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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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与维护管理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则。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也有人认为,它还包括个人违约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管理和风险转嫁制度。 征信数据的使用机构覆盖面窄,只有为数不…

信贷业务论文(精选5篇)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1篇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与维护管理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则。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也有人认为,它还包括个人违约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管理和风险转嫁制度。

征信数据的使用机构覆盖面窄,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才能分享这些数据,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等许多金融机构目前仍无法参与数据库的共享,亦没有财力和权力建立与之相应的大型中央数据库。

个人信用内容不全面,数据更新不及时。目前征信系统中只涉及到极少数的信用内容,大多为银行资信记录以及一些最基本的个人资料,使得数据不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加之数据更新比较缓慢,银行在授信时无法完全信任这些数据。

相应的法律法规滞后。无论是对于征信机构的准入机制或是规范,还是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个人违约的惩戒,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滞后于现实需求。

此外,居民信用意识不强、个人资信评估技术不高、征信机构发展缓慢等,均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城乡差距大

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时设置的门槛偏高,且倾向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客户群,而忽视了欠发达地区消费潜力的开发以及消费对于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

在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更为缓慢,原因如下:首先,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网点少,使得农民借贷极为不便;第二,由于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加之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大多数银行都把信贷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为农民的生产提供资金上,对于农民的消费需求则不甚重视,消费信贷产品非常有限;第三,农民的消费信贷观念薄弱。总之,消费信贷在激活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始终存在着缺陷。再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从而无法有效地加以防范与控制。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变现市场,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降低银行受损时的损失程度,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由于我国拍卖市场、房地产等二级市场尚不完善,抵押品变现费用很高,银行虽有最终处置权,却很难将其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此外,我国担保机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担保法》中多涉及公司贷款的担保行为,应用于消费信贷业务则操作性不强。

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商业银行往往很难把握。一旦借款者出现无力还贷的情况且未有任何风险转移的机制,那么所有的风险都要由银行自身承担,这对于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十分不利。

(四)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

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相似的产品,拥有鲜明特色的产品较少,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品种研发与推广时不重视市场营销策略,缺乏有效的市场定位,从而不能为最有价值的客户提供其最需要、性价比最高的服务,并且导致商业银行在研发消费信贷产品时缺乏创新力。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以目前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尽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个人征信系统,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现同业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联合各相关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信息互通,充实系统内信用内容记录,使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

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估技术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例如可以参考国外常使用的5C评估指标,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ofbusiness)。

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征信机构的准入与操作,保护征信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合理地解决征信过程中的各种争端,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为了使消费信贷业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健康快速地发展,应该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积极探索发展联合信用贷款。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推出真正为农民所需的消费信贷产品。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借贷门槛,以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民敢于贷款。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银行内部建立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并将商业银行的利益与职员个人的利益捆绑起来,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首先,完善《担保法》,应在《担保法》中增加消费信贷担保的相关条款。其次,加快培育规范的消费信贷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法规,降低交易费用,使商业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消费贷款的情况下,能迅速变现抵押物。再次,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机构性质的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对配合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担保。

建立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将消费信贷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不仅能够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还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但在制定险种费率时要注意兼顾双方利益,不能因为费率过高而影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四)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

首先,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应该重视合理的市场细分与目标定位,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与目标定位推出各种特色化产品,实行差别服务战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其次,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信誉优良的消费贷款品牌,必要时可以尝试异业结合与品牌联合,选择合适的行销渠道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正确地运用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战略,能够有力地推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此外,银行应加速产品创新,实施业务扩张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受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影响,二是受消费观念的影响。要消除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就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包括医疗、失业、教育及养老保障等各方面。同时,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合理消费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的适度增长,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更高层次进化的根本动力。要鼓励人们适度消费,把消费与劳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真正成为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谭燕芝,李兰.论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基于借鉴美国消费信贷的视角.消费经济,2008(6)

2.潘丽娟.我国消费信贷现状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

3.邵彦敏.启动消费信贷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之举.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2篇

(一)信贷风险组织架构存在缺陷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普遍存在业务归属不清,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等情形。各商业银行分支行下属的信贷市场营销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虽然分属两个不同部门,但是风险管理部门仅对公信贷发起部门的极少数业务有审批权限,对个人信贷及信用卡业务完全没有审批权限,这在实际上并没有起到风险控制的作用。现实工作中,往往存在信贷员身兼多职,既要完成营销贷款的指标又要负责贷后清收及风险管理等工作的情况。同时,当客户前来办理信贷业务时,由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前中后台事实上并没有做到彻底分离,使得商业银行信贷部门的经营目标并不明确,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没有有效的、长期的约束激励机制,再加上为了各分支行追求短期效益目标,非常容易产生强烈的追逐短期利益行为,导致基层管理者忽视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而选择盲目发放贷款,同时信贷风险管理的手段并没有系统化、常态化的应用,这就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没有建立周密的规章制度来制约信贷业务人员的行为和权利,这使得信贷人员为牟取私利而不择手段地与企业串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等道德风险大大提升。

