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修缮工程监理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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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中国古代建筑的保护理念 历史五千年的长河,历经多少朝代,中国的古建筑文化得以在世界建筑领域中都独树一帜,有着很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古建筑保护修缮的目的是以现代的科技手段与中国古代技术结合,在最大程度地保存古建筑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古建修缮工程监理总结(精选5篇)

古建修缮工程监理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古建筑 施工管理 修缮 保护

古建筑是历史的遗存,他们的存留代表着一方文化的存留,古建筑存在的代表三方面的价值历史、艺术、科学。保护古代建筑,主要是保护古代劳动人民在建筑、工程、艺术方面的成就,作为今天的借鉴。由于年份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古建筑的保存比较难,而在修缮过程中又需要保持现状和恢复原状,对于工程项目存在了很多的要求。我们都知道修缮古建筑既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要防止损坏,延长古建筑的寿命,必须最大限度的,保存古建筑所体现的历史、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价值,艺术价值更加重要,如果因为修缮的工作损伤了它原有的艺术价值,那么修缮的工作则是毫无意义。所以一定要在修缮、施工的过程中保持原有的艺术、历史韵意。所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文物工程的基本原则,采取合适的、恰当的方法和适合的手段,对中国古建筑进行修缮,同时对于特殊部位和足以致命的关键工序要给以足够的重视。最后在施工中做好质量目标的控制,则会做好古建筑修缮工作。

中国古代建筑的保护理念

历史五千年的长河,历经多少朝代,中国的古建筑文化得以在世界建筑领域中都独树一帜,有着很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古建筑保护修缮的目的是以现代的科技手段与中国古代技术结合,在最大程度地保存古建筑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并且在保护古建筑本体还原古建筑本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问题,最后在保护、修缮的各个过程中全面、深入地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精髓所在。西方的建筑比较容易保存,现在的保存程度也比较高,与西方占建筑相比,中国古代建筑偏爱选择木材作为原材料,几千年的文化传承中以木构架结构为主。有立柱、横梁和顺檩部分构成主要配件,每个配件间的结点是以用榫卯结构结合,这样的组合成了富有弹性的框架。据考证,榫卯结构最早发现在浙江余姚河姆渡原始社会建筑遗址,距今7ooo多年的历史。中国古代建筑的修复工作则会异常的艰苦与重要。

古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要先保护建筑的实体,古代建筑包含的历史、综合的信息都是依仗建筑实体存在的。我们在修缮工作中,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保存古建筑实体,古建筑的平面布局、艺术风格、造型等。每个朝代的建筑风格与布局都是独具特点的,这些不但反映建筑制度,同时也反映出社会的进步是随着文化素质的提高而提升的。

古代建筑施工准备工作

修缮只是古代建筑的物质组成部分,是不能改变古建筑本身的意义的,也就是说古建筑所体现的的历史性和美学性均会按照原本模样呈现,这就是修复的界限。古建筑作为一个实际的物体,都会涉及到材料、自然影响和人为因素等问题。必须进行古建筑保存状况的研究,包括对其材料的研究,保存环境的研究等,有助于得出古建筑损坏的原因及如何使古建筑长期保存的方法。

在修缮施工开始前需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1、记录工作。记录将要被修缮的古建筑原貌,具体手段有:拍照、摄影、绘画。以原实测图为基础考查,记录损坏的部位和受损的程度绘。对建筑物的各个构件上进行认真勘探。拍照记录装饰、照墙、地面的破坏情况。2、查阅被修缮的古建筑物的历次修建资料,确定修复年代,修理程度和影响程度,为将要进行的修缮设计、施工提供具体依据。3、对古建筑的损伤原因进行分析,分析损坏缘由是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4、制定修缮施工方案。根据被修缮的古建筑物的内涵、风格、损坏程度,编制施工方案,尽量采用传统工艺、材料和传统施工方法,尽量缩小维修的范围,保证修缮质量。

修缮人员不能是一半的工人,应会使用传统修复技术并能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来进行古建筑的修复介入。修缮是一个评判的过程,也就是对古建筑在修复过程中历史评判,是反思、观察和确定的反复过程,整个过程必须尊重古建筑,尊重历史,尊重材料。我们不能把修复的各阶段、各方面同时展现在人们面前,在修复过程中不能加入主观想象,不能改变之前的文化环境、历史环境所赋予古建筑的特定意义,不能抹去在历史进程中的自然与人为力量对古代建筑所造成的改变。

三、古代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管理措施探讨

1.认识文物修缮工程的特殊性。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规定。文物自身就具备着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特性,在实施修缮的工程中,对文物不能进行更新改造,要认真研究文物本体原貌,找出修复依据,施工中最大地保留原构件,尽可能减少更换,极大的保留和修复文物的本体。古代建筑修缮工程的对象是文物实体,它在施工前就存在,因此在施工前,要做很多的准备、记录工作。

2. 古建筑修缮工作的实用性。文物修缮工程是个新课题,无现成经验可借鉴。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详细的列出工作具体要求做到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只是现今,我国文物修缮工程队伍总体水平偏低,队伍参差不齐大多数队伍不明确文物保护工程的现状。要求施工管理人员,要熟悉具体工作对象的思想,熟知文物修缮工程原则,对修缮对象有深入研究。

3.传统的砖瓦烧制工艺严格,全部人工制作,古建筑屋面砖瓦的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

针对这些质量通病,我们虽不能每个工程完美的修缮,采取一些防治措施尽量避免。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控制,材料采购要有计划,对极少的材料但是用量却大的材料,尽量提早组织货源,寻找质量合格生产厂家,同时材料进场验收关严格把关,让生产厂家与工程质量挂钩。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基本原则来做,选用恰当的方法和手段,对特殊部位和关键工序予以足够的重视,精心组织施工,做好质量目标的控制,一定能做好古建筑修缮工作。

