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实训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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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实习的意义和目的 此次的实习为我深入社会,体验生活提供了难得的机会,让我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感受生活,了解在社会中生存所应该具备的各种能力。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我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财务人员请教,认真学习会计理论,学习会计法律…

财务会计实训报告(精选5篇)

财务会计实训报告范文第1篇

一、内容简介

会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经过高中的三年和大一下半年的的专业学习后,在掌握了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本人于2008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在常州才富农机车辆配件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习。实习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性教学的主要方式。这短短的一周时间里,经过我个人的实践和努力学习,在前辈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对公司的概况和财务机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部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在财务科实习中,在与其他会计人员交谈过程中学到了许多难能可贵经验和知识。通过这次实践,使我对会计实务有了了解,也为我今后的顺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的意义和目的

此次的实习为我深入社会,体验生活提供了难得的机会,让我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感受生活,了解在社会中生存所应该具备的各种能力。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我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财务人员请教,认真学习会计理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会计技能,从而意识到我以后还应该多学些什么,加剧了紧迫感,为真正跨入社会施展我们的才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基础,也为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宝贵的经验。

三、实习进程与内容

刚开始去才富农机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的时候,我的心情充满了激动、兴奋、期盼、喜悦。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学习,好好把握,做好每一件事,实习肯定会有成绩。但后来很多东西看似简单,其实要做好它很不容易。通过实践我深有感触,一周的实习期虽然很短,却使我懂得了很多。不仅是进行了一次良好的校外实习,还学会了在工作中如何与人相处,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对会计这门专业也有了实际操作和了解,为我以后更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一个企业而言,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企业经营好比一湖清水,管理规范好比千里长堤。水从堤转,才能因而得福,如果大堤本身千疮百孔,水就会破堤而出为祸一方。军中无法,等于自败,企业无规,等于自乱。

财务会计实训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独立性有效性

一、引言

2002年7月,《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出台后,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新一轮公司治理热潮,其中审计委员会正被日益关注。2002年7月,应英国贸易和工业部的要求,财务报告理事会组建了以RobertSmith为主席的委员会,全面评价并完善公司治理联合法案(CombinedCodes)中关于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指南,并于2003年1月了最终报告《审计委员会——联合法案指南》(AuditCommittees-CombinedCodeGuidance)(以下简称Smith报告);2002年9月法国了题为“推动更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的报告即布顿报告(以下简称BoutonReport);2003年3月澳大利亚证交所了《良好公司治理准则和最佳实务建议》(PrinciplesofGoodCorporateGovernanceandBestPracticeRecommendations);2004年4月,多伦多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改进了《公司治理指引》,规范了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三到五年内,《萨班斯法案》中我国能借鉴的内容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张为国,2003)。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提出的《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4年):董事会独立性与有效性》(以下简称《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4)》)中认为:根据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和外部制度环境的状况,强制要求每家上市公司都在形式上建立专门委员会制度,并不能真正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建议近期应有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信息知情权和调查权为重点,突出和强化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本文考察了《萨班斯法案》出台后国际审计委员会的变革,结合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践,为我国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提出了建议。

二、“后安然时代”国外审计委员会变革综述

1审计委员会应该由占多数的独立董事组成,以保证其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应该由占多数的独立董事组成。这一点在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实践中已经达成共识。在美国,萨班斯法案在法律的层次上规定:发行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并且是独立的;英国Smith报告要求:审计委员会应该全部有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组成。法国Bouton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2/3以上的成员应该是独立董事;澳大利亚证交所要求:审计委员会应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大部分应该是独立董事。

Carcello和Neal(2000);Klein(2002)的研究证明了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对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重要性。McMullen和Raghunandan(1996)通过实证研究指出:财务报告有问题的公司的极少愿意全部有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相反,Abbott等(2000)的研究表明,全部有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因为财务报告欺诈被SEC处罚的可能性较小。SandraC.Vera-Munoz(2005)认为: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为财务报告过程提供了有效的监管,进而,降低了财务欺诈和治理失败的风险。

2审计委员会成员应拥有相关的财务专业背景

DeZoort等(2003)的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成员拥有的财务报告知识和经验越多,在审计师和管理层关于重大判断不一致时,给与审计师的支持越多。Farber(2004)研究发现:和没有财务欺诈的样本公司相比,有财务欺诈的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中极少有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Abbott等(2002)发现:审计委员会中有财务专家的公司的财务报告很少有财务欺诈。

萨班斯法案出台后,SEC要求必须至少有一名成员是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董事会应该依据如下要求判断该成员是否具有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1)能够理解公认会计准则(GAAP)和财务报告;(2)有能力对公司在会计估计、重大会计政策等方面对公认会计准则的遵循性进行评估;(3)有过编制、审计、分析或评估财务报告的经历,对从事此项活动的深度和复杂性,应该和公司关于财务报告的深度、复杂性(可合理预见的)相当,或者有过监管上述人员的经历;(4)理解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和程序。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也一致要求:审计委员会每一位成员都必须有财务知识;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虽然Smith报告不赞成像SEC那样“列出一系列令人生畏的关于会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1],但还是认为:在大多数情形下,如下的组合是令人满意的:1至少一名会计专家并且最近还有从业的经历;2其他成员都有财务知识;3业务上的多面手。

