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意蕴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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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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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文化 产品文化 产品形象 一、产品、产品文化、企业文化 什么叫产品?狭义的理解,只是工厂生产出的实物,如食品、服装等。广义的产品概念,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凡是提供给市场的、消费者认为可以用价值来衡量的,或使用后能满足消费者某种需…

文化意蕴论文(精选5篇)

文化意蕴论文范文第1篇

对次,我们需要发掘自身文化、研究自身文化、发展自身文化的价值,并创造性地将它融入企业的产品设计当中,丰富产品的文化意蕴,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这需要我们自身加倍努力与探索。

因为,未来的企业竞争将是文化的竞争。

关键词:企业文化 产品文化 产品形象

一、产品、产品文化、企业文化

什么叫产品?狭义的理解,只是工厂生产出的实物,如食品、服装等。广义的产品概念,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凡是提供给市场的、消费者认为可以用价值来衡量的,或使用后能满足消费者某种需求、某种欲望的一切,都可称之为产品,例如服务、咨询也是产品。

所谓产品文化,是以企业生产的产品为载体,反映企业物质及精神追求的各种文化要素的总和,是产品价值、使用价值和文化附加值的统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文化与企业、文化与经济的互动关系愈益密切,文化的力量愈益突出,这种文化色彩首先体现在企业的产品上。就是说,企业生产的产品决不仅仅具有某种使用价值,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物质生活需要,而且越来越多地考虑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千方百计地为人们提供实用的、情感的、心理的等多方面的享受,越来越重视产品文化附加值的开发,努力把使用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融为一体,突出产品中的人性化含量。换言之,企业产品不仅是技术和工具的产物,而且是员工崇高理想和自觉奉献精神的结晶;不仅凝结着一般的抽象的人类劳动,而且凝聚着职工无限的创造力,是企业员工群体特定的价值观、思维模式和心理的、知识的、能力的综合素质的体现。说到底,产品深深地打着企业文化的烙印,二者相融相合。

一定的产品文化与它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是紧密联系的,也与生产或提供它的企业文化密不可分。产品文化是社会文化与企业文化共同作用的产物,在社会文化背景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产品文化更多地体现的是企业文化的内容。产品文化是直接作用于社会广大的消费者,消费者更多地是从产品或服务的消费中来体现企业文化的。对其企业的认同和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是通过接受其产品与蕴涵在其服务中的产品文化来实现的。

产品文化与企业文化紧密联系。产品或服务是企业生产的成果,任何一种产品和服务都是在企业中生产和形成,既受到一定的企业文化的制约,又凝聚了生产它的企业文化因素。因此,产品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

换句话说,企业的精神、风格和价值标准将在企业所提供的具体的产品和服务之中得以体现。这正是我们在强调企业文化建设时,同时强调产品文化的原因之所在。

二、未来企业竞争更是文化竞争

10年前,烧鹅仔在北京方庄首开中国式快餐连锁服务,它既有中国传统的美味,又能适应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这种营销理念在当时是超前的。与此同时,在方庄还诞生了一家麦当劳,同烧鹅仔一样,引得八方来客,叫好声不绝于耳。此后,烧鹅仔分店曾达到近百家,与麦当劳共存共荣。

10年后的今天,若想再到烤鹅仔处一饱口福之时,却发现“此地空余黄鹤楼”,烧鹅仔早已倒闭。但麦当劳一如十年前,红红火火,人流不息。有好事者询问麦当劳方庄店经理原因,他回答:“麦当劳出售的是企业文化”。

当今世界上经济与文化融为一体的发展趋势非常明显。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往往与企业文化密切结合,不可分割。企业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文化的含量、附加值越来越高。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的时代,对文化领先和知识创新更加注重。

中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必将进入中国这一庞大市场,高举“文化竞争”的旗帜圈地圈钱,文化竞争将成为未来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进行“商战”的主旋律。企业的竞争将更快进入商业文化竞争时代,国家之间的竞争带有更明显的文化竞争色彩,更多的类似于烧鹅仔和麦当劳的故事即将上演。事实上,这样的战斗在麦当劳、阿迪达斯、耐克等国外名牌进入中国后就已打响。外国企业在登岸之时,必将带着各自企业的文化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在中国市场攻城掠寨。在未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忍气吞声绝不是办法。我们需要发掘自身文化、发展自身文化的价值,并创造性地将它融入企业的产品设计当中,这需要我们自身加倍努力与探索。

现代企业需要现代的企业文化。对企业文化内涵的研究,不断提高文化的附加力,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那么中国在加入WTO后,中国企业将如何应对这种文化的看似无形却有形的竞争呢?国内制造型企业还沉湎于“价廉物美是一个永远的胜律”,没有认识到“产品文化”的价值。企业家将如何从企业文化的层面来更新各自的产品管理理念、产品文化呢?在产品或服务层面值得我们思考: 这一层面上的文化营销就是推出能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推动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产品或服务,并能引导一种新的、健康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三、厂家不仅是卖产品,更是卖文化 dolcn.com

今天的消费者,购买产品已不单单只是为了使用,同时对其是否符合自己的审美情趣也很看重,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对产品怡情诉求更为强烈。因此,企业在文化创牌努力中,有意识地将符合消费者怡情诉求,象征人们特有的审美情感,体现现代人的价值观,顺应大多数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导向的文化内涵融入自己产品,就可以产品为载体,向品牌投入文化,在满足消费者怡情的心理诉求的同时,取得他们对产品文化的价值认同,实现自己附着于产品的文化识别。产品符合了这样的人文需求,就能以其独特的人文含量在情感上打动消费者,使其因怡情需求而积极购买你的产品,实现情感营销的高附加值销售方式。

生产产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它卖出去,在买方市场的今天产品的文化内涵也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前景。有位资深的经济学家说过,“产品的一半是文化”,“文化也是商品”。当我们习惯于在大街小巷听“正宗牛肉丸”、“地道煎肉包”的吆喝声时,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就是有人在卖产品文化赚钱了。美国有名的化妆品制造厂露华浓公司总裁C·雷布隆先生就以“口红不是化妆品,我们让美流行人间”的经营宗旨而取胜于市,闻名于世。

以研究购物心理而闻名的V·帕卡特,在其《隐藏的说服者》一书中这样写道:也许“生意人你不曾想过,如果卖的不是发油而是希望,如果卖的不是桔子而是新鲜的活力,那将会怎样?”不少企业的经营者在产品营销过程中仍沿袭着“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老方式,侧重于产品本身的宣传,在文化韵味和服务方面的宣传不够而造成产品压库严重的现状,我们大有必要加强产品文化的宣传。尤其在市场推广广告策略的制定上善于将企业产品的核心价值进行提炼,赋予其特有的文化内涵。须知,当今许多购物者的消费心理日趋成熟,他们除了看中产品质量外,更看重的是企业形象和售后服务。“卖啥偏不吆喝啥”的高明之处,在于使顾客在潜移默化中认识你的企业形象的同时,进而对你的产品产生好感。我国的红豆服饰、娃哈哈食品等企业注重产品的文化宣传,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四、设计以文化为底蕴

