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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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辖区内29个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建强我镇金融扶贫制度,夯实我镇金融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总任务。 二、加强政策宣讲工作 (1)个人信贷。在我镇近…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精选5篇)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XX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XX镇金融扶贫服务站就我镇金融扶贫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做一下汇报:

一、加强落实工作要求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辖区内29个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建强我镇金融扶贫制度,夯实我镇金融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总任务。

二、加强政策宣讲工作

(1)个人信贷。在我镇近期组织的入户走访过程中,我镇仍存在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对金融扶贫政策不了解、不清楚现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下一步将结合各村金融扶贫服务部和包户干部,对贫困户再次进行金融扶贫政策宣讲,做到金融扶贫政策知晓率为百分之百。

(2)企业信贷。金融扶贫政策不仅仅是针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扶贫还服务于带贫企业及合作社。目前我镇的带贫合作社对金融扶贫政策不太了解。镇金融扶贫服务站下一步将对我镇所有的带贫企业及合作社进行上门宣讲金融扶贫政策,鼓励带贫企业、合作社进行申报金融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来带动更多贫困户。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普惠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4)-0008-04

金融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金融部门不断深化认识,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力度,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全力做好金融扶贫文章,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全面推进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背景下,更加需要准确把握金融扶贫的意义和要求,总结金融扶贫的探索与实践,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提供参考。

一、金融扶贫的理论分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意味着应当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经济增长对提高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所以经济增长是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方法。在支持经济增长中,金融通过提供资本积累和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金融扶贫的基本逻辑是,通过支持经济增长,带动居民收入提高,进而实现脱贫目标。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的居民存在差异性,会影响上述机制发挥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深化对金融扶贫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平衡好遵循市场化原则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

金融机构是金融扶贫的主体。一般而言,作为商业机构,金融机构配置资源遵循市场化原则,在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现持续发展。但扶贫对象的基本特点是资产少、收入低、风险高,金融扶贫在初始就面临天然的困境。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激励约束,提供风险缓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改变金融扶贫工作的成本收益关系,使得金融机构在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时能够实现盈亏基本平衡,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金融机构要从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出发,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实际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管用有效的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金融扶贫的成效。

(二)要瞄准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的项目及企业

金融扶贫的有效推进,既需要在供给层面提供有效供给,也需要在需求层面明确支持对象。在金融扶贫初始,由于经济发展带动脱贫成效显著,金融扶贫着眼于支持贫困地区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随着经济发展对贫困人口脱贫带动作用的减弱,金融扶贫的对象需要更加突出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既要通过小额信贷等方式直接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高经营性收入;又要支持吸收和带动贫困户就业的项目和企业,增加工资性收入;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方式,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由于不同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情况千差万别,要避免大水漫灌式的支持,应立足实际,根据不同对象的金融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跟踪式服务,确保稳定脱贫。

(三)要统筹好开发式扶贫与普惠性金融

从金融扶贫的方式来看,信贷扶贫是主要方式。不同于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的使用要还本付息。所以金融扶贫应立足于开发式扶贫,通过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这隐含的条件就是,贫困户有借入信贷资金的意愿,同时能够通过资金使用获得收益。信贷资金的投入应该是有助于改善贫困户的生活,而不是加重贫困户的负担。除提供信贷服务外,金融扶贫还应包括提供存款、支付、汇兑等普惠性的金融服务。过去,受限于技术和成本的原因,在贫困地区发展普惠金融面临诸多困难。但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普及,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发展普惠金融的成本明显降低。通过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口享受现代金融发展带来的便利更加容易。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也让贫困地区老百姓能够更好的利用金融,合理保护自身权益。

二、金融扶贫的探索实践

国内外在金融扶贫方面都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实践。从国际看,孟加拉国尤努斯创建的格莱珉银行扶贫模式获得了广泛好评。比较典型的方式就是,通过将信贷资金借给有劳动意愿的妇女,支持她们用贷款购买缝纫机、三轮车等简单的生产资料,开始“自雇式家庭生产”,并且维持良好的盈利水平,在帮助妇女摆脱贫困的同时,保证了金融支持模式的可持续性。正因为这一具有革命性的扶贫模式,使尤努斯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从国内看,作为金融扶贫的牵头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始终重视金融扶贫,一直将其作为信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安排部署。近年来,更是着眼于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金融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通过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实施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夯实金融基础设施,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扶贫“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市落实”的要求,各省在扶贫实践方面也各具特色。宁夏是少数民族地区,也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积极发挥金融扶贫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宁夏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

