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工职称论文(精选5篇)

  • 助工职称论文(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2.原苏联的定义。认为:”秘书是一项普通的职业,其职能主要为机关提供称作秘书的辅、事务性和信息性的服务。”这主要指机关秘书,因为私人秘书不是主体,它强调的是全面辅助领导与为领导服务的秘书职能。这个定义较接近我国的情况。 3.日本的定义。日本学…

助工职称论文(精选5篇)

助工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一、国外的定义

1.西方发达国家的定义。国际职业秘书组织(英文全称:profeionalsecretariesinternational)是以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的跨国秘书组织,它给秘书所下的定义是:"具有熟练的办公室工作能力,不需上级敦促即能主动负责、积极进取、干练果断、能在授权范围作正确决定的经理助手。

2.原苏联的定义。认为:"秘书是一项普通的职业,其职能主要为机关提供称作秘书的辅、事务性和信息性的服务。"这主要指机关秘书,因为私人秘书不是主体,它强调的是全面辅助领导与为领导服务的秘书职能。这个定义较接近我国的情况。

3.日本的定义。日本学者认为秘书是"帮助与处理各种事务的工作人员";还有通俗的说法:"秘书是全能运动员"。这突出表明了秘书的工作范围是随着领导人的工作范围而变化的,"赋予性"强,是很难明确界定的,同时也强调了秘书为领导人服务的"直接性"。日本社会具有东西交融的特点,它对秘书必须绝对忠于领导的要求特别强烈。

以上国外定义的共性:(1)秘书是一种社会职业,而不仅是一种官职名称;(2)秘书主要是为领导服务的人员。不管要求与权限有何不同,前一点与我国的现状是有差异的,在我国秘书主要地还是一种职务名称,而没有完全社会职业化;后一点则是古今中外秘书的共性,即一切秘书都是为其领导人服务的助手,没有领导就没有秘书,正是领导人的需求,导致了秘书工作的产生与秘书的诞生。

二、我国对秘书定义的各种说法

我国自80年代以来,对秘书的定义进行了探讨,并有所进展,各家界说多种多样:

1.1979年《辞海》秘书词条写道:秘书是"职务的名称之一,是领导的助手。秘书工作是一项机要性的工作,它的任务是收发文件、办理文书、档案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一般均设有秘书工作部门或秘书工作人员。"

2.1982年毛含德教授在《秘书学概论》(内部版)中说:"秘书是一种职务的名称……是在国家政权单位、事业和企业单位中,协助领导综合情况,研究方针政策,密切各方面的关系,办理文书、档案、人民群众来信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的人员,也是一种职称。"提出了研究政策问题是正确的,但"职称"只是一种设想。

3.1983年张金安、常崇宜在《秘书学概论》中认为:"秘书是一种职务、也应当是一种职称","是领导的耳目、助手和参谋。"当时"信息"一词尚未流行,"耳目"实际上指这个意思;另外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参谋"问题。但"职称"之说是不确的。

4.1986年张家仪在《秘书》杂志上撰文认为:"秘书是身处领导机构或附着个人,撰制掌管文书,辅助决策,并处理日常事务的服务人员。"并认为"秘书从事的工作也就是秘书职业,秘书职业也就是服务性的,所以秘书决不是一种职务而是一种职业。"

上述秘书的"近身"特点(即"身处领导机构")是1985年底李欣在武汉提出的;辅是上海楼宇生强调的秘书的本质属性;社会职业化是常崇宜1983年在《秘书学概论》中提出的。张家仪概括较好,反映了秘书学研究的深度。但"附着个人"的提法不准确,讲"秘书决不是一种职务"也嫌绝对化。

5.1987年常崇宜在《现代秘书工作》一书中认为,"秘书是一种职务名称,也是一种社会职业。是领导机关首脑或特定领导人员的助手。各种秘书的具体助手作用各不相同,但都是通过辅助领导,直接为领导服务去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这是试图对公务与私人秘书、各行业、层次、工种秘书作出的广义定义,其中的"特定领导人员"包括了私人秘书的领导者,正由于是广义,文字概括不精练。

6.1987年刘祖遂、王守福在《通用秘书学》中认为:"秘书是社会职务的名称之一,是为领导中枢和领导者提供综合性、辅助的公务人员。"这里明确指出"公务人员",是一种狭义的定义。

7.1989年董继超在《公务秘书学》中认为;"所谓秘书,就是掌管文书并直接辅助上司全面处理事务的人员。"这里用了"所谓"二字,并沿用了论述秘书活动方式的办法,以及强调了"事务"而未提"参谋",反映了定义的难度。

