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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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在工程分包过程中,为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双方要就具体施工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签订。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主要应加强以下三方面管理。 2.1分包方的选定…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精选5篇)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工程项目进场后,就要成立合同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为合同管理的主要领导,经营部作为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小组成员包括人事、机械、材料、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经营部有明确的合同专管员,负责合同文件起草、协助项目领导签订合同、合同结算、合同章的保管、合同双方来往文件、合同执行情况等的验证及资料整理。

2、合同订立

在工程分包过程中,为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双方要就具体施工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签订。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主要应加强以下三方面管理。

2.1分包方的选定

要坚持 货比三家 的原则,对多家分包方进行评审。要选择信誉好、有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质量优良,人员、设备配备精良、有相应垫资能力、且管理人员素质高的队伍,分包方要有相应的资质及营业执照,严禁发生二次转包的现象,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

2.2合理确定分包单价

施工预算是分包单价确定的依据,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及以往类似工程单价情况合理确定。单价过高,影响项目利润指标的实现;单价过低,项目管理困难,分包方会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因此,要通过测算合同成本费用,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来控制单价,并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工程分包合同单价常见有三种形式。

2.2.1单价合同承包。

是目前工程分包的主要形式,是一种按照某一项分项工程或某种组合工程,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分别确定其单价的承包形式。其工程数量均不得超过图纸设计的实际完成量,并以经过监理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此种方法的好处是:合同结算清晰,发生变更项目支付费用时有据可依,方便管理。

2.2.2总价合同承包。

是以施工预算中分项工程的预算总价扣除有关费用,作为工程分包合同总价,工程数量以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一次性包死,不参与调价及索赔等清单外费用支付。

2.2.3清单单价合同。

此种方式不宜采用,原因主要是总承包方在投标时按照预算编制办法来计算单价,为了减小资金压力,会把前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单价提高,后期施工项目单价降低;考虑业主部分项目可能会发生指定分包,专业分包部分会有不均衡报价。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分包合同,都需要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经验,全面考虑订立合同。

2.3合同条款的拟定要完备

签订的合同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分包方对主包方的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规定明确,以备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根据经验,现将拟定工程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2.3.1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开竣工时间、工程结算及价款支付方式、预计发生变更索赔时的费用支付原则,同时明确管理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缺陷责任期、支付方式等条款。各种费用的规定固然很重要,但一些隐蔽项目也应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视。比如工程施工内容的填写,举例如锥护坡施工,在拟定施工内容时如果许鹏菲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100024只提及砌筑、回填,而未提到砌筑前的夯实,分包单位就有可能乘机钻空,并且可能造成质量事故。

2.3.2根据工程招标文件明确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合同执行期间总承包方对合同履约监控的对力,如当工程达不到发包方或总承包方的要求或整改时,总承包方有勒令分包方清退出场的权力。

2.3.3明确违约责任及发生纠纷和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一般有协商、仲裁、诉讼三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尽量避免发生纠纷,甚至诉讼。建议采取在公司注册地进行仲裁的方式。

2.3.4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尽量避免出现明显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我方提供的合同文本,若出现对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有利于对方的解释,因此,在平时工作之余应提高法律意识。

2.3.5合同订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责任予以明确,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我方可以实行免赔条款。

2.3.6合同起草时应注意措词要严谨。如质保金的返还条款规定:工程质保金按合同规定扣除,待整个缺陷责任期满后,在收到业主退还的保留金后,由甲方视验收、养护情况退还乙方。

3、合同履行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控制点,对于合同管理部门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控制。

3.1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 两单 制度,即预提费用单和最终结算单。

及时准确地预提费用可以使财务对成本摊销准确,便于随时了解工程盈亏情况,同时又使价款支付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中,以防超付。

3.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中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条款已不适应,应立即以协议补充;若将给我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合同,待问题解决后执行。

