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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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三.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工作。为扎实推进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大队支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真正做到上下联…

森林消防工作总结(精选5篇)

森林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大队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部署,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把《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条例准则的学习作为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理论认同和政治认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充分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查摆班子和个人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注重机制建设,强化主体责任。结合作风建设、单位效能建设,坚持有责、负责、尽责,大队支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下半年以来,大队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纪委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作出安排部署。根据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大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大队班子领导对我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具体责任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用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森林消防事业科学发展。

三.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工作。为扎实推进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大队支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真正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在全队范围内形成了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局面,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

四、廉政教育系列化。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一是继续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活动规定的各项内容,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得到加强化,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得到培养。二是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林业局机关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三是以全大队集中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为平台,大队领导带头“学廉讲廉”,支部书记讲 “廉政党课”1次。

五、作风建设常态化。常抓作风建设不松劲,深究各类作风问题,下狠心整治作风顽疾,促进了单位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一是抓“四风”问题整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队上下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二是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制发了整治方案,进行了周密部署,开展了深入自查和重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在位不作为,推诱慢作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解决。三是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大队管理。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对各类大队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议事决策、工作流程、内部管理等制度。

森林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十分复杂,行政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主要分别由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和大兴安岭林管局等三大林业部门管理,此外省农垦总局、哈尔滨铁路局、东北林业大学和煤矿集团等中(省)直单位分别管理各自辖区的森林资源。各市(地)政府行政辖区内的林业管理模式多样,分别有单一的地方林业、政企合一的林业(伊春)、中直的林业(大兴安岭)、森工林区的林业、垦区的林业、矿区的林业、教学科研的林业等等,各系统的林业施业区之间相互嵌套,森林资源管理的隶属关系十分复杂。全省县级以上各系统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近300个,还有省级预警监测信息中心1个、航空护林站8个、森林扑火总队1个、林火科研所1个,武警省森林总队6个支队,各级各类林业部门的扑火专业队231支14100人、半专业队1257支29407人,由林业干部职工、农场干部职工、乡(镇)干部农民、驻军、预备役、武警部队、消防部队等组成的各类森林扑火预备队总人数达16万人。在这样隶属关系复杂的林业管理体制下,面对如此庞大的森林防火战线和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继续由现行的省森防指和省林业厅及内设的省森林防火办公室代表省政府承担全省森林防火的政府行政职责,缺少法律规范和行政执法地位,显然是不恰当、不合理的,在实际履职的过程中既无法切实履行职责到位,也无法真正发挥应有的权威作用。另外,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防火办)都设置在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都是作为林业局内部的职能来贯彻落实的,防火办很难代表政府履行检查、监督、协调和依法行政的职能,自己监督自己,无法履行森林消防监督职能。现在的防火办属于办事机构,其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存在局限性,现在和将来都难以有效承担繁重的森林防火任务。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公益性事业,防火办也无法有效地动员、组织、协调林区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特别是在重点国有林区农林混居的复杂社会环境下管理野外火源问题,依法行政、行政处罚等方面没办法履行政府管理职能。

2森林防火管理体制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2.1森林防火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3号文件)精神,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2.2森林防火管理体制改革的科学依据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充分表明,预防及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必须由社会方方面面参与才能完成的浩大的社会工程,只有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各级人民政府才有能力完成。我国森林火灾的发生受人为活动影响极为显著,据统计,90%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管理人为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头等大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正在逐步走向完善,对人的管理必须依法管理。这种通过政府行为,体现政府强制力的管理必须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来实施。

2.3森林防火管理体制改革适应林业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体制的深化改革,社情、林情、火情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新时期的森林防火任务必将十分繁重,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要有科学、完善的森林防火体制,只有加强森林防火体制建设才能理顺森林防火的管理体制,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森林消防监督,才能有稳定的投资渠道,才能巩固专职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才能保证森林防火事业快速发展。

