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要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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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搞好普查宣传。研究制订全市第三次经普宣传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普查登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精心组织实施。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把第三次经济普查作为全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精心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及…

统计工作要点(精选5篇)

统计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尽快组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落实相关成员单位责任,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落实保障条件。科学制订经济普查经费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拔付到位。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及时采购普查物资,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人、财、物保障。

3、搞好普查宣传。研究制订全市第三次经普宣传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普查登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精心组织实施。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把第三次经济普查作为全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精心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及时召开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搞好普查试点和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单位调研,全面摸清家底,为明年正式登记普查奠定坚实基础。

二、统筹兼顾,强化协调,进一步做好各项统计调查

5、做好各项年定报工作。严格执行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定报任务,确保数据准确反映客观实际。

6、全力做好能源统计改革工作。扎实做好能源生产统计职能调整和业务划转,完成各项能源统计工作任务,确保能源统计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做好能源普查工作,科学合理地解决历史数据、关联数据不衔接等问题。

7、不断强化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服务业企业名录核实、程序调试和重点服务业网上直报等工作。强化与部门沟通合作,完善行业统计制度,积极推行全行业统计,确保客观真实反映服务业各行业发展成果。

8、认真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建立详细完整、动态更新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层单位名录库;深入开展县级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核算。

9、着力做好全市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及时组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调查人员力量,做好各环节工作。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抽样调查工作任务。

10、扎实做好第六次投入产出调查。细化调查任务,规范调查流程,落实责任目标,认真开展培训,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11、积极配合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原则,认真开展今年城乡住户各项常规调查,努力实现平稳过渡。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2、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对黄蓝战略、节能降耗、价格变动等领域的监测力度,做到事前早预警事后快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强化统计分析。加强经济形势分析,认真查找经济运行中带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准确研判经济运行走势。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发展目标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产业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努力形成一批观点鲜明、有一定深度的分析报告,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14、创新服务理念。加强同新闻媒体合作,充分运用各类传播媒介统计成果,增强统计透明度。继续开展统计网络数据信息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实效,不断满足各方统计需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基层调查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5、积极开展电话调查。在做好常规电话调查的基础上,围绕改善民生与加强社会管理,主动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

16、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统计网站平台,及时更新统计信息,凡属于政务公开范围内的信息一律按规定予以公开,满足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把握重点,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7、着力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做好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确保调查单位库真实完整、更新。实施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推进网络平台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积极拓展联网直报系统服务功能,努力为企业提供信息和统计咨询服务。

18、狠抓源头数据质量。严守“四条红线”,完善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加强基层指导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可靠。

19、切实做好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健全完善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切实做好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大对县区综合数据的科学评估,确保数据更加客观、真实。

五、突出规范,扎实推进,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20、推进县乡统计规范化建设。围绕国家局有关县乡统计工作的规范和考核规定,重点解决机构、人员、经费、机制等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巩固和提升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星级统计站创建,发挥好乡镇统计职能作用。

21、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以部门统计考核为抓手,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认真落实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努力形成“协作配合、资源互补、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22、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三上”企业统计人员百分绩效考核,落实好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认真总结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研究建立星级管理长效机制,对企业统计星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2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继续执行统计执法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曝光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做好统计普法工作。

24、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充实完善统计数据和各类信息;提升网站安全防护水平;切实做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准备。

六、提升能力,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5、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关绩效考核制度,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统计干部的工作活力和综合素质。做好县乡两级统计人员的大规模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6、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坚持深入实际,坚持勤俭节约,切实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加强检查、强化督办,切实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7、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工作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数的体制机制和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

统计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全面完成各项报表任务。要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辖区内各商贸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按时报送报表,全面完成商贸统计、电子商务、抽样调查、旅游报表等各项任务。

二、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一是强化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局“双基壮统”要求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区要打造5户以上经得起省统计局验收标准的商贸示范企业。按照“四有四化”标准,一季度,各县(区)要各选择批零住餐四个行业各2户企业进行规范化建设,4月,市局进行检查验收;上半年,70%的限上商贸企业要完成规范化建设,7月,市局进行检查验收;10月底之前,所有限上商贸企业要完成规范化建设,11月,市局进行检查验收。二是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市局每季度对各县(区)商贸统计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区)要加对商贸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企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要定期不定期深入限上商贸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统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上报统计数据,严守直报四条红线纪律,坚决整治冒名报数、指令报数和不规范报数行为。二是加强对直报单位网报工作的监测,强化联网直报即报即审制度,数据在线审核,及时查询异动数据,确保直报数据质量。三是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测。市局将对2015年底零售额达到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重点企业、行业进行监测。四是要建立各环节把关审核制度,确保数据质量。

四、严格把关入库申报工作。一是加强与名录库专业人员的沟通,严格审查商贸单位的入退库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商务、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商贸单位、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城市综合体纳入统计,做到应统尽统。

统计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1、深入贯彻“统一一个认识,推行两项机制,健全三位一体的全员执法检查体系”的工作思路,把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2、积极适应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牢固树立法制工作服从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保障数据质量的观念,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加大统计检查和统计管理等工作的力度,使统计检查和统计管理步入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3、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1、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下大力气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努力在实现全市查办案件无空白的同时,集中力量,继续针对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在保证一定办案数量的同时,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行政领导非法干预统计数据、有关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大对一些地方严重干扰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

