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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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计划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先计划、后开支”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收节支,保工资发放,保正常办公和必要开支,保重点项目支出。 二、财务管理细则 1、收费管理。收费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配备专人领取收费发…

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计划(精选5篇)

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体制不变。单独建账的统管单位的各项经费(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其他收入)由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分单位预算和收支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财务没有统管的县级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根据工作实绩实行统一管理,与工作实绩挂钩,奖惩兑现。

2、计划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先计划、后开支”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收节支,保工资发放,保正常办公和必要开支,保重点项目支出。

二、财务管理细则

1、收费管理。收费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配备专人领取收费发票,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集中收费,收费票据明确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票据使用完毕,收费人员及时核销票据,严禁坐支。

2、支出审批程序。各单位、机关科室各项支出费用由所在单位、科室负责人向局领导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列支。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人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并签署意见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较大数额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大额支出费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审批核销。

3、现金管理。凡在同城结算同一笔经济业务的项目,超过1000元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异地结算数额较大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

4、固定资产管理。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建立资产台账,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凡购置新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适时登记;报废旧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接收处理。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固定资产的第一负责人,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由科室负责人负赔偿责任。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不经批准私自购置、处理固定资产。

三、经费开支标准、范围及核销程序

1、工资、福利费。工资、补贴等福利由局财务按月支付。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项目由局财务按规定缴纳,并及时公告。

2、办公费。各科室书面编制采购预算计划报局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办公室询价后按质优、最低价原则方可办理。

3、报刊费。报刊订阅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局领导报告审批后统一征订和核销,凡未经审批私自订阅的一切报刊杂志不予核销。

4、邮电费。各科室批量邮寄函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办公室分科室登记,按季度列出清单,报局领导审批核销。

5、交通费。汽油费在政府采购办指定加油站加油,核销时由司机本人履行财务审批程序。

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即由司机提出申请,局办、局财务根据实际情况,经询价或比价后提出维修建议,报局领导批准后到政府采购办制定维修站维修,维修费用结算按财政规定办法执行。车辆保险由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报局领导批准后集中投保。

6、差旅费。

(1)凡到县、市和省厅开会、培训、考察学习外出的,由科室提出建议,分管局长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2)住宿支出标准:各科室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等严格按照按照十财行发〔2014〕18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入住高档宾馆,财务只报销符合规定的部分,超支部分由出差人员自己负担,特殊情况报请局领导批示后执行。

(3)其他费用支出标准:到市外出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按招待报销标准程序办理。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软卧要从严控制,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必须报局长审批同意。

(4)出差返回后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差旅费审批单两周内报帐核销。

7、会议费。

(1)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及会议开支标准。全局会议由局办公室主办,各业务会议由承办科室主办。会前,主办科室要拿出会议支出预算方案(包括会议资金来源),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审批。核销时必须持领导批件、附会议通知、会议预算、人员名单及就餐住宿发票。

(2)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不予核销,只核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及县级事业单位凡需召开全市业务工作会议或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严格按照《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14〕189号)文件执行。

8、招待费。

(1)严格控制食宿标准。①住宿标准、伙食标准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14〕188号)文件标准执行,以上招待标准不含酒水。②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需要领导陪餐的,原则上安排一次,工作时间较长的不超过两次。陪餐人员标准比照同级客人标准执行。

(2)建立严格的招待审批制度。①公务招待实行“先签批后接待”和“对口接待”的制度。凡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各级领导及外地来宾,凡需要安排招待时,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填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卡》报局长审批后,统一到指定地点接待。②招待费结算时,必须附有审批卡,否则不予核销。③严禁借招待费弄虚作假,凡与公务或业务活动无关人员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在招待费中列支。

9、借款核销。凡在局财务借款出差的,需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返回后在两周内报销,公务借款的必须在三周内还款核销。凡借款不归还的,不得再借新款。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未还得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10、大型设备购置费。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建设工程项目,由采购单位提出计划,经局长同意,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办具体相关规定办理。

