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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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监测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

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精选5篇)

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解决措施

1 概述

环境监测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负责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环境管理工作又必须依靠环境监测。

2 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应用监测技术手段对一切违反环境法律、行政规章和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环境监测的实质是为环境执法服务,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工作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调查阶段所进行的环境监测;二是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监测与调查。环境监测有两大特征:一是以统计学为基础,由互相渗透又互相结合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组成;二是为社会服务,有效的环境监测分析数据是环境监测的主要产品,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充分反映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以及各类生态环境的环境容量、背景浓度,为环境规划、环境质量和环境评价提供了基础数据,为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其主要分为 3 个层次:一是现状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环境预测与评价;三是跟踪评价。

3 环境监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

当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首先要对该项目建设地环境要素进行分析,项目拟建地是否具有环境容量主要指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以及生态等要素的环境容量;项目建设后是否带来新的环境影响和变化;项目拟建设地是否具有环境可承载力。为了说明这一系列问题必须有环境现状监测数据来表明,该地域的环境质量具有可行性,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小于区域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噪声现状达到功能区要求。只有具有准确的环境监测基础数据,才能表明该地域是否具有环境容量,是否可以建设。

环境监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作用

当前进行环境评价的方法多种多样,而环境监测作为一种有效的影响、评价的监督方法,进行环境的评价过程中,具有监督的功能。根据环境监测的数据,将环境的质量、污染等情况反映出来,有利于环境保护人员及时发现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有助于财务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因此,环境监测工作是判断环境是否受污染的依据,同时也对环境质量起到监督的作用。

对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检测作用

对当前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起到判断作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主要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环境评价的结果以及报告等内容。环境监测可对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有效的检测,保障项目环境的质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环境监测工作还需要运用监测所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项目环境的可行性,因此,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的评价初期、建设过程与运行期、评价期,均起到有效的检测作用,并为分析工作提供充分准确的数据。

4 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检测的方案不够规范

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面临较大的困难,首先表现在检测的方案不规范,检测方案的重点内容突出性较差、并且缺乏合理与科学性。同时,部分环评单位为减少监测的费用开支,检测的方案中环境监测的点位较少、频次也较低;在分析项目环境时,没有考虑到条件的不同而盲目采取相同的分析方法。此外,部分检测工作者对环境监测的分析方法不熟悉、对环境监测的知识不理解,缺乏全面、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导致进行环境监测方案的编制时,监测与分析的方法不正确,导致环境监测数据错误,影响了环境影响与评价的结果。

方案的监测点位操作误差较大

环境监测方案中监测点位的操作技术不规范,并且出现的误差也较大,监测部门与环评单位应对项目施工环境未进行仔细的踏勘,未对现场的环境监测点位进行确认。同时,环测人员也未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未按照监测的技术与规范要求,进行监测点位的合理调整。此外,监测人员的责任感不强,为了图工作的便利,擅自改变监测点位的位置,因此造成监测出现较大的误差。

5 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解决措施

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方案

环境的监测工作者应规范环境监测的方案,提高环监人员对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与意义;对环境的监测内容进行分析归纳,对重点问题与内容应做好记录,提高方案的规范性。对不同的监测环境进行统计时,应考虑到其的受限条件,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分析;有效规范环境的影响与评价报告,健全编制的制度,根据统一规范准确描述环境信息。

采用GPS技术进行监测点位的测点

为了保障环境监测点位数据的准确,减小误差率,确保监测结果完整性与规范性,采用GPS技术对监测点位的确定进行有效的定位,为环境监测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准确的数据参考。GPS技术能够进行正确的定位,并且提供准确的定位数据,对环境监测的点位发挥重要的作用。此外,还应提高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重视对人员的培训,重视增强环境监测工作者的责任感,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6 结语

环境监测贯穿于整个环境评价中,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提供依据。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基础,具有较强的监督职能,只有认识到的环境监测重要性,加强环境保护,才能真正体现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王艳丽.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问题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2,(7):375.

[2] 赵常华.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J].北方环境,2011(09):89-89.