设计的核心是人,所有的设计其实都是围绕着人的需要展开的。设计承载了对人类精神和心灵慰藉的重任:年轻的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张扬个性和焕发蓬勃的青春活力;年壮的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填补青春已逝的失落和展示成熟与自我成就感;年老的消费者则怀者一股浓浓的怀旧感和饱经沧桑的平静感购买消费品。因此产品是反映物质功能及精神追求的各种文化要素的总和,是产品价值、使用价值和文化附加值的统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文化与企业、文化与经济的互动关系愈益密切,文化的力量愈益突出,这种文化色彩首先体现在企业的产品上。就是说,企业生产的产品决不仅仅具有某种使用价值,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物质生活需要,而且越来越多地考虑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千方百计地为人们提供实用的、情感的、心理的等多方面的享受,越来越重视产品文化附加值的开发,努力把使用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融为一体,突出产品中的人性化含量。

以人为核心进行外延,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设计。人类最初的设计,正是针对人们最普通最基本的需要展开的。几千年来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理环境沉淀了不同的文化。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消费品蕴藏着的不同的审美情趣、审美理想、审美追求,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性格、民族心理和人们对自我实现的不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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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需要创造。如果没有创造,世界将是一幅模样,但创造是有基础的,不同的地区有其地域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情况、人文思想、民族习惯等等不同。表现在设计方面,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比如法兰西民族,地处温带海洋性气候,良好的生活环境造就了法兰西民族追求美妙而浪漫的生活习惯,时尚成了这个迷人国度奉行的生活准则。时装、香水这些体现浪漫、时尚的载体成了这个民族的代名词,洛可可风的延存与装饰艺术运动的渲染形成了一种华丽、经典的法国浪漫风格;德意志民族则不同,气候干燥、多山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严谨的德国人。因而,德国的设计体现出了严谨、重功能的品质,就连较为倾向艺术性的平面设计在这里也自由不起来。包豪斯是其代表,乌尔姆设计学院提出的设计就是科学技术,从而形成重功能、技术,缺乏艺术感的德国风格;与之相反,美利坚民族是个民族大融合,渴望自由的环境下造就了设计的幽默感与随意性。短暂的历史,自由的人性,使美国设计更具轻松、乐观的色彩;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地大物博,人与人,人与物之间讲究和谐共处,因此在自我实现要求上表现得深沉含蓄又强烈突出,反映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内容。总之每个民族都有自我实现的愿望和追求,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包括产品设计)表现自己,借助有形的实体表达民族识别要求和寻求民族认同感。

社会文明的不断提高,使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设计的文化内涵问题,设计必须融入当地的文化进去才可能得到持续性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处于东亚文化核心地位的国度里,更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设计的文化内涵并不是对传统中国文化的肤浅理解即“形”的简单套用和照搬,而是要将传统中国文化的精髓即“神” 融入进去。香港的著名设计师靳埭强的成功,就是因为他懂得如何将浸淫五千年的中国文化如中国水墨文化、儒家文化之精髓融入设计中。儒家的审美标准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和”。“和”体现包容性,包容性必然衍生多样性。而多样化也是造型与装饰在注重整体效果之下的多样性。把“和”的观念应用于造物工艺之上,就体现在形式与功能的协调结合与造型的多样性。古代工艺产品中讲究和谐,讲究节制,过分强调设计中的某一方面,必然会导致失“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古代艺术家的造型审美趣味很少指向“五色”、“五音”、“五味”等炫人耳目之物,而更多指向“朴素”、“平淡”一类对象的根本原因所在。具体表现在艺术创作和欣赏中,就是“尚清”的审美追求。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说,中国古代审美要求“内敛”,正是美善统一的自觉要求。“和”还体现在“天人合一”,表现在造物设计上就是体现“形式表达情感”的设计理念,对消费者来说购买的不仅仅是产品的使用功能,他们需要通过让人赏心悦目的形式购买包含其中的人文价值、精神关怀和自我意识。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明式家具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人士族文化物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比较突出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人士族文化的特点和内涵。因此,明式家具无论是在造型上、材料上、装饰上、工艺上都体现出传统文人文化的特有的追求:自然而空灵,高雅而委婉,超逸而含蓄的韵味,透射出一股浓郁的书卷气。中国提倡谦和好礼,廉正端庄的行为准则,在造型上,明式家具造型浑厚冼练,线条流畅,比例适中,稳重大方。从某种意义上说,用明式椅歇息,或许不是最佳方式,但它在仪式、社交、伦理上,却甚于休憩的功能,明式椅对于使用者而言,似乎更在乎于一种文化上的慰藉。 转贴于

设计是一种把人们的思想赋予形态的工作,设计就是将所有的人造物赋予美好的目的并加以实现,优秀的设计是真善美的体现。设计从过去对功能的满足进一步上升到了对人的精神关怀,这是在设计中融入文化,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的根本所在,这也是设计师的责任。

五、产品设计中的文化意蕴

企业的文化是市场给与的,严格的说是消费者所给与的——一种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所建立起来的形象。企业形象建立靠的是企业自身的产品,而不是空洞的口号或其它——因为可以支持企业生存的是有市场的产品。企业所有的一切活动,必然要围绕自身产品来展开,来强化既定的发展策略与形象。产品是企业的文化符号和承载体,是企业文化的化身。人们是通过消费产品来认识企业的,而不是相反。因此,通过产品,人们可以认识企业及其文化内涵。

1、产品形象

产品形象是通过产品表现出来的、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关于产品及其企业的印象和情感。

产品形象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集合体。比如有形的物体、服务等和无形的感受。

产品形象是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和情感。

产品形象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

2、产品反映企业文化 dolcn.com

产品反映企业文化。一般来说,产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反映企业文化的:

a、产品反映了企业的价值观和理念;

b、产品反映出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

c、产品的变化折射出时代的变化以及企业变化发展、文化的演进;

企业形象在开始时是靠规划的,但在企业中可以执行企业战略到具体形象——产品——上,工业设计是责无旁贷的一个关键环节,它的设计方向、风格是否和企业整体战略保持以一致,对企业文化建设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产品通过外观线型塑造、细节刻画、色调品位等元素的共性化处理,在市场与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的风格统一、特色鲜明的产品形象和产品个性。也就必然成为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代言者。

现代工业设计产品通过整合策略性设计方法实现企业的设计形象(DI),并通过DI系统的实施面向市场推出产品形象(PI),使得企业产品具有家族性、延续性、共生性以及整体个性。所传达的是透过“风格”表露出企业深层文化底蕴和产品发展趋向,是企业文化最重要的核心,它的作用是超越CI(企业形象策划)的,是 CI所无法比拟的。

3.产品整体概念与产品设计

任何一种产品都必须具备核心层、有形产品层、附加层,从而构成产品整体概念。

核心层表达了产品的效用或服务;

有形产品层包括质量、样式、品牌、包装、特点等五大特征;

附加层即是产品设计者所能提供的附加服务和附加利益,而这正是我们要讨论的产品的设计。

4.产品设计是大势所趋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方方面面重新设计。杨振宁预言,21世纪是一个设计的世纪,产品设计更是商家必争之地。

产品设计既是对人们生活需求的满足,同时又是在超前性地设计着人们的未来生活,所谓设计创造未来,设计不仅创造美的形态,更是创造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因此,这一项活动必然随着人们文化水准的提高而越来越重要。

5.产品文化设计的四大要素

产品设计对企业及其产品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这其中,关键是注意在产品中体现文化内涵。

文化情调 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购买某种商品,往往要考虑商品的情调——那种能体现自己爱好、情趣、欣赏品味的感受。为此,产品的设计者应以情调为切入点。

