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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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工作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等八条标准以及《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计划(精选5篇)

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爱国拥军旗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驻部队战斗力为根本任务,谋求双拥双赢为最佳效益,加强领导,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全面促进双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从而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工作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等八条标准以及《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具体要求,加快我市创建工作步伐,确保我市双拥工作达到国家双拥模范城标准。

三、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领导下,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双拥办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督导,承办创建的日常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具体任务明确如下:

(一)各县(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双拥办在本级党委、政府和人武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县(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驻部队要根据赣拥字号文件精神,建立组织,规范办公场所,制定工作规划。

(三)各乡(镇)、街办、村(居)民委会、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部队基层连队要建立健全双拥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做到牌子上门、制度上墙、人员上册,双拥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活动、有记录。

(四)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检查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报告(总结)中的双拥工作计划、活动安排等内容。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双拥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制作创建工作专题片。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排查军地矛盾纠纷;设立维权机构,完善和建立军人合法权益维权法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驻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及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军队所需人才。

市工信委:支持和帮助驻部队国防信息现代化建设。

市法制办:负责审查修改《拥军优属条例》等拥军优属法规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军地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及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犯罪活动。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军供站的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实施《国防法》、《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法规的普法教育。

市城管委:负责制作并在机场、火(汽)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处、市内主干道等醒目显眼的地方悬挂永久性双拥宣传标语牌。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落实驻部队和优抚对象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公园对军人免费游览政策。

市交通局:负责在公共交通场所设置军人标志牌;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优待政策。

市人防办:负责管理人防工程建设、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及依法征收应缴易地建设费。

市农业局:落实科技拥军计划;对部队进行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双拥工作经费预算、拨付;对优抚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市粮食局:负责向部队供应优质军粮。

市教育局:负责国防知识宣传、教育;落实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优待政策。

市科协、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制定、落实专项科技拥军计划。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日报社:负责双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优抚对象看病就医“三免四减半”优惠政策,协助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方式和管理体系。

市旅游局、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市旅游景点对军人实行免费游览政策,并公示优惠政策。

市文明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商贸委、市工商局:负责本单位及本系统军民共建工作。

警备区政治部:负责国防教育和拥政爱民工作;整理驻部队双拥工作材料;定期召开驻部队联席会。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网络机构。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双拥工作各级组织机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重在动真情、办实事、有感情、有资源、有物力、有政策、有科技拥军、有实效、有特色、全面推进,切实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各级党政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写入工作报告。地方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要形成网络,部队团以下群众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双拥工作会议,镇(街道)、市直单位和驻地部队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落实双拥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双拥办实施军地合署办公机制。

(二)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将国防教育、双拥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党政干部、民兵、中小学生和企业职工要普遍接受国防教育与军训;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知识专题宣传,开设双拥专栏等;驻军部队的拥政爱民教育必须纳入政治教育计划,并经常派出人员帮助驻地学校、企业开展军训。

(三)建立健全双拥工作制度,保证双拥工作健康发展。

双拥工作要坚持“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制度,积极推进双拥工作健康发展;基层双拥工作规章制度要健全,拥军优属服务小组活动要经常,如对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烈军属实行包户服务、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等等;市直有关部门还应在车站、机场、码头、医院、风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标志牌,对军人实行优先服务;驻军部队积极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主动承担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同时要完成中国人民四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任务。

(四)落实双拥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坚持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相结合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的问题。严格执行省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规定,并对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实行优待奖励政策;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解决退伍军人安置难、军嫂就业难、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难的新“三难”问题,确保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率在80%以上;对驻军干部子女入学入托,做到优先照顾;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部队官兵物质文化生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增强国防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本年度无责任退兵现象;部队模范遵纪守法,尊重地方政策,支持地方工作,参与地方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上访事件。

(五)军民携手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军地双方要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坚持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多商量”;要把军民共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要建立健全军民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军民联谊活动,辖区内70%以上的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要建立军民联防制度,共同做好驻地社会治安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军民共建工作要有新的提高和新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

