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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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必须有行政法治教育 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即为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复杂化,政府的职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解决此…

公共管理硕士(精选5篇)

公共管理硕士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硕士 行政法 教学任务

公共管理硕士(MPA)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行政法学始终被列为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定的核心课程之一。这反映了在建立现代法治国家过程中,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行政法学对提高公务员整体法律素质的重要性,亦体现了当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从MPA学员的来源看,尤以政府的公务员居多。他们大多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大多还是不同领域的业务骨干或领导,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当下和未来的管理水平。如何将现代的行政法理论与知识传授给这些学员,已经不仅仅是个普通的教学问题,而是直接影响着中国未来发展之大问题。

一、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必须有行政法治教育

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即为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复杂化,政府的职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解决此困境。很多国家通过培养公共管理硕士,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来应对管理工作日益“科学化”和“专业化”。而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此相对应的政治体制也在进行改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写入宪法。国家的法治化首先在于政府的法治化,而政府的法治化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亦是市场经济之必然要求。政府职能的定位随之发生转变(不再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无所不能的政府,也不是西方国家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指出,我国现阶段对法治政府的定位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新的政府定位需要新的人才培养和储备,即能够提供公共管理的优秀公务员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

在这个意义上,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要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中“人”的因素。行政法教学在整个公共管理硕士培养过程中又具有其它任何学科无法取代的重要地位。这是由行政法学的性质所决定的。行政法,简单地说,就是关于行政的法。而法学体系中的行政法被认为是公法,也就是说,行政法中的行政,指的是公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行政涉及的范围广、程度深,与广大民众关系密切。人类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生都离不开行政。由此决定了行政权在国家权力中的突出地位,也导致了行政权较之于立法权和司法权更容易扩张和膨胀,现代国家中行政法的数量不断增多,全然在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在我们这样具有悠久专制思想和文化的国家建立现代法治国家,最大的难题莫过于行政的法治化。而行政的法治化关键还在于行政人员是否具有法治意识和观念。公共管理硕士培养的要么是在岗的公务员,要么是准公务员,因此,行政法学进入公共管理硕士的课堂具有更为重要的实践意义。依法治国。旨在治官、治吏,约束公权力。普通的平民百姓固然需要学法、懂法,具有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为权利而斗争,对国家和社会权力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制约作用。然而,这一方式是间接的,对法治的实现来说,毕竟公民还必须借助于国家或社会权力才能实现自身的权利和利益。相反,国家权力则可直接依靠自身的国家强制力直接实现权力目的,所以更具扩张、腐败、侵权的可能性。因而,我们说,行政法治教育在公职人员、公共管理人员中进行更具有实践意义和价值。

二、针对公共管理硕士的特点,行政法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正因为公共管理硕士自身的独特性,所以在面向公共管理硕士的教学中,切不可把之混同于普通学员。在行政法教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环节与问题。

(一)从基本原理着手,循循善诱,使学员树立行政法的观念与意识。所谓基本原理是指该法中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立法时,基本原理一般会以基本原则的形式出现在法典中并起指导作用。在有法典的情况下,只要把基本原则讲清楚,基本原理也就自然可以掌握。行政法不同于一般的部门法,它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内容广泛,包罗万象。如公安行政法,工商行政法、海关行政法、农业行政法、税务行政法、交通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卫生行政法、城建行政法、环保行政法、金融行政法、民政行政法等。实际上,有多少行政管理领域就有多少行政法。这些可称为部门行政法。行政法作为一门课程不可能全部都涉猎这些不同的管理领域,而只能讲授基本原则和原理。不同的部门行政法都共同构筑于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上。任何一个部门行政法都离不开执法主体、权力来源、行政行为的种类与适用的条件、作出这种行为所需的程序及对该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等几方面。可见虽然不同的行政部门有不同的管理特点,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学好行政法基本原理,就能一通百通。学生只要掌握了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以后不论接触哪个部门行政法。都能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再者,观念、意识是人的行动、行为的引导、指向,只有在观念、意识和思想上接受和认同之后,人类才能将其积极地、富有成效地付之于行动和实践当中。公共管理硕士培养过程中,行政法课程的首要目的就是让所有学员树立起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尤其是行政法治的观念和意识,认识到法律、法治不只是法院、法官、人大代表、立法委员的事情,更是行政人员的必要素质和技能。尽管行政较之于立法和司法具有也必须具备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和灵活性,但这种自由裁量权和灵活性必须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受法律的规范和控制,否则,这一灵活的权力将是人类的灾祸,将给人类造成更大的威胁和损害。所以,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而根深蒂固的行政专制历史传统的国度里,培养和树立行政法治观念是首要、迫切而艰巨的任务。

