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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评选办法范文第1篇
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一线员工
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管理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评选标准
分类
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在事业部连续工作1年以上;
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9.7%以上;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热爱某某,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办公室人员
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30分)
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0分)
对推动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15分)
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10分)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10分)
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并能在工作中得到发挥。(5分)
车间作业长、班组长
(一)除具备第七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班内至少有一个qc小组组长及两个以上组员,2.该qc小组能够按照企业标3.准qg/mk08.35《qc小组管理办法》开展活动;
4.班内没发生过质量事故。这里的质量事故是指5.:①制造过程中,6.班内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或惯例,7.造成100台(件)以上,8.总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产品因类似的问题需返修、报废或不9.合格;②产品投放市场后,10.被消费者、经销商或顾客服11.务科投诉有性质严重的个别质量问题(如机内有手套或打错包装等);
3.班内材料、零部件进、耗、产帐目清晰,无金额在XX元以上的重大不明帐目;
4.班内无违反iso9001/iso14001体系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案例;
5.班内无违反mrpii操作规程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的案例;
6.无工伤事故;
班内员工无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
班内工作气氛和谐融洽,无集体怠工现象。
(二)优先评选项目有:
按月考核,质量水平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质量水平的评价主要基于自错(含自检、互检)及合格率。各车间将上级下达的质量指标分解到各个班,作为车间对班的质量指标。(30分)
按月考核,生产效率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各班的生产效率指标,以每小时产出量计算,由车间根据排产任务及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制定。(15分)
在本单位或品质管理部组织的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中获奖的或在全国、省、市获奖的。(15分)
按月考核,班内设备故障率在5%以下的。(10分)
各车间(厂)每周组织现场评比,或利用上级单位每周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结果,对评比良好的班实行加分。(5分)
每月一次对班组园地、板报进行评比加分。(5分)
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采取自主改善活动,效果良好的应予加分;若对产品质量、成本、功能有较大贡献且经技术开发部、测试中心或生产管理科书面确认的,应给予重奖。(5分)
班内人员在事业部、集团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5分)
员工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扬或感谢的。(10分)
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
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制造系统侧重于自错率、合格率及服务到位、反应速度等方面的评价;研发系统侧重于新品开发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评价;营销系统侧重于销售任务、广告费用、投诉处理等工作执行能力方面的评价。(30分)
通过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0分)
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15分)
在qc活动、团队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重大奖励、表彰。(10分)
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5分)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5分)
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或学位。(5分)
标准说明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选程序
评选时间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时间为每年7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在6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向事业部推荐。
评选人数
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30名(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事业部经综合评价后从中择优选出20名,评为事业部优秀员工。
倾斜原则
二级子公司、技术开发部、营销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制造、研发和营销一线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各单位内部评选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内部的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组织本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候选人推荐
事业部根据下属各单位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秀员工候选人分配名额;各单位组织填写“某某空调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长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名额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评选小组组成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小组由各职能部管理科科长、二级子公司管理部部长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为12-15人,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派1名评委。
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事业部评选条件的员工将不再参加下一轮投票评选。
投票表决
评选小组成员对经初步筛选后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成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前20名,即为事业部优秀员工;若第20名有多人得票相同时,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报批及调整
经评选小组评选出的20名优秀员工名单连同候选人申报表,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优秀员工奖励
奖金来源
事业部优秀员工奖励资金来源于事业部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基金,由经营管理部按照报批的金额统一支取。
奖励标准
事业部优秀员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奖励,原则上安排出国旅游,特殊情况下可组织国内旅游;若颁发奖金,参考标准为3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其它
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内部评选出优秀员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奖励,原则上要求已获奖励的事业部优秀员工不在各单位内部重复奖励。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XX年销售年度优秀员工评选遵照本办法执行。
某某空调事业部
优秀员工候选人申报表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进厂时间学历出生日期
岗位名称申报类别办公室人员作业长、班组长
一线员工
基本条件描述
优先评选条件描述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范文第2篇
一、评选对象
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班主任、校长(含学院院长、幼儿园园长)。
(一)2005年以来,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班主任及校长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已获得首届及第二届全国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有新的突出成绩,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准予参评,但一定要从严掌握。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教育机构县(处)级(含)以上干部不得以班主任、校长的身份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2007年拟表彰十佳班主任、百名班主任之星、千名优秀班主任;十佳校长、百名优秀校长;组织奖若干名。
各地、各单位在分配推荐名额时,要统筹考虑到本地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师范教育、高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和民办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特点,使其均有适当的比例。