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处于高速发展的模式中,但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也原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治理和保护环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保护环境应该贯彻 预防为主 的方针,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新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中加强了环保审批的地位。做好规划和建设中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基础和重要依据,最终直接关系到环评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在新项目的审批和建设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工作体系不够科学,一般都是先由环评部门出具环境监测方案,然后由监测部门负责具体的环境监测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环境监测部门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了它们对环评监测的管理积极性,对规划和建设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十分不利。

2、环境监测的作用

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其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各个阶段主要发挥着以下作用:一、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支撑作用,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做好拟建地环境状况的调查工作,环境监测提供的环境数据是开展环境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对于已经发生的污染事件,环境监测能够及时跟踪污染的特点,发现污染源,并对污染的发展情况和变化趋势做出预测,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数据支持;三、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也要做好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验证环境质量是否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是否达到环境管理的建设目标。

3、环境监测的管理

近年来,随着环评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环评的市场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目前,环评机构的数量非常庞大,且还在进一步增加中,造成环评机构的发展十分不均衡。有些环评机构虽然具备环评资质,但是其配套设施和技术的建设没有跟上,还不具备提供科学有效环评结果的能力,在环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违规操作甚至严重违规操作的现象。因此,加强环评行业的规范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很多建设单位并不具备环评能力,会选择市场化的环评机构进行项目的环境评价。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必须努力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加强环境监测的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的具体工作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实施和开展的。目前,我国的环评文件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弊端,许多建设项目在评审阶段,在没有对环评单位起草的监测方案进行评审的条件下,就直接进行项目报告书的评审,因此,在报告书的专家评审阶段,经常出现专家就环境监测方案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的情况,最后既耽误了项目的建设工期,又造成了财力和人力的浪费。为此,监测部门应该切实履行好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环评监测的质量加强管理,对环评单位出具的监测方案,一定要仔细审查,及时发现方案中的错漏和不足之处,保证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和科学性。

3.1环境监测方案的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监测方案通常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污染源的监测,环境监测的具体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以及监测的方法和标准规范等。环境现状监测是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的现实状况进行分析和监测,监测结果将直接作为所在地环境数据的本底值;环境污染源监测则是针对现有工程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达标情况进行分析和监测,监测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排污源的估算依据。

(1)监测点位、因子和频率的审查。环境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科学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测点位的选择和监测因子和频率的确定。在确定环评方案中监测点位的布设位置以及监测因子和频率时,工作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规范要求,并认真考虑工程项目对环境监测的实际要求,有力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

在环境监测方案下达给环境监测部门后,监测部门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投入到实际工作中。首先应该知悉项目的评价等级,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确认,并对环境监测方案进行初步评审,确保监测点位的布设不出现明显的错误和遗漏,同时确保点位和频次的选择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规范和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监测部门应该与环评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并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最终形成完善的环境监测方案。

(2)监测方法和标准的审查。近年来,我国逐渐重视并加强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相应地出台来一系列的标准和法律法规,环评人员应该及时关注环境监测方法和标准的更新,而不是仅仅重视排放标准的变化,在制定监测方案时,要严格参照和引用新标准和新方法,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也必须参照新标准的规定。

(3)历史监测数据引用合理性的审查。历史监测数据的合理引用对节省建设单位的监测费用和减轻监测部门的工作任务有着重要意义。但引用历史数据时,一定要做好数据时效性的审查,引用的历史数据最好是一年以内的环境监测数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引用期限适当放宽至2年,但2年以上的历史数据由于不具备足够且可信的参考价值,一般是不能进行引用的。

3.2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

工作人员应该将环境监测的质量当成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努力做好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这是保证监测数据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必由之路。(1)采样管理。选择环境监测采样过程的点位时,必须严格执行修订后的环评监测方案的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做好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交接工作。工作人员在现场采样时,要注意取样点是否有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 取样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2)分析测试管理。进行环境监测数据的测试和分析时,应该优先参考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和方法,需要对标准作出变更,采用国际标准时,应该做标准适用性或者等效性实验,并由本单位对检测 结果进行保存。(3)质量控制管理。在进行每个监测项目的实验室分析时,至少留取10%的样品数量作为平行样进行检测分析;对于需要做质量控制样品的监测项目,至少留取10%的样品数量作为质控样品进行检测分析。(4)监测结果管理。对于环境监测结果应该落实三级审核,尤其是要做好历史监测数据与相关数据的比对分析。如果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查找原因,或者重新安排监测。

4、结束语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的管理,是确保监测结果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措施,环境监测部门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落实好相关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环境现场监测 质量管理工作 重点 难点

