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向左婚姻向右(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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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80”后,如今已渐渐成为中国社会婚恋队伍中的主力军。他们的婚恋观映射着当代社会婚恋观的发展变化,也可从中窥见中国社会婚恋观的大体现状。在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环境和中西方文化交融的影响下,当代青年女…

恋爱向左婚姻向右(精选5篇)

恋爱向左婚姻向右范文第1篇

爱情、婚姻和家庭是人类情感最温馨的归宿,也是人类社会的“初级生活圈”。当下,传统婚恋观受到社会变革、西方思潮的冲击,出现了诸多新变化。同时,一些令人担忧的不良倾向也随之产生。鉴于此,研读马克思主义作家关于爱情、婚姻和家庭的经典著作,梳理、概括他们的精辟论述,对构建正确婚恋观、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与现实启示。

一、当代中国社会婚恋观的现状分析

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80”后,如今已渐渐成为中国社会婚恋队伍中的主力军。他们的婚恋观映射着当代社会婚恋观的发展变化,也可从中窥见中国社会婚恋观的大体现状。在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环境和中西方文化交融的影响下,当代青年女性鲜明的自我意识崛起,她们愈加尊重自我价值,追求幸福感受。与此相伴,一些不良倾向也倾巢而出。不少青年价值取向畸形化,他们以个人为本位、以实用主义为原则、以等价交换为实质内容。当代社会的婚恋观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世俗性和功利性,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另外,性观念日益开放,道德批判观弱化。同时,在竞争社会生活压力的催化下,青年人无暇去爱。当人们需要过多的精力来应对工作与生活的压力时,往往会忽略爱情和婚姻的甜蜜,而缺少了温情与呵护支撑的爱情和婚姻便会冷漠而易碎。

当代中国社会的婚恋观应当继承传统、推陈出新,但不断发展的婚恋观必须合乎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换言之,当代中国社会的婚恋观必须实现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现今,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初级阶段,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与中国当代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发展。新时期,构建社会婚恋观同样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找到支撑。探讨马克思主义婚恋观,对构建新时期中国社会理想性与现实性相统一的婚恋观意义重大。

二、马克思主义婚恋观的内容概述

马克思主义作家在婚恋、家庭、伦理方面著作颇多,经整理归纳,现从恋爱观、婚姻观和家庭观三个方面依次阐述。

(一)恋爱观

1.爱情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作家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1]显然,这是对人的自然属性的论述。而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在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人除了具有自然本能之外,还具有社会属性,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的有机整体。爱情亦然,爱情的产生具有原始的自然基础――满足性需要的本能,同时也会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因此,爱情也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苏联学者瓦西列夫如是说:“爱情是一种复杂的、多方面的、内容丰富的现象,爱情的根源在本能、在性欲,这种本能的欲望不仅把男女的肉体,而且把男女的心推向一种特殊的、亲昵的、深刻的相互结合。但是爱情又不仅仅是一种本能,不仅是柏拉图式的神奇剧、淫欲、直观和精神的涅■。爱情把人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连接在一起,它是生物关系和社会关系、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的综合体,是物质和意识多面的、深刻的,有生命力的辩证体。”[2]可见,把爱情简单地等同于“肉欲的发泄和满足”是庸俗主义的爱情;完全排斥性爱、崇尚灵魂的相投的是柏拉图式的爱情。而马克思主义恋爱观不然,真正坚持了爱情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

2.爱情应以互爱为前提。常言道:“爱情是友谊的结晶,是感情的和声,是理想的共鸣。”这实际上是对爱情本质的阐释,爱情的前提和基础即“友谊、感情、理想”。对此,马克思主义者做了全面论述。黑格尔说过:“爱情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它不只停留在性欲上,而是显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一个达到统一。”[3]列宁在《关于崩得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地位问题》的发言中说:“爱情是不可强求的”。恩格斯也有如下言论:“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第一,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在这方面,妇女处于同男子平等的地位,而在古代的爱,绝不是一向都征求妇女同意的……最后,对于性交关系的评价,产生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产生的?”[4]黑格尔的“统一”、列宁的“不可强求”以及恩格斯的“互爱”,无非是要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情应以互爱为前提。“互爱”即志趣、思想和情趣的和谐一致、志同道合。恋爱的最终归宿是要结为终身伴侣,其出发点不是和爱人风花雪月、吃喝玩乐,而是为了在长期的共同事业中相互扶持、共创未来。一对思想格格不入、貌合神离的男女,难免会走向感情破裂的结局。