双拥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是党政军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的政治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双拥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好全国、全省双拥工作会议精神,要认识再认识、重视再重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积极关心支持部队建设,为科技强军,提高部队战斗力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

年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评比条件要求门槛更高,硬性规定更严,竞争更为激烈,针对这种情况,各成员单位和驻部队要在市双拥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争创工作。市双拥办要积极当好参谋,做好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各双拥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领导分工,实行目标管理。要细化分解、制订计划,实行“五定”即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气氛。

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的双拥工作,根据全市双拥工作规划,要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力度,制定和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计划,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全民都重视双拥工作、关心双拥工作、参与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双拥环境宣传的力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在主要路口和地段增设多块双拥宣传牌,使我市的双拥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深入持久。

(四)加大创新力度,攻克工作难点。

双拥工作由计划经济时展到今天的市场经济时代,有许多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如转业干部、复退军人和军嫂就业等指令计划与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市场经济的价值趋向与国防义务的不相适应等等,都需要我们克服传统的思维模式,大胆改革创新,不断摸索新形势下做到双拥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攻克工作遇到的难点和“瓶颈”,做到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____县争创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动员会,主要任务是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启动并全面开展争创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工作,努力推动全县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驻罗部队正规化建设。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全国亿万军民的伟大创造,是人民共和国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运用。无论是血雨腥风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发展新阶段,双拥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蓬勃发展,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成为推动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巨大力量。双拥工作关系到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发达,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富国强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是新形势下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多元,人民内部矛盾呈多发态势,加之日本军国主义抬头,和南海争端不断升级,我国海洋权益维权形势严峻,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十分复杂。由于长期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部分干部群众对国际复杂局势、国家安全威胁、战争潜在可能等问题思考不多,对抓双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很多没有经历过战争岁月的年轻一代,对军民同心同德、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的奋斗历程缺乏切身体验,对“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战争伟力、“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的深刻道理感悟不深,“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传统情谊弱化。争创双拥模范县是推动双拥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有力抓手,要借助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把军民共同理想信念、共同价值追求植根到思想深处,不断激发广大军民居安思危,积极参与双拥、支持双拥的政治热情,同心同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和挑战,促进民族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是凝心聚力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的迫切需要。____是“滇黔桂边纵”的发源地,具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无论是在解放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无论是在70年代十年守土卫国,还是在近年来的抗击自然灾害中,全县军民都共同谱写了拥军支前,军民携手奋进的双拥辉煌篇章。当前,县委、县政府正带领全县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围绕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新跨越、率先建小康”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需要全县人民凝心聚力、真抓实干,需要驻罗部队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通过争创双拥模范县,扎实有效地开展双拥工作,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军政军民团结的优势,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尤其当前涉军群体问题突出,维稳任务较重,通过创建活动,督查落实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是塑造城市品牌、提升____形象的重要途径。通过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县城市综合实力得到很大提升,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不仅是体现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重要载体。全国和全省双拥模范县是全国、全省双拥工作的最高荣誉,对提升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争创云南省双拥模范县,可以全方位展示____新形象,提升____软实力和竞争力。

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军民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争创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完成争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总结经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历来高度重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在历届命名表彰活动中,我县都榜上有名,特别是在云南省第六届(20__年)、第七届(20__年)、第八届(20__年)连续三届的命名表彰活动中,____县分别荣获一次双拥先进县、两次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在历届创建活动中,我们创造了很多典型和亮点,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争创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保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重要方针,紧紧围绕军地建设发展目标,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在政策上鼎力支持,在经费上全力保证,为双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聚共识。我县坚持以增强军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导向,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双拥工作的首要任务和主要措施,把强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和地方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双拥国防观念深入人心,双拥工作思想基础更加扎实。三是心系官兵,解难帮困办实事。我县以完善和落实双拥政策法规为着力点,把驻军当亲人,视官兵为子弟,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切实保障广大军民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县每年都要投入优抚经费1500余万元(含上级拨款),为33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与企业解除 劳动关系的残疾军人发放生活补助费。四是军地共建,双促双赢齐发展。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统筹资源,加大投入,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县、乡人武部应急应战组织指挥体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帮助驻地部队解决基础设施、后勤保障、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等方面的困难,为科技强军、质量建军创造了良好条件。驻罗部队官兵牢记人民军队宗旨,视人民为父母,把____当故乡,在加紧作好军事斗争准备,完成各项训练任务的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和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最近4年抗击特大旱灾,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拥政爱民的新篇章。同时,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拥活动;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等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地和谐发展。这些经验来之不易,是历届县委、县政府创新实践的结晶,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继续发扬,并针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更好地为创建工作服务。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

