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申报材料(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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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党员 民 族 汉 文化程度 本科 参加工作时 间 职 务 工会职务 组长 主要工作简历 主要工作事迹 1、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金秋健步行”活动由安质部和工程部小组联合筹办,我牵头组织,…

积极分子申报材料(精选5篇)

积极分子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党员

民  族

文化程度

本科

参加工作时  间

职  务

工会职务

组 长

主要工作简 历

主要工作事 迹

1、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金秋健步行”活动由安质部和工程部小组联合筹办,我牵头组织,我认真策划了活动程序和内容,现场考察多个活动场地,本着“安全、简办、欢乐”的原则进行比选,确定了活动地点,又认真考虑了奖品、交通、午餐等工作。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积极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今年工会活动丰富多彩,作为工会组长,积极组长小组成员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各项活动准备工作,活动均取得较好成绩。我身先士卒,带领大家积极参与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工会小组意 见

党支部

意 见

公司工会意 见

积极分子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1、基本程序

①申请入党:申请入党人向所在的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机关单位工作的申请入党人还须向所在的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材料。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等。落款写上: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日期。

个人自传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写明个人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明个人的历史;写明个人的思想演变过程。

②双推优工作:原则28周岁的团员青年入党要经过组织的推荐,妇女同志入党要经过妇联组织推荐。其他群众性组织也可以推荐。

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以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如果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应指定两位正式党员作为该同志的入党联系人,并在下次党员会议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确定积极分子应遵循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和便于考察原则。

④支委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的1个月内,入党积极分子亲自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第一页;支部填写《基层党支部新增入党积极分子呈报表》,并报送党委登记备案;基层党委每年5月、11月将新增入党积极分子报送区委组织员室。

2、注意事项:

①入党申请书和个人自传材料必须由申请入党人亲自填写。若申请入党人属文盲的,由支部指定党员按申请入党人的口述内容代为填写,申请入党人签名、盖章,日期真实。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

②支委会必须在几个月内对申请入党人的申请召开会议研究,否则,属“关门主义”行为,但支委会必须根据申请入党人的表现情况来确定。

③申请入党人如果长期在本村本单位工作的,且表现比较好的,一般申请后几个月内可以确定为积极分子;如果属挂职、外地流入、学校回来、部队退伍和新分配工作的申请入党人,一般要在本村本单位工作一年后才能研究确定,否则,可能出现“异地发展”或“突击入党”。如果学校回来、部队退伍、临时借调和新分配工作的申请入党人,表现比较好,且有连续性表现材料的,可以在到本单位半年后研究确定。

④必须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⑤支委会到会人数和赞成人数足够,记录详细,点名签到情况完整。

二、考察阶段:(一年以上)

1、基本程序

①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左右向党支部递交一次思想汇报材料。

思想汇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自己的思想情况,应涉及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也包括对一些重大政治问题的看法。

②支委会和培养人要经常关心、帮助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和分配给一定的社会工作,以便更好地培养。

③两位入党联系人每半年左右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培养情况,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应的"联系人意见"栏目上如实填写一次培养意见。

④支委会根据联系人的意见每半年左右考察研究一次,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应的“党支部意见”栏目上填写一次考察意见。如果党支部在考察中发现入党积极分子表现不好、或入党动机不纯、或外出无法考察的,经支委会研究可以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也须在一个月内报党委备案。如果遇到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支部应及时将有关入党材料转往调入单位党支部。

⑤基层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为期5-7天集中培训。党委培训两年内有效。

党委集中培训的内容包括:马克思列主宁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注意事项:

①思想汇报材料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若属文盲的,可以用口头汇报代替。

②入党联系人的培养意见应及时认真地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不能等到该积极分子要发展的时候“一次性”填写。

③支委会的考察意见也应及时填写,支书签名,支书和党支部盖章,日期真实,文字内容切合实际,也不能等到该积极分子要发展的时候“一次性”填写。

④考察时间必须一年以上。否则,视为“突击入党”。

三、发展阶段:(一般为一到三个月)

1、基本程序

①召开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和进行民主测评,并公示一周。之后,主持会议的党支部负责人应及时在“征求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栏目上填写真实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

②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联系人意见和结合征求党群众意见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和公示等情况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在“确定发展对象支委会意见”栏目上填写支委会意见,支书签名,支书和党支部盖章,日期真实。

③做好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外调工作。必要时,查阅有关个人档案材料。

④做好综合政审。支部根据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外调复函内容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和民主测评、公示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情况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并在“综合政审情况”栏目上认真填写,支书签名,支书和党支部盖章,日期真实。

