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谋划务虚会发言(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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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创新源于拉丁语,其原意有三层含义,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从社会学角度讲,创新是指人们为了发展的需要,运用已知的信息,不断突破常规,发现或产生某种新颖、独特的有社会价值或个人价值的新事物、新思想的活动。创新是人类特有的…

工作谋划务虚会发言(精选5篇)

工作谋划务虚会发言范文第1篇

今天我们利用一天半的时间在这里召开市县领导班子务虚会,主要任务是将大家的心思从过年的气氛中收回来,认真谋划今年的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凝聚共识,迅速在全市掀起勇于创新、善于突破、敢于跨越的工作热潮,全面加快和谐富裕新建设步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将“创新引领”确定为今后五年要组织实施的“三大计划”中的第一计划,为了将这一计划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将这次务虚会的主题确定为“创新引领、谋求跨越”。从今天下午到明天,市委、政府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法检两长以及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宁县、沙坡头区的有关负责同志,将紧紧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市第三次党代会及区、市“两会”精神,结合市委、政府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本着急需、实际、管用的原则,系统思考,深度谋划,积极为建设和谐富裕新献计献策。可以说,这次务虚会既是一次收心会,也是一次加压会、鼓劲会,更是一次出思路、出方案、出成果的战前准备会。为确保本次会议开得成功,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我先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新的重要性

创新源于拉丁语,其原意有三层含义,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从社会学角度讲,创新是指人们为了发展的需要,运用已知的信息,不断突破常规,发现或产生某种新颖、独特的有社会价值或个人价值的新事物、新思想的活动。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其内涵就是创造性地运用新的知识,变劣势为优势,化优势为胜势,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功。我们之所以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提出将“创新引领”作为三大计划之一,是因为社会发展到今天,经济的发展不再是简单的量的增加,更多的是注重质的提升,一个地区长期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不是区域的资源禀赋、物质资本,而是该地区的创新、创造能力。大家知道,与全区其他市相比,最年轻,起步晚,基础薄,先天条件决定了我们处于一个相对劣势的地位。要在发展形势不断变化,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做到将我们的区位、交通、水、地、资源组合优势利用最大化,实现争先进位、跨越赶超,突破点在哪里?没有别的,惟有创新,才是唯一出路。因此,实施创新引领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抢抓发展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更是突破自然环境、天然禀赋、资源能源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准确把握创新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在思想上勇于创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创新首先是思想上的创新。总的看,全市广大干部能够适应形势发展,不断与时俱进,但也确实存在着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比较陈旧等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事物发展变化无穷尽,探索创新也就无止境。对此,我们要以“创新引领”计划为指导,始终保持旺盛的改革创新精神和活力,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以科学实践推动工作创新,真正把建设和谐富裕新的事业推向新的高度。要强化战略思维。深刻认识当前我市所处的形势和环境的新变化,敢于抛弃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敢于扬弃习以为常、带有惯性的思维方法,坚决破除原地打转的定势思维,坚持跳出看,以全球化、全国性、区域性的视野审视优势,把握发展趋势,注重研究带有战略性、方向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对未来发展进行科学研究与深度谋划。要树牢共赢意识。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把推动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统一起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既瞻前又顾后的事,千万不能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忘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铁律,始终要将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有机统一起来。要坚持民生优先。创新是为了加快发展,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在工作上无论怎么创新,创新什么,都要始终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愿望为第一取向,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使发展成果惠泽人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创新工作思路必须弘扬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突破思想的保守性、思维的陈旧性和思路的局限性,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用新观念、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举措、新办法解决新问题。要破除害怕困难、害怕失败的工作态度,克服想干、又怕出事的思想束缚,牢固树立攻坚意识。任何工作都是从零开始的,出错、失败不可怕,怕的是不干、混日子。要探索,要创新,要突破,就要不怕失败、允许失败、宽容失败。只要我们所做的工作是为人民谋福祉,为群众办好事,就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于去试,坚持趟路。

二要在管理上勇于创新。管理创新是继思想创新之后提升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各级党政组织无论是履行经济管理职能还是社会管理职能,都要深刻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继承和发展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一些成功经验,创造性地运用于新的实践中,不断赋予其新的生机与活力;要不断创新和实践一些富有时代特征的新方法,用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要积极探索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到工作实践中,综合运用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运筹学等现代科学管理理念和方法,更新发展经济、社会管理等工作手段和方式,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深刻认识到创新工作载体是实现管理创新的桥梁和渠道,只有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才能有效地实现管理创新。一种新载体的出现,往往会带来某个领域工作的飞跃发展。如去年我们组织了千名干部下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建立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新模式,实行了市级领导包案、积案化解机制;以开展创先争优、评星定格、公开承诺等实践活动为载体,有力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等。这些创新载体的做法,都是一些管理创新的成功经验,对今后的工作都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要针对不同工作领域的不同特点,找准着力点,创造生长点,精心设计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如以发展文化旅游为载体,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以城乡居民用水改造提升工程为载体,推动民生改善;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为载体,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等。