(二)注意立法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行政法的具体内容处于不断的更新变动之中。教师必须随时注意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律解释和立法动态,及时调整和更新讲授内容。行政法虽是一个部门法,但调整的是行政关系,涉及国家对社会全方位的管理、调控与服务。其涉及的社会关系,种类之多,范围之广,内容之复杂。是其他部门法所无法比拟的。国家要按照自己的意图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去管理社会,使之达到一种理想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状态,需要不断地制定颁布法律法规以完善管理。同时,一个新的规定出台后,必然引起社会关系发生新的变化,产生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矛盾。当这种新的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的程度,足以妨碍国家的行政管理时。国家又会进行新的立法以解决这些矛盾,这就是行政法之所以不断变动的主要原因。从立法的状况来看。不仅国家权力机关、地方权力机关有关行政的立法在不断进行,中央 和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也在不断起草和公布。我国的行政法过去以分散的对某个部门、领域的行政关系单独调整为主,因而制定的是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而一些综合的法律规范较少。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的行政法制逐步走向成熟时,就会出现比较综合性的管理规范。比如行政处罚,我国过去的行政处罚没有统一的规定,各行各业的行政处罚五花八门。无论是在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形式、条件、内容及处罚的程序等都差别较大,这种巨大的差异往往破坏了行政处罚的实际效果,失去了处罚的警戒作用而使之成为某些执法者作为整人或敛财的工具。形势的发展要求以一些共同的规则来统一各行各业的行政处罚。这就导致了行政处罚法的产生。目前我国的行政立法在不断加强。近年通过的重要法律有《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正在起草或讨论修改的有行政程序法、行政强制法等。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的法律解释也时有颁布。一些落后于形势不切实际的法律法规也不断被废止。面向公共管理硕士,作为―个行政法的教师如果不经常注意这些信息或动向,讲课内容不仅跟不上形势的需要,而且有可能向学生传授了被废止的法律内容而误导学生。因此。教师不仅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讲课内容,还要有些超前的眼光,向学生传递最新的立法动态,引导学生思考新的法律问题,开拓学生的目光和思维。

(三)以案例阐述理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仅从理论到理论,特别容易枯燥,尤其像行政法这种应用性很强的法学课程。它要求教师在面向公共管理硕士教学中,尽可能地多运用生活中的案例,以案例阐释法理。一般而言,任何一门课程的讲授都不应该脱离现实而空讲抽象枯燥的理论。但在学科的设置上基础理论与应用法学的确有所不同。基础理论侧重于法学的基本理论,国家与法的起源、发展和一般规律、原则等,与现实生活有联系但远不如应用法学更直接。行政法作为应用学科,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紧密的联系。因此,行政法的实际例子俯拾即是。比如某校桃子树繁多,每到春天收获季节,往往硕果累累,令人垂涎。有一年学校某部门为了防止有人私摘桃子,竟打出告示:摘果一个罚款十元。针对这种现象,笔者上课时就可将此规定拿给学生讨论,让学生根据行政法的原理分析学校是否有权规定对私摘桃子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这虽然是一个很简单的事例,但涉及很多行政法的原理,如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处罚的对象、处罚的形式、处罚的救济等,都可联系起来进行探讨。又如在学校中,学生与学校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行使的是什么权力,学校能否作为行政主体,如果学生对学校的某种管理行为不服,能否把学校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推上法庭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实际问题,学生对此会很感兴趣。把日常生活的实际例子融合到教学当中,既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又可巩固所学的基础知识。采取案例教学的方式,也需要掌握一定的限度。讲案例首先要介绍案情,或者用投影字幕等打出来让学生看清楚,引导学生围绕焦点问题进行思考,需要给一定的时间,如果案例讲得太多就必然会影响到讲课的进度。因此,需要注意几点:第一,所讲案例必须精选,其中无关紧要的一些过程可省略以节省时间。第二,案例要紧扣讲课内容,为了说明某个问题选用案例是为了帮助理解。不要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第三,为了把握时间,对学生的讨论要适可而止,见好就收。