参考文献:

古建修缮工程监理总结范文第2篇

二王庙古建筑群灾后抢救保护工程

二王庙古建筑群是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王庙位于岷江北岸的山坡上,前临都江堰,原为纪念蜀王的望帝祠,齐建武年间(494~498年)改祀李冰父子。现存建筑系晚清和民国时期建造,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5・12”汶川地震使都江堰堰区内的古建筑群遭受重创。二王庙所在的山体滑坡,秦堰楼下沉,戏楼、厢房、52级梯步、照壁、三官殿、观澜亭、疏江亭、前山门等建筑和围墙全部垮塌……

2008年6月30日,二王庙古建筑群灾后抢救保护工程拉开序幕。工程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勘察设计总负责,泉州刺桐古建筑公司施工,河北木石古代建筑设计公司监理。

作为四川省灾后文物抢救保护重点工程,二王庙古建筑群的抢救保护采取了“同步勘察设计、同步监理、同步施工”的创新方式进行。2010年11月18日,二王庙古建筑群灾后抢救保护工程竣工,并被国家文物局授予“优秀文物保护工程特别奖”。

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中期修复试验

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雕凿于南宋时期,是大足石刻中最精美、雕刻工艺最复杂、历史上重修次数最多、体量规模最大的一尊雕像。造像龛高7.7米,宽12.5米,占崖立面面积97平方米。造像由一尊千手观音,男女立像四尊,二力士,二饿鬼以及干余只手和流云、法器、宝塔等名物组成。

受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委托,由敦煌研究院牵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共同参加,于201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进行了干手观音彩绘及金箔加固中期试验,对加固材料进行了大量实验室试验及分析,完成了岩体及金箔加固材料的试验,得出较满意的结果。对修复工艺作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完整的保护修复思路。2011年1月,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中期修复试验通过了专家验收。

文物维修之三

七曲山大庙古建筑群灾后抢险维修和壁画彩绘保护修复工程

梓潼七曲山大庙位于四川省梓潼县北9公里,始建于晋,为蜀地百姓祭祀张亚子而建,后几经重建。整个大庙占地3万平方米,较完整地展现了由元到清各个时期的建筑风格。1996年,七曲山大庙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12”汶川地震给梓潼七曲山大庙造成了严重损害。大庙古建筑群体屋面多处移位变形、脱落破损,许多脊饰震坏,天尊殿及两侧配殿四面墙体全部垮塌,殿内泥塑三清像全部毁坏,大庙内一幅明代珍贵壁画毁损为碎片……

2008年5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了梓潼七曲山大庙的勘察设计任务。10月22日,梓潼七曲山大庙抢险维修工程、梓潼七曲山大庙壁画和彩绘保护修复工程同时开工,分别由陕西省韩城市秦鑫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工程于2010年9月20日全面竣工。

文物维修之四

佛山祖庙修缮工程

广东佛山祖庙始建于公元1078~1085年,后毁于战火,公元1372年重建。佛山祖庙集明、清两代优秀古建筑和当地木雕、砖雕、石雕、陶塑、灰塑、铸造等民间艺术于一体,现存古代主体建筑3600平方米,199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祖庙维修工程由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佛山市工程承包总公司施工,佛山市顺德区立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于2008年1月19日正式动工,采取多个单体建筑修缮交叉进行的方式进行施工。

至2008年底,完成了万福台、东西厢房、东西两廊、灵应牌坊、碑廊、钟鼓楼施工项目;2009年完成了三门、文魁阁、武安阁、前殿、前殿两廊等单体建筑的维修;2010年完成最后两个单体建筑――庆真楼和祖庙正殿的修缮。2010年10月底,正殿修缮工程结束,标志着祖庙全面修缮工程主体完成。

文物维修之五

西什库教堂主教府修缮工程

西什库教堂,也称北堂,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3号,1703年开堂,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主教府始建于1887年,为教堂的一个附属建筑群,占地2万多平方米,是一座以中国传统四合院为主要建筑格局,中西合璧的建筑群落。

西什库教堂主教府修缮工程于2008年6月30日动工,2010年9月30日竣工。工程投资近3000万元,由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承建,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北京方亭监理公司监理。

本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第一至四进院、图书馆、东西两侧附属工程、二进院小品、东侧大门等殿院的修缮,涉及建筑面积6556.75平方米。各进院正房及厢房屋面恢复的女儿墙及三、四进院正房明间恢复的欧式教堂风格的门楼,是本次修缮工程中恢复主教府历史原貌的重点。

文物维修之六

涿州辽代双塔修缮工程

智度寺塔和云居寺塔被称为“涿州双塔”,是河北涿州古城的标志性建筑。双塔建于辽代,云居寺塔始建于辽大安八年(1092年),智度寺塔始建于辽太平十一年(1031年),双塔均为八角形楼阁式仿木结构砖塔,内部结构为套筒式,塔内各层均设八角形回廊。2001年,涿州双塔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记载,双塔在辽、金、明、清均有不同程度的修葺。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塔顶坍塌,塔体开裂,又经多年雨水冲刷破损加剧,年久失修损毁严重。

国家文物局2000年开始对双塔修复进行规划和设计(设计和施工由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负责),2001年开始施工,2006年智度寺塔抢修工程完工。

云居寺塔修缮工程于2008年开工,维修范围主要包括塌毁的塔顶、残损的塔身及顶部的避雷针等。2010年4月,涿州双塔修复工程历经10年努力顺利竣工,修缮后的涿州双塔基本恢复了原貌。

文物维修之七

大昭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大昭寺位于拉萨市区的东南部,始建于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先后被称为“惹刹”“逻些”等,9世纪改称“大昭寺”,意为“存放经书的大殿”。

