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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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有可能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防火防爆、职业健康、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 3.职责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1篇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第16号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有可能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防火防爆、职业健康、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2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和综合监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的收集、整理、送批、上报,并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3.5各职能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

3.6财务科负责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3.7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关领导报告。

4.工作程序

4.1 隐患治理的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隐患可能涉及:

a)可能导致客货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b) 可能造成员工伤亡、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安全隐患。

c) 可能导致事故的设施、设备隐患。

d) 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

e) 其他危及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不危及人员伤害,仅对设备、设施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危及设备设施、道路安全和人员伤害。

4.3 隐患评估

4.3.1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评估报告和管理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导致设备、设施事故的本部门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隐患评估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会审定,落实整改措施。

4.3.2隐患评估的内容:

a) 评估报告。

b) 评审意见。

c) 技术结论。

d) 隐患治理方案。

e) 整改进度和责任人。

f) 资金概预算情况。

4.4 隐患治理

4.4.1一般隐患整改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般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负责实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安全管理科。

4.4.2重大隐患的治理

4.4.2.1 安全管理科负责编制公司隐患项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经理批准对重大隐患治理的立项。

4.4.2.2 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立项后,由隐患治理负责人按照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a) 重大隐患治理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b) 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护。

4.4.2.3 重大隐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a) 竣工后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由安全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

b) 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

4.5隐患治理资金管理

隐患治理项目,其治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

4.6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4.6.1 隐患治理验收

a)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

b)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

5.工作要求

5.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各部门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5.1.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5.1.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5.1.3隐患的治理方案。

5.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5.2.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2.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5.2.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安全管理科应当定期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综合检查,路检路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排查和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机制,针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5.5各部门应当于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6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定人、定资金、定时间"的三定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

5.7各部门在事故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科应当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6.监督管理

6.1公司安全管理科应当指导,监督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安全行业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6.3安全管理科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安全管理科发现属于其他有关行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6.4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应责任。

6.5安全管理科应当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按规定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7.罚则

7.1各部门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7.2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给予处罚。

7.2.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7.2.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7.2.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7.2.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7.2.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7.2.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7.3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给予处罚。

7.4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附则

8.1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8.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9.附录

附录1、安全检查记录表 CCJ/jl/13

附录2、安全隐患整改目录 CCJ/jl/14

附录3、安全隐患整改记录表 CCJ/jl/14-1

编写:刘 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2篇

1、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水上乐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可分为三种:

(1)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3)个人举报的事故隐患。

4、事故隐患分为内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两类:

(1)内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做好记录。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形成隐患的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在事故隐患消除之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涵盖本单位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或设备设施(如:配电室、万人海啸池、超级大喇叭、天壶喷泉、旋转滑梯、炮筒滑梯、高速滑梯、雪橇滑梯、山坡滑梯、儿童水寨、六道彩虹滑梯、儿童戏水池、潮汐漂流河、冲天回旋、迪斯科大转盘、大摆锤、摩天环车、蹦蹦床、双人飞天、激情碰碰车、观光小火车)等。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包括:

(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是否有裸露和老化损坏现象,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等;

(2)疏散通道挤占、堆放杂物现象;

(3)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防火卷帘门等)状况;

(4)库房、机房管理;

(5)应急广播系统;

(6)违章操作(电工、焊工等未持证上岗);

(7)排油烟管道;

(8)液化石油气瓶日常管理等。

(9)游乐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修作业。

7、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具体负责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采取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防范措施,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后,要进行复查验收。

8、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根据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

(3)对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行查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或具体负责人限期消除。

(4)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题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措施;本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煤矿隐患管理思考

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使其在安全管理方面与其它行业相比,呈现出自身独特的特点。对隐患进行排查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重要前提,在安全管理上要积极围绕“存在隐患就是犯罪”的理念,狠抓隐患整改,从根本上排除安全隐患,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综合管理水平。为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就需要加大力度对隐患进行落实整改,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根除,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1 加强制度建设是隐患管理的前提

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前提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完善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1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三全”责任体系。要从矿级领导、职能科室到区队及班组长,逐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现逐级负责,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一是矿级领导对本企业事故隐患引起足够的重视,要进行全面的负责,定时定期地开展安全排查的组织工作;各级相关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安全管理的排查工作。二是对隐患排查治理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矿安监科作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通过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和重点抽查,使隐患排查经常化。三是充分发挥群众和组织的作用,发挥群众的积极意识,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的信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使得隐患管理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三全”责任体系,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隐患问题,做到万无一失。

