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各科考试总结(精选5篇)

  • 高中各科考试总结(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中图分类号 G633.91 文献标识码 A 科学探究能力不仅是生物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物学探究性学习的基本要求。因此,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作为生物学课程的重要目标被列入《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高考作为一种重要的评价手段,研究普通高…

高中各科考试总结(精选5篇)

高中各科考试总结范文第1篇

/

关键词 普通高考 生物学试题 科学探究能力

中图分类号 G633.91 文献标识码 A

科学探究能力不仅是生物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物学探究性学习的基本要求。因此,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作为生物学课程的重要目标被列入《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高考作为一种重要的评价手段,研究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中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情况,可以为评价如何可更好地对生物学教学中加强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起导向作用提供有益的参考。下面对照《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提出的11项科学探究能力要求,对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中考查的科学探究能力进行了统计分析。

1 研究目的

统计分析江西省2008~2013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及分值,为普通高中生物学教学提供参考。

2 研究对象

江西省2008~2013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卷的情况:2008~2010年采用的是全国Ⅰ卷,总分值均为72分;2011~2013年采用的是全国新课标卷,总分值均为90分;2008年的试题题型为5道客观题和2道主观题;2009年和2010年均为5道客观题和4道主观题,较2008年增加了2道主观题;2011~2013年均为6道客观题和6道主观题,较2008年增加了1道客观题和4道主观题,较2009年和2010年增加了1道客观题和2道主观题,但考生在6道主观题中,只需解答5道即可,因为新设置了2选1的主观题,只需选做其中的一道即可。各年的试题组成见表1。

3 研究方法

将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每道客观题作为一个考点,每道主观题的每个小问作为一个考点,首先逐个分析各考点是否考查到科学探究能力;如有考查,则对照《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所列11项科学探究能力表,继续分析所考查的探究能力为哪项或哪几项,并进行记录,统计各项能力的考查频次及分值。

4 研究结果与讨论

按照科学探究过程中运用能力的顺序,《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将生物学中的科学探究能力细分为11种,见表2。

下面按照上述科学探究能力的顺序,依次统计在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中的考查频次及分值如下。

4.1 对“客观的观察和描述生物现象”能力的考查统计

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客观地观察和描述生物现象的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分值以及考题的统计见表3。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近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该项探究能力都有考查,考查题型涉及到客观题和主观题,且常结合图表进行考查。

4.2 对“确认变量”能力的考查的统计

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确认变量这项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分值以及考查题型的统计见表4。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近6年普通高考中2009、2011和2012年的生物学试题对该项探究能力进行了考查,考查题型只涉及主观题,主要考查自变量、因变量和无关变量的选择。

4.3 对“作出假设和预期”能力的考查的统计

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作出假设和预期的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分值以及考查题型的统计见表5。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2009、2010、2012以及2013年的生物学试题对该项探究能力进行了考查,客观题和主观题均有考查。试题对该项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对“在某种假设下,如果这么做实验,那么会出现怎样的预期(实验结果)”关系的考查。

4.4 对“设计可行的实验方案”能力的考查的统计

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设计可行的实验方案的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分值以及考查题型的统计见表6。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近6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中对该项探究能力考查得较少。

4.5 对“利用数学方法处理、解释数据”能力的考查的统计

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利用数学方法处理、解释数据的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分值以及考查题型的统计见表7。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最近4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中主客观题均有对该项探究能力进行考查,但考查得较少,且一般只考查基本运算方法,统计学方法。

4.6 对“用准确的术语、图表介绍研究方法和结果,阐明观点”能力的考查的统计

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用准确的术语、图表介绍研究方法和结果,阐明观点的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分值以及考查题型的统计见表8。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近6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该项探究能力考查得较少,只有2009年的一小问和2012年的一小问对其进行了考查,并且分值均为1分。