3.真爱情的道路不是平坦的。爱情固然美好,但美好的爱情并非都是一帆风顺的。相反,大多美好的爱情都需披荆斩棘,经受严峻的考验。众所周知,马克思和燕妮的爱情、列宁和克鲁普斯卡娅的爱情是伟大的,他们的忠贞不渝、互帮互扶、革命情谊被传颂为一代佳话。他们将个人爱情和伟大事业、人民幸福相系,表现出了爱情的崇高价值。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要使爱情能经受住考验,必须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革命利益的关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生动地体现了无产阶级革命者对待生命、爱情同事业关系的正确态度。马克思在写给女婿拉法格的信中说:“如果您想继续维持您同我女儿的关系,您就应当放弃您的那一套‘求爱’方式……过分亲密很不合适,因为一对恋人在长时期内将住在同一个城市里,这必然会有许多严峻的考验和苦恼。”[5]这番话鲜明地告诫了青年男女正确摆正爱情位置的重要性。现实中,不乏热恋的男女陷入感情的泥潭中忘乎所以、难以自拔,无心工作和其他。他们读一读这篇忠告,更是备感需要。马克思主义作家用实践和理论告诉我们:“真爱情的道路不是平坦的”[6]。

4.反对资产阶级的恋爱自由。马克思主义者支持自愿、自由选择配偶的同时,极力反对资产阶级所鼓吹的“恋爱自由”“性解放”和“杯水主义”。生活中,不少青年男女打着“恋爱自由”的幌子,在感情上朝秦暮楚、飘忽不定。列宁明确指出,如果扭曲“恋爱自由”,将其当作爱情游戏、通奸荒淫的幌子,那这是资产阶级的要求。青年人对待感情应该严肃、认真,那种左拥右抱、朝聚夕散的轻率态度不可取。此外,列宁还对所谓一见钟情的“杯水主义”进行了严肃地批判,“杯水主义”宣扬: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满足性欲和爱情的需要如同喝一杯水般平常。这种理论流行之时,不少青年人为之痴狂,但实践证明这并不可取,青年男女都深受其害。对此,列宁尖锐地进行了批判:“我认为这个出名的杯水主义完全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并且是反社会的。”“作为一个共产党人,我毫不同情杯水主义,虽然它负有‘爱情解放’的美名。无论怎样,这种爱情解放,既不是新的,也不是共产主义的。你会记得,特别在十九世纪中叶,在文艺作品里曾把它鼓吹为‘心灵的解放’。在资产阶级的实践中,它变成了肉欲的解放。那时的说教本领比现在强,至于实践,则我难于判断了。我并不是想用我的批判鼓吹禁欲主义。”[7]马克思主义者一向反对僧侣的禁欲主义,但是如果诱使青年漫天谈“性”,那会严重危害其健康成长。如果一个人仅仅满足肉体之爱,精神空虚、草率结合,这样的爱情贬低了爱的宗旨,那么爱的崇高将会贫乏到极点,这是马克思主义者所不愿看到的。

(二)婚姻观

1.婚姻的道德基础是爱情。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资产阶级婚姻家庭的虚伪与堕落,提出未来婚姻家庭的道德基础是爱情。“资产阶级撕破了罩在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单纯的金钱关系。”[8]恩格斯更是一针见血:“资产阶级的婚姻是伪善的,是无异于道德沦丧的婚姻,”[9]这些论述,鲜明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婚姻建立在金钱关系之上的肮脏与丑陋。此外,恩格斯还在此问题上说出了一条至理名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文明时代,人们在享受婚姻带给我们的比杂交更为优越、合理的两性生活时,相应的,必然就得讲道德。否则,所谓的婚姻只能称作混乱不堪的性关系。然而,当今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追名逐利还是一大部分人们的生活之道,婚姻只谈爱情未免不够现实。随着社会的进步,当财富、地位等功利性因素再不足以左右我们人生的方向,爱情和婚姻方能完全统一。那么,婚姻符合道德这一要求便得以实现。

2.婚姻应充分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10]80恩格斯看来,只有在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完全被消灭后,社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也实现了质的提升,政治、经济状况也不再成为左右婚姻的重要因素时,才能实现真正的结婚自由。换言之,社会主义社会方能实现真正的婚姻自由。此外,马克思深刻地批判了资产阶级所谓的婚姻自由,指出:“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仅仅是在字面上,在道德理论上以及在诗歌描绘上。”[11]关于离婚,马克思主义者均主张离婚自由,但反对草率离婚。马克思率先表明态度:“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相反的,已婚者的任性应该服从婚姻的本质。”[12]恩格斯也指出,“如果有人每两年就要求新的爱情,那他就必须抑制这种欲望,否则就会使他和别人都陷在无休止的悲剧冲突之中。”[13]这些言论清晰地表明马克思主义者支持婚姻自由,但抨击不负责任的行为,对当今的婚姻家庭生活有重大价值。