2.4森林防火管理体制改革不影响稳定且没有阻力

对现行的森林防火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不是改变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对森林防火机构和人员整体的管理方式和隶属关系的调整,这种调整不会增加政府负担,也不会对人员进行大的变动,不是削弱管理,而是强化组织机构,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统一的调度指挥系统,走森林消防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道路。森林防火体制改革后,管理体制更加理顺,责任更加明确,人员待遇将会提高,投资渠道更加稳定,更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3黑龙江省新的森林防火管理体制结构设想

《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强化省森防指的权威性,由省长担任省森防指的总指挥,结合黑龙江省的特殊性和实际需要,设立统管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森林消防总局),代表省政府全面履行森林防火检查、监督、组织、协调职责。省林业厅防火办改建为黑龙江省地方林业森林消防局,各地(市)林业局防火办改建为森林消防分局,归黑龙江省地方林业森林消防局垂直领导。省森工总局防火办改建为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消防局,各森工林业局防火办改建为森林消防分局,归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消防局垂直领导。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防火办改建为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局,各大兴安岭林业局防火办改建为森林消防分局,归大兴安岭森林消防局垂直领导。省政府森林消防总局统管地方林业森林消防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消防局、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局。各航空护林站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划归地方林业森林消防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消防局、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局垂直领导。森林消防(分)局机关工作人员为行政编制,其直属的林火监测中心、航空护林站、森林消防队、林火科研机构等专业人员为事业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原有建设经费投资渠道不变。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专项事业经费列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

4结论

森林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也是市政府大部制改革后的第一年。一年来,经济特区成立周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强教育,强化管理,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快推进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加强党风廉政和行政执行力建设

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积极消灭”方针,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林火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好成绩。据统计,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共起,总过火面积为20.9亩,受害森林面积.7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9%、89%和92%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远低于省下达的1‰控制指标。全市没有发生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狠抓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认真贯彻落实月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月日,张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了森林防火工作,对今冬明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今年全市新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共192份。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全市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及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元旦和春节期间,处(办)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共次;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共派发各类安全手册、卡片、画册等宣传资料余份。各区也通过制作和树立广告牌或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和张贴各种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新设立宣传警示牌共486块,派发张贴新《森林防火条例》及宣传资料万多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旗900多条(面)利用电视媒体播放宣传短片600多次。市森林防火办还制作了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动漫画册1万册,派发到各中小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

森林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确保我镇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指挥有方、扑救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村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3.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五)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武部部长

成员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

2.职责

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技站,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村(居)委会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调和指导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村(居)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救工作需要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或组成由镇指挥部领导或负责该村(居)责任区的镇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火灾扑救督导组。

火灾发生地村(居)委会根据火情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预警

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

息,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电视、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

必要时,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预警响应

(1)当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县乡(镇)人民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完好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2)当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并有一名以上副指挥长在岗待命;巡山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镇村干部深入所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3)当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平台和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森林防火重点期内,镇人民政府依据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镇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村(居)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镇人民政府布置力量设岗加哨,加强防火检查;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

(4)当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集镇气象服务站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公安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镇人民政府应布置大量防火力量到重要区域,严防死守;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一级战备状态。

(二)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嘹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三)气象服务

镇气象主信息服务站及时跟踪县级以上的天气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必要时报告请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四)信息管理

1.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2.信息报告

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应立即以上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地区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过火森林面积超过40公顷的森林火灾;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超过12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省市县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部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分别由镇或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请求市县或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镇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

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必要时向县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动省武警森林部队、省航空消防飞机、其它设区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扑火前线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队伍在行进、扑火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人民群众,确保人身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衣、食、住”的基本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3.医疗救治

火灾发生要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镇卫生院视情况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或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5.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镇半专业队,通过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后勤与治安

森林火灾发生镇人民政府负责扑火后勤保障。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运送火灾现场所需的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等物资火灾发生地不足时,请求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快速到达指定地点。必要时,在火灾发生地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7.信息

通过镇人民政府授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和设立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

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三)镇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报请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V级、IV级、III级、II级、I级五个响应等级,其中V级最低,I级最高。

1.V级响应

(1)启动条件:发生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3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12小时或其它时段24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其它危险性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V级响应。