4.7 对“听取他人的意见,利用证据和逻辑对自己的结论进行辩护以及做必要的反思和修改”能力的考查的统计

2008~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利用证据和逻辑为自己的结论进行辩护以及作必要的反思和修改探究能力的考查频次、分值以及考查题型的统计见表9。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近6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该项探究能力考查得很少,只有2010年的一小问对其进行了考查,并且分值仅为1分。

5 科学探究能力考查的总体趋势

5.1 6年高考试卷考查的各项能力总分布

2008~2013年江西省6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每项探究能力的考查总频次和总分值的统计见表10,从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近6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各项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以第1、5项探究能力为主,其次为第4、6、8项探究能力,而对第10、11项能力考查得较少,对2、3、7、9项探究能力没有考查。根据分析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纸笔测验对第1、4、5、6、8项探究能力的考查更加可行,对第2、3、7、9项探究能力无法进行有效的考查;第10和第11项探究能力对学生的要求较高,不适合在高考中考查较多。

5.2 各项能力在6年高考中的总分布

2008~2013年中江西省每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探究能力的考查总频次和总分值统计见表11,从表中可以看出:发现虽然每年各项能力考查总频次时高时低,但每年各项能力考查的总分值基本呈逐年增长趋势,且绝大部分都超过卷面总分的1/3,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新课程改革以来生物课程越来越注重对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

6 结语

科学探究能力不仅是生物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物学探究性学习的基本要求,因而也成为普通高考的重要内容。统计分析江西省2008年至2013年普通高考生物学试题对科学探究能力的考察频次及分值,结果表明,按频次依次为第1、5、4、8、6、10、11项科学探究能力,按分值依次为第1、5、8、6、4、10、11项科学探究能力。这一结果对普通高中生物学教学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高中各科考试总结范文第2篇

1.考试科目及范围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文化考试科目不划定考试范围,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眉山市2017年各学科考试说明》和学生同期使用的教材,重点测试基于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后续学习及终身发展所需要的学科基本素养。

2.试卷结构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二合一考试,实行A卷+B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只设B卷。根据网上阅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3.各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全卷总分各120分(其中:A卷100分,B卷20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内容为主观题型。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设计学科间交叉的试题,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观性选择题)。体育总分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值为780分。

4.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上 午下 午

6月12日

9:00-11:30语文

15:00-17:00数学

6月13日

9:00-11:30理科综合

15:00-17:00英语

6月14日

高中各科考试总结范文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6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6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报名

我市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各地要在宁德市中考报名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报名条件等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市级管理平台外自行组织报名。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支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市教育局将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

严格控制跨市域、跨县域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因国防建设、重大教育改革实验等特殊需要,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由双方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予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一般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中招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我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准录取。

(二)规范各类招生程序

1.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籍接续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2.拓宽条件做好职业教育招生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留足职业院校容量,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力度