三要在体制机制上勇于创新。科学的体制机制是推进工作创新、提高各项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在我市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体制机制。但随着国情、区情、市情的变化,对工作体制机制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坚持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推动完善市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落实,人大、政协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要以形成工作合力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和重点工作“五定”工作法,做到各项工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10项创新工作,其中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有建立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发展新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全面实施五联动和终结制度、建立餐饮卫生安全监管无遗漏机制等,要切实抓好抓实。要加强落实机制的载体建设,根据现实需要和客观条件,建立机制范围内的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通过搭建制度平台,使机制正常运行并能发挥预期功能。要着力健全综合协调、信息沟通、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等工作机制,并加强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套,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科学性。要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始终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瞄准国内外科技创新研发的前沿引进高端人才,以高素质人才引领创新、推动创新。要探索建立创新成果发现推广机制,对那些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和创新成果,要及时发现,鼓励肯定,并通过现场观摩、媒体推介、局部试点等形式,积极转化推广创新成果,真正使创新成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持久动力。

工作谋划务虚会发言范文第2篇

办公室工作虚中有实,关键在于如何把握虚事实做。一要察实情。作为领导的参谋助手,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真实情况,是办公室的基本职能之一。因此,在撰写文字材料时,所运用的原始材料要真实可靠,不能道听途说,更不能弄虚作假。搞好重要文稿的起草,在方法上应坚持“早”字当头,做到早安排、早起草,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坚持“新”字当头,做到立意新,语言新,体式新;坚持“好”字当头,做到出思想、出精品,力求出色完成文稿起草任务。二要说实话。不管什么情况,都要讲真话,不讲大话、假话、套话、空话。在对领导反映情况时,不看领导的眼色行事,随身附和,见风使舵,努力做到既是秘书,又是“谏官”。三要办实事。办公室是领导机关的“窗口”,不仅说了干,还要干了算。要力戒作风,克服“游会海、登文山”,作批示、签文件的惯性思维,本着为中心、为基层、为群众和求实、务实、落实的“三为三实”原则,更加注重服务方式和工作手段创新,做到超前服务求主动、规范服务求创新、有序服务求高效。

二、小事大做

如何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做到小中见大,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

认真思考的问题。一是权力小,干事业的目标不能小。必须把做小事与想大事结合起来,科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不断向长远目标推进,在尊重客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和超前性。二是事情小,工作的标准不能低。要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强化“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意识,确保各个工作链条、各个工作环节、各个工作细节都衔接紧密,做到不压事、不误事、不漏事、不坏事,实现缺陷、失误、差错零的目标。三职务小,谋大局的意识不能弱。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时刻胸怀大局筹划工作,自觉按大局要求统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使一切工作围绕大局有序展开。

三、老事新做

办公室工作有其基本的规范和套路,但时间长了,容易造成工作模式化、固定化。因此,必须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重点要抓好三个创新:一是在提高决策参谋水平上创新。办公室的同志特别是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同志,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吃透上情;加强调查研究,把握下情;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了解外情,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在提高信息的针对性上创新。要突出“重点”、“热点”、“冷点”,进一步加大问题型、建议型、调研型信息的报送力度。要注重拓宽信息渠道,“接通天线”,加强同上级机关的联系;“接通地线”,加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接通网线”,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综合运用,及时获得最有价值的信息资源。三是在协助领导抓落实上创新。督查是抓落实的有效形式。在新的形势下,要搞好督查,抓好落实,必须根据督查对象、任务、时限及要求不同,不断改进督查方式。

工作谋划务虚会发言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无身份人员;渎职罪;共犯;限定

中图分类号:D19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65-1285/c.2016.03.13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夏煜琳.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问题研究[J].克拉玛依学刊,2016(3)65-69.

在当前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无身份人员能否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渎职罪的共犯一直存在争议。2012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4条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无身份人员其他犯罪共犯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由此解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性质认定问题,但该《解释》对于无身份人员能否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问题仍未做出明确规定,使得这一争议性问题继续困扰司法实务部门。笔者力图对这一争议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希冀对司法实务部门有所裨益。

一、无身份人员可以构成渎职罪共犯之理由

1.从刑法共同犯罪理论的角度看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某一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犯罪主客观要件,即犯罪构成。除包括基本犯罪构成外,还包括修正的犯罪构成,而共犯的构成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在共同犯罪中,教唆犯、帮助犯并非不具备犯罪构成,而是不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但它们具备修正的犯罪构成,这就是共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其次,共同犯罪并无要求与身份相关,身份的机能在于它反映了行为主体侵犯特定客体的客观可能性。无身份者虽然不享有法律身份带来的权利,但却负有“不得勾结身份者破坏其法律义务”[1]11的义务。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故意是共同犯罪中主观方面的内容,而身份属于犯罪主体的因素。可见,共同犯罪与身份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渎职犯罪中的身份要素,仅当共犯中存在无身份人员时才具有评价的意义。渎职犯罪是以行为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职务或职权的不法利用或行使为客观方面构成要件的犯罪。显然无身份人员可通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采取教唆或者帮助方式,最终达到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或职权的目的。

