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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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8]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09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

督查工作方案(精选5篇)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8]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09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09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张卫东 15304716466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赵巍峰 13704717022

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武 勤 13848112114

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石俊业 13314870882

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09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助学积极性,真抓实干,克难攻坚,使全县“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巩固和提高全县“两基”水平,“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现阶段规定标准,“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三、工作重点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和市政府制定的“两基”有关文件要求,重点抓好普及程度、教育质量、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学校管理和扫盲等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重点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以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启动“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进程,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设备设施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解决好农村初中容量不够、农村学校生活设施不配套、教学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降低大班额比例,大力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体制,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县财政新增教育经费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农村教育。足额征收教育税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经费要按规定足额投入教育,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市定标准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的问题。继续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落实边远农村地区教师待遇优惠政策。积极稳妥地消减代课教师,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师均衡配置。

(五)强化学校管理。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督促中小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节假日办班补课和乱收费。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六)巩固扫盲成果。改善农村成人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建立街镇乡、村社化教育培训体系。摸清青壮年文盲基数,落实扫盲经费,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四、工作步骤

根据我县实际,“两基”迎国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2—4月)。县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学校建立“两基”迎国检领导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业务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7年5—7月)。以街镇乡为单位,对照“两基”评估验收标准,逐校逐项自查,并对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两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指导、督促和落实“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工作,确保“两基”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三)接受国检阶段(时间待定)。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对重庆市“两基”国检的时间,结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安排,做好相关衔接、准备和迎检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由县“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统筹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委,负责“两基”迎国检的具体组织、指导和联络工作。建立县“两基”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街镇乡“两基”工作制度,加大对街镇乡“两基”工作的帮扶力度。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搭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县财政要足额安排“两基”巩固提高和迎国检工作的专项经费,确保学校不因接受国检而产生新的债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镇乡教育管理中心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在国检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迎国检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两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迎国检工作情况纳入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内容,加强重点督查。迎国检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严禁以迎国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迎国检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督促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明显改进和办事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督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是否对管理对象有吃拿卡要的现象,是否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

(二)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执行考勤制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会议签到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等情形;

(四)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情形,工作时间是否有上网玩游戏、炒股、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去向公示。去向公示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所在乡镇是否清楚本人去向;

(六)内务管理。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遗失、损毁情况,办公场所卫生情况是否良好,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桌面是否整洁等;

(七)司法所档案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卷宗材料收集装订是否按规定进行;

(八)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各部门对全局中心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九)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对象

各股室、处、所、中心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局目标绩效和干部作风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长

根据当月督查工作重心在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组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收集。

五、督查办法

1.督查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明查、暗访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可以通过听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和有关资料、调查问卷抽查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公开检查,也可以采取不通知被检查所,通过采取回访矫正对象、现场随机抽问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探访有关场所等方法进行暗访检查,还可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暗访检查。

2.督查工作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常规督查等形式。专项督查由年初工作方案确定,重点督查主要围绕本局中心工作,由分管领导和所分管股室确定当月督点工作,常规督查主要是组织纪律、工作环境、来信来访等方面进行。

3.每月上旬通报督查结果。局督查组在督查中要全面总结各部门的成绩,积极发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并要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对发现有问题的部门要责令本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六、结果运用

局督查组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县司法局2021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并进行全局通报。

七、工作要求

1.要坚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原则。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部署和工作重点,紧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在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省、市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全面推进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的新。

二、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建设任务的实现,推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住房民生得到显著改善,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的内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内容是: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按时完成。包括任务分解落实、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情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等情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税费的免收情况。

(五)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监督方式和要求

1、督查方式分为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察看工程现场及入户走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要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

督查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督查目标

在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通过开展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和保持安全生产状况安定平稳。

二、督查范围

(一)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

(二)出租、经营场所,年久失修的仓房、水、电设施等。

(三)小车、物质、资金等重点环节。

三、排查治理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体制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三)应急机制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四)生产作业是否规范。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五)单位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范措施、药剂储存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宣传培训是否到位。是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积极参加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是否产生实效。

四、督查方式

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县发改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重点抽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和督办整改等方式,对所属粮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五、督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1月20日至1月28日):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州、县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认真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全面自查;抓紧整改已排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落实责任、措施、资金、预案,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围绕“春节”、“藏历年”期间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

(二)督查阶段(1月29日至2月4日):我局将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整改阶段(2月5日至3月25日):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请县粮食公司于3月28日前将开展的工作总结报县局。

六、督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发改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所属各股室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粮食购销公司也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县粮食购销公司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工作重点:一是要突出加强对仓房设施,屋面、地坪的检查,重点关注仓房是否防水、防雨、防渗漏,仓房结构是否损坏,地面是否冻裂,防水层是否遭到破坏,仓内存粮是否异常;二是突出抓好仓库,出租房、店面、将军桥集贸市场的安全防火及用电管理;三是突出抓好存在重大隐患和“多合一”现象的仓房以及隐患多次重复出现的重点部位;四是突出易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