澳大利亚证交所的《良好公司治理准则和最佳实务建议》也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都应该有财务知识(能够读懂和理解财务报告);至少有一位有财务或会计专长即:具有会计师资格或其它财务专业资格并有财务或会计经验。

3审计委员会的权限和资源进一步扩大

审计委员会最初的权限主要是:监管财务报告的过程,选择独立的外部审计师,接受审计报告等。《萨班斯法案》扩大了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权限,第204节规定:外部审计师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直接负责公司的外部审计事务(包括对提供外部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报酬和监督,含负责协调管理层与审计师之间关于财务报告的差异);批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拟供给公司的所有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

《萨班斯法案》进一步扩大了审计委员会的知情权。法案要求审计委员会建立程序来接收、保管和处理公司收到的关于其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以及公司员工对有疑问的会计与审计事项的秘密匿名举报。对于员工的投诉处理,Smith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虽然不必处理具体的事宜,但是审计委员会对此负有特殊的职责------确保公司存在令人满意的机制保证投诉信息的传递和投诉人利益的保护。

在扩大权限的同时,为了有效地履行职责,萨班斯法案同时赋予审计委员会聘用顾问的权力——发行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履行职责必需时,有权聘请独立的顾问,公司应该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英国的Smith报告、法国的Bouton报告也认同了这一点。

4强化了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和培训

早在1999年,美国蓝带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最佳实务指南》的第五条中指出:审计委员会也应该考虑通过教育和培训等方式来保证其成员有良好的阅历和知识背景,并适应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分析自己的不足之处决定是否需要接受继续教育,通过向公司管理当局、内部和外部审计师请教了解自己哪些知识或技能有所欠缺。培训可以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士进行,但审计委员会有权利从外面聘请顾问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2003年1月,英国Smith报告就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建议:公司与审计委员会双方都应对审计委员会的教育做出努力,公司应保证相应的资源,审计委员会应保证有时间参与教育、培训;公司应向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供首次任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公司经营情况、如何辨认公司主要的经营和财务风险等。对于一般委员,公司应定期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相关公司法规的培训,在合适的情况下还应包括如何理解财务报告、应用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的作用等。

法国Bouton报告也要求:除了其现有的财务管理或会计专长外,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命前都应该接受关于公司的特殊会计政策,财务和运营状况的指引。

三、对我国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的启示

1近一步完善和细化独立董事的定义,增强其独立性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指导意见》要求: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对独立董事作了定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为提高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应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资格作出明文规定,审计委员会应该全部有独立董事组成,并近一步完善和细化独立董事的定义。

建议:1如果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和拟出任公司的高管通过其他的组织或实体存在交叉任职的则不能出任独立董事;2中国证监会在《指导意见》中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不能出任独立董事,参照国际经验,建议冷却期应该延长到三年;3《指导意见》规定: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能出任独立董事,建议还应该加以补充规定:虽然没有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但如果在最近三年中为公司提供上述服务的组织中任职(包括合伙人)、或有亲属关系的也不能出任独立董事;4对于独立董事的薪酬建议可以采用如下做法:董事会固定薪酬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津贴,该成员除了董事会费或专门委员会费,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咨询费、顾问费。固定薪酬采用董事会费的形式,津贴应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具体工作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但不管是固定薪酬还是津贴都不与公司的业绩挂钩。下列形式的报酬是禁止的,1支付报酬给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直接亲属;2支付报酬给诸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投资银行以及财务事务之类的咨询机构,如果审计委员会成员是上述组织的成员、合伙人、高管或者是在此机构中担任诸如此类的职务。

2强调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财务专业背景

审计委员会成员都应该有财务知识;其中至少有一位是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指导意见》的定义,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这一规定较为宽泛,很多独立董事缺乏相关的实际经验,进而影响了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2003年上海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会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69家上市公司中,39%的独立董事的职业为教育,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比例,因此大部分独立董事缺乏参与企业管理的实际经验[2];《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4年)》指出:来自各类学校的学者在独立董事中所占的比例高居首位,达到了38.35%,但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的不足,却是学者型独立董事面临的最大问题,很难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实践经验履行职责。

为强化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实际经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董事会应该考虑检验该候选人是否通过以下三个经历中任何一个或多个,以保证拟供职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有充分的实际经验:(1)担任过财务总监、主管会计或注册会计师之类的职务,并接受过与此相关的教育;(2)有过监管财务总监、主管会计或注册会计师之类职位的经历;(3)有过监管或评定上市公司业绩的经历。

3扩大审计委员会的权限

中国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在2002年1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审计委员会的权限事实上非常有限,即:对选择外部审计师建议权,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及其实施的监督权,以及对公司财务信息和内控制度的审查权。

建议:应该赋予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为了扩大审计委员会的知情权,应该进一步明确赋予审计委员会有召集没有管理层参与的会议的权限。Smith报告指出:除了审计委员会主席和成员任何人未经邀请都没有资格参加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审计委员会应该每年至少一次与内外部审计师在没有管理层的参与下讨论由审计产生的问题;Bouton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该会见审计师、首席财务官以及财务部负责人,并有召集没有管理层参与的会议的权限;定期和外部审计师会面,必要时应当没有管理层在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改进了的《公司治理指引》中第13条规定: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和内外部审计师在没有管理曾参与的情况下会面,讨论和复核特殊的事项。超级秘书网