此外,笔者所见到的我国秘书界著名学者李欣、王千弓、翁世荣等在他们的论著中,都没有直接探讨定义问题。1990年袁维园主编的《秘书学》也只讲到秘书"是广泛的社会职业之一",是"一种行政职务"。

归纳起来,各家说法中涉及的有四个问题:(l)我国秘书是一种职务名称,还是一种社会职业,或者二者兼有?(2)我国秘书的主要职能作用是助手,还是参谋,或者二者兼有,又如何准确表达?(3)对秘书下定义时应主指狭义的办公厅室中的秘书,还是应包括广义的如研究室、局、保密局、档案局等与办公厅室独立平行的机构、甚至业务科室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4)私人秘书的情况很不相同,但数量正在扩大,要不要包括进去?

三、初步的结论

l.广义秘书的概念;"秘书是领导人的事务与信息助手。"这里的广义,包括了公务秘书、私人秘书,又包括了各行业、层次、工种;领导人既含单数,又含复数--领导集体;因此只能是简明、抽象的概括。

助工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一、国外的定义

1.西方发达国家的定义。国际职业秘书组织(英文全称:professional secretaries international)是以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的跨国秘书组织,它给秘书所下的定义是:"具有熟练的办公室工作能力,不需上级敦促即能主动负责、积极进取、干练果断、能在授权范围作正确决定的经理助手。

2.原苏联的定义。认为:"秘书是一项普通的职业,其职能主要为机关提供称作秘书的辅、事务性和信息性的服务。"这主要指机关秘书,因为私人秘书不是主体,它强调的是全面辅助领导与为领导服务的秘书职能。这个定义较接近我国的情况。

3.日本的定义。日本学者认为秘书是"帮助与处理各种事务的工作人员";还有通俗的说法:"秘书是全能运动员"。这突出表明了秘书的工作范围是随着领导人的工作范围而变化的,"赋予性"强,是很难明确界定的,同时也强调了秘书为领导人服务的"直接性"。日本社会具有东西交融的特点,它对秘书必须绝对忠于领导的要求特别强烈。

以上国外定义的共性:(1)秘书是一种社会职业,而不仅是一种官职名称;(2)秘书主要是为领导服务的人员。不管要求与权限有何不同,前一点与我国的现状是有差异的,在我国秘书主要地还是一种职务名称,而没有完全社会职业化;后一点则是古今中外秘书的共性,即一切秘书都是为其领导人服务的助手,没有领导就没有秘书,正是领导人的需求,导致了秘书工作的产生与秘书的诞生。

二、我国对秘书定义的各种说法

我国自80年代以来,对秘书的定义进行了探讨,并有所进展,各家界说多种多样:

1.1979年《辞海》秘书词条写道:秘书是"职务的名称之一,是领导的助手。秘书工作是一项机要性的工作,它的任务是收发文件、办理文书、档案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一般均设有秘书工作部门或秘书工作人员。"

2.1982年毛含德教授在《秘书学概论》(内部版)中说:"秘书是一种职务的名称……是在国家政权单位、事业和企业单位中,协助领导综合情况,研究方针政策,密切各方面的关系,办理文书、档案、人民群众来信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的人员,也是一种职称。" 提出了研究政策问题是正确的,但"职称"只是一种设想。

3.1983年张金安、常崇宜在《秘书学概论》中认为:"秘书是一种职务、也应当是一种职称","是领导的耳目、助手和参谋。" 当时"信息"一词尚未流行,"耳目"实际上指这个意思;另外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参谋"问题。但"职称"之说是不确的。

4.1986年张家仪在《秘书》杂志上撰文认为:"秘书是身处领导机构或附着个人,撰制掌管文书,辅助决策,并处理日常事务的服务人员。"并认为"秘书从事的工作也就是秘书职业,秘书职业也就是服务性的,所以秘书决不是一种职务而是一种职业。"

上述秘书的"近身"特点(即"身处领导机构")是1985年底李欣在武汉提出的;辅是上海楼宇生强调的秘书的本质属性;社会职业化是常崇宜1983年在《秘书学概论》中提出的。张家仪概括较好,反映了秘书学研究的深度。但"附着个人"的提法不准确,讲"秘书决不是一种职务"也嫌绝对化。