2.从相关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的角度看

虽然我国刑法条款及司法解释中缺乏对渎职犯罪共犯的规定,但是对贪污贿赂犯罪中有关身份犯与无身份人员构成贪污贿赂的共同犯罪有明确依据。例如:《刑法》第382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刑法》第248条第2款规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员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员的,依照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处罚”;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共犯问题的答复》中规定,“非司法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徇私枉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徇私枉法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某些职务犯罪可以由普通主体构成,表明刑法保护社会秩序的价值倾向,目的是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无身份人员相勾结实施职务犯罪的行为,为渎职犯罪中无身份人员可以构成渎职罪共犯提供了肯定性依据。

3.从当前渎职犯罪形势政策发展的角度看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由于职务上的疏忽而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渎职犯罪具有比一般刑事犯罪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事法律也始终体现着对渎职犯罪从严惩处的立法精神。在渎职犯罪的形态中活跃着各种无身份人员。他们以有身份人员为依托,利用有身份者的职务之便,教唆或者帮助有身份者实施渎职犯罪行为,是当前渎职犯罪的重要帮凶和推手。如果认为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故意实施以特殊身份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一概不成立共犯,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几近一纸废文,总则也不能起到指导分则的作用。[2]396具体到渎职犯罪而言,当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在刑法中没有其他罪名可以评价时,如果否定非身份犯成为渎职罪等特殊主体犯罪共犯的可能性,那么实践中大量不具备特殊身份的主体将被排除在刑法分则之外,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内容无法规制非身份犯,等于丧失了很大部分的刑法评价功能, 极大地削减了刑法条文的规范收益,[3]8也有违当前严厉打击渎职犯罪的政策。

二、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严格限定之必要性

从刑法理论上讲,任何故意犯罪都可能成立共同犯罪,但渎职犯罪是对犯罪主体身份、职责要求很高的一种身份犯罪。近年来,虽然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查办了一些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的案件,但是对于这些无身份人员在何种情况、什么程度下才可以和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渎职罪的共犯,司法实务中并未形成明确统一的指导标准,这造成了检察机关反渎职部门在查办有无身份人员参与渎职犯罪案件认定无身份人员是否构成渎职罪共犯时产生了困惑。

值得重视的是,目前司法实务中存在着过多追究无身份人员渎职罪共犯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有些渎职犯罪案件中,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在刑法中已有专门的罪名予以评价,即符合刑法分则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此时如果对这些无身份人员不分情况一概以渎职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不仅忽略了渎职罪共犯与其他专门罪名之间的刑罚轻重关系,可能产生罪刑失衡的结果,也势必造成刑法相关罪名条文的适用性虚置。以吴某等徇私枉法案为例,被告人吴某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陈某、邓某、符某涉嫌抢劫案件期间,认识了邓某的姐夫张某,在张某要求下,吴某将邓某的4份原始讯问笔录抽出、复印并在4份复印件上进行了修改。之后,张某指使被告人钱某模仿办案人员的笔迹重新抄写并交给吴某。吴某乘单独审讯邓某之机将重新抄写的讯问笔录交给邓某签名、捺印后置于卷内。[4]161在该案中,被告人张某指使、授意、策划实施了伪造证据的行为,对整个犯罪行为具有深度介入,笔者认为可以认定张某构成徇私枉法罪的共犯。但是刑法对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有专门的罪名(帮助伪造证据罪)予以规定,所以本案中认定张某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比较适宜。

再者,在有些渎职犯罪案件中,无身份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前并未存在明显的渎职犯罪共谋、或者说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尚未深度介入有身份者的整个渎职犯罪行为,此时如果仍以渎职罪共犯的形式追究无身份人员渎职罪共犯刑事责任的话,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打击面过大,有违相关渎职犯罪应以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主的刑事政策。以马某案为例,被告人马某原系某区经信局业务科科长,负责全区节能减排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工作。2012年7月,俞某通过虚构事实、编造虚假材料等方法,将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司申请节能减排项目扶持资金,并请马某帮忙。马某为徇私利接受俞某的吃请,明知俞某提供材料系虚假,其公司不符合申报项目扶持资金的条件,仍帮助其公司审核上报并通过验收,使得俞某的公司非法获得了省级节能项目资金30万元。[5]125在本案中,对俞某和马某是否存在渎职犯罪共谋存在一定的争议。笔者认为俞某和马某并未存在明显的渎职犯罪共谋。本案中,俞某和马某二人并没有就如何申报材料骗取节能减排项目扶持资金进行充分的谋划沟通。俞某只是自己虚构事实,编造假的申报材料骗取专项资金,其并不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也没有教唆马某,而仅仅是请托马某给予帮助,缺乏共同犯罪中“共谋”所需具备的深度犯罪沟通这一条件,因此,不宜对俞某的行为以罪共犯进行评价。本案最终经法院审理后,认定马某构成罪,而认定俞某构成诈骗罪,并判处相应的刑罚。

