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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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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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省公安厅在惠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点评会,总结上半年打击整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涉车、涉枪等突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工作。在这次点评会上,副省长、省…

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

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浅谈如何扭转公安机关“六大专项”行动落后局面

去年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打击整治涉毒、涉黄、涉食药假犯罪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今年4月17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涉车、涉枪犯罪六大专项行动,并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任组长的六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行动组,强势推进打击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7月15日,省公安厅在惠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点评会,总结上半年打击整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涉车、涉枪等突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工作。在这次点评会上,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以打开路、“治标”先行的决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发案下降、破案上升的总目标,推动全省社会治安持续明显好转。他同时强调,省委、省政府对维护社会治安尤其是打击刑事犯罪高度重视,明确将“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从公安重点工作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坚定打击目标和决心,坚持多管齐下提升打击效能,坚决夺取“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全面胜利。要把破案上升作为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以及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把全省的破案总量提上来。要认真研究和谋划推进“六大专项”行动、提升打击破案效能的具体措施,强化情报导侦,坚持依法办案,加大宣传发动,不断扩大行动战果。要按照“重在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原则,结合纪检、督察、巡视“三位一体”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打击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化“正风肃纪、依法履职”教育整顿活动,为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10月17日,省公安厅在佛山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第二次点评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维稳形势分析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总结点评今年前三季度打击整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涉车、涉枪等突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对第四季度打击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按照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提出的“不换频道、加大‘六大专项’打击行动力度”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年底前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朝着行动既定目标全面冲刺,坚决打好“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收官之仗,以过硬战果接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检验。他强调,要对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力争优势项目好上加好、落后项目补齐短板、居中项目挖潜增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各类突出犯罪发起凌厉攻势,集中开展打击涉毒犯罪“围歼系列打击行动”、全省吸毒人员收戒会战,打击涉银行卡犯罪“海燕3号”收网行动,打击涉车犯罪“刀锋2”行动和打击涉枪犯罪“蓝箭3”行动,着力摧毁一批犯罪团伙、网络、窝点,铲除一批治安顽疾,彰显打击实效。要边打边总结,不断提升打击整治工作成效,擦亮广东公安特别能打大仗、破大案的品牌。要压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决战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

李春生要求,要坚持质效并重,确保行动战果经得起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检验,经得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平安实践的检验。要把好执法质量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把握正确打击导向,在完成“六大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抓点带面,带动其他突出治安问题的解决,切实提升整体打击成效和群众安全感,推动社会治安不断好转。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不断巩固和深化“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以良好的纪律作风保障打击行动深入推进。

10月23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推进会,传达了全省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点评会精神,对全市各地总体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志明同志就我市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工作考评靠后的实际情况向全市公安机关公安干警发出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面扭转我市“六大专项”行动落后局面的号召,他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奋战六十天,打赢“六大专项”这场硬仗。下面,就“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的6个专项,我分别来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六大专项”之涉毒专项打击整治

我市特别是陆丰三甲地区的毒品问题在经过了去年从省到市开展的“雷霆扫毒”等一系列的重点整治行动后,毒品制造销售泛滥成灾的情况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接下来在继续保持对我市毒品打击高压态势的同时,我们还要加大对毒品在逃犯的追逃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打击,坚决消灭地下交易市场。对毒品犯罪活动应积极开展持续性的专项打击斗争,适时集中公诉、公判一批涉毒犯罪分子,以震慑罪犯;对有形成地下交易市场趋势的地区,要采取各种强有力措施,把毒品地下交易市场消灭在萌芽状态。公、检、法三家在缉毒工作的执法问题中,要统一思想认识,尤其是在管辖和证据的采集等方面能统一协调,并定期通报情况,使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渠道保持畅通,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对涉毒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状态。

(二)“六大专项”之涉黄赌问题专项打击整治

对于涉黄、涉赌问题的整治打击,我们应该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零容忍”。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进行逐个逐人的“地毯式”清查;对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地、涉嫌“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复杂场所进行持续反复的滚动式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坚持“五个必查”: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必查、视频监控室运行情况必查、留宿人员登记信息必查、按摩室必查、治安信息系统安装及使用情况必查。在掌握涉黄涉赌案件确切证据、实施精确打击的同时,一旦发现有价值线索,即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侦办、异地用警强力深挖,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以及背后的保护伞。

