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组织部面试(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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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3、坚持在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公选。本次公选,我们要求参考对象必须是科级后备干部,从源头上保证公选入围干部的个体素质,避免群众不认可、缺乏实践经验、工作能力不强、工作实绩不突出的干部入选。 4、考试命题比较科学,针对性强。笔试命题,我们结合职…

学生会组织部面试(精选5篇)

学生会组织部面试范文第1篇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此次公选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郑大金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崔严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黄贵生任办公室主任;确定了公选的总体原则、总体要求;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同意拨出3万元专款,用于公选。二是组织部部务会反复研究。根据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们部务会就此次公选工作多次征求市、县、乡有关领导的意见,认真分析全县乡镇干部队伍的现状,十易其稿,制定了公选方案。整个方案按照公选考试大纲的要求,程序明晰,重点突出,笔试环节注重测试考生的知识素质,面试环节注重测试考生的能力水平,考察环节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业绩。三是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精心指导。市委组织部对公选方案进行了认真审定,提出了很多指导性意见。笔试命题阶段,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的领导、专家亲临桃源指导工作。

2、严格程序,我县组织的这次公选工作经历了报批方案、招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命题组考、阅卷、面试、考察、体检等九个环节(待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决定任免),做到了环环相扣,有条不紊地进行,真正选出了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

3、坚持在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公选。本次公选,我们要求参考对象必须是科级后备干部,从源头上保证公选入围干部的个体素质,避免群众不认可、缺乏实践经验、工作能力不强、工作实绩不突出的干部入选。

4、考试命题比较科学,针对性强。笔试命题,我们结合职位特点,除测试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外,把“三农”问题、群众观问题、科学发展观问题等作为考试的重点。对参加竞争乡镇武装部长职位的考生,还加试了武装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是围绕当前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来命题,如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安全生产、“中央1号”文件精神等。从考试后的反响来看,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命题都给予很高的评价。

学生会组织部面试范文第2篇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加强我县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县委决定开展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改善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为我县打造“一城三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共6个职位:

1、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的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4个:

(1)团县委副书记1名;

(2)县妇联副主席1名;

(3)县开发区主任助理(副局级)1名;

(4)县风景区主任助理(副局级)1名。

2、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2个:

(1)县发改局副局长(三产办主任)1名;

(2)县外经贸局副局长(招商局副局长)1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有较好的群众公认度。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实绩较明显。

(二)资格条件

1、面向**县公开选拔的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条件

(1)职务要求:任镇机关、县级机关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二年以上或正、副主任科员;镇、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县规模工业企业的党政正副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其中报考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职位的职务不受限制。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县妇联副主席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职位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具有与报考职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团县委副书记职位要求熟悉共青团工作,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妇联副主席职位要求熟悉妇女工作,性别为女性;县开发区主任助理(副局级)职位要求熟悉开发区管理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县风景区主任助理(副局级)职位要求熟悉风景区管理工作和旅游工作。

(5)工作二年以上(**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

2、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的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条件

(1)职务要求:任乡镇机关、县级机关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二年以上或正、副主任科员;其他党政机关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党委建制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职务;非党委建制事业单位党政正副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4月1日后出生)。

(4)职位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具有与报考职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县发改局副局长(三产办主任)职位要求熟悉三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县外经贸局副局长(招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外经贸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招商引资工作。

(5)工作二年以上(**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整个过程分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任用等五个阶段。

1、报名初审阶段(5月上旬)

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汇总审核后连同报名登记表及有关材料一并报县委组织部;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需带身份证、职务任命文件、学历证明、技术职称等有关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县外的报考人员,填写后连同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至县委组织部,也可将有关材料扫描到电脑后发邮件至zzb_gbk@,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交原件、照片。

县委组织部依据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所在单位党组织协助进行审核。

经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每一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如不达到这一规定要求,该职位不再开考,原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阶段(5月中旬)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一次考试,集中完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一职位1:5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3、面试阶段(5月中旬)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打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确定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后,县委组织部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与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进行综合计算,确定应试者的最后得分。每一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和考察对象向社会公布。

4、考察阶段(5月下旬)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工作事业心、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后,由考察组写出详实的考察材料,并根据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任用建议。

5、任用阶段(6月上旬)