(一)绦谢醣倚糯政策,促进贫困地区信贷显著增长

立足宁夏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实施金融扶贫主办行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投入,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2016年末,宁夏贫困地区8个县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25亿元,同比增长26%,比全区平均增速高15个百分点;新增贷款占全区贷款增量的16%,高于上年同期8个百分点。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5.1亿元,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资金实力,用于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加快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投放,指导国开行、农发行宁夏分行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2016年,国开行、农发行宁夏分行共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6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万人。

(二)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提升金融扶贫的有效性

在宁夏部分贫困县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农村土地产权,提高农户贷款可得性。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龙头企业担保和产业项目,提供养殖、特色种植专项贷款,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模式,涌现出了“盐池模式”、“蔡川模式”等值得推广的金融扶贫模式。以“蔡川模式”为例,金融机构立足蔡川村养殖传统优势,创新联保方式和金融产品,变5户联保为村干部、养殖能手等任意3户相互担保借款,推进小额贷款扶贫全覆盖。采取“银行+合作社+农户”模式,弥补贫困户无抵押担保物短板,形成了“小贷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的良性发展格局。利用农村熟人社会信息和相互监督机制,筑起了风险防控的“防火墙”,确保贷款安全运行。2008年以来,金融机构已累计向蔡川村发放贷款1800笔9000余万元,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三)夯实金融基础设施,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大力推进“支付便民”工程,重点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电子支付宣传力度,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努力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支付服务。以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3月末,宁夏贫困地区累计布放ATM机415台,POS机7884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客户数为104万户,助农取款服务点2326个。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级工作,提高信用在授信评级中的作用。推广“631评级”授信模式,即诚信度占比60%,资产状况占比30%,其他情况占比10%,引导农户重视信用,增强诚信意识。采取“大户保小户、富户保贫困户、村干部保少生快富户”模式,构建相互监督、相互督促的贷款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四)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强化金融精准扶贫

认真实施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反映宁夏精准扶贫贷款情况。积极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推广试用工作,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企业等基础信息与金融信息的精准对接。制定宁夏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实施细则,着力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评估效果,为促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目标提供重要保障。结合区域特点,建立精准扶贫问卷调查制度,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消费、金融需求等现状及其对金融支持的评价、反应及期望,为金融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分析和信息支持。截至2016年末,宁夏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87亿元,同比增长4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个百分点。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牵头制定《金融助推宁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扶贫、财政、农牧、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参与的助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健全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整合财政资金,发挥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协调推动贫困地区设立风险担保基金与风险补偿基金,完善风险缓释机制,为金融机构介入提供有效保障。其中,扶贫担保基金实行公司化运作,执行优惠担保费率。扶贫补偿基金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与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风险共担。2016年末,宁夏贫困地区共成立扶贫产业担保基金14.32亿元,风险补偿基金1.66亿元。

三、推动金融扶贫的建议

扶贫工作越往后难度越大,金融扶贫任务依然艰巨。目前,金融扶贫的认识更加深刻,政策逐步完善,协调更加有力,在实践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工作中,重点在于抓好政策落实,勇于创新实践,不断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加大扶持引导力度

管好用好扶贫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扶贫贷款发放力度,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进一步提高扶贫再贷款使用效率。实施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对于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专项检查,督促国开行、农发行加强贷款申报审批,及时拨付贷款资金,务实高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信贷投放及配套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合格审慎评估,成为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提高市场融资能力和利率定价水平。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工作,加大评估结果运用力度,建立评估结果与宏观审慎、金融监管、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挂钩机制,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于进一步改进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