(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商业银行基层行人员数量不足,发放贷款过程中往往侧重于贷款投放的金额,而忽视了信贷资产的质量;信贷人员业务培训不足,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基本的信用贷款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商业银行经济基础知识和风险合规管理的意识,这使得现实中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现实中大部分信贷客户经理只注重如何达成上级行的各项指标任务,如何得到更多的工资报酬,并不注重其发放的信贷资产的实际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贷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普遍存在“重投放,轻管理”的情况。由于业务人员能力不强,各商业银行对企业客户的历史经营业绩情况比较分析、同业经营情况比较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尤其是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不够,使客户的现实风险状况没有办法得到客观反映。该行目前在信贷业务分析决策的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信用等级评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及贷款风险度测算等方法,在现实中,由于难以判断企业客户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由于理论和实践的差距难以准确设定评价指标的标准,及设定评价指标不尽合理和评价方法不甚科学等原因,使以上的分析不能够让企业的真实状况得到真正反映。由于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经办人员的合规经营意识薄弱,甚至存在为满足客户贷款需求,主动授意资产评估公司提供不实的、虚高的抵押资产评估值,唆使客户修改财务报表,调查不实,收集虚假材料等现象。现实工作中还普遍存在信贷业务人员风险管理观念陈旧,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快速的业务发展步伐和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信贷管理意识贯彻不够充分等问题,这使得有部分员工产生信贷风险管理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的认识误区,没有树立“向风险管理要效益”的正确理念。

(三)贷款的“三查”制度执行不力贷款发放流程上,现实工作中业务经理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力,“三查”工作也做得不够深入和细致,普遍存在“三查”制度流于形式情况:一是针对贷前调查环节,银行没有建立系统的量化客户初选标准,没有根据其预测的现金流方式筛选信贷客户,没有对定性信用评级因素的相关量化标准的使用、调整进行实时监控;信贷业务人员往往轻易采信和运用企业客户提供的文字材料和数据,没有按照银行的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使用,只做表面文章,对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了解不够深入,贷款人信用评级的主观随意性大。信贷客户信用控制测算量与实际情况出入大,不能达到控制信贷风险的目的;二是贷款申报、审批和发放仍有不足。商业银行并没有制定明确的定价方式,不存在根据企业信贷风险状况而制定的信贷最低价;信贷资产准入条件仅包括申报文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实际贷款业务发放中缺乏对贷款客户是否能够真实履行贷款合同的有效监督手段;三是在贷后检查环节中,信贷业务人员往往只侧重于企业客户提供的静态的书面材料,缺乏对企业客户实际的动态变化情况应变能力

(四)信贷风险管理基础薄弱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还存在着多处比较薄弱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经理提供的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导致的部分客户的信用评级授信资料没有可信性。

2.信贷档案资料不规范,业务操作中相关法律审查手续及贷款前提条件落实不及时,影响了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目前各商业银行实行的信贷责任人制在具体业务操作中不能够详细、明细的认定责任。

4.信贷风险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仅停留在口头、文件及会议上,没有落到实处的现象时有发生。

5.信息采集手段难落后,难以从整体上把握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现有风险预警系统反应迟钝。

6.普遍存在贷后管理轻实质,轻质量,重形式的现象。贷后的借款用途检查流于形式,没有起到贷后检查的作用。

7.逾期贷款催收不及时、清收力度不够,资产保全工作不到位。

8.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不仅停留在企业客户观因素,对银行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流于形式,处罚难度大,不能形成良好的信贷风险约束机制。

(五)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的方法存在误区我国各商业银行目前使用的贷款质量分类方法主要强调技术层面上的要素,忽视了全面的系统性的规范化的分析。信贷质量分类结果的认定及审批过程中,主观、盲目的判断取代了对客观事实的分析,导致信贷质量分类陷入以下误区:

1.将时间判断作为信贷质量分类工作的重要依据。业界普遍将尚未到期的贷款视为正常的贷款,然则事实上贷款是否逾期与逾期时间的长短难以全面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情况。

2.把主观意愿当作信贷风险分类情况的主要依据。信贷风险分类认定过程中,大部份环节必须由业务人员来进行主观判定。现实工作中存在分类人员仅凭主观意愿,随意做出分类判定,完全扭曲信贷风险分类的实质,从而忽略了分类引导相关人员注意影响贷款偿还的主要因素。

3.误将信用评级等同于信贷资产质量分类。一般说来,银行贷款还款的可能性与客户信用等级成正比,信用等级高,信贷资产分类结果优良的概率自然大,但二者之间仍存在诸多不同。信用等级的评定主要侧重于对企业客户的历史工作业绩进行回顾和考察,并且局限于对借款人自身的评定;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则侧重于评价具体某笔信贷业务的风险情况,除了要关注借款人本身还款的可能性之外,还要考虑外部支持因素,现实中常常出现还款能力与信用等级相背离的情况,故而仅以信用风险评级代替信贷分类,在一定程度上会掩盖信贷资产清偿的本质问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改进对策

(一)重新整合信贷风险管理各部门的职能各商业银行应在现有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上,从风险全过程控制角度出发,明确各科室职责,重新整合涉及信贷业务流程的各部门的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1.由各商业银行二级分行的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和下属支行业务经理,切实负责各类资产业务的营销和贷前调查,切实做好贷前调查工作。

2.风险审批部门主要为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资产业务的准入审批,由专人负责其对辖属机构申报的信贷客户进行评级和授信审查、贷款审批。

3.贷后监督检查中心从个人金融部及公司业务部中独立出来,专门负责风险检查及贷后管理,对贷款的实际用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抵押物的变现价值等要素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对信贷档案进行合规性检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将风险端口前移。

4.人力资源部门把信贷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纳入业务受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及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增强业务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

5.建立独立的风险处置管理中心,切实做好关注类及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工作。

6.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做好辅助、保障工作:财务管理部、监保部及信息科技部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数据信息收集工作,办公室档案中心要及时将信贷档案整理、归档并入库,做好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调阅和清查工作。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问题是银行业务发展壮大的最核心问题,。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要想得到健康、快速、持续性地发展,必须要打造出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信贷人才队伍。

1.要深刻理解做好信贷业务的关键是要做好人才保障。要将人才培养工作列为重中之重,从本行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业务发展进行合理规划,要确保信贷人员在数量和业务配比上能支撑本行业务的良性发展。