(三)家庭观

1.婚姻关系是爱情的本质。家庭的本质即其区别于其他社会事务的规定性。马克思指出:“如果婚姻不是家庭的基础,那么它就会像友谊一样,也不是立法的对象了。”[10]219这句话一语中的,说明了凡是家庭就离不开婚姻关系这一本质规定性。尽管家庭形式各具特色,但都具有婚姻关系这一共同点。没有婚姻关系的社会组织,哪怕是具有血缘关系也不能称之为家庭。因此,无论从家庭的历史溯源或是现实状态来看,虽然具体家庭情况复杂多样,但就一般而言,婚姻关系是家庭的本质特征。

2.家庭应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现代社会中,家庭首先是一种亲情伦理关系,再者也是一种法律关系,被法律制约、受法律保护。所谓家庭,就是一夫一妻的关系以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此,和谐的家庭关系应是这样一番情景:夫妻相亲相爱,与子女其乐融融。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马克思科学地预见了现代的专偶制家庭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改进,直至达到两性的平等。“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达到更高级的阶段,在那个阶段上的道德特点,将是达到真正的‘两性间的平等’。”[14]这说明,一夫一妻制的男女平等是家庭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而这又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而在父母与子女的相处上,马克思主义者着重强调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教导任务。他们指出:“孩子的发育能力取决于父母的发展。”[15]父母作为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任老师,应是子女的道德榜样。生活中,父母应尽力成为孩子贴心的伙伴,分享成长的喜乐。事实证明,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是家庭和睦幸福的保障。

3.未来家庭是最高形式的一夫一妻制。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在其社会形态下,婚姻关系、家庭状况如何?恩格斯对此进行了前瞻性的论述。通观《起源》一书,恩格斯着重揭露、批判了资产阶级社会家庭的种种弊端。基于此,也对未来家庭的模式进行合理地展望。恩格斯认为,未来的家庭将会摈弃旧有婚姻家庭的一切弊端,是体现出了极大合理性、相当完美的社会细胞。其显著特点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将会继续存在,但已不再是独立的生产单位,而仅仅是出于双方精神和性的需要而结合的生活单位。那时卖淫将消失,而专偶制不仅不会灭亡,反而得以真正实现[16]。我们可以深入剖析一番:其一,以往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一大糟粕――卖淫将会消失,因为那是女子没有经济地位的产物;其二,一夫一妻制不会消亡,而是真正实现。只有妇女不再是为了自身生存,而是单纯地出于对男子的爱慕构建婚姻家庭时,真正的一夫一妻制方才开始。当然,一夫一妻制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即便感情破裂也要固守原有的家庭,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应以离婚自由为实现方式,婚姻必须遵循制度。另外,恩格斯对未来家庭的预见上还有许多精辟的论述。比如,他预见,当私有财产完全消亡,整个社会处于真正的公有制时,个体家庭将不再是独立的经济单位。那时候,私人家务都会变成公共事业,即便是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也由社会接手。这样,妇女将从繁重的家务琐事中解放出来,重新回到社会中去劳动,成为社会的主体,彻底实现两性平等。如今,恩格斯的部分预言已然成为现实,我们更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婚姻家庭将会美满幸福。

恋爱向左婚姻向右范文第2篇

什么是你的适婚年龄呢?当你遇到一个能分享你生命价值观的男人,而且他也愿意娶你的时候,那就是你的适婚年龄。只要了解自己的适婚年龄属于哪个时期,就可以减少婚姻触礁的机会。

想为宠物小狗造一间狗屋。请从以下两种和右图的三种屋顶中各挑选一种,透过这种组合看看你适合的婚龄。

选择A和a的人

可能在20岁就闪电结婚……

你的适婚年龄比别人早很多。在年轻时,就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心中只有“他(她)”,完全看不到其他人的存在,可能就此走向了红地毯的另一端。对你而言,早婚并不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颇有意思的是,即使是你早早结婚也能获得幸福。但如果对结婚过于慎重,反而会错过了最佳时机。假使现在你已经超过25岁的话,那么可能就会有晚婚的倾向。选择对象时,眼光会变得很挑剔,无法找到理想伴侣时,不妨选择相亲。