(二)推动金融精准扶贫

积极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和扶贫对象特点,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获得小额贷款。引导贫困户正确认识扶贫贷款的作用,将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将带动贫困户就业情况作为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和项目的重要标准,对于带动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更大的金融支持和优惠。发挥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作用,确保金融精史銎妒据准确完整,为评估金融扶贫工作成效、改进金融扶贫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金融机构要平衡好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加大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力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更好的发挥金融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将新增基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基金的持续增加带动信贷资金的持续投入。进一步加强扶贫信息共享力度,及时将每年安排的扶贫项目以及动态更新的建档立卡户提供给金融机构,便于金融机构及早对接,提供支持。针对贫困户脱贫可能出现反复的情况,一方面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给予金融机构和贫困户稳定的政策预期,提升互信水平,促进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要注意扶贫政策与支农政策的有效衔接,扶上马、送一程,使得贫困户脱贫之后也能够持续得到有效金融服务。这不仅有助于增强贫困户脱贫的稳定性,也有助于防范贫困户的道德风险。

(四)加强基础金融服务

继续优化贫困地区支付环境,加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子银行业务,提升贫困地区支付服务水平。协调建立补贴机制,提高助农取款服务点积极性,探索推进贫困地区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和电商服务点的融合发展。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知识普及,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保护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农户信用意识,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征集,完善差异化信用评级和授信管理,帮助贫困户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扶贫宣传,及时总结金融扶贫取得成效,梳理金融扶贫有效模式并加大推广力度,增强做好金融扶贫的信心,推动金融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⒖嘉南

[1]郭利华.以金融扶贫推动贫困人口的能力建设[N].光明日报.2016-11-16(15)。

[2]陆磊.金融扶贫的发展理念、政策措施及展望[J].武汉金融,2016,(7):4-6。

[3]潘功胜.加快农村金融发展推进金融扶贫探索实践[J].行政管理改革,2016,(6):22-28。

[4]张雅博,王伟.农村金融扶贫问题研究综述与展望[J].金融发展研究,2016,(11):37-43。

[5]周孟亮,彭雅婷.我国金融扶贫的理论与对策――基于普惠金融视角[J].改革与战略,2015,(12):40-44。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扶贫系统经过认真学习研究,提出了抓好落实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一是坚定一个目标,就是坚定纲要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目标,围绕这些目标打好扶贫开发的攻坚战、持久战。二是突出两个重点,既要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又要抓好区域发展,两个轮子一起转,做到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三是培育三个品牌,对贫困家庭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雨露计划,开展2年至3年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阻断贫困代际转移,为工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提供合格劳动者,一举多得;对就地发展特色产业、现代农业和田间技术的贫困群众,提供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致富;对居住在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就地扶贫成本高、难度大,停止扶贫就返贫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彻底挪穷窝。四是把握好四个关系:第一个是持久战与攻坚战的关系。要在2020年以前,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打一场攻坚战。同时,贫困是一个社会历史现象,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还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韧性耐力。第二个是解决突出问题与创新工作机制的关系。既要解决水、电、路、房、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又要提高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还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包括旅游业在内的特色优势产业来发展经济。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深化改革中找出路、添动力,推动扶贫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第三个是中央和地方扶贫事权的关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扶贫事权。第四个是 “输血”和“造血”的关系。实现贫困地区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外部支持必不可少,但是只有外部支持还不够,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必须要有内生动力和活力,要挖掘内部发展潜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帮助贫困地区提高素质、发展产业,在“输血”的基础上不断增强“造血”能力。五是做好五项工作。分别是抓紧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摸清贫困底数,实施精准扶贫;组织驻村帮扶,帮助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寻找致富良策,落实帮扶措施,发挥好改漫灌为滴灌的“管道”作用;增加扶贫投入,加大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创新扶贫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同时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片区规划实施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改善发展条件和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社会扶贫,继续强化、深化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建立社会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动员和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投资兴业、志愿服务、扶贫捐赠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政府、市场、社会扶贫格局的形成。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基本条件。解决贫困村、贫困户贷款困难,是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关键。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贫政策,在定点帮扶、金融扶贫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扶贫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银行作为“完善金融服务机制”牵头部门,主动作为、迅速行动,联合六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人民银行和各监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各金融机构扶贫的责任意识更加增强,措施办法更加实在。近期,国家开发银行、邮储银行等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联社,纷纷主动上门征求扶贫部门意见,探讨金融合作途径,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政治大局意识和开拓进取意识。

 