2.要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要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策与理论相对应”的基本原则,对分支行基层的信贷工作人员,有目的地、连续地进行业务操作技能、信贷业务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切实业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同时要充分利用总、省行及外部监管单位提供的培训资源,加强有关信贷政策、制度、风险分类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三)完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能够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有效防范风险。对信用不良企业及时、充分地在全系统内沟通,起到预防作用。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常常出现风险反应滞后和风险判断表面化的现象,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解决加强风险预警功能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信贷风险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建全贷前审查机制,目前的信贷审批过程中,业务审查人员的工作主要是建立在针对客户分析的调查资料上,如果调查资料有问题,后序的工作都是徒劳。对调查资料上的信息的来源渠道进行审查,有利于开展后序工作。各家商业银行可以规定在贷前调查时要对相关信息的来源渠道进行审查,并在有需要时进行实地走访。还要通过面对面方式进行沟通获得的与企业各级管理者相关的资料做好书面访谈记录,同时要求签字,并将该访谈记录作为信贷档案保管。其次,要完善信贷检查监督制度,建立信贷检查报告制度,信贷检查人员按月根据检查情况报告,对已经出现或预计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对违规人员及行为进行通报并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根据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当中。

2.改进风险预警分析技术。一是要加大定量分析的比重:科学研究表明,合理的指标体系中,定量指标的比重不应低于50个百分点,为达到预期效果,定量指标比重可以提高到67个百分点以上。二是要提高定性分析的质量:要将定性分析和简单的主观臆断区分开来,充分利用统计手段消除定性分析中的主观成分,尽量降低偶然因素等对预警分析的结果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定性指标的细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观判断出现失误的概率。

3.加强系统性风险预警分析。通常采用的风险分析手段往往仅注重客户经营业绩情况,这种方式极易被不切实际的数据误导,并会大幅降低其对未来风险的预警功能,从而造成风险甚至损失已经形成时才进行应对。切实可行的客户个体风险预警应更注重对宏观层面的因素实施监测。期间要重点考虑国家相关政策及专家的指导意见,强化风险预警体系的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尽职问责制度要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压降的层层问责制,要加大对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对不良资产不降反升及本年新增不良贷款比例超过存量贷款3%、清收压降工作不力的人员及部门要严格问责;对不良资产清收工作中失职、违规甚至违法等行为要认定相关责任人,对责任人做出经济及行政处罚,必要时要对涉及违法行为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历史遗留的不良贷款,要辨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外资银行信贷可得性中小企业融资社会福利

一、导言

由于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是有益的[1][2]。因此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摒弃金融管制或者金融抑制政策的做法,加快对本国金融部门的改革和开放,以促进金融发展。这些努力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外资银行进入管制的逐步撤销,从而使得外资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进入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理论与政策争论。

在关于外资银行进入利弊得失的众多争论中,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一国总体信贷水平尤其是对东道国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水平的影响的争议格外引人注目。当然,这一方面是由于外资银行在这些发展中的东道国信贷市场上不断提高的市场份额所引发的人们的推断,正如表1所示,在2000-2004年外资银行的信贷增长率在除泰国等受东亚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国家以外的主要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保持在高位水平;另一方面是由于东道国的中小企业的确在这些发展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现实中在发展中国家融资困难恰恰是制约这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障碍,如表2所示,通过对国际金融公司针对80个发展中国家的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融资困难在制约各类规模企业成长的11个关键障碍排序中排名都非常靠前,针对中小企业的情况更是如此,其排名仅次于税收和管制因素处于第二位。

支持外资银行进入的人认为,外资银行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监管手段,有助于增进国内银行市场的竞争进而增加信贷的可得性,并能够比国内银行能够更好地实现规模经济和风险的分散化[3][4]。而反对者则认为,由于距离等方面的缘故,从经营策略上看,刚刚进入某国的外资银行往往将其经营对象瞄准东道国的三类目标:跨国公司、本土大公司和本土高价值人群,即所谓的“摘樱桃”效应就是对这种经营特点的最好概括[5]。进而,东道国国内的中小企业是难以获得外资银行的信贷服务的。与此同时,东道国国内银行也不能够弥补这一不足[6]。因为国内银行此时正面临着外资银行的巨大竞争压力,自身正经历着经营成本提高,盈利空间缩小的困境,从而使得这些银行很难抽出精力去给那些经营规模不大、贷款需求零星分散、信用不健全,且抵押品不足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由此,外资银行的进入并没有解决长期以来就存在的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相反,却有可能加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而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对外资银行仅仅将其经营对象瞄准高端消费者是否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还尚无定论[8]。实际上,只要国内银行能够继续贷款给信息更加不透明但获利颇丰的企业,就不会存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损失,并且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导致一个福利增进型的市场分割格局。而另一方面,如果外资银行进入的结果是将一部分国内银行驱逐出国内信贷市场,导致很多信息不透明企业的融资受到约束,总的信贷总额就有可能下降,能够获利的投资机会将会丧失,社会福利就有可能恶化。

对上述情况做出理论解释正是本文的工作。本文在拓展的Stein[9]和Detragiache等[10]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解释外资银行进入和国内信贷供给水平的模型,从市场均衡结果、社会福利、成本效率等几个角度对外资银行进入发展中国家的综合影响进行分析,以期对中国今后的银行部门进一步的开放改革有所启示。