同时。公共管理硕士大多为在职学习。都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以其为主体,组织教学活动。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学生不只是教学活动的被动参与者,更应当是教学活动的设计者与实践者。活动要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必须让学生亲身参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从课程的定位到课程内容的选择。均应以学生的需求为牵引。笔者在教学中的许多问题设计都是由学生提出并提供资料的,如2004年长沙市围绕摩托车通行问题引发的两讼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恰好在学的两名学生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事件的处理。将这类案件直接引入教学并以此为契机分析讨论交通管理中的相关行政法问题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又如2003年湖南省公安厅的两位同学将其工作中遇到的机动车号牌是否应当公开拍卖的问题提交课堂,老师为此专门组织了一次模拟听证会,也受到了普遍的欢迎。考试环节也可以通过学生更多的参与来促进教学内容的吸收。如通过指定特定事件或主题让学生收集准备资料,课堂现场出题的方式进行考核,更进一步地促使学生关注和思考教学内容,近年来已成为MPA行政法教学中常用的考试方式之一。第二。应当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教师并不回答学生应当如何去解决面临的问题,甚至不应当提出问题,而是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并向学生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例如需要搜集哪一类资料,从何处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现实中专家解决类似问题的探索过程等)。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当更清晰地梳理和提供发生问题的情境,更加注意学生的个性发展。这显然对教师的理论分析及知识整合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学生的参与应当是开放的。MPA学生有各自的学科专业背景,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客观上具有多元的观察问题的视角,通过不同观点的交锋,可以补充、修正、加深每个学生包括教师对当前问题的理解。学习的讨论与交流既可以在一定的场合内进行,又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讨论人员既可以是学员、任课教师,又可以是对问题感兴趣的其他人,包括在该领域有一定研究的学者或实际工作者。

(四)要关注国外行政法教学资源,做到“外为中用”。要善于进行横向比较,使学生加深对我国行政法的认识。国外的行政法学研究起步较早,在我国多数人还不知行政法学为何物时,国外学者已作了大量的研究。如法国,被称为行政法的母国,虽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但有关行政法的应用和研究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我国行政立法和法学研究方面大量借鉴了外国的行政法理论和实践,并从中探求适合我国国情的东西。虽然行政法学是以我国的行政法学理论和实践为主,不可能花太多的时间去讲太多国外的高深理论,但在讲课当中适当插入一些外国的知识会收到不同的效果,也可使学生扩大知识面。比如讲行政诉讼制度时,让学生知道法国是在行政系统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与我国在普通法院内设立专门的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就有很大的不同。在讲行政复议制度时,也让学生知道复议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称谓,我国台湾就不叫行政复议而称诉愿。在讲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时。也应让学生知道这两个概念在国外会有根本不同的内涵。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前有告知的义务,相对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而日本国的行政法也有类似的苦情处理制度。总之,穿插地讲一些外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和知识,既可扩大学生知识面,又可启发学生的思维。

公共管理硕士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硕士 教育质量 对策

一、我国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现状分析

(一)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历史沿革

自1998年始,我国国务院学位办就组建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家论证组,展开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前期论证工作。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从2000年8月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工作,2001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我国开设,全国24所高等院校第一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2004年将试点高等院校扩大到47所。现在又增加了23所承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

(二)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问题

1. 教学方式重理论轻实践

公共管理教育强调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研讨式教学、实习式教学等方法。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对案例教学虽然重视,也将案例教学融入课程中,然而总体来说,没有建立起高质量、规范化的案例库,缺乏对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深刻理解,没有建立案例开发与研究的激励机制。在教学方法上,仍以课堂讲授为主,情景教学、社会实践不足,导致课程教学过于理论化,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的运用仍不成熟,难以达到MPA教育的目标。

2. 课程设置不够合理

根据各高校招生简章显示,在全国100所有招生资格的试点院校中,绝大部分高校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所开设的课程数量有限,各院校课程设置基本雷同。由于课程丰富性的相对欠缺,也就是选择空间小,使学生无法行使选择权。为了适应加强专业之间这种趋势,课程设置也逐渐拓宽思路,一些跨专业课程被开发出来。然而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学生对于高校的这种作为力度不够满意,课程设计中跨学科思想不足,加之跨专业课程资源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缺乏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结构和研究意识,对于专攻于学术的普通硕士来说,会导致其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可能会越走越窄。

3. 学位授予制度不够严密

首先,我国对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内容没有紧密结合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时代步伐,并且对于学科的实践性和复合性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其次,在学位论文答辩的环节,有些承办院校流于形式,没有使论文答辩真正起到作为整个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总结验收的作用。从答辩审议专家组的组成,到学位论文答辩的各个环节,MPA学员对于专家所提问题的回答质量,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二、改进和加强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质量的对策