文化功能 产品设计者通过产品所表达出来的实用、审美功能。这是产品设计者的核心要素。因为这反映出商家及其产品的品位,同时也反映出使用者的价值取向、个性特征、身份地位以及文化认同的方向。

文化心理 这就是要注重消费者的心理因素,切忌自以为是。 转贴于

文化精神 产品应体现出一个民族的精神和一个时代的精神,以及一个企业家的精神。

六、 结论

进攻一地的市场,了解和利用当地习俗和传统文化相当重要。当今时代,消费者心理普遍要求市场带有“文化味”产品问世;而这种产品的“文化味”越浓越有名,该产品就越受欢迎越易出名,因而也更容易成品牌。这一点,正是目前许多厂家、商家还缺乏认识的。长期以来:一些厂家、商家坚守为市场提供优质耐用产品就得的信念,这没错儿;但它们对产品“文化味”却考虑不多,认为那都是文化人的事,消费者水平低不会加以计较。这便是一种很成问题的问题。不是么,商品本身就是一种物化了的文化,这种特别的文化能否更快更好地为人所接受,其中重要之点是这种物化了的文化在人们心中有无地位有无影响力。有不少企业缺乏竞争力,原因不在产品原材料不好,也不是做工不精细,而是文化含量低;不在服务的手段不足,而在于服务的文化品位还不能适应现代人的需要。有些企业家百思不得其解,认识不到产品文化含量对增强产品竞争力的作用。很多产品在功能、人性化、造型和色彩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文化意蕴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科学信仰 文化哲学意蕴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117-02

一、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文化本质

人创造文化,文化也反过来塑造人,一个人树立什么样的信仰同所受到的文化教育和社会环境息息相关。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文化本质主要体现在马克思主义信仰内容的文化建构上。

第一,马克思主义源自于西方,诞生于欧洲,其理论主要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工人运动实践基础上而创立的理论体系,在西方的文化土壤中诞生和成长起来的,属于西方文化的一部分,是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思想的理论学说,理论形成之后,就指导工人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文化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体系,也是一种文化信仰。马克思主义在没有被中国人所信仰之前,就已经成为全世界人们的坚定信念,就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斗争提供了精神动力和奋斗的旗帜,为全世界各国和全人类的解放指出了光明的正确道路。因此,马克思主义来自于西方,是西方文化的一部分。

第二,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不是立刻就被人们所接受和信仰,它结合中国人的认知心理,吸收了中国文化的精华,使之具有了中华民族的特色,符合中国人的接受心理,更易于被认可和接受。从文化视角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其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以一种先进文化形态传入中国,同中国革命、改革、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融合,不断被广大民众所理解、接受并树立信仰的社会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信仰的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一个信息选择接受的过程,是否接受并信仰马克思主义,要看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外界信息与主体的认知图式是否有契合点。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能够被接受并成为人们的信仰,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和中国文化以及人们的接受心理有许多契合之处,在中国文化中找到了结合点和生长点,吸收融合了已经根深蒂固于中国人的深层心理中的中国文化,使人们产生了文化心理上的认同和情感上的共鸣,这就成为接受和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根基。这一过程也正是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先进文化以及科学信仰传入中国,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融合、提升、整合,并实现自身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

二、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文化价值

(一)弘扬主流文化,保持文化的先进性

马克思主义的源头是西方科学文化,是人类优秀文化遗产。而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人民信仰的根本原因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成功实践,成功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向新的高度的跃进和实现,发展了中国先进的主流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继承人类优秀精神成果的文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革命、发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融合与发展了其他优秀文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最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特色经济、政治发展的文化,对增强民族凝聚力、发扬时代精神的意义尤其重大,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

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有助于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文化选择观,能够正确地对世界各种文化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筛选和利用。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文化本身的意蕴来看,就需要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融合和提升,并将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文化。

(二)体现人本文化,关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信仰的本质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精神升华。”这种精神升华是植根于对现实的终极关怀,而信仰就是人类对终极价值的追求。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文化信仰,从终极关怀层面,指出它的终极价值在于真正关注人的自由。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人性和人的内心需要出发阐释人的终极价值,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为人类指出一条通向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性通道,更为全人类指出了共产主义这个远大目标和理想。

马克思主义信仰以人为根本和出发点,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归宿的终极目标,更加鲜明地表现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人本关怀价值。当代的中国社会提出要“以人为本”,它始终作为一根思想线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伟大哲学思想之中。马克思主义从现实的层面出发,关注人的生活世界,以人为本,解决“人”的意义问题,关注人、理解人,在目的层面关心人的发展问题,关注人的价值追求,以尊重人的主体能动性为前提,以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为终极价值目标。

因此,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意蕴,有助于促进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在真理追求、价值实现等精神构建方面的丰富内涵,促使其更加坚定不移地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

(三)满足精神需求,提升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品质

人是精神的存在物,有精神生活的需要。人们创造文化的同时,又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懂得了人间的真、善、美,极大地提升了个体的精神境界,这就是文化价值之所在。精神文化是人的精神享受,孕育人的精神家园,决定人的精神生活和精神状态,是人的本质属性的体现;精神文化又具有价值导向,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了重大的文化价值作用。文化是人民信念、信仰之源,也是人民丰富生活之源。

在当代新的发展条件下,意识形态方面,特别是文化的力量已经深深渗透到国家与民族的发展之中,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快速发展,也离不开文化的浸润。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是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高层次精神需要,就必须学习、创新文化,这也正是文化价值的魅力所在。信仰马克思主义即坚信并崇尚、仰慕,它给人以价值尺度、生活动力及理想追求,让人获得情感寄托、心灵慰藉及精神追求。从本质上讲,人们通过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获得一种慰藉,激发出生活的力量和勇气,去追寻梦想,实现“中国梦”。

(四)融合本土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新的民族特色,按照中华民族自身的特点和时代精神来运用、实践、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具有了中华民族的独特优势,形成本民族的民族意识,重视本民族的发展,增强本民族的民族认同感。

