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医生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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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四、严格户口申报制度,坚决打击造假行为。各地公安、卫生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统一发放渠道,把好户口申报关口。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假出生证明行为。 五、加强综合协…

保健医生工作计划(精选5篇)

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妇幼保健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创建爱婴医院为载体,引导、鼓励医疗机构加大投入,改善妇幼保健和医疗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前往医院寻求服务的孕产妇要无条件接收并给予检查、接生和治疗,并在一个月内将新生儿登记情况反馈给当地计生部门。

三、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违法接生行为。严格执行定点接生医院制度,严禁无资质、无证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非法接生。把清理非法接生点作为医疗市场秩序整顿的重点内容,严处,发现一家取消一家执业资格,绝不姑息迁就。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大B超检查的管理,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违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人员,查实一个,开除一个。要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坚决打击非法接生和违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

四、严格户口申报制度,坚决打击造假行为。各地公安、卫生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统一发放渠道,把好户口申报关口。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假出生证明行为。

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第二条妇幼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妇女儿童的生理特点,运用医学科学技术,对妇女儿童进行经常性的预防保健工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发展我国的妇幼保健学科。

第三条各级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妇幼卫生处、科、股),分管妇幼卫生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专业机构。妇幼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妇幼卫生专业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保健科等科室和厂矿企业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以全民所有制妇幼卫生机构为主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展妇幼卫生机构。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或个人兴办各种形式妇幼卫生机构,并加强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进行婚前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优生、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的监测等,预防和减少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第六条妇女保健

(一)推广科学接生,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继续普及新法接生。

(二)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制订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三)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协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妇女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进行卫生学调查,提出劳动保护和卫生保健的建议,并督促实施。

第七条儿童保健

(一)做好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保健系统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二)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制订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三)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四)推广科学育儿,提倡母乳喂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一)推广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降低人工流产、引产率。

(二)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条例》和《节育手术常规》,提高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九条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健康、计划生育技术和优生工作的各项科学研究。

第十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研究。

第三章专业机构

第十二条妇幼卫生专业机构包括妇幼(婴)保健院、所(站),妇女保健所(院),儿童保健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妇产(婴)医院,儿童医院及妇幼卫生专业研究机构等。

这些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上一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执行卫生部、劳动人事部1986年1月22日下发的(86)卫妇字第2号文件《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级别与同级医疗、防疫机构相等。

第十三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承担保健、临床、科研、教学和宣传任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地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针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的主要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培训在职妇幼保健人员,协助医学院校培养高级妇幼卫生医师。

地、市(州、盟)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培训中级妇幼卫生人员和协助大、中专院校培养妇幼卫生医师(士)等。

县(市区、旗)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全县(市区、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开展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培训基层中、初级妇幼卫生人员和协助县卫生学校培养妇幼卫生方面的医士。

第十四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成为本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中心,以预防保健为中心,指导基层为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妇幼保健机构业务人员既能做保健、又能做临床工作。各级妇幼保健院应首先保质保量按编制配备保健人员。防止医疗削弱保健。

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各级综合医院的妇产科、儿科应以医院为中心,扩大预防,承担一定的妇幼保健、科研和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妇幼保健所设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遗传咨询、宣传、资料统计和有关基础科室或专业组,开展保健门诊业务。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设置的科室与保健所相同,临床部设妇科、产科、婴儿室、儿科、计划生育科、基础科及中心实验室等。保健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第四章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街道、乡卫生院设妇幼保健组或防保组。妇幼保健人员最低不少于2—3人,负责街道、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妇幼保健组在业务上受县妇幼保健所的领导及县(区)医院妇产科、儿科业务指导。街道、乡卫生院应设相当的产科床。

第十七条村至少有1名女乡村医生或接生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对从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的女乡村医生、接生员的报酬应按照国发〔1981〕24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合理解决。

第十八条厂矿、企事业单位,根据女工多少的实际情况,设妇幼保健所、站、室或专职人员,在业务上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女工多的单位在厂(场)区内设置妇幼保健门诊或女工卫生室。

第五章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条件配备领导班子。实行院(所)长负责制。

院、所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适当参加专业工作。

第二十条妇幼卫生人员分下列三个层次:

(一)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

(二)医士、妇幼医士、助产士、护士、保育护士;

(三)乡村医生、接生员。

第二十一条医学院校要办妇幼保健和妇产科、儿科专业,为妇幼卫生培养高级人材。高等医学院校医学、儿科等专业,应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一定学时的妇幼保健教学内容。省、市、县所属中级卫生学校要增加妇幼医士、助产士、保育护士的人员培养,为妇幼卫生战线不断输送新生力量。

第二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妇幼卫生人员培训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妇幼保健医师要掌握保健、临床、有关基础医学知识及各项技术操作,掌握一门外语。妇幼医士、助产士、保育护士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

第六章有关政策

第二十三条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撤销或合并各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妇幼卫生专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编制缺额和自然减员的补充,应由大、中专毕业生补充。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予以培训或调整。

第二十四条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务暂行条例》,结合妇幼保健专业特点,对妇幼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聘任。对有发明创造,工作优异者予以表扬、奖励;对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妇幼卫生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下发的(81)卫人字第194号文件《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和《关于医疗卫生津贴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执行。妇幼卫生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卫生部(80)卫人字第450号文件精神解决。妇幼卫生人员经常外出工作,应当配备必要的车辆。

第二十六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等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有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用房:保健门诊、实验室、资料室、培训班教室、职工宿舍和食堂等房屋,配备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等。