(一)完善课程设置

高校要精选或采用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开发高质课程。要培育高质又高效的课程,必须拥有优质的资源,除了依赖优质的师资以外,还要进行课程设置的优化。笔者认为有必要和可能将部分学科、专业必修的课程作为精品课程进行培育,这样既有利于稳定课程体系,更有利于通过这些课程帮助学生建立牢固的专业基础。以充分了解学生需要和教师教学能力的作为基础规范课程开发。把好课程开发关,对新课程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以科学论证是规范课程开发、加强课程建设的关键之一。

(二)加强学位授予环节的管理

首先是正确把握专业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专业学位的论文形式可灵活多样;论文选题应有现实针对性、应用性、创新性;论文内容强调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论文要综合反映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调查研究的能力。其次要严格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为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使学位论文的答辩环节能够顺利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位在公共管理方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在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应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加以正确合理的评价。只有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才可以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成功经验

从国际上看,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公共管理硕士教育较为成熟和完善。尽管我国与这些国家在社会体制、政治制度以及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仅从公共管理硕士作为一种专业教育形式着眼,借鉴其相对成熟的经验和思路对我们现阶段发展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来说,不无裨益。因此,应从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的各个角度,展开国际比较与交流,取其精华,以之为我们提供启示。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上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专门人才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促进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积极发展和质量的提高,加强研究探索,广泛交流、合作。

【参考文献】

[1]杜宝贵. 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高教研究,2004(1):21-23.

[2]朱立言. 公共管理硕士课程设置与公务员能力建设.

公共管理硕士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中美公共管理 专业硕士教育 比较 启示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1中美MPA教育的发展历程及现状比较

1.1中美MPA教育发展历程比较

美国MPA教育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如下表所示:

美国MPA专业性教育始于1924年,最早在锡拉丘兹大学展开。至今,美国MPA教育已经有了近90年的历史,MPA教育也在不断完善并走向规范化。首先,美国MPA教育主要朝MPA(Master of Public Management)和MPP(Master of Public Policy )两个方向发展,二者各有侧重。前者更多地做公共管理的执行性工作,侧重操作层面;后者侧重研究层面,主要包括政策制定和政策分析。其次,随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日趋规范,公共管理更多的指一个领域,而不仅仅是一个学科,且社会科学类学科的交叉逐渐增多。

以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为例,MPA教育体现了公共管理内容的广泛性以及学科的交叉性。其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包括如下5个:MPP(公共政策硕士)、MPA/ID(公共管理硕士/国际发展)、MPA(公共管理学硕士)、MC/MPA(职业生涯中期公共管理硕士)、联合培养硕士。

我国MPA教育从2001年开始正式招生到现在刚刚经历了11年,其发展历程如下表所示:

我国MPA教育起步于国外MPA教育发展成熟阶段,在借鉴国外MPA教育朝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两个方面发展的经验后,结合我国实际MPA教育的实际情况,朝着MPA研究领域专业化方向发展。

以北京大学MPA专业的培养方向为例,主要包括:(1)公共政策(包括一般政策和部门政策);(2)公共部门绩效管理;(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4)公共经济管理;(5)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6)审计管理与绩效管理;(7)外事管理;(8)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9)电子政务方向;(10)公益事业管理方向。

1.2美国MPA教育的现状

彼德森大学指南(Peterson’s Guide)指出,美国312所高等院校的公共管理院系中,重公共管理方向的高校有244所,另外有81所高校重视公共政策方向。美国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NASPAA)2003年对250所院校进行调查,在校学生数量为26000名(包括2500名在校博士生)。其中,男生占45%,女生占55%。美国公共管理学院设置的相关学科与传统政治系下设的相关学科的关系,类似于物理学系和工程学系的关系。首先,它不能完全被传统的政治系等学科接受,但从其发展速度上看却要快于传统学科且其毕业生工资比传统政治系毕业生的更高。

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U.S. News and World Report)每4年会对涉及公共事务的院校的9个专业进行一次排名,且该排名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因此高校提供的数据较为真实,这又使得这一排名更有参考价值。如表3为美国新闻和世界评论的2012美国MPA、MPP专业大学排名情况:

1.3 我国MPA教育的现状

我国MPA教育始于2001年,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校首开我国MPA教育先河。截止到2012年,共有近190000人报考MPA,在籍和已获学位的学生共881109人。教育部的2010年度教育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MPA招生人数为6900人,全年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117793人,比例约为5.86%;招收在职研究生人数为115692,约占在职攻读专业学科研究生总数的5.96%。

我国MPA学位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政府、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工作经验工作人员。招生培养方向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电子政务、公共关系管理、科技政策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企业与服务业管理等。

