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人护理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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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

职业病人护理工作计划(精选5篇)

职业病人护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20*年*市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

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机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获得资质后是否按照资质认证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二、组织分工

(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直管医疗机构中开展放射诊断、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以及各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

(二)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省、市直管放射工作单位除外)开展放射诊断、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根据*市20*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对2007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同时,结合奥运保障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监督处。

(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地区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于20*年10月2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典型案件材料(均含电子版)全部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各县(市)、区材料后,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监督处。

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

1.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1.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处罚情况汇总表

2-2.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处罚情况一览表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一、检查对象:

(一)以辖区内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对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对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辖区内用人单位2007年度(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情况的检查。

(四)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包括辖区内存在各种粉尘、有机溶剂、石棉等职业病危害企业总数、检查企业数、职工总数、接害人数等。

(二)健康监护情况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以及应急体检、现有职业病人数和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应体检人数和实际体检人数,职业病人数和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等。

(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情况的检查,包括项目的名称、投资概算、所属行业、核准或审批的部门,建设项目总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应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已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等。

(四)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检查,包括资质、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设备情况、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具体工作量、有关档案是否健全、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有无超出认证范围开展工作等。

三、检查方法

(一)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及有害物质检测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可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二)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立项、职业病危害评价、卫生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可通过政府年度计划工作会议、经济计划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等途径进行收集统计。

(三)市卫生局将在第三季度适时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重点督查。

四、组织分工

(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监测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全市检查结果的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20*年*市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对2007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并及时汇总、分析本辖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二)各县(市)、区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同时,结合奥运保障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对辖区重点职业危害企业的监督检查。

(四)市卫生监督所要于6月18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同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市卫生局监督处。

职业病人护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由于现代医学护理发展迅速,对护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病人的需求,临床需要一些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良好,训练有素的专科护士为病人服务。为了适应各专业的发展,近年来,我院加强了对护士的继续教育。在学习中,我们护理工作者提高了业务素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院在开展继续教育实践中的几点做法介绍如下。

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护士心理素质

职业道德是护士必备的基本素质,如何提高护士的素质是当前教育的首要问题,我们认为,没有正确的职业意识,没有心理适应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是不可能做好护理工作的。只有情绪稳定的护士,才能为情绪紧张而多变的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因此,对年轻护士的心理素质和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科室内紧张的工作环境,尤其是病情危重的病人,对情绪稳定差的护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进行基本素质训练,由技术过硬,工作责任心强,心理素质高的护士,用一对一的方法,以自己的言行去影响教育年轻护士。使她们在平时工作中提高心理适应能力。同时对她们进行护士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提倡护士长在和不在一样,检查和不检查一样。因为只有稳定的心理素质,才能在突发事件和现场抢救病人时处变不惊,才能有助于专业技能的正常发挥,而敬业精神、慎独精神则是工作的原动力。

2 加强专科理论学习,制订训练计划

作为一名护士应熟练掌握专科理论,因此我们对护士定出每年、每月的学习计划,由各科室护士长分配,让高年资护理骨干分别准备题目,在科内进行小讲座,并请本科室主任或医生进行讲课。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每次重病人抢救病例,讲解护理问题及对策,并提出针对性强的相关问题,通过周有大查房、月有重点查房、季有安排的计划训练,从而提高护士的专科理论水平。

3 加强新护士的培训,严格带教培养

根据护士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通过考评经过护理部的审查,确定带教老师来进行带教。为使新护士能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促使她们积极主动、有目标地掌握专科技能。同时还要求她们熟悉科内护理工作重点,突出危重病人的护理,尤其是观察病情、基础护理等护理工作。培养对病情观察的敏锐性,使护士一开始就对专科护理重点有所了解。在带教过程中充分发挥骨干力量,以良好的言传身教给新护士树立一个榜样作用,加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提高护士慎独素质,自觉把职业意识贯彻到护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4 加强临床技能水平,定期护理查房

选择较为典型、诊断明确、病情复杂的危重病人,结合临床病例,组织护士从生理、病理、临床症状、体征;从治疗到并发症的护理进行发言讨论。及时有效地制订护理计划通过查房提高护士调查、分析综合判断能力,大家互相交流,既可以巩固掌握理论知识,又可以熟练急救技术。对病情特殊的病人,护士要深入了解病情,发病原因、治疗、护理问题以及应严格观察的内容等,护士长及时给予督促指导。

5 加强医护交流,参加科主任查房、死亡病例护理讨论

要求护士参加危重病人、疑难病例讨论,并提出相关问题。在相互沟通中,提高护士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能力,有利于全面查找病人护理问题,制订护理计划,采取护理措施。护士长和专业护士从医生查房中获得病人信息,把了解到的病情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利用晨会早交班,转达到每一位值班者,使整体护理得以畅通运行,通过死亡病历护理讨论提高护理人员的判断力及解决问题能力,从而提高护理质量。