5.1987年常崇宜在《现代秘书工作》一书中认为,"秘书是一种职务名称,也是一种社会职业。是领导机关首脑或特定领导人员的助手。各种秘书的具体助手作用各不相同,但都是通过辅助领导,直接为领导服务去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这是试图对公务与私人秘书、各行业、层次、工种秘书作出的广义定义,其中的"特定领导人员"包括了私人秘书的领导者,正由于是广义,文字概括不精练。

6.1987年刘祖遂、王守福在《通用秘书学》中认为:"秘书是社会职务的名称之一,是为领导中枢和领导者提供综合性、辅助的公务人员。" 这里明确指出"公务人员",是一种狭义的定义。

7.1989年董继超在《公务秘书学》中认为;"所谓秘书,就是掌管文书并直接辅助上司全面处理事务的人员。" 这里用了"所谓"二字,并沿用了论述秘书活动方式的办法,以及强调了"事务"而未提"参谋",反映了定义的难度。

此外,笔者所见到的我国秘书界著名学者李欣、王千弓、翁世荣等在他们的论著中,都没有直接探讨定义问题。1990年袁维园主编的《秘书学》也只讲到秘书"是广泛的社会职业之一",是"一种行政职务"。

归纳起来,各家说法中涉及的有四个问题:(l)我国秘书是一种职务名称,还是一种社会职业,或者二者兼有?(2)我国秘书的主要职能作用是助手,还是参谋,或者二者兼有,又如何准确表达?(3)对秘书下定义时应主指狭义的办公厅室中的秘书,还是应包括广义的如研究室、局、保密局、档案局等与办公厅室独立平行的机构、甚至业务科室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4)私人秘书的情况很不相同,但数量正在扩大,要不要包括进去?

三、初步的结论

l.广义秘书的概念;"秘书是领导人的事务与信息助手。"这里的广义,包括了公务秘书、私人秘书,又包括了各行业、层次、工种;领导人既含单数,又含复数--领导集体;因此只能是简明、抽象的概括。

助工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绩效分配;设计;运作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防保于一体的三级优秀综合性医院,仅我市就有三家三级优秀综合性医院,医疗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省级重点专科评审每三年一次,为了在下一轮省重点专科评审中取得优异成绩,我科于2009年1月正式实施(2007年第四季度开始酝酿、2008年1月试运行)将绩效工资与工作量、医德医风、规章制度、职称、职务、科内考评、夜班补助、科研、教学、论文、双新等十余项挂钩,以充分调动全科人员(四个部门:普放、CT室、MRI室、介入导管室,共40人左右)的积极 性。

1 方法与步骤

科室管理包括人、财、物的管理,绩效工资分配是科室财务管理的重要部门,为了充分调动全科人员(四个部门:普放、CT室、MRI室、介入导管室,共40人左右)的积极性,我科于2009年1月正式实施(2007年第四季度开始酝酿、2008年1月试运行)将绩效工资与工作量、医德医风、规章制度、职称、职务、科内考评、夜班补助、科研、教学、论文、双新等十余项挂钩(表1)。 住院总医师将各部门工作量内容汇总在一张表格中,每人每月一张表格,每日如实填写各自的工作量,月底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住院总医师汇总,住院总医师确认工作量无误后交护士长核算、科主任审核。每人每月拿出1.0的系数参与工作量考核。

1.1 工作量方面分数与系数的确定 设定职工个人工作量统计表及每项工作记分标准(见表1),考虑到时间、劳动强度、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劳动强度在时间的基础上加20%分值,技术难度又在劳动强度的基础上加20%分值、风险程度又在技术难度的基础上加20%分值。用每月总人数除以总分数得一分相当于多少系数,再用一分相当于的系数乘以各自的分数得每个人工作量相当的系数。

1.2 其他方面系数的确定 见表2。表1 影像中心职工绩效工资系数

备注: (1)职务:主任2.0,副主任、护士长1.0,各部门负责人及科委会其他成员0.5。 (2)职称:正高0.8、副高0.6、中级、初级0.2。 (3)科研:在省级获奖后前5名依次为0.5、0.4、0.3、0.2、0.1,在市级获奖后前3名依次为0.3、0.2、0.1。 (4)论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0.5、统计源期刊0.4、一般期刊0.3、短篇0.2、市级以上学术交流0.1。 (5)院级双新(主持者):一等奖0.3、二等奖0.2、三等奖0.1。 (6)科内考评:95分以上0.3、90-94分0.2、85-89分0.1。表2 职工个人工作量统计表及每项工作记分标准