11、劳务费。各统一核算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临时聘请工作人员的,应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聘用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通知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备案,按财务程序核发相关待遇。凡不经审批私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不予核销。

12、房屋维修费。办公用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后,局办公室组织实施。费用结算时,严格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但不得突破政府采购确定的预算价,报销时附正规发票及领导签批的维修申请。凡不按审批计划超标准结算的,超出部分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凡不经审批自行维修的一律不予核销。

13、其他费用。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慰问的,由经办人填写“职工住院慰问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费用标准为200元。

四、财务审计监督报告制度

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有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观念落后、管理方法陈旧,没有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这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的范围、目的及手段等方面的认识存在偏差,使得财务管理松弛,收支管理约束弱化,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晰,损失浪费严重。

第二,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自觉学习的精神。会计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方面。由于不少会计人员是“半路出家”,会计业务水平偏低,或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使其业务素质停滞不前;还有个别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素质,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降低工作标准,造成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

二、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

1.规范收入管理

规定各单位和部门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联合监制的票据,并建立健全各种专用收款收据、收费票据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县区级财政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预算外收入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收缴分离,直接缴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

2.严格支出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由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在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指标之内统一掌握使用。单位各项业务开支,事先向财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按预算进度执行。对《政府采购法》规定范围内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对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部门资金用于奖励、福利性支出的,规定须经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审查后,报政府批准,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经费支出,单张票据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单张票据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报请区分管领导审批。同时严禁透支、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利用资产对外投资、抵押,严禁公款私用。

①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各单位公务接待费不得突破公用经费的10%,公用经费应剔除成本性支出和一次性专项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严禁用公务接待费报支属于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结报办法。建立公务接待费定期公布和通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察、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门检查,适时通报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凡经查实超范围、超限额列支或将接待费分散转移列入其他支出科目逃避监督的,按其发生额征收等额解困金,对转嫁分摊费用的,按转嫁分摊费用的2倍征收解困金,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②车辆配备及使用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定编管理。行政单位按在编人数和职能确定,10人以上正科级单位和乡镇可配备1辆行政用车,在编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配1辆行政用车。事业单位和部分执法机关的专用车辆,按“工作确需,资金合规”的原则从紧确定编制。严格小汽车购置审批手续,按核定的车辆编制配备或更新车辆,符合购置、更新条件的,由政府廉政办、财政局审核后,报政府审批。旧车由国资部门统一处置,实行公开拍卖。要坚决制止专车上下班接送、公车私用等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一律贴上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③会议费管理。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规格。积极提倡开电视电话会、短会。要严格会议费审批制度,会议召开前必须填报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报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和超预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考评体系。对各单位预算编报质量、调研及信息资料提供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等财务管理工作实行计分制考评办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财政部门根据“奖优、治庸、罚劣”原则,计算出各单位的最终得分,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选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并予以资金奖励。奖励资金除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外,应拿出不低于10%的部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财务管理人员。

二是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10日前,上报财政拨付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不属于一般公用支出范围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对单位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拨付资金及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情况的监督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不定期检查,认真做好各单位收支情况的登记工作,为加强单位用款情况的日常审核及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打下好基础。

3.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部门(单位)的财务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坚持集体领导下由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的制度。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策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单位财务不得按业务分工由分管领导分口管理。会计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财务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4)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第一,推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行集中收费。单位所有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直接缴存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现单位收费权和资金所有权的有效分离,单位依法收费,财政按规定对收费资金进行管理,减少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防止财政性资金被挤占或挪用现象的发生,从资金源头上控制支出的不合理增长。

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

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村级管理 零接待 问题及措施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0-0041-01