因此,在当前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尚未对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兼顾渎职犯罪的特殊性及实践打击的需要,应在认定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时予以严格限定。

三、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之限定条件

在肯定无身份人员可构成渎职罪共犯时,应对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的适用条件从如下几个方面予以严格限定:

1.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应限定在无身份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成“事前共谋”“事中共谋”的场合

根据共同犯罪理论,认定无身份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双方需存在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即共谋。共谋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共谋。根据渎职犯罪司法实践,事前共谋是指无身份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先通谋,由无身份人员实施相关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与之相互配合,放纵犯罪。在事前共谋的情形下,无身份人员一方面构成其他相关犯罪,同时也构成相应渎职罪的共犯,属于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根据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即可。事中共谋一般是指无身份人员在实施某特定犯罪过程中被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获,无身份人员通过说情、贿赂等手段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予以渎职放纵。此时,因无身份人员与有身份者存在渎职犯罪的意思联络,故无身份人员一方面构成渎职犯罪的共犯,同时还构成其他相关犯罪,即无身份人员实施了两个独立的行为,应予以数罪并罚。事后共谋是指无身份人员先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并已构成相关犯罪(此处称为前罪),为逃避刑事追诉,无身份人员教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其逃避刑事追诉。笔者认为,此处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行为属于前罪实施完毕后的不可罚事后行为,并未侵犯新的法益,而是对不法状态的继续性利用或延展性保持。因该事后行为缺乏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故不能将之认定为后续渎职犯罪的帮助犯、教唆犯等共犯形式。所以,在前罪到达了犯罪既遂、未遂、中止等状态之后,无身份人员作为共犯共谋参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犯罪时,无身份人员不构成渎职罪共犯,而仅构成前罪一个罪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构成相应的渎职犯罪。

2.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的前提是其实施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在刑法中没有相应的罪名可以评价

具体表现为无身份人员为了自身利益教唆或者帮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行为。此时如果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在刑法中无相关罪名可以规制,对无身份人员可直接以渎职罪共犯进行刑事归责。比如对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言,如果无身份人员教唆、帮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此时由于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在刑法中并没有相应的罪名可以评价,这种情况下就可认定无身份人员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共犯。值得探讨的是无身份人员实施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在刑法中有相应的罪名可以评价、规制时,此时对无身份人员该如何定罪?有观点认为,为司法实践简捷操作,此情形下对无身份人员应一律以渎职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显然,这无疑会将刑法定的犯罪法条束之高阁,有违立法之原意。况且,不能单纯为了追求司法实践的简捷操作而放弃对精确定性的要求。笔者认为,此时应根据法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等理论对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予以准确定性。例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甲在税收征收管理中认识了纳税人乙。乙为达到偷税目的,主动教唆甲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帮助其少征税款或者干脆不征税款,最终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对该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甲而言,其行为既构成不征或少征税款罪,也符合偷税罪的共犯条件,处理时应当以少征未征的税款实际数额为依据,根据《解释》第4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应在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偷税罪二罪择一较重的罪定罪处罚;对该纳税人乙而言,其行为也同时构成偷税罪和不征少征税款罪,处理时也应比照该款规定择一重罪处断。

3.无身份人员的渎职教唆、帮助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重要程度

这种重要程度的判断,笔者认为,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意见,即“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对渎职犯罪而言,只有当无身份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行为的,才可以渎职共犯论处。此处的共谋、指使、参与、策划是指无身份人员深度介入了整个渎职犯罪行为,积极追求渎职犯罪结果的发生,并对渎职犯罪结果的发生起了重要作用;或者说无身份人员主观上认识、意欲的内容,客观上与有身份人员商量的表现,都呈现出更深入、更紧密地共同性,更积极、更主动地参与性,而不是比较松散、随意的仅具有消极性、被动性的附和、同意。以王某、陈某动植物检疫案为例,王某案发前是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检疫人员,陈某是生猪中介商。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请求王某为其虚开多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王某徇私情,在未见到生猪并未经检疫的情况下,为陈某虚开了多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本案中,陈某虽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但其与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和职权的王某事前有通谋。具体表现为陈某主动授意、教唆王某按照其要求虚开检疫证,并且对于如何开具检疫证陈某和王某有深入地意思联络,后王某按照陈某的要求为其虚开了数份检疫证。纵观此案,陈某教唆王某的行为呈现出更积极、主动的参与性,深度介入了王某的整个渎职犯罪行为,陈某的行为已达到一定的重要程度,需追究刑事责任,但陈某教唆王某虚开检疫证的行为在刑法分则中并没有相关罪名可以评价,故对陈某以构成动植物检疫罪共犯进行追诉是合适的。

无身份人员能否构成渎职罪共犯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直存有争议。在目前尚未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无身份人员可以构成渎职罪共犯的情况下,司法实务部门可根据刑法共同犯罪理论并结合渎职犯罪的特殊性及当前渎职犯罪刑事政策,在认定无身份人员构成渎职罪共犯时予以严格限定。

注释:

①《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文献:

[1]王作富,庄劲.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J]. 人民检察,2003(11).