1.3 奖惩兑现 夜班补助:除按医院规定发给夜班费外,科室每月给参加倒夜班者加0.3个系数;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违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等视情节轻重按考核标准给予处罚。科研、论文、双新、学术交流均享受12个月[1]。

2 结果

一年多来,科内工作抢着干、夜班争着上;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科研在省教育厅立项2项;院级双新获奖3项;在正规双刊号杂志13篇;市级以上学术交流5篇。圆满完成了郧阳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影像学教研室的教学任务。与多数医院多数科室仅按职务、职称核算职工们的绩效工资相比要先进、科学、实用、有效。

3 结论

通过多方位考核调动了职工们的工作、学习、主动服务意识及创新积极性,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克服了多年来养成的出工不出力、主动服务意识淡薄、不愿动脑去想、动手去写的坏习惯。且不同职称人员的工作侧重点不同,高级职称人员侧重于科研、教学,中级职称人员侧重于双新、论文,初级职称人员侧重于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也避免了各部门之间因工作量不同而绩效工资相同的矛盾。

参考文献

助工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其次是法律法规的修订问题。法官职业化建设必然涉及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订完善,但是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在正处在摸索、试点阶段,各地推行的法官职业化改革举措不尽相同,尚无统一的结论,故修订法律法规的工作应从缓。如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的情况来看,不仅称谓不相同,青岛中院称“助理法官”,房山区法院和浦东新区法院称“法官助理”;而且定位也不相同,青岛中院赋予助理法官一定的审判权,助理法官属于审判人员,对庭前结案或径行裁判的案件,可与主审法官组成合议庭评议,作出裁判,房山区法院则规定法官助理无任何裁判权,法官助理不属于审判人员。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修订完善的时机显然未成熟。但是,现在及今后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此应予以充分考虑。如最高法院2009年7月30日作出了《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与民事诉讼法相比,已将“审判员”的称谓改为了“法官”。三、改革初期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序列不宜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将在法院内部实行大面积的人员分流,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将各司其职,按单独序列管理,不同序列的人员互不交叉。笔者认为,为了维持法院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并照顾广大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在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相当一段时期内,对上述序列人员的管理不必泾渭分明。首先,核定法官员额应允许司法行政处、办公室、政治部(政工科)、研究室等部门具有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职称的干警参与竞争。因为这些部门的干警思想人品、法学功底、审判业务俱佳者并不罕见,由于轮岗交流、组织安排等诸多原因而未在审判业务庭工作。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吸引社会的精英从事法官职业,那么让这些法院的精英有机会从事审判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其次,在改革初期应允许各序列人员有适当交叉。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书记员晋升法官制度,初分到法院的正规院校法律本科毕业生,甚至硕士、博士,都要先从事书记员工作,以致出现了书记员素质超过法官的现象。法院招纳这部分书记员的初衷显然不是让其长时期担任书记员工作,但由于其缺乏审判实践经验且未通过初任审判员资格考试(现在是统一司法考试),暂时还不能担任审判职务。推行法院队伍的单独序列管理,应当尊重历史,让这部分书记员有机会成为法官助理和法官,否则将是人才的浪费。从四川省西昌铁路运输法院、中江县法院、乐山市沙湾区法院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书记员并非终身制,在严格的条件下是有机会晋升为法官的。反之,对违反党纪院规的法官,对不称职的法官,对竞争上岗落选的法官,也可考虑另行使用,担任法官助理或者司法行政人员等,不必搞法官终身制(我国的法官法也未确定法官终身制)。当然,这并不意味各序列人员可以像过去一样轮岗交流,适当交叉与轮岗交流性质完全不同。再次是妥善安排资深法官的去向。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实质是法院审判资源的重新配置,必然涉及到人员的分流。由于核定的法官员额有限,有些审判人员特别是资历较深的审判人员多年来为法院工作作出无私贡献,因专业化训练不足、现代司法技能不强、身体状况欠佳等原因难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但因其资历又可能不愿担任法官助理,因而公正安排这些不是十分适应法官职业化要求的资深法官,是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不能回避的问题。从一些法院的改革实践来看,有的专门成立督导室,安排资深法官专司督导工作,有的则分流到司法行政部门和执行庭从事司法行政和执行等工作。北京房山区法院对没有被选任为法官的,仍然保留了原来的审判职称。(作者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注:章武生、吴泽勇《司法独立与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上),《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王平、杜玉成《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实施主审法官制的论证报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跨世纪法官话改革”征文——获奖论文集》,P407。董华《日本法官制度》,中国法院网2009年4月19日。王晨光《 法官的职业化及精英化》,中国法院网2009年6月10日。刘亚林《改革书记员管理制度的调查与思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跨世纪法官话改革”征文——获奖论文集》,P663。佛法研《法官助理与法 官员额问题研究》,《人民司法》2009年第8期。

