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方案(精选5篇)

  • 竞争上岗方案(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竞争上岗的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岗位及职数 三道沟镇计生办主任1名; …

竞争上岗方案(精选5篇)

竞争上岗方案范文第1篇

一、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为依据,坚持干部“四化”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双推优”政策精神,不断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竞争上岗的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岗位及职数

三道沟镇计生办主任1名;

河东乡计生办主任1名;

腰站子乡计生办主任1名;

布隆吉乡计生办主任1名;

西湖乡计生办主任1名;

南岔镇计生办主任1名;

瓜州乡计生办主任1名;

锁阳城镇计生办主任1名;

渊泉镇计生办主任1名;

柳园镇计生办主任1名;

双塔乡计生办主任1名;

七墩回族东乡族乡计生办主任1名;

以上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聘任期满后,以上岗位继续实行竞争上岗,连续聘任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副科级待遇不变;落聘的不再保留副科级待遇。

四、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

(一)竞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各项政策理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勤政廉洁,作风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比较突出的成绩。

3、有胜任计生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得到本单位大多数干部职工的公认和拥护。

(二)具体资格

1、年龄50周岁以下(195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5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乡镇、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国家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乡镇计生办主任竞争上岗工作从5月底开始至6月底结束,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告(5月28日)。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公众信息网、瓜州党建网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公告。

(二)宣传动员(5月29日-6月1日)。各乡镇、各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对公开竞聘乡镇计生办主任工作目的意见、方法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积极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参加竞争。

(三)组织报名(5月29日-6月1日)。报名的组织工作由各乡镇负责,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组织推荐信、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乡镇计生办主任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竞聘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1日,报名截止后,各乡镇将报名材料及相关数据于6月1日报送县委组织部。

(四)资格审查(6月2日)。根据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由县人事局会同纪检委、计生委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经审查核实,每个岗位报名参加竞聘的人数不得低于1:4,达不到4人时,取消该职位的竞争上岗。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到县委组织部领取,领取时间为6月2日。

(五)组织考试(6月3日至6月15日)。经审查符合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分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6月3日)。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计生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能力,卷面总分100分。

2、面试(6月5日至6月10日)。由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主要以竞职演讲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25%折算后与加分项得分按乡镇分类汇总成绩前4名者进入面试答辩程序。突出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设定为加分项目,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两年优秀者加0.5分;近三年获得县以上先进称号的加0.2分,获得市以上先进称号的加0.3分,获得省以上先进称号的加0.5分,加分项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1)演讲内容:首先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然后进行竞职演说,包括竞聘动机、竞聘条件、履职目标和设想,并表明聘任与否的态度。演讲次序在面试答辩前抽签决定,演讲时间为10分钟。

(2)评委记分:各乡镇党委成立评委会,评委会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委、人事局、计生委和群众代表共9名人员组成。评委可对竞聘者进行现场提问,竞聘者需当场答辩。评分按百分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并现场公布得分情况。

(六)民主推荐。各乡镇在面试答辩后,按照竞争岗位与竞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与加分项得分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并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范围为乡镇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民主推荐票数不过半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数据报送县委组织部。

(七)组织考察(6月12日至6月20日)。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竞争岗位与民主推荐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民主推荐结果按百分制换算后成绩20%与加分项得分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委、人事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并在被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职工民主测评,按百分制打分,计算出平均成绩。民主测评赞成票不过半的,不得作为拟任人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并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组织考察,若考察对象均不胜任该职位,则取消该职位的竞争上岗。

(八)综合成绩确定。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民主推荐结果按百分制换算后成绩20%、组织考察30%比例折算,计入加分项汇总出每个竞聘者的综合成绩,并及时公布。

(九)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竞聘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各职位的建议人选和备选人员,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十)任前公示。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对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发文任命。经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法律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正式发文任命。经查实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取消任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计生办主任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纪检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人事局、计生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负责乡镇计生办主任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县人大、政协、纪检委、监察局领导进行全程监督。

七、有关规定及说明

1、七墩回族东乡族乡和双塔乡工作人员报考本乡镇岗位时参加工作时间可以放宽到2年以上。

2、各乡镇计生办主任竞聘产生后,落聘的计生办主任职务自行解除,不再享受副科级待遇。

竞争上岗方案范文第2篇

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氛围,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__市__区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相组发〔2007〕5号)、《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相组发〔2008〕9号)和《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职务任免管理的通知》(相组发〔2010〕7号)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我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附件1)。

(二)面试小组(评委)由本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共5人组成,同时邀请区纪委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本次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共1个职位,具体为:普教科(法制科)科长1名。

(一)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或直属事业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熟悉所报岗位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管理经历,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四)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局中层干部现状,研究提出竞争上岗的工作方案并在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竞争上岗选拔范围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岗,填写《__区教育局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2),并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三)面试

竞职人员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先进行演讲。演讲内容为竞职人员自我介绍、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如何履行好工作职责等,演讲时间为不超过5分钟。演讲后进行答辩,限时10分钟,答辩主要考核竞岗者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民主测评