大昭寺建筑风格独特,雄伟壮观。大殿正中供奉释迦牟尼12岁时等身镀金佛像,佛殿和回廊内外满布的壁画均具有很高的史料及艺术价值,其中《文成公主进藏图》、《大昭寺修建图》弥足珍贵,寺内还保存有唐代以来的大量历史文物。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家曾几次安排专项资金对大昭寺进行抢救性维修。但由于年代久远,大昭寺建筑险情仍十分突出,特别是释迦牟尼主殿前的梁架结构已不堪重负,随时有坍塌的危险,严重威胁着大昭寺内僧侣和文物的安全。

拉萨大昭寺文物保护维修一期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工程总投资近1400万元,维修范围主要包括拨正或替换释迦牟尼主殿、干佛殿前廊和北廊等处出现的歪闪、变形、断裂的木构件;替换附属建筑中的虫蛀木构件;对新替换的木构件实施防腐、防虫蛀处理:楼地面阿嘎土和屋面阿嘎土重新处理:

更换挑檐局部糟朽;维修金顶;修补彩画和壁画,对壁画进行保护等。工程于2010年10月29日通过初步验收。

文物维修之八

拉梢寺壁画彩塑浮雕保护修复工程

拉梢寺位于甘肃省武山县城东北25公里处的鲁班峡中,是水帘洞石窟群的精华,保存着东西文化融合的佛教艺术结晶,2007年列入中国与中亚五国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备选点,其主体开凿于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年),后经历代重修。佛龛多为小型摩崖浅龛,造像以摩崖石胎浮雕为主,兼有部分泥塑,绘有大面积的说法、听法、千佛等壁画。

拉梢寺壁画彩塑浮雕保护修复工程由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施工,于2009年8月开始实施,运用除尘、清污、整形、回位、注浆、补缝等工艺,分三个阶段完成了约4519.5平方米病害壁画、19身彩塑、9个佛龛、4座佛塔、28身浮雕的保护修复。

文物维修之九

交河故城二期抢险加固工程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西部的交河故城(雅尔湖故城),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是2000多年来东西方古代文化交流及贸易往来的见证,城内建筑遗迹及街巷遗迹犹存,1961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丝绸之路新疆段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交河故城二期抢险加固工程投资2150万元,由新疆重点文物保护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办公室承建,敦煌研究院设计,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施工,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

交河故城抢险加固工程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土遗址加固工程。二期工程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主要完成了官署、南门西阙以及西崖体的维修加固。在实施过程中主要采用土坯砌筑、锚杆锚固、表面渗透、充填注浆等技术方法对土建筑遗址本体进行保护加固;采用楠竹复合加筋锚杆对遗址危崖体进行锚固;采用局部改沟、筑堤等工程措施消除地表汇水、积水对土建筑遗址的危害。2010年12月10日,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

文物维修之十

南京朝天宫古建筑群维修工程

南京朝天宫位于江苏南京市水西门内,相传该处原为吴王夫差所筑之冶城,晋建)台城寺,唐改太清宫,五代吴王杨溥于其地建紫极宫。南京朝天宫是江南地区现存规模最大、建筑等级最高、保存最为完好的一组明清官式古建筑群,也是南京市博物馆所在地,1956年被公布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朝天宫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大成殿、崇圣殿不断“遇险”:部分屋顶构件出现变形,檐口的瓦、椽、板开始掉落。

古建修缮工程监理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古建筑;宝塔;建筑构造;文保工程

中图分类号:K879.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东山宝塔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城区东宝山主峰太平顶上,宝塔因山得名。从实物勘查和史料分析,东山宝塔自隋开皇十二年(592)建成。历代有所修葺,现五层以下为宋绍兴辛亥年(1131)的遗构,六层以上是清嘉庆时重修的遗构。1956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一、建筑构造

东山宝塔是一座砖石结构的楼阁式塔。平面八角,底部周长31.2米;塔身七级,高28.58米,石砌塔基,基座之上为石须弥座,各隅雕托塔金刚石像一尊,刚毅威武。须弥座之上为塔身,第一层塔身下半截(高2.365米)为石砌,其上全为砖砌。塔身每层用三层砖叠涩出檐,二至六层每层隔间设门,七层设圆窗。第一层塔身西北开半圆券门,石门框,门上置石匾,上镌“长林头角”。进门后为一层塔室,塔室内设螺旋式石阶梯,呈顺时针方向,可盘旋至顶层,每层设塔室,可供憩息和远眺四周美景。

地宫:东山宝塔始建于隋开皇十二年(592),当时属佛塔,应有地宫。据元至元五年(1339)《重修东山宝塔题名记》碑记:“东山七级宝塔者,乃宋僧宗愍之所建也”。元以后作为文峰塔、风水塔来看待。宝塔虽经几次重修,但塔址未变,因此东山宝塔应有地宫。

塔基须弥座:塔基八角,周长31.2米,高0.76米。基座之上为石须弥座,须弥座八角各雕一尊托塔金刚,威武刚毅,神态逼真。

塔身:第一层券门开在西北面,高1.95米,石券顶,门券下方正中雕刻有八卦太极图案,两端刻有云彩、仙鹤图案。匾额以下为石砌,其余塔身为0.34×0.24×0.08米的砖砌塔身。第二层塔身砖砌,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面开半圆形券门,高1.73米,宽0.53米。门下部有石质栏板。第三层塔身砖砌,东、南、西、北四面开半圆形券门,高1.73米,宽0.5米。门下部有石质栏板。第四层塔身砖砌,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面开半圆形券门,高1.65米,宽0.5米。门下部有石质栏板。第五层塔身砖砌,东、南、西、北四面开半圆形券门,高1.65米,宽0.5米。门下部有石质栏板。第六层塔身砖砌,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面开半圆形券门,高1.5米,宽0.5米。东南、东北、西南、西北门下部有石质栏板。第七层塔身砖砌,东、南、西、北四面开圆形窗,直径0.5米。