税费改革之前,居高不下的村级招待费一度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减少的黑洞,群众意见很大,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年来严格取消村级招待费,实行村级“零接待”,大力遏制村干部公款吃喝,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些村还存在暗箱操作报销招待费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我结合从事经管十五年的工作经验,对新形势下的村级“零接待”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现阶段严格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以来,有效遏制村干部公款接待,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村都存在招待费没有了,可是会议费等其他费用高了的问题。由此,对村级招待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为在账面上不体现招待费用,有些村将招待费从其他的会计科目中支出,如某村用于计划生育的招待费的支出3400元,从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中计划生育费用中支出;某村用于农业、林业方面招待支出1200元,从经营支出科目中的农业支出列支;某村用于林业方面招待支出980元,从经营支出科目中的林业支出列支;某村用于公益事业方面的招待支出6400元,从其他支出会计科目中的公益事业中列支等;

2.取消接待费后有些村的招待费以村两委会的方式从会议费中列支,如某村用于村两委会工作餐680元的费用从会议费中列支;

3.有的村在账务上做手脚,巧立名目,虚增、虚列一些工程项目、办公费用等,以莫须有的一些事项,将吃喝玩乐费用通过虚假工程项目报销,将烟酒、礼品以及慰问金等在假 办公费或其他费用中支出。如某村虚列2009年修路款费用8000元,用于支付某饭店费用。某村虚列2009年春节村民五保户困难户慰问支出费用8700元,用于支付跑项目招待费及慰问关系单位费用。

4.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名存实亡,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不到位,或根本就没有监督;其次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审核有时流于形式,出于某种原因,难以从严审核。

根据现在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应该重新审视一下村级“零招待”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再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重新完善既定的政策规定,让群众能接受,让村干部好执行,让监督部门好监督,故此提出关于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村干部廉洁从政和法制教育,增强村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意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法规的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只有管理好、使用好集体资金的责任,没有多吃多占的权利,认识到公款吃喝将严重损害自身形象,恶化干群关系,影响经济发展,从思想上杜绝公款吃喝的歪风。

2.根据现在农村形势的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不宜将所有的村级招待一律“一刀切”为“零招待”。应该将村级招待费用科学划分,区别对待:

(1)对日常工作和接待街道干部、上级部门下村指导工作、村与村之间的联谊沟通、村干部自行安排吃喝等事宜,村一律不得公款招待,一律实行“零招待”;

(2)因上项目、争资金、兴公益等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用,可以在村级集体资金中列支,但必须从严从紧掌握,实行限额控制。同时,在管理费用中增设二级科目,将上项目、争资金、兴公益活动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列入该二级科目中核算。

3.允许村干部在上项目、争资金、兴公益的活动中支出招待支出,不等于默许村干部以此为借口大肆浪费集体资金。应该对这类费用实行限额,按村民自治财务制度,从严控制。控制数可与村集体经济收入挂钩,按一定方法规定支出限额。

(1)编制预算。为使限额招待更切合实际,更有可操作性,村党支部、村委会应该在会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编制年度预算。上年末当年初,各村应根据本村实际,提出上项目、争资金、兴公益需要的开支标准, “两委会”成员同意,并提请村民代表参会讨论,表决同意后,上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批,同时报街道 纪工委备案,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开支预算方案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和会计服务中心批准的,当年一律不得列支。

(2)民主审核。村级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理由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及组长签字盖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的票据,经村负责人签批,由村报账员按时上报会计服务中心。同时,必须按财务公开的要求,按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加强督查,从组织上强化公款招待的监管纪工委要加强督查力度,认真查处虚列名目假报、隐藏收入坐支的行为,把控制村级接待费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对弄虚作假报支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4)为进一步增强和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财务监督作用,建议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选举的支部委员会的纪检委员兼任,其他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总之,从村民自治的角度看,只有完善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而政府并没有管理村集体财务的权力,只有监督、指导和建议权,村集体是否“零接待”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规范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只要村集体开支争得村民同意,基层政府就无须插手。要杜绝村集体公款吃喝,不能仅把目光盯住村集体,加强政府公职人员的自律和监管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公务接待财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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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部门的养路支出类别分为公路养路工程部分、公路事业部分和养路其他费,地方财政部门预算支出预算实际上划分为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两大部分;项目支出与公路养路工程部分支出对应,基本支出与公路事业支出和养路其他费支出之和对应。按照国家计划委、国家经委、交通部、财政部(87)交公字64号文“关于《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公路养护养路工程费不低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80%、养路事业费和养路其他费不高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20%。对比要求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遵循上述支出控制指标,即项目支出应不低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80%、基本支出应不高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20%。

