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职称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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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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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演变 “职称”一词,在我国最早被人们称为“学衔”,从语义上可以理解为“职务的名称”。196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职称与学衔和学术称号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称…

专家职称论文(精选5篇)

专家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双师型;职称;专业发展

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培养和输送单位,为国家现代化的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各类专门人才,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就职业教育发展的内部环境来说,“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依然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则是摆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职教教师职称评定的要求、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及其对师资素质的相应要求,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一、我国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演变

“职称”一词,在我国最早被人们称为“学衔”,从语义上可以理解为“职务的名称”。196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职称与学衔和学术称号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称的概念逐渐演变为包含“资格”、“称号”、“学衔”、“职位”等含义的专用名词。但是,实际上职称并不等同于“职务”,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职称,即学衔,只是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或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和标志,不应与工资待遇挂钩,也不应有名额数量等的限制,而职务则是指与工资待遇挂钩,有数额限制,并有着明确职责与义务的工作岗位。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全国各高校试点职称改革,统一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如1986年颁发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但由于人们习惯于使用“职称”一词,便沿袭下来。因此,现在我们通常所说的“职称”,其涵义实质上是指专业技术职务,是与工资待遇等有着直接关系,且有着名额限制的。

改革开放以前,职业院校基本没有职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业院校职称的评定与改革才开始展开。经历了从1979年开始的“建立职称评审制度阶段”和从1986年开始的“职称改革阶段”。在第一阶段,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正式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副教授、讲师、教员、实习教员四级。1981年,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的意见(试行)中,决定将生产实习课教师按照《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执行,定为工程师或技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称呼。在第二阶段,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职位名称、职责、评审与聘任办法作出了原则规定。这一时期的改革在1989年底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高职院校较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起步晚,又长期划归普通高等教育一类管辖,因此,高职院校的职称评定一直和普通高校执行同一标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全国迅速铺开,特别是1986年,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工作在全国各高校全面开展。这些举措不仅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促进了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但是由于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现行的高校职称评定制度仍然遗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例如各校职务评定标准不统一,指标分配现象严重,导致不同学校、相同职称人员含金量却各不相同,甚至有较大差距。

二、现行职业教育职称评定制度的陈弊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无论在师资要求上,还是在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都有着明显区别。职业教育对师资的要求是既要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又要有过硬的实际操作水平的以“双能力”为内涵的“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显然,让职业教育院校教师与普通教育学校教师执行同一职称评定标准对职业院校教师有失公允,既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更不利于职业院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教特色。

第一,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有着自身的教育特点和教育规律。“双师型”教师概念正是在以往职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和知识应用的环境下提出的,旨在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纠正以往对师资队伍的评价偏重理论水平的不当做法,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正确定位,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但是人们虽然意识到了职业教育师资和普通教育师资的实际工作相异性,也提出了职业教育要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但是对其职称的评审标准却相同于普通教育教师,不仅模糊了实际工作中“双师型”教师界定标准,也容易误导“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之一就是科研成果,主要是学术论文的数量及其刊发期刊的等级。但目前职业院校师资普遍紧缺,每位教师基本上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这无疑增加了职教师资的负担,迫使他们占用大量本该用来钻研专业技能,提高教学水平的时间,去搞科研,难以形成自己的个性。有些教师在教学方面成绩突出,而学术研究水平有限,却囿于没有学术论文,或者论文数量不够,的刊物等级不高,最终不能评到相应职称,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不利于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职业教育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目的究其根本还是要努力改变不适应职业教育要求、不适应培养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应用性人才的教师队伍的现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职业院校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不同于普通学生的培养方式,对他们的培养不仅要有一定基本理论的要求,更要有实际生产经验的强化,教育教学工作要与时俱进,紧跟行业的发展。而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双师型”教师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不断积累大量一线生产实践经验,真正提高自身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但是,现行不完善的“双师型”教师职称评价机制导致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形式、轻实质”,只满足“双师型”教师建设的表面成就,片面追求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的数量。对“双师型”教师和非“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区分不够,忽视了对“双师型”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考核,在观念和做法上产生双偏差,最终导致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够充分实现。