(三)“六大专项”之涉食药假专项打击整治

1.加强跨区联动,主攻大要案件。将大要案件侦办作为打击行动的主攻方向,将打击犯罪源头和摧毁整个犯罪网络置于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穷追猛打涉食药假犯罪的生产窝点、批发团伙,摧毁犯罪利益链,突出打大仗、破大案。强化集群战役意识,深入查明犯罪网络及其关联性,统一步调节奏,实施相关区域联动的集约化打击。同时,大力强化跨省跨区合作,强化国际及粤港澳台协作,统筹开展集群战役,组织跨省、跨市联合行动。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假合力。在强化公安机关各警种协同配合,提升整体作战能力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与工商、烟草、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在通报线索、移交案件、联合督导、联合整治等方面切实加强合作,有效形成最终的打击合力。

3.加强网上查控,强打网络售假。当前假冒伪劣犯罪依然突出,特别是发展迅猛的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和物流行业,在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广告、联系业务、勾结串联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假冒伪劣犯罪蔓延的重要手段和渠道。

4.对陆丰假币的打击,仍然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市陆丰地区假币泛滥的情况前几年已经得到了公安部的重视,并且已经被作为重要地区进行了长期的挂牌整治。但是在今年7月份省公安厅召开的打击涉食药假犯罪专项行动新闻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广平同志通报:我省的假币源头为陆丰地区,特别是假币印出来之后,在销售过程中有一个庞大的销售网络,基本上来源于陆丰地区。因此,在这次“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对我市假币犯罪的侦破打击依然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而且还应该把它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来对待。

(四)“六大专项”之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专项打击整治

在打击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犯罪方面,我们应该创新工作思路,由经侦、网监等部门抽人组成工作专班,按照“边侦查、边扩线、边取证”的策略,以重点案件为切入点,对银行卡犯罪实施全覆盖打击。在强化打击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协调银行、银监局等部门推动“五大机制”建设,从制度层面夯实打击、防控电信诈骗及银行卡犯罪的基础。一是推动建立打击银行卡犯罪奖励基金。二是下发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应急处置办法,建立涉电信诈骗和银行卡犯罪账户快速查询冻结机制。三是推动建立银行卡查询短信提醒机制。 四是建立黄金饰品等重点商户监管机制,要求黄金饰品、珠宝等重点商店安装摄像头记录POS机刷卡录像。五是建立联合宣传机制,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作案手法,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

(五)“六大专项”之涉车犯罪专项打击整治

我们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刚刚完成了代号“刀锋”的集中收网行动,打击的范围已经延伸至盗抢“小四轮”微型汽车、摩托车和伪造、使用假牌证等涉车犯罪上。在接下来的“刀锋2”、“刀锋3”等系列行动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情报研判,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开展专案经营,按照统一的行动部署进行抓捕取证,破获的跨区域、系列性团伙案件由指定的办案单位整体移诉,确保打击的质量。对地域性、源头性、职业性案件线索重点经营,深挖销赃源头、摧毁销赃窝点、追缴被盗赃车,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材料。

(六)“六大专项”之涉枪犯罪专项打击整治

10月27日下午,省公安厅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专门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查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统一行动,并且宣布今年12月15日前主动上交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群众举报涉枪犯罪最高可奖5万元。会上,郭少波副厅长说:“当前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持枪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散落社会面非法枪支存量较大,埋下了随时可能导致严重治安问题的隐患。”因此,在接下来的会战中,我们要按照“以打开路、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树立“把枪案当命案办”的理念,结合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持枪犯罪、爆炸犯罪及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犯罪,进一步压缩涉枪犯罪分子活动的时间和空间。

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目标任务

打击和治理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是当前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三打”专项行动要迅速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三打”行动,水务系统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的目标为核心任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以打造诚信水务局、建设优良水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持为目标,坚决打击、切实纠正在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欺行霸市,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打下坚定基础,为水务事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打击重点

