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保重点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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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 乡镇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状况 据1988年统计(下同),中国乡镇企业是分别由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及商业、饮食业构成,而工业企业的产值占到70%以上,是主要组成都分,也是主要环境污染源。 中国乡镇工业数量巨大,已超过700万家…

乡镇环保重点工作计划(精选5篇)

乡镇环保重点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镇企业 环境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X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4-127-02

1 乡镇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状况

据1988年统计(下同),中国乡镇企业是分别由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及商业、饮食业构成,而工业企业的产值占到70%以上,是主要组成都分,也是主要环境污染源。

中国乡镇工业数量巨大,已超过700万家,占全国工业(含乡镇工业,下同)企业数的94.8;乡镇工业人数已超过5000多万人,占全国工业企业人数的88.2%;乡镇工业总产值已超过3200多亿元;占全国工业产值的23.3%。

从对乡镇工业环境污染与乡镇企业生态破坏两个方面(1978-1988年)的环境经济损失动态分析表明:其经济损失自1978年来是逐年增加的,1985年前增加较慢,1985年后增长加快,至1988年乡镇工业污染经济损失累计达355亿元,年均约35.5亿元;乡镇企业生态破坏累计损失值达258亿元,年均约25.8亿元;合计累计713亿元,年均71.3亿元,为产值的10.16%,为总收入的10.77%,为利税的79.79%。

我国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一跃成为振兴我国经济的生力军,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有力地促使了农民生活富裕起来。但是,由于乡镇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投资少,规模小,生产工艺简单,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尤其是对农业生产造成毁灭性破坏,甚至危害到人民生命健康,最终影响了自身及其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见,改善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现状,实现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

2 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现状及原因

2.1 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现状

乡镇企业工业废水排放量大,严重污染了农村环境。调查资料表明,大部分地区在乡镇工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污染物排放量也以较快速度增加,有的甚至以产值或产值增长相同的速度增加。从全国废水排放趋势来看,每5年增加1倍,到2000年已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50%左右。从水质污染趋势看, 2000年我国约有一半的省市区会产生大面积的区域性污染。其中,京、津地区,将达到江、浙、沪一带的水平。尤其是2003年以后,太湖流域、淮河流域等受周边乡镇企业污染严重,虽经过多次强制治理和整顿,环境污染越来越突出。2006年,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七大水系五类和劣五类水质已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五类和劣五类水质的就达7个。五类水意味着已不能和人体接触,而劣五类水则丧失基本生态功能。2007年5月由于太湖湖体污染加重,湖体生态结构受到破坏,蓝藻占绝对优势,最高时约占藻类总量的94%,发生大面积水华,严重影响了周边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甚至严重影响了湖区人民的身体健康。

乡镇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据统计资料显示,乡镇企业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占同类指标的比重最大,这些究其原因,是由于乡镇企业生产设备落后,设备除尘率低,工业废气净化处理率低,以及大量废气无组织排放等原因造成。例如乡镇企业中的小型砖瓦厂、琉璃厂、包装厂、造纸厂等,这些类企业普遍存在无组织排放,除尘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些都是导致乡镇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

乡镇企业的噪声污染主要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以及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目前很多地区的噪音都超过了标准分贝,有很大一部分乡镇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这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有些地区的纺织企业、机械加工企业、以及工厂锅炉房的引风排风机都容易引发噪声污染。

由于乡镇工业的迅猛发展,按目前的技术进步、控制污染水平和农村环境管理状况,则未来它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影响,将是巨大的。

2.2 乡镇企业产生环境污染的原因

(1)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希望的是小投入大回报,利用逃避污染治理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部分乡镇领导的环保意识不强,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利益冲突时,往往选择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眼前的经济效益。

(2)乡镇企业自身的缺陷。乡镇企业大部分生产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粗放式经营,能耗高,规模效益不明显,生产短期化。因此,大部分乡镇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肆意排放污染物,造成超标排污,污染环境。

(3)缺乏适宜的诱导政策。在处理乡镇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上,政府经常采用的关闭乡镇企业的办法。企业往往象征性地停产一段时间,不久重新开业。

(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受经济实力所控,多分布于小河、小溪、池塘附近,取水、排水往往为同一水源,形成污染循环,污染源的分散性,同时也增加了控制污染的难度,不利于集中管理。