第三,不利于职业教育形成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办学特色。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标准靠拢普通教育教师标准带来的突出弊端就是容易使职业院校放弃自身特色,模仿普通高校办学。教学是职业院校的中心工作,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它的办学应注重教学和实践两大块。近年来,职业院校之所以能够呈现蓬勃之势,也是由于在如今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职业院校能够区别于普通高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大批动手能力强、上手快的生产一线人员,满足了当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但是由于教师职称评定要参考学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数量等硬性标准,职业院校为了能够“优化”自身的教师队伍,增加师资队伍中教授、副教授的比例,不得不强化教师在科研上的要求,从而渐渐忽视职业教育本身应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特点,逐渐丢掉了自身办学特色,慢慢地失掉了原有的吸引力。

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2009年9月10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其中一条就是要“调整功能定位,改革以单位内部人事管理为基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面向全社会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制度。”这就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意识到根据不同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制定与其特点和成长规律相符合的制度的重要性,在这种背景下,大胆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定制度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转贴于

第一,适当下放评审权,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干预痕迹明显。主管部门控制着岗位结构和职数比例,政府部门掌握各职称系列评审机构的设置,甚至许多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行政领导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已经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也逐步落实,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社会用人转变,身份管理也逐步向岗位管理转变。因此,继续沿用这种方法,势必不能妥善解决国家用人与单位用人、岗位用人之间的矛盾。虽然经过几次职称改革,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高校获得了职称(主要指高级职称)的评审自主权,但是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基本都是由行政部门通过社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的。职业院校所设专业有较大的灵活性、针对性,培养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如果要进一步凸显这些学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鲜明特征,保持个性化发展,必须避免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行政意志、长官意志,适当地下放评审权限。因为只有用人单位最清楚本单位的人才状况和岗位需求。所以,怎么评、聘任谁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为了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避免因下放权限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改革职业教育职称评审机制和管理机构,严肃职业教育职称评审评委制。评委会既要有专家学者,又要有相关行业里的资深专家和技术能手共同组织评审。对评委会组成人员的入选,严格把关,真正选拔出思想作风好、政策观念强、学术、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同时,还要建立地区性的专家资源库,以便需要时可按专业、年龄等随机抽选组成评委会,并保证评审公平、公正,杜绝关系职称、人情职称。

第二,改革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名称,明确“双师型”教师身份。现行职业教育教师职称是从学术科研角度出发的,不能体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特征,不能反映或不能完全反映“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和熟练程度。与“双师型”教师的要求不相称、不相符。因为这些职称名称不仅不利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且给他们错误的身份定位导向,也不利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战略定位。因此,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应引用相关行业的职称名称或称号,评定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和类型特征的职称,以强化技能特色,营造职业技术氛围。目前,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般认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既能胜任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又能胜任实践指导课教学的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一种是结构性“双师”(又称“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即从整个学校的人才结构来看,一部分教师精于专业理论课,一部分精于实践技能课。因此,可以对既能从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指导课教学的教师予以“双职称”资格,有学者已经提出要根据其能力偏向而设定。而针对结构性“双师”教师队伍的职称评定,天津提出,对从企业调入高职院校的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予以认定教师资格,另一方面所有高职教师可以申请企业工程师系列,也可以在学校申请教师系列。这些做法和经验,其他地方也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学习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参照既有的经验做法,根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发展的真实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办法。

专家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职称评审 规范化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CP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236—0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关注的重点,是人才队伍建设开发的有力手段,在人才评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如何科学公正的做好职称评审,发挥职称评审在人才通道建设中的作用,就需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创新,完善评价体系,量化评价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突出能力和业绩,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评价和激励作用。

一、夯实基础,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化

1.强化评审组织建设。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评审组织体系,逐步实现评审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一是坚持分级管理建设。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授予的评审范围和权限,企业组建相关工程和政工等系列高、中级评委会,授权企业二级单位组建工程系列中级或初级评委会。二是坚持优化结构,建立专家库,在企业人才库中,优选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的人员组成职称评委专家库,担任评委会专业组成员,人数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2倍。同时,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的实际,及时补充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在召开专业组会议前,随机选派专家出席会议,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2.健全工作制度。围绕人才成长通道建设,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的长效机制。一是注重规范性。要定期修订完善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使评审程序、方式方法、评审管理等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总体要求。二是注重实用性。制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试行量化评价工作的办法》,主要选取学历、资历、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奖励、荣誉称号、送审论文评阅结果、年度考核情况、专业组评议情况等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同时区分不同评价指标在评审工作中的重要性,以达到规定的高级或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为基准点,并根据质量和数量级的变动情况,区分层级赋予不同的分值,按照量化评价总分及各评价指标的量化评分累加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H=∑Li(其中:H是量化评价总分,Li是各评价指标量化得分)将量化评分结果供评委会在评审工作中参考,提高评审质量和公信度。