塔心室:一层至七层塔心室均为砖砌叠涩穹窿顶。二至六层每层设有十字通道,塔身外设半圆形券门,保证塔内通风、采光。第一层塔心室高2.9米,上为叠涩穹窿顶,内收11层,高1.085米。第二层塔心室高2.4米,上为叠涩穹窿顶,内收9层,高0.84米。第三层塔心室高2.25米,上为叠涩穹窿顶,内收7层,高0.755米。第四层塔心室高2.25米,上为叠涩穹窿顶,内收7层,高0.755米。第五层塔心室高2.2米,上为叠涩穹窿顶,内收7层,高0.755米。第六层塔心室高2.3米,上为叠涩穹窿顶,内收7层,高0.595米。第七层塔心室高2.05米,上为叠涩穹窿顶,内收7层,高0.595米。

塔檐:第一层塔檐为四层砖叠砌出檐,上出二层条石,然后内收二层青砖后,承托第二层塔身。第二层至四层塔檐为三层青砖叠檐,上出二层条石,然后内收三层青砖后,承托塔身。五层至七层塔檐为三层青砖叠檐,上出一层条石,然后内收三层青砖后,承托塔身。

塔顶:塔顶为砖砌,层层内收。至顶为葫芦形塔刹。塔刹按一般的做法,上有刹座、刹身(相轮)、刹顶(圆光、仰月、宝盖、宝珠)组成。

门、栏板:第一层塔身塔门设在西北,其它面无门设置,二至六层每面隔面开门。七层东、南、西、北四面开圆形窗。第一层塔门为木门,二至六层门为石门框,门下部为0.88米高的石雕栏板,上部空敞。

塔内楼梯:楼梯为石砌。第一层楼梯由东面向东南方向旋转,为顺时针螺旋式楼梯。

地面:塔外地面为钻假石地面,后期所为。塔内第一层地面为石铺地墁,第二层至六层地面为青砖铺地面,第七层为木楼板。

碑:第一层塔心内东北、西南墙上有七块(东北三、西南四)功德石碑。第二层塔心东墙上嵌有元至元五年(1339)所刻《重修东山宝塔记》,南墙上嵌有元至元五年(1339)《重修东山宝塔题名记》碑碣。

二、修缮施工

“根据古塔的特殊性及其历史意义,其加固维修方法也和一般建构筑物完全不同,它是一门独特的、且专业性很强的综合型技术。”[[参考文献:

[1]尚继红,程晓伟.《古塔加固工程实例》,《甘肃科技》,2008年第07期.]]为做好东山宝塔的修缮工作,从2000年起,我们开始对塔体的各残损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勘查和监测,通过多种手段全面地掌握了文物的残损状况。2006年,荆门市城区文物管理所与湖北省文物保护中心共同制作了《东山宝塔修缮工程设计文件》,湖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鄂文物综[2006]77号《省文物局关于东山宝塔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的批复》批准了该设计方案。

1、基本情况观测

2000年3月,在一次例行的文物巡查中,我们在东山宝塔的第三层至第四层之间发现了一条细小的裂缝。“勘查和分析工作是古塔维修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也是整个维修工作中的第一步。”[[[2]黄 滋.《古塔维修中的原状分析》,《古建园林技术》,1997年第4期.]]为此我们将裂缝观察纳入了日常的巡查必检项目。首先我们用钢尺和记号笔在裂缝的上、中、下端各选取了三个位置,并将各位置的裂缝尺寸记录在案,初次记录显示,裂缝约在5-10毫米之间,裂缝大概是10毫米左右。2002年8月,一场特大暴雨过后,裂缝已经达12-15毫米。通过现场详细勘察,我们发现塔基西北角灌木杂草丛之中有一坍塌的小坑,经过清理发现由于鼠、蚁共同侵蚀和长时间的雨水冲刷,西北角的水土流失严重,塔基部分悬空,均沉降导致塔体裂缝产生。由于地基处理不善,会导致塔体发生倒塌或倾斜,十塔九斜便来源于此。经过我们精确测量,发现塔体有稍稍的倾斜现象。为此,我们紧急启动了文物保护抢救方案,进行程序报批后对古塔开展了抢救性的保护。

2、塔身的处理

“由于古塔建造的年代不同,地质情况千差万别,建造后所经历的人为破坏和自然力破坏也不尽相同,因此,对古塔倾斜后所采取的处理与加固技术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类,即复位纠偏和加固补强。”[[[3]陈东佐,康玉庆.《中国古塔的维修与保护》,《太原大学学报》.2006 年12月第7卷,第4期总第28期.

作者简介:杜文成(1975- ),男,湖北荆门人,荆门市博物馆文博馆员,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工作。

]],东山宝塔使用的是加固补强法。塔身西北面长期受风雨侵蚀风化严重,对于残损特别严重的墙面我们采用传统的剔补法与修补法相结合对风化严重的塔砖进行修缮:对于风化深度在2厘米以下的部分保持原状,对于风化超过2厘米的拟视其情节采用传统的剔补法进行修补。由于传统的剔补法存在着缺陷,经过前期的探索,我们采取对于整块砖均已破裂且酥碱深度超过5厘米的用传统的剔补技术进行修复;对于酥碱深度在2-5厘米的可采用灰浆修补办法,具体为先用小钎将酥碱面层进行稍稍清理,将清理下来的残损部分和剔补剩余的废料磨成粉状,以6:3:2=青砖粉:熟石灰:糯米浆搅拌均匀后按原砖规格进行修补,颜色差别过大则加大砖粉的比例或加入一定数量的铁黑,具体颜色在施工前进行调试,确保做到与原状相区别又与整体相协调。对于塔体杂树杂草,用刀、钎等工具将树、草连根挖出,用生石灰灌缝,生石灰对杂树杂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将砖石归位后外用白灰砂浆封口。对裂缝的处理采用压力灌浆法,先将缝隙清理干净,再注入一定量的清水,利于浆液的保护,然后用空气压缩机将石灰米浆压入,直到不进浆或邻近咀子溢浆为止。灌浆顺序自下而上,压力一般控制在2-3千克/平方厘米左右。整个外墙处理完毕进行勾缝处理。由于原有的勾缝较为陈旧,传统技术下的勾缝新旧对比强烈,为保证协调一致,勾缝完成后用砖粉:素土:糯米浆=2:3:5对新的勾缝进行涂刷,同样可根据周边的勾缝颜色来调整配比,必要时可以加入一定量的素土。