[2]张明楷.刑法学[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11.

[3]陈宝富.渎职罪中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问题探讨[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工作谋划务虚会发言范文第4篇

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学校精心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最近学习了提出的三严三实。其实,早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各级新闻媒体纷纷予以专题报道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就意识到,随着以反对为重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三严三实会逐渐成为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干部行动的标杆,成为衡量各项工作做的好不好的重要标准。

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支撑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改革险滩等着去涉,硬骨头等着去啃。但是,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带来的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却也在横行无忌,可以说,三严三实的精辟论述,简明扼要,切中时弊,对我党怎样继续领导全国人民为中华名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把脉问诊,既诊断了病情,又开除了治病的药方。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们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同时还要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学习贯彻这种精神,关键是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个人修养,严明工作纪律,脚踏实地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真正做到教书育人,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作出突出的成绩。在学校,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被孩子们看在眼里,而他们正处在成长期,对于各种行为处事的方式都会极力地学习和模仿。因此,我们在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自身修养,为学生树立榜样。

一要为人师表。要正心、修身,严格自省、自励、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塑造良好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好学生的榜样。

二要务实守信。要想着学生的发展,家长的重托,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以学生需要为本,要从实际出发,谋划好自己的工作,做到有效备课,设计好教学环节,不脱离学生学情。教育学生时,要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学生的实际情况,踏踏实实,一丝不苟地把工作做好,并注重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要说到做到,表里如一,始终如一。

三要虚心接纳各方面意见,以博大的胸怀,对犯错的学生多一些宽容和谅解,对同事的某些建议和贬斥多虚心接受和反思,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进而赢得同事的支持和学生的尊重。

四要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实干为责,以实干为荣,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承担教书育人这个重担,勇于面对现实,善于解决问题,不做面子工程。不让社会上一些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拜金主义思想所迷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年月日

尊敬的党组织:

自从学习了关于三严三实的精辟论述,深受触动。即便还只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依然要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同时还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学习、贯彻和落实三严三实必须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提升个人修养和素质,严守工作纪律和职业规范,廉洁从教,踏实工作,真正落实教书育人,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

一、提高认识,提升个人修养

树立终身的意识和观念,用新的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武装自己,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丰富知识,提高能力。加强党性修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加强师德修养,做好学生的榜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低级趣味侵蚀;努力成为一名经得起考验的共产党员。

二、爱岗敬业,做好本岗工作

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因此,作为教师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扎根教育基础,诚实苦干,营造一个精致的育人环境,锤练一套精良的育人方法。求真务实,是一种品格,一种境界,一种追求。只有立足教育事业,才会满腔热情地去务实,以诚待人,忠实处世,克服私欲,才会正确处理教书与育人的关系。树立无私奉献意识,在本职工作中勤恳、无怨、热情、忠诚。恪尽职守,以自身高尚的师德形象和良好的师表形象去感染、影响和培育德才兼备的学生,让他们快乐健康的成长。

三、三严三实,铸就优秀师魂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对于我们的要求,就是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强大自己、提升自己、锤练自己,在不断的学习中让自己升华,在不断的历练中让自己成长,以便能够更优秀、更完善、更胜任人民教师这项工作。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诚实的人、成熟的人、实在的人,纯粹的人,以正确的思想、良好的素养,作为个人自立的脊梁,以科学的教育方法、完善的知识储备,去培养出更多优秀、健康、德才兼备的人才。

此致

敬礼

工作谋划务虚会发言范文第5篇

下面,我也讲一讲。主要谈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传达近期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谈谈对开发区下步发展的一些想法;三是对节前几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

一、传达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月10日至日在北京举行。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去年及“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明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主要任务。在讲话中全面总结去年经济工作,阐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宏观经济政策,对今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认为,今年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要做好经济工作,有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于月29日在杭州召开,赵洪祝书记和吕祖善省长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我省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赵书记在讲话中分析了今年的五大机遇、五大挑战,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五条原则,突出强调了九项重点工作,即:优化三大需求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强节能减排、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对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提出了“五个落实”的明确要求。吕省长在讲话中提出要“准确把握今年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坚定不移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力争开好局、起好步”,并着重强调了“强省、富民、和谐、改革”四大问题。