3.搭建服务平台。任职资格评审过程中,不断优化服务措施,搭建服务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一是开展政策解释服务。每年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坚持把政策解读、规定办法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通过召开会议、转发文件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宣传不漏一个,不缺一项。二是开展申报提醒服务。重点关注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对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未申报的人员,及时提醒,做到不漏报、不晚报。三是开展网络下载服务。将职称文件、评审要求、结果公示等定期在企业信息门户通知公告栏上,并提供表格下载,提高工作效率。

二、创新模式,注重职称评审工作实效性

1.提高评审要求。在国家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框架内,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调整完善,注重能力和业绩导向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主要是各环节把关严,晋升比例、业绩考评、论文质量及答辩等提高标准和要求。一是控制指标总量。根据岗位设置,优化职称晋升总量控制指标,实现评聘平衡。综合企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状况,合理测算当年度晋升职数申报比例,尽可能使各层级职称人数比倒与岗位比例相近,为岗位聘任打好基础。同时企业下属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现有岗位人员聘任情况,统筹考虑各专业工作需要、人员结构及近年绩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年度晋升申报人员。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把好资料审核、业绩审查和考核推荐意见关,授权下属单位推荐委员会要根据业绩、专业水平考评情况组织推荐,为企业总评委会把好第一道关。二是抓好答辩环节。答辩是职称评审工作很重要的环节,为专家与申报者之间交流和辅导提供了一个面对面互动的平台。一方面检验了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另一方面也为申报者提供了解惑答疑的机会。答辩包括论文答辩和业绩答辩。论文答辩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全面审报人员答辩或主要针对审报人员的送审论文有一个专家认为不具备或两个专家认为基本具备申报资格水平的情况,组织论文答辩。同时,要求每一位申报人员就近五年来的业绩情况进行答辩。业绩答辩过程既是评价环节,更是教与学的过程,不但检查论文是否抄袭,而且更重要的是考查申报人员专业技术功底,促进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总结提炼能力的提升。

2.突出能力与业绩。注重能力与业绩导向,提升评价要求。为解决“说”与“干”两张皮,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日常管理注重夯实基础。企业通过修订完善岗位说明书,对各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制订任职条件要求。评审过程注重单位考核评审和推荐,在统筹强化岗位管理、聘任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潜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申报者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并如实出具考核推荐意见,择优推荐专业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日常表现好、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同时,对在艰苦环境工作、新装置或重大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准予破格申报,发挥职称评审对能力强、有本事、实干的人员激励的导向作用,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服务于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三、评聘结合,发挥职称评审作用

职称评审工作是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工程中的子系统,要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就必须根据企业和员工的需要,做到评聘结合,发挥职称评审在实际工作和自身发展方面的作用。

1.评与聘相结合。职称评审要与自身实际工作相结合,防止职称与自身工作脱节,出现评到未能聘到。要充分根据专业人才的专业和工作实际做好引导,确保审报专业职称与自身工作相符合;对岗位变动要及时做好职称的转评,使职称评到都能及时聘到,以充分调动专业人才参与评审的积极性。

2.聘用与考核相结合。一是职称聘用后要有一定的薪酬激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岗位薪酬晋级或晋档政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聘用与考核结合。要根据聘用后签定的聘用协议,每年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实现素质的持续提升。

四、构建联动。促进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构建职称评审与其它工作有效对接、协调发展的联动机制,创造条件,完善激励政策,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学技术、学业务,促进人才队伍素质上台阶。