二、相关文献综述

在一个信息完全的完全竞争市场上,外资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进入无疑具有福利增进的效果。这些银行拥有先进的技术、更多的分散风险的机会和良好的公司治理,因而能够以更加优惠的利率向企业提供信贷并增加整个市场的信贷容量。然而如果银行对借款者质量的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银行就必须对各个借款者进行甄别和监督。如果外资银行仅仅在监督信息披露较好的借款者方面拥有优势时,外资银行进入对信贷可得性、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可能就是混同的。

1、理论研究方面。

Stein[9]建立了一个理论模型,用高层管理者和基层信贷员之间的距离约束(包括文化和地理两个方面)对外资银行在信贷决策上的谨慎行为进行了解释,认为正是这种距离约束导致了对信息更加不透明的中小企业的贷款的减少。Detragiache、Tressel和Gupta[10]的理论模型认为在监督高端借款者上拥有优势的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使该部分借款者获益,但其进入可能恶化其它借款者的境况并且导致整个社会福利的降低,另外该模型还表明如果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越大,则该国对私人部门的信贷就越少。Petersen和Rajan[11]从关系型信贷的角度研究了外资银行进入对总信贷水平的影响,认为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市场竞争会加剧,以往建立起来的关系型融资关系会受到破坏,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会降低,社会的总信贷水平也会下降。但Dell’Ariccia和Marquez[12]通过建立一个理论模型却得出了恰好相反的结论,认为当国内银行面临着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时,国内银行会通过向建立了关系型借款关系的客户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使得市场的总体信贷水平上升,所有借款者都将从外资银行的进入中获益。国内王博[13]根据转型时期我国银行和企业的基本特征,建立了一个包括家庭-企业-银行的三部门两期模型,讨论了单纯的贸易部门开放以及贸易和金融部门的同时开放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不同效果,认为允许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增加总体信贷水平和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

2、实证研究方面。

一方面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会直接增加一国的信贷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国内银行信贷影响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国内总信贷水平的影响呈现混同性的特征。一项关于企业家的调查研究表明,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企业的信贷约束水平将会降低[14]。Giannetti和Ongena[15]对东欧国家的研究同样表明,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所有的企业都会获益,虽然信息透明度较高的大企业的获益更为明显。Papi和Revoltella[16]的研究发现,外资银行的信贷主要是提供给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子公司,因为对当地私有部门信息的评估非常困难,很多企业缺乏透明性甚至无法得到相关信息,外资银行通过“摘樱桃”行为,挑选最优质的借款人,尤其是来自母国的公司.Clarke等[17]对拉丁美洲国家信贷行为的研究表明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相比在平均水平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更少,虽然这在拥有较大外资银行份额的国家并不是事实。Weller和Scher[18]利用BIS的银行业统计资料,对107个发展中国家1985-1997年间的外资银行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理,结果发现,虽然有些国家在外资银行进入后,其国内信贷有所增加,但另一些国家则相反,与外资银行的进入并行的现象是东道国国内信贷的减少。在最近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中,Detragiache、Tressel和Gupta[10]表示在一些贫穷的国家,外资银行参与程度越高,对私人部门的借贷愈少。外资银行渗入愈多的国家,信贷增长愈慢、信贷的可获得性降低。但是,他们没有发现外资银行在新兴市场经济中存在这种负面效应。其它关于外资银行和国内银行借贷行为的国别研究包括Bhattacharaya[19]研究了巴基斯坦、土耳其和韩国的国内银行市场,结果表明允许外资银行进入能够增加国外资金对国内项目的资金资助。Goldberg,Dages和Kinney[6]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在阿根廷和墨西哥等新兴市场国家中,外资银行的信贷资金供给行为(包括在金融危机中)的作用。Haber和Musacchio[20]对20世纪90年代墨西哥经验的分析表明,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信贷尤其是私人信贷水平将会下降。Mian[21]通过对巴基斯坦8000多份商业贷款的调查研究表明,国内银行同外资银行相比对信息不透明企业的贷款更多,并且在收回违约债务方面的成功可能性更大。Gormley[22]通过对存在外资银行的地区和不存在外资银行的地区的借贷行为的比较研究发现,处于顶端的10%的企业将会从外资银行的进入中获益,而其它企业将经历大约7.6%的信贷可得性的下降。

本文将发展一个理论模型以解释在监督高端客户方面具有优势的外资银行的进入、对借贷市场均衡、信息不透明的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以及社会福利、成本效率的影响。

三、基本模型分析

1、基本模型构建

假设市场上存在两类行为人,一类是银行,另一类是企业,时期仅有两期。并且假设银行市场是充分竞争的,银行拥有充足的资金供给并且资金的供给成本被标准化为1。企业风险中性,并且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拥有好项目的企业,其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hE,另一种类型是仅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sE,第二类是仅有坏项目的企业bE,并且我们假定这三类企业的在全部企业中的占比分别为,,hsbλλλ,则1hsbλλλ++=。同时我们假设企业类型是私有信息,也就是说每个企业都知道自己的类型,但市场上的其它参与者都不知道,且企业除了能在银行获得融资以外,没有其它的私人融资来源,银行可以提供无限的资金供给。拥有坏项目的企业在第一期拥有一个初始投资为1的项目,该项目在第二期会以概率bE1g 1 π获得收益bRE,假设,同时假设该项目具有负的净价值,即1bR gRbgR==1bRπ 。由于企业的有限责任性质,则企业为其投资项目积极获得融资就极富吸引力。拥有好项目的企业、bhEsE都能获得收益相同、风险相同且从社会角度来看是有效的投资项目,项目在第一期的初始投资也为1,并且在第二期以概率1获得收益,R。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假设好项目和坏项目在获得成功时的收益相等,即假设①RR,但二者在获得成功的可能性上存在差别。