3 促使乡镇企业绿色发展的对策

3.1 加强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

由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滞后于社会现实的需要,而且也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立法有差距,所以国家抓紧制定“全国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法规”等类似法律法规,面对目前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全新理念,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是当务之急。

在目前环境的新形势下,乡镇企业环境立法需要突破传统的观念和思想,达到立法范围的创新,与一般的条例不同,它不仅要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充分利用法制的有力手段,特别是重点要尽量放在惩处那些无视环境法规的违法者上,从而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3.2 加强乡镇企业的环境规划和布局

企业从落地到建设必须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乡镇企业也是一样,必须有环境规划和布局,而且必须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区域农业划规之中。规划一经制定并以人大通过,也具有与立法同等的效力,立法中也应有确保规划实施的条文。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解决企业的环境问题,大力推广乡镇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等,除了对每一个企业进行环评和监控,还要针对乡镇企业特点进行区域环评和监控,在环评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

目前我国的乡镇企业环境发展存在四个不适应:环境规划与集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及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不相适应、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与迅猛发展的乡镇企业速度不相适应、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与经济建设的资金规模不相适应、环境管理力量及其执法力度与面广、量大的乡镇企业不相适应。针对上述问题,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县级与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刻不容缓。(1)解决好污染大户的问题。充分利用当前全国调整经济结构的时机,对现有的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进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调整工作。(2)建立低消耗、高效益的经济结构。这就要求乡镇企业经营者切实转变经营思想,树立绿色营销观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再次,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乡镇企业的环境目标责任制。应建立环境管理网络,把环境管理纳入乡镇企业管理的轨道,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管理的力度,认真执行“三同时”和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加强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实现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培养一批强有力的环保执法监督队伍。

3.3 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构

清洁生产作为国际上最新推出的工业生产发展模式。在现阶段,推广清洁生产,对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在乡镇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最主要的就是加大清洁生产工作的行政管理力度,以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为工作的核心内容,在乡镇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构,培训人员、建立队伍、试点示范,逐步在乡镇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

建立比较完善清洁生产的管理,是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法制、规划手段的补充,与此有关的法制、规划也可看作是该项管理的组成部分。管理体制、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就可以控制清洁生产程序上、手续上、关系上的混乱状况,就可能发挥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和作用,从而有效的降低乡镇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危害范围和程度。

3.4 加强对乡镇企业环境污染的控制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在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面对乡镇企业这个特殊的对象,采取传统的、单一的处理措施是难于行得通的。结合我市实际,从总体上实施“三同时”是可能的,但要求每个企业都实现“三同时”也是难于行得通的,但也不能因行不通面听其自然,放任自流,因而制定一套简易可行的合理控制系统也是当务之急。

(1)建立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为增强部门落实环保分工负责的意识,应建立责任目标,年度考核,表彰惩处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2)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需要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3)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监管,定期抽查其排污状况,重点从源头进行整治。如实现了控制的设想,大量的污染物就会消除在生产之前、之中或之后,另外还可以通过综合利用获得可持续收益,处理后的废水、污水还可以资源化,同时基本消除农村乡镇企业的污染危害。(4)推广使用优质新兴能源,特别是太阳能、风能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3.5 提高乡镇企业、居民的环保意识

提高乡镇企业、居民的环保意识,可以为环保工作的落实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通过环保、新闻媒介、居民社区及执法等各单位有关环保的组织、宣传和执法活动,才能全面提高社会全员的环保意识。向乡镇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决策者、各级干部、各方面的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生态知识及乡镇企业的控制和管理知识的任务,是一项十分迫切、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但是,地区发展差异和环保意识的不普及造成目前许多地区的广大干部只了解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了解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所以,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宣传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对策。

乡镇环保重点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乡镇林业;发展规划;设计;造林:技术

前言

森林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涵养水源、为各种生物提供栖息地等重要作用,它不但在净化空气方面有良好的作用。在富含水源,对城市生活、生产用水方面也具有很大的贡献。它也为了人类生产、生活提供了宝贵资源和财富,基于经济发展迅速及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我国森林资源受到严重影响和破坏,进而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平衡,使人类的生存空间受到了严重威胁。目前,森林资源短缺已引起了人类极大地关注。积极研究造林技术,做好林业方面的规划设计工作便显得极为重要,这也是进一步促进乡镇林业发展规划与设计造林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和方向。