1.评审与培训开发相结合。通过职称评审工作,强化两者间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准确把握企业人才队伍素质现状,了解培训需求;另一方面及时发现人才队伍素质薄弱环节,实时反馈信息,调整培训方式内容。依托“以带促学”平台,将职称评审工作与“导师带徒”有机融合,开展专家与专业人才间的“一问一答”、“经验传授”、“学习督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共享互学”平台,倡导“人人当老师、人人当学生”的理念,按照“人人备课、人人授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要求,由专业骨干人才讲解职称论文中涉及的装置优化及技术改进措施,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成才的积极性。

2.评审与通道建设相结合。按照企业经营、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三支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如何搭建好人才成长通道,职称评审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在岗位竞聘中,将职称评审转变为对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评价,以任职资格作为履行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职责的必要条件,结合能力素质与工作业绩,实现“总量控制、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动态调整”。

3.评审与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在分析人才队伍的职称状况的基础上,帮助和指导各类专业人才制订个人“职称晋升计划”,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制定的目标组织培训,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素质提升提供帮助。企业根据每年引进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把职称工作前移,在毕业生入职教育时增加职称评审政策和职业生涯与企业发展的相关宣讲,宣传因业绩突出而破格晋升的员工事迹,使他们丰富对自身的职业生涯的认识,增强通过职称评审提高自身素质的意识,促进企业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专家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1学历、资历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1.1护理副高级:具有护理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护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护理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

1.2先工作后取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学位者,除了符合申报条件中所规定的任职和聘用年限外,获取学位后必须在专业工作岗位上聘任满1年。

2专业实践经历

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要结合岗位设置要求,与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工作业绩和专业实践能力包括:参加护理专业工作天数;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天数;参加抢救危重病次数;主持、参与护理疑难病例讨论次数;主持护理查房数;参加护理专科门诊天数;康复指导次数;护理质量评析次数;质量持续改进项目数;护理差错、事故。

3学术论文、科研成果

申报人员须具有跟踪护理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护理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与申报护理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

3.1论文要求

3.1.1提交杂志原件,论文刊登的杂志需取得CN和ISSN?统一刊号,所有申报的国内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gapp.gov.cn)期刊在线查询详细结果打印页面。

3.1.2提交外文版的论文需翻译成中文。发表在国外杂志的论文,不能提供杂志原件的,需提供文献检索证明。

3.1.3《论文宣读审定表》要求

送审论文按要求进行宣读,并认真填写表中的内容。如日期、标明文章所在页码等;核心期刊文章需在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

3.1.4日期截止为申报年6月30日。

3.1.5不能送审的论文

3.1.5.1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中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3.1.5.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

3.1.5.3所有杂志的论文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予受理。

3.2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奖项等方面

护士的科研能力影响了护理学科的发展,要求在完成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基础上,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承担危重症的护理,挑战高难度的技术操作,主动搜索资料,阅读文献,确立研究课题,解决临床工作存在的问题,拥有局级以上的在研科研课题≧1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前三名。

3.2.1科研课题或成果均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3.2.2有关科研奖项,均为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申报时须提供正式的获奖证书或证书复印件,评选获奖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

4职称外语合格证

4.1卫生类英语:A级有效期4年(如2014年申报的2010年考的有效)。

4.2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4.3从外省市引进人才申报职称时,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5职称计算机合格证

5.1考试模块要求

19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需考2个模块;

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需考3个模块;

1970年1月1日起出生的需考4个模块。

5.2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计算时间从最后模块考出日期起计算,有效期时间延长到当年年底。

5.3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5.4免试条件

5.4.1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高级资格的,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5.4.2博士毕业四年内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6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提供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合格证书,申报年的年中必须要验分。

专家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实施职称制度改革不仅有利于发掘人才和促进人才的成长,也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社会弊病。因此对现今职称制度改革有必要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可喜成绩

为了使职称评价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多年来在职称申报、推荐、评价的方式、程序上进行了一些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职称制度改革伴随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动了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公正评价,他们的社会价值得到认可,提高了社会地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通过对学术、技术、专业水平及成就的认定和评价,激励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促进了各类人才的成长和各项专业的发展。

三是通过职称评定发现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人才保证。

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得到提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以及在住房、调动、政府特殊津贴等方面享受优厚待遇,使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实惠,生活得到改善。