第一,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领域、重点工作、保障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金融扶贫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扶贫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在实施精准扶贫的基础上,主动与金融部门合作,搞好工作对接,共同推进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第二,实施扶贫开发政策与财政金融政策有机结合。充分考虑扶贫开发的特殊性,探讨建立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制度上的突破,可以更好推动金融扶贫产品的创新。积极探索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信用贷款的方式和途径,打造贷款到村到户的新平台。同时,规范完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第三,合力营造金融扶贫大环境。扶贫部门要通过建档立卡、摸清底数,提出金融扶贫需求,指导论证好扶贫项目,组织搞好供需对接。在贫困地区普遍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诚信体系,改善金融生态,配合金融部门在贫困地区形成“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的良性机制。探索设立扶贫贷款风险基金,建立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健全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有效预防金融风险。及时宣传金融扶贫的做法和成效,配合人民银行总结、推广金融扶贫的经验,及时表彰诚实守信的贫困农户、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上半年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农商行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农商行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农商行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从思想认识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确定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内容,并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支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建立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总行对基层支行开展的工作进展进行调度。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 2018年,农商行继续与当地扶贫办深化合作,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注入资金,截止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笔,金额10.8万元。上半年发放3笔,金额9.8万元。

2. 开展贴心帮扶工作,农商行于5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包保的快大茂镇下龙头村,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打扫庭院,送去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并将之前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衣物交给贫困户手中,包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3. 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今年5月,农商行总行组织召开了由基层副行长、农贷会计、优秀信贷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讲解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工作的通知内容,使参会人员在思想上进一步对金融扶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落实好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2户、贫困人口1066人,且多数是超龄、患重大疾病、没有经营项目、无偿还能力的老人单身群体,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着实存在困难。

2. 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到未收回出现风险时,财政局缴存的风险补偿金非100%补偿,需由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比例,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扶贫先扶志、智意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充分重视,突出政府主导,银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脱贫攻坚形成合力,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能源效应。

2.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外出考察、经验引进、项目帮扶等,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项目,提高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商行将在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领导下,深入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调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以下乡督导方式保证此项工作推进,并根据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及相关上报工作。

2. 开展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继续在营业网点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传播国家惠民、利民的扶贫政策。

3. 深入开展包保帮扶工作,组织资金为包保村的贫困户购买鸡雏,发展小规模产业项目,增加贫困户农民收入。

4. 深化与扶贫办的合作,对具有经营项目、讲诚信,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帮助实现生产发展,争取早日脱贫。

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融资模式;信贷;资金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45-02

一、当前扶贫投入中的主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不断创新和改进金融扶贫工作服务模式和服务方式,对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总体看,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瓶颈”制约,影响了金融扶贫政策效能的发挥。

(一)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可持续性差

目前贫困地区多数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少,多为“温饱财政”,地方政府无更多可支配资金,有的甚至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工作运转。扶贫资金投放数量上。主要依靠“跑部进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资金获取与实际需求上往往存在较大差距。资金投放形式上。往往为一次性投入。目标性差,针对性差,难以对贫困地区项目和贫困户需求形成稳定支持,可持续性差。

(二)资金管理“政出多门”,管理分散,效益低下

目前,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分散于扶贫、财政、农业、水利、粮食等多个部门,政出多门,缺乏规范、统一管理。资金投向上,主要以解决困难群众农业生产、出行、饮水、改善基本生活条件等为主,“输血性”强。投入方式上,多以“撒芝麻盐”方式。分指标,定规模,到村到户到人,难以形成规模优势。资金使用效益较差,带动力不强。

(三)金融支持定位不准,主动性差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金融机构的经营观念发生了较大转变,往往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出于收益和风险等因素的考虑,不愿涉足扶贫领域,工作主动性不强。政策定位于服务“三农”的农行、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开始更多地涉足于大项目、大企业和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不愿发放比较收益低下的农林牧渔和种养加工项目,有的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对发放小额农户贷款的态度也越来越不积极。贫困农户融资渠道日益变窄,融资困难。