6 加强科室间交流,参观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

科室建立训练计划,每月按计划实施,并参加医院的形式训练、护理部定期讲课,护士长到其他科室学习,将其他科室的优点及经验带回本科室,对薄弱环节采取参加短期培训班,以弥补知识不足。

7 加强信息技术在临床的应用

职业病人护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大会,主要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我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职业病危害蔓延的趋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卫生保护的自觉性;使广大劳动者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坚决杜绝职业病危害转嫁现象的发生。三是要抓紧抓好对执法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病防治业务水平,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合法权益。

二、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工作不仅是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各镇、各部门务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我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县计发局要牵头制定我县职业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组织实施。

(二)各镇政府要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技术措施,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

(三)县城建局等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部门在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审批时,要与卫生行政部门紧密配合,搞好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将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等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履行工伤保险纳费义务。

(五)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对经卫生部门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进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县安监局要加大对与职业病有关的重大安全事故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与职业病有关的卫生安全事故,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处理。

(七)县总工会要将职业病防治作为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一件大事来抓,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工会法》的要求,依法行使群众监督职能,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纠正。

(八)县卫生局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依法开展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强化管理,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县卫生局要加强卫生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高质量、高效率地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人护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连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放射、高毒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资格许可是指从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2、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13、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职业病人护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护士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1、重点培训解决本专科组手术中的疑难、紧急问题。

2、拥有组织、协调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的能力。

3、制定专科手术突发事件处理的工作流程并评价实施效果。

4、能根据手术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内涵、技术流程,满足手术配合需要。

5、担本专科组轮训护士、进修生、 学生的培训带教工作。

6、对手术室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各专科仪器的正常使用和维修指导。

二、培训方式

参加院内外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三、具体实施

1、严格履行并完成岗位职责要求。

2、指导下级护士完成各项护理工作。有预见性并指导下级护士采取护理措施、保证病人安全。

3、全面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护理的新理论、新技术。

考核:对本级别护士,每年考核1次。

护士培训计划

培训的目的:根据医院护理部的要求,对培训对象进行评估,结合神经

内科专科特点,而制定个性化的指导计划。

培训人员:针对院校毕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

培训时间:三个月

第一阶段(第1个月)

目标:

第一周:规范护士礼仪、着装,了解科室规章制度,熟悉科室环境及物品的放置:治疗室、办公室、库房及病房设置及布局。第二周:熟悉、了解护理规章制度(护理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周:熟悉和基本掌握工作流程,及其医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地点。

第四周:熟悉和基本掌握各项化验及检查的流程及注意事项。措施:

1、实行一对一带教,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规范护士礼仪,具体指导做好示范,严格训练。

2、学习相关查对制度和消毒隔离班制度、掌握工作流程。

3、在指导老师的示范和带教下能够熟悉检查流程。

考核:

1、考核护士职业礼仪规范的要求。

2、考核辅助护士的职责。

第二阶段(第2个月)

目标:

第一周:在指导老师的带教下能够做好病人的陪检、领取物资、送检标本,取送物品等工作。

第二周:基本掌握护理规章制度(护理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第三周:能够协助护士做好病人的安全管理。

第四周: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能配合医生完成各项检查,培养其应变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

措施:

1、对其进行相对独立的排班,在指导老师放手不放眼的指导下,给其独立陪检及送检工作。

2、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协助护士完成病房晨晚间护理,了解科室常见疾病的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流程。

3、及时检查科室备用物资情况,给予及时补充,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本病房被服管理及交换。

4、对于不完善及错误的地方带教老师给予及时正确的指导。考核:

1、考核护理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辅助护士工作流程。

第三阶段(第3个月)

目标:

第一周:能够独立完成患者陪检、标本送取及物资的补给。第二周:能够协助责任护士做好危重患者的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第三周:全部完成相应规章制度,能将规章制度与临床工作有机结合。

第四周:经过制度考核合格,进入单独值班。

措施:

1、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指导其做好病人的查对工作。

2、协助责任护士做好危重患者的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保持病房整齐清洁。

3、能够完成护士长及各级护士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4。随时巡视病房,协助护士满足患者需求

考核:

1、标本的正确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

2、专科各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20xx年护士培训计划二:20xx年护士培训计划(855字)

为保证新护士上岗后能顺利适应临床护理工作,遵守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护理工作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规程,保障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根据《简阳市人民医院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在职培训计划》、《妇产科护理人员分级培训计划》制定本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1、巩固其专业思想,熟悉岗位职责与护理工作制度。

2、抓好三基(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3、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术,熟悉专科护理理论、护理要求及护理技术。

4、掌握产科疾病的病情观察要点。

5、掌握产科疾病的主要治疗药品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三、培训师资与培训对象培训师资:敖萍、曾春鲁、吴娟、周洪、汪春燕参加培训人员:所有新上岗护士