文化意蕴论文范文第3篇

一、黑客的概念:“闯入者”还是“破坏者” 要研究黑客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确什么是黑客,只有比较准确地把握了“黑客”(注:“黑客”一词的起源及形式都十分民间化,这决定了它最终只能是一个文化上的概念,只能具有法律文化上的意义。对它也只可能有接近准确的解释,而不可能对之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也是本文取“法律文化”的研究进路的原因之一。)这一概念,才谈得上更好地运用法律来调整与之相关的法律关系。“黑客”一词是褒义,还是贬义?黑客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学者们对此各持己见,莫衷一是。在我国,人们常常将黑客等同于计算机系统的不法入侵者,其实这是一种不全面的理解,人们的这种片面理解,与黑客一词的翻译有很大关系。“黑客”一词由English/" "hacker"翻译而来,翻译者试图兼顾音与义,取英文原意中的未经同意进入他人的操作系统一义,将hacker翻译成“黑客”。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中,人们自然而然地就将其与“夜行客”一类形象混淆,产生了强盗、窃贼之类的联想,但这只是黑客丰富的内涵中的一种而非全部。解释学的观点认为,假如在翻译时我们要突出某种我们认为重要的意思,就会省略甚至压制其他意思,翻译其实是一种突出重点的活动。“黑客”这一译法恰好就压制了hacker的其他决非次要的含义。 那么,到底什么是黑客呢?人们对此看法并不统一,但一般来说,大致有以下几种定义。Jeanie Konstantinou教授认为,对黑客有两种不同的定义,一种是计算机业内人员的普遍观点:黑客是一些技术高超、专注于计算机事业的程序员,他们爱好钻研计算机系统的每个细节,并竭力提高其性能。另一种则是计算机行业外公众的看法,但大多带有贬义,因为黑客行径往往会导致破坏性的后果。他们认为黑客是一些掌握高深计算机技术的人,并依靠这种技术实施偷窃、破坏、非法占用等反社会行为。这种看法代表了美国学者与公众的观点,即黑客并非一定是恶意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者,它还包括单纯的技术爱好者,只有怀有不法目的入侵者才是计算机犯罪者。而有的德国学者则持不同观点,他们倾向于将凡属入侵计算机的行为都推定为图谋不法利益的行为。中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研究黑客的学术成果问世,也谈不上对黑客的定义,但公众观点与前述美国情况相似,计算机从业人员与普通人的看法相差甚远。这一点,从今年轰动一时的吕科案所引发的讨论即可看出(注:有关案件详情和讨论详情可参见《南方周末》2000年5月14日报道以及新浪网新闻及相关讨论。http://sina. com. cn。)。在中国,真正有可能接触过黑客问题的学者只有研究计算机犯罪的那部分学者,但黑客与计算机犯罪分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不能等同,也没有包含的子集关系,然而,在我国的一些法律工作者心中,实际上已将黑客视为计算机犯罪分子的代名词,这是欠妥的。 此外,还有学者推论说:“计算机犯罪者都是黑客,但黑客并不一定是计算机犯罪者。”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事实上不仅黑客不一定是计算机犯罪者,而且计算机犯罪者也不一定就是黑客。有学者将计算机犯罪分子为四类:1.资料操作之不正确。2.资料取得之不正确。3.非法盗用电脑使用时间或服务。4.电脑破坏。其中破坏电脑的犯罪就未必是黑客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计算机犯罪手法有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实施这些犯罪的犯罪分子未必是就黑客,设计者在软件中加入逻辑炸弹的计算机犯罪就根本不是黑客犯罪,因为黑客行为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侵入计算机系统”,没有侵入,就称不上黑客。 要想深入了解黑客现象及其形成的内在原因,就必须将黑客置于导致其产生的社会科技文化的大背景之中,细致分析黑客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倾向以及文化心理。因此,除以了解以上研究者与社会公众的定义外,有必要了解黑客自己对黑客一词的定义。 日本有一本著名的《黑客词典》(注:《黑客词典》部分词条的英文版参见:hppt://www.genocide26000.com),在1998年出版的第二版中把黑客定义为:“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并从中增长了其个人才干的人。他们不像绝大数多电脑使用者,只规规矩矩地了解别人指定了解的狭小部分知识。”这比较能代表黑客的自我定位。美国黑客往往认为自己是“钻研计算机的技术天才,寻求并弥补技术的漏洞,使计算机系统趋于完美”,“黑客就是……网络罗宾汉,打破科技霸权,将信息免费带给公众……”中国的黑客的自我定义也大致相同,相对国 外黑客而言,中国黑客同样强调了黑客对科技进步所担负的责任,而较少涉及关于网络权利、民主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内容。 当然,这些黑客的自我定义并没有也不可能指出问题的全部,但对研究黑客的学者了解黑客的文化心理、思想观念却非常宝贵有用。而且,这些黑客并不是黑客的全部,他们的黑客概念与公众的黑客概念在范围上有所不同。在他们眼中,只有符合他们的定义的人才可以称为黑客,而那些真正的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不能称为黑客,只能称为“坏的黑客”,他们用单词“骇客”(cracker)(注:“骇客”一词的来源已经不可考,但从历史上看,在最初的计算机研究者,即“好的黑客”进行科学探索时,一部分人发现绕过大学与科研机构,进入更大更具有商业价值的计算机系统可能会为自己带来暴利,就开始进行非法侵入行为,这时“骇客”就开始从黑客中分化出来。)来称呼那些不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的人。但是作为一个被广泛传播并被社会普遍接受的文化概念,黑客却不只是这种意义,甚至恰恰相反,那些促进技术进步,致力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黑客往往被社会主流文化忽略,而被称为骇客的那部分非法入侵者却普遍被归在黑客名下且倍受关注。其实,对网络空间中自由行动的那些不安定分子还有许多称呼,根据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不同,他们被称为或自称为“赛博牛仔”(cyber cowboy)、“飞客”(phreaker)、“赛博朋克”(cyber punk)、“技术无政府主义者”(techno-anarchists)甚至“赛博列宁主义者”(注:参见“赛博列宁主义网站”http://www.cyberle-ninism.com)(cyber Leninist),当然也少不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红客”,但从社会总体认知的角度来看,他们都应该被归入“黑客”名下,换句话说,被社会普遍接受的黑客概念是上述所有群体的集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应该能够得出比较准确、全面的黑客的定义并指出其基本特征与分类。不带价值判断的黑客定义是:“精通计算机技术,并利用这种技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其基本特征是“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按这个定义,可以把黑客分为三类:1.好的黑客,致力于发展计算机技术,维护网络安全,没有任何破坏行为。2.坏的黑客、恶意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为牟利或恶作剧而窃取或破坏他人的计算机系统和信息。3.中性黑客,故意侵入计算机系统并非为了任何不良企图,但也不是为了公众利益,而仅仅是因为沉溺于技术而染上的所谓“计算机窥淫癖”(computer voyeurism)。显然,第一类和第二类黑客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因此,不论那些“好的黑客”是否同意,我们都将这三类黑客归在“黑客”这个总称之下,并对之进行研究。 二、黑客现象的宏观素描 与世界黑客潮流相比,中国黑客有与其共同的地方,也有其独有的特色。这种共同是与世界范围内网络文化的全球化、趋同性密切相关的,而这种不同则体现了我国传统社会文化为黑客的深刻影响。要想研究中国黑客现象,势必要深入考察黑客现象的宏观历史轨迹和文化背景。 (一)黑客现象的历史轨迹和文化背景。如果我们追本溯源的话,就会发现黑客一词最开始是一个纯粹的褒义词,它原本并非社会公众对某类人的称呼,而是一群程序员的自我称呼。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加州大学,一些致力于计算机科学研究的研究生在工作中分析、研究程序及计算机系统,发现软硬件的瑕疵并将之修正,这些研究者随着进出计算机系统,目的在于科学研究与探索,因而给了自己一个称号"hacker",hack在英文中文中有劈、砍、琢磨等意思,这个命名无疑带有褒义的“探索者”之类的意思。 此后,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黑客技术与文化也不断发展,整个80年代被称为“黑客时代”(decade of hacker)。但是黑客技术失控以及黑客故意犯罪的情况也日趋严重。从此,“黑客”这一称呼就背上了坏名声,在社会大众和司法人员心目中逐渐转变成了计算机犯罪分子的代名词。与此同时,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法律也逐一出台,1984年美国制定了著名的《计算机诈骗及滥用法》(Computer Fraud and Abuse Act)以规范出人、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并在1986年、1990年、1994年几次修改,逐渐清晰地规定了计算机犯罪行为的概念并扩大了计算机犯罪的范围。 黑客文化发展到高峰的标志应当算今年初在以色列特拉维夫举办的第一届世界黑客代表大会 ,这次大会形式正式、规模庞大,讨论的议题涉及网络文化、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技术、自由软件等关于网络未来发展方向的诸多方面。与会者俨然以网络时代的科技、文化理念的缔造者自居。笔者认为,这象征着黑客活动开始走向了成熟时期:在经历了初期自发的科学探索、中期无序、甚至非法的自由发展的过程后,随着科技发展的潮流,缺乏法律与政策规范的黑客行为逐渐被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纳入其运行的轨道,而黑客文化逐渐被裹胁到主流文化之中。从法律的角度看,可以这样描述黑客行为发展的三个过程:合法—非法—合法。 最开始的时候,没有适用于黑客问题的法律,黑客们依靠自觉来进行科研活动,避免越轨。后来,随着黑客社群的大发展,一些不良分子出现,开始不法入侵计算机系统,为了防止这些不正当行为,相关法律出台,法律武器开始被用于与非法黑客行为进行的斗争。最终,随着科技、文化的进一步发展,黑客自己对网络时代的道德、伦理、社会规律的探讨以及调整网络关系的法律的逐渐完善,多数黑客认识到符合市场经济的行为更能为自己及社会带来利益,其行为逐渐被引向合法轨道。今天,我们已很难再将“网络安全专家”与“黑客”绝对区分开来。在这个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其中科技、文化对黑客行为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它们通过法律作用于庞大的黑客群体。 (二)中国黑客现象的基本特质。黑客问题既有全球化、趋同化的特色,但中国独特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却使中国的黑客有许多独有的特色。