2中美MPA教育培养目标及入学选拔的比较

2.1 中美MPA培养目标比较

我国MPA兴起主要受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行政改革、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及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等方面需要的影响。因此,我国引入并推广MPA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相关的高层次人才,进而为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手段和方法的实践性公共管理人才和公共政策分析人才。

由于我国MPA专业学位招收条件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因此在获得MPA学位之后,很多人又继续在原先的岗位工作,另外一些人则进入公共部门或私营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

全国公共管理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中国MPA》一书中介绍:“美国MPA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为政府机关和非营利的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中高级职员。”

美国MPA专业学位获得者就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联邦或地方政府、非营利性机构、私营机构。据调查,目前美国联邦政府部门中拥有MPA或相关学位的工作人员约为10%~20%,然而在公共政策领域,这一比重可以达到50%~60%。另外,企业界、文化产业领域、新闻和媒体机构、甚至连金融领域都不乏MPA毕业生的身影。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中美两国在MPA的培养目标上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即培养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相关的高层次人才,进而为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手段和方法的实践性公共管理人才和公共政策分析人才。此外,MPA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就业渠道也都比较广泛,既包括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也包括营利和非营利部门。

2.2中美MPA入学选拔比较

我国采取严格的研究生考试入学制度,招生过程为:核对报考条件报名初试复试资格审查录取。我国对MPA学员入学具有一定资格限制,包括年龄、工作年限、学历等等,为MPA教育设立了一定门槛。初试形式为全国联考,科目包括英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初试合格的学生能够进入复试,复试由各个高校自行进行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复试合格的学生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最后通过的才能确定录取。

美国各州各校的硕士入学选拔互不相同,各高校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和较大的灵活性。一般各校一般都会规定入学最低标准,考生根据这一标准准备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推荐信、GRE成绩以及大学学习成绩单)提交材料学校审阅材料面试最终录取。

通过列举美国和我国MPA入学选拔的流程我们发现:第一,美国MPA研究生入学准则中基本没有年龄限制,但有学历限制,我国则是二者兼有。第二,我国MPA录取更侧重学生初试成绩,致使一部分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报考者,因为没有时间进行初试复习而不能参加学习,而美国MPA更侧重学生的经历和发展目标。第三,对报考者未来规划都有考察,但美国在初审中进行,我国则是在复试中进行。第四,中美两国MPA招生中对报考者本科期间的科研能力比较看重。但二者略有区别,我国侧重报考者的研究能力、研究成果,而美国侧重报考者的实际经历。

3中美MPA教育的教学方式及师资比较

3.1中美MPA教学方式比较

MPA教学的方式主要有:课堂教学、案例教学、研讨学习、现场观摩、安排见习、小组教学、组织赴外地学习等。

目前,我国MPA教学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两个中心”:以老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我国MPA教育中出现最多的情况就是老师在讲台讲授,学生在下面听,师生互动也仅限于课程内容,学生并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在教育过程中,由于教师的教学水平、培养单位自身条件限制等方面因素导致教学方式主要为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很少,教学大纲规定的观摩、实习常常被搁置。

在对国内最早的24所MPA院校的招生简章进行比对,发现大部分学校的“学习形式”为“采用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很少有高校将实践教学、政策模拟等教学方法明确提出。

美国MPA学员的教学方式呈多样化的特点,非常重视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充分交流与研讨在美国MPA教育过程中尤为显著,而这种交流方式除了在课堂出现,现在也越来越多的通过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实现。例如,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电子邮件信息交流,网络讨论组的研讨交流,以及在实践环节中的教学交流等等。

以Maxwell学院为例,该校教学除了采用导师指导学生自学的方式外,非常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经常组织实践活动。随着新技术的引进,Maxwell学院还通过影音、视频等形式进行教学。另外,该校还为学生提供了小组研讨法、针对实际问题解决的政策设计、校外实习等方式。

3.2 中美MPA师资力量比较

在我国,MPA教育师资队伍总数大但具有公共管理经验和理论功底深厚的高水平师资短缺。我国将参与MPA培养的全职教师数量的信息公开的院校有96所,平均每所学校的全职教师为42人。其中,47.6%的院校的MPA项目教师具有博士学历,有42所MPA培养院校的博士教师比重超过50%,有的高校拥有博士学位的MPA教师比例达到88%。

以北京大学为例,政府管理学院目前共有80多位教授、副教授参与MPA学员培养。其中,有50余位来自政府管理学院,另外30位则来自北京大学其他社会科学专业和国家行政学院。