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划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三大类。一般来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应与养路其他费支出对应,基本支出的范围及对象应为县级以上公路部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的退离休人员的人员支出和为开展管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为适应地方财政部门对公路部门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适当调整部分支出类二级及二级以下会计核算科目。

中山市财政部门要求中山市公路局每季度报送除公路行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应报送的有关会计报表外,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须报送《事业单位基本数字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收入总表》、《经费支出明细表》等。《事业单位基本数字表》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路部门一定时期的单位人员、资产和负债状况的静态报表,《事业单位收入总表》和《经费支出明细表》是反映公路部门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报表。显然,地方财政部门要求公路部门提供的会计信息与现行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信息编制与披露方式方面存在着不衔接的问题。由此,在现行会计制度不变的情况下,为解决这个问题应对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适当调整,既保证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又满足财政部门所需的较明细的会计信息。

第一部分 养路事业费

一级科目为养路事业费。在一级科目下设专项业务费和行政管理费等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专项业务费下设科研及技术管理开发费、路况及交通量调查费、路政管理费、征稽管理费等三级科目。在二级科目行政管理费下设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费等三级科目;在三级科目人员经费下设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人员支出等四级科目;在四级科目下还可以按照财政会计报表的需要设置五级科目,如:工资、社会保障费、其他人员支出等四级科目下设置五级明细科目;在三级科目日常公用经费下设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信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车辆维修及使用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费等四级科目。

第二部分 养路其他费

一级科目为养路其他费。在一级科目下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在二级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下设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抚恤和生活补助费、离退休费、其他费等;在三级科目离退休费下设离休费、退休费、离休公用经费、退休公用经费、离退休费社会保险费等。

公路养护会计报表与财政会计报表编制取数与衔接。

在编制行业部门会计报表和财政会计报表时,主要涉及行业部门会计报表的《资金平衡表》与财政部门的《资产负债表》的转化,这两表间的转化较为简单,这里不在赘述。较为复杂的是行业部门《养路支出计划执行表》(03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与财政部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经费支出明细表》,如何转化衔接。按照调整后第一、第二部分会计科目,财政部门《经费支出明细表》和《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可以在会计账套中建立勾稽关系直接取数;对于行业部门的《养路支出计划执行表》(03表)和《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同样也可以在会计账套中建立勾稽关系直接取数。例如:在编制财政会计报表《经费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经费——工资——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预算外津贴及节支奖、工作实绩考核奖、奖金及其他栏,可以直接在相对应的科目直接取数填表;同理在编制公路养护会计报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工资栏只需在行政管理费下的人员经费——工资四级科目、其他人员支出中的临时人员工资和长休人员工资五级科目直接取数填表。值得一提的是:在账套中建立勾稽关系直接取数填制财政部门会计报表和行业部门会计报表时要注意有的明细科目的归类。如:日常公用费——培训费科目,在编制行业部门会计报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时应扣除该项费用,而将其填入《养路支出计划执行表》(03表)教育培训费栏。

由于日常的公用经费是依照各地级市财政部门所规定的标准编制支出预算的,大额的会议费、专项接待费,应作专项业务费编制支出预算,在会计核算时应与日常公用费分别核算,在编制行业部门会计报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时可将大额的会议费、专项接待费与日常公用费中的一般会议费、接待费分别并入会议费、接待费栏。

在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下公路养护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