4加强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和培训

由于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实践刚刚起步,目前并没有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和培训做出专门的规定,只是体现在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上。中国证监会在《指导意见》中要求:“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指导意见》只是原则性的提及独立董事应该有相关的培训,并没有具体明确公司和董事会各自为董事的培训和教育应该承担的职责和建立怎样的机制。

建议对独立董事的教育采用双重模式,即:既接受证监会提供的外部培训,还应该要求公司也提供相关的培训。公司应有必要的资源保证使独立董事能及时有效的接收到相关教育、培训。董事会主席对保证独立董事的教育和培训负责,主要是保证公司的相关资源能落实到位,督促独立董事特别是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培训。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供的培训信息主要应包括:1公司所在行业的信息;2审计委员会章程(如果有);3公司过去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4审计委员会过去三年的会议纪要;5审计委员会和外部审计师、内部审计师在过去三年中沟通事项的相关材料;6关于公司未决诉讼和或有负债的信息;7公司主要股东、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简介;8内部审计章程;9内部审计职能部门的信息;10当年内部审计计划;11当年与外部审计师的审计合约;12外部审计师签发的报告;13最近委员会自我评价的结果。

参考文献:

[1]陈汉文、夏文贤.《英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最新发展》[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10:49-50

[2]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4):董事会独立性和有效性》[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14-118、143-145

[3]谢德仁.《独立董事是装饰品吗:从报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来看》[J],《审计研究》,2004,6:26-29

[4]杨忠莲.《审计委员会国际研究综述》[J],《审计研究》,2003,2:36-40

财务会计实训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管控 会计委派制

计委派制是指资产所有者或产权管理部门向下属子分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并授权会计人员监督其会计行为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该制度改变了原有的内设会计组织机构模式,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的尝试。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会计委派制可以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控、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有企业传统会计组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会计组织管理体制主要是指下属公司内部自行设置会计组织机构,自主选聘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等由下属公司自主决定,财务会计活动按下属公司的要求进行,并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指导监督。

国有企业大多是集团型企业,由一个企业作为母体,依法通过一层或多层投资纽带关系形成企业集群,形成母-子-孙公司多级层次,集团管控为多层次管控,管控难度大,可控性、可预测性较差,其中管控子体系――财务管控尤为混乱。显然,传统的会计组织管理体制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更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治理与管理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虽然是国家,但企业的经营者事实上拥有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和控制管理权。当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且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约束经营者时,经营者就有可能寻求短期行为和利己行为,侵害股东利益,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未能形成有效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从而使财务管控不能有效运行。

(二)会计信息失真。从法律角度来看,会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作为普通员工没有能力去反对公司权力阶层的违法指示。因此,从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此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关联。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每年都有经营业绩考核,为了应付考核,业绩好的情况下下属公司会保留“潜盈”,业绩不理想时则形成“潜亏”。会计人员受到主管领导的授意、指使或强令,更多的可能是为了保住“饭碗”,对主管领导“言听计从”;有的甚至与主管领导串通一气,“协助”做假造假,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三)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后备人才储备库建设缺乏系统性。目前我国会计人员一般欠缺综合素质,如学习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制度贯彻执行能力等。国有企业对骨干人才的后续培养也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实施管理监督。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人员隶属于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经济业务进行审核时,可以及时发现不合理、不合规的事项,使下属公司经营者的舞弊行为难以隐藏,同时及时准确地将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管理要求、工作任务传递到下属公司,有效解决企业集团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增强会计监督的力度,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同下属公司脱钩,降低了下属公司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可能性,使会计人员敢于对下属公司进行会计监督,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同时,会计委派制确定了计人员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割断了其与下属公司的经济关系,增强了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监督的积极性。

(三)有利于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实行会计委派制,促进了企业集团内部会计人员的业务交流,对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加强其执行力――落实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会计委派制重视培养后备会计人才,建立会计人才储备库,能够使会计新秀脱颖而出,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三、基于财务管控的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制制度构建

企业集团的集中管控,靠的是数据、流程的标准化,只有依靠财务这条中枢神经系统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实行管控。会计委派制是加强财务管控的有效手段之一。

(一)委派方式。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制在实务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会计人员委派制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本文主要研究企业集团内部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委派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职级分为三级:总会计师、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按照被委派企业的规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难度予以设置,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建议、集团公司组织部确定。事业部行业跨度大、管理难度高、资产规模大、下属会计核算主体3个及以上的,可以设置副总会计师及以上职级;以下规模则委派财务经理至各事业部;事业部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同意任免被委派企业的会计主管。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任期一般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六年,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轮换。