第一,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双拥工作长效机制。双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要认真落实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双拥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干部走访慰问部队和过“军事日”等制度,建立军地双拥信息共享的畅通渠道,实现双拥工作制度化。要着力强化督查考核,把争创双拥模范县作为相关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第二,认真落实“双六计划”,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秦书记“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打造亮点”的指示要求,努力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要认真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见》,以“双六计划”(即拥军优属法规创制计划、走访慰问部队计划、解决部队急难计划、社会化拥军计划、云岭暖军计划、政策落实督查计划;拥政爱民法制创制计划、兴边富民计划、绿水青山计划、应急抢险救灾计划、平安____建设计划、医疗爱民惠民计划)为推手,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整合军地两种资源、发挥军地两个优势、调动两个积极性,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两新”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双拥工作真正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军营。要积极探索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智力拥军、行业拥军、社区拥军等新路子。

第三,从解决部队需求入手,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部队需求,认真落实好《____县拥军优属办法》的各项规定,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在转业干部安置上,突出加大向团营职干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干部和特殊岗位干部的政策倾斜,确保公务员身份和尽力安排相应领导职务。在退役士兵安置上,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和推进自谋职业为重点,完善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办法和符合政府安置对象的安置措施,加大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在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上,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按照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意见,及时足额发放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切实保障军人子女接受优质教育。在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保障上,认真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制定和完善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医疗待遇的具体政策,切实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待遇。在优抚工作上,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切实帮助老烈属、老复员军人、老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住房和医疗方面的困难。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上,要健全涉军维权机构,坚持快受理、快移送、快解决、快反馈,及时妥善解决涉及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纠纷和案件。妥善处理在土地征用、城市扩建、道路改造等方面的军地利益冲突,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和国防工程不受侵犯。要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在驻军生活、住房、文化等方面提供积极支持,将军人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提高部队社会化保障水平。

第四,围绕驻地经济建设,做好拥政爱民工作。驻罗部队要围绕地方经济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在抢险救灾上主动作为,针对我县自然灾害频繁的实际,密切关注自然灾害突况,坚决完成抗旱救灾、灭火救灾、泥石流救灾等各类抢险救灾任务,确保关键时刻能够靠得住、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上主动作为,积极参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在培育新风正气、弘扬优良传统中推动驻地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积极支援地方开发利用红色资源。在参加基础设施建设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部队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作用,努力为推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在解难帮困上主动作为,驻罗部队每年要集中力量为驻地群众办一批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好事实事。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主动作为,积极组织部队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军地联防共治、信息共享、协作共商、危机共治机制,切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做到一旦有事,能够从容应对、果断处置。

四、加强领导,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实现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这次争创双拥模范县,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驻罗部队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部署上来,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做到有明确的任务目标,有具体的实施计划,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党政军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创建活动,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建立领导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责任体系。要按照人员精干、经费充足、设施齐全的目标,加强“双拥” 办公室建设,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件事情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做到万无一失,不留死角。

二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把双拥工作列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双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的重要意义、方法举措和实际成效,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县级主要媒体和刊物要开辟一个争创双拥模范县的宣传专栏,组织新闻记者集中采访报道全县双拥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真正做到双拥宣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主要交通道路有宣传牌的宣传格局,努力营造一个全县处处话双拥、人人搞创建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的创建部署化作全县人民和驻罗部队官兵的自觉行动。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活力。争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军民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驻罗部队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联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持上下密切沟通,形成“军地齐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良好格局。县双拥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积极落实好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包抓时限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确定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逐项对照落实,特别是纳入考评的痕迹管理材料,要及时补充完善,确保一分都不能丢。