助工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秘书;定义;辨析

在我国,把秘书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进行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虽已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研究横向联系不够,理论上很难取得共识,至今关于秘书学中一些基本、重要的概念和理论都存在着诸多争议,没有一个统一定论,本文所述关于“秘书”定义即是如此。而随着日新月异的时展,有的秘书学著作中所述内容有陈旧过时之失。本文试从“秘书”在古汉语中的定义、“秘书”在现代汉语中的定义、国外对“秘书”概念的界定及“秘书”特有属性的辨析四方面来探析最恰当最符合当今社会实际的秘书概念。

一、“秘书”在古汉语中的定义

“秘书”的概念在我国最早出现在汉代。班固所著《汉书·刘向传》中记载道:“诏向校中五经秘书”。这里的“秘书”不是指人,也不是指职务,而是指物,意为“图书密文”。我们都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焚书造成大量图书的毁灭,也使得之后的汉代社会上的文献变得极为稀少珍贵。到了西汉初年,统治者为政治需要,广泛搜集社会上遗存的档案图书文献,集中于宫中秘藏,故称“秘书”。可以理解为因稀有珍贵而小心保存的书籍。这就是古汉语中“秘书”的第一种含义。秘书一词在古汉语还有一种含义,即谶纬图录之书,也就是迷信的人用来预卜凶吉、对未来做出某种预测的书籍。一般也是宫廷藏书。据《后汉书·郑玄传》记载,郑玄给其儿子的《戒子书》中,说他年轻时代在皇宫里曾经“粗览传记,时睹秘书纬术之奥”,这里的“秘书”便是谶纬图录之书。

因此,根据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秘书”一词最初不是指人,而是指“具有秘密性质或神秘色彩的图书”。而当秘书开始指代人员,有官职的意思是带后缀的。也就是说在秘书之后加监、郎、丞、令等后缀,才不是指书,而是具有官职的含义。

二、“秘书”在现代汉语中的定义

20世纪初孙中山在日本主持同盟会工作期间选用宋蔼龄、宋庆龄为自己掌管文书及其他日常事务时,称她们为秘书,此后,秘书成现代汉语常用词。“秘书”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指“事物”(书籍档案),而是指称“某一类人”。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秘书是“掌管文书并协助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辞海》中,秘书是“职务名称。掌管文件并协助领导人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这两本词典中对秘书一词的解释,再次说明了“秘书”在现代汉语中已经不再指称事物(书籍档案),而是指称某一类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本词典都把“掌管文书”作为秘书的必备条件,然而在已进入21世纪的当今社会,行业秘书的门类越来越多,各行各业内秘书工作本身也在不断分化,秘书工作本身的分工将越来越细密,许多秘书并不一定掌管文书,如负责总务、后勤等工作的事务秘书或负责在生活上给领导提供服务和帮助的生活秘书。所以这两本词典对于秘书这个概念都有“定义过窄”的缺陷。

而在秘书学界,虽然“秘书”是秘书学科中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但是自秘书学产生以来,对这个词的定义就存在诸多争议。有人统计过,秘书学界对“秘书”的定义多达100种以上。有“职务”说,“职位”说,“职称”说、“职业”说、“人员”说等方面。各个学说中都有一些专家定义一些虽略有不同但极相类似的概念。例如在“人员”说中:

“翁世荣认为:秘书是‘辅助领导层或个人实施管理和处理日常事物的人员’;董继超认为:‘所谓秘书,就是掌管文书并直接辅助上司全面处理事务的人员’;杨永清认为:‘秘书是领导、专家、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时的辅助人员’……”这表明“秘书”一词尚未在学术界达成概念上的一致,仍具较大的争议,而这争议,这定义的不规范无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仔细辨析这几种主要学说,我们可以认识到:

“职业”说从长远看有道理。在西方发达国家,秘书早已成为一种与教师、医生、律师等同的职业名称,许多人愿意终身以秘书为业。

而我国秘书正在向职业化转变,但尚未完成,大多数公众还未接受“干一辈子秘书”的观念。尤其是在党政机关工作的男秘书,往往只是把秘书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一块跳板。