选择A和b的人

一进入社会后,立刻结婚。

你的适婚在25岁前的可能性相当大。在进入社会的二三年内,步入结婚圣殿的几率颇高。

你和对方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关系结识,再顺利地发展恋爱关系,或是和学生时代的恋人走上红地毯。总之在踏入社会,产生“我已经长大了”的意识后,就会很想结婚。

所以,即使是你错过了结婚的最佳时机,也不会有晚婚的现象。而且,你对另一半的要求并不会很高,所以,一定可以在30岁以前成家。

选择A和c的人

如果不是很早结婚,就是很晚。

你的适婚年龄在21岁左右,或者30岁以后,可以说是早婚或晚婚的完全两个极端。也就是说,如果在年轻时,无法让你遇见心仪的“梦中情人”,那么在30岁以前,你可能因为忙于工作、个人兴趣和朋友之间的交往,而根本没有任何结婚的念头。当然,在此期间也会谈恋爱,但却无法让你下决心结婚。

所以,即使是你现在已经快30岁了,也不要担心“我这辈子是不是会小姑独处”。只要沉住气,一定能够找到令你满意的结婚对象。

选择B和a的人

可能在25岁左右结婚。

你的适婚年龄应该在23岁至28岁之间。因为,你在年轻时,即使是爱得轰轰烈烈,也不会让你产生结婚的念头。而超过30岁时,挑选对象会变得非常严格,无法在婚姻上妥协。

所以,只有在25岁前后,才会对结婚有比较积极的态度。

选择B和b的人

30岁以前有强烈的结婚愿望。

你的适婚年龄在快30岁的时候,当然,在此之前也曾有热恋,但是,你认为太早结婚会使自己的人生变得狭窄。所以,在25岁以前,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结婚以后就不会“悔不当初”了。

当快步入30岁时,内心想要结婚的念头也比较强烈,等到这时再向恋人求婚也不迟。最不可取的就是在年轻的时候“奉子成婚”,事后一定会后悔。

选择B和c的人

30岁以后结婚,一定能够幸福美满。

恋爱向左婚姻向右范文第3篇

【关键词】爱情婚恋观;大学生;美国电影

美国的爱情婚恋观与中国的传统爱情婚恋观有很大差异,其突出特点表现在其张扬性,自我性,放纵性等。美国各种各样的电影通过网络渗透、大众传媒等方式,承载着美国人的价值观和婚恋观,占据着中国大学生的许多休闲时光,使他们在娱乐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美国电影中价值观念的影响。

一、美国影片中的爱情婚恋观分析

(一)关于爱情的看法

1.对爱情的看法。在影片中,对于爱情,更多的体现出它重视感情因素,用感情来决定爱情。年龄不再是界限,不是处女或者婚否也不再是障碍,体现出包容性。但是这种包容性的背后却隐藏着感情的风险。个人的感官感觉是不确定、易更改变的。爱情以感情来判断而忽视责任,是不稳定的,容易导致婚姻失败,家庭不幸,社会不和谐。

2.对爱情与性的看法。美国电影中的“美式婚恋观”视性为娱乐,把“爱情”、“性”、“婚姻”三者分开,推崇“性开放”。婚前与发生的比例极高。很多人受这种价值观的引导,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关于爱情与婚姻看法

美式婚恋观的择偶标准更加倾向于感情浓厚,但不一定要白头偕老,突破了传统意义上郎才女貌的稳定型框架,打破了从一而终的传统定势。同时也更强调个性解放,推崇个人自由,追求尽情享受,及时行乐,淡化责任。甚至认为金钱可以左右婚姻的成功与失败,爱情是金钱的附属物,而婚姻和家庭也只不过是一种可以随意更新变动的消费品。完全脱离和打破了责任婚姻的原则,婚姻变成了飘荡在坚固基石之上的虚无产品。

二、美国影片中爱情婚恋观对大学生的影响

美式爱情婚恋观对在大学生婚恋观的影响,呈现出消极和积极并存的双重性。

(一)影片中爱情婚恋观的积极影响

受美国影片的影响,现代大学生对于文化的包容性更大,更具有时代性。大学生在择偶时,标准更加多样,打破了传统的择偶观,爱情相对自由自主化。在表达爱情的方式上更加浪漫,追求爱情的勇气和胆量更为直接率真和激烈,爱情更为明快和热烈,表现出与传统的不同。