(2)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

急状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和火情调度,及时火灾相关信息;督促火灾发生地村(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亲赴一线指挥,调动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村级扑火应急分队参加扑救工作;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其它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必要时申请调动省航空消防飞机、省武警森林部队和相邻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

2.IV级响应

(1)启动条件: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6小时内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24小时或者其他时段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报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2)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火情

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火灾相关信息;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及时按程序调集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必要时申请武警森林部队、航空消防飞机支援。根据需要请派出医疗工作组现场开展医疗救助;全力做好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根据气象条件配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III级响应

(1)启动条件:发生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

人以上50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II级响应。

(2)响应措施:根据需要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县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护、应急保障、信息、社会稳定等工作组。

指导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及时调动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率有关工作组现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武警森林部队、航空消防飞机、其他设区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要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施局部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协助配合新闻媒体加强扑救火灾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导向。

4.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初判为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48小时、重点时段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威胁到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设备,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I级应急响应。

(2)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社会稳定等工作组。

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必要时请求县政府领导亲赴一线指挥;调动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更上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队和航空护林飞机及其他设区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等扑火力量予以支援;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协助配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舆情分析,及时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5.I级响应

(1)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初判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城区、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设备,损失特别巨大,影响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启动I级响应。

(2)响应措施:请求县人民政府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按市I级响应成立市扑火现场总指挥部,按市扑火现场指挥部要求迅速开展扑救工作;请求县人民政府调动本县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申请调动省航空护林飞机、省武警森林部队及其他设区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必要时申请调动驻浔、驻省部队支援;迅速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和后勤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周边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布防,防止次生灾害;做好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认真分析舆情,及时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五、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评估

火灾发生后林业工作站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较大森林火灾由县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步调查评估,报告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报请省里直接进行调查评估。

(二)工作总结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应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抄报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和《县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以及《镇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六、综合保障

(一)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镇半专业扑火队等受过专业训练的扑火力量为主,村级扑火应急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省武警森林部队、航空消防飞机、其他设区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当地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各种扑火力量应接受当地森林防火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跨区域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扑火任务,镇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下达支援调动命令,受援地负责组织后勤等有关保障工作。支援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服从统一的调度。

请求调动武警森林部队或其他设区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增援扑火,由县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火指挥部逐级申请,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

调动当地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执行扑火任务,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会商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等,按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特殊情况由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依法免收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三)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根据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或扑火工作需要,向上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申请调动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省人民政府森林防护总指挥部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具体实施由省航空护林站负责。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建立健全镇、村(居)与火场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系统。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充分利用林业、气象等部门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五)物资保障

加强镇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按照省、市、县物资储备要求,配足扑火物资。

(六)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财政要留足森林防火“镇长预备金”,以备扑救重大森林火灾以上等突发性事件支出需要。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资金,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森林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森林防火;技术;科学化

1.森林火灾的形成与分析

森林可燃物包括森林中所有的有机物质,如乔木、灌木、草类、苔藓、地衣、枯枝落叶、腐殖质和泥炭等都是可燃物。其中,有焰燃烧可燃物又称明火,能挥发可燃性气体产生火焰,占森林可燃物总量85%~90%。其特点是蔓延速度快,燃烧面积大,消耗自身的热量仅占全部热量的 2%~8%。无焰燃烧可燃物又称暗火,不能分解足够可燃性气体,没有火焰,如泥炭、朽木等,占森林可燃物总量的6%~10%。不同森林可燃物的燃点温度各异。干枯杂草燃点为 150~200℃,木材为 250~300℃,要达到此温度需有外来火源。

火源按性质可分为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自然火源有雷击火、火山爆发和陨石降落起火等,其中最多的是雷击火,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呼盟和新疆阿尔泰等地区最常见。绝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用火不慎而引起,约占总火源的 95%以上。人为火源又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山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小孩玩火和坏人放火等)。燃烧一千克木材要消耗3.2~4.0立方米空气(纯氧 0.6~0.8 立方米),森林燃烧必须有足够的氧气才能进行。通常情况下空气中的氧气约占 21%。当氧气在空气中的含量减少到 14%~18%时,燃烧就会停止。