因此,如果要研究中国黑客现象并寻找法律对策,除了与国际研究接轨、吸收国外研究成果外,我们还必须深入中国黑客之中,进行独立的研究。在本项研究中,笔者通过实际接触和利用互联网交流,访问了数十个黑客及站点,得到了一些第一手资料。中国黑客与国外黑客有许多共有的特点,基本上也能分为“好的黑客”、“坏的黑客”、“不好不坏的黑客”三种,再就是中国独有的“红客”。此外,中国黑客还有不少独有的特色,其中比较重要的大概有几点: 1.以网络安全技术为名。从技术上看,黑客技术原本就是关于进出计算机系统,寻找其系统缺陷的技术,这与网络安全技术的定义是完全一样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正名”有着极强的渴望,因而中国黑客也特别注重寻找一个光明正大的“说法”。在中国黑客们中间有一句“官方名言”流传特别广泛:“黑客和反黑客软件其实都是一种武器,区别是掌握在谁的手上。就像一枝枪在警察手上能保护人民,在歹徒手上则是凶器。如果我们只用别人的武器和别人较量,那么总是被动的。”这也体现了某些“好的黑客”支持国家安全事业的愿望和对信息时代国外不法网络入侵行为的高度警惕性。 2.特别强调遵守法律。在我们考察的黑客网站中,最有意思的现象之一就是为数众多的网站非常自觉地遵守法律。它们不仅在网站上张贴了几乎所有与计算机、互联网相关的法律,还对之有深入的研究。在强调遵守法律的同时,中国黑客也指出了现行法律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颇有见地的立法建议。 3.重视文化的建设性向度。外国黑客致力于破坏陈旧的道德规范、热衷于反文化的狂欢,而在讲究“中庸之道”的儒家文化传统语境中生活的中国黑客则强调网络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之后的融合与重建。如果说,美国黑客受的是其历史上“牛仔文化”的影响,中国黑客则更多的受到了中国传统的“侠文化”影响,更注重自己的道德情操,有“己诺必诚,赴士之厄困”(注:摘自《网胜新闻网》,这句话在黑客社区流传极广,它是广东省公安厅计算机安全监察办公室主任在接受记者关于进口计算机系统故意设置安全漏洞问题的采访时的发言。)的古风,当然有时也难免“侠以武犯禁”——当然现在的“武”已不再是武功而是高超的技术。黑客在钻研尖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同时,中国的黑客文化理论家也提出了建立“黑客伦理学”的建议。陆群在其反响甚大的论文《应该建立黑客伦理学》中说:“如果我们把黑客的斗争放置在更广泛的社会学领域中,伦理学家认为,唯一真正有帮助的力量是个人的良心和个人的价值准则。它们必须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上:偷窃、行骗及侵犯他人私生活被视为不可接受的行为。如果承认这些价值观数字化生存中所必需的,那么就应该有意识地训练人们按照这样的价值观去生活。如果所有的公民——亦即所有的电脑用户——都学习了这些价值观,同时努力遵守这些规范,那么电脑化空间就可能成为其缔造者设想中的神奇美好之地。” 4.“红客”现象引人注目。中国黑客中最突出、最早为世人所知的一个部分就是“红客”。近年来,一共有四次大的“红客”攻 击事件,攻击方式一般是非军事性与非经济性的,多为在这些反华势力的网站上张贴声讨文章和揭露事实真相的文章。作为中国特有产物的“红客”,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值得政治、法律学研究者深入探讨。事实上,红客更接近政治、政治问题。与普通黑客的不确定目标的攻击行为不同,在日常生活中,“红客”平时都是遵纪守法,甚至称得上是模范的网络用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条款,“红客”们不仅没有丝毫的违反,反而还是拥护宪法、法律、维护国家统一的模范代表,上表中强调爱国主义,以国旗、国徽为网站首页的网站大部分为“红客”。但是尽管“红客”的行动是出于爱国主义的目的,也存在着不少政治与法律上的问题。“红客”的攻击行为是民间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国际上的外交惯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为国家政府的政治外交活动带来不便,所以国家要求某些过激的红客网站停止了攻击活动。 5.黑客犯罪日益突出。当然在中国,也有“不好的黑客”,即多数黑客不愿承认其为黑客而将之称为“骇客”的犯罪分子的存在。在增添了计算机犯罪条款的新刑法和其他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生效后,1999年8月,国内审判了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主犯广州籍电脑“黑客”吕薛文,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是我国运用法律武器和电脑犯罪行为做斗争的开端。此后黑客犯罪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逐渐增加,可见,计算机犯罪的规模已较以前扩大。因此,防止“骇客”们的计算机犯罪已经成为法律部门的当务之急。 三、黑客现象的法文化意蕴 黑客是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对它的研究需要更多学科的学者以更长的时间来进行。与黑客问题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当中,最突出、最直接反应出时代特点与需求的就是技术与法律两个方面。一方面黑客是技术高手,他们的存在为人们不断创造新的技术、完善网络空间的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黑客对传统文化、道德规范的挑战、在法律边缘的活动也有可能像他们对技术所做的贡献那样,推动法律观念、价值判断和规制模式的重新调适。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景观,黑客现象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其深刻的法文化意蕴。 (一)法律基础观念。我们认为,黑客作为一种法文化现象,无疑对两个根本的法律观念构成了强大的冲击:第一,自由观。从发生学出发,原本的法律上的自由观念当然是现实社会的产物,而与网络空间无涉。然而当网络作为一个外在于现实社会但又真真切切地独立存在的社区生成以后,它对现实社会的观念冲击却是巨大而显著的。黑客现象便是这种冲击强有力的代言人。黑客行为的特质在于“未经同意而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这种网络自由主义的典型行径督促我们重新审视“人身自由”的基础观念,并时刻提醒我们,当我们夹杂着现实社会的自由观念毅然决然地突入网络空间,侵略式地对网络观念予以沙文主义的统治和同化时,其“正当性”何在?网络作为一种异化于现实社会的独立存在,理应保有自己的观念逻辑,对“人身自由”也有自己的诠释,这些都值得现实社会予以充分的关切和尊重。当然,我们并不是一味褒扬黑客行为,我们只是觉得,黑客现象甚少在某种意义上提示我们,在对自由观念的理解上,观念的特有生存环境是值得警醒的因素,它甚至在某种程序上限制了观念的基本意蕴。第二,平等观。黑客信奉“信息应当平等共享”的基本理念,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挑战既存的科技霸权。从这些“信息交流卫士”的言传身教当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另一种平等的重要。当技术霸权者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巩固和强化自己的霸权地位时,黑客们却以行动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亦即,他们也应该有更多的平等权利来参与这个世界以及分享这个世界的技术信息资源。这些观念都不是传统“平等观”所能包容,在这个意义上,黑客们的亲力亲为扩充了传统的平等观念。 (二)法律价值评判。正如前述,“黑客”这一概念本身并不带有强烈的价值判断。黑客虽然存在具体分类,但作为一个整体,却无法作出价值上的善恶判断,因而黑客概念应当是价值中立或曰价值无涉的。然而,作为一个广泛传播并被社会普遍接受的概念,黑客经常被误解为带有贬义的价值判断,那些促进技术进步,致力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黑客往往被社会主流文化所忽略,而那部分非法侵入系统并极力破坏者却被普遍视为黑客的代表且倍受关注。相应地,法律上对于黑客的价值评判也便经常体现为“违法”、“犯罪”,黑客便是“恶”的化身,黑客与计算机犯罪天然地联系到了一起。更为致命的是,法律上的价值评判又反过来引导着社会评判,在两者的“ 良性”互动下,黑客蒙上了不能挣脱的恶名。黑客的卑危处境从反面提醒我们,对于任何文化现象,法律上的价值评判应当格外谨慎。固然,法律判断不能游离于社会评判之外而应当以社会道德观念作为根基,然而更为重要的,法律评判也应保持自己的独立品格,与社会大众评判保持应有的距离,从“公正”的层面关照和引导社会评判,只有这样,法律上的价值评判才能保有其“社会良心”的纯洁和高尚品质。 (三)法律规制模式。黑客行为复杂多样,既可能极大程度地推动技术进步,加强网络建设,又可能产生巨大的破坏能量,摧毁信息资源,窃取巨额财富。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正确对待和适当处理黑客行为,如何一方面促进技术革新,保障网络权利,将目前尚缺乏规范的黑客团体所蕴涵的巨大科技能量引导到合法的有利于国家建设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又防止破坏行径,维护网络安全,制止黑客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在两者之间求得适度的平衡,便成为法律调整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而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则有赖于法律规制模式的正确设置。 自从黑客现象诞生以来,黑客行为应该受到何种程度与形态的规范,一直是广受讨论的议题。对于黑客行为的规范与调整,多数人保持着源自现实世界的既成法律观念来展开理解与批评,他们习惯于认为既存的现实法律制度应当直接适用于网络社会和黑客行为规制。然而在我们看来,在现实法律大刀阔斧地介入网络生活之前,公共权力介入的正当性与适度性是必须审慎考虑的前提。网络社会作为现实世界之外的公共生活空间,具有自己既定的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在相当意义上主导着网络生活,规范着网络行为,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在公共权力介入网络空间时这些规则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一方面,现实法律只有在切实吸纳网络既存规则之合理精髓的基础之上才能取得网络规制的“正当性”根据;另一方面,网络既存之规范当然也在相当程度上限定了现实法律干预的范围和力度。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法律对于网络空间和黑客行为的规制,必须采取一种充分整合网络既有规则和现实法律规范的有理有节的适当模式。这种模式的选择既是维护网络既有秩序,促进技术自由和技术进步的必需,又是保障网络安全,防止破坏行为的必需。如果我们希望在现实世界中苦心经营的“自由”、“平等”,在网络社会中也同样受到尊重,如果我们希望不会在抵制技术霸权的热烈呼声中又被另一种公共权力霸权所侵蚀,那么在确立攸关网络世界发展前途的法律规范机制时,对于公共权力无限扩张的警醒和对于网络既有规范合理性的尊重就应该成为一种必需。黑客现象的出现及可能的法律应对为我们确立正确的网络行为法律规制模式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契机和切入点。【