4、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收尾,应该作为项目的一项重要事务来抓。在按照程序进行结算之余,需要合同结算人员担负起一定的义务与责任。

4.1严格执行会签制度。

其他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协助提供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结算后各部门要予以审核确认。防止应扣款项存在遗漏现象。应扣款项一般包括:调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工程返工费、税金、质保金、以及其它违约处罚金等。

4.2结算原始资料的提供必须真实可靠

并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确认,同时合同结算人员要进行认真核算,有疑问要澄清,不能敷衍行事。

5、合同资料管理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结算台帐、预提费用台帐,同时分包单位评定资料、合同文件、结算资料及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来往文件均需分门别类归档留存,作为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在建立合同结算台帐时一定要使其作用真正发挥到实处,能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便捷,切不可当作一种手续。借助计算机辅助管理虽然可能一开始较繁琐,但它能使每项结算清晰明了,随时可以直观地表示出该项目每个分包单位结算情况,分项工程分包及结算情况,整个工程分包及结算情况,为我们的日常工作提供方便,也可以避免出现重复结算情况,起到进一步校核的作用,同时可以随时为项目领导提供项目工程分包情况的信息,便于领导全面掌握情况。

6结语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一带一路”政策的逐步展开,国家对交通建设的投资逐步加大,港口工程作为交通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港口及港口群的建设也趋于复杂,尤其在水下地质情况不明确、现场施工条件无法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现场管理难度很大,如何有效管理现场,如何实现项目既定的利润目标是很多施工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因此,需要施工单位不断强化合同意识,严格合同管理,从合同上有效地将风险转移和控制,才能达到对项目的各项既定目标。下面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就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2.合同管理概述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业主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港口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施工单位从投标策划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投标阶段的合同策划管理、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履行管理、结算管理及合同后评价管理等。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和造价等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如何做好各阶段的合同管理对于项目顺利实施至关重要,一定要通过树立良好的合同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从而达到对合同的有效管理。

3.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3.1投标策划阶段

(1)缺乏合同意识,不重视合同范本文件本阶段,由于配备的投标团队更多的关注技术及报价部分,很少与合同条款结合起来,导致报价文件与合同的工作范围不完全对应,最终在合同执行中出现纠纷。比如招标文件中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并未对保险描述,而合同文件却要求承包人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投标人在报价时未对保险报价,导致合同执行中产生损失;又比如合同条款中将发包人把提供资料的错误风险转嫁给承包人,而投标人又在考虑风险费时未考虑到该风险,在后期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水下地质条件和业主提供的地质报告不同,导致施工方案变化产生巨大的投入。(2)未对合同范本条款进行研读在实际项目中,由于中标后与签订合同之间的时间往往非常紧张,中标后既要组建项目部,准备进场事宜;又要编制各种施工方案等文件。因此花费在合同条款研读上的时间相对较少,导致很多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合同谈判也类似于走过场,难以提出实质性问题,从而为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3.2合同谈判阶段

(1)项目部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项目信息缺乏延续性目前很多施工单位未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项目一旦中标,合同谈判及履行的责任完成转移,变为由项目部来主导,合同谈判的责任就落在项目部商务经理身上。另一方面,很多现场项目部商务经理并未参与投标策划,施工单位也未建立完整的合同交底制度,未及时将投标策划的想法及时转告项目部商务经理,导致合同背景信息掌握不全,难以正确表达施工方的观点。上述问题将导致商务经理仅从自身专业角度开展谈判,难以全盘考虑。(2)合同意识不强烈市场竞争激烈,能中标已很不容易,导致合同谈判时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施工单位在谈判时节节败退。一方面,施工单位自身认可了谈判的不平等性,首先败在了气势上;另一方面,施工单位也没有很好的制定谈判策略,对于自身关注的问题,很难拿出可以平衡或折中的方案。