一、乡镇林业规划设计与造林技术的重要性

乡镇的空气质量较高,土地面积广阔并且与城市相连接,不仅能够为林业的发展提供土地资源和良好的自然条件,而且还能协调城市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就我国目前的乡镇林业状况来看,很多专业人员在乡镇当中进行林业规划设计,并且研究造林技术,为乡镇林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为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加强我国乡镇林业建设和造林技术。上级管理部门也积极地参与,为林业规划设计与造林技术提供有力支撑。

二、乡镇林业规划设计与造林方法

1.造林地点的选定

造林位置与林业资源的质量及生产环境效益有很大关系,在林业规划设计中要科学统筹选取好合适的造林位置。在进行位置选择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选择能够大量种植树木的地点和种植面积。做到资源优化配置,改善生态环境,从而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2)造林地点最好选择在能及时观察的地段,因为在造林过程中,把树种埋入土中后,除了及时观察,也要做一些详细的记录,例如比较哪些树种最容易存活,哪些树种能够大量的种植,以及各个地区的优势、劣势等等,因此,造林地点的选定以方便利于观察为主。

2.造林树种的选择

(1)树种的选择就要考虑种植位置因素,要考虑成活率高、生长条件好、自然环境优越及树种自身的生物特点良好等方面因素。相应的品种只有与种植位置相结合,在地理环境和自身特点支撑下,才能在繁杂的树种类型中合理选择、归纳整理,才能保证树种选择的科学性和完备性。

(2)在乡镇林业规划设计中要以当地树种为主,同时配合其它树种作为替补树种,最后根据造林位置的具体特点来选择树种的类型。以此对种植树木的坡度、土壤类型和湿度、土层的厚度以及海拔等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选择最优质种植方法。

(3)做好规划设计。乡镇林业规划设计是造林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林业规划与造林工作紧密不可分割,因为造林工作的实施必须按照规划和设计进行。另外,在乡镇造林工作开展前后,要保证设计工作的内容清晰,计划严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造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乡镇林业发展规划与设计造林技术策略分析

在乡镇植树造林工作中,林业造林技术策略的应用显得非常重要,只有融入科学、先进的技术。才能够保证乡镇造林工作的合理实施。

1.培养多样化的树种,更好地筛选优良树种

发挥种类多样性的优势性、可以对不同物种实行合理替补,在对森林虫害的问题上可以更好的得到稳固。对多样化树种的选择上,要结合动、植物与微生物的种类特点,保证物体问的能量互动得以维持。同时,也可以购置不同类型的植物,利用混合种植的方法,保证林业树种种类多样化,这是保证林业造林长久发展的重要方式。

2.做到外来树苗“入乡随俗”

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不同,树苗的选择和生长态势也会不同,选用植物种子和苗木时,要与当地的本土自然生长条件和技术相结合,尽量减少长途调运的频率,严格控制跨地区移植次数,使树种能尽快融入当地的生态系统之中,对病虫害也有较强的抵御能力,这是苗木快速适应本土生态环境的有效方法。

3.因地制宜。选取与本土生长环境相适应的树种

本土树种对本土环境是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及抗逆能力的。这样更能够为本土树种的良性生长提供保障依据。

4.设计复层植物结构群落

造林规划设计在选择植物时除了多品种、多类型外,还要注意植物株层间的混配与结合,形成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复层植物群落。根据植物苗期测定与无性系建立杂交苗木,观察苗木的生长、越冬情况,看病虫情况、天气状况、形态等性状。经1至2年的观察和测定,在每个组合选择1/3左右的植株建立无性系(品系),采集插穗繁殖与扩繁,待进入区域试验。剩下的植株继续观察和测定,表现好的再建立无性系进行测定。不能越冬、病虫害严重表现不好的组合直接淘汰。

乡镇环保重点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乡党委、政府把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先后2次召开了由各村书记、主任、村小组长、乡直单位负责人、院内干部参加的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来抓创卫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专项研究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以及健康教育计划、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和除“四害”计划,下发创卫目标责任状,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创建工作调度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二、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加大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居(农)民素质,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政务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实施办法,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营造创卫、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全乡张贴宣传标语112幅,出墙报98期,发放宣传单5960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为使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明确全乡由乡长负总责,各村由主任和乡挂点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并实行划片、划段、包干负责制。将乡墟镇划分三个责任片区,由班子成员带队负责本片区的创卫工作,重点抓好门前三包、整治“八乱”现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创卫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并由乡创卫办进行督促落实,确保创建目标实现,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实行责任包干,落实工作目标。