综合政审材料的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包括:执行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守有关法律和社会公德情况,模范带头作用和综治、计生等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⑤将有关入党材料上报党委(或党工委)组织委员预审,预审通过后将入党材料退回支部发展。未经党委同意不能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⑥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没有内容的栏目写上“无”,不能空缺,并在第6页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入党志愿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谈对党的认识,表明入党的决心;指出为什么要入党,写明入党动机;阐述入党后该怎么做,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应体现自愿入党。

⑦两位入党介绍人分别在“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目上填写意见,体现愿意作为介绍人,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两位入党介绍人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⑧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目上填写“决议”。决议内容客观、规范,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情况、党员讨论意见情况和党员大会表决情况。

⑨支部在7天内把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送党总支,党总支通过后报送党委,党委进行谈话,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目上填写“意见”,内容客观,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两位谈话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必须一名党委委员。谈话“意见”应该指出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向党委提出是否吸收的建议。

⑩党委把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送区委组织员室预审,区委组织员室签署意见后退还党委审批。

2、注意事项:

①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和进行民主测评的到会群众要有代表性,人数要达到要求,座谈会和公示记录详细,民主测评“票”等妥善保存。

②确定发展对象的支委会的到会支委人数和赞成支委人数足够,记录详细,点名签到情况完整,会议记录妥善保存。

③在外调等材料搜集齐后才能进行政审。综合政审材料要指出主要的缺点和不足。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④党委在预审时要求综治、计生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⑤《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必须由发展对象亲自填写。若发展对象属文盲的,由支部指定党员按发展对象的口述内容代为填写,发展对象签名、盖章,日期真实。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入党志愿》和《入党申请书》内容不一样,不能照抄。

⑥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对象所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获得通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不能扣除“五种人”,否则,可能造成支部决议无效。不能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伪造入党材料。支部决议要指出主要的缺点和不足。发展对象必须到会宣读《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实行“票决制”的党支部须按票决制的规定表决。

⑦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

⑧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必须有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等明确内容。否则,将书面意见无效。以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不作为到会人数,但得票有算。

⑨党委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之日起3个月内研究审批,特殊情况不能超过6个月。

四、转正阶段:(1--2年)

1、基本程序

①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②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记录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考察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将档案材料转入调入单位党组织。

③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必须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④支委会、支部党员会议与党委会议的要求与吸收过程基本一致。

2、注意事项:

①转正审批不能超3个月。预备期必须满一年。

②本人也必须亲自写转正申请书,并到会宣读《转正申请书》。

五、有关工作制度: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

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动态管理制度。“两个信息库”:健全完善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工委)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两套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档案。“每年两次研究”:基层党委(党工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的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保持一个常量”: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保持一定的常量,与当年发展党员数的比例应保持在3:1左右;人口较多的农村党支部应有5-10名入党积极分子,人口较少的农村党支部应有3-5名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支部在一个月内要将新确定和新取消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年两次上报”:基层党委(党工委)在每年的5月、11月将新确定和新取消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②坚持和完善“推优”制度。要重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积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要有基层团组织的推荐意见。要调动妇联组织参与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协助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③完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经过党委(党工委)的集中培训(时间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未经培训和已培训未通过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原则上不能审批入党。入党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培训合格证书,一年内有效。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党工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新增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2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方面

①坚持双重预审制度。基层支部在党员大会表决前,将发展对象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党工委)组织委员预审,经预审通过后,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基层党委(党工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谈话,并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送区委组织员室预审。没有经过双重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②坚持综合政审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凡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③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公示对象为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一般为7至10天,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它需要公示的事项。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发展入党。

④试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度。试行民主测评制的基层党支部应在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后,召开党内外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按“具备入党条件”和“不具备入党条件”,两个档次,对发展对象进行无记名民主投票测评。对得“具备入党条件”票达三分之二以上的,应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提交党员大会表决;对得“不具备入党条件”票超半数的,应暂缓发展。

⑤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试行票决制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书面表决票由基层党委(党工委)统一印制,表决意见分“赞成、反对、弃权”三类。表决时,发展对象得赞成票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的不能入党,不能当天再次投票;预备党员得赞成票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的,应分析原因,应就是否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当天再次票决,并根据票决结果作出延长预备期几个月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⑥坚持入党宣誓制度。基层党委(党工委)或党(总)支部一般应在党委(党工委)审批通过的半年内组织新党员参加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后在誓词上签名。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上级党组织应派人指导。