二、存在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加入世贸以后,国际竞争日趋激励,各国都把人才的竞争作为综合国力较量的关键。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面临与国际接轨的挑战,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

一是重评审,轻聘用。从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的情况看,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十分关注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忽视取得任职资格后的聘任上岗工作,还有不少地方搞以评代聘、评聘不分,把评价与职位需要合而为一,把评价功能强加到职位功能上,使用人单位难以根据职位要求选择适合本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缺少用人自。

二是职称与待遇直接挂钩,用评价功能取代分配功能。职称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业绩、学说技术水平的肯定,是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很多地方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作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的一种重要途径,只要取得了职称资格立即兑现工资,而且不受任何约束,只要职称资格相同,工资增长幅度基本相差不大,工资分配没能按岗位职责、贡献大小、技术高低和生产要素来合理拉开档差。这种分配方式带有浓重的平均主义和机遇色彩,使得成绩突出,在重要技术岗位、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在一般岗位、业绩平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差别不大,从而日渐削弱了职称评价激励作用,不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评审标准不一,导致了评价不公现象。国家虽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里,由于评委对评审条件的理解和把握不一致,有的评委严格按照《试行条例》中的规定严格把关,有的评委却笔下留情,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使同一层次、同一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四是重条件轻能力,用任职条件替代软条件。在职称评定中刻意把外语、计算机、论文、学历作为评价的先决条件,忽视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的能力和水平,这样势必造成生产和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不上职称,而能力和水平平平的人却评上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严重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了买文凭、假论文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一来使得有能力、懂技术、擅管理、业绩突出的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得不到职称资格,从而压制了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改革方向

以上种种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造成了职称贬值现象,制约了职称工作的杠杆调节作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偏离了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与现今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第一,推行专业资格结构评价。在职称评价体系中,按照“模块化”运作模式,将评价条件分解为品德、学历、资历、学识、技术、能力、业绩等若干要素,分别打分,实行量化评价,其中学识、技术、能力和业绩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占总分的60%-70%,充分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学历、资历、论文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首选,能力、学识、业绩将取代学历、资历、论文等成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职称评价中对业绩平平、能力低下、达不到规定条件和分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实行特殊评审政策。将职称评价向企业或特殊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的突破,充分调动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专利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职称评审一步到位。二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不作限制性要求,对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造性、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替代,进一步突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三是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者,可组织专家评委团,以面试答辩的方式,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建立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一要拓宽人才评价的服务领域,把职称评价延伸到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限制,发展面向全社会的人才评价工作。二要建立社会化、专业化评审组织,打破现行的评审委员会按行业、部门组建的模式,由本地区的政府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在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中选聘并建立评审专家库,吸纳知名学者、专家,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学术研究水平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评审专家队伍。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议组成人员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产生。消除评审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

三要创新人才评价方法,提高职称现代化管理水平。制定简便易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职称评审程序,研究设计职称评价软件,试行网上填写职称表格,报送材料,网上传阅申报材料,网上评价,网上查询评审结果。同时,建立以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标准,把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项作为评审要素细化、量化,以此来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在评价中,可采用笔试、人机对话、实际操作、演讲答辩等多种手段开展评审工作,使评价科学合理。

四要对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职称资格。

为最大限度吸引人才,研究制定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留学归国人员可一步到位参加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实现高层次人才评价政策的突破。

第四,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行职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国加入世贸后,现行职称制度要与国际接轨,要按国际惯例,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建立起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实行执业准入控制。目前,对国家已实施的执业资格制度,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并逐步扩大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实施范围。建立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后,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职称评审职能,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将由社会进行评价和公认,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再是单位所有,可以自主择业,从而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

专家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医医院;职称;量化评分表

职称,源于建国初期“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一词,是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与成就的评价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统称[1]。职称制度是直接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行管理和提供评价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2]。科学的、合理的、公平的评价要素能更加直观和正确的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合理配置和使用人力资源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意义。

一、以浙江省职称改革文件精神为基础,结合中医医院特点,特制定了《申请高级职称岗位等级量化评分表》(以下简称“量化评分表”)以及各岗位的评分细则,具象化得分情况,设置符合我院特色的评价要素。