1.实行“阳光招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2.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不断加强中考中招工作党的领导,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十、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各科考试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川教〔2007〕67号)、《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试行)》(川教〔2007〕6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初中毕业生(九年级)学业考试(一)文化科目学业考试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共七科,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2.科目分值、时间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不考听力),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90分,化学6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思品、历史各6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3.考试范围考试范围、水平要求、试题样式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考试性质、学科特点,兼顾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同高中教育的有效衔接,由市教科所研究制定,在2017年3月以考试说明的形式公布。4.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考试安排在2017年6月13—15日进行。考试科目顺序确定、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安排、考生报名、试卷印制、具体考务、评卷、登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5.成绩呈现形式考生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呈现的形式对考生公布。每个学科按考试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学业水平等级,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占25%;良好等级,记为B,占30%;及格等级,记为C,约40%;学业成绩不及格的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二)体育考试1.考试项目及分值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总分40分。必考项目为:50米跑、1分钟跳绳、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分值为35分;选考项目为:篮球(往返上篮)、足球(绕杆射门)、排球(正面双手垫球),分值为5分。2.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2017年5月上旬进行。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统一格式的体育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将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及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3.成绩呈现形式考生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呈现的形式对考生公布。等级划分遵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体育考试总分32—40分;良好等级,记为B,28—32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24—28分(不含);24分(不含)以下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三)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理科实验操作包括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共20分。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市技装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的实验操作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考生成绩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学业水平以等级形式呈现,依次为:优秀等级,记为A,理科实验操作总分16—20分;良好等级,记为B,总分14—16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总分12—14分(不含);总分12分(不含)以下的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地理、生物两科在教学内容结束的当年即八年级期末进行学业考试,各1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采用合堂、分卷、分时的方式,在6月16日上午进行。考试说明同九年级学业考试说明一并公布,成绩呈现形式和等级划分采用九年级文化科目学业考试的相关办法。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考务指导工作,县区教育(教科)局负责考务组织、评卷、登分工作。评卷工作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加盖印章的成绩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考试成绩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封存,纳入本届学生毕业时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按照本年度各类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承办。(一)录取依据1.学业考试成绩与等级九年级文化科目和体育考试采用原始分数,总分670分。九年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具体等级要求由高中学校确定,但至少须达到C等级。按一定的普职比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要鼓励引导到区域内中职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和注册学籍。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情况,结合学生成长记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别记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时须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学校要按照考生信息规范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报送县区教育(教科)局,县区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体系。3.高中学校录取方案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实际,拟定新生录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录取人数、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等级要求。录取方案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加盖印章后生效。(二)录取方式采用“志愿优先、等级入围、分数排序”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高中学校录取方案确定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等级,建立高中学校预录信息数据库,在数据库内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三)录取程序按照招生计划、政策和学校办学层级,采用分批录取的形式。1.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均衡分配及招生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招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定向均衡分配招生计划的范围为:广元中学为利州区、朝天区、昭化区、青川县;苍溪中学为苍溪县;剑阁中学为剑阁县;旺苍中学为旺苍县;宝轮中学为利州区。定向招生计划按照初中学校人数比例确定,并适当参照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生源水平。县区教育(教科)局在4月底前将定向均衡分配计划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录取时,首先按照省级示范高中的统招生招生总计划,在预录信息数据库中划定预录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定向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预录线内未完成计划的,可以在15分内降线录取。降线后仍无法完成录取计划的,剩余名额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择优录取。2.按批次逐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完成定向均衡分配录取后,进行剩余统招计划录取,其他高中学校再分类分批进行录取。3.打印录取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高中学校完成录取后,市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并加盖印章,向高中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高中学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填发“学生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中心通过广元教育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四、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中职类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实行注册招生。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和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五、工作要求(一)严格试题命制和考务组织市教科所要高标准命制学业考试试题,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信力。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政策规定,高质量组织考务各项工作,确保考试万无一失。(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办学质量、普职比例要求综合确定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禁止计划外招生。各高中学校新生班额不得突破56人。2.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县、区所在地的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相关县区应给予支持,不得以保护生源为名阻止或变相阻止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县区开展宣传和招生。3.严肃招生纪律。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或职成科审核。任何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不得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已被同类学校录取的新生。任何学校、个人不得向外地学校推荐、组织生源。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中介机构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招生中,若有徇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主动接受监督。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均衡招生要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各学校必须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高中各科考试总结范文第5篇

今年济南有61500人参加中考

比去年增加2000多人,设置43个考点

今年济南有61500人参加中考?今年济南中考有这些变化?

据悉,今年济南市中考总体政策稳定不变,仍旧实行“分数+等级”的录取方式。各普通高中学校首次提出了学科等级要求,同时,为带动新增高中学校高起点发展,今年新增大学城实验高中为推荐生试点学校,至此,济南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数量由8所变为9所。在考生人数上看,去年,济南市有5.88万人参加中考,全市共设置40个考点,今年全市报名中考人数有61500人,比去年增加2000多人,拟安排12个考区,考点43个,比去年增加了3个。