⑦坚持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记录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考察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

3、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方面

①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核准制度。基层党委(党工委)要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根据发展党员工作长期规划和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情况研究提出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呈报区委组织部,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形成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②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相挂钩,凡出现三年或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居、社区)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其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不得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委(党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足够的精力和时间解决好本区域本部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村(居、社区)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村(居、社区)主干使用、提拔的重要依据。

③建立发展党员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全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至二次的督查指导,每季度将对全区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基层党委(党工委)要不定期地对所属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检查,全面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新党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结构和分布状况,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等情况。

④完善党务干部培训制度。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培训基层党务干部,新任党委(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的业务培训或跟班学习,基层党委(党工委)要做好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层党务干部熟悉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⑤建立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对一段时间内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党务工作力量薄弱、工作落后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大起大落、党员队伍老化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的单位,新发展党员分布不合理、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没有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女党员的行政村,都要列入区委组织部和基层党委(党工委)重点管理对象名单,督促整改。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须报市委组织员室备案。

积极分子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考察期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确定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7.短期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10.支委会审查

11.召开支部大会

12.组织员谈话

13.党委审批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15.入党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7.预备期满

详 细 内 容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积极分子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并推荐到校业余党校接受党的基础知识的初步培训。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共青团组织(工会、妇联等)推荐,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民主测评—>公示—>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公示—>支部大会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应是所在班级或部门的全体同志。

五、民主测评

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安排两名正式党员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后附民主测评表)。

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一般必须是被测评人所在基层单位(教研组或班级等)的所有成员。

六、公示

在确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须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公示对象的现实表现等。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用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信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至少为7天。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基层党支部对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

七、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条件成熟的,基层党组织可组织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材料、培训合格证、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九、短期培训

校党委组织部要对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二、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 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公示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四、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五、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及时发放《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七、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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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组织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必须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九、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发展党员程序(概要)

1、本人申请,一般以书面形式,成为申请入党人。

2、团组织、工会、妇联推荐,28岁以下团员需经团组织推优。

3、由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同意。

4、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查确定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支部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7、通知本人,写好《自传》。

8、支部确定培养人。

9、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0、一年以上考察。

11、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2、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13、民主测评。

14、公示。

15、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6、党委组织部审查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7、成为发展对象。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19、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20、集中培训,五至七天(可提前为积极分子期间进行)。

21、公示。

22、党委组织部确定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未经政审和培训不能发展。

23、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2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25、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程序为:申请人汇报—>介绍人介绍—>支委会介绍—>党员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审批。

26、上级派组织员谈话。

27、党委审批,通知支部。

28、支部宣布,开始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9、成为预备党员。

30、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党小组。

31、入党宣誓仪式。

32、预备期继续培养考察。

33、本人递交转正申请。

34、支委会讨论能否转正。

3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6、公示。

37、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正。

38、党委审批,三个月内。

39、成为正式党员

积极分子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根据厦教工委(2004)67号文件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2003年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3年以来发展的党员

2003年发展的党员6人,其中教师党员:吴忠东、王善军,学生党员:陈嘉进、徐斯淳、张荣福、陈爱真;2004年发展的党员有4人,均为学生党员:郑晖、黄晨琦、王晓煜、曾燕玲。2004年下半年调入与分配的教师中,有党员10人,分别为:覃佐菊、张惠瑜、胡卫东、胡靖华、吴志玲、林智虹、许肃宏、雷兰川、徐卫平、赵艳娟。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我校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外调材料》、《支部综合政审材料》和《个人思想汇报》(半年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由本人亲笔填写;高中学生申请人入党时都年满18周岁;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联系培养人,联系人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经过培训;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能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我校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有经过团组织的推优;在学校党总支的指导下,党支部能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认真指导。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都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有结论性意见;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及时报学校党总支与教育工委;做到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逐个讨论和表决。

发展上述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同志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都经过市教育工委统一组织的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市教育工委审批;九是加强预备期限考察工作。

四、工作认真,表现良好

近年发展的教师党员2人,事业的责任感强,勤于教书育人,其中有一人任校中层干部,另一人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发展的学生党员8人,升入高校后,在高校党组织的教育下,继续从品学兼优方向发展,均为学生骨干,有的还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受好评。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方面我校教师与学生党同发展数量还较保守;另一方面学生积极群众基础子的物色期、考察期较短(但都能保证一年以上),今后拟将培养期提前开始,并进一步加强党校与团校的管理,力争有充分的培养。

五、结构合理,先模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