水务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力度着力解决和治理水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供水配套服务、征费等领域的“三打”行为。

(一)重点治理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治理:

1、在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投标中,承包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评标专家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中标以及分包商通过向承包商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分包的行为;

2、在服务招投标中,重点治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中介机构等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

3、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回扣、提成、礼金以及提供出国考察机会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

4、在工程款结算中,重点治理承包商通过向监理方、设计方等提供回扣、提成、礼金、吃请等手段虚结工程量、改变概算以及承包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礼金、旅游、吃请等手段而多结算工程款的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领域重点治理:

1、在政府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采购人(包括采购单位)提供回扣、礼金等手段而使采购人(采购单位)有意逃避集中采购、将应该政府采购的项目改为直接从非政府采购供应商处采购的行为;

2、在专家评审环节,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在某些项目的招标、评标过程中,收受不法投标单位的“劳务费”、“介绍费”、“好处费”等各种名义的回扣,透露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标准等商业秘密致使政府采购过程缺乏公开、公平、公正性的行为;

3、在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招投标中,供应商通过向采购人提供回扣、高级招待及其他报酬或服务,如出国旅游、提供装修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

(三)在资源开发领域重点治理:

在水资源开发领域,有关开发商为获得水源工程开发项目等资源开发权,通过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贵重物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手段,以达到将项目纳入有关规划、项目方案通过咨询评估、立项核准、取水许可被批准等行为。

在河道采砂开发领域,从事采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贵重物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手段,要求在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中,将某些区域划定为可采区,非法取得采砂许可证,允许其在禁采区或禁采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行为。

(四)在供水配套等服务方面重点治理:

在供水配套服务方面以权、以工作之便私拉乱接水管,漏抄、少抄水量,从中吃拿卡要的行为;随意减免缓有关应征费用,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三打”行动期限初定一年,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2月至3月)。3月中旬,召开水务系统“三打两建”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3月底前,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贯彻到位,搞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情况排查阶段(3月至5月)。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组织开展情况和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对重点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在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中物色信息员,收集相关情况线索;深入发动群众,拓宽情报线索收集渠道。组织专门力量对摸排的情况线索及时进行汇总研判,落实专人查证、专案突破。

(三)打击整治阶段(3月至11月)。按照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哪类犯罪突出就打击哪类犯罪的原则,采取边摸排边查处打击的方式,有组织、有准备、有目标的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侦破一批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和窝案串案,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部位,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三打”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至2013年1月)。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局“三打”行动组将对局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三打”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认真总结“三打”工作成绩,交流推广“三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三打”工作长效机制,并对“三打”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股室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局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股室和单位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内设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二)严格执法。要依法从严打击犯罪活动,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确保办案质量;对涉及民生和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要在依法办案、讲求质量的前提下,增强打击效果,有效震慑犯罪。涉及政策层面上的问题原则由各专项办研究解决,涉及法律层面上的问题原则由执法主体单位按程序研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有争议的问题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研究解决。