(二)影片中爱情婚恋观的负面影响

具体而言,消极影响体现在大学生对于爱情婚姻的观念表现出过度的“开放化”“物化”与“自我化”等方面。

1.趋向“开放化”。把“性”“爱情”“婚姻”三者完全分开,使得大学生对性的接受度大大开放,婚前、等行为在这个群体中逐渐成了普遍行为。同时就其“开放化”而言也表现在大学生对一些新的婚恋形式采取接纳和宽容的态度,大学生婚恋观中对虚拟恋爱、试婚、闪婚、急婚、隐婚、不婚、不育、等婚恋现象呈现出的认可与推崇态度。

2.趋向“物化”。一些大学生极端推崇美国的消费主义,追求尽情消费,享受一时带来的,及时行乐,不谈责任或者说淡化责任。他们认为夸大金钱的作用于意义,严重的拜金主义让他们追求物化的生活、物化的爱情。 他们甚至认为,爱情是金钱的附属物,而婚姻和家庭不过也是一种用来随意消费享受的商品。

3.趋向“自我化”。现代大学生追求强烈的自我,强调个人意志和自由,把个人的选择放在第一位,能够主动和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在婚恋中的具体地位,并越来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婚恋观念的判断和选择。而过度的放大自我的作用,从而忽视了责任与宽容的作用,对爱情与婚姻的随意性又成了大学生爱情婚恋观的一大特征。

三、应对美国爱情婚恋观负面影响的策略

(一)大学生自身防范的策略

大学生作为一个有独立意识的群体,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教育与行为规范,树立自己的人生目标,为之不懈奋斗。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努力辨别各种是非对错,不随波逐流。努力促进现实自我向理想自我的转化。

(二)高校的教育的策略

高校里的思想教育工作者,应以积极的态度,在明晰了大学生错误的恋爱观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积极疏导大学生感情困惑,引导学生端正学习、事业与爱情之间的关系,建立正确的爱情婚恋观观。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满足学生的文化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帮助学生保持健康的心理。(1)加强青春期教育,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后期,性意识成熟,渴望交往异性,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充沛的精力,同时也存在性审美和性道德意识薄弱,还不能带着批判的观点去欣赏影视作品,可能经不起影片中镜头诱惑,对此,教育工作者应加以疏导。

2.帮助学生提高非判断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理解爱情与婚姻的内涵和责任。首先要提升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培养学生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媒介信息时可以进行全面的、客观的、正确的筛选和分析的能力,同时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荣辱观教育。我国传统的婚恋道德规范以禁欲主义为基础,封建思想明显,与大学生恋爱观呈现出许多冲突和不相适应性。需要从理论上指导大学生种种思想困惑,帮助大学生处理好恋爱中的各种关系,让大学生明确爱情婚恋观是理想、义务、事业与相结合,是爱的义务与爱的权利的统一。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大学生的性道德教育相结合,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融入有关大学生婚恋观教育中,向大学生灌输主流的性价值观。要加强对男生的责任感教育,加强对女生的自尊、自爱、自强精神的培养。

恋爱向左婚姻向右范文第4篇

四川家庭婚姻现状:“曾经沧海难为水”

婚龄人口增加,性别比下降

2010年,四川15岁及以上婚龄人口总数为6677.04万人,较2000年增加4.74%,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77.41%上升至83.03%。其中,男性3363.20万人,女性3313.84万人,性别比由2000年的105.50下降至101.49。

仍以有配偶为主,但破损家庭比重上升

2010年,四川婚龄人口婚姻状况仍以有配偶为主,占婚龄人口总数的71.30%,但比重较2000年下降5.40个百分点。此外,未婚、离婚、丧偶所占比重分别由2000年的15.40%、1.09%和6.81%上升至19.71%、1.76%和7.23%(见图1)。

可婚未婚的比重上升,性别比大幅下降

2010年,四川15岁及以上未婚人口中,法定婚龄及以上的占46.69%,较2000年上升2.51个百分点。其中,男性27.10%,女性19.59%,性别比由2000年的258.72下降至138.30。

就各年龄段未婚人口情况而言,2010年,四川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口主要集中在24岁及以下,占51.21%,此外,25~29岁的占19.60%,30岁及以上的占29.19%(见图2)。

2010年,四川1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者占1.76%,较2000提高0.67个百分点。2010年,四川内地居民离婚数为17.38万对,较2000年增加13.68万对(见图3);四川粗离婚率为4.3‰,较2000年提高3.6个千分点。