考察结束后,由各考察组分别向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汇报考察情况,部务会议全面分析研究后,提出任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拟任用对象,实行社会公示。公示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工作胜任的,报县委审定后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如遇公示不合格,该职位不再顺延任用。

考察结果符合相应条件,因职数所限未能任用的,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重视对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学生会组织部面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职教育;考试方法;改革;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5-0251-02

0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得到全社会广泛的认可和关注,围绕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但是,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实践,在职业教育考试方法的研究方面尚存在诸多空白和盲点,职业教育考试方法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和弊端。因此,为了对高职教育考试方法有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我们向全国124所中、高职院校做了问卷调查。从回收的问卷分析,这些问卷基本涵善了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反映了我国职业教育考试方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我们力图对高职教育现有的考试方法做一点总结,并提出职业教育在考试方法方面的一些改进性意见和建议,希望得到全国其它职业院校的交流,共同为职业教育考试方法的探索与研究做一点工作。

1职业教育考试方法的现状

1.1 管理机构与制度职业教育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的迅速发展之后,虽然仍未走出学历教育的藩篱与影响,但也发挥了学历教育的优势,在考试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考试的组织管理比较严格,机构比较健全。据调查统计,有92.3%的职业院校,由教务处统一负责考试工作,考试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考试工作有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每学期都有工作计划。因此,职业教育考试管理是值得肯定和信赖的。

1.2 考试的组织与具体安排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完整的工作,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与安排。从调查结果看,职业教育在考试的组织与具体安排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性,但总体情况比较乐观。

1.2.1 据统计,职业院校基本实行了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但绝大多数是学年学分制,这样就导致了在考试的组织与安排上不是以课程进度为单元进行安排,实行课程结业考试,而是以学期为单元安排考试,这在无形中影响了课程改革,使课程的安排都以学期为单元进行教学,而不是以课程的容量为单元进行教学,有的课程内容不足而有意拖延时间,有的课程内容饱满又有意压缩,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与理论教学不同,实践教学的考核却惊人地趋同,几乎所有院校都是在实践教学环节结束时即安排考试考核,由此可见职业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

1.2.2 由于实行学期考核制度,所以职业院校大都在学期结束前由考试管理部门统一下达考试科目,并在考前对学生进行充分动员,以引起学生的重视。要求所有考试课程都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结束。有的院校在考前安排一周的复习时间,让学生做充分的准备。

1.2.3 考试科目确定后,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试题。试题的组织由考试管理部门指定教师或教研室命题,或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绝大部分院校在确定试题时有明确的命题计划、命题大纲及质量标准,但也有一部分院校是由教师自由命题,可见职业院校的考试还有比较大的差异性,试题的质量也差异较大。

1.2.4 试题确定后,考试管理部门派专人负责试题的印制、装订、分送,并做好保密工作,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顺利进行;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人员监考,统一安排考场,统一对监考人员和学生进行动员,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实行分班考试,单人单桌,双人监考,监考严格,严禁各种舞弊行为。

因此,职业院校的考试组织过程是比较严密、比较规范的。

1.3 考试的基本方法

1.3.1 职业院校的考试一般分为两部分,一是理论课考试,一是实践课考试。在比例的分配上,理论课考试与实践课考试大致相当,各占50%。在理论课考试方面,基本的方法有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大致占2/3,考查课占1/3。考试的方法大致有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答辩、表演等。不同的课程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考试。这些方法,又可分为闭卷和开卷。凡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大都采用闭卷考试,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一般采取开卷考试。

1.3.2 由于学生的个性差异以及课程难度的不同,一部分院校实行了分层次教学和分层次考核,也有一部分院校根据不同课程采取不同考试方法。

1.3.3 调查显示,有2/3的院校实行了教考分离,另有1/3的院校实行免考制度。绝大多数院校在计算机及英语课程方面实行社会化考试,也有相当多的院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化技能鉴定,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并将此做为毕业的必备条件。这些措施,为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创造了条件。

1.3.4 大多数职业院校在实践性环节毕业设计的考核中聘请了校外专家参与考核,也有一部分院校组织现场人员参与实际操作考核,大部分院校对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由此可见,职业院校普遍重视实践性考试对学生创造能力、应变能力、动手能力的考核,突出职教特点。

1.3.5 职业院校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化考试,鼓励自学,并实行免考制度,对已经取得合格证的课程可以免试甚至免修。