1、提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高级职称晋升中的充分重要性。

《量化评分表》一共四个部分,包括基本情况、科研论文情况、医德医风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分别占总分的15%、20%、5%、60%。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13〕16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从2013年起,为加强对申报对象专业实践的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考核评价,所有申报对象需提交《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或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或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例表》,申报临床类专业人员还须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这从文件层面加强了对卫生技术人员在危急重症、疑难病例以及常规实际操作中的要求,更倾向于体现职称晋升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原有的高级职称评审过分倚重科研、论文、职称、外语等因素,很多人是为了职称晋升而去勉为其难写论文、搞科研,有的甚至找,买论文,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违背了职称晋升考察医护人员实际工作水平的宗旨,所以我院在制定评分表时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占比提高到60%,也充分肯定了该能力对于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来说的重要性。“量化评分表”将这一能力分为三个部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新技术、新项目。具体岗位的不同能力标准细分体现在《评判参考意见》(另)中。

2、淡化但不能缺少科研、论文的分量,增加医德医风的关注度。

开展科研课题、在不考虑其来源是否正规的情况下是一种比较直观和客观的量化指标,他能比较清晰的看出个人的实际工作水平以及工作创新能力。这种能力在省市级、县乡级不同等级的医疗单位应该赋予不同的分量。以我单位(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例,从知识结构来说,除了极少部分护理人员的学历在本科以下,其余的卫技人员均受过高等教育。同时作为三甲综合性医院接触到的病患种类多,常见病广,临床案例相对丰富,医疗技术条件成熟基于这些客观条件给论文的发表以及科研课题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只有将临床实践能力转化为经验分享,实践医疗技术创新,才能更好的提高整体医疗水平的发展。在“量化评分表”中论文分五个级别:二级期刊、一级期刊、论著(编委)、sci收录、论著(主编)得分从2分开始往后依次递加2分。科研分四大块:科研立项、科研成果、专利、荣誉。在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中区分为三个级别市局级、厅局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又细分为立项和完成两块;科研成果市局级、厅局级荣获前三等奖且排名前三的为加分项,省部级荣获前三等奖且排名前五的为加分项。专利分为国家发明专利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两个加分项。荣誉分为政府颁发的省级和市级两个加分项。

如今医患矛盾通过网络的广泛传播变得日益紧张,使医德医风的监督更加透明化。“量化评分表”主要通过医院统计的医疗投诉事件、违反职业道德事件以及各类感谢信、锦旗为量化点进行加减分。使其更关注医德医风的培养和保持。

3、完善个人基本情况,全方位评价个人综合实力。

“量化评分表”中基本情况占15%,其中具体内容包括:年度考核(近三年)等级、职务任职等级、任现职年限、学历情况、表彰奖励、其他加分项这六大块内容。通过这六大块内容,基本将职称晋升个人的其他情况都包含在内,比如:可将参加院级、局级、市级、省级、部级的各种比赛、文体等活动的获奖情况归纳进“表彰奖励”类。在“其他加分项”中包含了同行评价分和领导评价分,通过同级和上级的评价,能更好的从主观的、人性化的角度了解个人的日常情况,更多方位的了解其综合实力。

二、“量化评分表”存在的问题,以及整个职称晋升需要完善的部分。

1、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给予明确的指导细则。单位只能参考其他相关文件及结合自身对岗位聘任的要求来制定评价细则。不尽完善的地方需要根据最新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也需要单位继续摸索补充。

2、要认识到“量化评分表”只是一个辅助量化手段,职称聘任是一个系统的工作程序,他还需要更多的辅助方式来全面的衡量职称晋升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在考量职称晋升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时候,不光要从其所处理的实际病例的效果来衡量他的医疗水平,还要从其在处理病例过程当中的态度、手段以及术后家属及同行对其的评价来合理的全面的评价医生的医疗质量水平。

3、现行的职称评聘制度,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在分级分类管理、评价标准体系、“能上能下”机制建立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3]。特别是在聘期考核中要改变“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很多人往往晋升上职称以后就觉得万事大吉,不再在学术水平上多花心思,多钻研,一直平步直走甚至医疗水平有走下坡路的。这样的现象从根本上违背了职称晋升激励人员进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