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制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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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提高自身监督能力的需要。首先,从当前乡镇人大工作现状来看,乡镇人大对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审查监督,往往是程序化的监督,缺乏实质性的监督;其次,乡镇人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审…

乡镇法制工作计划(精选5篇)

乡镇法制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切实可行

河南省汝州市人大常委会闫旭辉认为,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提高自身监督能力的需要,是推进乡镇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需要。

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提高自身监督能力的需要。首先,从当前乡镇人大工作现状来看,乡镇人大对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审查监督,往往是程序化的监督,缺乏实质性的监督;其次,乡镇人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审查监督,没有多少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加上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等客观因素制约,致使乡镇人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审查程序不够规范,行使职权不够充分,发挥作用不够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乡镇人大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人大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工作的监督显得尤为必要。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推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从当前的发展形势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科学快速发展,乡镇国民经济收入持续增长,社会发展步伐加快。部分乡镇经济发展速度甚至赶上或达到县级规模,经济越发展,审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任务越重,如何确保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编制合理,高效运行,推进经济社会更加平稳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对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制定、审查、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因此,针对当前乡镇人大现状,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已变得合情合理,切实可行。

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存在操作困难

河南省西峡县人大常委会吴振涛认为,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法律上和实践操作中都存在困难,不宜实施。他认为,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于法无据。地方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职权时明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九条规定乡镇人大职权时明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从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可以行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职权,而乡镇人大没有此项职权。因此,上述某镇的做法明显没有法律依据。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实践操作中存在困难。一般来说,乡镇人大会议只有一两天的时间,要审议政府、财政等工作报告,有时还要进行选举,任务十分繁重。如果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列为会议议程,在有限的时间内,代表们很难对规划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结果只能是程序性地举手通过,这必然会影响规划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这样的规划也难以起到指导意义。那么,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由谁来审查和批准呢?他认为,可以由乡镇党代会审查通过。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乡镇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在乡镇人大无权审批时,由乡镇党代会审查通过较为适宜。

乡镇法制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乡镇;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253-01

前言

乡镇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是当前我国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之一,城镇规划发展和建设工作是大力推进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目标,实现对建设和发展协调和控制的作用,从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我国的小康社会。

1 进行乡镇规划设计的原则性要求

1.1 可持续发展原则

通过对乡镇的整体建设的设计与规划安排,来对乡镇现有的发展问题、短期发展的目标设计以及未来乡镇发展的蓝图的科学发展的整合管理。并根据各乡镇的具体情况来落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乡镇规划建设的进程和要求来与我国当前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目标进行协调和融合。在建设规划的过程中,要做到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等的合理利用,同时做到退耕还林,保护现有的耕地,并注重对乡镇生态环境的建设作出必要的改善,同时通过对人们居住环境的改善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另外在当前科学技术大力发展的基础上,要敢于创新,积极推广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来促进乡镇的可持续发展。

1.2 因地制宜原则

当前,我国的乡镇规划建设中,存在一种发展建设的普遍性现象,也即是发展的思路和规划具有相似性。因此在进行乡镇设计规划时,要注意因地制宜,落实根据本乡镇发展的实际情况包括自然条件、资源储备、人文等综合制定出符合本乡镇的规划设计目标,然后再按照科学的调控功能的作用,来做好对乡镇环境合理布局,构建符合人类生存居住的环境,并具有属于当地的特色和优势,并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来发挥乡镇区域优势,引入发展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乡镇产业,从而促进乡镇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

2 乡镇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对策

2.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科学规划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保证。乡镇规划设计应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起点的规划标准,结合当地的地方特色,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乡镇设计规划编制工作。乡镇规划编制应该加强对资源、经济和社会等要素的整合,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和居民点布局,而且还应该与土地利用规划相适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生态环境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促进乡镇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合理确定用地规模。通过合理规划,优化乡镇经济结构和乡镇布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构建新农村。

2.2 明确报批,确保规划实施

乡镇基层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应该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乡镇政府应该切实加强辖区的设计规划管理工作。对于乡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应该根据具体的意见书和开工许可证进行具体的工作。对于《选址意见书》,应该通过建设单位向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申领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然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通过相关机构和人民政府的审核后,上报县建设部门,根据具体的乡镇设计和规划要求进行审查,确保《选址意见书》符合要求,然后批准发放。乡镇建设单位在获得《选址意见书》后,应该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政府批准后,获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对于涉及土地征用的建设项目,应该依法报请有关部门办理农用地征用手续。乡镇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获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应该向建设管理机构领取“开工许可证申请表”,如实填写后签署具体的意见,然后经过相关政府的审核,报县区建设部门依法审批,再核发《开工许可证》,土地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测量放线后才可以开工。

