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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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执法、敢干负责、敢抓敢管,通过实施跟踪执法、跟踪监管,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非法…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精选5篇)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挡水平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执法准备效率,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执法、敢干负责、敢抓敢管,通过实施跟踪执法、跟踪监管,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执法机构自身建设,重点解决执法人员、经费、装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的问题,今年内务必落实执法人员全部到位,做到编制、人员、机构、工作经费“四到位”,努力确保执法机构的稳定性、工作相对独立性和工作机制的完整性。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采取以会代训、走出去请进来、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教材,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要求,根据监管的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执法覆盖率。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执法工作,对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进行分类,作为今年的执法检点对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证照不全、“三超”生产、“三违”现象。加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查处力度。同时,对省局隐患举报平台转发的和本部门受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应认真进行核实,及时回复举报人,属实的予以依法查处。

(五)加强镇(街道)委托执法的业务指导,督促镇(街道)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加强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正确行使委托职权。

(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权益。对未按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也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高危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七)加强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省、区三级执法统计网络,负责协调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加强对镇(街道)执法统计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执法分析。做到执法统计工作专人负责,各项执法统计数据准确、完整,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双基强化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县黄蓝经济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执法工作目标

(一)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大队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6名,2012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测算县大队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582个(见附件1)。

(二)执法监察含盖企业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7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24家;油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12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化工企业2家;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25家。总计150家。

(三)执法工作目标

根据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人员数量、装备保障和执法检查工作日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本年度完成抽查性执法检查和督查性执法检查116个执法工作日,完成专项执法检查466个执法工作日。对行政处罚案件切实做到事实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办成“铁案”。同时,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举报查处工作。

三、执法工作任务

1、执法检查及督查性执法检查工作。

(1)年内对2家烟花爆竹家批发企业及7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2次,其中大队检查148家次。

(2)年内对1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4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12家油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由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48家次。

(3)年内对25家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县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25家次。

(4)年内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及2家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县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3家次。

(5)年内各镇街中队对辖区内未列入县监察大队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及时上报执法检查情况。

县执法监察大队合计检查企业224家次(见附件2)。

2、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主要结合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省、市、县安监局中心工作及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阶段性专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专项检查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到期复查后检查的原则,分解工作目标,制定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和执法人员。

四、执法工作内容和重点

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十九项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按照行业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重点工商贸企业。重点针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重大隐患不整改等生产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执法检查的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根据执法任务分工,县大队负责全县辖区内危险性较大、拥有联合生产装置的企业,县属企业及胜利油田改制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各中队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县大队实行督查性执法检查。督查性执法检查的任务,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抽查各中队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各中队执法检查质量。

(二)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应编制月度执法工作计划。为避免造成执法冲突、重复或者脱节,大队在每月27日前制定下月计划并下发各中队,各中队要在每月30日前制定下月计划并报县大队。各中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努力提高执法监察效果。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今年采取统一部署、市县区上下配合的方式,有重点地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此十分重视。4月6日下午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工作机构,起草了工作计划,下发了执法检查实施意见。从前期情况看,执法检查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今天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周杰副市长还将就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面,我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先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上下围绕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市人大常委会这次在全市范围开展上下配合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利于督促解决一些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有利于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扎实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总书记在3月27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时期,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鼓舞的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出一项就是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具体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较高,损失严重。20*年,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共3240起,死亡560人,受伤3319人,直接经济损失2530万元,虽然与20*年同比分别下降29.92%、16.42%、29.08%和18.68%,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二是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频发,占比居高不下。20*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8起,死亡47人。其中道路交通、矿山企业仍然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三是许多行业事故隐患严重。虽然经过多次治理整顿,但不少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拼设备、拼健康、甚至拼生命的情况依然存在。科学发展首先是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是以生命为本。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目的,就是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上保证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将执法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如何加强监管,是我们必须重视与研究的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事故屡查屡犯,从原因上分析,有我市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经济粗放增长的问题,有行业管理弱化、企业管理滑坡的问题,也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健全、制度缺失的问题,但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力是主要问题和关键问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称为“血铸的条文”,件件法律、款款条文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如安全生产法,就是在重特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安全生产法制化、稳定安全生产形势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我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看,虽然总体比较好,但不少地方及部门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重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不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安全生产隐患严重;少数企业主利欲熏心,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极不负责。近年来,因安全意识不强、执法力度松懈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不胜枚举,从大范围看,可以说安全事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这绝非危言耸听。总书记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教训,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在这次执法检查中,要通过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守法,努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有效途径。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途径。本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已相继在全市范围内对劳动法、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总体情况看,执法检查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的效果是好的。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将从解决当前我市安全生产最紧迫、人民群众呼声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还要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完善法制,标本兼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基础。因此,执法检查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最有力的支持。