第二十七条集体所有制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退休退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妇幼卫生工作正常发展,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卫生事业费的增加,妇幼卫生经费应在目前只占3—5%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到10%左右,各地对用于妇幼卫生的经费和基建投资应积极予以安排。

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工作计划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增收节支等途径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医疗保健业务用房紧缺的状况,以适应保健业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实现妇幼保健院的整体搬迁。

(二)大力引进人才,补充后备力量。

(三)加强妇科设施管理。

(四)提升新生儿监护水平20xx医院工作计划20xx医院工作计划。

(五)完成化验室检验设备的更新及增设

二、 工作目标

(一)做好医院整体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继续开展妇幼保健和临床新技术、新项目。

(三)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管理20xx医院工作计划文章20xx医院工作计划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1.1健康干预

关键是以人为本,目的是使师生不生病或少生病,措施是筛查与干预。具体措施包括:①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常规健康检查,包括血压、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胸透、彩超(甲状腺、乳腺、心脏、肝、胆、脾、胰、肾、子宫、卵巢、前列腺检查)、体重指数、指诊、癌胚抗原、甲胎球蛋白、前列腺特异抗原、内外科普通检查、白内障和眼压检查、口腔检查、宫颈刮片和阴道分泌物涂片检查;发现问题者,加做CT、胃镜、结肠镜、宫腔镜等特殊检查。②设立体检咨询室,方便解答被体检者的相关问题,同时给予饮食、锻炼、睡眠、性生活、合理用药等方面指导,采取面谈或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

1.2健康教育

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师生防病治病知识的教育。每年举行一次健康宣传周,集中进行健康知识宣教,提升师生健康理念;定期出版教工版和学生版《河南大学预防保健杂志》;不定期出版《老年健康知识读本》、《职工健康导读》、《常见病防治生活指导》、《性病、艾滋病防治读本》、《大学生健康教育》、《急症急病急救知识》等健康指导小册子;邀请相关专家开展诸如食品卫生知识、糖尿病、癌症、高血压防治等专题讲座,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选修课。

1.3“一对一”服务

为使健康服务措施的责任落实到人,对院士、特聘教授、中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每人指定一名医师,开展“一对一”24小时全方位健康服务;对全校所有单位安排一名医务人员,开展“一对一”24小时健康服务。此项服务受到全校教职工的一致好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给予了报道,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1.4校内医疗保障

关键是有力保障,目的是延伸保健服务,措施是人员和药械到位。随着我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的热潮和校园文化的迅速发展,各类运动会、庆典、文艺演出、学术报告会、考察活动等日益增多,所有这些校内外活动,都要求做好医疗保障。因此,我们成立了现场医疗保障小组,由业务院长和医教科科长分别任正副组长,挑选业务精、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内、外科医师及护理人员任组员,配备固定救护车一辆。同时,院内做好抢救准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1.5师生医疗保险工作

关键是师生医疗保险归口管理,目的是人人参保,措施是广泛宣传与发动。既往我校职工及学生医保分属于人事处和学生处,此举不利于统筹安排。为此,我校成立医保科,隶属于医疗保健机构,主要职能是师生基本医保、大病统筹、公务员补助、计划生育、工伤保险等医疗保险费征缴、校内医保补充基金管理与报销、学生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管理与报销、医保政策宣传、本院医保病人管理及内部医保政策调整等。1.7计划生育管理关键是政策要深入人心,目标是杜绝计划外怀孕,措施是工作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不仅关乎教职工,而且也关乎学生。我们对适龄女性建立计划生育档案,每年组织一次女工计划生育体检,发放计划生育药具,宣讲计划生育政策,动态掌握并计划生育现状。

2基本医疗服务

2.1基本医疗服务

关键是人才、设备,目标是提供廉价、安全、快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措施是落实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科室,配备基本设备,引进人才,免收挂号费、项目外杜绝收费、单病种限价等措施提供医疗保障。

2.2开设专家门诊

为解决师生看专家难,我院广开邀请专家渠道。门诊除了本院专家坐诊外,还在省市两级医院聘请了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内分泌疾病、骨创伤科、普外科、妇科、眼科、口腔科、超声科、放射科等专家每周固定时间坐诊。同时,这些专家还参与病房查房、会诊及手术,也进行学术讲座、义诊、健康咨询等活动。

2.3建立有效的三级医院

转诊体系关键是选择医院,目标是使患病的师生能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措施是开门办院。按学科分别选择2~3家市、省、部级医院,长期与这些医院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使患重病的师生能够及时转诊及得到有效医治。

2.4围绕师生常见病建设特色专科为在校内解决师生常见病的诊治,采取自办、协作办医等形式建设专科,如老年病病房、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口腔科门诊、眼科配镜中心、康复科等。

保健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孕产妇保健工作,提升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年成绩再提升一节,现制定**年妇幼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一、提升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专干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xx年成绩再提高一节。20xx年的妇幼保健工作要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面推动孕产妇及儿童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妇幼保健质量。

(二)具体工作指标

1.每月按时完成并上报各种月报表、季报表及年报表。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做好全镇0-6岁儿童保健工作,0-6岁常住儿童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系统管理即0-36个月按0、3、6、8、12、18、24、30个月分别进行体格检查。3-6岁儿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异常儿童及时进行指导及转诊。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落实妇女孕前期及早孕期的叶酸增补率,完善产前检查,减少畸胎及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对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6.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

二、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1.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

3.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三、学习与监督

1.按时按点参加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2.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3.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1.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2.对各村乡医进行系统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五、加大妇幼宣传

1.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

2.通过板报、视频、讲座等方式对孕产妇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3.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乡医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