(三)全市经济工作会议

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于月31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代表市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并作总结讲话。会议总结了市委常委会五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审议和通过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制定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今年全市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要牢牢把握宏观环境的机遇、区域统筹的机遇和丽水自身发展阶段的机遇,牢牢把握市委“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推进三大转变、实现三大跨越”的总目标、总要求,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丽水各项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坚持项目拉动,保持投资持续增长。三是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四是坚持攻坚克难,着力强化要素保障。五是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增强发展活力。六是坚持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实现生产总值1000亿、固定投资亿、工业产值3000亿的“3”全面小康跨越工程。对照这几个指标任务要求,我看开发区“十二五”期间至少要完成固定资产投入300亿元,实现工业产值500-600亿元。

二、谈谈对开发区下步发展的想法

(一)去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去年开发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四个发展”战略部署,以“三三、三十行动”为指导,自我加压,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全面加快各项工作推进,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并形成了真正意义的“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工作局面。在此,我用“多、快、好、省”四个字对去年的成绩作一个简要概括。

所谓“多”,指的是资金投入多、建设项目多、征地拆迁多。去年我们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1亿元,同比增长18%,超年度计划1.1亿元。年初安排的十大重点项目,涉及100多个拟建和续建的具体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到年底实现新开工项目30多个。围绕项目建设,解决了大量的征地拆迁难题,实现了年度征地3904亩,拆迁7万平方米(上述征迁数据不含民族工业园区块)。

所谓“快”,指的是项目推进快、产能增长快、形象变化快。东扩在建工程快速推进,全年完成场地平整4100亩,道路路基10.3公里,浇筑路面8公里,均超年度计划进度。预计全年实现产值220亿元,同比增长45%,新增亿元企业10家,累计亿元企业达62家。整体发展氛围不断改进,金融、通信、商贸等功能日趋完备,管委会自身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人事管理等职能进一步得到强化,审批中心、综合执法局、总工会、机关党委、发展公司等成立运行,检察、法庭、电力等一批派驻机构相继设立,上级领导、社会各届更加认同开发区的发展。

所谓“好”,指的是综合效益好、招商形势好、服务保障好。园区大部分企业产销两旺,利润增长,1-11月193家规上企业实现利润15.3亿元,同比增长5倍。要求入园企业非常多,选商引资基础越来越好,先后安排两批共100多家东扩入园企业,总投资达100多亿元。企业排队、项目等地的可喜局面已经形成。各项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表现为机制深化、协作加强、方法改善。如各类审批制度、例会制度的建立,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政策处理中各相关部门团结一心、合力攻坚,达到了更好的效果;紧急事件、疑难问题等处理中,方法、措施更加到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所谓“省”,指的是谋划科学、安排有序、管理严谨,避免重复、浪费、停工受阻,实现了各类建设项目的省工、省时、省钱。我们用最公平的方式形成了合作,用最合理的价格做成了项目。

总之,去年成绩很多,今天由于时间关系,点到为止。

(二)开发区发展形势分析

1、从宏观发展态势看。我国改革开放30年,成功跨越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低收入国家转向中低收入国家;第二个阶段是从中低收入国家转向中等收入国家。现在,我们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实现从中等收入国家向中高收入国家转变,这也是“十二五”面临的重要战略机遇和发展挑战。从当前经济发展趋势看,“十二五”期间,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加快推进;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向纵深发展,扩大内需政策深入实施,经济结构转型加快。这些为我们加快发展速度,转变发展方式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长三角经济圈和海西经济区发展进入国家战略,也为我们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2、从我市的发展环境看。撤地设市以来,丽水经济相继跨越了人均gdp1000美元、美元、3000美元三个大关,已接近4000美元,每个阶段的跨越时间越来越短,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实现了产业结构从低层次农业经济向现代产业经济转变,人民生活从温饱向基本小康转变并向全面小康迈进,生态建设从“用绿水青山换金山银山”到“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的历史性转变。可以说,丽水已进入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提速期,正站在全面跨越的门槛上。就市区而言,撤地设市以来发展迅速、变化显著,这种发展和变化主要靠“撤地设市”带来的必然惯性和动力。十年过去了,“撤地设市”带来的正面动力基本消耗,相对的负面性、消极性因素不断呈现和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培育新的正面动力,实现新的增长?依我之见,开发区(南城新区)将毫无疑问的成为“主阵地、主载体、主平台、增长极、新亮点”。对于丽水市区下一个阶段的发展,我打个比喻,北城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锦上添花”,属于做历史;而南城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拓面增量,属于做未来。由此可见,丽水城市发展必将从北城时代转入到南城时代。丽水能否成为浙江的“增长点”,决定性的看开发区的发展规模、水平和质量。