假设银行存在两种在事前监督企业类型的技术:一种是银行通过检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抵押品等会计信息来识别的硬信息监督技术,此时要花费成本,通过该技术银行可以将企业同企业hEhCbhEsE和企业区分开来,但该技术无法区分企业bEsE和E。为了识别sE和,银行还必须监督诸bE①假设好项目和坏项目的收益相等仅仅是为了分析上的方便,放松该假设不会改变模型的基本结论。如企业家才能等软信息,此时要花费成本sCbλ==ppr,且shCC 11(1)(π+.sEbE。

2、仅有国内银行的均衡分析

在项目开始融资的第一阶段,银行将为其潜在客户提供一系列利率和监督战略的组合契约,例如银行可以提供一个利率和无监督成本的组合契约、一个利率和仅监督硬信息的组合、一个利率和监督软信息的组合契约等等。而各个潜在的借款者可以选择一种银行提高的契约组合或者拒绝借款。此时将形成四种可能的均衡结果。

第一种结果为混同均衡结果。此时没有任何监督并且所有企业都接受这个结果。此时银行为了实现盈亏平衡所要索取的利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为了让所有的企业都接受这个混同均衡结果,项目的收益必须足够大,即满足条件pRr 。并且没有其它更具吸引力的利率,由于监督企业硬信息比监督企业软信息的成本更低,因此满足该情况的一个充分条件就是:

1hhrc=+ (2)

当监督硬信息的成本相对于由于借款给拥有坏项目的企业所造成的潜在损失足够大时,该条件自动满足。

如果该条件不被满足,混同均衡将不是最终的均衡结果。银行将监督大企业的硬信息来吸引企业,并索取利率。而在企业能够将自己成功的分离出去的情况下,银行既可以通过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hEhEhrsEEhE并仅借款给sE企业,形成第二类均衡结果——分离均衡,也可以通过不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s,形成第三类均衡结果——和混同的准混同均衡。而在项目的收益不弥补银行监督软信息的成本或逆向选择的成本时,形成第四类均衡结果——借贷约束均衡,此时仅有企业获得融资。

当且仅当条件条件.1ssrC=+ sE满足时,银行监督软信息的均衡严格占优于sE和的混同均衡,其中表示银行同时贷款给bE.pr和企业的情况下为维持银行自身盈亏平衡所索取的利率。bE11.(1)(1)psbsbsbrλλλπππλλλλλ==++.++.(3)

对比式(1)和式(3),并且注意到0,10hhsλλλ .. hE的事实,易证1shshλλλλ+ .,因此混同均衡的利率水平总是小于,因为在非混同均衡下类的企业被甄别出来并且被排除在混同均衡之外,此时银行必然要面对一个更加恶化的借款者的集合。pr.pr四种均衡的结果总结如下:A.混同均衡,如果pr R且hrr此时为混同均衡,所有的项目都获得了融资,并且没有任何监督成本被支付。 B.分离均衡,如果并且.,hpsrrrr sEsrR ,此时均衡便是分离的,银行既监督拥有硬信息的企业又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hE,并且仅为这两类企业提供融资,企业在该情况下无法获得银行贷款。C.准混同均衡,如果,并且.,hpsrrrr sEsrR ,此时均衡是准混同的。银行仅仅监督企业并以利率借款给类企业,企业hEhrhE和则以混同利率从银行借款。D.借贷约束均衡,如果,并且,hprrRr .min[,]spRrr ,此时均衡为银行仅监督拥有硬信息的并向其提供借款,企业hE和都不能从银行获得任何融资。

3、允许外资银行进入的信贷市场均衡分析

考虑外资银行进入的情况,假定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相比由于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在监督拥有硬信息的企业上具有成本优势,用hEhCδ.表示,但由于关系型贷款、地理、文化、习俗等原因而在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sE上存在劣势,其成本用''''hCδ+表示,其中0,''''0δδ 。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定当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提供服务方面不存在差异时,企业会选择到本国银行借款。很明显,前面提到的四种均衡结果的结论依然成立,除了在的定义中将银行监督拥有硬信息时所花费的成本替换为hrhChCδ.,相应的其它情况亦是如此。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拥有硬信息的企业以更大的概率被分离出去,混同均衡变得更加不可能。在仅有国内银行的非混同均衡中,由于结果不依赖,因此当这三个可能结果出现时参数取值并不发生任何变化。

下面让我们考虑信贷在本国银行和外资银行之间的配置。如果均衡结果依然是混同均衡,此时没有任何监督成本发生,则外资银行拥有的良好的监督硬信息的技术则是无关紧要的,所有企业将仅从国内银行那里借款,形成国内银行供给所有市场份额,而外资银行不提供任何信贷的结果,此时总的信贷总额为1。而在其它情况下,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由于在外资银行处能够获得更好的贷款条件,将在外资银行处借款,而其它企业则在国内银行处借款。在准混同均衡条件下,总的信贷总额为1,外资银行所占份额为hEhλ;在分离均衡的条件下,总的信贷总额为hλλ+,外资银行所占份额为;而在信贷约束均衡D下,信贷总额为hλ,外资银行所占份额为1。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借贷市场的总体信贷水平呈下降趋势。实际上由于和hEE在各国比例上的异质性,这会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至于一个国家究竟处于上述讨论的四种均衡结果的哪一个,则主要取决于监督成本的大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外资银行的份额越大的国家,国内的私人信贷就越少。