四、培训内容

1、定期强化医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院内感染管理要求、岗位职责、护理人员语言行为规范。

2、业务素质培训

2.1熟悉产科危急重症病人的护理常规,护理基础理论、专科护理理论、护理新业务和新技术。

2.2掌握产科专科疾病护理常规。

2.3掌握产科一般护理常规。

2.4熟悉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红外线治疗仪、多普勒胎2心监护仪、简易呼吸器使用。

2.5掌握产科常用药品剂量及毒性反应;掌握护理文书书写,能掌握心肺脑复苏急救技术。

3、岗位培训:入科后专人带教进行岗位培训。

五、培训措施

1、护士长做好环境、规章制度与各类工作职责的介绍。

2、护士长应结合每个护士制定出具体培计划。

3、鼓励自学、鼓励参加各类护理大专学历学习。

4、由高年资护士进行传、帮、带。

5、督促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继续教育活动。

6、督促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业务查房和护理病例讨论。

7、每季度进行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院内感染知识考核。

8、培训期间,定期召开新护士座谈会,了解其生活及工作状态。

六、考核评价

1、培训结束后每个人必须参加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不合格者限期培训,直至合格才能独立上岗。

2、培训结束后,写出培训小结并承诺是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能否做到以工作为重,是否有独立上岗的信心和能力。

3、科室按期进行总结评价。

护士培训计划

培训目的:

巩固和提高学校中获得的 知识,使新同志能够熟悉病区环境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班次的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心内科常见疾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使理论知识进一步联系实际;逐步掌握心内科专科护理知识,能独立完成心内科常用的护理技术操作;具有护理书写能力,适应护士的角色,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培训内容:

第一月

1、熟悉病区环境,病房设置,了解病区一般工作状况

2、了解本病区各种仪器、物品、药品的放置。

3、了解病区各种规章制度,各项护理制度。

第二月

1、了解本病区各班次的工作职责,能独立完成辅班工作

2、了解心内科疾病的临床特点、护理要点

3、在老师指导下,学会系统的护理评估

第三月

1、在老师指导下能独立完成新病人护理病历的书写

2、能主动与病人进行良好的护患沟通,独立完成出入院病人的健康宣教

3、在老师指导下掌握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的操作,并能说出操作程序、注意事项。

第四月

1、掌握本专科常见疾病(如心功能不全,心绞痛,心肌梗塞)的病情观察及护理要点。

2、在老师指导下对心功能不全,心绞痛,心肌梗塞列出护理问题、护理目标和措施,并完成护理措施的落实。

3、熟悉本专科常用抢救药如阿拉明,多巴胺,西地兰,异丙肾上腺素,利多卡因,肾上腺素的作用、副作用及抢救仪器(如除颤仪、负压吸引器、简易呼吸气囊)的应用。

4、在老师指导下熟悉并进行各种心内科检查前的准备和护理,包括心电图、B超检查、胃镜检查,人工心脏起搏器安装术及心血管介入诊疗前后的护理。

5、熟练掌握吸氧、无菌技术、输液等七项技能操作

6、熟悉本专科常见的应急处理

第一季度

巩固第一月要求内容,讲解常见心律失常及心电图的基本知识

考核:专科护理常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季度

能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开展整体护理,在责任组长的指导下完成责任护士的工作职责

考核:常见心律失常的急救、护理常规及健康宣教

第三季度

掌握专科应急内容及处理方法

考核:出入院病人的健康宣教、心血管介入诊疗前后的护理。

第四季度

能胜任并独立完成责任护士的工作职责,熟悉其它各班次的工作职责(如主班、7-3班、夜班等)

考核:专科应急内容及处理方法、七项基本技能操作

每季度参加科室的专科理论和护理操作考试

培训目标:

1、掌握护理核心制度、本科室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2、掌握心内科安全标识

3、能规范执行科室专科技能操作:除颤仪、CCU监护系统、低分子肝素注射技术

4、掌握CCU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5、掌握血管活性药物剂量计算方法

6、能使用科室常用仪器:心电监护仪、注射泵、呼吸气囊、中心及电动负压吸痰器、除颤仪及呼吸机。

7、掌握循环系统解剖生理特点

8、掌握心血管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原则、护理常规

9、心脏介入手术的围手术期护理

10、熟悉心血管科常见病种的病情观察要点

11、掌握心血管科常用药物的主要作用、副作用、常用剂量、使用方法及用药的注意事项

12、掌握急救技术:心肺复苏、电除颤、各种方式吸氧等

13、能配合心血管科医生的抢救:心肌梗塞、急性左心衰、各种心律失常等

14、掌握心内科常用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

15、能完成心内科护理文件的书写

16、按照层级进行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