1.4 考试的阅卷与成绩管理评卷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据统计,目前在职业院校中,仍有半数以上的院校由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要求,集中评阅。仍有半数以上的院校实行流水阅卷,流水阅卷必须由三个及以上的教师评阅。

阅卷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登记成绩,要求教师及时将各门课程的成绩,按考试管理部门统一打印的成绩单签写学生成绩册;学生如果对自己的成绩有怀疑,可以在阅卷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向考试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试管理部门派专人负责核查,确因评阅有误者,将予以更改。

目前,职业院校对学生的课程成绩都实行了计算机管理,由学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成绩。职业院校对学生平时表现、期中考试、考查课的成绩采用期末集中收集的方式统一收集,也有的院校采用随时收取的方式。因此,对学生课业成绩的管理,各院校之间差异很大;计算机管理已基本普及,管理软件也更加完善。

1.5 考试成绩的使用与补考期中考试成绩主要是为了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职业学院大都以期中考试做为对学生学习认真程度、知识掌握程度等的考核,而把期末考试或课程结业考试则作为对学生学习和掌握教学内容的一种考核鉴定。

学生会组织部面试范文第4篇

为做好2011年度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军区政治部、省招生办、省公安厅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今年考生的面试、体检工作,统一集中组织在兰州市进行。 二、工作程序与要求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考生按照先政治考核、再面试、后体检的程序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标准按军队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1、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人武部1名领导任考核组组长。考核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 考生所在中学要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提出考查意见;人武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人武部通知考生本人或所在中学。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作出考核结论。人武部于6月10日前将合格人员名单、FOXPRO数据库(含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毕业中学、身份证号)上报军分区政治部汇总后,于6月15日前上报省军区。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本人携带,面试时统一上交。 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必须是光面薄型)3张到县(市、区)招生办领取面试表、体格检查表,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 2、面试工作。面试点设在兰州理工大学(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85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由省军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组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和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按照面试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采取“问、看、考、做”等方法进行,并由面试工作组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做出结论。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由招生面试工作组成员共同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上签字,省军区招生办盖章后有效。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做出最终结论。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17日,嘉峪关市、酒泉市(含东风场区)、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考生;6月18日,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考生;6月19日,天水市、陇南市和临夏州、甘南州考生;6月20至21日,白银市、兰州市考生。3、体检工作。面试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面试时通知。考生体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也合格。各州(市)考生体检具体时间为面试时间的次日。 4、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工作。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包括计算机检测和结构式心理访谈两部分。计算机检测一般需要40-60分钟,机检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考生进行结构式心理访谈。心理检测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三、注意事项 考生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全部从县、市(区)招生办领取,填写各类表格必须字迹工整,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逐项认真填写。凡因考生填写不清或有误,致使考生资格无效的,由考生本人负责。除体检表外,其它各种表格上的印章均用红色印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不再补检。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关要求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和有效措施,军地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国家、院校和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把关,确保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会组织部面试范文第5篇

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主要体现在大学、政府和市场三个方面,其权力结构则体现为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市场权力三者,这就是伯顿 克拉克所提出的 权力三角形 [1]。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实际上就是处理大学与政府、大学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大学与政府、市场的权力博弈中,往往会出现行政权力越位、市场趋利性干扰等导致学术自由受损,以及 政府失灵 和 市场失灵 的问题,也会出现学术权力的 越位 尽管这种状况出现的概率很小 这就需要介乎大学与政府、大学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来加以协调。随着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治理理念被广泛接受,公民社会逐步形成,第三部门成熟壮大,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高等教育第三部门参与下的治理,也必将改变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架构和模式。

一、治理是一种新的社会管理理念

治理(governance)一词最初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文,表示主导、驾驶某事物。最原始的意思是船舵,后来引申为选择航向,以及根据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持续调整修正。治理历来与统治、管理等词混合使用,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治理理念开始广泛流行,并且出现在包括经济、公共管理、社会学及政治学等诸多领域。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的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指出: 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综合。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 它包括组织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一些非正式制度。它有四个特征:第一,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第二,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第三,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第四,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2]。