美国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NASPAA)要求全每各个高校的MPA项目至少应有5名全职教师。而目前,美国每个MPA项目的平均全职教师数量已经超出了这一标准,达到6.8人。如Maxwell学院就有包含25名全职学术型教师和2名专职实践教师的27名专职教师和6―8名兼职教师,其学历一般为博士。学校对专职教师除了要求高学历,另外还需要有较多的学术成果,并在学术界具有较高声誉。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我国MPA师资力量相对于美国从数量上具有一定优势,但是从教师的质量上如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拥有实际公共管理经验、公共管理“科班”出身的教师相对较少,直接对MPA培养的质量有一定影响。

4启示与借鉴

通过和美国MPA教育进行对比,我们发现,中美都将MPA教育定性为通才教育,且具有相似的培养目标,即为政府或从事公共事务的非政府组织培养专业化的人才。此外,中美MPA教育在学生就业、入学选拔、课程设置上具有一些共性。但是,中美两国MPA教育也存在一些差异,并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启示:

第一,MPA主办院校应该依据自身所处的位置、学校性质、办学优势等方面优势确定符合本校的MPA培养目标。通过中美MPA培养目标比较,虽然在培养目标上有很多共性,但是我国MPA培养目标同质性较为严重,缺乏个性。我们可以借鉴美国高校,开设与本校优势学科相融合的MPA培养方向或具有优势学科侧重的培养方向,充分利用本校优势学科资源,培养特色突出的MPA专业人才。

第二,加大招生和录取的改革力度,可以将选拔性考试转变成资格性考试,注重审查学生在攻读MPA阶段的目标和计划,由于MPA培养方式的特殊性应采用淘汰制。既可以避免真正需要接受公共管理专业学习的考生因为初试不合格而被拒之门外,又能防止小部分人利用MPA培养中的漏洞“混文凭”。

第三,MPA培养单位既要适时增加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又要增加伦理、价值观的“软性”内容,还要革新原有的教学方法。MPA培养质量的提高不仅仅需要内容的与时俱进,更要教学方法的灵活多样。在课堂讲授的同时将案例教学、讨论教学、政策分析等教学手段交叉运用,提高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最后,高校要通过整合校内教育资源、引进留学人才、培训青年教师和聘用兼职教师的方式优化师资结构,提高MPA教学的整体水平。高校间可以尝试联合培养或开放选修课等形式促进本地区高校MPA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水平提高。

我国MPA教育的发展相比美国MPA的发展,具有“起步晚,发展快”的特点。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现状需要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公共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和政府积极推动公共管理事业和公共管理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通过中美MPA教育的比较,寻找两国MPA培养的不同之处,取长补短,提升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 姚光业.中美公共管理教育比较研究[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3).

[2] 娄成武,杜宝贵.中美MPA教育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比较分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2(2).

[3] 蓝志勇.美国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轨迹及其对中国的启迪[J].中国行政管理,2006(4).

公共管理硕士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MPA;比较分析法;案例教学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学会生存——教育的世界的今天和明天》认为:“教师的职责表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越来越多的鼓励思考。”《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指出,要彻底改变注入式的教学,倡导启发式和讨论的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这两份文件表明,在教学中采用启发式教学已经成为国际共识。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教育工作者必须把握启发式教学的理念并在日常教学实践中探讨启发式教学的具体方法。而在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Administration,MPA)专业学位教育中采用启发式教学法,更具有现实的紧迫性。

一、MPA学员的特点

我国的MPA专业学位教育始于2001年,其设立目的是专门培养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关和非盈利机构从事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级人才。通过系统培养,使学生较快形成现代公共政策、公共事务或者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和技术、从而成为公共部门合格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有鉴于此,我国的MPA教育对于学员的报考资格都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凡是要报考MPA的学员一般要求是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本科毕业,一般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并且至少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MPA专业学位教育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这种报考资格的限定使MPA学员一般都具备比较扎实完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来自于政府机关和公共管理机构的人员占了绝大多数比例。由于来自不同的职能部门,专业背景知识也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这非常有利于学员在日常的学习过程中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由于多数学员长期从事某一方面的公共管理相关工作,也使学员对于某些社会问题具备非常深刻的理解和把握,甚至能够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对某一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报考MPA强调要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因此,MPA学员的平均年龄一般大于普通的硕士生,而近年来普通硕士生由于本科应届生报考比例的增加而呈现出平均年龄下降的趋势。这样的年龄结构使大多数学员具备了较为丰富的人生经验和社会阅历,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稳定的思维方式,对于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能够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主张。