3、对塔檐的处理

塔檐由于受大自然长期风浸雨蚀的损坏,各层塔檐砖、条石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风化脱落。维修时对风化脱落的压檐砖、压檐条石,选用同质地的材料,按原规格制作,用白灰砂浆砌筑。一些石料如塔檐石表面风化破损严重,在维修的过程将其翻面安装,下面用小石块垫平并用砂浆粘接,外用白灰砂浆勾缝。这样做既最大限度的利用了原材料,又保证了材质的一致性。对于一些必须要更换的石材砖材,全部使用本地材料。

4、对塔顶处理

塔顶为砖砌,层层内收,至顶部为葫芦形塔刹。塔顶砖有的破损,每逢雨天有渗水现象,危及塔身的安全。维修时先拆除损坏的塔顶砖,选用同质地的材料,按原样用白灰砂浆砌筑后,上盖一层防水材料,以防塔顶渗水,消除渗水带来的隐患与危害。

内墙的处理

室内墙面的处理力求和原墙面一致。宝塔内不少墙面脱落,由于原墙面经历时间久远,发变黑,大部分墙面采用设计方案的施工办法不能达到和原墙面一致,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就地取材,利用宝塔附近的粘土兑铁黄铁黑经反复比对,调整到和原墙面基本一致。粉饰完成后,表面用本地素土:石灰:糯米浆=4:2:5进行涂刷。既保证了墙面协调,又防止了墙面尘土脱落污染。

6、对窗栏及楼梯的处理

二至六层部分雕花石栏被损坏,维修时先拆除红砖砌筑部分,选用相同的石料,按原栏板花纹雕刻后安装,并用环氧树脂粘接牢固,以确保游人在高处眺望风景时的人身安全。环氧树脂配方比例:环氧树脂601#:乙稀三胺:二甲苯=100:10:10。残损的楼梯维修时用相同石料按原样制作安装,用白灰砂浆砌筑。

7、地面的处理

塔内一层地面为石铺地墁,残缺不全。二层塔心地面改为现代水泥地面。三至五层地面为青砖铺地面,有的向下凹进,有的残缺不全。六层为木楼板,部分损坏。维修时将第一、三至五层残缺的石、砖铺筑的地面清除干净后,用同样规格的石料,青砖修补好。对第二层的水泥地面,先铲除水泥地面,清除干净,用同样规格的石料补好墁地。对第六层损坏的木楼板先拆除,用杉木按原样制作安装。在施工的过程中尽可能的使用原材料。对于一些必须要更换的石材砖材,全部使用本地材料。脚手架搭置完成后,对整个塔体全面勘查,对于需要更换的石材砖材,进行编号,精确量取尺寸,到加工厂进行切割加工,确保和原材料吻合。在修缮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贯彻 “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想办法解决,最大限度地恢复保存古塔的历史信息,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

古建修缮工程监理总结范文第4篇

一、*年工作总结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新进展

*年3月份,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这是*市制定的首个全面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法规,对*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义重大。通过认真学习,市文物局明确了《保护条例》赋予文物行政部门的职责,确定了相关的管理程序和管理规定,统一了各区县的审批标准,为今后依法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和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名城保护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的同时,市文物局严格行政审批,依法控制和掌握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世界遗产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有效地保护了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环境。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推进前门东侧路、三眼井、玉河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试点工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初步形成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四合院保护的思路,即:“既要积极探索维护古都风貌、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新方式、新方法,同时又不企求短期内解决这个问题,而是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考虑。对于有争议的地方不轻易采取行动,等条件具备了再行处置。”

2.文物修缮和保护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列入*年市政府“实事”和折子工程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天坛祈年殿、颐和园佛香阁、北海琼岛古建群修缮工程相继启动,西什库教堂抢险修缮工程已经完成。列入市政府《“人文奥运”倒排期折子工程》的项目进展顺利,目前故宫已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前期论证并安装了部分设施,奥运村龙王庙及石刻保护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年可全面实施。“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年度项目顺利推进,安排的22个修缮项目已经全部启动,地坛方泽坛、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等5项工程已经完工。年内还有两件重大的文物保护事件。一是戒台寺山体保护和加固工程,这是几十年来困扰戒台寺保护的根本性问题。经过反复调研,向市政府汇报后,下决心对山体进行加固,关闭周边采石场,确保文物绝对安全,工程投入近6000万,戒台寺的安全问题已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是国子监全部腾退收回并成立孔庙、国子监管理处。*年,国子监内的少儿图书馆全部迁出,交由文物局管理。首博也全部迁出,对孔庙、国子监进行百年以来最全面的修缮。据初步计算,自*年以来,全市已经修复和整改的文物项目超过200项,是前50年修缮总和的几倍,充分表明了*文物工作近年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配合奥运场馆建设,先期对五棵松篮球馆、国家体育场、新奥公司体育场配套工程、国家体育馆、奥林匹克会议中心、数字*大厦、奥运村工程、奥运一期工程等8处奥运场馆进行了考古勘探、发掘工作。勘探面积达110余万平方米,发掘清理古墓葬450余处,出土了大批珍贵文物,圆满完成了保护、抢救文物的任务,为奥运场馆的顺利开工建设铺平了道路。配合南水北调中线*段工程,对沿线地下文物进行了考古勘探,文物勘探面积达到127万平方米,超过原定勘探面积60.8万平方米的108%;发现文物分布面积14000平方米,超过原定发掘面积9900平方米的41%。