在一定范围内对竞岗者的知识、能力、素质、岗位胜任程度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除竞岗人员外的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人员、直属学校校长。

(五)组织考察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竞岗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六)局党委讨论决定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考察情况,局党委集体讨论,投票票决,确定拟选拔人选,并在公示栏公示5 天。

(七)任命

发文任命经选拔的中层干部,任免文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一)面试60分。由各位评委根据竞职者的综合表现,按要求对每个竞职者进行评分,其中,演讲30分,答辩30分。

(二)民主测评40分。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按“胜任”票1分,“基本胜任”票0.5分,“不胜任”票0分计算。具体计分方法为:个人民主测评分=有效票的得分/总有效票数*40。

(一)竞职人员的年龄、任职时间的确认均截止到2015年7月底,其他人事信息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竞争上岗前确认。

竞争上岗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把德才兼备、工作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积金管理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一)中层正职共3名:综合科科长1名、公积金管理科科长1名、公积金信贷科科长1名。

(二)中层副职共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的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2.学历大专以上。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一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两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一般干部竞争上岗的,聘用为中层副职。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取公布具体职位、竞争中层正职或副职的方法。同一职位有二人以上申报的,实行差额竞争。

(二)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每人报名竞争1个职位,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报名结果。

2.测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用竞争上岗演讲的形式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测试。

3.民主测评。测评范围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应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4.组织考察。根据测试、民主测评等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5.讨论决定。党组根据测试、民主测评、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进行充分酝酿,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

6.任免备案。确定拟任人选后,将本单位职数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票决统计汇总表、任职文件初稿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7.公示。将拟任人选在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8.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程序。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14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11〕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竞争上岗方案范文第4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把优秀人才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努力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全市水利事业大发展的要求。

二、编制空缺情况和竞争职位

编制空缺情况: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正县级,财政拨款,编制10名,配局长1名、副局长1名。设综合科和工程建设管理科,各配科长1名、副科长1名。目前,空科长2名、副科长2名。

竞争职数情况:本次竞争上岗设工程建设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的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公认;有拟任职务所需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竞争上岗人员具体条件:

1、在编在职符合条件的人员。

2、担任科员3年以上。

3、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近2年优秀或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3岁。

四、程序和方法

1、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搞好思想发动,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

2、报名。根据拟任职位条件,由本人报名。

3、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竞争上岗所需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并公布报名结果。

40岁以上的科员鼓励参加竞争;本人不同意竞争的,只计算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两项分数,并与其他参加竞争者同项分数比较排队,如在竞争职数范围内,可直接进入下步程序。

4、民主推荐。按照竞争职位要求,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方式,推荐竞争职位合适人选。民主推荐范围为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指挥部全体人员。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会议投票推荐占竞争上岗成绩的15%,个别谈话推荐占竞争上岗成绩的10%。

5、笔试。统一到市委组织部测评中心进行综合知识测试。

6、面试答辩。由局领导和外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面试答辩(7-9人,其中外请专家不少于1/3)。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7、民主测评。以近3年年度考核平均分为民主测评成绩。

8、确定考察对象。计算竞争上岗人选总成绩,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笔试分。满分100分。(2)面试分。满分100分。(3)民主测评分。满分100分。(4)民主推荐分。满分100分。以上四项内容按20:30:25:25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总成绩,作为局党委研究确定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之和低于100分,或民主推荐分过低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9、组织考察。对拟任职人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公示3个工作日。

10、研究决定。局党委根据竞争上岗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11、对拟任人选情况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2、备案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备案程序办理。

五、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同志为组长,市水利局组织人事科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利局组织人事科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组织工作。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方案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围绕“稳定、精减、发展、高效”的方针,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股级干部组织考核安排和竞聘上岗相结合、员工优化组阁”的用人机制,形成上岗靠竞争,薪酬靠业绩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人员组阁最优化,生产力发挥最大化,单位与职工实惠化的目的,从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市场服务体制。

组织机构

1、成立竞争上岗优化组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邀请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商贸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专家组,对竞争上岗优化组阁进行指导、监督并参与方案的实施。

一、竞争上岗优化组阁的原则

1、正股、所级干部竞聘。秉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对现任股级干部进行综合考核,产生30%竞聘岗位。除市纪委任命的纪检副书记和组织部任命的人事股长除外。对其他的现任股级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分两个方面:实行百分制。

(1)局班子根据三年来的目标考核进行考评(20分),凡目标管理考核获得奖励的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5分,连续三年获得奖励的获最高奖励20分;

(2)召开民主测评会(80分)。班子成员、股级干部、每个股、所、公司选派1名副股级干部、1名职工代表(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先考虑)参加测评,得出民主测评分,考评分和测评分两项总分倒数4名股级干部,他们的岗位即为本次竞聘岗位,其余的股级干部原则上不动。

2、“公平、公正”原则。此次竞聘实行“五公开”,即竞聘岗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任职待遇公开、竞聘选择公开。