2.3 明确监管,确保规划建设质量

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的要求,乡镇居民的个人建房(二层一下),应该首先获得《开工许可证》,然后由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对于县级的建筑工程管理机构,应该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对于乡镇居民自建的住房,(二层及二层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或300m2以上),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要求,然后再进行建设,根据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建筑工程管理机构应该负责乡镇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乡镇建设管理机构也应该协助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强乡镇设计规划方面的法律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乡镇设计规划意识,使乡镇居民服从规划管理,对于违法建筑工程,应该加强监督查处力度。另外,乡镇还应该加强建设、土地和交通等管理部门工作的衔接,对于违法工程应该及时制止,切实维护乡镇设计规划的严肃性,为乡镇建设的顺利开展做好保障工作。

2.4 提高乡镇规划管理水平

(1)加强对于乡镇设计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依法行政水平,对于乡镇设计规划管理人员,要严格实行上岗证制度;组织专业的建设规划管理人员进行编制工作,并且促使其在工作中加强学习,促进乡镇设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乡镇干部也应该加强培训,对其普及乡镇设计规划基础知识,为乡镇规划编制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以及招商引资,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严格把关乡镇设计规划质量,乡镇设计规划管理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严格实行《城乡规划法》,以乡镇设计规划为重要依据,严格把关规划许可,使乡镇设计规划能够更好的实施。乡镇设计规划管理人员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对规划情况的监督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

2.5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5.1 发挥中心镇的示范带头作用

对于中心镇,应该加强设计规划,对其他镇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以中心镇的建设作为示范作用,带动小城镇的设计规划和发展,将小城镇建设成为人口、产业、文化和市场高度集中地经济社会发展平台,使其成为非农业提供重要载体,发挥其带头作用。另外,还应该大力发展乡镇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的交工能力,尽快发展现代化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加快构建农业专业化生产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新机制。对此,应该加大招商力度,立足资源和实际,大力培育乡镇特色产业,支持乡镇民营经济。除此以外,还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型流通业。

2.5.2 促进城乡统筹示范点建设

对乡镇进行科学规划、积极探索,加快城乡统筹示范点建设,为新型乡镇建设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完成示范点道路交通干道和耕作便道的硬化、油化,推动乡镇饮水项目建设力度。另外,还应该努力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修建篮球馆、图书馆、文体活动室以及农资超市等等厂最后,还应该坚持突出特色、规模和效益,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加强特色种植产业。

3 结语

加强对乡镇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是落实我国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并真正确保乡镇规划建设的最终经济适用性的科学合理的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全面而有力的乡镇规划设计和管理体系的建设,才能确保我国乡镇建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统筹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乡镇法制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目前乡镇财政预算中的主要弊端

我国现在正处于发展之中,无论是经济体制还是其他方面都在不断地探索和发展,而乡镇政府的财政体制也正在不断的探究和改革。虽然我国乡镇的财政体制已经逐渐向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其中依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影响着乡镇财政工作的准确性,尤其对财政预算的影响较大。而乡镇财政预算中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乡镇财政预算无规范性。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乡镇的财政预算工作的规范性较差,乡镇的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预算的过程中通常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且即便将正确的财政预算计划制定出来,也会在真正执行的过程中受到各个方面的阻碍。而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乡镇财政部门的管理层太过随意,在制定财政预算计划滞后,依然不按照预算进行资金的合理分配,而是仍然按照自己的想法不科学地滥用财政资金;二是有些乡镇不按照国家的规定,随意地改变财政体制,不受国家规定的约束,随意地增加政府的支出或减少政府的收入,不断地改变财政预算计划的收支结构,使乡镇的财政预算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而正是这种毫无规范性的财政管理方法,使得乡镇的财政预算工作成了纸上谈兵,虽然能够制定计划,但是却没有实际的作用。

2.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简单。

而影响乡镇财政预算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较为简单,缺乏严密性。造成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简单、不够严密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点,首先是乡镇在进行财务预算工作之前没有进行过详细的分析,也没有切实地调查乡镇中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乡镇目前发展的现状,就对财政收支妄下结论,使乡镇的财政预算计划不符合财政状况;其次是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对工作的态度不认真,对于财政预算的工作也是敷衍了事,将财政预算的编制过于简单化,完全不考虑乡镇财政预算在之后的乡镇财政工作中的作用,使财政预算编制成了一张“空头支票”,没有实际的用处。由于以上的两种情况,我国乡镇的财政预算编制始终都不够详细,而且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预期作用,当然也无法达到预期的要求。这种现状会使乡镇的财政工作变得更加繁琐,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还有可能造成乡镇财政的亏空。