为确保济莱区划调整后首次大型考试秩序稳定,学生利益不受影响,今年济南和原莱芜地区均继续按原考试政策执行,保持不变。莱芜地区初四考试报名人数12953人,拟安排7个考点。考试时间为6月11日-12日。

另外,为全力抓好“两考”保障各项工作,今年要采用人防、技防、物防结合方式,拿出实招和硬招,切实把安全保密各项要求落实到试题运送、保管、分发、交接及考试各个环节。同时,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考生的诚信和警示教育;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代考替考、高科技作弊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好考区间调换主监考人员、考前临时抽签轮换监考教师、加强巡视等做法。针对可能出现的考试设施故障、违纪舞弊、传染性疾病、群体性食物中毒、消防及交通安全、雷雨天气、停电等突发事件,制定好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人,提前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今年济南中考有这些变化

高中首次公布学科等级要求设立考生诚信“黑名单”

今年济南市中考总体政策稳定不变,新增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资料片)记者王晓峰摄

今年济南市中考总体政策稳定不变,仍旧实行“分数+等级”的录取方式;济南和原莱芜地区均继续按原考试政策执行,保持不变。但为带动新增高中学校高起点发展,今年新增大学城实验高中为推荐生试点学校,至此,济南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数量由8所变为9所。同时考生要与推荐生试点学校签订诚信协议,如果考生被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录取后不去报到,中招办核实后会通知其最终被录取的学校,将其不良记录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三年后会对其填报高考志愿有影响。记者张雯雯

新增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

2008年,济南只有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一中和济钢高中四所推荐生试点学校,他们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2009年,新增外国语学校。2011年,历城二中加入推荐生试点学校。2013年,历城一中、济南中学加入推荐生试点学校,至此,济南推荐生试点学校增至8所。

今年,为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带动新增高中学校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品质发展,同意济南大学城实验高中招收一定数量推荐生,计划列入山东省实验中学集团招生计划,单独招生录取。至此,济南市推荐生试点学校增至9所。目前,9所推荐生试点学校推荐生考试已全部结束,各学校均在校园网站上公示了录取学生名单。今年,9所推荐生试点学校共录取推荐生55人。

高中首次公布等级科目要求

去年,济南中考首次采用“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在考试科目、分数评价、等级划分、特殊考生加分等方面均做了调整,旨在对接适应山东新高考改革,推动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化办学。受政策调整、生源大数据没有形成等因素影响,去年各高中学校没有盲目划定等级要求,但新政明确要求,从今年起,各高中学校要自行划定学科等级门槛。

今年1月15日,承诺如约而至。济南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园网站上公布了2019年中考等级科目要求。济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去年的招考,学校对学生的总体水平及录取意向有了大致了解,基于对这些数据结果的科学测算分析,再结合自己学科建设及特色发展需求,学校最终公布了适合自己的学科等级要求。

对比各高中公布的科目等级要求记者发现,推荐生之间大致相同,略有微小的差别,非推荐生学校相互“抱团”。在8所推荐生试点学校中,指标生等级科目须全部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统招生录取时,物理、化学除个别要求达到B级(含)以上外,基础“门槛”均要在C级(含)以上。政治、历史和综合素质总评均要在C级(含)以上;生物、地理均要在D级(含)以上。

像济南三中、济南七中、济南三职专综合高中等非推荐生试点学校,指标生等级科目也须全部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物理、化学除个别要求达到C级(含)以上外,基础“门槛”均要在D级(含)以上。政治、历史和综合素质总评均要在D级(含)以上;生物、地理均要在D级(含)以上。

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所学校提出学科等级要求,是根据学校的自身办学理念、特色、历年来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设定学科要求,更利于体现高中学校特色,促进学生各学科全面发展。“从公布的等级要求看,各学校都没有‘冒进’,刻意抬高自己的学科等级门槛,而是画了个大圈,尽可能多地招揽生源,倘若要求得过高,很容易出现招不起生源的情况。因此,大家都比较谨慎,根据以往的生源数据科学测算后确定。”

过了等级关,方能上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