近年来我国学者将治理理念引入,作为推动社会管理改革的重要理论。王诗宗在其《治理理论及其中国适用性》一书中总结了治理理论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第一,去中心化,即国家的主权地位和中央政府在公共行政中的核心地位被动摇,向地方、社会等组织分权;第二,多中心化,即政府将不是公共事务治理的唯一主体,而政府与其他组织的共治、社会的自治将成为一种常态;第三,治理需要借助于市场机制,但反对对市场调节作用的过分推崇;第四,多种水平的治理和多种工具使用的并存,治理也可以在国家、地方多种水平如 全球治理 、 地方治理 上进行;第五,治理理论强调,在治理过程中,国家(政府)和公民双方的角色均要发生改变,国家能力将主要体现在整合、动员、把握进程和管制等方面,公民则不再是消极被动的消费者,而是积极的决策参与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社会政策的执行者;第六,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第三部门成为社会主要的组织载体[3]。治理意味着控制和指导组织的各种制度,包括组织的控制权力,监督、决策、评价机制以及组织结构的有效设计以保证组织的分权与制衡,实施组织内外部激励机制的完善;意味着对组织的管理、运作进行有效的监控,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组织的有效性。有效的治理也能通过各种健全的机制,防止权力的滥用,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等。

治理与管理的区别在于:首先,二者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社会的公共组织,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组织,也可以是私人组织,还可以是公共组织与私人组织的合作。治理是国家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组织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其次,二者权利的产生基础和运作方式不同。管理的权力来自于统治阶级的授权,其运行方式是自上而下的,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等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而治理的权力来自于公民大众的认可,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确立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治理的权力是多元的。相对而言,治理更强调民主和公平参与。再次,二者的适用范围和组织网络不同。管理是一个制度性的概念,体现了国家的意识形态,而治理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体现的是市场原则。相对于管理来说,治理的概念更为宽泛,它的适用边界是全社会,可以是公司的治理、大学的治理、社区治理,甚至是全社会的综合治理。从组织网络来说,管理体系是按照严格的责任制度层级划分的网络。而治理是参与者平等合作的自主性网络。最后,二者实施方式不同。管理的基本方式是控制,而治理的实施方式是服务。控制代表的是强制,而服务代表的是合作、奉献。治理机构要求每一个成员以平等身份加入共同体,共同体以其成员的利益为宗旨,治理机构的全部工作就是服务[4]。

二、高等教育宏观治理需要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 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在政治学、社会学及管理学等领域兴起的一个概念,它代表了政府和企业以外,非公非私并从事着政府和私营企业 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 的事[5],弥补 政府失灵 和 市场失灵 现象的一类组织。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发达国家市场体制危机的暴露和凯恩斯主义、福利国家危机的产生,人们开始探索国家和市场领域以外的 第三条道路 ,也称为 既不是自由市场,又不是福利国家 的第三域。从80年代开始,与 第三部门 相关的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在全世界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建立了起来。有关 第三部门 的研究相继在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领域兴盛起来。

第三部门 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Levitt提出。Levitt认为以往人们将社会组织一分为二,非公即私的划分太粗糙,忽略了一大批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它们从事着政府和私营企业 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 的事,Levitt将这类组织统称为 第三部门 。此后, 第三部门 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各国也根据自己的不同国情需要将其定义为不同的名称,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团体、社会团体、草根组织、民间组织等。随着第三部门的广泛使用及 各国不同国情的影响,人们对第三部门概念的理解逐渐泛化。但本质上,第三部门组织不仅不是政府组织也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且以 志愿捐助与义工服务 为其 成为 第三 的重要特征乃至基本特征 [6]。这类组织主要从事着政府和私营企业 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 的事。

治理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种共治,即政府、社会组织和相关利益者的共同管理。高等教育的治理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场域,前者就是本文探讨的如何处理高校、政府、市场的关系,后者则是高校内部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问题,主要是处理校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以及教师学生如何参与管理。

宏观层面上,政府不是公共事务治理的中心和唯一主体,原来政府的管理对象(如大学)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如第三部门)也不是被动的被管理对象或无关的组织,大学在一定意义上的自治,以及第三部门参与下的政府、大学、市场的共治将成为一种常态。在这里,高等教育第三部门获得了存在发展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然性。