我们知道,现场采样作为环境监测相关活动的起点,其实施的成功与否对监测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然而,绝大多数现场监测均是远离实验室进行,因此,利用一般的质控方法比较难以实行有效的监控工作,所以,如何科学而又有效地对现场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是环境监测实验室需要面临的一大难题。下面我们就结合实际经验,就环境现场监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以及难点进行科学地分析与探讨。

1 环境现场监测中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

1.1 环境现场监测的工作人员 我们知道,监测员是环境现场监测的操作者,是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因此,对环境现场监测的工作人员提出一定的要求是进行环境现场监测中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对于环境现场监测的工作人员来说,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获取相关的理论考核以及操作考核方面的上岗证书之后,才能够进行独立作业。

1.2 环境现场监测的相关仪器设备 对于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来说,必须进行定期地检定与校准,并且确保在设备所具有的合格期间内进行使用,这是仪器设备使用时最基本的要求。然而,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环境现场监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率通常要比实验室中所使用的设备高出很多,这主要是由于进行现场监测的环境不同,并且条件限制也很多,为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需要仪器的保管人员、进行环境现场监测人员之间互相监督,仪器的保管人员对于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环境现场监测人员在利用完仪器之后进行科学校准,进而确保仪器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得到正确的操作。

1.3 环境现场监测的主要目的

1.3.1 监督监测。监督监测工作作为所有的监测部门需要例行的监测工作,其工作量不仅繁多,而且内容也比较广泛,对于这项工作来说,我们不需要事先制定太详细的方案,只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制定相关的监测工作方案以及监测计划的任务书即可,在方案的制定中需要对质量控制提出相关的要求,环境现场监测人员只要按照各项的要求以及相关的标准实施就可以了。

1.3.2 委托监测。在委托监测过程中,主要的工作是进行环评监测,剩下的则是一些咨询类型的监测工作,对于这项工作来说,环境监测实验站在接受相关委托的时候,需要要求有关的委托单位向其提供比较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法以及监测方案,并且在实际的环境现场监测过程中,需要委托方进行一定程度的配合,环境监测实验站按照委托方针对监测的点位、监测的频次以及采样的方法等的具体要求,完成环境现场监测工作。

1.3.3 验收监测。在进行验收监测工作之前,环境监测实验站需要对现场进行勘查,然后再依据现场的相关情况以及环评批复的具体内容对监测方案进行详细地编写。

1.3.4 事故性监测。对于事故性监测工作来说,需要有关的监测部门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供监测结果,此时,环境现场监测人员可以省略掉某些质量控制程序,抓紧时间,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以及时效性。

2 环境现场监测中质量管理工作的难点

2.1 采样方法 在进行环境现场监测时,我们通常是依据监测项目的具体要求来挑选实验室监测方法的,一般情况下,我们会优先选择国家标准方法以及行业推荐方法,然而,在进行实际的采样时,我们还会遇到某些无法用标准与规范进行解决的问题,例如对于高浓度的废气样品来说,其采集过程会经常由于采样的时间、吸收液所具有的吸收效率等原因而无法确保样品准确性,此时,就需要我们在进行采样之前充分地掌握生产工艺,了解废气在产生的过程中需要的浓度范围,进而再依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吸收液的浓度、数量、采样的时间以及采样的频次等。

2.2 采样记录 对环境现场监测进行采样记录作为复现采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需要引起环境现场监测人员的重视。通常,采样记录越具体、越详细,其对于分析人员的帮助也就会越大。我们对于不同类型的样品采集,需要设计不同的采样表格,进而保证准确、全面而又详细地记录下采样的状况,对于那些比较重要或者比较复杂的情况,还需要环境现场监测人员对采样情况进行随时随地地拍摄,并将其作为附件上交。

2.3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 为了确保样品从采集到测定这一段时间内不发生变异,或者将变化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我们在对样品进行保存与运输的时候,需要严格地遵守相关的规定,并且针对不同情况的样品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因此,选择合适的样品保存与管理的方法对于环境现场监测人员来说也是一个难点。

3 结语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了解到,在环境现场监测工作中,因为环境的样品具有比较强的时间性以及空间性,因此,如果想要正确地了解与评估环境的质量状况,就需要确保采集的样品真实而又具有代表性,这就需要我们科学地了解环境现场监测中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参考文献:

[1]石田耕三.环境监测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中国环境监测,2005(01).

[2]胡冠九.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7(04).