3、德才兼备的原则。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4、股长、所长、经理竞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市场管理工作,德才兼备,群众基础好。

(2)、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的。

(3)、具有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4)、为人正直,清正廉洁,团结同志。

5、竞聘程序

按照“本人申报、资格审查、述职报告、竞聘演讲、评委计分、领导评定、上级批准的程序选聘所长”。(总分计100分)。

(1)、本人申报、资格审查。竞聘者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所长岗位,并填写《竞聘岗位申请书》报人事股。为使结果公正,一人可以申报股长、所长两个岗位参加竞聘,局竞争上岗优化组阁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申报岗位,按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

(2)、述职及演讲。参竞者对自己2010年度的德、能、勤、绩向大会述职,然后根据自己所选择的第一志愿进行演讲,并接受评委答辩。

(3)、评定总分100分。由专家组、职工代表组、领导组分别评议,按20:20:60比例计算分数。

①专家评议。由管理局邀请的市有关部门领导对各位竞聘者的演讲、答辩进行评定,按百分制进行计分,专家组得分占总分的20%。

②职工代表评议。由职代会代表对竞聘者的工作表现、能否胜任竞聘岗位进行评议,按百分制进行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职工代表得分占总分20%。

③局领导评定。局党政工实职领导根据竞聘者的演讲,结合平时工作表现,作出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领导评定分占总分60%。

(4)、综合研究确定上报。根据各岗位参竞者的总分,根据得分情况,班子会研究确定股、所、经理人选,报上级部门批准后下聘书。

(5)、对股、所长、经理在聘用期间严重违法、违纪,股、所、公司里工作无法正常运转,或经济指标无法完成的,或本所职工60%要求更换的,局有权决定更换所长。

二、副股级干部竞聘

加强对副股级干部的管理,秉着奖勤罚懒的原则,对现任的副股级干部进行考核,召开由副股级以上干部及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的测评会,测评成绩倒数名的副股级干部淘汰,其余的继续留任副股级岗位,由局领导会议研究统一调配。

三、职工组阁上岗的确定

1、分配上岗指标。根据局职工总人数和各所实际需要确定上岗指标。具体上岗指标为:金山服装城市场管理所人,城南市场管理所人,云森商业城管理所人,城北市场管理所人,蔡伦大市场管理所人,灶市市场管理所人,湘南大市场管理所人,怡园物业公司人,白马经营有限公司人。。

2、实行“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工作人员首先填写上岗申请表,每人领取一张申请表,可以填2个志愿,第一志愿没签到,可找第二志愿所签,各所根据局下达的上岗指标,打破所与所的界限,在全局范围内双向选择。对于下达的上岗指标,各所不得突破,但允许节余5—10%的用工指标。

3、对经过双向选择聘用的人员,由所长在“双向选择申请表”内签署聘用意见后报人事股。

4、退伍军人首次上岗未满两周年的,新招上岗未满1年的,在双向选择中未被选择上岗的,由局安排到各所直接上岗;休产假的职工原则上由原服务所直接组阁上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作双停、下岗处理的职工处理满一年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局班子研究同意后,可以参加此次优化组阁,双向选择。

5、两次组阁中途,如因工作需要,管理局有权对在岗工作人员进行调配,各所必须无条件服从。

四、上岗待遇及管理

上岗人员的管理。通过优化组阁,双向选择上岗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局关于纪律和制度的暂行规定》,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人员,所长有权对其实行“双停”,即停薪停岗,停薪节余工资归所。对实行“双停”人员,必须在三天内将所犯错误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局纪检组及人事股,经局批准后方可实行。对于各所未组满的剩余岗位,局给予补助元/年。职工在岗期间,各所所长不得违反局歇岗及请长假制度,擅自与在岗职工签订歇岗及请长假协议,并擅自提高歇岗及请长假人员待遇,一经发现,扣发员工全部工资,将追究所长责任。

五、落聘管理

1、离岗培训。未被组阁的人员,由局再上岗培训局(人事股)组织培训,培训期1个月,培训期间每月发生活费350元。

2、试岗聘用。未被组阁人员经离岗培训后,考核成绩较好者,由各所所长进行双向选择试岗聘用,试聘期一个月,试岗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岗期间享受同岗待遇。

六、歇岗待遇

未被组阁又不愿参加培训的人员,或虽参加培训但未被聘用者,作歇岗处理。歇岗人员每月发生活费350元整,正常调资、调级按政策办理,考核按基本称职确定。组阁下岗人员的工资及人事关系由局人事股统一管理。歇岗期满后,可参加下年度竞聘组阁。

七、鼓励措施

1、实行内退:为鼓励一部分年龄偏大的职工提前休息,局实行内退制度,凡干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一律作内退处理。内退人员按现有工资100%发放,但不享受在职人员的各种奖金和补助,到达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2、实行提前休息:凡干部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工人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本人申请,经局研究同意,可实行提前休息。提前休息人员不享受在职人员的各种奖金和补助,按现有工资的90%发放工资。到达内退年龄按内退办理,到达退休年龄按退休办理。

八、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