第三部门参与高等教育宏观治理,是弥补 政府失灵 和 市场失灵 ,克服大学自治缺陷的必然。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大学功能的拓展,大学早已走出象牙塔,成为 后工业社会 的 轴心机构 [7]。大学不仅关系着社会的持续发展、国家的综合实力,也关系着民族的前途。政府有充足的理由要求大学的发展符合国家利益,而市场也有足够的兴趣从大学获得技术、人才、文化等资源。这就使政府、市场对高等教育的关注、干预和影响成为必然。但政府的直接干预和市场的直接介入势必严重破坏大学的学术自由,而大学脱离政府、社会(市场)的 完全自治 也必然步入迷途或陷入困境。我国长期以来的中央集权制不但使政府的行政权力过大,而且大学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官场化也十分严重。同时,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市场本身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高等教育 市场化 带来许多弊端,学术和资本结缘产生的学术资本主义也腐蚀着 价值中立 的学术自由精神。并且,大学在中国是 舶来品 ,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学的大学精神缺乏深厚根柢。因此 政府失灵 、 市场失灵 和 学术失灵 现象在我国显得尤为突出。这就更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介入治理结构,形成大学、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共同治理的格局。作为第三方,这类组织能够在政府、市场与大学间起到 缓冲器 的作用。它不偏向于政府或市场,也不偏向于大学,而是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市场与大学的第三者来协调大学与其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它 了解高等学校 , 同情它们的需要 ,并为它们向政府讲话 ;同时,它也了解政府,并努力使高校体谅政府。这类组织实质上充当了政府和大学间的 桥梁 [1](156~160)。对于大学与市场的关系亦然。这类组织就是高等教育领域的第三部门组织,简称高教第三部门组织。

知识社会的兴起和公民社会的强大,教育民主化、大众化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各方利益相关者参与高等教育治理。日渐强大的社会民间力量逐渐成为社会第三方力量。高等教育第三部门组织就是社会第三方力量的代表,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第三部门组织就是这样一类组织,它由社会民众和相关专业人士构成,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以公益为目的组织。这类组织不仅能够弥补政府和市场在管理大学过程中的失灵现象,而且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织,也是广大民众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载体。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第三部门组织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治理理念下的高等教育第三部门组织在高等教育管理中应该充当缓冲器的角色,在大学和政府、大学和市场间起协调、沟通、缓冲、合力和制衡的作用。

三、高等教育第三部门概观

我国对第三部门的研究起步较晚,对高等教育第三部门的研究更滞后。在一段时间里,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对高教中介组织有所研究。从组织性质和功能上来看,高等教育第三部门和高教中介组织有相当多的交集,但第三部门的概念比中介组织更加宽泛一些。可以这样说,第三部门是相对于社会管理而言的,其社会基础是公民社会的产生和成熟,与治理理念有紧密联系;而中介组织是相对于市场运作而言,其社会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与市场理论密切相关。将中介组织理论引入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实际上探讨的多数是第三部门的问题。换句话说,与其用中介组织理论来探讨,不如用第三部门理论来研究。至于有些学者将大学本身看成第三部门,我们是不能苟同的。理由是无论从组织特征、组织功能、发展历史,还是存在依据、运行规律,大学与第三部门都是迥异的。

从职能来说,高等教育第三部门组织可分为四种类型:

(1)拨款、融资类高等教育第三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大学运作的评估,为政府提供投资的意见和建议,或者通过发展教育基金会等机构,扩大社会市场对高等教育的投资,缓解政府在高教投资上的压力。由于其采用第三部门组织管理模式,秉承组织的高透明度和强计划性,自治程度高且专业性强,使政府逐渐增强了对这类组织的信任。这类组织逐渐发展成政府的 智囊库 ,除融资、拨款外,还能为政府的高教政策和规划提供咨询和建议。从世界范围看,拨款、融资类高教第三部门主要以各类大学拨款委员会和教育基金会为代表。例如英国的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印度的大学拨款委员,美国各州负责分配州立大学经费的专门委员会及某些州成立的高等教育管理委员会,澳大利亚大学委员会,日本国立学校特别账户[8]及我国香港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等。

(2)评估类高等教育第三部门。主要包括那些独立的高等教育评估组织和认证机构。如美国高校六大地区性民间认证机构、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认证委员会、日本大学基准协会、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等等。目前我国官方主导建立的评估机构因其组织上依附于政府部门,缺乏独立性,所以并不符合高教第三部门的属性。一些民间大学排名类组织,因其具有营利性等市场组织的特征,也不符合高教第三部门的特征 。