婚姻关系与家庭关系分离,家庭稳定性遭受破坏

四川是一个人口流动大省,劳动力流动造成家庭成员之间的地域分割,夫与妻、子女与父母等相分离,残缺、破损家庭增加。此外,非婚同居、同性恋骗婚、婚外恋等现象层出不穷,家庭稳定性面临挑战。

原因分析:“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受教育水平提高推迟初婚年龄

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教育年限的增加,人们步入社会的年龄增大,从而推迟了单身男女的初婚年龄。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未婚人口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研究生该比重上升最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受教育水平提高对四川人口婚姻状况的影响。

此外,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对不同性别的婚姻状况的影响不同。男性受教育程度越低越不易成婚,相反女性受教育程度与未婚率成正比,文化水平越高越难进入婚姻关系,形成了“甲女丁男”大龄未婚的局面,即大龄女性嫁人难是因为本身条件太好,而大龄男性结婚不易则缘于自己的个人背景太差。

婚恋观念变化促使家庭婚姻状况复杂化

现代人的婚恋观念在逐渐转变。年轻人普遍接受“异地婚恋”、“网恋”,接受与情爱、恋爱与婚姻分离,试婚、婚前和婚外恋等行为普遍存在,离婚也越来越被现代人所接受。除感情之外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人们的恋爱和婚姻,感情维系婚姻的效用在弱化,物质因素对现代人婚恋观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人“只恋爱,不结婚”,享受着单身的乐趣,涌现出一批“单身贵族”。

劳动力流动迁移是造成婚姻状况复杂化的重要原因

四川是一个人口流动大省,劳动力大量外出,造成家庭成员之间的地域分割,残缺破损家庭增多。劳动力“单飞”,或者夫妻共同流动,但由于各种限制而无法共同居住,造成夫妻分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易使夫妻感情破裂,影响家庭稳定。

婚姻状况复杂化的影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家庭婚姻状况复杂化对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家庭婚姻状况的复杂化,家庭结构的不稳定性增强,家庭的保障功能有所减弱,家庭保障的脆弱性凸显,对发展社会保障,特别是社区在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安排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更高的要求。

婚姻挤压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2010年,四川15岁及以上婚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49.36万人。与此同时,四川达到法定婚龄及以上的未婚人口性别比为138.30。

由于适婚年龄男女数量不匹配,产生婚姻挤压,造成非自愿不婚人数增加,从而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方面,男性婚姻挤压,使部分男性性需求长期不能得到满足,由此可能会引起性犯罪现象的增多。另一方面,婚姻被剥夺群体影响社会稳定。部分男性被迫成为“光棍”,由此会产生自我消极心理,甚至以暴力方式进行发泄。

离婚率上升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离婚不仅仅是一种家庭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行为,离婚率上升会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离婚率的上升可能引起犯罪率的上升,促使社会公众成本增加,影响公众对婚姻的信心,对婚恋观念的培育产生负面影响。

相关建议:“只愿君心似我心”

将散见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保护法中的有关内容整合起来,查缺补漏,制订专门的婚姻家庭法。

转变家庭迁移模式,加大户籍和配套制度改革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从单飞式流动向家庭整体流动模式转变。

恋爱向左婚姻向右范文第5篇

作为一个原本封闭落后的民族分支,在经过改革开放,尤其是旅游开发的发展与推动之后,白裤瑶社会与外界的交流愈加频繁,使得拉片村婚姻家庭得到极大发展。改革开放之后,白裤瑶婚恋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择偶范围已突破原先的民族与地域,青年人的婚恋自主性增强,初婚年龄不断后延;家庭的地位不断上升,逐渐取代了基于血缘关系的油锅组织;家庭规模出现小型化趋势,核心家庭成为拉片村的主导家庭结构。

关键词:白裤瑶;婚姻家庭;生活变迁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7.072

1导言

白裤瑶是瑶族的一个分支,总人口约3万。白裤瑶在2001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认定为民族文化保留最完整的一个民族分支,被称为“人类文明的活化石”。白裤瑶是一个由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直接跨入现代社会形态的民族分支,至今仍遗留着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远古遗风。

荔波县瑶山民族乡拉片村的白裤瑶自古以来便长期深居高山密林,与外界的联系不多。自改革开放以来,原本封闭落后的白裤瑶社会与外界的交流愈加频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旅游业发展机遇,婚姻家庭生活的各方面显在或隐性的变迁。从社会变迁的视野来讲,此地区可以说是一块社会研究的“处女地”,这为该地区婚姻家庭生活变迁乃至更大范围上的社会文化变迁的研究提供了一个优良的物质基础,在婚姻家庭生活变迁研究方面具有个案的典型性。