3.3合同履行阶段

(1)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维系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唯一文件,在合同履行中,由于缺乏合同交底及跟踪制度,致使项目部各部门未对合同中针对自身的条款知晓,使项目管理缺乏针对性,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2)未及时进行经济签证,工期和费用索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对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很难进行及时的经济签证,一方面,发包人不愿意承担经济风险,能不签就不签;另一方面,发包人也在施工过程中很难对经济签证的合理性做出判断。而对于出现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发包人更是避而远之。常见问题有工期延误计算不正确,工期延误及索赔的时间点已经超出了合同约定等。

3.4合同结算阶段

主要问题有:①结算文件不能及时准备齐全,如交工证书未拿到,签证及会签材料未走完流程等;②结算文件的合规性不符合要求,如很多签证及工期延误材料都是结算阶段进行的补充,从而导致项目审计时不被接受。

3.5合同后评价阶段

对于上述各阶段的问题,没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施工单位也未对合同管理的经验进行有效的宣讲,导致每个新项目都会重复上述问题,很难形成反馈及改进机制,不能指导后续项目。

4.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投标策划阶段

要充分重视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的研究,一方面,将合同范本的工作范围与招标文件的工作范围详细比较,确认完全一致,同时将合同条款中隐含的承包人责任和风险发掘出来,然后根据确定的范围和隐含的责任制定报价策划及风险管理策划;另一方面,组织商务人员对合同范本进行充分解读,尽早提炼出问题,为合同谈判阶段做好准备,制定谈判策略。

4.2合同谈判阶段

首先应建立合同谈判的集体意识,谈判不仅是项目部的事情,更是关系到两家公司,因此,应对合同谈判充分重视。中标后,组建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财务、法律、安全等部门的人员建立合同谈判小组,对合同条款的问题与发包人商谈;其次,建立谈判的平等意识。虽然谈判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不平等,但在谈判本身上,承包人应以公平和平等的姿态,对明显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敢于表达观点,尽力争取;再次,谈判小组应建立谈判策略。将合同条款的问题进行划分,分必须争取的、可折中的、可放弃的三类,利用可放弃的条款来平衡尽力争取的条款。

4.3合同履行阶段

建立交底和交流制度,定期给各部门合同交底,同时就合同中不明确的条款开会交流,确保合同履行在合同框架范围内。比如施工部应知晓合同中对隐蔽验收的程序规定,进度和质量的约定及违约责任等,安全部应知晓合同中安全考核及安全管理的条款等。本阶段应主要关注范围管理和风险管理。项目部各部门要注意合同边界,对超出或可能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应及时通知商务人员进行判断,确定属于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应及时进行变更或经济签证,签证应将事实和费用分开,在费用不能及时确定的情况下,先确定事实,为后续费用签证打下基础。对于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严格按照合同及时将通知书发出去,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并及时沟通。同时,项目部商务部要对合同执行中的风险及时进行识别和建立防控措施,在施工前期,合理通过保险、分包等形式适当转移风险,在施工中期,通过建立合理的监控和预警机制来控制风险。

4.4合同结算阶段

及时收集结算所需的支撑文件,包括合同文件、招投标资料、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延期证明及索赔文件等,并尽快评估文件的时效性,确保支撑文件符合合同文件的程序要求,为结算谈判和审计审核做好准备。同时,对超出合同范围内的费用,应准备答辩材料,包括合同中涉及变更的条款,合同对工作范围的约定及合同对超出工作范围签证的程序规定等。

4.5合同后评价阶段

本阶段是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进行的全面总结,是对后续项目施工的提醒。项目部商务人员要及时编制《项目合同管理及执行报告》,报告应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合同管理团队的组建及责任划分、合同范围及风险管理、合同变更及签证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成败经验进行总结,并向公司汇报。