(四)环境建设基础不牢,作用不够

近年来,各地在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优化生态环境上出台了诸多措施,但总体看相关的工作措施多是务虚的多、务实的少,难以在贫困地区、贫苦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畅通、有效的沟通桥梁与纽带。一些地区社会信用环境仍然较差,群众信用意识差,金融债权维护难,逃废银行债务情况时有发生,削弱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部分贫困地区信用中介体系建设不完善,信用担保机制不健全,担保机构多为政府组建,资本金不足,担保作用发挥不够。贫困地区在金融扶贫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少,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难以吸引更多的金融资金支持。

二、当前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创新性、探索性模式分析

近年来,各地在优化生态环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解决融资担保难题、发挥政策合力等方面进行了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如。邢台辖区巨鹿县推出的“三级担保”扶贫信贷模式、临城县“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扶贫信贷模式、广宗县“以扶贫资金作抵押”扶贫信贷模式等,在解决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互利共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巨鹿县“三级担保”信贷扶贫模式

内容:担保方式上,实行贫困农户五户联保+“贫困村诚信联谊会”担保+公职人员担保三级担保。特点:一是实行三级递进担保。最大限度消除信贷资金风险。二是担保规模容易扩大,担保能力不断增强。三是不涉及经营管理问题,便于运作。四是实施政府扶贫贴息,放大扶贫效果,产业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五是有利于农村社会信用建设,改善干群关系。效果:截至2010年末。该县已有2000多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公职人员担保组织”,担保额度达5000多万元,已在34个贫困村全面建立了贫困村诚信联谊会,人会会员达6000多人。金融机构累计向贫困村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200多万元,新建蔬菜大棚5000多亩,年增收5000多万元。人均增收6500元。

(二)临城县“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信贷扶贫模式

内容:实行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模式。模式:产业化龙头公司运用其产业化基地与农户签订订单并为农户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政府利用扶贫资金为企业作风险保障,以龙头带农户利用银行贷款致富。成效:几年来,该县农联社采用该信贷模式,共计为辖区相关产业化龙头企业投放贷款4000多万元。

(三)广宗县“以扶贫资金作抵押”信贷扶贫模式

模式:利用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为银行抵押,利用银行资金,结合扶贫项目安排,推进整村扶贫开发。2009年,该县将上级下拨的36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银行小额贷款抵押,按照1:3的比例发放到户小额贷款1095万元,并吸引民间资金4000万元参与产业化扶贫,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应。成效:据统计。利用此模式。该县已支持蔬菜示范基地20个,发展蔬菜大棚5000多个以及18个生猪养殖基地、12个肉牛养殖基地和15个养鸭专业村。经估算,受益村镇农民增加收入1.2亿元,人均收入近1000元。

三、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扶贫管理机制,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

建议国家制定出台《扶贫工作管理条例》,内容包括:一是制定年度扶贫投入增长计划,保持适度增长,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功能,积极吸引金融、保险以及社会各类资金投入。二是改进扶贫投入管理机制,实行年度扶贫投入额度管理,变一次投入为额度控制、循环投入、周转使用,最大化扩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用,提高扶贫投入可持续性。三是明确扶贫工作主管部门,整合分散于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政策扶贫资金资源,强化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发挥规模和整体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明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等部门扶贫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化金融服务组织

一是可参照目前三家政策性银行模式,建立专业化政策性扶贫金融机构,在省级及贫困县(市)设立分支机构,结合国家扶贫专项资金与扶贫项目安排,针对性开展扶贫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专业化扶贫水平。二是在依托现有农行、农村信用社等“三农”银行机构的同时,优先在省级及贫困县(市)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加贫困地区资金供给渠道。三是稳步规范发展贫困地区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加强管理,明确服务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市场定位,约束其资金投向、大额资金投放规模和比例等,提高专业化扶贫效果。

(三)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打造特色化金融产品

一是搜集整理各地创新金融扶贫信贷产品、担保模式和专业化服务措施推广、应用和实施效果情况。认真总结归纳,择优开展试点推广工作。二是积极拓展贫困农村群众的融资担保方式,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尝试开办或推广土地承包权质押、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林权牧场承包权抵押、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尝试企业债、集合票据、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业务,拓展融资渠道。三是在认真总结归纳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区别于专项扶贫信贷资金,建议有关部门参照商业化运作模式,制定出台《扶贫贷款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专业化金融扶贫商业信贷模式,明确贷款期限、对象、用途、担保机制、管理模式等,引导商业银行积极开办业务,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