文化意蕴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闵予小子》组诗 历史背景 文化意蕴 情感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97(2014)09-0089-02

作者简介:马昕露(1990―),女,甘肃平凉人,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

《诗经》作为原典,本身就具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以往学者们多从民俗学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这恰恰打开了读者与《诗经》时代社会生活沟通的大门。本文将从情感角度对《周颂・闵予小子》组诗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以期能了解其中更为深层的文化意蕴及《诗经》时代人们的思想情感。

郭晋稀先生在《诗经蠡测》一书中认为《闵予小子》组诗均作于大乱未平之时,结合历史典籍纵观这组诗,我们可以体会到当时资历浅薄的成王难以应对三监作乱的动荡局面以及体现在诗歌当中的那种“未堪家多难”①的苦楚。

一、《闵予小子》组诗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与祭祀活动息息相关

自周公制礼作乐以来,周代的史官文化逐渐代替了巫觋文化,在这背后礼乐精神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从此之后,礼乐精神就深深根植于中国人的文化传统之中。礼乐精神具体体现在大量的礼制制度方面,它包含了很多的礼仪行为。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②,祭祀和战争是周代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通过祭祀,我们可以了解很多那个时代的重大事件。

据《毛序》所说,这几首诗都曾在周成王即位时被传唱于宗庙中,也就是说,这四首小诗其实就是当时祭祀时的祭辞,而这些祭辞和当时社会的重大事件息息相关,这些在情感结构上互相关联的祭辞为我们更深入地了解那个时代提供了宝贵的线索。

(二)与音乐的关系十分密切

顾颉刚先生根据春秋时代“徒歌”不区别章段、语句复沓不整齐、歌词铺张等特点和《诗经》进行比较,进而得出《诗经》是乐歌的结论。可见,《诗经》中出现的这种复沓的章法不但反映了那个时代诗歌、音乐、舞蹈相互杂糅的特点,同时也为组诗的体式提供了有益的参考。《闵予小子》组诗其实就是在祭祀祖先的严肃场合中配合音乐咏唱的歌词,所讲述的是周初的历史史实,通过这种可以被感知的语言,委婉地传达了周成王向先王先帝祈求赐予福祉、得到保佑庇护的愿望。

这四首小诗产生于那个时代,还与配乐演唱的乐器有关。当时青铜乐钟的铸造以及调音技术不甚发达,导致无法发出像《大雅》《小雅》《国风》中那么整齐的声音,其不分章节、篇幅短小、大多不押韵的诗体风格与当时的编钟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③。