四、外资银行进入的成本效率和社会福利分析

1、成本效率与外资银行的进入

如果我们用管理费用(overheadcosts)来表示成本效率的指标,在外资银行的进入导致经济的均衡从混同均衡向其它均衡演化时,管理费用必然上升,然而这种上升却不一定是福利恶化的。考虑成本效率和外资银行进入的关系,该模型的结果仍然是模棱两可的。不同均衡类型下的成本效率与外资银行进入状况的关系可详见表3。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如果经济的均衡是从准混同均衡向分离均衡演变,则监督成本就会上升。而随着外资银行的份额的不断提高,均衡将由分离均衡向信贷约束均衡演化,相应的监督成本则会出现下降。实际上,由于各个国家所处的均衡位置的不同,我们无法就成本效率和外资银行进入份额的得出任何一成不变的确定关系。

2、均衡的福利分析

由于存在逆向选择,初始均衡必然并非社会最优,那么外资银行的进入能否减轻市场扭曲,增进社会福利呢?结果是未定的,主要原因是在外资银行进入的情况下,拥有软信息的企业sE的境况不但不会变好,而且有时会变坏。

如果我们将社会福利定义为:社会福利=总产出-投资成本-监督成本。那么考虑非混同均衡的情况,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监督硬信息的成本由下降到hChEhCδ.,使得混同均衡对于不再具有吸引力,此时均衡结果是非混同的。那么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均衡结果能否发生变化呢,比如从分离均衡变为准混同均衡呢?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当混同均衡被排除掉以后,均衡结果将不再依赖于参数,所有最初的均衡结果是分离均衡的将依然是分离均衡,其它情况亦如此。对于企业hEhCsE和来讲,均衡支付并未发生任何改变,而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其支付了更低的利率,因此其境况会变好。所以如果初始均衡不是混同的,则外资银行的进入具有福利增进的效果,但福利收益的分配不是均匀的,它将被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所独吞。

如果最初的均衡结果是混同均衡,且监督企业的成本非常低,则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混同均衡将不再是最终的均衡结果。在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hEsE的成本也较低的情况下,均衡将由混同均衡变为分离均衡,此时类企业将不再获得融资,总的信贷水平下降,但其对总的社会福利的影响是模糊的。其大小取决于不借款给类企业的收益同监督其它企业所花费的监督成本的大小的比较。其中社会福利会下降的一个可能原因是监督成本可能会小于通过较高的成本对类企业的bEbEhEbE补贴。由于成本还包括了监督sEsEE类企业的的成本和考虑到类企业的项目获得成功后的租金所形成的机会成本,在条件下所发生的由混同均衡向分离均衡的变迁如果是社会最优的,那么就必须要求在监督硬信息方面的成本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

在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的监督成本非常大且逆向选择的成本却非常小的条件下,均衡将由混同均衡演变为准混同均衡。此时将sE和类企业相分离将是无利可图的,总的信贷水平不变,而由于增加了额外的监督类企业的成本,致使社会总体福利水平下降。

在监督软信息的成本和逆向选择的成本相对于项目的总收益R都较大时,均衡结果将由混同均衡演变为信贷约束均衡,此时由于s和类企业都将不再获得融资,总的信贷水平必然下降,然而此时对社会总体福利的影响却是模糊的。其大小取决于不再为融资所获得的收益同监督的成本以及失去为bEhEsE类企业融资所获得收益的比较。实际上在监督拥有硬信息企业的成本很高时,将会导致社会总体福利的下降。

五、结论和相关政策建议

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外资银行倾向于借款给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而不是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14]。在本文,我们构建了一个解释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的模型,结果表明:由于外资银行在监督硬信息方面具有成本优势,但在监督软信息方面处于劣势,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总的信贷水平、成本效率和社会福利有可能得到改进,但这种结果并不是自然而然就一定成立的。对于模型的某些参数而言,外资银行进入的“摘樱桃”效应可能会非常明显,而该效应会减少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增加银行的管理费用并最终有可能造成社会福利的降低。

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东道国的国内信贷水平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它既可能带来信贷紧缩,也可能带来信贷扩张。在信贷紧缩情况下,外资银行进入在促进东道国国内银行改进经营管理技术,提高效率的同时,又很好的抑制了这些银行的盲目投资和信贷,因此,是有利于东道国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的。相反,若外资银行的进入仅仅导致更多信贷扩张作用和市场的过度竞争,则外资银行和东道国的国内银行必将一起陷入“扩大贷款—违约风险增加—不良贷款增加”的恶性循环中,使东道国的经济、金融领域出现过热现象,相应的金融体系则走向脆弱。

据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要解决在金融开放尤其是外资银行进入过程中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不仅要从增强中小企业实力、建立完善的担保和社会征信体系等增强中小企业自身资信水平的方面出发,还要考虑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背景,解决银行尤其是外资银行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的问题。不能仅仅采取国家信贷政策指导、政府政策鼓励等短期的强制性、半强制性方法,更重要的是要采取治本的策略,从解决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成因入手,通过经济的或半经济的综合手段,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的外部市场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主动向中小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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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4篇

一、“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与现状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是指苏浙沪三省市近期出现的跨行政区划进行的经济协作、合作和互动关系。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之强强联合使长三角经济圈迅速崛起,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程度最高,吸引外资最多,对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力最强的地区。2002年,长三角地区以占全国1%的土地和6%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18.7%的GDP、21.4%的财政收入和28.5%的外贸出口份额,引来了38.6%的国外直接投资。以上海为龙头,苏、浙为两翼的长三角地区工业化程度高,综合性制造业力量雄厚,经济增速快,竞争力强,全国50%以上的百强县诞生在这里,中心城市集中度也高,可排名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