3.乡镇财政部门会计信息失真。

造成我国乡镇财政预算困难的主要原因,除了以上两点,还有一点就是乡镇财政部门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是财政部门效率的重要保障,而现在我国许多乡镇财政部门会计信息的质量都比较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普遍存在,给乡镇财政部门的财政管理带来巨大的隐患。而造成乡镇财政部门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财政方面的信息管理都没有一个严谨的态度,会计信息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审计和核实,使许多会计信息存在错误,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而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很多乡镇的发展程度比较落后,在全国信息化的时代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处理会计信息的方法依然是传统的方法,效率较低、速度较慢而且准确率也比较低,这样就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会计信息失真不但会影响乡镇的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还会对核算乡镇的净资产值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使乡镇的财政管理出现巨大的漏洞。

二、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效策略

1.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的规范性。

加强乡镇的财政预算管理,首先应该加强乡镇财政部门进行财政预算的规范性。现在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缺乏规范性主要是由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比较薄弱,所以应该先对乡镇的财政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改革。将乡镇的财政预算中的资金以及处于财政预算外的资金一并归入到乡镇的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的调配,杜绝再出现财政部门的管理层,随意调拨资金的现象,对整个乡镇的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以及规划,利用严格的财政管理制度来约束财政预算的编制,并严格地按照财政预算的编制进行有效的财政支出与收入,使乡镇的财政预算工作步入正轨。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财政预算进行科学的编制,乡镇财政部门不得以个人的意愿来随意增加开支或减少收入,确立一个规范的财政工作体制,提高乡镇财政工作的有效性。

2.提高乡镇财政预算的严密性。

现在的乡镇财政预算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财政预算的编制缺乏严密性,财政预算的编制中漏洞过多,不能起到对财政的控制作用。而对于这种现状,乡镇财政部门应该加强对乡镇居民实际需求的了解和乡镇实际发展状况的了解,对乡镇真实发展情况进行实地的考察和分析,从而真正地设计出严密的、适合乡镇发展情况的财政预算编制。另外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多学习会计专业知识,考取专业证件,同时增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使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地为人民去服务。

3.提高乡镇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

乡镇的财务预算是需要以乡镇财政部门的准确会计信息为依托,低质量的会计信息会严重阻碍乡镇财政预算和乡镇财政工作。所以现在对于我国的乡镇财政部门应该致力于改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财政部门的管理层都要加大对会计信息的审核效率,避免会计信息出现失真的现象。另外,还要引进新型的会计信息统计技术,使乡镇企业的财务部门全面实现会计信息网络化和会计电算化,提高会计信息的统计效率,为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提高效率。

三、结语

乡镇法制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二年的努力,确保在全市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创建评选活动中有位置、获先进,力争实现“一年上台阶,二年进一类”的目标,到“十一五”末,建成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协调发展先进区。

(一)乡镇类别的划分标准

1.实现计划生育率:一类乡镇为98%以上;二类乡镇为95%以上;

2.期内综合避孕率:一类乡镇为90%以上,二类乡镇为86%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类乡镇为111:100以内,二类乡镇为114:100以内;

4.乡镇级财政投入:一、二类乡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均为人均8元以上;

5.优质服务率、群众满意率、当年独生子女奖励金兑现率:一、二类乡镇均为90%以上。

以上指标均以当年度工作实绩为准。

(二)进位争先的实施步骤

1.2013年进位争先目标

(1)进一类的乡镇(单位):王营、丁集、吴城、袁集、吴集、码头、韩桥、徐溜、三树、开发区等10个乡镇(单位)。

(2)进二类的乡镇:刘老庄、五里、棉花庄、渔沟、赵集、老张集、古寨、西宋集、凌桥、南陈集、王兴、新渡等12个乡镇。

2.2014年进位争先目标

(1)保持一类的乡镇:王营、丁集、吴城、袁集、吴集、码头、韩桥、徐溜、三树、开发区等10个乡镇(单位)。

(2)二类进一类的乡镇:刘老庄、五里、棉花庄、渔沟、赵集、老张集、古寨、西宋集、凌桥、南陈集、王兴、新渡等12个乡镇。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区、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在全区形成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围。

——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线考核,落实好“一票否决”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及评估、考核办法,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任期内逐年考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按照“区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计生管理要求,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区人口计生委要进一步加大指导、督查、考核、服务的力度,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

——着力增加财政投入,为计划生育提供物质保障。乡镇财政收入中应按省要求的比例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不得挤占挪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到征收合理,管理从严,专款专用。