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之一,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有着自身的要求和特点,也有着一定的区域特色,不同的环境区域面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不同现状,也需要采取不同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手段。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部分,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我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还缺乏比较充足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所以也在不断摸索进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正在进行,这对促进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进步有着积极的作用。笔者在工作中深刻认识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也将自身工作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与提炼,现将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相关内容进行论述。

网络布局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奠定了基础

水土保持环境生态监测网络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时候要注意网络的整体性与系统性,而且还要兼顾到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异,根据区域差异来建设合适的水土保持环境生态建设网络。水土保持环境生态监测网络的建设有着相应的原则,首先就是要确保自然水系与行政区划是相统一的;其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兼顾微观监测与宏观监测相结合;再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注重整体与特殊性相结合;最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将治理与保护相结合,避免先破坏后治理的观念。我国很多省市都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中秉持了这些原则和理念,根据省市之间的区域性来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以促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发展,以保证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进步。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注意事项

2.1、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是整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成效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应该全面客观认识水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以便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采取适合的措施来促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发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宏观区域水土流失的阶段性变化,根据对区域水土流失的监测结果进行科学合理分析,进而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下一个环节提供科学的依据,以制定下一步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策略。在进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时候要注意监测工作的全面系统性,不能只是将监测工作停留在水土保持工作的完成状况上,也不能只是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数据复核,而是要将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预防保护与治理相结合,正确处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相关内部矛盾问题,以促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完善,提高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水平。

2.2、客观处理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问题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工作不仅涉及到自然环境的划分,也关系到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工作配合。不同的省份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监测工作管理内容,有些省份会规定一般省级的监测公告要在5年更新一次,这一个周期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要展示出该省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相关数据。例如某个省份展示的监测数据就可以显示出这个省份的侵蚀面积和侵蚀级别,其减少幅度大体上是南部大于北部,而国家和省份水土保持的资金重点反而不在侵蚀面积和侵蚀级别较高的地方,这就使得水土保持的效果很难实现。很多省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是因为水热条件比较好、植被恢复比较快,这些水土流失的情况在影像上也可以体现出来。不同的省份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该省区域应该间隔多少时间对数据进行采集,进行系统监测、评价并公告值得认真考虑。如果间隔的时间太短,那么就可能会导致监测投入的问题,以至于治理的效果不太明显;如果间隔的时间太长也会影响到监测工作的意义。因此,不同的省份在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时候也要注意监测时间的间隔问题,根据省份自身的特点和情况来决定适当的间隔时间,尽量确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效果和意义。

2.3、正确处理监测数据

利用遥感手段可以监测到水土流失的面积、分布和程度等数据,但是如果要分析出水土流失的危害、水土保持效益等数据,就需要采用一定的观测或调查来取得。在实际的监测工作中,点源数据得出的结果会与实际情况比较接近,但是在一些省级行政区域公布的水土保持公告中没有体现出点源数据的重要性。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正确处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中的点源数据和面源数据关系和在公告中所占的比例,尽量将点源数据和面源数据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利用起来,这样不仅可以完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利用体系,而且也可以保证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性。

三、结束语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对我国实现社会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十分重要。本文论述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关内容,着重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论述,希望可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邹燕莉.水土保持监测档案管理研究[期刊论文].中国水土保.2012(7)

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第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生态环境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对全国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状况实施监测,为国家制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政策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国内外技术与交流,全国水土保持公告。

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县级以上水行政方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以及授权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对辖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管理。

第五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水利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

第七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心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资质管理

第八条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指导下,按基本建设程序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其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九条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省组重点防护区监测分站,根据全国及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设立相应监测点。具体布设应结合目前水土保持科研所(站、点)及水文站点的布设情况建设,避免重复,部分监测项目可委托相关站进行监测。

国家负责一、二级监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三、四级及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的监测站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规划批准机关的审查同意。

第十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

第十一条下级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单位承担。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从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章监测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成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除本款规定的职责外,各级监测机构还有以下职责: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承担对申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单位的考核、验证工作。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跨省际区域、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管理,承担国家及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省组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按国家、流域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对列入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监测点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技术规程对监测区域进行长期定位观测,整编监测数据,编报监测报告。

第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专项监测点,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接受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章监测数据和成果的管理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成果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年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次年元月底前。

下级监测机构向上级监测机构报告本年度监测数据及其整编成果。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数据和成果,向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报告。

年报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分别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省级监测公告前经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审查。

监测公告的主要内容: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情况及效益等。

国家水土保持公告每五年一次,重点省、重点区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成果根据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