3.文物安全工作有新举措

近年来,市文物局逐步加大安全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安全隐患。年初对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了《关于*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对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和改进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四城区居住在文物保护单位内的9600余户居民配发了灭火器。作为*年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作为列入市政府*年“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文物局安排专项经费1700万元,解决了戒台寺、太庙、鼓楼等10处文物保护单位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市文物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依法对16家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28个使用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对占用的文物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整改。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充分肯定,各使用单位也相继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此项举措开创了文物保护和执法的新方式,贯彻和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精神。

年内继续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对6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两次巡视检查,对8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抽查,共查出问题和隐患200余处,已责令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20起,行政罚款10.5万元。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对八达岭、戒台寺、天坛、圆明园等3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对7家国家文物局指定抽查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组织完成了我市长城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并形成了长城保护状况的报告。年内还对十三陵保护区内公共墓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各区县、各局属博物馆也都采取有力措施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整改。经过各方努力,全市文物的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4.博物馆事业呈现新面貌

*年,*地区博物馆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年内完成了多座博物馆的新建和改建工作,并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作为*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的首都博物馆新馆于12月15日起正式试运行并于19日举行了落成开幕仪式,贾庆林主席、陈至立委员、刘淇书记及任继愈先生亲自为新馆落成揭幕。首博新馆建设历时四年,凝聚了无数建设者和设计者的辛劳和汗水。试运行以来,首博新馆以先进的功能、丰富的展陈、完善的设施、一流的服务赢得了国家领导人,市委、市政府领导,社会著名专家,博物馆同行,广大市民及国际友人的高度赞扬,成为当今国际国内一流博物馆的代表。另外,作为中国电影诞辰一百周年纪念的献礼,中国电影博物馆也将于年底建设完成并对外开放。首博新馆、中国电影博物馆的相继落成,对*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全市博物馆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此外,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平西纪念馆、平北纪念馆、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等一批抗战纪念馆陆续完成改陈,举办了新的大型展览,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年内宣南文化馆、百工坊等博物馆也相继落成,中国警察博物馆、国家博物馆扩建工程也都在积极推进。

*年,各博物馆纷纷采取多种手段宣传博物馆、开展多种活动吸引观众,为提高广大市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发展*市旅游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文物局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自“八·一”建军节开始市属博物馆对全国、武警的义务兵免票参观;为中小学生制作并发送了数万份博物馆参观护照;编印发放了3万份“*地区博物馆指南”;编制发售了6万份*地区博物馆通票。在十余座博物馆中推出观众可参观的科普互动展并赴澳门特别行政区展出,书记还在中山公园参观了我局所属博物馆制作的互动展。年底前,还将为*市民免费提供8万份“*地区博物馆地图”,推出多项临时展览,并充分利用电子网络的优势,与新浪等网络合作,推出网上互动展览。许多博物馆还将展览送到学校、军营、监狱,受到了热烈欢迎。

5.文博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年,市文物局大力开展文博基础工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制定完成了《周口店*人遗址保护规划》、《故宫总体保护规划大纲》、《北大红楼保护规划》、《恭王府保护规划》和《*大学海淀校区保护规划》。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划定工作陆续展开,其中西城区已经划定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划定进展顺利,长城*段的划定工作已经开始。年内还完成了1-4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制订工作,完成了第六批53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项目的编制和上报,完成了故宫保护范围及缓冲区的划定和上报,完成了《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中线*段考古规划报告》的修改和上报。启动了第三次文物普查资料的整理和核查工作;启动了全市四合院调查资料的研究、整理工作;启动了市属博物馆及区县属文物收藏单位文物清库、建帐和建档工作;启动了17座博物馆的多语种服务工作,开始制作多语种导览机和宣传册。开展了*地区博物馆保管员、讲解员、科普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了全市文物藏品腐蚀调查,完成了《*文物地图集》、《博物馆译丛》、《*文物精萃大系—古建卷》的编写工作,编辑出版了《文物工作实用手册》。《*市“*”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已经起草完成,该规划将对全市“*”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全面发展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年内还制定了《*市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暂行办法》和《*市不可移动文物等级参照标准暂行办法》,对区县的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6.文物市场继续迅猛发展

截止到*年底,全市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文物拍卖公司已经达到44家,经我局审批的文物商店达到18家。全市各大拍卖公司举行大小拍卖会共计137场次(不含专场),拍卖标的71285件套,拍卖成交额91.6亿元人民币。我局参与组织、筹办的第八届中国古玩艺术品博览会也创下了历届博览会最高销售额,达到4.35亿元人民币,共有境内外165家古董商参加了展会,其中海外回流文物占21%。市文物局抓住近年来文物市场异常活跃的大好机遇,积极研究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文物艺术品流通市场的引导和扶植力度。年内对全市文物艺术品流通领域现状进行了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市推进古玩艺术品交易业发展实施方案》,用以指导全市文物市场更加健康、快速发展,巩固*作为全国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的地位。

7.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明显,文博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成效明显。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历时五个月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重在联系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学员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教育活动各个阶段各项工作。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及局属18个党总支、党支部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开展三个阶段的各项教育活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体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自觉投入教育活动中去,确保了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促进*文物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此期间,共起草文件、材料56份,简报22期。

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政务公开、厂(馆)务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的落实,对文物修缮工程实行全程审计。认真推进“阳光工程”,对首都博物馆展陈制作招投标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新馆工程的顺利进行。