三、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教育教学及任班主任和校长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及班级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推荐程序、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要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各地市、县在推荐时,必须将评选通知、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当地有关新闻媒体或单位内部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
(三)市、县所辖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厂矿子弟学校),可以学校为单位上报。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务于2007年10月底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三届全国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及软盘,《全国优秀校长申报表》及软盘;
2.全国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校长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并附工作照片),事迹材料原则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上述文字材料一式三份,并存入计算机软盘(3.省略。
报名地址:北京市永定路3918-2308信箱 邮编:100039,联系电话:(010)51889309 51887063(传真),联系人:叶东森杜松利,评委会官方网站:中国教师网(省略)。
五、奖励办法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评委会将于2007年11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得全国十佳班主任、全国百名班主任之星、全国千名优秀班主任、全国十佳校长、全国百名优秀校长的人员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中国教育学会初中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师杂志社、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联合组成全国优秀班主任暨优秀校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评选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校长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和校长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和单位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面向广大班主任、校长,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和校长的管理服务作用,向教学第一线的班主任教师和校长倾斜,向中小学和幼儿园班主任教师和校长(院长、园长)倾斜,尤其是要向在大力倡导、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班主任教师和校长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的学校倾斜,防止单纯用升学率去评价班主任教师和校长工作的倾向。各地、各单位要坚持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要进一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奖励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地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范文第3篇
各党支部:
党的十六大描绘了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它是全党全国人民在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的工作中心和奋斗目标,学校党委在“十五”规划中也指明了学校的发展方向。为完成十五期间的各项任务,尽快实现小康目标,学校广大党员及教职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事业的兴旺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时值建党82周年之际,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推荐评选并表彰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加评选对象:小陈老师工作室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党员:8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员: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3、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对学生有爱心,有耐心,深入细致并能执着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5、勇于开拓,锐意进取,能针对目前学校生源状况,肯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下功夫;因材施教,积极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勤于管理。
6、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吃苦在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其基本条件同优秀党员;
2、在党组织的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决议;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深入了解、反映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评选办法:
1、成立“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远震
副组长:裴自仁
成员:汪国胜、戴重光、王翔、万国汉、吴克云、陶善文、袁彬、戴凤弟、胡以朴、徐永红
2、评选时间安排:
4月21---5月16日:各党支部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5名优秀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5月19-23日: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情况,分别按得票多少选出前10名优秀党员、前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5月26-30日:校党办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投票,产生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党支部根据所在支部产生的候选对象组织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6月2-6日:学校党委公示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校党办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印发到各党支部、各科室组织学习,并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听取意见;
6月9---13日:召开党委会,确定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名单,校党委拟文并准备荣誉证书及奖金;
6月16-7月1日:校党办积极组织宣传“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并召开表彰大会。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支部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参照《浙江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评选,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以及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是本奖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下称市评审委)。市评审委主任由市政府联系科协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市评审委下设若干个专家评审组,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学术造诣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的成员不作固定,每次从专家库中选定。每个专家评审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专家评审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
第六条市评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审办),负责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三章申报
第七条凡在**市的科技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学会会员的论文均可申报。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的证明。
第八条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选入学会正式刊印论文集的论文。
第九条申报评选的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结论准确、文字简炼、逻辑严密。凡属综述文章、考察调研报告、工艺文件、翻译文章及出版的书籍等均不列入申报。
第十条申报评选的时间应为该次评选年限范围的第一年1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
第十一条申报评选的论文必须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填写《**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律用中文书写),申报论文文种为中文(外文版的须翻译成中文)。市级自然科学学会会员的论文由所在学会汇总后统一向市评审办申报;县区自然科学学会会员的论文经县区科协汇总后统一向市评审办申报;没有参加自然科学学会的科技工作者论文可以送同一专业的自然科学学会或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市评审办申报;高校、省市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的论文经所在单位推荐后直接向市评审办申报。