四、督查通报、综合整治环境。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实行不定期督查和评比通报制度,每半月组织各片区和各村进行卫生交叉督查,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下达创卫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间和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墟镇和农村沿线卫生环境。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脏、乱、差现象,广大干群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据统计全乡共清除猪牛粪21处,清除垃圾点30处,乱堆乱放52处,整治污水沟9处,拆除乱搭乱建13处。清除墟镇杂草4处,规范墟镇秩序,增设交通标志,摩托车、自行车头尾一致停放。规范经营秩序,农贸市场内合理划行归市,改善乱摆乱放、场外经营和超店经营现象,同时加强市场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加强餐饮业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

五、加大投入,优化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墟镇基础设施,今年集中力量抓好墟镇“五化”工作。加快道路硬化工作,特别是墟镇主街道和巷道及单位庭院的硬化工作,基本消除地面,今年全年硬化路面7200余平方米,认真搞好主街道两侧人行道植树栽种和街头绿化小区建设,今年新栽和补栽香樟356棵,庭院绿化面积1720余平方米。进一步加快净化工作,加大对餐饮业整目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加大卫生清洁力度,对墟镇2名保洁员提高了工资,落实了责任,全乡新建垃圾池28个,配备保洁员46人,街道和公路沿线村庄实行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临街店面建筑全面进行了装修,对破旧房屋、残墙断壁进行了拆除,经常性地清除垃圾广告并进行统一规范,

乡镇环保重点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年工作情况

(一)生态市建设进展良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二是科学编制生态市县规划。市政府批准实施《临沂生态市建设规划》。各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组织的专家论证,经各县区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三是突出抓好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抓住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个关键环节。临沂市被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四是积极推进生态县区建设。对全市各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初步制定了生态县区创建计划,并上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兰山区率先建设生态区,*等多个县区争取生态县创建先进县。五是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加强各项生态工作。六是加快2003—2007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完成。对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进行了督导落实。

(二)积极准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科长去日照、章丘等地学习生态示范区创建先进经验。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临沂市创建部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

(三)快速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全面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环境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因镇制宜,根据各乡镇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镇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环境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程和项目,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年共编制62个乡镇环境规划,并全部通过论证,经县区人大或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居全省首位。二是加强资金扶持。环境优美乡镇等生态创建活动,应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市环保局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进行资金扶持。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每个乡镇2万元;获得部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5万元。三是落实责任。为加快我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临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并组织部分乡镇及县局去*学习创建经验,*年上报沂水镇、郯城镇创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上报61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居全省首位。四是梯次推进。为深入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市环保局结合临沂实际,2005年制定了《市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目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已形成市级、省级、部级“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向村庄延伸,使村庄成为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创建内容,由各级文明办和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提出了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目标:到2007年,全市1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到2010年,全市4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力争到2020年,把全市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生态村先进典型。*年4月,在临沭县召开了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现场会,创建活动全面铺开。目前,全市文明生态村已建设规划538个,基本建成201个文明生态村。

文明生态村建设中,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模为促进,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主体,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拉动,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确定了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类型的典型范例进行总结推广,按照好、中、差划分为三个层次制定了不同创建标准,实施了以“三清五化”(清粪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开展了以“六通九有”(通电、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客车、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有村庄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专管人员、有文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有文艺队伍、有图书阅览室和小康电子书屋、有宣传栏、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有村民学校、有卫生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以“一池四改一利用”(沼气池建造与改圈、改厕、改厨、改水,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为中心的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全市建成了生态家园型、文化特色型和生态经济型等不同类型的文明生态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发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沂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二是认真准备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基础工作。成立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步摸清并上报了全市土壤污染调点对象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季节,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国家环保总局利用风云一号等气象卫星对全国主要麦收地区的焚烧作物秸秆火点进行监测的结果统计,夏收季节全国共计火点2982个,其中山东省430个,临沂市22个,占全省的5%。

(六)加强自然生态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全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建成了莒南马鬐山、临沭苍马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各方积极进行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蒙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积极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云蒙湖、沭河源、跋山水库等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开展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创建工作,与市旅游局联合转发了省旅游局、环保局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的文件,上报蒙山风景区等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保护工作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有关制度的支撑。生态保护职责难以真正落实,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责任大、权力小、措施空。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二)严峻环境污染形势下,现实中生态保护很难与污染防治并重。当前污染防治任务异常繁重,环保系统内难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生态保护。另外,围绕怎样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还没有找到明确的、马上行之有效的切入点。