3、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同时,加强对县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4、建立“三位一体、优势互补”的统计监督检查模式,对辖市区开展统计督查,对市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统计监审和专业执法检查。同时,以保障经济普查顺利开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各部门、各专业的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整体效能。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对一些重点部门、行业普法对象,有计划地进行普法培训。另外,继续做好“6.18”、“12.4”、“12.8”法制宣传日的统计法宣传活动,今年还要采取宣传牌,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法制宣传,特别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进行多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辖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宣传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台账”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完善提高,将“统计执法检查宣传周”活动引向深入,实现法制宣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组织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研究,在市委党校开展“一法一规”的学习,为广泛开展宣传学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

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推动辖市区统计局的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力争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双基建设”提高对业务规范化建设的认识,重点推进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基础建设,加强法制部门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工作。加大专兼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证和调查证的发放培训工作,在二证的清查、培训、发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检查员的三年轮训工作,提高统计检查员的执法办案水平。

统计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加大常规调查业务拓展力度,完善调查预警监测体系。在巩固已开展业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农产品产量调查、城镇住户调查、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和国际比较项目(ICP)调查等新拓展的业务,认真组织好样本轮换后的新样本的调查。

(二)不断完善市区直接调查工作。采取专业人员直接调查和管理,委托辅助调查员、单位协助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科学的调查模式。以专业人员为主体,辅助调查员和社会调查力量为补充,调查对象为基础,区、镇(街道)统计机构相配合,构建完整的调查网络。继续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注重加大感情投入,完善有效的调查手段。通过业务培训和指导,提供调查信息,优化多元的调查服务,积极争取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

(三)区别化、规范化加强辅助调查员队伍管理。根据调查业务需要,分类聘请常规、专职、农村、综合、专项等辅助调查员。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业务操作规范,明确考核细则。编印辅助调查员管理手册。创新培训、指导、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强化辅助调查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辅助调查员的业务水平。

(四)综合运用法制化、信息化、社会化手段,探索和改进科学有效的调查方法。

二、治化数据质量,提高公信能力

(五)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完善调查对象的规范化管理和考核激励办法。统一建立和规范管理调查对象的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加强调查样本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调查数据上报联系人网络。发挥轻骑兵作用,加大调查对象的走访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源头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的检查。确保调查补贴发放到位、调查资料保密制度执行到位。

(六)规范自身调查行为。依法严格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分专业建立健全调查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继续规范管理台账、业务台账和数据台账。加强调查数据质量抽查,完善调查数据评估方法。完善调查数据的制度。完善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调查数据采集、评估、处理、加工和公布全流程的监控。

(七)建立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调查数据责任分级制度,明确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及其追究种类和方法。

三、深化分析研究,提高服务能力

(八)创新分析研究机制。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构建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服务应急小组,明确应急服务职责、流程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应对突发需求的能力。改进项目研究机制,继续实行课题研究招标立项、结标验收制度,鼓励各处室单独组织研究、跨处室联合攻关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建立学术交流机制,定期汇编课题研究论文集,积极向各类报刊、杂志投稿。完善激励机制。

(九)把握分析研究脉点。继续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和分析,重点围绕富民强市战略、创新开放“双轮驱动”战略、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三农”问题、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价格形势等方面,及时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成果。加强对主要统计调查指标的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不断提高对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和预判能力。

(十)拓展分析研究资源。充分利用常规调查和监测资料,提高数据解读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打造权威板块。倾力打造“畅通民意,汇集民情”的服务品牌,健全社情民意调查体系和部门效能监察体系。改进基层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常态化管理办法。开展专题性调研活动。

(十一)提高分析研究水平。坚持和完善经济形势分析制度。不断完善统计监测分析方法,逐步建立经济监测分析研究的整体框架和经济景气监测与预警系统。建立课题研究资料库。加强分析研究工作的辅导与培训。

(十二)提升分析研究成效。加强服务载体建设,提高编报水平。坚持面向上级部门、面向党政领导、面向调查对象、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目标,满足服务对象的多元化需求。

四、强化法制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十三)树立全员学法意识,学习依法行政的理论、程序法、实体法等。

(十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方法。

(十五)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调查业务管理。继续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新增调查项目的管理。全面实施调查事务告知制、提醒制、查询制,调查报表签领签收制,调查基础工作和调查数据质量问题反馈制。开展迟报专项整治活动。严格依法履行调查资料保密义务。

(十六)规范调查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依据和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文书。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查处统计调查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案卷制作和管理。

(十七)做好国家统计局和总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方案的落实工作。继续开展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工作。

五、助化信息技术,提高发展能力

(十八)丰富网站内容,完善内外网建设和维护,提高网站服务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十九)加大调查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短信群发提醒系统,拓展网上直报领域,构建调查信息综合处理工作平台,探索利用遥感技术、移动终端采集原始调查数据,探索开发小型调查数据库,促进调查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加工和公布全流程的信息化。