5.结语

港口工程由于其潜在的地质及施工风险,对合同管理未引起重视导致项目失败的案例很多,给施工单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作为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项目投标阶段与实施阶段的合同交底及合同检查制度,同时,积极通过合同条款为项目争取更大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个系统工程,要加强与项目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及时总结,为后续项目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高伟 田辉 曹平 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②技术资料和说明;③图纸;④协议书;⑤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⑥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⑦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②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④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工程监理是通过组织、技术、经济、合同四大措施对土建工程的项目、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进行监理。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执行世行贷款中的土建工程的合同条款,实施政府监督(交通质量管理站)、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企业自检(质监员)的制度,实质是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作为业主单位、承包商以外的独立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运用业主委托给予的权力,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实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监理一方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四、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完善合同文件是做好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础

合同愈完善、愈明确,责权利关系愈清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就越小,纠纷就越少。合同文件的任何失误、疏忽、遗漏、含糊都会给合同执行带来困难,也会给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2、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

由于合同管理是技术、经济及其他各方面的综合性管理,因此,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分工、职权范围应有明确的规定,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要制定规范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工作纳入科学轨道。

3、提高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的关键是管理人员的素质。因此,要加强人员培训,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合同条款,提高管理能力,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大公无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等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坚持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同时,还要加强管理人员外语培训,以适应国际合同管理需要。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选好人员。要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聘的方式选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的人才放在重要的岗位;二是组织继续学。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采取布置学习,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分析总结。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岗位成才;三是送到有关院校深造。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选送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四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

4、实施合同执行的统筹

由于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会有许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各个工程和各个合同之间的衔接需要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只有做好协调工作,实施合同执行的统筹,才能保证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协调对于合同管理来讲相当重要。因为一个世行贷款中的土建工程,工期往往比较长,在这么长的时间,承包商、业主难免有磨擦。这就要求协调承包商与业主、业主与监理,监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便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降低工程投资,更好地体现世行贷款的土建工程价值。同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系统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具体表现为在合同签订层面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具体履行的时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说的“签订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具体履行到哪一环节并没有人跟进;在合同变更的事项出现时,具体经办人不能和相关执行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更不用说及时地签订变更协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处于被动地位。

二、完善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业市场的宏观调控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在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应当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那些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加大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可以仿照打击欠贷不还“老赖”的做法,公布“黑名单”,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资质、一定时间内不准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等措施来处罚。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阻碍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国内建筑企业也参与到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无缝衔接。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而言,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仅限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针对不同缔约方,应当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整的合同体系。合同承包方式也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②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这有助于解决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融资难问题。国际建筑市场的风云变幻迫切需要我国建筑行业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融资方式。

2.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团队

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类人由于经常接触合同,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首先应当加强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应当注重合同管理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或组建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而不是在发生纠纷时,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门充当“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只有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才能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进行智力投资。可以通过选送一批有潜力的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等多种途径储备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业施工分散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经营、管理和领导能力的强弱,对项目运营状况有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要慎重选拔和任用项目经理,加强对项目经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电”,使其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好合同关,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控制;借鉴