随着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长三角三省市之间各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方面,形成了一些制度性合作和协调的形式:一是苏浙沪省(市)长座谈会自2001年起,每两年召开一次;二是由长三角16市的常务副市长参加的经济协调会,也是每两年召开一次;三是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存在的协作办主任会议,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前两个会议形成的决策和方针。金融业方面,长江三角洲金融圈建设正紧锣密鼓地展开,目的是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促进金融联动。交通体系方面,江苏将在2010年建设10座跨江通道,浙江正在建立跨海大桥。江浙两省都对交通提出具体要求,提出打造“2小时经济圈”、“4小时经济圈”等具体目标。信息化建设方面,出台三省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和信用体系资源的共享方案,制订三省市电子地图的建设方案,统一协调海底光缆的维护工作。区域旅游合作方面,三省市合力推进中心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发展汽车租赁业务,整合旅游资源,共同编制环太湖旅游规划和三省市旅游手册,并加快旅游网站联网。

今年以来,苏浙沪三省市间你来我往,空前繁忙,“接轨上海投资环境推介会”、“融入上海发展论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专题讲座”等此起彼伏。尤其是三地高层领导的频繁互访,把以接轨和互动为中心内容的一体化推向高潮。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作为当前我国经济最活跃地区的区域联合,必将对全国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经济一体化给农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经济与金融从来都是密不可分的,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给区域内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在银行信贷业务方面,经济的联合意味着更大的市场、更多的客户资源和更丰富全面的信息。同时,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也是银行信贷业务加快发展的有力支柱。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作为处于长三角经济区中心位置的一家大型金融机构,能否抓住这次机遇,实现经营业绩的飞跃,直接关系到银行今后的长期发展。

然而,重大的机遇也意味着激烈的竞争与挑战。对于信贷这一银行主营业务,沪上各大银行都已经纷纷开始行动,以求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占得先机。纵观目前的市场发展形势,我行信贷业务所面临的竞争形势是严峻的。另一方面,由于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农行合作仍不紧密,在拓展信贷业务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造成了很多市场机会的流失和资源的重复投入与浪费。具体而言,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中我行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长三角各城市间信贷资源尤其是担保资源难以共享。比如长三角某一城市企业为一上海市企业提供保证担保,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保证人具备足够的担保能力,这样的担保是可以起到控制风险的目的的。但在目前情况下,对这样的异地担保我行在贷款业务操作中基本是不予接受的。又比如贷款申请人为一跨区域经营的企业,以其在另一城市中的足值资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这样的情况我行目前也无法受理。例如2003年初上海美顿贸易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抵押物为一国外银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和其在另一城市的一套厂房。经过初步审查,该公司的其他条件均符合我行贷款要求,但由于我行难以接受异地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这笔贷款业务最终没有达成。担保资源难以共享这一问题已经造成我行在贷款业务拓展中的困难和大量潜在客户的流失,成为影响我行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使得我行能够受理以往无法受理的贷款业务,将大量潜在客户转化为现实客户,从而拥有更大的信贷市场和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2、异地票据业务难以开展。随着票据作为一种结算手段被越来越多地使用和票据市场的不断发展,异地票据流通进一步加剧。尤其是随着长三角区域内经济合作的不断紧密,市场交易更为频繁,区域内各城市间的票据流通已成为极为普遍的现象,异地票据贴现的市场需求随之增大,已形成一个不容忽视的市场。针对这一情况,工行已在上海设立了全国性的票据中心,受理全国各地区开立的商业票据,至今已产生很好的效益。我行在这一方面起步较晚,目前基本局限于从事关系人均在上海的票据贴现,大大限制了票据业务的发展,在整个上海市票据市场中所占比重甚至低于某些中小银行,票据业务所产生的利润也远远无法跟工行等银行相比。

3、各城市分行的信贷信息无法共享。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信贷业务中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已经很难完全局限于本地企业。例如上海一贷款客户为某一外地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对其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时,就必须涉及其外地母公司基本情况和运营情况信息的收集。由于目前农业银行各城市分行之间的信贷信息仍是各自孤立的,即使该母公司是当地农行的客户,在当地农行已有完整详细的贷前贷后资料,上海农行也无法共享这些信息,只能重复对其进行调查,并且要付出较高的调查成本,这无疑是对我行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随着长三角区域内经济交流合作的进一步频繁和信贷业务中涉及的异地信息的不断增多,这一资源浪费的问题也愈加突出,如不尽快加以解决,必将引起我行信贷运行成本的大幅上升。

三、相关对策建议

面对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行必须果断采取对策,尽快妥善解决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使我行的业务经营管理进一步适应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要求,方能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经受住考验,并获得更大的收益。在此,我们提出信贷区域一体化的概念。所谓信贷区域一体化,就是指通过大力加强各城市分行之间的合作,相互提供业务运作上的便利,让各个城市分行都可利用其他城市分行的网络、人员、信

息等资源完成自身信贷业务中某些涉及异地操作的环节,从而大幅提高单个分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使得涉及异地因素的信贷业务办理在长三角区域内能像办理同城业务一样的便捷有效,真正实现对跨城市市场资源的充分整合和利用。具体而言:

1、贷款业务方面

贷款业务是国内各大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其经营情况的优劣在整个银行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长三角区域内担保资源难以共享的关键原因,在于仅靠某一城市贷款行的能力,难以实现对异地保证人、抵押物的实时有效监管。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当然不是唯一的,比如可以请专业监管公司代为监管,或者在业务需求较为集中的城市设派出机构进行监管,但成本最低、最为有效的办法还是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各城市分行之间的合作,互为监管对方贷款项下位于本地的保证人、抵押物。以上海分行为例,若上海分行有一笔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为贷款人位于杭州的一套厂房,为此,上海分行可以要求杭州分行提供协助,代为对该抵押物进行日常的监管。同时,上海分行也为杭州分行提供代为监管其位于上海市内的保证人或抵押物的协助,从而实现不同城市农行系统内部资源的整合,并以此带动各城市间外部信贷资源的共享,最终达到全区域贷款业务的一体化。