1.2 建立隐患分级排查工作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一是煤矿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活动,确认隐患,按级别(A、B、C级)登记造册,制定相应措施,建立隐患逐级上报机制。各个科室和区队抓好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存在的隐患分级登记上报,煤矿主要领导每旬组织各部门、区队对全矿井生产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矿每月初将A级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二是完善隐患治理整改制度。制定隐患治理细则和隐患治理保障措施,使隐患治理做到及时有效、人人参与、责任到人、轻重缓急、不整改不生产,严禁冒险施工。三是完善督查和验收制度。B、C级隐患由分管矿长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因安全隐患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头面,复工前由矿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区队验收,符合安全要求,下达准许复工通知书,并向上级部门汇报;A级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整改后,由矿长组织自检,并向公司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公司安监部收到申请后,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没有通过的,隐患不得消除,并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1.3 建立隐患排查公告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挂牌、销号制度。针对已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分类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在矿调度室内悬挂,限期整改销号。并安排专人挂牌督办,督促区队落实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1.4 建立隐患诫勉谈话机制,完善管理人员考核制度。隐患诫勉谈话机制的建立,是针对出现的七大主要问题来进行的,主要围绕“一是重大以及重复问题到期不能进行有效合理整改的;二是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期限予以整治的;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四是‘三松一滑坡’现象严重,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不力,未实现动态达标的;五是‘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严重不到位的;六是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的;七是拒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单位主管年度内二次诫勉谈话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次以上的免去任职资格”等行为,煤矿主要领导将对业务科室长和区队长进行诫勉谈话。把安全隐患管理与党员干部的考核相挂钩,不能通过考核的要调离安全生产的岗位。

2 熟悉隐患特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

由于煤矿安全生产系统比较复杂,涉及的环节工序以及专业都比较综合广泛。安全隐患通常呈现出复杂多样重复发生并且具有一定的潜伏性的特点。在隐患管理上要做到,一是在布置工作、排查隐患、关键环节、跟踪落实等方面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隐患排查治理的手段方法要灵活掌握,争取涉及面广一些。二是要查清重复性安全隐患造成的原因,对不同的重复隐患,对症下药,彻底解决。三是要针对隐患编制应急预案,要定时定期的进行演练训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进行改正补充以及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四是隐患事故的发生通常有滞后性的特点,在事故的萌芽状态,及时根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五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销号”的闭合管理,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不断提高处理隐患事故的效率,实现隐患排查的顺利开展。

3 加强隐患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措施

为了更好地展开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措施。第一,要在思想上统一起来,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指示进行,要不断加强全体人员的治理意识,让每一位员工都要自觉主动地行动起来,要注重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切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第二,将隐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于发生事故的重大责任,一定要进行追究,对于一些严重违反隐患排查规定的行为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于影响排查工作的、隐患不能限期整改销号的,对相关的责任人要进行处罚,并倒排上一级的管理责任,将各类事故隐患降到最低。

第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对于隐患排查的基础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相关的单位都要有档案备入。逐步完善报送制度、实行合理有效的监督。对隐患问题要进行及时的登记记录,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隐患防范意识。对员工树立安全素质的教育,使其在思想上树立起责任意识,时刻认识到隐患事故的严重性。不断学习新的经验技术,能有效的处理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在工作中树立安全意识,让员工能够把其当成自觉的行动。

第五,建立完善的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隐患问题。认真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好落实每一级的排查,做到每月、每周、每天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对于特殊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当场解决。对于一些比较难处理的隐患,一定要按照相关的制度原则进行有步骤、重细节的解决,实行责任制,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感,让每一个人都有安全意识的忧患。

参考文献: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市国资委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有机结合,坚持“条块”结合,全力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时、全面、有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提出的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市属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市属企业生产经营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所明确的范围。

(二)排查治理的内容: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排查治理各市属企业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企业落实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方式: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工作力度,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查找隐患,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出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切实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清除设备设施的不安全因素,堵塞制度上的不安全漏洞;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安排

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已作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安排的,相关企业要严格遵照执行,未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的,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阶段”着手展开。

(一)部署动员阶段(至4月10日)

1、市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李楚平同志任组长,沈宗敏、陈长群、郑新同志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综合科,联系人:解清华、朱厚刚,联系电话(传真):8789602。

2、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出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在报送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的同时,同时报送市国资委。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至10月30日)

1、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并根据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意见,市国资委将密切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市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现场督查指导。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密切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组织力量,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3、市属企业要在进行隐患全面排查治理的同时,坚持边查边改,形成人人查找隐患、生产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对于一时难以完成的隐患整改,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要及时向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国资委报告隐患排查统计报表以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对发现的一般隐患,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尚未整改完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停业整改,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国资委报告;对涉及范围广、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5、结合重要会议(活动)、重大节庆(假日)、季节变化及重点行业(部位)等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每一个生产车间、工作岗位、设备设施、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认真检查企业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检查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重点排查治理化工危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做好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坍塌垮塌等防范工作;突出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严格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坚决查处生产企业“三非”“三违”“三超”行为,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2月中旬)

1、市国资委领导小组将密切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要注意总结“隐患治理年”的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单位的特点以及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二是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各企业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报纸、网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建立隐患举报受理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5、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企业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6、注意总结并及时报送隐患治理情况。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及有关数据的通知》(汕国资综合函[2008]26号),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信息的及时上报。

一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是于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天内向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市国资委报送“重大隐患情况登记表”(见附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所属企业及承包、租赁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控防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时间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时段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有序组织,有力监督,有效整改,做到边查、边整、边改,抓住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把隐患治理贯穿整个过程。

(一)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务必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二)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预防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加大治理力度。

(三)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拖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气候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大事故。

1.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冬季防火措施。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局里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李志庆、*

联系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隐患排查要结合本行业实际,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突出抓好“两会”期间、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突出排查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充分动员。要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知识,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