2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研究地点为贵州省荔波县瑶山瑶族乡拉片村。调查对象是拉片村全体白裤瑶村民,从中共选取15名代表作为深入访谈的访谈对象,具体为瑶山乡政府工作人员2名,拉片村村长、村支书、寨老、小学校长、小学教师各1名,普通村民8名。

2.2研究方法

本研究综合人类学、民族学以及社会学调查研究的方法和具体技术,突破严格的学科界线。具体采用深入访谈法、参与观察法、历史文献法,对具有代表性的婚姻家庭生活变迁现象进行历时性的纵向梳理,并在共时性的背景下进行适当的比较研究。

3白裤瑶婚姻家庭生活变迁历程及现状

3.1传统婚姻家庭生活

3.1.1传统婚姻制度

白裤瑶改革开放以前实行一夫一妻的民族内婚、油锅外婚制。改革开放以前,由于白裤瑶社会生产力发展比较缓慢,原始社会的残余还较浓厚,所以,在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方面,同样还保留着许多原始社会婚姻制度的残余。总的来看,白裤瑶的传统婚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血缘婚制―群婚制―一夫一妻制”的发展历程。

(1)血缘婚制。在血缘婚制下,血缘家庭里,互为兄弟姊妹的可以相互成为夫妻,所以,但凡是自己兄弟姊妹所生的孩子之间也毫无疑问的被看作是兄弟姊妹。这种血缘婚残余,在白裤瑶的亲属称谓上仍得到反映。

(2)群婚制。族外群婚的特点是在同一个氏族内部,不仅父母与子女之间不能通婚,而且同辈男女之间也不能通婚,形成了一个氏族的一群兄弟与另一个氏族的一群姐妹互为夫妻的族外群婚。

(3)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白裤瑶中很早就得以确立,与一夫一妻相适应的是个体小家庭,但是。由于社会发展缓慢,经济基础薄弱,商品经济没有得到发展,以往的各种婚姻形态没有受到彻底的扫荡和冲击,因而使许多原始的婚姻形态的残余得到藏身之所,以各种巧妙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构成了一部活的婚姻家庭发展史。

3.1.2传统婚恋习俗

白裤瑶一夫一妻制的传统婚恋习俗有以下几点特点:一是婚前有充分的自由社交;二是实行姑舅表婚;三是严格奉行“四不通婚”的原则;四是盛行“不落夫家”的习俗。

(1)婚前有充分的自由社交。白瑶的男女青年,年满十四五岁,便开始蓄发,表示他们已经成年,可以开始与异姓交往了。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动,主要通过节日、婚丧、赶场等集体活动进行,特别是在春节以后,春耕以前这段时间,更是恋爱的高潮。

白裤瑶的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人人都有自由,既可以与一个固定的异性对象交往,也可以同时与许多异往,并不为舆论非议,一对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可以维持很长时间,但只要还没有结婚,彼此都不赋予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在白裤瑶社会中,少女婚前完全不严格遵守,也不要求遵守,在他们心目中根本没有“处女”的观念,丈夫对妻子婚前的私生子视如亲子,毫不歧视。

(2)姑舅表婚。舅权是母系氏族的残余,因为在母系氏族时期,舅父和外甥外甥女同属一个氏族,在“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下,舅父实际上起着监护人的作用。往后,姑舅表婚盛行起来,舅家享有缔结婚姻的优先权,由此提高了舅父在处理婚姻问题上的地位和作用。白裤瑶青年的恋爱和婚前性关系是自由的,不受社会的约束和责难,但在结婚的问题上,必须要经过舅舅的同意才可以。

(3)“四不通婚”的原则。白裤瑶在缔结婚姻时,严格奉行“四不通婚”的原则:不与外族通婚;不与其他支系通婚;不与同宗共祖的人结婚;不与姨表通婚,在婚姻上具有排他性和自守性。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白裤瑶奉行“四不通婚”的原则,世代相沿,习以为常,局限了通婚范围,在这种情况下,通婚集团自然比较固定,即便已经实行了一夫一妻制,也很难突破原先的格局。

(4)“不落夫家”的习俗。在白裤瑶的婚姻中,有“不落夫家”的习俗。“不落夫家”,又称为“不坐家”,即结婚后新娘返回娘家居住,每年农忙或定期到夫家住若干天,待怀孕后才在夫家长住。从结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白裤瑶的婚姻明显地分为两个阶段,生孩子以前继续住在娘家,生育以后才回到夫家,所以,真正的一夫一妻生活实际上是从生育以后开始。