二、明确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

执法检查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社会各界对此期望很高。为确保执法检查有序开展,要在总结以往执法检查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要求,把握原则,扎扎实实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这次执法检查的范围,主要是20*年以来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面上检查内容包括: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以及预防和处理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本建设经费投入情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情况,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中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机构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和省市重大隐患单位、项目、区域的整治等;消防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和老城区消防水源、设施、道路、队伍建设,消防设施“三同时”以及“三合一”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等;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改、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和安全管理等;矿山安全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山安全标准化推广和矿山开采方式改进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压力容器设备等。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情况各不相同。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特别要将安全隐患严重、事故高发的薄弱环节列入检查的重点,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三)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常务副主任蔡圣初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娟、陈秀昌任副组长,执法检查组设六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委室负责人组成。下设两个工作组,一是综合组,主要负责整个执法检查活动的制订计划、组织协调和材料起草等工作;二是宣传组,主要负责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宣传报道等工作。检查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审议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具体作如下安排:

4月上旬至中旬,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作进一步动员和具体部署。会后,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动员各行业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声势,把法律宣传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为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月中旬至5月中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市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小组赴各地进行检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5月下旬主任会议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形成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初稿)。

5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本次执法检查的报告。根据执法检查和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向市政府反馈,并进行跟踪督查。

6月上中旬,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及部分县区的检查。6月25日前我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书面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7月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和整改意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跟踪督查整改情况,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执法检查必须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同志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将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紧密结合起来,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并认真办理,确保执法检查始终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原则。执法检查要广泛听取民声,充分反映民意,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集中力量,抓住关键,切切实实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要通过执法检查,让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加安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三是坚持依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既保证这次执法检查充分体现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又保证人大工作既不失职,也不越权。这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的具体实践。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执法检查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全面、客观地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执法检查既要充分肯定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做法经验,又要客观反映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既要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又要提出符合我市实际、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入开展

这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周密部署,积极配合,确保这次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的目的。下面提出四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领导重视是关键。各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开展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虽然这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检查中不是被动的,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主动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主要靠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通力协作,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贯彻。从前期调研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些企事业单位人员安全法制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严重;大量的务工人员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有的还存在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情况,他们往往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成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导力量,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在动员会后,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做好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真正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讲究方法,突出重点。执法检查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审议、督促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阶段,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查找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在这一阶段中,自查的范围广不广,力度大不大,问题找得准不准,解决措施有不有力,都将直接决定执法检查能否真正取得实效。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征求其他行政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梳理与分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将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工作、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与促进业务工作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督查整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下大力气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检点,加强检查的针对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对于能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立即着手整改,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并积极寻求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活动,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主要任务

1、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和备案;

2、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和非煤矿山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组织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4、重点打击“三非”、“三违”和事故瞒报行为;

5、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

6、依法监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7、针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发性事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

8、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9、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我局现有在册人员为24人,按不低于70%的要求,我局为24×70%,约为17人。

总法定工作日为:17×250=4250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250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950日-非执法工作日2000日=300日。

三、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7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65家,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217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16家,尾矿库2家。

2、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23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267家,安全生产中介机构8家。

四、执法抽查

市安监局本级无直接监管单位,根据现有力量、装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安全执法抽查计划如下:

1、全市非煤矿山企业75家,抽查15家次左右;

2、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65家,抽查30家次左右;

3、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232家,抽查35家次左右;

4、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11家,抽查10次左右;

5、全市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16家,抽查10家次左右;

6、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267家,抽查10家次左右;

7、抽查其他工矿商贸企业40家次左右;

8、抽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10次左右。

全年累计抽查生产经营单位160家次左右。

五、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种类: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合作的审批。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审查;甲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许可审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审查;剧毒化学品使用备案等。

3、实施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处,负责人:江厚斌。

六、综合监管事项

1、依法对道路交通、消防、海洋渔业、水上交通等相关行业进行综合监管;

2、依法监督检查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电子、纺织、烟草、食品、电力、电信、贸易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三同时”工作情况;

3、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指导、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5、认真完成市政府和省安监局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

3、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八、工作要求

(一)依法检查,规范执法。各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检查、规范执法。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和谐海西”、“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或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或医疗单位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明确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联合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多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及隐患多的医院等执法难点,加大执法力度,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到位,取得实效。二是集中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专项执法。要根据职业卫生和医疗活动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检查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通过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和医院主动治理事故隐患。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号)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查处。要严格对事故报告和抢救环节的执法检查。要严格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环节的执法检查。即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或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对防范措施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事故单位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

4、服务指导,规范执法。按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和监管职责范围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医院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视广播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举办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医院和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技术服务,主动为企业和医院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修订完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确顺利地开展。

㈡工作步骤

1、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9月)。一是做好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医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疾控科。三是落实节前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⑸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3、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医院管理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医院院长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医疗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医院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医院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医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医院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医疗机构要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7、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医院开展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㈠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网络、书面答卷)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段各项活动和“海西安全发展行”在岩的相关活动。四是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积极组织推荐好作品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一是重点加强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和医院蔚然成风。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医院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和医院安全诚信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和企业(医院)负责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卫生安全和医院安全生产的很好环境。

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牵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