(三)加强协作。加强重要信息、线索的汇总、研判、交换、处理,建立案件侦办快速协调机制,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平台,最大限度发挥各地各部门“三打”整体合力。加强有关政策法律研究,为“三打”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2003年以来广东省打击传销的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统一时间、集中力量、确定重点,进行拉网式清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遣散传销人员。重点地区成立了打击传销专业队及专案组,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分化瓦解传销组织,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狠狠打击了活动猖獗的传销组织,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防止了大规模传销活动的反弹,整治了市场环境。行动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接待、疏散、遣送传销人员等善后工作,及时解决了揭阳、普宁、云浮、清远等地传销活动事件,排除了非典期间遣散传销人员的困难,积极解救受骗群众,防止出现因传销造成的大规模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狠抓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我省坚持重点整治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狠抓了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一是对各地区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传销活动的严重程度,将各地级以上市划分为四类地区进行管理,主要抓好一、二类地区的督查指导工作。二是针对传销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2004年省工商局研制开发了广东省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信息库。信息库的推广使用,对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我省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相关情况,研究传销活动特点,分析传销组织动向,及时组织打击活动以及进行科学决策等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三是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把出租屋管理作为打传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纳入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考核范围。广州市制定了《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明确出租人义务,确定了管理部门及有关罚则。肇庆市的四会市辖区内的工商所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签订了《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管理责任书》,落实房屋租赁中介的责任。茂名市的信宜、电白以及佛山市的三水还与出租屋主签定《承诺保证书》,取得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将打击传销工作引向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四类地区”监管、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快速反应等机制,实行巡查、考核、奖励、警示等制度,初步建立起打击传销长效机制。2005年,全省开展了以“五个一”,即一张举报联系卡、一个信息平台、一封公开信、一张网络图、一份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在社区、村建立了打击传销宣传教育、上下左右互动、信息整合、监控预警、责任落实等五个工作机制,为彻底铲除传销活动生存的土壤,实现“决不让传销活动在广东立足”的目标迈进一大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多渠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2003年以来,先后在省内18个市的65所高校开展“拒绝传销,净化校园”宣传,开展打击传销“四进”,即进学校、进社区(村)、进工厂、进人才市场宣传以及开展《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普法宣传等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认识,营造打击、防范传销的浓厚氛围。2005年9月,省打传办部署各地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对642.1万人次的群众进行了宣传,张贴海报15.4万张,悬挂横幅3009条,发放宣传册26.4万份,出动宣传车1144辆,张贴通告、宣传单张、标语等11.7万张,举办打击传销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会等48场、法制教育课232节。

二、打击传销工作的几点体会

在国家工商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总结三年多来的工作,我们对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有以下五点体会:

(一)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是我省打击传销工作迅速、有效开展的关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批示:“我省工商部门在打击非法传销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应当表扬。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露头就打,依法严肃惩处。要实行属地管理,省里指导督查。”黄华华省长批示:“我省打击传销工作在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很大的成绩。今年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和变相传销蔓延的势头,维护社会的稳定。”2005年,许德立副省长在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上强调打击传销事关我省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事关我省维护社会稳定,事关我省建设和谐广东,要始终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进一步强化综合整治的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依法严肃惩处。正是由于省委、省政府总揽全局,发挥了强有力的领导作用,我省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如火如荼,得以迅速、有效地开展。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县(区)三级打击传销指挥领导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其他领导协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落实打击传销目标责任制,是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的保障。在打击传销活动中,从三个方面狠抓了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了“一票否决”制。2004年初,经过工商部门的努力,省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出《关于把打击“”等私彩、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纳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的通知》,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在全省建立了打击传销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管理不当,敷衍推诿,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包庇、纵容、参与、支持传销活动的,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考核督办制。为加强各地责任,2004年4月,省打传办制定下发了《广东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考核方案》。2005年9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广东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考核方案》进行修改,修订为《广东省打击传销

和变相传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在全省施行。同时,组织14个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成四个考核组,分别由省委政法委(省维稳及综治委)、省公安厅、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牵头,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从组织领导、部门配合、责任落实、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等七方面对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惠州市等12个市开展打击传销考核工作。根据考核评分的情况,对各地划分地区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三是建立了辖区管理责任制。按照张德江书记关于打击传销工作要“要实行属地管理”的精神,全省以市为单位建立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形成了地方政府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公安、工商为主力军,检察院、法院、经贸、银行业监管机构等部门积极配合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并采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工商、公安等行政职能部门与所属基层单位之间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分解细化打击传销工作职责,确保打传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三)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为专项整;台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赖于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有赖于各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为加强对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我省率先建立了由分管工商部门的副省长为召集人,包括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维稳及综治委)等14个部门参与的“广东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常设机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内。省工商局充分发挥省打传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密切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起横向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的联络员,定期或者不定期交流情况,保持密切的联系,组织全省统一行动,协调各地重大案件的查处。联席会议制度的设立有力地推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综合治理的进程。各级政府也参照省的模式,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打传办,重点地区还成立了由工商、公安、供电、供水、街道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打击传销专业执法队,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办公地点,解决了办公车辆,专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日常的清理,解救受骗群众,开展打击传销的宣传。