第十二条数人合作的论文,申报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名义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第四章标准
第十三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设奖数量比为1:2:3,原则上一等奖设10篇,二等奖设20篇,三等奖设30篇。实际评奖数量根据申报论文质量情况具体确定,可以少于上述奖项数,但不能超过。
第十四条评奖标准:
(一)凡在理论上、学术上处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能产生重大影响或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论文;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有发明创造的论文;对本学科发展有重大突破或在推动学科发展上有较大贡献的论文为一等奖。
(二)凡在某一研究领域中有创新的观点,其学术水平属省内先进、市内领先地位;或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较大影响的论文为二等奖。
(三)凡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观点,其水平属市内先进、行业领先地位;或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能产生一定影响的论文为三等奖。
第十五条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前提下,要兼顾工、农、医、理、综合交叉等学科的论文分布。对同一作者、同一研究领域的多篇论文,一般只可获一项奖。第一作者为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指时的年龄)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入选。
第五章评选
第十六条评选工作按专家评审组初评和市评审委终评两级进行。
第十七条专家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对每篇论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和办法由市评审办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市评审办根据各专家评审组对论文的评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向市评审委提出评奖建议。
第十九条市评审办向市评审委推荐一、二、三等奖建议论文时,应附下列材料:
(一)参评论文目录清单;
(二)专家评审组人员名单;
(三)专家评审组评分汇总表及推荐为一、二、三等奖论文的名单。
一等奖论文原则上须附检索报告。
第二十条市评审委对市评审办提出的评奖建议进行审定。
第二十一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拟奖作品应当在市级主要媒体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拟奖作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评审办提出,由市评审办组织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评审委作出处理决定。
评选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文公告。
第六章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二条评选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由市政府拨款。一、二、三等奖的奖金额度由市评审委确定。
第二十三条市评审办向获奖者所在单位书面通报获奖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论文作者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的依据。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获奖者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市评审办报请市评审委撤销获奖者有关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获奖者因著作权等引发的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第二十六条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执行评审标准,团结协作,秉公尽职,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第二十七条评审人员如有等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其取消评审资格等处理。
第八章附则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范文第5篇
评 选 奖 励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工运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区工会干部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研究、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运动和××工会发展规律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工运研究会会员、××工会工作者和党政领导等人士写成的有关××工运和××工会工作方面的专著、论文、编著、调研报告,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要求,均属评选奖励范围。非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文学创作、统计资料等)不属于评奖范围。
第三条 ×××××工运研究会每两年进行一次工运研究成果评选奖励,评奖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集中评选的办法进行。
第四条 评选奖励工作由×××××工运研究会理事会领导,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评选奖励工作所需经费在区工会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 奖励
第六条 优秀研究成果的基本标准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 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学术上有科学创见,在实践上取得明显的效益,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有鲜明的××特色,对于××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第七条 优秀研究成果评奖,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级。其具体标准是:
一等奖:科学地阐明或解决××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中的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提出十分有价值的新观点、新方法,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能够科学地阐明或解决××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新观点、新方法、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和应用性。
三等奖:能够正确地阐明或解决××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中的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提出新的观点或方法,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优秀奖:对于说明或解决××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中的理论或实际问题具有积极作用,观点有新意,结论正确,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应用性;
第八条 ×××××工运研究会评定的优秀研究成果,均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或奖品,以资鼓励。
第九条 获奖研究成果作者是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发给每人联名获奖证书各一份,奖金按获奖等级只发一份,由合作者协商分配。
第三章 申报
第十条 申报参加评奖的研究成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曾在正式出版社或报刊上发表;
2、曾在×××以上工会组织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3、曾在各级××系统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并被选入论文集;
4、虽未被各类出版物、刊载,但已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或借鉴,且效益明显。
5、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其发表或被采用的时间,上限为本届评奖前两年的1月1日,下限为本届评奖前一年的12月31日。
第十一条 凡申报参加评奖的作者,均需填写由×××××工运研究会统一印制的《×××××工运研究会优秀研究成果评奖申报书》;同时提交参评成果的佐证材料(证明成果曾被有关部门采用或曾在报刊上发表)。
第四章 评选
第十二条 对参评研究成果的评价,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应用性、研究方法、结构安排、逻辑文字及所产生的实际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比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标准,按其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大小确定其是否中选和所评入的等级。
第十三条 优秀研究成果的评选采用终评制,由理事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
第十四条 确定参评的每项成果能否中选,均须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评审组半数以上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得票多者中选。
第十五条 成果评选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评选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秉公评选,严禁作弊。
第十六条 参加评选的成员,如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成份,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评奖的资格,已获奖励的,应向作者追回奖金和获奖证书。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