3、从自身的发展阶段看。经过前几年的发展,开发区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总体还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此,我用幼儿期、少年期、壮年期三阶段作个比喻。“十一五”开发区从小到大,实现年产值200亿元,是属于不断投入、打实基础的阶段,可称之为幼儿期;“十二五”开发区将继续努力,争取实现年产值200亿元到500亿元的跨越,属于快速壮大、全面形成的阶段,可称之为少年期;“十三五”开发区持续增长,力争达到年产值1000亿元,属于自我发展、贡献为主的阶段,可称之为壮年期。前面的投入为了后面的产出,前面的工作为了后面的目标。如果没有前面的努力,就不会有后面的结果。当前,我们正处于少年期的起点,在后五年时间内,仍需要大量的投入来保障“身体”的“发育”。所以“十二五”时期是非常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发展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壮年后的劳动力强不强,关系到产出效率高不高。

综上所述,“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仍然是我们的主线。虽然中央的“十二五”规划更加强调发展的科学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但这并不意味对发展速度的否定。当然我们追求的速度不再是“唯速度论”,而是理性确定经济增速,更加关注增长质量。我们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比较滞后,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在这样一个阶段,我们如果没有一个保证质量效益前提下的发展速度,要想与全省同步实现现代化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加快发展仍应当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中心任务来对待,决对不能含糊、决对不能动摇。

(三)开发区下步发展要求

近年来,我们对开发区的发展总体思路不断完善,逐步梳理出了一条主线,即“一江双城、三位一体、四区并举、五个组团、六大产业、七对关系”。“十二五”期间,围绕这一主线,我们如何进一步结合、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提升?我看总体上要充分体现历史的观点、科学的态度、前瞻的理念、责任的意识、大局的观念、务实的精神。具体到工作中,我看可以在“六个气”上得以表现。这“六个气”指的是谋划要有大气、发展要有底气、攻坚要有勇气、创新要有志气、服务要有名气、协作要有和气。

1、谋划要有大气。谋之有道才能筹之有序,谋之有道才能言之有理,谋之有道才能行之有度。谋有阳谋、阴谋之分,而我们所说的肯定是阳谋、正谋、大谋,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在,是“在其位谋其政”的体现。正所谓,“站得高才能看得远”,“谋划决定规划、思路决定出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好的谋划才会有好的规划、只有好的规划才会有好的计划。我们开发区肩负历史重任、事关全局,因此在工作谋划中要敢于站在全局高度看问题,把这种大局观、使命感、责任心贯彻好。尤其在重大决策、重大安排、重大活动方面,要科学谋划、合理规划、精确计划,充分考虑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工作作风向下延伸、工作思路向上提升,避免“脚踩西瓜皮、滑到哪算哪”,“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等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被动局面出现。

2、发展要有底气。前面我用“三阶段论”对开发区的发展阶段进行说明,指出下一阶段是我们整体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发展阶段,直接影响到我们能否真正成为全市的龙头,能否变“9+1”为“1+9”、“1带9”。去年我们工业产值突破200亿元,位列县(市、区)第三,如果我们是500亿元,那毫无疑问就是龙头老大。当然,突破200亿元产值为“十一五”发展目标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带来了我们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底气。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翻番升位”的目标要求,我们“十二五”要争取500亿元,“十三五”要达到1000亿元。为实现这些目标,需要一定的发展速度作保证,需要大批的项目作支撑、需要大量的投资来拉动。正所谓,发展看项目,没有项目就没有一切,没有项目就很可能会产生一切问题。开发区发展得好不好、快不快,关键在于项目多不多、实不实。大项目、大发展,小项目、小发展,没项目、不发展。因此,“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发挥好项目的载体作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让项目从领导报告中走出来,让项目从规划中走出来,让项目成果落地圈句号。

3、攻坚要有勇气。众所周知,开发区的工作不好做,开发区的干部任务重、压力大。我们大家都深切体会到,开发区的工作是重中重、难上难、面对面、点对点、硬碰硬、实打实,无法回避、不能松懈,马虎不得。毫无疑问,我们做工作必须勇于面对、敢于碰硬、善于破难,沉下去、靠上去、钻进去,切实一抓到底、落到实处。没有落实,就会落空;不是实干,等于白干。尤其在重中之重的项目推进中,面对难中之难的征迁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一定要深刻认识“项目看征迁”,“征迁力度决定建设速度、征迁水平决定发展水平”的硬道理,始终坚持千法万法公平第一法,千理万理认真第一理,千情万情真诚第一情的“三个第一”理念,开展全方位、全天候的攻坚行动,着力破解各类难题,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高效高质推进。