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文博队伍建设。先后举办了《公务员法》培训班、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训班、全市博物馆科普培训班、区县文委文物保护管理培训班,举办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城市总体规划》讲座、“四五”普法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和培训,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全面实施人才战略,以首博新馆开馆为契机,大力引进高级人才。制定了《*市文物局“*”人才规划》,从高校和研究院引进各种紧缺人才和高素质人才,接收博士生2名、硕士研究生6名、本科生23名。人才队伍结构明显改善,高级人才所占比重逐步上升。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文物建筑的保护和抢救难度较大。由于历史原因,*市仍有相当一部分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长期被居民和单位不合理使用,如大高玄殿、段祺瑞执政府旧址、万寿寺东路等,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文物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市已经基本建立了文物、博物馆的法律、法规体系,但由于文物、博物馆事业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理念不统一,认识不明确,致使已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有些规定含糊,不易准确把握。在文物保护管理模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现有的法律法规仍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有些规定落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在管理中找不到法律依据,有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作为首都,文物领域内的许多新事物都率先在*兴起,如何依法处理这些问题,时常引起国际、国内的关注,有些在全国不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已成为急需依法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市在文物保护方面对有*特色的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文物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通过狠抓落实,全市文物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工程的管理上、在文物基础数据的掌握上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三、*年工作要点

随着*年奥运会的临近,全市的文物保护工作进入到一个关键阶段。*年是文物工作至关重要的一年,全市文物工作者一定要用“*”重要思想统领文物事业的发展,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按照“新*、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年全市文物工作会的工作任务,努力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文物事业的发展。

*年全市文物工作的重点是:

1.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思路,争取在历史街区改造和风貌保护上有新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和城区政府,认真总结和借鉴以往危旧房改造的经验,探索并创新历史街区改造和整治的模式。重点是在前门地区、大栅栏地区、玉河和三眼井地区等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历史街区改造和整治的新办法,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并在今后历史街区改造和整治的过程中全面推广开来。

2.加大文物建筑保护和修缮的力度,确保有“亮点”工程。通过“3.3亿”工程和“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的实施,*市有一大批年久失修的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修缮并向社会开放,但是,全市仍有一些高等级、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建筑被不合理使用,得不到妥善的保护和利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加强对以孚王府、宁郡王府、万寿寺东路为代表的有重大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年要继续推进“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的实施,加大文物修缮的力度,启动太庙大殿区、十三陵泰陵、司马台长城、周口店山顶洞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的大修及保护工程,完成天坛祈年殿、颐和园佛香阁和北海琼岛古建群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修缮工作。

3.抓住重点,大力推进文物基础性工作。*年要基本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划定工作,开展市级及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备案工作。根据《*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要求,各区县要公布一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完成一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划定。在对全市四合院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启动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标准制定和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推进对*市境内长城的踏查工作。按计划推进市属博物馆及区县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清库、建帐和建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博物馆条例》、《周口店*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修改调研工作。

4.加强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地区博物馆的水平。进一步整合全市博物馆资源,对*地区博物馆有计划地实施改造。认真抓好首博新馆试运行工作,积极征求领导、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完善各项设施和功能及服务,完善首博新馆运转方式和管理模式,高标准、严要求,将其真正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设施一流、管理先进的博物馆。按计划推进孔庙、国子监博物馆的修缮和展陈。以*年奥运会为目标,积极开展奥运培训,编辑宣传材料,认真策划奥运期间的展览和文化活动。督促全市博物馆开展环境整治和展览筹备工作,提高服务接待能力。精心组织“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和推动全市博物馆科普互动项目的研发工作和纪念品的设计开发工作。开展博物馆立法调研和博物馆工作改革调研。

5.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文物安全工作力度,确保全市文物安全。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建立健全各项审批制度,完善审批程序,按照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审批。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故宫缓冲区立法的调研,完成起草工作,开展《*市周口店*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做好《*市博物馆条例》修改调研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大对文物安全技防投入的力度,对德胜门、东南城角楼、中山会馆等18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健全和完善文物安全市区两级执法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巡视检查,加大对不合理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的监管和检查的力度。积极协调公安、规划、环保和城市建设等部门,依法加大对全市范围内文物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力度。

6.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认真做好地下文物保护工作。配合城市道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奥运场馆建设等工程,做好先期地下文物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重点做好规划市区的城市考古调查、勘探和清理发掘工作。继续配合南水北调中线*段工程做好沿线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展。落实金陵遗址的考古清理发掘的成果研究。做好毛家湾瓷器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古建修缮工程监理总结范文第5篇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以下统称《保护规划》),保护古都风貌,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迁入保护区人口数量控制、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等相关工作,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保护区是指市政府批准公布的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本规定所称房屋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房屋、院落等地上物。

 本规定所称保护区居民是指在保护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的居民。

 第三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体现历史风貌为宗旨,坚持科学规划,有效保护,有机更新,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保护规划》要求,拆除违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对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对不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按照与保护区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原则逐步进行改建。

 第四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原则是:

 (一)保护和恢复保护区的整体传统风貌,保护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二)落实《保护规划》与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市政先行、有机更新、循序渐进。

 (三)保护区保护与旧城外开发相结合,修缮保护与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管理相结合,降低人口密度。

 (四)政府投入和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合理负担相结合,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多方面积极性。

 (五)由区政府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推进实施。

 二、落实《保护规划》的重点和原则第五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规划要遵循《保护规划》,其他规划如与《保护规划》存在矛盾的,以《保护规划》为准。

 第六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与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相协调。

 (二)保存胡同肌理、传统四合院的原有格局。

 (三)保存不可移动文物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等历史遗存。

 第七条保护区的各类建筑应按照《保护规划》分类,采用不同方式进行保护和整治。

 (一)文物类建筑应依据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对其进行严格保护。

 (二)保护类建筑只可按原有建筑格局和建筑形式进行修缮,不得拆除、改建和扩建。如确需对其内部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应保留原有格局和外貌。