(三)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渠道不畅,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必须有资金支持,有明确的政策,有顺畅的渠道。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也迫在眉睫。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生态保护工作,单纯环保部门自己的事情很少,大多工作主要是别的部门负责,有的还重复。比如,环保部门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农业部门的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类似;发展有机食品、沼气工程等农业部门更具有优势,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等等。

(五)生态保护自身的制约性,反过来也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比如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按规定绝对不能随意开发,《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也特别明确的针对在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等提出了处分规定,另外还需经费维持,已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非常紧张。有的部门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是花钱买“套”,积极性不高。

(六)县级环保局生态管理队伍水平偏低。缺少培训,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少,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2007年主要工作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局部署,学习兄弟市先进经验,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抓手,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中心,健全组织和资金保障,加强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务求实效,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大进展。

(一)做好部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原先计划*年9月全市包括12县区全部建成部级生态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均已开展。通过认真落实《临沂市创建部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计划2007年全市整体分别通过省局预验和国家总局验收,率先建成全国人口最多的部级生态示范区。

(二)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建立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调度。计划2007年兰山区率先建成生态区。

(三)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计划2007年建成10个部级、3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落实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2万元,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5万元,鼓励各县区也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加快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配合市文明办、农业局搞好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

(四)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7年是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最后一年,确保我市责任书考核成绩能确保合格,并能进入生态市建设先进市考核B组前三名,取得生态市建设先进市称号。同时制定《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考核办法》,做好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和检查考核。

(五)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结合国家、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有机食品基地,推广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对规模化禽畜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通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为建立符合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七)加强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成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建成沭河源头区、云蒙湖、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3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及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建立生态市建设财政支持制度。协调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事项,争取制定生态市、县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全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为试点,争取建立全市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

(九)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于*年5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趋势的年度综合评价。

四、建议

(一)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议省里出台专门的生态省建设考核奖惩机制。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建议省里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生态省、市、县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的规定,做到必要的资金保障。对生态示范系列创建落实配套支持资金,省级及以上级别创建,省里应给予部分资金扶持。三是加强法制保障。建议省里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措施,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使基层环保部门有法可依,有明确地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乡镇环保重点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与控违拆违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新亮点打造相结合、与重要节点整治开发相结合、与绿色质量提升相结合、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整治,优化环境,提升形象。自2012年起用2年的时间,对县域范围内主要旅游公路、高速公路沿线300米可视范围内、主要景区景点和古村落及周边区域内的非徽派建筑进行整治,努力形成村镇环境与青山绿水相协调,具有徽派建筑特点的“一路山水一路景”的旅游城市环境。

二、目标任务

自2012年起至2013年底,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旅游公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300米范围内、主要景区景点和古村落及周边区域内的890幢非徽派建筑、违章违法建筑和“脏、乱、差”环境的全方位整治,2014年对前两年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提质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全县重点村镇的环境风貌不留死角。

(一)2012年非徽派建筑整治任务(共计377幢)。

1.宏村镇完成镇域范围内宏儒公路沿线、S218公路沿线龙江村及卢村景区共125幢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

2.西递镇完成镇域范围内石小线西递村、叶村、石印村、源川村共112幢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

3.镇完成镇域范围内S218公路石山段、五里段共92幢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

4.镇完成镇域范围S218公路沿线至县城段48幢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

(二)2013年非徽派建筑整治任务(共计513幢)。

1.镇完成镇域范围内横岗村、S218线石村段、马道村、县城横岗转盘—关麓公路沿线两侧、石油公司至屏山段、关麓、南屏景区276幢非徽派建筑整治。

2.宏村镇完成镇域范围内县城—屏山公路沿线两侧、屏山景区71幢非徽派建筑整治。

3.镇完成镇域范围内慈张线界首段、镇区段、楠玛段、高速公路沿线166幢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2月15日—2012年1月22日)。

按属地管理原则,有关乡镇负责对行政区域范围内主要旅游公路、高速公路沿线,主要景区景点和古村落及周边区域内的非徽派建筑进行摸排、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辖区内需整治的非徽派建筑幢数、每幢非徽派建筑的结构形式、产权类别、建筑面积、层数等情况,对每幢非徽派建筑都做到登记成册,并附现状照片。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9日—2月28日)。