(二)任职资格。(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忠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2)在会计或经济管理岗位上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或经济或审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熟悉并能严格执行企业集团的政策、制度、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企业集团的财务规章制度,善于做好协作配合工作,能自觉维护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能够深入理解企业集团的整体战略,全面融入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对企业集团的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能够解决财务会计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能够为决策者提供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财务信息。(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熟悉会计信息化核算流程,能够组织和指导一个系统或一个实体单位开展经济核算、内部审计和评估业务等;能够较好地协调财税、金融、审计等部门以及被委派企业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三)明确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1.职责。(1)对集团公司负责,监督被委派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及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财务相关规定、制度的情况;对被委派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2)建立、完善被委派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审核、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被委派企业财务系统的组织架构,优化被委派企业的财务业务方案,科学组织会计核算,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3)监督、检查、报告被委派企业执行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情况;对被委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财务角度向企业负责人提出管理建议。(4)组织编制被委派企业的全面预算,审核、监督被委派企业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组织资金的筹措、运用和管理,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协调和平衡;组织被委派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确保降低涉税风险。(5)组织被委派企业的经营预测、分析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支持;协同被委派企业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财务战略;协同被委派企业对经营活动、业务模式进行风险评估,协同被委派企业对业务风险进行控制,跟踪后续实施情况,控制财务风险。

2.权限。(1)列席被委派企业与生产经营、投融资等有关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出席被委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例会、相关专业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参与被委派企业投资、融资、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财务问题的各项经营管理与决策。如果被委派企业不安排委派财务负责人参加上述涉及财务问题的会议和经营管理决策,委派财务负责人有权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集团公司在绩效考核中将对被委派企业的经营班子进行考核。(2)有权对被委派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财务事项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报。(3)有权对被委派企业办理下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审核联签,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外融资、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对外捐赠;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及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企业资产处置、重组、不良资产核销;固定资产投资事项;从事股票、期货、信托、委托理财等风险性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价格调整、信用销售和经济合同的签订。

(四)委派财务负责人实行财务工作报告制度。报告分为定期财务事项报告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两种:

1.定期财务事项报告为正常履职报告,应全面地报告被委派企业遵守财务会计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履行情况、被委派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等,要求一季一报。定期财务事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一事一报的重大财务事项;财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进度、存在的难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非经营损益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对外投资事项;重要资产的处置、合并、收购;大额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资产损失的核销;资产评估事项;产权清理工作进展、结果;季度财务分析、财务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捐赠事项;经营方向的重大调整;其他需报告的财务事项。

2.重大财务事项报告是指被委派企业所发生的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长期发展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或存在重大风险的财务事项,要求一事一报。重大财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需经集团公司决策而未经集团公司决策的财务事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使实际指标数与预算发生重大偏差的财务事项;财务舞弊案件;涉讼事项或违法违规被处罚导致企业发生损失或赔偿;重大潜盈潜亏事项或重大或有财务事项;违规或通过非正规流程发放消费基金、发放福利;未清偿的到期债权、按规定发出询证函无法取得回函的债权;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定期财务事项报告于每月终了后十日内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一事一报的重大财务事项于知晓事项后2日内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

(五)定期组织委派人员培训。培训宗旨是围绕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和委派人员岗位要求,培养和强化委派人员的大局观和职业道德,巩固和提高其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委派人员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能够适应各种复杂工作环境的会计人才队伍。

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与近期目标任务;政治与经济形势分析;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及知识;财务会计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与前沿理论;最新财经税收法规制度解读;财务负责人执业技能;相关知识等。

培训方式包括:根据有关法规、制度、文件要求和企业培训计划,针对被委派人员本身已具备的不同素质条件情况和企业、行业特殊要求,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或结合采用几种培训方式对委派人员组织培训。(1)继续教育。所有委派人员均须根据财政部门有关制度和文件要求,参加每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集中轮训。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集中轮训,所有委派人员均须参加。培训以素质教育和执业技能教育为主,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高校学者、业界精英人士、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讲课,也可采用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开展。(3)职业资质培训。经集团公司相关程序推荐、审批,对表现出色的委派人员,选择经国家人事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规范的培训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进行CFO、ICPA等职业资质培训。要求经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通过认证取得合格证书。(4)学历教育。经集团公司相关程序批准,对工作表现好的委派人员,在其现有学历基础上,鼓励、支持其利用业余时间(特殊情况下可占用一定的工作时间)参加高一级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5)行业特点培训。被委派企业根据其所处行业特点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于财务负责人素质、资质上的特殊需要,安排委派人员参加具有行业特点的业务培训,并按规定要求其取得合格证书。

财务会计实训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 经管类学生 岗位需求 财务分析能力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8-155-02

引言

对于每一位教师,不论是教哪一学科,都意识到学生能力的培养关键是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任何课程的任何环节都在潜移默化地培养和训练着学生的分析能力,学生分析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它直接并很大程度地影响教学质量。由于财务岗位在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财务知识对经管专业的大学生来讲也是重要的,而且经管类专业学生就业的岗位都或多或少与财务岗位有关系,有些甚至就是财务分析岗位。因此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自然成了学生分析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经管类专业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也成了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职经管类专业学生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现状

目前各高职院校对学生财务分析能力的培养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开设专门的《财务分析》或《财务报表分析》课程;二是融入《财务管理》这门课程中的一个单元。