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任务目标

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办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处做起,以打开路、综合施策,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打击惩处一批组织经营“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以保民平安、为民除害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集中打击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实有人口、房屋管理和重点场所、行业治安管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社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搭建各部门密切合作、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预防犯罪关口前移的基层管理平台,并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根本上、基础上解决这一管理难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打击整治的重点是: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生产假冒伪劣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等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非法收购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

(二)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和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的“黑心”工厂;非法制售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加工厂点;非法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车牌、假居民身份证的加工厂点。

(三)严厉打击整治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收购和贩卖被盗自行车、电瓶车、轻便摩托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的地下交易市场;非法收购和贩卖电线、电缆、路面井盖、钢材构件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的站点。

(四)严厉打击整治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存在、表演、吸贩、聚众、私彩、网络、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电子游戏、“黑网吧”等场所和窝点。

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要注重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摧毁违法犯罪团伙、网络,坚决铲除盘踞其中的黑恶势力;发现有幕后“保护伞”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线索。要主动采取措施,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嫌“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一是要走访摸排侦查线索。“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落脚点离不开社区、乡村。要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厂房车间、建筑工地、废旧仓库、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深入集贸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旅店、刻字印刷店、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点、二手自行车和手机交易市场、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全面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那些昼伏夜出、行踪诡秘的可疑人员和搬进搬出、用水用电反常等可疑情况,要跟踪调查,发现蛛丝马迹绝不放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四黑”线索排查纳入社区民警“十项任务”中,相应建立责任倒查机制,狠抓落实。要组织治安行动队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暗访侦查,获取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实施深度打击。二是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告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要设立专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县(市)级公安机关和市区派出所要依托110报警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要及时兑现奖励。三是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提供线索。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安全监管、城管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沟通,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涉及“四黑四害”的相关线索,必要时共同开展调查。

(二)加强案件侦办。要坚持严打方针,切实解决以往清查多、查处少、处理轻的问题,对涉嫌“四黑四害”违法犯罪的案件要逐案盯办、逐案查处。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治安行动队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迅速取得重大突破。一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掌握的线索,要逐一登记在册,逐一进行核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查;需要通报有关部门核查的,要及时通报,尽可能早发现、早检测、早查处,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对“四黑四害”团伙、流窜、系列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明确办案单位、办案责任人和办案时限及要求,开展专案侦办;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由上级机关直接协调有关地方实施统一行动或异地办案。对有影响的重点案件,要逐级报公安部挂牌督办。二要加大源头深挖力度。要坚持把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对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紧紧抓住不放,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坚决挖出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掐断“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要把“打四黑除四害”同深化打黑除恶斗争相结合,深挖细查、坚决铲除盘踞在“四黑”中的黑恶势力,发现为“四黑四害”充当“保护伞”的,要积极会同纪检等部门坚决依法查处。三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对“四黑”中涉嫌犯罪的个人和企业,要坚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该劳教的劳教、该拘留的拘留;对企业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证照,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行政处罚的要依法行政处罚。绝不允许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

(三)严密治安管控。对“四黑四害”问题,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从源头、根本上、基础上解决问题的长效之策。一要立足社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全面推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提高对社区内“四黑四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防范、打击能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繁华街区以及车站、剧院、体育场馆、宾馆旅店、医院、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要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检查、清理,防止“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在这些地方屡禁不止。二要全面加强“四黑四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对涉及“四黑四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员、前科人员和嫌疑人员,要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定期见面谈话,加强法制教育,掌握活动情况,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三要积极创新行业场所管理。对容易滋生“四黑四害”问题的行业、场所,要定期公开检查,制定治安状况评估标准,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经营者、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部门合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挤压“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步骤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初步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从年8月下旬开始到年年底,集中侦破一批“四黑四害”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并积累经验,努力探索在基层搭建合作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第二阶段从年开始,将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专题部署,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四黑四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一个阶段的工作分三步进行:

(一)排查摸底(8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地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四黑四害”线索排查工作,并对掌握的案件线索逐一研究侦办措施、落实侦办责任。具体实施方案要逐级上报备案、逐级盯办落实。