MPA学员的上述特点经常使注入式教学方法不能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因为许多教师的知识结构一般更倾向于理论研究,而理论的局限性和某些理论的滞后与社会现实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形成的脱节造成课堂讲授的知识常常表现出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实践证明,在MPA教学中大量采用启发式教学法则可以取得非常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启发式教学的起源和内涵

我国春秋时期的教育家孔子和古希腊的教育家苏格拉底是中西公认的启发式教学的创始人。“启发”一词源出孔子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愤”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正在积极思考,急于解决而又尚未明白时的矛盾心理状态。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思考问题的方法适时给以指导,以帮助学生开启思路,这就是“启”。“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已经有一段时间的思考,但尚未考虑成熟,处于想说又难以表达的另一种矛盾心理状态。这时教师应帮助学生明确思路,弄清事物的本质属性,然后用比较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就是“发”。孔子的启发式教学生动地表现出孔子进行启发式教学的完整过程,而且还深刻地揭示出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将会出现两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或者说两种不同的思维矛盾,以及这两种矛盾的正确处理方法。以后《学记》提出:“君子之教,喻也”,主张“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进一步阐明了启发式教学的思想,主张启发和引导学生,但不硬牵着他们走;严格要求学生,但不施加压力;指明学习的路径,但不代替他们做出结论。南宋教育家朱熹则把教师的启发作用进一步解释为引导、指正和释疑。

在西方,比孔子稍晚的古希腊教育家苏格拉底倡导的“问答法”(也被称“产婆术”,意思是为正确思想接生)被认为是欧洲最早的启发式教学方法。苏格拉底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连续不断的提问迫使学生陷入自相矛盾状态,从而把学生的认识逐步引向深入,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这种方法教人学会逻辑地思考,形成正确的思想。

孔子和苏格拉底作为启发式教学的开创者,他们都十分重视学生思维过程中的矛盾,通过正确引导使学生找到问题的正确答案。

现代教学论中的启发式教学则是批判地继承了过去的教学理论遗产,在现代心理学和教育学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起来的。现代启发式教学的特点为: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现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积极性相结合;强调学生智力的充分发展,实现系统知识的学习与智力的充分发展相结合;强调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实现内在动力与学习的责任感相结合;强调理论与实践联系,实现书本知识与直接经验相结合。可以看出,启发式教学与“注入式教学”相对,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依据学习过程的客观规律,引导学生主动、积极、自觉地掌握知识的一种教育方法。

启发式教学方法不仅仅局限于某种具体方式,所谓“教无定法”,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凡属使用得体、行之有效的方法,都具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的因素,都能较好地发挥启发性的作用。不论是什么方法,只要蕴含了启发性,都能获得较满意的教学效果。因此,启发式教学更应该是一种教学论思想,而在某一具体学科教学中,启发式教学则常常表现为某些方法的具体运用。 转贴于

三、启发式教学在MPA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在MPA教学中,启发式教学理念的应用可以表现在多种具体的教学方法上。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常常采用下列的方法进行课堂教学。

(一)分析的方法

比较和鉴别是人类认识未知事物的主要方法之一。无论在个人意识和思维发生的初级阶段,还是在人类科学知识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无论在构建整个人类知识门类或单一知识科目中有关研究对象分类的“知识树”分类和各种亚分类所构成的分类系统图,还是在有控制条件下尝试发现不同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或相关程度,或是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预测或推论未来发展的可能性时,比较的方法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们往往将比较方法看作是认识事物的“最古老、最简明和最优越的”方法。在这个意义上讲,比较也是社会科学研究中最常见的方法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科学研究中非常注意采用比较的方法,将比较方法看作是“理性方法的主要条件”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指出了比较分析方法所具有的特殊的优越性:“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他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个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美国人类学家斯旺森也指出:“没有比较的思维是不可思议的。如果不进行对比,一切科学思想和所有的科学研究,也都是不可思议的。明显的和隐含的比较充斥着社会科学家的著作,并且一开始就是这样:角色之间的对比,组织之间以及社团、机构、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对比,任何人都不应该对此感到惊讶。”综合上述,比较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基本功能:比较是从对比和鉴别中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是从经验事实中概括和提炼命题的基本方法,也是从反复发生的现象中做出规律性总结并据以预测未来的方法。因此,比较方法所具有的普适性、经验性和理性化特征使得它在科学研究中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