对于第一种途径而言,学生学习的财务分析内容会比较全面、系统。目前浙江的高职院校只有6所学校开设了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报告阅读等课程来培养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并不理想,存在着一种不适用的现象,学生一进入企业,让其做财务分析工作,仍然不知如何下手。这主要是因为,上课时学生的训练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和实际要求脱节。对于第二种途径而言,由于多数学校财务管理课程每周只开设4节课,财务分析章节安排的时间较短,而财务分析内容又比较多,因此相关知识只能讲个皮毛,等学生进入企业后,从事会计也好,从事财务咨询也好,对于基本的财务分析报告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分析,无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基本评价,而企业恰恰又需要学生掌握财务分析的技能。

因此,必须将与现有的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相关的课程按照工学结合的要求进行改革,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只通过一、两门课的教学是达不到理想效果的,为了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必须对学生财务分析能力的培养进行系统研究。

目前国内针对财务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的研究较多,关于财务分析能力的培养研究不多,即便是关于财务分析能力的培养研究也缺乏针对岗位需求进行研究。

二、基于岗位需求的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研究的意义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课题,指明了方向。工学结合强调学校与企业的“零距离”、强化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这是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最佳模式。目前,在教高16号文件的指导下,各个高职院校都在进行教学体系和课程的改革。为了使课程改革更有针对性,必须了解企业相关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和提高学生针对企业岗位需求的技能。

财务岗位在企业的重要性及财务知识对当代大学生的重要性,都决定了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财务分析能力是指搜集各种财务信息,借以评价单位的财务状况及其经营成果,并预测未来,提供决策依据的能力。经管类专业培养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是教学过程的必要目的,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工作岗位的需求。如我院财务会计系各个专业每年都开一次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每次专家都会提到相关岗位对财务分析能力的需求,如会计专业、投资理财专业、信用管理专业及税务专业等。同时也指出学生上岗时财务分析能力的不足,如不懂得基本的财务分析步骤及要点、不能撰写简单的财务分析报告等,因此财务分析能力的培养就显得迫切而必要。为了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必须针对学生财务分析能力的培养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分析能力岗位需求、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基本内容和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主要途径。

在当前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形势下,很多院校都在探索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标准建设工作,这对于培养技能型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针对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并不存在,鉴于财务分析能力对经管类专业学生的重要性,因此基于岗位需求的财务分析能力的培养研究是必然的,更是现实的要求。

三、基于岗位需求设计的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主要内容

我国著名职业教育家黄炎培先生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在他的许多论著里提出了“教、学、做合一”,一面教、一面学,一面做,在教中学、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学做合一,重心在“学与做”的密切结合上。这实质上反映了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职业人才的实践能力、操作技能的培养,取决于这种教育教学模式的实施。黄炎培先生说:“只从职业学校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教育界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农、工、商业界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实施这一模式的前提在于学校与企业的合一。”

1.财务分析岗位能力需求。财务分析岗位能力有多种层次,从目前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大致分三个层次:一是一般的财务人员财务分析能力需求层次;二是财务分析专员能力需求层次;三是财务分析经理能力需求层次。

对于第一种层次,要求具备基本的财务数据分析能力和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对于第二种层次,是真正的财务分析工作,难度和工作量都是很大的,是财务管理层次的会计。要求对财务数据进行评估,观察其变化趋势并了解变动原因,主要有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半年度分析、年度分析;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的偿债能力、资金周转情况、盈利情况、成本情况、销售情况、现金流、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等;通过期间比较,发现问题和异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收入、利润实现情况,提出增收合理化建议;负责撰写公司财务分析、财务报告、财务总结、会议资料等;负责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负责相关业务单位费用支出、合同协议的财务审核;参与并指导业务单位的年度和月度预算编制和申报;对公司整体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出书面报告。

对于第三种层次,财务分析经理需要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和完善财务及经营分析体系;协助收集、修订和制定公司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并监督执行;根据汇总的各业务机构及公司会计部门填报的内部报表与管理报表,分析各项报表与比率,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表。

2.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基本内容。根据财务分析岗位的能力层次,在设计财务分析能力培养内容时,既需要考虑到学生毕业后的当前需要,又需要考虑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首先,设计让学生大量阅读财务报告的项目,让学生计算报表中的一些合计数等,在计算过程中应用Excel的公式功能进行分析计算,在阅读财务报告和计算数据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数字的敏感性,同时分析财务报告中各个数据之间的联系。其次,设计一个让学生大量阅读完整财务分析报告的项目,这些完整的财务分析报告的阅读,有助于学生了解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财务分析的方法等。再次,设计一些与满足企业财务分析岗位实际需要的专项项目,如财务报表项目分析、偿债能力分析(向银行贷款时需要提供)、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现金能力分析和发展能力分析,这些专项项目在设计时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环境,这样有助于学生在实习和工作中更快地适应工作的要求。最后,设计一个财务分析报告撰写的项目和一些拓展项目,如经营分析报告的撰写项目等,财务分析报告撰写必须熟练,对于一些拓展项目可以让学生做简单的了解。

这些项目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所培养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要求的层次、学生的专业和毕业以后的去向做出一定的选择。

四、基于岗位需求设计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途径

根据现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要求,探讨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主要途径,将原来仅靠课堂和校内实训的培养模式,转为课堂、校内实训、校内竞赛与校外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所设计的培养项目和具体任务。