(二)集中整治(9月中旬至11月底)。各地要对排查掌握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逐一进行侦办查处,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三)总结评估(12月)。各地要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市公安局将组织各地进行交叉检查,综合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构建基层管理合作平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做到边部署、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边深化、边巩固。要及时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作为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来抓。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德益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武军亮任副组长,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武军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郭新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广泛发动群众。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战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要建立健全“四黑”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要继续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评议。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要委托有关统计调查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把群众评价作为此次专项行动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把握政策界限。要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一般性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严格区分一般从业人员与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严格区分被动盲从与主观恶意行为,坚持依法打击孤立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突出打击重点、突出打击效果,特别要把打击矛头对准那些利欲熏心、伤天害理,为牟取不义之财不惜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打准打狠、打出实效。

(四)密切协作配合。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完善联合排查、案件移交、联合整治等工作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安全监管、城管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切实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鉴定检测、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公安机关要与检察院、法院加强司法会商,特别是对疑难复杂的“四黑四害”案件,要积极提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改进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打击惩处效果。要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各警种间、区域间的警务合作。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实施整体作战、合成作战。特别是对“四黑四害”团伙、流窜、系列案件,公安机关治安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刑侦、经侦、网安、技侦等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共同办案。要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作用,对跨区域“四黑四害”案件线索,各涉案地要立足本地,积极主动地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五)注意工作方法。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积极依靠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准确定位、精确打击,避免大清查、大夜查等运动式做法,防止扰民。要高度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应对,防止炒作。

三打击一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摧毁一批制假售假网络和团伙,查处一批制售假冒卷烟的大案要案,追究一批制假售假网络和团伙骨干分子的刑事责任;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明显减少;异地违法经营卷烟得到有效遏制。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打击有效、优势互补、管理强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和分工

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是:一是重点打击、整治以部分温岭、临海籍人为主的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团伙;以福建、江西籍人为主形成流窜贩销假冒卷烟的团伙;以“礼品回收”为名的卷烟调包团伙。二是重点整治假冒卷烟的运输、窝点以及假冒卷烟的销售渠道,严肃查处宾馆、饭店、室、歌舞厅等娱乐消费场所销售假冒卷烟行为。三是全面取缔城市、集镇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整顿卷烟零售市场秩序。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深查严打。各级整顿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察,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切实加强对城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集镇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制售假冒卷烟行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烟草专用机械及其配件和烟草质量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制假贩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打击重点,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情报交流工作,及时协调组织、集中力量查大案、破网络、端窝点、治渠道,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打击与整治;做好信息收集、交流、反馈工作,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假冒烟对人身健康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该领域刑事案件的侦查办案力度,对大要案要提前介入,依法及时调查取证,对阻碍或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各级检察院要加强对制售假冒卷烟、非法经营卷烟等案件的立案监督,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批捕,及时提起公诉,对涉烟案件背后的等职务犯罪案件要依法从严查处。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审判此类案件,打击犯罪,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政府打假办及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分工职责,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好本辖区的打假联合行动。

三、实施步骤

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5年7月中旬至下旬)。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及时掌握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形势、任务、目标和要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5年7月下旬至11月底)。按照既定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围绕打击、整治、取缔的工作目标内容,精心筹划,做到具体行动有计划,组织有保障,集中力量打击制售假冒卷烟,查大案、破网络、打团伙、端窝点,摧毁和切断假冒卷烟运销渠道,取缔无证经营,消除违法卷烟赖以生存的土壤。

(三)总结检查阶段(2005年12月10日前)。各县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当地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并将总结验收报告报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验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部门间合作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把此次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全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目标管理,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将目标、任务、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存在的违法经营卷烟的突出问题,摸清梳理排点区域和打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树立“经营案件”理念,从大案中查网案,从网案中挖大要案,深挖案源。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市、区、县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行动一致的整体合力,防止和杜绝以罚代刑。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和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各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报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假冒烟危害和专项行动成效宣传,及时报道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大要案,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创新的做法,加强对经烟户诚信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