3.1.3白裤瑶传统“油锅”组织与家庭

自古以来,凡是白裤瑶居住的地方,每个村寨都有油锅。“油锅”基本上是由同一姓氏的有血缘关系的若干个小家庭组成,是白裤瑶的一种基层社会组织。传统的白裤瑶社会的基层整合组织并非家庭,而是具有家族性质的“油锅”组织,它统辖着整个白裤瑶村落的方方面面,是白裤瑶社会真正的职权组织所在。

改革开放以后,家庭联承包责任制的确立。经济制度的改变使得长期处于家族势力之下的白裤瑶的个体意识开始产生,集体人格开始向个体人格转换。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权威势力逐渐消解,家庭得以正名,成为白裤瑶社会的细胞和发展动力所在。

3.2婚姻家庭生活的变迁

3.2.1择偶范围

由于白裤瑶传统婚恋观念的作用,白裤瑶年轻男女青年找对象首先重视对方的民族属性,严格奉行姑舅表婚和“四不通婚”的原则,在婚姻上具有极强的排他性和自守性。因而历来联姻的范围多局限于拉片村周边的白裤瑶散居地区。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白裤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交通的通畅、交通工具的便利,使得拉片村白裤瑶村民外出务工逐渐增多,加之拉片村及其周边地区旅游开发的不断深入,白裤瑶村民的通婚圈不断扩大,逐渐突破民族界限,出现了大量与当地汉族、壮族村民联姻的年轻人。通婚范围在民族范围和空间范围上相比传统婚恋习俗都有了较大的突破。

3.2.2择偶方式

虽然白裤瑶年轻男女在婚前具有充分的社交自由,但在改革开放之前,大多数白裤瑶青年仍缺乏对自己婚配对象的选择权,占主导的地位的择偶方式一直是“姑舅表亲”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想要选择自己心爱的结婚对象,必须要冲破这一些传统婚恋习俗的束缚。

改革开放后,许多白裤瑶青年外出打工,有的还进入大学学习,生活环境的改变使得白裤瑶青年的择偶的机会有了很大的增加,自主择偶空间不断扩大,择偶的社会关系网也逐渐从亲属关系或由亲属介绍、地缘接近转变为业缘关系。白裤瑶青年中自主婚姻所占比例越来越高。

3.2.3初婚年龄

新中国成立前,大多数青年男女在15岁左右时,家里就开始为其物色结婚对象,有合适的就提前订亲,待时机合适时再举行仪式。在拉片村,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绝大多数的白裤瑶青年的初婚年龄都低于法定的结婚年龄,仍然集中于十七八岁左右。进入21世纪之后,白裤瑶青年的平均初婚年龄与汉族等地区的差距明显缩小,人们的初婚年龄继而后移,达到22岁左右。由此可见,影响白裤瑶初婚年龄的因素是经济因素,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使得白裤瑶青年得以了解到白裤瑶社会以外的世界。

3.2.4家庭规模与结构的变迁

(1)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

根据瑶山乡记录的拉片村的择年人口统计资料显示,回族的家庭规模一直呈缩小趋势,家庭户均人口从1963年的6.1人下降到1990年的5.6人,到2005年下降到4.3人,到2012年下降到3.87人。

从调查所搜集的稻堇纯矗在家庭户规模的分布上,1963年的家庭户人口在6人及以下所占比例为65.6%,6人以上的比例为34.4%;2012年的家庭户人口在6人及以下所占比例为92.6%,6人以上的比例为7.4%。这也说明拉片村白裤瑶的家庭规模与过去相比正在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

(2)核心家庭成为主导。

家庭规模的缩小必然会引起家庭类型的变化。从1963年、1990年、2005年和2012年的有关统计资料和实地调查整理的数据来看(见表1),在家庭类型上,拉片村白裤瑶家庭中核心家庭所占比例一直最大,同时主干家庭也占一定比例。

与此同时,拉片村白裤瑶的家庭类型开始出现多样化趋势。除了占主导地位的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外,还出了少数的隔代家庭和单亲家庭,这与近些年来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分不开。父母外出打工而使年幼子女与爷爷奶奶一起居住,隔代家庭也就出现了。随着离婚现象的出现与增多,单亲家庭也就产生了。但这类家庭所占比例还是非常小的。

参考文献

[1]玉时阶.白裤瑶社会[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3):5357.

[2]柏果成,史继忠,石海波.贵州瑶族[M].贵州:贵州民族出版社,1990,(4):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