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xx大为指导,努力做好拥军拥属各项工作,促进社区拥军拥属有新的发展。

1、建立健全社区双拥工作组织机构,及时掌握优抚对象的基本状况,建立优抚对象台帐。

2、定期组织开展双拥活动,尤其是重要的节日,如“八一建军节”和“春节”。

3、利用墙报等多种性形式开展双拥工作的宣传,将双拥教育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法律法规有机的结合起来。

4、组织社区居民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对现役军人、军烈属及残疾军人、“三老功臣”等实施优质优惠服务措施。

201x年是“xx普法”的第五年,结合社区实际,在总结“四五普法”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化建立“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1x年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工作站、各单位要把“xx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综治考核资料,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二、注重实际,深化普法成果

继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大对“xx普法”规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社区在过去十几年来的法制宣传成果。

(一)要完成和落实好普法教育和宣传资料的征订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以“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职责”为主题,重点开展以“尊重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义务”为主要资料的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资料,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资料。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外来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资料。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用心开展与平安建立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三)透过大力宣传“xx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给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xx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与富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具体组成为: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外宣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经发局、工信局、文体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城关街道、淡村镇、庄里镇、驻富部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委办:制定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奖励。

2.县政府办: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有关双拥、议军方面会议的记录,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实施方案及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等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

3.县委组织部:结合富平实际,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并按时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对军队复转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把双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4.县委宣传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拍摄双拥宣传专题片;加强优抚安置法规和军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把双拥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5.人武部:负责将双拥工作列入军队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协调各驻军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整理收集部队政治教育、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简报及上报信息、双拥典型人物和党政军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照片、图片、剪报、影视或文字资料;军地各基层单位“双拥”组织建设资料齐全(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连队有群众工作活动小组),联谊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有记录;军民共建点、共建协议书、共建活动及军警民联防联治、征兵情况材料齐全;爱民工程点内容充实;建立军民矛盾和纠纷预警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制定维权政策和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6.民政局:督促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强化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7.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与成员单位和驻军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表彰先进;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组织协调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双拥工作;参与协调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

8.编办:负责落实县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编;对符合安置条件、妥善安置到各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落实编制。

9.人社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子女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干部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协助解决好困难企业中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包括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10.经发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协调驻军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文体广电局:负责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双拥专题片和典型人物的影视资料拍摄,在电视台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做好我县双拥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12.公安局:配合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制定联防联治方案;总结军警联防联治、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做法;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负责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为部队训练演习提供方便和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安全畅通;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在县城各宾馆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牌。

13.财政局:保障创建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优待抚恤资金及时拨付。负责将军地合署办公的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负责落实经费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14.卫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在各医疗机构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服务标志,开设优抚对象门诊、病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档案,有档案可查,双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配合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15.交通局:负责在车站、公交车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的标志。负责公路、桥梁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在各类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16.教育局: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7.国土局: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

18.文物旅游局: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在旅游景点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志及军人免费标志。

19.粮食局:负责我县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保证供应优质、及时,开展行业拥军,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等优质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20.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落实军人创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在各大超市以及有关企业设置军人服务窗口和军人优先标志。

21.住建局: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在城乡基础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要,制定优先优待政策。负责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设计安装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22.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设立、管理工作。

23.农业局: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24.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做好国防和双拥宣传,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5.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配合部队宣传表彰女军人先进典型,培养支持部队建设的好军嫂典型,发动妇女开展为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26.团县委: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和团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军地青年联欢联谊,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少年志愿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

27.各镇(街道):制定每年双拥工作计划,成立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各项抚恤补助金;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双拥活动。

28.驻富各部队: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规划,建立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制定本部队每年的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建立扶贫联系点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参加驻地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次有影响的实事好事;参与平安富平建设,加强军警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体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共约和共建活动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拥模范县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是军地和谐、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投入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人武部、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教育。要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县电视台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跟进报道,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落实责任。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具体,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创新创优。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各项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全力推进日常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县创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要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推脱、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严格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2016年7月29日,泉州市再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这是全市军民共同取得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全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连冠”为新起点,启动“九连冠”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实成效上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同步发展,全力深化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和驻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提升。