“职务”说或“职位”说,主要是指在党政机关、政府部门里,由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下文件任命的秘书职务(有的在括号注“正科级”“副处级”之类说明),这在广大秘书群体中只是一小部分,大多数秘书都没正式秘书头衔,但一般人都把秘书部门的工作人员统称为“秘书”。

“参谋”说重在强调秘书部门的参谋作用。这虽然没错,但不能要求秘书部门每个工作人员都当领导的参谋。参谋是高层次智力活动,少数高级秘书人员才能胜任的职责。

关于“助手”说,其实助手是个相对概念,不能指代确定的对象。医院中住院医生是主治医生的助手,手工艺劳动中徒弟是师傅的助手,在机关中副职领导是主要领导的助手,周恩来被人看作毛泽东“最得力的助手”,但他不是秘书。所以,将秘书归类于本身没确定外延的“助手”太宽泛。

还有“(工作)人员”说。“人员”说可较恰当涵盖所有秘书。秘书自古以来就是典型的脑力劳动者。我国古代最早的秘书官职叫做“史官”,据传汉字的发明人仓颉就是黄帝的史官。夏商西周时代史官是统治阶级中文化水平最高的人。现代秘书必须具备较高层次的学历和良好的文化修养。所以秘书应归类于“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工作人员”。

而在1998年5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对秘书就采用了显然属于“人员说”的定义,认为秘书是: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这个定义,其实是针对“公务秘书”而言。“办公室”、“程序性工作”、“政务”这些词一般多应用于公务秘书,对于如今市场经济下越来越多的民间秘书特别是私人秘书不很适用,对企业秘书来说也是不适当的。

三、国外对“秘书”概念的界定

西方秘书一词源于拉丁文“secretaries”,原意为“可靠的职员”。英文秘书“secretary”,即是秘密“secret”加上后缀“ary”。表明了秘书工作中保密的重要性。国际职业秘书协会(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dministrative Professionals,英文简称IAAP)认为,秘书是具有熟练的办公室工作能力,不需上级敦促即能主动负责、积极进取、干练果断、能在授权范围作正确决定的经理助手。这一对秘书的阐述广泛应用于欧美发达国家,具有较强的市场色彩。日本学者认为,秘书是帮助与处理各种事务的工作人员,即秘书是全能运动员。这突出表明秘书的工作范围是随着领导人的工作范围而变化的,赋予性强,很难明确予以界定。

以上国外对“秘书”的定义主要集中在以下两大方面:

第一:由于市场经济实体的需要,秘书是一种社会职业,而不仅是一种官职名称,这一特点在欧美各国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第二:秘书主要是为领导服务的人员。这是各国对秘书进行界定时的一大共性,即一切秘书都是为其领导人服务的助手,没有领导就没有秘书,正是领导人的需求,导致了秘书活动的产生与秘书的诞生。

四、“秘书人员”特有属性的辨析

由前论述分析可知,我国现阶段秘书定义采用“人员”说比起其他学说诸如“职务”说、“职业”说、“助手”说更为适当。而秘书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相比,还有其特有属性:

其一,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秘书的服务对象就是领导,秘书直接为领导服务。这里的领导是广义概念,雇主、上司、老板、主管都是领导的范畴。而社会其他工作人员的服务对象往往并不只是一类。秘书所有庞杂琐碎的工作都是为领导活动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服务。可以说没有领导就没有秘书。秘书天生为领导而生,秘书工作的起源就是由于领导需要有人辅助他工作。因此秘书的服务对象就是领导,是秘书区别于其他工作人员最显著的特征。

其二,工作内容的特殊性。辅助性是秘书工作固有的、最主要的性质。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决策和宏观管理,而秘书的主要工作就是辅助领导决策和宏观管理,就是在领导的决策和管理中给领导当助手、参谋、提供辅助。没有领导的决策、管理活动,也就不需要秘书工作。秘书没有独立于领导工作需要以外的工作任务。辅助性要求秘书正确认识自己和领导的关系、要求秘书在工作中不能越权行事、要求秘书具有“通才”、“杂家”式的知识结构、要求秘书信守忠诚、保密的职业道德……因此,辅助性是秘书人员区别于其他工作人员的最明显的特征。

纵上所述,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的“秘书”概念可采用秘书学界的“人员”说,《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中关于秘书定义中的“掌管文书”已不是秘书概念的必备条件,而秘书人员的特有属性就是服务对象是领导与秘书工作中最重要的性质辅助性。

因此,“秘书”可简洁定义为:辅助领导管理和决策的人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