(3)服务类高等教育第三部门。主要指那些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第三部门组织。这类组织主要在考试、人才交流及人才就业方面提供服务。在英美等国家,大学的入学考试一般是由非官方性的考试机构举办,如英国的中学毕业考试是由东安格里亚、伦敦大学学校等8个考试中心负责进行。A类考试是由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及联合招生委员会等9个考试中心举办。这些考试组织是独立于国家的,它们根据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及要求提出适合各年龄段学生的考试大纲,自行组织考试、评分,最后将考试成绩上报教育部[9]。美国由于教育权属于各州而联邦政府无权干预各州的招生录取事务,因此,美国没有官方性质的统一的全国大学入学考试机构,几乎全部的大学入学考试都是由第三部门组织主持的。美国早年就有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等中立考试机构。1947年,为了协调各考试机构之间的矛盾及其不一致性,美国高等教育理事会、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和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合并了各自的教育测试项目部门和人员,组建了非营利的独立学术机构 美国考试服务社(ETS)。1959年,美国另一个著名的民间考试机构 美国大学考试公司成立, 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和 美国大学考试公司 都不隶属于美国任何政府部门,都是具有权威和影响力的非官方、非营利的第三部门组织[10]。

(4)行会、协会类的高等教育第三部门。这类组织由大学、大学教师、大学学生分别以职业行会或专业协会的形式构成,主要发挥着以下职能:协调各国高校与政府、市场的关系,维护大学学术自由,保护师生权益,促进高校间交流与合作及影响政府高教政策等。在欧美学术自由保护较好的国家,这类组织较多且发展较成熟。如美国的高等教育理事会、社区学院协会、美国州立大学和学院协会、北美大学联盟、全国州立和赠地大学协会、全国独立学院与大学协会、高等教育协会、大学教授协会、大学和学院联合会,英国的全国大学正副校长委员会、大学教师协会、全国大学生联合会,法国的大学校长会议,德国的大学校长联合会、大学联合会、德国大学生联合会和社会主义德国大学生同盟,日本的教师联合会、国立大学协会、私立大学协会,意大利的教授委员会,等等。

我国也存在一些高等教育领域的协会组织,如全国教育工会(1979)、中国高教学会(1983)、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会(1984)、中国高等学校评估研究会(1994)等,但这类协会因其组织上对政府部门的依附性过强,导致自身独立性缺失,缺少第三部门的特性和职能。此类组织离真正的第三部门组织还有一段很大差距。

四、建立健全我国高等教育第三部门之管见

第三部门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由于外部环境不太成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制度性障碍较多,其发展相对缓慢。尽管近年中国大陆诸如公益慈善类的组织有所发展,但完全符合 第三部门 的组织非常有限,而高等教育领域的第三部门组织更是寥若晨星。

从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第三部门的现状来看,除了部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纯民间类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基本属于高等教育第三部门外,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半官半民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由于其官方色彩浓厚、独立性差等因素,尚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高等教育第三部门,市场上存在的大量营利性中介机构也不属于高等教育第三部门组织。这两类组织大部分有转化为第三部门的必要和可能。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类似第三部门、主要发挥第三部门作用的组织(姑且称为 类第三部门 ),从体制上来说,有半官半民的和纯民间的两类。半官半民但以官方主导的有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全国性高教评估机构,北京高等学校质量评议中心、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等省市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各省市组建的人才交流及就业高等教育服务类机构;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教委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等高等教育咨询服务类机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等留学服务类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等高等教育筹资融资类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等,纯民间的此类机构有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等融资机构,以 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 武书连等主持的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排名机构,以及大量的留学中介、人才信息服务中介等服务类高等教育中介组织。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 类第三部门 组织,存在两类突出问题:一是由官方主导建立、半官半民的机构带有浓重的官方色彩,未能成为独立的第三部门机构;二是民间举办的机构,存在明显的营利性质,也不符合第三部门非营利性的特征。

我国高等教育第三部门尚未真正建立起来的原因在于:一是观念层面上尚未广泛树立公民社会、高教治理需要第三部门的理念;二是体制层面上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转变、权力下放均未能到位,对民间组织的发展疑虑重重,掌控严格,管理僵死;三是法制层面上有关法律法规缺失,无法为第三部门的发展完善提供法制保障;四是机构层面上缺乏自律机制,人才匮乏,专业性不足,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得不到保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