创建目标

2017年,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力争第三次实现“满堂红”创模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夯实基础;2020年,泉州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分别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六连冠”、“四连冠”目标。

创建任务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规定内容: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完善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双拥活动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地级以上市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参与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双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创新特色内容:建立健全述职制度,结合每年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等军地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鲤城区、丰泽区各选择3个社区(居委会),试点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站”、“拥军优属法律援助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司法局,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规定内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

创新特色内容:出版《文都鱼水情》---泉州拥军群英谱,宣传双拥模范人物;将市区公交停靠站作为中心城区宣传主阵地之一,在5%的公益广告版面中,根据实际需要分配适当比例的广告版面,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征兵宣传标语,在市区工人文化宫建立双拥宣传园区,进一步完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国防教育一条街,增设新门街文旅街区为国防教育示范一条街,依托郑成功公园建立丰泽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建立泉州双拥公众微信号,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双拥办相关人员组建泉州双拥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交通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总工会,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

规定内容: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等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

创新特色内容:推行“互联网+”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项目奖励制度,及时奖励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和取得军工生产资质认证企业,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泉州潜力优势,引导先创、军鹏、亿仁等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需要,争取更多泉州产品纳入军需采购目录,及时主动对接,推动更多部队技术创新成果在泉州转化;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部队相关规定,从东宝、龙兴小区经济适用房划出约100套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31集团军泉州片区干部住房困难,部队申购人员资格由31集团军负责,报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各级住建部门每年牵头深入辖区部队实地调研,掌握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逐年分期分批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确保现役军人按照上述规定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立拥军楼、军人楼,解决好驻泉部队现役军人住房困难;抓紧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项目,促进相关项目在部队训练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双拥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规定内容: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推动新调整组建部队的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划拨、资金投入、费用减免、水电供应,给予必要倾斜;结合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为部队官兵提供便利;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协助搞好人员分流、营产管理、在建工程善后、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促进转隶移交平稳顺利;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审批规划、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积极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创新特色内容: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坚持和创新师旅团部队科技文化拥军现场办公制度,增加市科技拥军专项资金每年至500万元以上,加大扶持部队科技文化项目建设力度。开设“温陵讲堂”、“心理健康讲坛”、“泉州讲古”,提升官兵精.气.神;开展项目建设进军营,按照驻闽部队有关问题专项任务部署会议要求,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到驻军单位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军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支前保障进军营,坚持和发扬“驻泉部队军事行动到哪里,支前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优良传统,市双拥办、支前办要建立起实物慰问部队的制度;开展法律进军营,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拥军优属服务功能,市县两级法院要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工作联系卡,公布维权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全市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商场、广场等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张贴“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泉州中心市区公交车辆均应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中心市区免费乘坐标志。开展交通专线进军营,加强对9条拥军专线运营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拥军专线运营亏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补助资金,确保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免费乘坐,成为我市双拥宣传流动窗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委、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国资委、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规定内容: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积极参加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帮困,积极参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和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援建有项目、有成效;开展助学兴教,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等特色教育,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开展医疗扶持,团以上单位医院(门诊部)积极为驻地群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谐创建,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支持驻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开放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军分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创新特色内容:召开驻泉部队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讨论部队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三峡移民村的军民共建活动,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驻军继续与三峡移民村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扶持移民融入泉州,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引导东部战区陆军所属驻泉部队开展与龙岩革命老区的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开放73141部队红色尖刀连、73311部队红军一连、73146部队海峡神炮连、海军泉州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活动,驻泉各部队以连为单位,组织官兵帮助驻地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参与驻地乡村公益事业。(泉州军分区政治部,驻泉各部队政治部(处)负责)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规定内容: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发放的地区,可参照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本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落实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开展医疗巡诊,承担短期疗养服务;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且列入财政预算;针对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措施,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创新特色内容:认真落实总理关于“拓展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的讲话精神,一是做好安置工作,排除干部、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依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相关干部安置政策要求,抓好干部的安置工作,按上级规定落实团职以上干部的实职安置率和营职以下干部进入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率,落实好干部各项福利和政治待遇。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提高干部随调家属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补差的通知》(泉政文﹝2006﹞14号),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干部总体和谐稳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当年度完成。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二是完善优待抚恤政策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和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比例和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不低于省定标准。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配套措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批转市人社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下发的《泉州市军人军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48号)的要求,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等工作。三是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军人子女教育的需求。要认真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政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制定下发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要求,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要认真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履行双拥职责、以及涉军“三后”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帮助官兵解除“三后”之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规定内容: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创新特色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季度计划总结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组织军地领导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盘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的活动。(市民政局、双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规定内容:部队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创新特色内容:一是深化部门共建活动,开展军地共建共学“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扩大领域,引导所属科级单位或相关科室与驻泉部队挂钩连队的班排或家庭贫困战士开展挂钩共建或结对帮扶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部队“学兵、知兵、感兵”活动,特别是对家庭贫困战士的帮扶,弘扬乐善好施精神,采取“一挂多”和“多挂一”形式,精准扶持,帮助战士家属发展生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是深化跨区共建活动,洛江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继续巩固与驻泉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成果,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共建。组织“兵妈妈”服务队,深入跨区共建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验部队生活,鼓励子女安心服务,在部队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三是深化军企共建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拥军资源,拓宽企业拥军参与面,充实各级企业拥军协会力量,建立慈善拥军基金,积极帮助贫困战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学习借鉴“石狮市老大妈拥军服务队”经验,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成立拥军服务队,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服务活动,激发企业员工的拥军优属热情,进一步打响我市社会化拥军品牌。四是深化“城舰”共建活动,推选新一届泉州市人大代表,举办城舰共建论坛,传承猛虎精神,邀请猛虎英模到我市作典型报告,传经送宝。(市文明办、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拥军协会,泉州军分政治部负责)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规定内容: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创新特色内容: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东部战区陆军部、省军区、31集团军,以及泉州军分区、驻泉师旅部队;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驻闽空军、海军机关,驻泉独立师旅团部队;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严禁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市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创建措施