广泛宣传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全县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2.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内容和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非徽派建筑整治的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组织施工阶段(2012年2月28日—2013年12月30日)

1.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整治实施计划;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非徽派建筑改造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报县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领导组审查同意(2012年3月15日完成);组织施工力量按施工图对非徽派建筑进行整治,并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

2.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

(四)组织验收阶段(每年12月份)

有关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县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对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程进行验收。

四、工作重点

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1.强力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建立违法建设监控举报巡查制度,一旦发现违法建设,所在乡镇必须立即查处;以乡镇为实施主体,对近年来发生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摸底,对已建或在建的违反土地政策或严重影响规划的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防止一边改徽,一边建违;同时,避免违法建设通过改徽合法化;制定控违拆违措施,明确控违责任,将控违拆违工作列入对乡镇考核内容,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

2.强力推进改徽建徽工作。把建徽作为重点,凡是新建建筑,包括拆旧建新,必须按徽派风格来建。主要交通干线、旅游公路两侧100米内原则上不再新批单体建房。凡审批后建成不是徽派的,追究审批责任。

组织乡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幢一案”的要求明确改徽实施措施,并逐村逐镇制定改徽总体设计方案,报领导组审批后实施。总体上要达到以下效果:

视线100米以外的建筑,以调整色彩、改造平屋顶为主,不做过大的改造,构筑远观和谐风貌。

视线100米以内的建筑,整体风貌要符合徽派建筑形态、体量、色彩等要求,其中临路的建筑要有马头墙、坡屋顶或批檐等徽派建筑的细部表现及围墙、庭院、环境绿化美化的要求,形成近观鲜明特色。

景区景点及周边建筑,按照徽派建筑形态、体量、色彩、材质及细部等要求,努力做到修旧如旧、原汁原味,展现个体徽派特征。

3.整治周边环境。对一些破旧的围墙、猪栏、厕所、杂物间以及环境不协调的屋顶水箱、电视天线、广告牌等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除或移位,确实不能拆除或移位的,要用连线成片的绿化、徽派围墙或景观展示宣传牌等进行遮挡;大力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对成堆成片垃圾、乱排污水和乱堆乱放等进行整治,彻底改变“脏乱差”的现象;要加强对村庄空闲地、边角地的绿化美化,力争整治一片,美化一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的非徽派建筑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导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是实施主体,乡镇党政一把手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把重点村镇风貌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推进责任、部门职能责任、协调配合责任、安全质量责任、群众工作责任和业(户)主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1.县直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县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办公室集中办公。

(2)县委宣传部:负责媒体宣传,大力宣扬好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县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统筹文明创建和环境整治工作。

(4)县发改委:负责项目总体策划、包装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整合、调拨整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6)县遗产办:负责领导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成员单位落实领导组布置的各项任务;拟定实施意见和制定分类整治技术指导意见;指导乡镇编制村镇建设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理顺和规范建设和土地管理机制,结合“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做好古村落、文物建筑的维护和周边环境的整治。

(7)县住建委:负责指导非徽派建筑改徽施工图设计;组织编制和推广新徽派建筑图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引导管理,积极争取村庄整治和危房改造、清洁工程资金支持。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拆违工作正常开展。

(9)县国土局: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村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0)县环保局:负责做好整治范围内的生态文明村镇创建和环境监管工作,积极争取农村环境保护连片整治资金支持。

(11)县城市执法管理局:负责拟定控违拆违公告;指导乡镇日常拆违工作,确保拆违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2)县旅委:负责督促、指导景区景点管理、经营部门开展非徽整治工作。

(1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4)县农业委: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做好整治范围内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有关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15)县林业局:结合绿色质量提升行动,做好整治范围内重点村镇的绿化美化。

(16)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整治范围内重点村镇所在河域的河道整治。

(17)县招商局:负责编制招商项目,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18)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监察局:负责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督查、督办。

2.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镇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项目。

3.村、组职责。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主动配合整治非徽派建筑,解决施工进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及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统筹整合,强化资金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补助资金,全力支持整治工作。县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配套整改资金;景区景点经营单位对景区内的非徽派建筑整治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坚持“谁所有、谁整改”的原则,由户主自行筹措部分资金。确保重点村镇风貌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