二、《闵予小子》组诗的文化意蕴

(一)亲祖情感的流露

在天命观的支配下,周人对祖先的崇敬之情愈演愈烈。这是一种以血缘为纽带产生的感情的表露。穿过历史的长河来看《闵予小子》《访落》《小毖》三首诗,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后代人对至亲至爱的先祖发自内心深处的倾诉。《闵予小子》的开头就讲述了周成王孤苦无助的境遇,有“遭家不造”“王王在帧敝句。世事难料,周邦未平又遇三监之乱,更是雪上加霜。成王经历浅薄,担忧自己不能接承祖先遗业,不能发扬先祖的光辉道德,所以忧心忡忡,与群臣在庙中谋始即政之事,所以我们不难理解《访落》《小毖》中“未堪家多难”的深深感慨。这些看似是把自己屡屡受挫的境遇娓娓道来,亦真亦切,但从心理层面分析,人在极度困窘的状态下往往会选择向自己亲近的人倾诉,这正体现了周人与先祖的亲近。与之不同且形成明显比照的是,《周颂》中的其他一些祭祖诗,主祭者更多的是宣泄情感,而不是彻底压制自己的情感,形成了与一般宗庙祭祖诗不同的风格。

可以说,这一组祭祀诗从不同的程度表达了参加祭祀的主要贵族阶层,尤其是周成王的情感,其情真诚动人,可见这种祭祀祖先的诗歌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当然,这种情感虽然真实纯朴,但并非毫无节制。《诗经》祭祖诗里真实的感情和礼制的冲突,正是在合理的规范约束下适度放纵的体现,二者在祭祖诗中辩证的存在,正是《诗经》祭祖诗情感价值的外在体现,也是亲祖情感的艺术化流露。

(二)崇尚先祖美德,勉励后代

与周人不可抗拒的天命观相比,颂扬祖先的丰功伟绩显得更为具象化,因而周人很重视宣扬祖先那显赫的德业功勋。“德”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周代,所以在祭祀中被反复提倡。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言:“周之典礼,实则为道德而设”“周之典礼乃道德之器械”④。因而他们敬畏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品德高尚、不怕困难的人。诗歌中的“皇考”“昭考”被反复歌颂,他们正是被后代所敬仰的圣人。这不仅说明了周民族取代殷商的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能让后人体会先祖创业之艰辛,勉励晚辈兢兢业业,继承家业。

在“天命靡常”的思想主导下,敬德思艰是祭祀时达到政治训诫的重要手段。这在《敬之》一诗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日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①

黄天赫赫在上且不可抗拒,做为天地间卑微的臣子,不能沾沾自喜,因为我们无法掌控各自的命运。上天是一种至高无上的隐形力量,它无处不在,并且随时随地监督着我们。作为刚刚继承父业的成王,不能不敬畏上天的警戒,更不能轻视上天的存在,唯有不断学习,并且不断积累、殚精竭虑,才能确保家国人民的平安。《闵予小子》中也讲到,继嗣的成王面对“遭家不造”的境遇,念忧在心,只有“夙夜敬止”,夜以继日,不懈努力,谨慎践行先王先祖之道,才能获得更大进步。《访落》中有“维予小子,未堪家多难”等句子,既是向群臣求助,又在向武王的灵德祈祷,诚惶诚恐,宛转曲折。

《毛序》谓《小毖》:“嗣王求助也”。这首诗似是在向先王诉苦,但更多的是以自身的困境为出发点得出教训并告诫、勉励后辈:

“予其惩,而毖后患。莫予L蜂,自求螫鳌。肇允彼桃虫,拚飞维鸟。未堪家多难,予又集于蓼。”①

周成王吸取“三监之乱”的教训,追悔莫及,家国的多重灾难实在令年幼的成王不堪承受。但幸亏有圣贤的美德光照天下,终能挽回局面,得以安定。成王借此告诫后代要小心微患,不及时清除小患则会酿成大祸,就像鹃鹑终究有变成大雕的一天。

综上所述,《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体制风格独特,饱含政治训诫意味,不仅表达了期望得到先祖庇护的愿望,更勉励后代要敬畏仁德,谨慎处事,发扬祖业,与《周颂》其他诗篇相比,有更为动人且理性化的文化意蕴。

注释:

①毛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③韩高年.诗经分类辨体[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④王国维.观堂集林[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参考文献:

[1]姚际恒.仪礼通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2]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

[3]郭晋稀.诗经蠡测[M].成都:巴蜀书社,2006.

文化意蕴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羌绣 文化意蕴 动植物纹样 文化交融

羌绣是羌族妇女运用各种彩线在织物上绣出的各种图样花纹,主要用于装饰服装、枕巾、手帕、香包等物品,其中尤以服饰上的羌绣纹样最为丰富,成就最高。因此,本文主要以服饰上的羌绣为例来探讨其所蕴涵的文化内涵。

服饰是民族文化的表象特征,也是折射其历史的一面镜子,许多民族的服饰或款式结构,或首饰配件,或装饰纹样图案,都有一定的含义,一定的渊源,形象而含蓄地负载着本民族或辉煌,或悲壮的历史。(何琼.《西部民族文化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羌绣是羌族传统文化中最为精彩、形象生动、富有文化内涵的民间美术现象。羌绣与服饰的融合是羌族生产活动和精神活动的完美结合。

一、羌绣图案是对生存环境的反映

羌人本为“西戎牧羊人”,后发展为定居岷江流域的山地民族,由于没有文字,羌族服饰刺绣无意中承担起记录民族生活环境、、生活理想的重要载体。在那一针一线之间,犹如刀刻木石,将生活中接触最密切、最熟悉的动植物形象和宗教崇拜对象以概括简练的手法记录在头帕、衣襟、袖边、腰带、围腰、裙边和鞋帮上。

丰富多彩的羌绣图案大致可以归为三类:动物纹样,如羊纹、蝴蝶纹、虎头纹、狗纹、狮纹、龙凤纹、猫纹等;植物纹样,如杜鹃花、、杉枝、牡丹、石榴、金瓜、荷等纹样;抽象纹样,如太阳纹、星辰日月纹、十字纹、万字纹、如意纹、回纹、云云纹、火纹等。其中大多数羌绣图案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植物纹样和动物纹样多是与羌族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植物纹样中的杜鹃花、、杉枝等都是羌族喜欢和熟悉的对象,如杉树就生长在羌族聚居的高海拔山区,四季常青,其强劲的生命力很得羌族人喜欢,杉树枝并列对称的形状本身就具有图案美感,很适合运用挑花刺绣来表现;动物纹样如羊、狗、猫都是羌族日常眷养的动物,蝴蝶、老虎都是自然环境中常见的动物。日月星辰、云、水、火在远古时期对羌族人来说熟悉而又神秘,成为他们崇拜的对象,因此,勤劳智慧的羌族妇女将这些熟知的动植物形象和自然事物,简化、概括、抽象,以图案化的形式刺绣在服饰上,既是对他们生存环境的客观反映,又能美化他们的衣着服饰,成为民族本体认知的符号。

羌族人鞋帮上的卷曲纹,从图案演变轨迹追溯,应是远古太阳纹的抽象发展。羌族是一个被称为“云朵上的民族”,羌族生活在高山峡谷中常年见到烟云变化的自然现象,敏感、聪慧的羌族妇女将其演化刺绣成流畅自然的云云纹图案,发展成为我们今天见到的云云鞋纹样,寄托了羌族人对生活环境的真挚热爱之情。

生存环境对羌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通过表现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和喜庆吉祥的符号,体现出羌民族开朗、欢快、朴实、热情大方的民族情感和审美取向。