1.建设仿真的实训环境,采取理论课程边讲边实训的方式。校内仿真实训环境的创造主要是通过布置项目和工作任务时的实际工作环境描述来完成。同时,为更好地完成财务分析的实训,必须改变以前只在教室的黑板上或投影上讲解财务分析的现象,必须通过引导让学生更多的依靠自己进行思考、阅读、计算和总结。

2.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一方面与校外基地签订协议,确定双方的合作关系,派学生到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另一方面与校外实训基地合作,成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的指导老师来校上课,学生在校内实训基地完成实习任务。

财务分析是信用评级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都有大量的财务分析数据的计算和财务分析报告的撰写。可以通过与信用评级公司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真实的财务分析业务也可以将这些业务进行一些适当的修改,让学生完成接近真实业务的任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也逐渐体会到职业教育在企业中的作用,一是有助于塑造企业文化,二是可以为培养手脑并用、知识和技能兼备的企业需要的后备人才。我国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普通教育的一个弱点就是重知识轻技能,我们应提倡“应知,应会”,只“知”不“会”,是不行的。三是职业教育能开创一种创新的环境,增强企业的核心能力。核心能力实际上是企业的“树根”,只有“根深”才能“叶茂”。国外也很强调培养企业的核心能力,但是核心能力的载体是人,是员工。因此,职业教育对企业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3.大胆改革考核方式。针对《财务分析》或《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对于参加企业顶岗实习、从事财务分析工作的学生,可以依据企业对员工的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管理,根据企业的评价给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积极组织与财务分析相关的竞赛,实现以赛促训的目的。目前浙江省的财会信息化大赛中涉及到财务分析能力的考核,浙江省“挑战杯”大赛和全国“挑战杯”大赛中的创业计划竞赛中也涉及到财务分析能力的考核,学生如果参加这样的比赛获奖,可以采取根据奖项的等级给予财务分析课程加分等方式,学校自身也可以组织相配套的院级竞赛,并给予课程相应的加分,从而激发学生学习财务分析的兴趣。

通过基于岗位需求的财务分析能力培养教学内容的学习和途径的实施,相信高职经管类学生财务分析能力会有很大的提高,同时学生分析其他的问题的能力也会有一定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康碧琼.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7)

2.刘薇.我国企业财务分析的功能演进[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8(9)

3.黄珍.撰写企业内部财务分析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

4.徐相昆.企业偿债能力分析的局限性及其改进[J].科技和产业,2008(8)

5.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

6.陈解放.基于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7(7)

7.耿洁.构建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框架设想[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35)

财务会计实训报告范文第5篇

一机构设置

印度审计产生于十九世纪中叶,1860年,英国殖民政府按照英国模式在印度设立了审计长一职,负责政府审计和会计工作。1919年为制约腐败,避免纳税人的钱浪费,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总审计署的职能,确立了印度审计长独立于政府的法律地位。1935年,印度政府法颁布实施,该法规定设立审计长,成立印度审计会计部(IndianAuditandAccountsDepartment),即主计审计长公署。1950年,印度共和国成立,印度审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印度审计会计部实行垂直领导、分级负责和归口管理的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主要由主计审计长公署、联邦审计、地方审计(会计长审计办公室)、地方会计(26个会计长账户与拨款审批办公室)和培训机构组成。最高审计机关是主计审计长公署(theComptrollerandAuditCeneralofIndia,简称CAG),由主计审计长负责,设在德里,共有6万多员工,在全国各地设有各类专业机构104个,其中大约有3.5万员工和68个单位从事审计上作,每年审计工作经费大约55亿卢比(折合人民币约9亿元)。每年要审计84000多家单位,向管理部门提交77000多份调查报告并向国会和邦议会提交80份审计报告及300份专题报告。

①主计审计长公署(CAG)包括会计和审计两部分职能,不涉及具体的审计业务,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指导、监督和控制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开展国际交流,考核和培训审计人员。CAG设主计审计长一名,对国会下属的公共账目委员会和公共企业委员会负责。

IA AD组织结构示意图:

②联邦审计机构指CAG下设的多个“主任审计局长办公室”和一个“企业审计局”。主任审计局长办公室负责对中央政府部门与机构、海外机构、国防、印度铁路、印度邮政电信局等联邦政府部门的审计。企业审计局由副审计长领导,专门负责审计中央政府部门下属公司和企业。

③印度地方审计局指“会计长审计办公室”,负责审计邦级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账目,审查地方国有企业和一些自治机构的账目,根据主计审计长公署的审计计划,承担对联邦政府设在行政区范围内的机构和组织的审计项目。

④印度地方会计局指26个“会计长账户与拨款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邦(省)一级政府的会计和拨款审批事项,如为大多数邦级政府编报账目,发放工资、津贴和退休金,制定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等。从1996年3月起,联邦政府和一些邦级政府已经开始自行负责会计账目的编制。

⑤培训机构包括CAG培训局、一个国际培训中心、国家审计会计学院和九个地区培训机构。印度审计人员必须经过为期两年的培训,通过考核后方能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在各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还要进行专业化岗位培训,并随着工作的进展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二审计职责和范围

1.审计职责

审计的职能是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包括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根据规定,印度国家审计的职责与权力可概括如下:

(1)政府支出审计。

对中央和各邦国库账的所有支出进行审计并报告,确认各账户中支出的货币是否获法律批准,且用于法律批准之用途,确定各类支出是否与批准的要求一致。

(2)政府资金流动审计。

对中央和各邦的所有资金交易进行审计并报告,包括债务、各种存款、沉淀资金、预支、吊销账、汇款账、工商业的损益账等。

(3)负责记载中央政府的各种账目,但与铁路、国防及各邦有关的账目除外。

(4)准备反映中央和各邦年度收支的各种账目,并将其交与政府有关部门。

(5)准备财务总表,并交给总统。

该表反映每年度的各种账目,如总统要求,还反映各类余额、过期未付债务及其它有关资料。除宪法中规定的这些职权外,还履行其他一些职权,包括由议会通过的法律所规定的某些与政府公司账户有关的职权。如对政府审计员的任命及重新任命,必须征求审计总监的意见。有权对公司账户进行补充性或试验性审计。可根据与有关政府部门达成的协议,对某些政府部门或机构的账户进行审计。要在财政管理领域内捍卫宪法和法律,不允许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支出,客观地估价财政领域的执行情况。

2.审计范围

“审计范围可以扩大到这样一些方面,诸如财务方面(会计错误、舞弊、财务控制、财务报表的公正性等等),合规合法性方面(忠实地执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要求、政策和规定等等)、以及工作绩效方面(经营控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等方面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引自《审计方法与实践——税收审计》,印度审计署,摘自《最高审计机关国际会议文选》)。具体包括:

(1)中央和26个邦政府部门和机构。

(2)政府性的商业机构,如印度铁路、印度邮政通信公司。

(3)由中央和邦政府控制的大约1200个公营企业。

(4)由中央和邦政府拥有或控制的约400个非盈利性自治机构。

(5)4400家靠联邦和各邦拨款的机构和团体。

但印度人寿保险公司、印度国家银行、印度工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等不属于主计审计长公署的审计范围。

三印度国家审计体系的特点

1.地位崇高,独立性强

印度国家审计体制采用的是立法型审计模式,最高审计机关CAG隶属于立法机构,直接对立法机构负责,薪金及其他行政费用由印度统一基金交付,勿需议会表决批准,对政府机构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印度《宪法》(1949年11月26日制宪会议通过,1979年9月25日第四十四次修宪法令最后修改)专门以一章篇幅规定了印度审计长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总审计署在国家经济生活中扮演“双重角色”,一方面代表议会立法机关,监督和确保行政部门收支严格按照法律行事,另一方面代表联邦政府,确保地方政府开支“有法必依”。作为印度审计署最高负责人,总审计长地位十分特殊,他由总统直接任命,监督公共财政,并对总统负责,级别和待遇与印度最高法院院长等同。如果出现行为不当或失职等情况,只有议会两院以2/3票数才能罢免总审计长,程序等同于最高法院大法官和总检察长的罢免。各邦审计长是主计审计长的代表,执行主计审计长的命令。1971年印度还制定了《主计审计长法》,赋予审计工作广泛而独立的权力。正是总审计署地位独立特殊,因此在近年来印度腐败之风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总审计署加大了对各级政府的审计力度,查起来毫不手软,取得了显著成效。

2.科学合理的审计准则体系

只有保证审计质量,审计才具有可信性,审计意见和建议才会受到认真的考虑和执行。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是具有衡量和改进绩效的标准。主计审计长公署编制了《主计审计长公署工作守则》

(ComptrollerandAuditorGeneral′sManualStandingOrders),确保了审计实务有章可循。其内容除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外还包括审计规定和指示、审计原理和逻辑以及审计程序。印度的审计准则体系包括审计标准和审计指南两个层次,审计标准又分为一般标准、作业标准和报告标准:(1)一般标准,主要规定审计人员任职要求和审计机关质量保证机制。(2)作业标准,是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和对审计工作进行管理时必须遵循的基本框架。(3)报告标准,对审计报告阶段的框架性规定。《审计指南》是指导审计人员规范有序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准则得到遵守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费用支出审计,收入审计,公共部门的附属商业机构审计,控制制度审计,人力资源审计,电算化审计,绩效审计,中央和邦政府的预算和拨款账户的审签以及铁路等重要审计领域的单项指南(包括铁路审计指南、邮政电信部门审计指南、联邦政府收入审计指南、公营商业组织的审计指南等)。

3.独具特色的补充审计制度

补充审计,即指政府审计人员运用测试审计的方法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国有企业进行的补充审计或追加审计。印度实行混合经济发展模式,国有企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根据1971年主计审计长法,主计审计长有权对国家控股51%以上的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印度的公营公司分为司局级企业、政府公司和法定公司(引自《公营企业的审计方法和技术》,印度审计署,摘自《最高审计机关国际会议文选》)。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或执业会计师公司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主计审计长的指派,可对政府公司进行审计。为了对注会审计结果的正确性负责,CAG建立了独特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由政府审计师和专家组成,有重点地对注会已审的国企再进行一次补充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注册会计师已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公司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及其资格等。补充审计完成后,国家审计人员把补充审计结果通知注册会计师和被审企业,并给予两周时间征求对补审结果的意见。CAG最后要把所有企业补充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报送议会。