(二十)加快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信息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

(二十一)注重发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在开展常规调查、民意调查、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抽查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二)认真落实信息保密规定,加强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

六、活化运行机制,提高运转能力

(二十三)理清工作思路。年初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纪检监察、法制、党工团等工作计划。制定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月度队长办公会议和队务会制度。

(二十四)明确工作责任。继续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对月度工作和重点工作安排形成会议纪要,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十五)狠抓落实力度。加大专题工作研究力度。优化职能重组和人员组合。完善首问负责制,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七、细化基础管理,提高执行能力

(二十六)树立全新管理理念。继续实施矩阵式管理模式,推行7S管理模式。

(二十七)明确管理内容。推行办公规范化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和项目支出等财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档案化。切实加强县级调查队业务管理,细化管理规范,加强业务考核,强化激励机制。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建立SOP流程管理系统,制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行为。

(二十九)提高执行力,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八、育化干部队伍,提高工作能力

(三十)大力弘扬政府统计“服务、诚信、专业”的核心价值,不断强化用户至上意识、数据质量第一意识和尊重统计调查对象意识。

(三十一)牢固树立国家队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责任理念。牢固树立调查队意识,进一步增强求真务实理念。

(三十二)继续深化“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十三)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继续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规范活动流程,细化活动管理,完善考评机制。

(三十四)注重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

(三十五)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发挥模范带头和传帮带作用,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提高领导科学水平。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和挂钩联系制度。

(三十六)加大干部培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完善人才培养和竞争机制,提倡良性竞争、和谐合作。健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民主推优等制度,继续加强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建立AB角和上挂下联制度。

(三十七)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营造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氛围,确保各项改革建设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十八)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系统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廉政风险防控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谈话(提醒、问责)等制度,继续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十九)加强调查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推进开放式统计调查。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继续走进“行风热线”。

九、孕化工作环境,提高影响能力

统计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根据县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市、县政务目标考核指标等,科学测算,理性分析要素支撑,月月促落实。二是充分履行统计部门职能,围绕承担的二十多个项目的调查统计及资料分析工作,每月按时报送快报及分析,每季度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年度统计公报。三是开展统计调研分析,编印《统计公报》、《统计月报》、《调研与分析》等,撰写月度、季度统计调研分析38篇,统计信息86篇(条),《统计月报》12期;围绕建筑房产市场、投资统计、农村耕地撂荒、规上服务企业、园区工业、经济普查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13篇专业分析与专题调研分析成果,得到县领导肯定与省、市统计局转发。四是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入库管理的服务指导、对策建议及沟通衔接工作,完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0多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限上商贸企业12户、资质以上建筑房产开发企业5户、规上服务企业12户等入库工作。五是帮扶双足鞋业5月份进入规上企业,截止10月底实现产值1.3亿元。

(二)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先后有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和人口处、社科处、核算处、综合处、投资处的领导莅临调研工作;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到调研,赢得了他们对发展的认同与关注支持。11月中旬,邀请市统计局领导围绕统计工作及经济知识为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

(三)认真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与专项调查。2014年1月1日,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共登记个体经营户29045户、单位3720家,其中“四上单位”126家;数据采集、质量评估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两次代表全市接受省政府督查组的检查,其成效得到充分肯定;2名同志被评选表彰为“全国最美普查员”、“全省最美普查员”,获得省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获得市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9名。有序推进两个被抽中村的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完成文化产业、妇儿“两纲”、限下工业和商贸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城镇化率等专题调查及统计资料汇总上报。

(四)名录库建设及网报工作成效显著。强化统计名录库的更新、维护与使用,在江口、元山、驷马及同州街道办事处永福社区、政法社区等开展名录库管理延伸试点工作。联网直报企业的直报率、CA认证率、注册率均达到100%。

(五)加强统计执法及统计教学工作。结合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及“三经普”摸底清查,对全县“三上”企业及数据质量等开展检查和整改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共有270名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及职称资格考试培训。

(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初见成效。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单位内控管理,纯正单位风气,机关无1例、安全、涉稳事件发生,干部职工无1例违法违规违纪事情发生。狠抓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去年达标基础上创建示范县。

二、2015年重点工作

(一)更加注重统计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是统计工作重要职责的理念,充分履行统计职能职责,紧贴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级党政领导关注的焦点问题,扎实开展调研分析,不断强化对全县经济社会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等监测反映和综合评价,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需求搞好统计服务。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房产开发企业,重点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找准切入点,真正参谋在关键处、咨询在点子上、服务在民生中。

(二)持续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意见》、《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全省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和“四有”、“五化”、“四加强”的要求,扎实开展部门统计、乡镇、“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名录库管理延伸到乡镇、社区试点工作,夯实统计的基层基础。

(三)推进方法制度改革探索创新。认真谋划适应统计改革发展和大数据时代新形势,对接GDP核算、投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实科技创新调查工作等。

(四)扎实开展国情国力及重点调查工作。按照“三经普”方案及进度安排,进一步做好资料汇编及开发利用工作。积极开展各项重点、抽样、限下(规下)调查工作。


广西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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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广西壮族自治自治区统计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