4、创新要有志气。创新是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开发区是改革开放体制创新的产物,其发展过程中处处需要创新。首先,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对现有产业要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如合成革行业,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还有很大的创新发展空间和潜力。对新引进项目要着眼高远、按需选择。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联动、企业互动,提高整体创新能力。总之,我们要积极通过产业创新发展,来实现新兴产业的暴发式增长,打造现实增长极、抢占未来制高点。其次,体制运行需要不断创新。实践证明,凡是发展得比较好的开发区,在体制创新方面往往表现得更加出色。一直以来,我们围绕“城市新区、经济特区”的发展目标,在体制创新方面做着不懈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体制不断趋于完善,直接带来了更加协调、更加紧密、更加到位的工作效果。因此,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追求体制的完善,让体制创新成为开发区最强的发展动力。再次,机制健全需要不断创新。我有个形象比喻,说的是把体制比作房子的框架,那么机制就是内部装修。柜架是别人定好的,但是装修我们可以决定。所以,我们要在体制范围内,进一步搞活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下步落实市里刚出台的新一轮开发区体制完善文件中,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5、服务要有名气。开发区的工作,归根结底都是服务于发展、服务于项目、服务于企业。我们一贯强调,要敢于叫响开发区就是企业家的“服务区”,企业就是我们的“座上宾”,“在丽水经济开发区没有企业家办不成的事”,这些不仅仅是口号,而是我们的目标和追求。引伸到现实工作中,就需要我们的干部,既要当好“管理员”,更要当好“服务员”。我曾说过,干部就是干事,位子就是担子,作为一名开发区的干部,你就必须要当一名合格的“服务员”。如何才算是一名合格的“服务员”呢?依我看来,首先你不能“欠服务”,只记得自己是“管理员”,想不到自己还是“服务员”,高高在上,死扣条文,我看这样办事“必死”。当然,你也不能“乱服务”,一味追求办事速度,不守规章制度,违反原则,乱开口子,我看这样办事“必乱”。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积极换位思考,当你“服务”的时候要想想“管理”,当你“管理”的时候也要想想“服务”,要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寻找最佳结合点。这样,办起事来才能做既有办法,又能合法。

6、协作要有和气。要让“工作在协作中推进,矛盾在协作中解决,干部在协作中锻炼,合力在协作中体现”,这是我们一贯的提法。事实也证明,协作出战斗力、协作出凝聚力、协作出号召力。而协作的基础在于团结,离开了团结,再好的分工机制也不能发挥作用。“人心齐、泰山移”,“团结就是力量”。去年我们建立了一系列涉及跨部门协作的工作制度,如项目前期工作底稿制度、政策处理联席会议制度等,这些制度用文件形式把几个部门、几个环节、一套机制固定下来,并在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此,我要说的是,这些制度的落实,能写出来的是文字,不能写出来的是大家的态度、大家的觉悟。正因为大家有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抱团精神、合作意识,我们的制度才真正发挥应有功效。在此,我还举一个最近发生的实例,张村非法占用国有土地违章建房的事情。原先这件事情一直不能妥善处理好,我们要反思的是工作是不是到位了,协作有没有开展好。最近,我们很顺利地把这个硬钉子拨下来,最根本的就是我们的相关部门协作到位,措施有力。我们不难发现,我们攻坚破难中凡是打胜仗的,都是团结协作的结果。我们只有团结一心、协作到位,才能实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才能创造出一顺百顺、一好百好、一荣俱荣的工作局面。

上面讲的是我对下步开发区发展的一些看法和意见,希望各部门、单位参考这些意见,对新一年的工作思路、计划,再进一步深入思考,进一步完善提升,进一步细化具体。

三、对节前几项工作进行强调

(一)年度考核工作。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要进行各类年度考核,有综合性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也有业务性、专项性的考核;有应对市里对我们的考核,也有对内对下的考核。我们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工作成绩往往就在考核结果中体现。因此,大家还是要对考核工作重视起来。当然,考核工作也不能牵涉我们太多的精力,以免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对于派驻部门,我们将开展一次评议活动,评出功勋单位。对于内部干部的考核,我们上周发了一个文件,要求把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都结合起来,提高效率。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分管领导参加部门的这个会议。

(二)走访慰问工作。每逢节日,我们总要开展一些走访慰问工作。而春节的走访慰问又是牵涉面最广、工作量最大的。因此,我们要对各项走访慰问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做到不重不漏。同时要对走访慰问活动统筹安排,尽量整合进行,提高效率。

(三)征迁安置工作。春节前的这段时间,也是我们开展征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时期。总体上,我们要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利用好近两周时间,对征迁安置工作进行全面攻坚。最近的几个征迁安置项目都推进顺利,势头很好,如前垟、西弄、电镀园区、中高压泵站的征迁,我们要抓紧时机,乘势而进。

(四)体制深化工作。最近,市里下发了新一轮的开发区体制完善文件。相比而言,这一次的体制完善是近几年来,动作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对环保、教育、农业、文化广电体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劳动监察、维稳、审计等职能进行了强化。下步,我们要结合“小三定”,抓紧拿出贯彻落实方案。

(五)各类评比工作。春节过后,我们马上要召开工作大会,会上要对各类先进进行表彰。因此,对内的、对下的、对部门的、对企业的等各项先进评比工作要在春节前完成。

(六)项目入园工作。近期有几个项目的入园工作要抓紧开展。一是汽车4s店项目,抓紧进入招拍挂程序。二是汽车市场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抓紧完善方案。三是电镀园区项目,抓紧进入招拍挂程序。四是第三批企业入园,抓紧拿出安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