 旧城内被确定为保护院落的,按照保护类建筑进行管理。

 (三)改善类建筑应以修缮为主。属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可按历史格局和外貌翻建。

 (四)保留类建筑原则上应该保留,需要改建时应恢复传统建筑形式。

 (五)更新类建筑应严格按重点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拆除改建。

 (六)整饰类建筑应按照保护区传统特征进行整饰或改建。

 第八条保护区应保持原有的胡同格局,原则上不得对胡同进行拓宽,确需贯通或拓宽的,应按《保护规划》实施。

 第九条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胡同内布置市政管线时,应保持该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胡同的尺度和走向。

 (二)在原有胡同基础上布置市政管线时,原则上应按规范要求实施,胡同宽度不够、难以达到规范要求的,经技术规范制定或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条保护区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须保护历史名园及其遗存。

 (二)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挂牌的古树名木和《保护规划》确定的“准保护类树木”,须按《保护规划》落实保护责任。

 (三)应采取传统的绿化形式进行绿化。

 第十一条在保护区内,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及宣传品,不得擅自架设各种管线。

 三、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依据《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和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拆除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积极争取和运用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组织建设或筹集保护区定向安置用房,落实居民外迁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保护区周边及区内主次干道、胡同等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保护规划》和保护区风貌保护要求一次完成,由市、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其中,保护区外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分别由各专业单位负责落实。保护区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及非主次干道整修、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费用及所涉及房屋的拆迁补偿费用(以下通称附属工程费),由区政府负责落实。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参照以下原则和标准确定附属工程费的分担办法:留住的产权人现住房面积部分,可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在规划允许的前提下,留住的产权人修缮后增加的不超过10平方米的厨房和卫生间部分,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住房面积,全额分担附属工程费。

 第十四条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方案》应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括:房屋及人口现状,逐幢、院、片的规划设计及房屋保护和修缮措施,外迁人口数量及相应定向安置用房的位置和规模,留住和外迁政策等内容。在《实施方案》审定前,应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论证,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意见。

 《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和审定后,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原则上应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之前,应先进行非主次道路整修、市政基础设施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为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创造条件。在组织实施时,可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以院落或者若干院落为单位进行,也可以采取土地置换或整合的方式。

 第十六条加强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拆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落实产权人的保护和修缮责任。由区政府根据保护区居民外迁情况、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第十七条自本规定之日起,保护区应实行迁入人口数量控制性管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自本规定之日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保护区房屋出租出售市场管理。对出租出售的房屋,应依法征缴相关税费。原土地属于划拨的,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第十八条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区政府开展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结合各区的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按年度向各专业单位下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保护区居民及其所在工作单位和房屋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

 保护区居民属于廉租住房对象的,可不参加摇号排队,给予优先配租。

 四、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的措施第十九条建立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在2008年前,根据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年度工作安排,市、区分别按年度安排相应资金,主要用于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其中,市对区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保护区下列单位或住户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迁:

 (一)需要腾退后对社会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内的单位或住户。

 (二)为引入市政基础设施或道路整修需要拆除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三)恢复建筑物原用途需迁出的单位或住户。

 (四)按照《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改建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第二十一条根据保护区外迁居民人数、家庭结构情况,各区可申请提供定向安置用房或专项建设用地,涉及有关税费缴纳和房屋销售管理等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区或者各保护区实际情况,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每片保护区降低人口密度的具体政策:

 (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保护区四合院后,落实对所购四合院的保护和修缮责任。具体政策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历史文化保护区四合院若干规定执行。

 鼓励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和经审定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迁出现住居民,修缮后自用或出租出售。

 (二)由区政府组织实施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落实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异地外迁的居民可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第八条规定购买安置住房。具体优惠办法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保护区居民人均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5平方米,并且在保护区外无正式住房的,外迁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时可按照人均5平方米认定原住房面积。

 外迁居民放弃购买定向安置用房的,区政府可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7号令,以下简称87号令)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三)在有利于保护文物,恢复和保持历史风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的前提下,各区政府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可采取政府组织、由投资人参照87号令外迁保护区居民等方式。

 区政府在审定各保护区《实施方案》时,不得重复使用优惠政策或扶持措施。

 五、保护和修缮责任

 第二十三条保护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非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按下述规定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一)保护区的私有住房,由产权人按照《实施方案》承担并履行房屋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人可以出售其住房,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房屋后居住或使用的居民和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二)保护区的直管公有住房,可由留住的承租人按本市房改成本价及有关优惠政策购买后,作为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单位可以收购承租人的公有住房使用权。经申请产权单位同意,承租人也可以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权,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三)属于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参照直管公有住房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由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统一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六条保护区留住居民应当按照《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七条保护区留住居民按本规定购买住房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执行,颁发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颁发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十八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做到改善生态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保护区房屋修缮后,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有关工程项目可享受本市改用清洁能源的优惠政策。

 六、拆除房屋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为落实《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房屋的,被拆迁单位和居民应在规定期限内搬出。拆除住宅房屋内的居民可以按照本规定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或申请货币补偿。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87号令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中拆除交通、公交、绿化、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环卫、消防等设施用房,以及当地房屋维修管理用房,应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规划设计方案安排迁移、还建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其中,拆除热源时,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将热用户并网或新建其他热源。在还建的用房交付使用前,应先建临时用房,确保修缮、改建区毗邻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一条在拆除保护区房屋时,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有价值的建筑构件,应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收存保护。

 七、保障和监督第三十二条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支持区政府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建立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机制。市、区规划、文物和国土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护区房屋保护、修缮、转让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未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保护区房屋产权人和承租人均应按照本规定保护和修缮房屋,居民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要予以督促落实。对不按规定进行房屋保护和修缮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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