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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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

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精选5篇)

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对集中连片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决突出问题,牵头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经费,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本行政区域(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硬件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协勤和保安力量,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制订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的主要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分工情况)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县国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配合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作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组织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县建委。负责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推荐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诚信档案,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县市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供水单位建设、维护建筑室外市政给水设施,保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负责对摊位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扑救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县商委。负责对大型商贸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抓好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县国资委。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工商局。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时,依法对有关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安消防部门抄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九)县安监局。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综合监督内容,并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责任考评。负责构建安全保障机制,检查督查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十)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消防道路。在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中,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防火间距等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公安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播放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公益消防广告。

(十二)县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重点、整治效果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四、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目标、措施,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对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为凸显的重点、难点问题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督查办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五、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厅及其包房是否安装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社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9〕50号)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现代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问题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强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业主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县政府督查“四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月(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消防安全知识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向政府或公安、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联合执法机构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做到件件举报有着落。

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为依据,切实改变目前我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夯实消防基础工作,围绕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目标,进一步严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和范围

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整改我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消防器材的维护、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彻底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闭;消防设施缺乏、损坏、私拉乱接电线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并督促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整治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整治重点: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及冬季取暖安全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督促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年月15日—月25日)

1、各学校进行专题研究,按照文件要求,成立整治小组,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利用黑板报、广播、集会、家长信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师生、家长及周边群众

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月10日—月30日)

全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定,对本学校进行自查,并填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月日—月日)

1、各学校幼儿园于月30日前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上交区教育局未保办。

2、教育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各学校上报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进行“地毯式”的排查。重点是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大队要依法责令改正,对有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教育局将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销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严肃性,统一思想、周密部署。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问题绝不能姑息迁就,排查出的问题必须在月10日前整改完毕,建立整治工作专项档案。

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等工作,加大对市场违章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对市场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该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任副组长,商业贸易科、资产管理科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和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办、县消防大队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展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三、治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治理依据:以相关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等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二)整治范围:*县美饰家建材市场

(三)整治内容:市场违章搭建行为、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以及商户非法经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问题。重点包括:

1.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违反规定在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问题。

(四)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拆除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督促市场经营者及时停止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无证经营的市场和商户,规范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等措施,全面提升美饰家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2009年5月)。

5月份制定*县美饰家建材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贸易局网点建设处。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09年6-8月)。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安监局、城管办、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并于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要求该市场填写《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整治期间,对各类拒不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治理专项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由县经贸局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部门配合实施强拆。

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2004年我县共发生火灾四起,直接财产损失133935元人民币,无人员伤亡。

一、深入开展消防监督岗位练兵活动。

按照总、支队消防监督岗位练兵的要求,嘉荫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王君同志为组长的消防监督岗位练兵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消防监督岗位练兵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大队认真开展了消防监督业务练兵、体能练兵、素质练兵(包括道德练兵、政治练兵、精神练兵)、业务测试等多种练兵形式。领导小组对岗位练兵活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安排,通过了消防监督岗位大练兵,全面提高了消防监督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为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嘉荫县2004年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自3月4日至5月23日成立了13个联合检查组,参加人数33人,总计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82份,下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复查意见书》7份。装订消防检查处罚卷6本,罚款人民币1500元。

在学校、幼儿园的专项治理中,成立检查组1个,参加检查人员4人,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6个,发现并整火灾隐患3处;

在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组成检查组4次,对朝阳镇内8家网吧,11家歌舞、卡拉OK厅,三个洗浴中心,四个大酒店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共查出并整改火灾隐患11处,当场整改4处,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3份,处罚1家网吧,1个歌舞厅,罚款人民币400元。

深入开展了“六小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共有六小单位261个,其中小餐厅100个,小商店116个,小旅店39个,小娱乐厅6个。共成立了两个检查组,分两次对六小单位进行了检查,累计检查“六小单位”47个,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10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份,《复查意见书》6份。

认真开展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立检查组一组,检查建筑工程5个,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2处。

其它单位检查27个,成立检查组1个,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2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认真开展了消防通道的专项治理,公安、消防、城建、朝阳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成4组对我县朝阳镇内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累计出动车辆350台次,参加人员89人次,清理拉圾、积雪1500立方米,拆除简易棚厦5个,打通死巷6条,清除死车3台。

三、认真做好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工作。

按照公安部令第61号、73号的要求,对我县的33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抽查,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排队,确定整改措施。累计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35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复查意见书》2份。

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今年来,桃矿街道办事处在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式稳定好转,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机制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年初,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人员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完善了《桃矿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社区、职能站所及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各项工作。

1、抓全面长效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在宣传教育上不仅注重形式,更注重全面和长远。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在2个社区会都设立了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段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辖区各企业及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作了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活动月”、“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在主要路口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桃矿安全”微信群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视屏,来提升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警示大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今年来,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多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整理,建档登记,加强监控,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的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事故隐患交办、督办与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按时对隐患整改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办事处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的13家企业、8家宾馆酒店、液化气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40多份,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和消防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办事处安全形势好转,我们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新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街道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治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非煤矿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富安矿业井下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管理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今年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整治行动3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危险品的整治。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华升天然气公司和兴达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要求液化气站对超检测期的气瓶不得充装液化气,对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店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四是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加大对九源生物饲料公司和鑫宇泡花碱厂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对上述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治超和道路交通。今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治超和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城建、安监等单位,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路段及校车管理,取得了好的效果。六是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金坡社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劝导,彻底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七是森林防火。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火应急队伍,制度了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防火特护期间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检查,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在主要地段和路口张贴标语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消防安全监管。我们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强化安全生产基本、基础建设。

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三、2020年亮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次。6月28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办事处和富安矿业共同承办了岳阳市富安矿业2020年安全生产防洪应急演练,通过精心组织、编排、协调,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咨询和观看居民20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桃矿安全”微信平台作用。在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知识学习,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反馈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