有序。

(三)规范试点村主干道沿街门头牌匾。要对试点村内主干道两侧的门头牌匾进行调查摸底,规范整治,及时清理“九乱”,确保主干道两侧建筑立面干净整洁。

(四)整治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连村路和试点村影响街道秩序的乱搭棚亭。要加强巡查,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擅自占用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出村路和连村路、试点村内影响街道秩序的乱搭棚亭及其它违规设施进行整治。

四、推进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能:①研究制定我区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方案;②组织指导各街办、相关部门开展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③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问题;④检查考核评比各街办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各街办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其主要职能是:①研究制定本辖区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方案;②组建各试点村管理队伍;③组织实施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具体工作。

(二)组建队伍,保障经费。区城管执法局要向各街办派驻2名正式执法队员配合开展工作,派驻执法队员接受街办和区城管执法局双重领导。各街办要分别组建一支10人的管理队伍。今年全区共配备管理人员80人,人员待遇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区财政局要将各街办在此项工作中的执法罚没收入按50%比例列入各街办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经费补贴。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街办、相关部门要精心设计载体,深入开展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增强社会公德和城市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遵守村规民约,倡导告别陋习、制止违规、走向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加强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反映我区城乡管理一体化的有益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