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技工申报材料(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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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军人才,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三、*年学科带头人计划将继续支持“联合”申请的“产学研”项目。“联合”申请中,高校、科研院所…

优秀技工申报材料(精选5篇)

优秀技工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为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强*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市科委启动*年度*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在*年1月1日前进入申报单位,一般应有主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经历。

二、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军人才,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三、*年学科带头人计划将继续支持“联合”申请的“产学研”项目。“联合”申请中,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人员申请“A类”计划,围绕企业急需研发项目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对应企业科技人才申请“B类”计划,开展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联合”申请项目(包括A类和B类)须在项目申请可行性方案中“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并填写联合申请对方的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等信息。申请单位(区县)还须在“*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备注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项目。

四、*年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的重点为:

1、国家和*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2、国家、各部委以及*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3、“联合申请”产学研项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五、申请条件请参照《*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和《*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管理办法》。申请者须具有*市户籍或*市居住证,且与申报依托单位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申请者须*年1月1日前来沪进入申报依托单位工作,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六、每人限报一项,且A、B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得*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请。

七、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08年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实行限项申报。

1、A类:单位(以法人单位计)遴选后的项目申请数量不超过*-*年获得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项目数总和,不足2项的可申请2项。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八、申请者在“*科技”网站(填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县)审核。所在单位(区县)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2份。

九、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须在*年9月30日前验收。项目资助强度在40-50万元。

十、网上填报时间为*年2月14日至*年3月10日。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十一、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报送到*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年3月11日16:00时。

十二、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优秀技工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去年起,我县首批评选确定了8个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组建8个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截止目前,“3320”人才项目投入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经费8000多万元,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60多人,部分项目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成功开发出一批重点高科技产品,已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关于印发 关于实施县“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建设工程的意见 的通知》文件规定,今年继续实施“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工程,现就做好今年度县“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申报和项目带头人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和项目带头人的数量

今年在重点发展的三大创新创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重点工业产业、农业特色产业)中,设立第二批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10个,同时选聘10位创新创业项目带头人,组建10个创新团队。对经评审暂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可列入项目库,待条件符合作为下一年度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申报、评审。已经确定为省“115”创新团队研发项目的和市“3820”产业英才岗位的,不再设立“3320”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二、工作程序

(一)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的申报。各申报项目单位要认真填写《县“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30日前将材料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属和省驻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其他单位须经县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在的乡镇、工业园区审核后报送。

(二)优秀人才项目的评审与确定。县人才办组织由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建设工程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及项目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行中的比较优势和可行性等进行评审,提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建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人才项目和创新团队进行研究确定后,在媒体上公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及项目带头人的相关信息。

(三)创新创业项目带头人选聘和申报。项目带头人的人选向项目单位报名提出竞聘申请,并填写《县“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带头人申请表》;项目单位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遴选后提出拟任人选,同时组建不少于3人的研发、创新团队,并将拟任人选的申请表及创新团队组成人员材料,按项目申报程序报县人才办审核。

(四)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带头人的评审与确定。县“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建设工程评审组对项目带头人人选及其研发、创新团队进行评审,并对人选合格与否提出意见,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确定。未能成功招聘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的项目自动取消。

三、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组织申报。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人才办组织成立由专家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建设工程评审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此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经贸委、县财政局、县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开展。

四、几点要求

(一)实施“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建设工程,是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促进我县与高校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加快经济快速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人才选聘工作。

优秀技工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二、区专利奖每两年评奖一次,每次不超过15项,奖励经费由区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三、区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区专利奖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评奖,并报区政府批准。

五、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的港澳台资企业和个人。

六、申报条件:

(一)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评奖当年7月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发明创造水平高,且在区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

七、专利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二)在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

(三)同一专利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专利奖。

八、区专利奖设金、银、优秀奖,其中:

(一)金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5万元;

(二)银奖不超过7项,每项奖励3万元;

(三)优秀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1.5万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对获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和2万元;对获得市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6万元、4万元、2万元。

以上奖项如有重复按最高金额执行,不重复奖励。

九、评奖标准:

(一)对在国家技术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授予金奖。

(二)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银奖。

(三)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优秀奖。

十、申报区专利奖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区专利奖申报书》;

(二)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三)专利证书复印件(应复核专利证书原件);

(四)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该专利技术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申报单位和个人,须经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推荐盖章,上报区知识产权局。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区知识产权局应要求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提交评审。

十二、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可以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名,委员若干名,负责各自专业范围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

十三、区专利奖接受社会的监督,区专利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将初评结果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区专利奖候选单位、候选人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候选单位、候选人及其排序持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异议由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协调处理,必要时可组织评审委员会及专家进行调查,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十四、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定,作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等级的决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十五、评审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是获奖候选人或者获奖单位成员,以及与获奖候选人或者获奖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六、评审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不得与获奖候选人单独接触,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十七、评审委员及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以及其他违反评审纪律行为的,由区知识产权局核实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评审委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八、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由区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九、剽窃、侵占他人的专利技术成果,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区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追回奖金、奖牌和证书。

优秀技工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为了帮助广大青少年更好的了解世界最新科技前沿动态,体验、探索科学研究的奥秘,搭建一个全国优秀中学生之间的交流平台,帮助中学生近距离感受高水平大学的学习生活,南方科技大学拟定于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举办 优秀中学生科技创新体验营 活动,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电子与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专业.