1、强化职责。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崇高的政治荣誉,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努力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完成工作目标,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加强与军地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一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或一条街的建设,每年搞好一组双拥创模系列报道。

3、强化基层。按照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等九进活动,激发各行各业自觉、自发、自愿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双拥在基层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

4、强化基础。针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5、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6年9---12月,下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启动方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创建任务。各单位2016年开展双拥活动的图片、资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双拥办(地址:市行政中心D幢517室,电话:22500615、22500636),图片应注明活动时间、内容、人员职务等信息。

2、第二阶段:2017年,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考评年,对照考评内容,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检环境布置,制定迎接省考评组的接待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3、第三阶段:2018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督导年,要针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做好中期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计划生育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以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同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2016年双拥工作计划》要求,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推进军民融合,开创县安监局双拥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弘扬双拥文化建设,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继续配合县双拥办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县的争创工作,努力使我县双拥工作步入先进行列。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领导

1、及时调整我局双拥工作领导组,完善工作制度。

2、继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双拥工作机制。

3、结合双拥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

(二)开展活动

1、在安监网上宣传我局双拥工作,发扬拥军有民精神,推动安全生产更好开展。

2、结合建党、建军、建国和春节,大力开展军民共建、军民联谊和慰问活动。

3、配合县双拥办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4、建立我局直管行业退伍军人创业信息、档案。

5、积极参与县第六届“双拥杯”体育竞赛活动。

6、及时参与2016年县“拥军月”和“爱民月”活动,并做好配合工作。

7、“八一”、春节期间,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慰问县消防大队、光荣院等单位。

(三)落实优抚政策

按照县《2016年双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对我局监管企业培训工作,特别是退役士兵的培训,指导帮助退伍军人创业。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双拥知识的学习培训。组织我局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提高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