二、 羌绣的工艺美

1.羌绣的造型特点

服饰中羌绣的题材内容、构图、用线、用色、针法等方面都富于变化,常用的刺绣方法有挑花、纳花、链子扣、扎花、提花、勾花等,其中最具特色的就是挑花刺绣。羌绣纹样中的点、线、面,都是从生活中、自然环境中提取、概括、抽象出来而成为一种美的形式,这种以生活内容为基础提炼出的美的形式充分代表了羌民族的审美取向,并在服饰中得到了充分运用,题材广泛、造型丰富。羌族刺绣造型是羌族妇女根据丰富的生活经验积累,在仔细观察对象的基础上大胆创造,她们不打底稿,全凭感觉,自由发挥,创作出一幅幅充满生活气息、融入民族审美精神和个人爱好的精彩作品,是羌族妇女活泼泼的心灵感悟。

羌绣造型有以五彩绣制的团花作为中心图案,四角配以抽象的几何纹,显得丰富饱满、主次分明,如:“万字图”、“回纹杜鹃图”纹样,用团花作中心纹样,正是取团团圆圆、幸福美满之意。羌绣纹样造型都具有秩序性的组合特点,体现出一种强烈的形式美感。特别是羌绣花朵的阴柔美与衣服边带上的几何图案所呈现出来的阳刚美形成强烈对比,花的圆形与头帕的方形亦产生形式感上的方圆对比,同时又暗合了中国传统民间艺术所蕴含的阴阳哲学观,相生相合、生生不已。

2.羌绣的用色特点

羌族妇女长袍色彩以红、蓝、黑为主,再以羌绣作装饰,配以各色围腰,加上丰富多彩的羌绣头帕,明快亮丽。羌族妇女在创作羌绣时,既遵循传统技法,又别出心裁。色彩的使用上多用桃红、黄、绿、湖蓝、白、黑等主色,间以点缀其它色彩来构成图案,利用对比色、补色关系,以及明度差异,色阶递变等手法,营造出丰富绚烂、强烈对比的羌绣色彩关系。人们常说欣赏一群羌族姑娘的服饰,如观三月盛开的遍野鲜花。羌绣的色彩美感显得更概括、更集中。如飘带上的藤穿牡丹纹样,明度渐变的牡丹花在湖蓝、草绿色的叶片衬托下,以S形的藤蔓穿插其中,在黄色底布映衬下,色彩显得犹为富贵明朗,藤蔓曲线的舞动更增强一份动感,充满生命的张力。而在半襟围腰上,用白色棉线以十字绣法在黑色底布上绣出一幅幅或抽象概括,或具象简约、色彩单纯清丽的纹样,如:“尖菊团花图”、“四蝶护菊图”等纹样。

羌绣是羌族女红文化的充分表现,是羌族妇女表现青春美丽形象的和优美自然环境的成果,是最富于艺术情感魅力的手工技艺,具有浓郁的羌民俗理念。

三、 羌绣纹样中包涵着原始崇拜、思想

图腾是神化了的祖先,是氐族的保护者。(2012年研究生考试,考前提供考试的原题加答案。权威团队操作,保通过)图腾崇拜在各民族中是一个普遍现象,即便到了今天,许多少数民族的服饰中仍然保留着不少古代图腾遗迹,在一些民族传统服饰中,我们还能看到诸如日月星辰、龙、凤、鸟、蛇、蛙、鱼等图案,这些都明显具有图腾符号性质。在羌族服饰中也不例外,如用羌绣表现的太阳纹、云云纹、杜鹃花纹、羊头纹等等就是典型代表。羌族通过在服饰上刺绣这些象征吉祥的图案,以期获得图腾神灵的庇佑,获得幸福快乐的生活,这一信仰的建立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羌民族的巫术信仰。同时,羌民族也存在与周边民族的文化交融发展现象,这也反映在羌绣的图样中。

羌族对羊的崇拜是因为羊在羌族的祭祀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传说羊不小心吃掉羌族人的神圣经书,以致羌人用羊皮绷鼓,据说每敲击一下羊就会吐出一句经文。另外羊与羌族人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吃羊肉,喝羊奶,穿羊皮,羊成为羌族人重要的生活物资,羌人对羊的感情类似于藏族人对牦牛的感情,是其“衣食父母”。羊又以它自然亲切的形象,温润绵软的性格,加之是生活物资的重要来源等因素而被演化为羌族的吉祥符号,如在羌绣中经常会出现“四羊护菊图”、“四羊护宝图”等纹样,用来寄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和祝福。因此,羌族对羊的感情是多元丰富的。

羌绣中最爱表现的还有杜鹃花图样,藤连着花,花连着藤,绵绵不绝,常常以团状、满幅的构图形式出现,既是对自然界中杜鹃花的归纳概括、提炼,又暗含着子孙繁衍的意味,多出现在头帕、围腰、胸襟、衣边部位。蝴蝶纹样也是羌绣常爱表现的题材。蝴蝶作为生殖繁衍的象征符号被很多民族作为图腾崇拜,并在刺绣纹样中广泛使用。羌绣中的蝴蝶纹样也有多个变体,特别是在袖套上出现的蝶穿牡丹纹样将两只鸟头与蝴蝶的身体组合在一起,显得别致而新颖,以此象征夫妻俩比翼双飞,爱情美满,子孙绵延不绝。

勒之林先生在《中国民间美术》一书中提出“中国民间视牡丹为太阳”的观点,在羌绣头帕上得到印证,头帕是天,鞋为地,以盛开的牡丹花绣于头帕上,正是以牡丹象征太阳,顶于头顶,既是尊崇,也是吉祥。对日月星辰的崇拜现象在远古时期就已形成,至今仍能从一些羌绣纹样中得到见证,在一幅尖角飘带上以挑花绣的手法分别绣出几种不同构成形式的日月星辰符号,显得神秘而幽远,具有极强的图腾符号意味。

羌绣服饰上的这些象征符号,从最初被崇拜的对象到逐渐融合吉祥祁福的内容,最终与羌民族群体的现实生活融为一体,成为他们人生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羌绣纹样凝结着民族文化交融成果

各民族间在服饰文化上的影响与交流是民族文化过程中必然要产生的文化渗透现象。(何琼.《西部民族文化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P166 )羌族是一个生活在汉藏之间的民族,因此其、生活习俗、服饰建筑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汉藏文化的交互影响,从而决定了羌绣的文化意蕴并不是某个单一方面,而是相互交融,丰富多样。如服饰中的羌绣图案十字纹、万字纹,就是从紧邻的藏文化中吸收借鉴来的,而服饰中的如意纹、龙凤纹、牡丹纹、荷花纹等是在与内地汉文化交流过程中融入进来并演化形成。

勤劳智慧的羌族人在岁月的长河中又不断吸收周边民族文化,或直接吸收运用,或演变发展形成一些新的图案样式,呈现出民族文化交融发展的繁荣景象。可喜的是服饰中的羌绣始终保持着羌族自身文化的主体精神,使得羌绣图案既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又包含丰富多彩的样式特征,成为一份宝贵的民族文化宝藏。

结 语

羌绣图案不具有任何权势象征意义,也不为少数人所独占,而是平民的、大众的,所以显得特别亲切,充满活力,图案造型上变化多样,作为一种符号化语言,它又具有某种稳定性。羌族服饰上的花纹图案与饰物不单是一种形式美,也是符号与意义之间的某种联系和结合,承载着羌民族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所积淀的民族经历、文化交融、宗教习俗、生存环境等厚重的文化意蕴。

参考文献:

1、张胜冰.从远古文明中走来[M].北京:中华书局,2007

2、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3、李绵璐.谈民族民间美术[M].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