4.卓有成效的绩效审计制度

印度审计的主要类型有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财务审计是对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鉴证意见,主要审查有关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看其是否合规、合法,并对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收支活动、财政状况以及是否遵守了有关的会计制度等发表意见。绩效审计是以项目为基础,考察有关项目是否有效地使用资金并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印度自称,印度已由过去的财务审计,发展到测试评价政府活动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体效益,即测试其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阶段。审计委员会对国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除年度财务审计外,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绩效全面评估。其内容包括:投资决策、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生产情况、设备能力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物资管理、内控制度和成本控制制度、价格及财务状况等。由于印度绩效审计往往能披露出政府或公共部门管理中的问题,所以受到了执政党、在野党的重视,社会公众也很关注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给予了绩效审计较高的评价;被审计的单位可以通过绩效审计提高和丰富自己,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所以这项工作也容易得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同。例如,印度节油研究协会(具有印度官方背景)为推动能源节约,确保石油产品高效合理使用,推动经济持续发展,该协会把对企业的“能源审计”作为协会每年工作计划中的“重点战”。2005年底,由印度节油研究协会向政府提交的2004年石油节约项目成绩单中,已确认石油节约总额达到了22.7万吨,总价值29.7亿卢比(摘自2005年8月31日《人民日报》国际版《印度能源审计显成效》)。

5.初具规模的计算机审计制度

当前世界审计办公自动化工作,主要集中于审计计划自动化,审计管理工作自动化,审计统计自动化,数据传递自动化,计算机编制审计表格和审计报告等方面。印度是世界第一大软件生产国,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业广泛使用电子信息处理系统,印度审计部门已开始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系统进行审计。一是电算系统开发审计,包括对开发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规范和标准的审查、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管理的审查、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成果的审查等;二是电算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审计人员就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三是对电算系统程序的审查,评价控制功能是否恰当、逻辑流程是否合理、程序设计是否符合用户的需要;四是对系统数据文件的审查,包括纸性数据文件和磁性数据文件的审查。例如,印度特许会计师协会(InstituteofCharteredAccountantsofIndia,简称ICAI)理事会最近在新德里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2005版《银行审计指南注释草案》(DraftoftheGuidanceNoteonAuditofBanks),就包括电算化审计方面的内容。

6.比较完善的审计报告制度

印度主计审计长公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审计报告制度。每年,总审计长会就联邦政府账目向总统提交财政审计报告,并由总统转交议会两院审议,此外还就各邦账目向邦长提交财政审计报告,并由邦长转交邦议会审议。审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由主计审计长确定,除了提交联邦政府的预算与决算的鉴证报告、法定公司的审计报告外,还按部门行业提交分类审计报告。分类审计报告也称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题审计报告,是对某个待定的项目和内容进行的专题审计所编写的审计报告,如公共分配系统绩效评估审计报告、农村综合发展规划评估审计报告、扫盲绩效审计报告、能源审计报告、武器装备审计报告等。审计报告由立法机关下设的公共账目委员会和公共企业委员会审查研究,公共账目委员会负责审查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账目,公共企业委员会负责独立经营企业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指出各种浪费及资金的不恰当适用,并按财政原则进行明确评论。如已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损失的事项,新的服务支出及与各种程序及先例相背离的事项等。审计人员还将编写的重要问题备忘录(问答表形式的)随时提供给公共账目委员会和公共企业委员会,以便政府对审计报告中做出的调查结果给予具体的回答,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和改正方法。

7.近乎苛刻的人事管理制度

CAG拥有一大批资深的审计工作人员,他们具备执行审计职能的广泛技能和丰富经验,能够胜任这一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审计人员都是通过全国范围的激烈的竞争考试并从不同的专业和学科中挑选出来的,如金融管理、会计学、成本计算、法律和工程学等。其附属机构人员的更新也要通过竞争考试来完成。一方面,实行严格的人员招聘制度。印度国家审计人员(辅助人员除外)都是通过招聘录用后才安排到审计员、审计监督员、审计总署官员等岗位。其中,审计员由大学文理工商等科毕业生通过“政府人才选拔委员会的考试”录用;审计科长(审计会计监督员)由审计员通过“基层审计考试”或社会招聘两种方式产生;审计长和会计长从审计科长(审计会计监督员)中选拔;印度审计会计服务局官员由“联邦公共服务委员会的竞争考试”产生。另一方面,实行成熟的人员培训制度。在印度要想正式成为一名国家审计人员,还必须经过为期两年的岗前培训,包括四个阶段:(1)四个月的行政管理培训,在国家行政管理学院学习基础理论课(在印度,所有高级官员都要学习这些基础理论课程)。(2)十四个月的专业培训,在印度审计会计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3)地方专业审计局、财政局、计划委员会等单位的实习;(4)年度结业考试。实践证明,严格的录用、培训和晋升制度是非常有效的。它使印度政府审计人员保持着较高的素质,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印度驻华大使馆网站

[2]OfficeoftheAccountantGeneral,Haryana网站aghry.nic.in/

[3]印度驻上海总领事馆.on/ch/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