2、信贷信息资源共享

信息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从上一部分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得出,在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加深的背景下,信贷信息的无法共享将导致我行大量内部资源的重复投入和信贷运行成本的大幅上升。所以,实现长三角各城市分行间的信贷信息共享是我行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形势下必须完成的一项基础性建设。为此,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信贷信息共享的顺利、规范进行。其次,在信贷信息共享的具体实现形式上,短期内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的方式,但从长远来看,采用电子化网络传输的方式是势在必行的。因此有必要设计一套覆盖整个长三角区域的信贷信息查询系统,或将目前已在推广应用的CMS系统的查询功能进一步强化,使得长三角区域内任一城市分行均可查询到整个区域内所有信贷客户的资料,从而在技术上保证信贷信息共享的快捷性与方便性。

3、票据业务方面

票据业务是最近几年兴起的新兴业务,由于其风险较低、业务量大、利润相对稳定的特点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是我行加快票据业务发展、取得应有市场份额的绝好契机,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契机加强票据业务革新,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票据业务的真正联合。就具体措施而言,第一,要对现有票据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一定的创新和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办理异地票据业务的合规性,并对具体的操作手续进行相应的规范。第二,要在长三角各城市分行之间建立一套快捷通畅的票据查询机制,从而使得贴现行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关于票据的真实性、承兑行的确认情况、付款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数据,规避票据风险的发生。第三,各城市分行之间要加强信任与合作,相互协助对方对其在本地的票据业务关系人进行必要的监督,一旦发现关系人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及时通知对方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5篇

1.未能认真落实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产生的操作风险。为吸引贷款客户,抢占市场份额,部分银行信贷从业人员未能履行授信管理制度以及信贷业务流程要求,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一是贷前尽职调查不到位。贷款调查未全面掌握和核实借款人的资信状况、项目潜在风险和担保物价值,出现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申报授信、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个别项目甚至出现授信申报材料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二是贷中审查不到位。部分贷款条件未能有效落实便发放贷款,部分项目在贷款发放后未跟踪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导致贷款被挪用。三是贷后检查不到位。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对信贷客户的经营状况变化缺乏及时监测关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客户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不及时。四是固定资产贷款未严格按国家对项目资本金的要求执行。

2.企业提供虚假资料骗贷产生骗贷风险。受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融资,个别不法企业通过虚构交易合同,伪造真实贸易背景,骗取银行贷款。目前,比较突出的是采取先开票后退货等方式,恶意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利用承兑汇票套现、套利。部分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未严格审核合同发票、合同等交易资料,甚至出现信贷人员内外勾结情况。

3.部分准信贷创新产品存在管理风险。由于信贷结构调整,部分行业在银行贷款额度受限,当前出现了部分金融机构利用产品创新,避开信贷规模限制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信托理财产品风险,主要表现在某些短期信托理财产品到期必须要用信贷资金置换,可能置换时受信贷规模控制,导致到期无法置换的风险。如果出现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违约情况,投资者本金将面临损失。此外一些地方或企业为绕过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障碍,以信托的渠道通过银行筹集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也使杠杆率接近或达到100%,增加信贷资金风险。

4.某些重点领域信贷存在潜在信用风险。近年急剧增长的政府融资平台类贷款支持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贷款资金管理监督难度大,担保措施不足。许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出让收益做资本金或者担保手段、部分甚至是纯信用贷款。一旦财政收入下降,土地收益不能实现预定的目标,将引发风险。部分企业高负债经营导致信用风险。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所导致信用风险。当前我国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金较少,开发资金来源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开发贷款门槛提高以及升息周期的到来,企业资金链条日趋紧张,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就会导致贷款不良。

5.当前市场风险加剧造成的信贷资金风险。一是受国外金融危机冲击,部分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区域出现大量企业出口受阻、倒闭现象,已经造成部分银行不良贷款。二是房地产跌价引发市场风险。近年来部分地区房地产销售价格上涨较快,容易导致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一旦金融危机加剧或经济增长趋势变坏引起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抵押物价格将大幅缩水,导致贷款抵押不足。三是当前个别地方“假按揭”问题有增多的趋势。部分城市某些房地产企业由于近期房地产交易低迷,资金紧张,甚至出现了以“假按揭”的方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现象。

二、当前经济形势下金融机构应对信贷风险的宜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当前风险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1.坚持合规经营、规范操作。要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不踩政策红线。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申报流程进行授信业务的申报审批,确保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工作质量;加强贷后管理队伍建设,配置富有信贷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当贷后管理岗位,要确保做到先落实贷款审批条件再发放贷款,项目贷款资本金合法合规,抵押担保足额有效,信贷资金使用有跟踪监测。

2.加强信贷人员操作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对重点产品的操作规范。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要加强票据真实性和票据贸易背景的审查,严格增值税发票、合同等内容的审核,加强对票据的查询查复和鉴别。

3.对于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贷款的审批和发放,要采取审慎原则,信托贷款对象主要针对优质公司客户或者优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健全信托贷款审批标准、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政策;进行尽职调查,严格落实贷款担保,密切监控贷款及投资情况。

4.将信贷资源集中配置到符合银行信贷政策导向、管理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好的行业和客户。提高房地产开发商准入门槛,对开发商资质、诚信度、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进行严格审查,实行项目有效抵押和资金的监管。对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设立合法有效的抵押和质押担保,将完成行政审批和落实资本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加强资金核算与资金支付管理,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5.高度关注当前经济形势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关注作为银行抵押品的房价和土地价格的走向,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针对面临的各类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贷款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