鉴于比较分析的方法具有的这种优势和特长,笔者在MPA教学实践中非常重视采用比较方法讲解知识。比如在谈到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知识时,把系统理论、精英理论、集团理论、制度主义、福利经济学等基本理论在讲解的同时,非常注意对这些理论的区别、优势和局限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加深了学员的理解和把握。在谈到公共政策的分类时,则更加大量的采用了比较方法进行讲解。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最早用于医学教学中,为启发学生掌握对病症的诊断及治疗,医学院的教授将不同病症的诊断及治疗过程记录下来做成案例,用于课堂分析,以培养学生的诊断推理能力。后来,法学院的教授将各种不同的判例记录整理成为法学案例,包括其中的辩护和裁决过程,以培养学生的判案推理能力。20世纪初,哈佛商学院出现了工商管理案例,近年来,类似的方法也在公共管理教学中出现,教授们搜集整理包含不同背景、问题、选项、相关意见和选择过程的公共管理和决策记录,形成公共管理案例并用之于教学过程,以培养学生的决策推理能力。因此,公共管理案例和其他领域的案例一样,目的都是通过将实际事件的典型过程再现出来以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

学者王名认为:“案例教学的目的主要不是传授知识,而是通过动员学生的参与热情,唤起潜藏在学生身上的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其能力,从而开展讨论,通过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的互相交锋和彼此互动,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的实践经验的多少是和课堂参与程度及其通过案例讨论得到的收获启发,通常是成正比的;有意识地选择那些和学生的工作及其经验背景有关的案例一般会形成较好的课堂反响。”鉴于此,MPA教学中推广案例教学非常有必要。

教学实践表明,选择合适的案例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例教学的成败。案例选择既要紧密结合教学目的,还要注意所选案例的问题意识、理论背景、写作风格和篇幅长短。一个好的案例素材一般要具备真实性、争议性、综合性、简洁性和开放性的特征。一般来说,一个与公理和公认的逻辑相悖的而居然发生的事件、现行政策明令禁止但又广泛存在或者不断发生的事件以及充满矛盾看似无法解决的事件形成的案例在教学实践中非常受欢迎。

案例教学有许多不同于一般课堂授课的特点,它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不给问题设定正确答案、尽量引起学生的争论、以课堂讨论而不是教师讲解为基础和尽量使学生全神贯注地参与案例讨论获得多方面的能力锻炼。

笔者在MPA的公共政策分析课程的案例教学中,以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安徽的“大头娃娃”事件和古巴导弹危机三个案例进行了教学实践,结果发现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很高,许多平时比较沉默的学生也在讨论中积极发言,并且见解很独到。

此外,笔者还在日常的MPA教学中采用了头脑风暴法组织课堂讨论,课堂气氛也很活跃。

当然,我国开展MPA培养只有短短七八年的时间,其培养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于启发式教学法在MPA教学中的应用还处于引进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因此,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而言,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去探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57.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人民出版社,1963.

公共管理硕士范文第5篇

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即日起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

据悉,今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评估结果,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强调,要健全授权审核机制,实现常态化授权审核,健全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强制退出机制。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要求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随机抽评的学位授权点按专家评议意见认定,即:1/3(含1/3)至1/2(不含1/2)的参评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1/2(含1/2)以上的参评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不合格学位授权点。未抽评的学位授权点按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认定。自我评估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合格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属于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

教育部表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该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

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不合格名单):

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东北大学:统计学;同济大学:法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

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首都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黑龙江科技大学:数学;聊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西安财经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北京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博士(领域:电子与信息);河北农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公共管理硕士;河北医科大学:护理硕士;辽宁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辽宁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辽宁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大连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吉林大学:教育硕士;北华大学:翻译硕士;佳木斯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口腔医学硕士;哈尔滨商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河海大学:法律硕士;厦门大学:教育硕士;福建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农业硕士;江西农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济南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山东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曲阜师范大学:农业硕士;山东财经大学: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烟台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河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河南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信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武汉纺织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硕士;四川大学:教育硕士;成都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贵州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昆明理工大学:农业硕士;云南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西北大学:教育硕士;长安大学:旅游管理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中国地质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新疆大学:光学工程。

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北京大学:资产评估硕士、出版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清华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险硕士;北京理工大学:国际商务硕士;北京工商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南开大学:资产评估硕士;天津大学: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河北工业大学: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河北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山西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大连理工大学:会计硕士;吉林大学:资产评估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东北师范大学:风景园林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东北林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硕士;华东理工大学:中药学硕士;第二军医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浙江大学:旅游管理硕士;中国地质大学: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华中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材料工程)、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工程硕士(领域:物流工程);中南大学:国际商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领域:工业工程);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西南交通大学:资产评估硕士;西北大学:旅游管理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