2.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

——党政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人口计生知识,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各级党校要把人口理论作为一项教学内容,各单位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冬训都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理论作为重要内容。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全民性的人口计生教育活动。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文艺等手段,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加强宣传网络建设,乡镇计生服务站要有专兼职计生宣传人员,村要有宣传网络员。村村建立人口学校,加大对宣传教育的投入,乡村人口学校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要利用人口学校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依法治育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检查监督制度,加大执法监督、考核和查处力度,使基层尽快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继续实施好农村奖扶制度,落实好政策性优惠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多形式的扶助,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年均政策兑现率达90%以上。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禁止“两非”的决定精神,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区乡联动、部门齐抓、查防结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以孕期服务、孕情监测为主的全程监督服务机制,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力度。

——加强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加大依法强制征收和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

4.积极开展优质服务

——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的要求,对区计生指导站和乡镇计生服务站进行“去医院化”改造,使之成为“世代服务”机构,以逐步提高区、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

——针对各个层面育龄人群,按照“五期”教育要求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随访服务、生殖道感染防治、出生缺陷干预、不良反映诊治、不孕不育诊治活动。

——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率达85%。

5.扎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做好村级的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推行“村民自治”,扎实开展争创计划生育合格村、示范村活动。认真研究与解决新形势下城区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下岗、待岗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抓好后进村转化工作。各乡镇要对所辖村居进行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特别是对已列为区级重点管理的后进村更要加大转化力度,促其尽快转化。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施办法》。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严禁瞒报和虚报,防止漏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工作渎职失职的人员要从严查处。

——加强计生协会建设。乡村要配备专(兼)职计生协会秘书长,在经费上要加大投入,确保协会能正常开展活动。充分发展协会的带头、纽带、监督、宣传、服务等作用,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6.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

——切实加强区乡两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组织建设,选派得力干部充实到计划生育部门,各乡镇机关(含开发区)要配备一名计生干部,并兼任所在乡镇(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加强对各级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除进行有针对性的短期培训外,积极鼓励在职计生人员自学和选派素质好的人员到相关单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四、考核办法

1.乡级申报。年底各乡镇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达标的,向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申报。

2.区级审核。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抽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调查和综合评估。抽样调查的覆盖面要达50%以上。对初审达到指标要求的乡镇,向市级推荐。

3.市级验收。市级接到区推荐报告后,组织全面的验收工作,确定进位乡镇。

4.对通过市级验收考核已达到进位标准的乡镇,将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乡镇,视具体情况推迟或取消其进位资格。

五、奖惩措施

1.按序时进度,经验收达标并经市确认的乡镇,由区委、区政府表彰,对四位责任人按3:3:2:2比例发给20000元奖金;提前完成年度进位目标的乡镇,对四位责任人按3:3:2:2比例发给30000元奖金。

乡镇法制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目前,全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正遵循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稳步推进。启东、新沂、常熟、泰兴、宿豫五个县(市、区)试点单位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为在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促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现就农村综合改革中稳定计划生育机构与队伍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及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在农村综合改革中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机构与队伍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稳定基层机构和队伍问题。最近,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指出,要“继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批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持低生育水平,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计划生育的基层基础工作不能削弱。在研究乡镇机构时,对此宜持十分谨慎的态度。”*5年11月,中编办就海南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答复海南编办的意见指出:“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建议慎重对待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改革问题。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要明确有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或人员,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编办职能部门的意见十分明确,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各地在这次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要按照中央精神,积极协调人事部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稳定机构,稳定队伍。

二、按照法定职能要求,确保乡镇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机构的法律地位、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根据行政执法和依法服务的职能需要,乡镇政府应有计划生育办公室,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保证依法行政所必需的公务员编制一至两名,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作为分管领导;由一名公务员作为计划生育助理并兼任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事业编制,按社会公益机构,纳入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乡镇服务机构中,技术服务人员的编制不少于60%,并相应增加乡镇中心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的编制数,技术服务人员应选配以女性为主的人员;普通乡镇服务机构至少有两名助理执业医师,中心乡镇服务站至少有一名执业医师和两名以上助理执业医师。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法定职能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确保乡镇计划生育机构在改革中履行政策到位。改革中,任何一项滞后的行动都可能造成被动的局面和事与愿违的结果。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发展意识,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争取政策,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中,要大力推进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选拔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人事干部制度;选拔事业编制的专业人员,应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聘上岗”的原则,推进“准入制”和“聘用制”。选拔工作中,应根据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要求,重点充实有人口、社会、法律、经济、医学等专业领域学历和继续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聘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选拔具备相应的职业和执业资格任职条件的人员。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空编岗位,应坚持“准入”标准,向社会广纳群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