从森林火灾的形成情况而言,首先,要严格杜绝人为因素而产生的森林火灾,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其次,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森林火势的蔓延,以最快速度、最先进的技术扑灭火源,减小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成为全世界森林防火人共同奋战的目标。

2.国外森林防火技术发展状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气象科学、遥感技术、电子计算机、激光、通讯和航空航天技术的蓬勃发展,化学和生物技术的不断革新,加上现代科学管理的渗透,为森林防火提供了先进的手段和技术条件。如林火预测预报、红外线监测林火、雷达监测林火、激光监测林火、卫星遥感监测林火、通讯、人工降雨灭火、飞机灭火以及计算机林火管理系统等新技术的应用,为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提供了保证。世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典范,如加拿大近20年来,虽然每年平均发生林火7000余起,但没有引起一起特大森林火灾。日本从1981到1986年共发生林火4200起,但由于扑灭及时,也没有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专家指出,由于灭火技术装备的进步,近十年来,欧洲森林火灾每次烧毁面积正在下降。

3.我国森林防火技术的发展趋势

森林防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但世界各国对森林大火仍然没有有效的控制方法。发展森林防火科学技术,是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低火灾损失的关键,也是世界今后一定时期内普遍关注的问题。更加重视高新技术的发展,将卫星遥感、红外、航空、GIS、GPS及计算机等现代技术广泛应用于林火预报、监测、计划烧除及火灾扑救过程中,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世界森林防火技术发展的趋势。另外,“绿色防火”预防森林火灾技术在世界一些国家得到发展,逐渐成为一个发展方向。

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应按照林业建设发展纲要总的要求,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林业行业工作的实际,继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森林防火道路,着力提高森林防火的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力争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4.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

4.1加强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学技术应对森林防火

加强科学研究,可以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提高我国的森林防火科学技术水平。目前我国的森林防火科研力量十分薄弱,是造成国内外防火技术水平差距很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想缩短这一差距,森林防火科研担负着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努力探索科学预防、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的新措施、新途径,逐步实现从传统防火到现代防火的转变;加强对森林防火体系和制度建设的探索研究,找出一条立足林区实际、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提高总体建设水平的森林防火建设新路子,实现森林防火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加强防火基础理论和扑火应用技术研究,结合长短期目标,密切联系生产实践,抓住关键项目和重点课题,集中人、财、物力攻关;抓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政策、管理、技术、资金、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研究,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使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高速、高效、健康发展。探索研究新形势下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组织形势、管理措施、设施装备、素质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扑救指挥体系,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战能力。另外,必须加强对防火科研的重视及其机构的建设,增加科研投资,增加防火科研人员数量。

4.2提高政治敏锐性,严管与带动相结合

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由领导带领有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基层,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同时,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总场与分场、分场与营林区、营林区与防火人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实施管护责任制和全员防火抵押金制度,场领导带头坚守岗位、分工不分家、护林防火共同抓,带动全体护林人员积极主动工作,不断增强防扑火指挥调度能力,提升现代化预防、监测、扑救体系建设水平,提高专业扑火队应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4.3提高森林防火工作者的能力水平

科学化、现代化的森林防火,需要有一支掌握现代科学知识的技术队伍。我国现有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很少,专业知识水平也普遍较低,森林防火涉及的学科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的知识面越来越广,因此,为适应现代化的森林防火的需要,人才培养是当务之急。加强和扩大高、中等院校的森林防火专业人才培养,增加师资和设备,培养具备扎实基础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才;对现有森林防火工作者进行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加强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森林防火工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森林防火工作者能够学到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学会操作高科技设施设备的目的。

5.结束语

我国森林防火工作正不断增加科技含量,逐步建立全国林火预报系统,实现扑火机具现代化,逐步使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向科学化、现代化发展。在不断提高防、扑火综合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做到有效地控制森林大火。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