体验营期间,学校将举办专业介绍、学术报告、实验室参观、动手做实验、书院团队活动、与在校学生座谈等活动,让营员们通过科学实践近距离感受大学学习生活.本次体验营拟招收120人左右.

一、 报名条件

(一)、综合素质较高、思想独立、有国际视野、有创新意识、有批判性思维、有志于从事科学技术学习和研究的高二、高三理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原则上需位于年级前5%;

(三)获得过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或者可证明在某学科有明显优势的学生优先;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行为不端记录.

二、报名材料

(一)自主申请所需材料

1、自述信1封:结合南方科技大学办学理念,学生独立完成个人自述信一封(800字内,需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到现场交原件);

2、推荐信1至2封:由学生班主任、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叙述该生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内,此材料不是必须提交的材料,需推荐人签名,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到现场交原件);

3、学生本人从高中入校起每一学期的学业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必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模板并加盖学校公章,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到现场交原件);

4、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科学发明证明及其他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到现场交复印件,验原件);

5、《南方科技大学2015年优秀中学生科技创新体验营报名表》(填报完毕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名确认,报到现场交原件).

6、《安全责任告知书》(报到现场填写并签名).

(二)校长推荐所需材料

除提供自主申请所需的1-6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南方科技大学2015年 中学生科技创新体验营 校长实名推荐表》(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到现场交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上传报名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时须通过我校报名系统,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网进行体验营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并选择拟参加的体验营专业类别,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网上报名地址: .

(二)获得校长推荐资格的学生仍然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扫描或拍照上传校长实名推荐表等全部报名材料;

(三)体验营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12月3日.

四、材料审核与报名选拔

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审核和选拔工作,于12月6日前选拔出120名左右优秀中学生参加我校体验营,在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件及短信通知入选者.

五、体验营活动安排

12月10日全天:报到

12月11日上午:开营仪式、参观校园

12月11日下午-13日:学术报告、科学实验、参观高科技企业等体验活动

12月13日晚上-12月14日:离营

六、特别提示

(一)校方为参加体验营的学生提供食宿及相关活动费用;

(二)校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入营学生提供交通补贴.

(三)校方对学生在体验营活动中的表现予以考核.

七、联系方式

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优秀技工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根据《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经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2019年教师节表彰评选项目如下:

 

(一)个人奖项(7项)

 

蔡田碹珠优秀教师(10人)、禹之谟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教学优秀奖(20人)、优秀班主任奖(10人)、科研优秀奖(10人)、管理服务优秀奖(10人)、对外援助贡献奖。

 

(二)集体奖项(4项)

 

优秀年级组(数量不限)、优秀教研组(5个)、优秀备课组(11个)、优秀处室(1个)。

 

(三)非常设奖项(1项)

 

特别贡献奖 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动议。

 

说明:学校另行制订《2019年工作质量奖励评选方案》,就《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的 专项奖 (即: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教育教学竞赛奖、科研成果奖)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时间为11月份。

 

二、评选工作要求

 

1. 评选原则:坚持申报、推荐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

 

2. 严格评审,分层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按照《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所列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3. 推荐评选过程中,各部门须负责审核相关申请或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向工作实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并以表格形式汇总提交初评结论,注明推荐人选、推荐理由、推荐项目等。

 

4. 教研组、年级组、各部门均可书面材料强力推荐特别优秀的人选,列明强力推荐理由,并提交推荐建议,供校长办公会评定奖项。

 

三、评选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奖项 负责部门

 

9.2 -9.4

个人申报(备课组负责)、教研组、年级组推荐 教学优秀奖 课程与教学处

 

年级组推荐 优秀班主任奖 学生发展处

 

部门推荐 科研优秀奖 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职员考核工作小组推荐 管理服务优秀(服务优秀)

 

(管理优秀由校长办公会直接认定) 校办公室

 

集团校推荐 对外援助贡献奖 集团办

 

集体奖 申报 优秀年级组 学生发展处

 

优秀教研组 课程与教学处

 

优秀备课组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科技创新处

 

优秀处室 校办公室

 

9.5上午 部门初评 教学优秀奖 课程与教学处、科技创新处

 

优秀教研组 课程与教学处

 

优秀备课组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科技创新处

 

优秀班主任奖 学生发展处

 

优秀年级组

 

9.5下午 收集整理评奖资料   校办公室

 

9.6

 

(周五) 校长办公会审定各奖项   校办公室

 

校长办公会审定 特别贡献奖

 

9.9

 

(周一) 完成各类表彰表格、荣誉证书印制、统计筹备奖励金等   校办公室

 

财务资产处

 

校友会

 

9.10下午 表彰大会   校办公室备注:校级以上个人、集体奖项(学校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包含的奖项除外)纳入年度质量奖励表彰。

 

湖南师大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