1工程概术

801#项目,单体建筑面积6万m2,地上12层,地下两层,滑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檐口高度60m,总投资2.7亿元人民币,2012年10月开工,2014年底竣工,已投入使用2年。是单位有史以来,单体建筑面积最大、投资最多、结构最为复杂、功能最齐全的建筑物。对801#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从中得到一点启发,给今后管理,提供一点借鉴和指导。主要问题是我们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没有管好合同,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办。(1)《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我们认为连续下雨10几天甚至20几天,工地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下雪了,气温很低,无法施工,或严重影响施工,现场就认定是异常恶劣的气候。施工单位申请顺延工期,我们认为合理,就给施工单位顺延了工期。结算审计通不过去,对现场认可的工期认证给予否认。理由是‘它不是二十年来最大的雨雪,因为没有记录可查’;我们没有严格按合同要求把关。(2)《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竣工在10d以内(含),每天罚款5000元;逾期竣工超过10d,每天罚款10000元。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规定日期交工,801#项目整体工期推迟交工109d,我们没有按照此条款对施工单位处罚,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审计过程中质问现场人员为什么不罚款,是否存在什么问题;现场管理时一直在口头上要求过。重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但从未叫过真,没认真地按合同去做过。等审计人员查出来,才想起去补这块资料,问题就来了,存在造假嫌疑。所以我们要认真总结,引以为戒,今后不要再犯类似错误。(3)《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施工期内,发包人仅对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钢材(土建钢材)、水泥(商混、现拌混凝土和砂浆水泥)两项主材和人工费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动进行调整结算。不超过±5%的,不予调整;钢材、水泥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的,仅计算超出±5%以上的部分,按照投标基准日期当期与材料采购时当期的《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信息价计算差价,材料数量以承包人投标书《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的用量为准(消耗量超出定额规定消耗量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予调整。材料费调差仅计取税金。2012年5月,801#项目施工单位中标时,当期市场钢材价格4300元/t,2012年年底至2013年全年,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至2900元/t,钢材价格下跌了30%,现场没有执行调整。审计人员向我们要依据,我们没有。工作被动。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做好材料数量进出场登统计,掌握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出具调整报告。(4)《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4.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职。若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扣留项目经理保证金伍拾万元;项目经理每月在位时间不少于22d,在位时间达不到要求时,按人民币1500元/d处罚;项目经理连续30d(含)以上不在现场,除项目经理本人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到位经发包人批准外,发包人将扣留全部保证金伍拾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一直没有到位。指挥部还为此买了指纹机,要求施工单位的管理人,每天按指纹,也没有多大效果。但也没有执行处罚。它实为社会通病,挂靠企业,挂靠项目经理已经成为全国性施工弊病。在制定合同时,能否变通一下,有待商榷。另外有部分合同条款中权利义务不对等。《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合同条款不对等,就是不平等合同。综上所述,合同签订和执行,都需慎重,制定合同条款时,不要照抄照搬,死搬硬套,一定要在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符合实际、实事求是,制定出切实能指导建筑活动的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按合同条款,不折不扣,严格执行。这样管理项目才不至于丢三落四、漏洞百出,经得起检验和审计。

2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纸设计、答疑纪要及招投标的相关要求,与发包人签订的约束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科学、合理、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即有利于甲、乙双方分摊责任、规避风险,又有利于市场有序、平等竞争。建设工程合同是实现工程项目目标,合理解决甲乙双方变更、索赔和争议的依据。同时,它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合同签订

(1)合同谈判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2)签约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对方近年的财务状况及工作业绩。签订合同须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廉政”的原则。合同一般采用书面格式,统一合同文本。并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801#建筑物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发包范围(具体以发包人工程量清单为准);建筑装饰工程:基坑-6.0m以下土方开挖、基坑降水、基坑边坡支护(含基坑-6.0m以上已开挖边坡支护);给排水.....而中标通知书中,承包范围是:建筑装饰工程:基坑-6.0m以下土方开挖、基坑降水、基坑边坡支护;给排水.....两者前后不一致,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把-6.0m以上护坡做了,才发现清单里不含此项内容,向甲方索赔,引起合同内容纠纷,虽经多次协调,也未能妥善解决。(3)合同内容应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最后,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不是是放在保险箱里,出现问题时,才把合同拿出来查一查;合同管理应该是把条款记在心里,天天对着条款找问题。把合同条款内涵吃透。避免出现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漏洞,审计通不过。“图纸和合同”是我们施工现场管理者的两把尺子,它就是标准,看懂施工图纸,熟记施工合同,对照图纸,利用合同的相关条款去管。同时,它也是两把利剑,违背它,不按照图纸和合同做,我们将会碰的头破血流。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形式,因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形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和甲乙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完备,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合同规定内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分歧如何解决。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客观实际等。对不符合实际条款应实事求是地加以修正。《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既有合同制定时局限性,也有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或执行的不坚决和彻底,引以为鉴,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工作标准,便于更好的管好项目。

5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