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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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3、博士论文: 博士论文是攻读博…

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精选5篇)

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第1篇

学士论文是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难 点,选择题目还应避免过小、过旧和过长。

2、硕士论文:

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3、博士论文:

博士论文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在博导的指导下,能够自己选择潜在的研究方向,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掌握相当渊博的本学科有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具有相当熟练的科学研究能力,对本学科能够提供创造性的见解,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学位论文是高等院校毕业生用以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而提出作为考核和评审的文章。学位论文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等级。

1、学士论文:

学士论文是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难 点,选择题目还应避免过小、过旧和过长。

2、硕士论文:

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第2篇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学位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

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向我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可接受传真)。我校不受理海外留学未毕业者的报名材料。

在读研究生于2014年夏季应届毕业者,可凭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3、有两位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推荐。

4、除导师明确规定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读博期间可与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但在培养期内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不招收业余制博士生班。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年(允许3年毕业),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年限之外属于延期阶段,定向博士生不超过6年,非定向博士生不超过5年。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2014年全国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我校的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正在制定中,确定后将在研究生院、学生处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

①非定向: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户口是否转入自愿)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②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二)报名流程:

报名日期: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20日。

2

1、网上报名并寄送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北外研究生院网站 “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raduate.bfsu.edu.cn/bszsgl/)上填报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本表,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2)《专家推荐书》(两份,需推荐人亲笔签名,推荐书内容可以打印);

(3)《体格检查表》(按要求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完成;或六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原件);

(4)外语(第一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 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

(6) 所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书(无固定格式要求);

(7) 、论著的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9) 往届生需另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评阅/评议书及成绩单两项可从本人人事档案、或研究生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之后加盖档案部门或研究生毕业院校研究生院/部/处公章);

(10)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或论文评议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存档部门公章),否则将不能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B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随报名材料须一同寄/送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教处提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资格登记表。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并按顺序装订后(不需封面及目录),于2013年12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现场接收报考材料时间:2013年11月20—12月2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2014年3月1日—14日,考生登录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通过资格审查者,在网报系统上打印《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3月14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北外东院办公楼209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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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内容:身份及学位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三百元;在通过资格审核者的准考证上盖章。

4、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外东院办公楼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网址:graduate.bfsu.edu.cn/html

五、考试:

1、初试(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5日—3月16日,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区逸夫楼。

2、科目安排:3月15日上午:外国语/第二外语;

3月15日下午:专业科目1;

3月16日上午:专业科目2。

3、复试(面试):3月16日下午。2014年3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个别院系、导师需择期复试者,笔试之后另行通知复试安排。

六、录取:

我校对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上报市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上查询。

七、其它:

1、研招办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

2、我校不提供往年博士入学考试试题。对研究方向、参考书目等内容有疑问者,请自行与院系、导师联系。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针对硕士生普遍提前工作的现象,提出就业压力动因,运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进行了分析。通过对硕士生知识积累的探讨,给出了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建议,并指出高校和用人单位应有所作为。作为一个探索性研究,提供了有助于管理工作的参考性意见,值得进一步深入,为教育管理方法和决策的理论与应用提供有益的补充。

关键词:硕士生;就业;博弈论;上策均衡;知识积累

1 提前工作的动因

高校毕业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本科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xx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更是成为热点问题。新闻报道20xx年中国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不足70%,部分地区甚至传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首次低于应届大学生就业率的信息,社会惊呼 皇帝的女儿也愁嫁 。而20xx年,正如前一年年底主席在辽宁考察时对大学生求职者表示的那样, 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将有超过700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事实上,伴随着全球性金融风暴愈演愈烈,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益恶化,国内人才市场的需求减少与高校扩招政策综合作用,形成了一个非良性的流程。

如图1所示:大学生就业困难,于是转向升学,升学需求的增加迫使硕士扩招。硕士毕业生的增加使人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挤占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就业水平的下降,因而出现了所谓 1500应届硕士竞聘卖猪肉 、 十万年薪聘请大学生掏粪 的新闻现象。并且,由于预计2010年博士学位的年授予人数将达到突破历史性的5万,已经开始有学者开始担心博士培养质量的下降,质量下降的博士毕业生以后还要去培养硕士生和本专科学生,势必进一步造成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从而更加剧了他们的就业压力,令他们倾向于尽早适应市场,做出提前工作地选择。

本研究仅以硕士生为对象进行探讨。硕士生是高级科研人才的后备军,而高级科研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对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若硕士生提前工作则有可能令实际培养时间不足,培养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其今后的就业也将产生影响。所以,于国于己,硕士生的选择都值得商榷了。

2 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冯诺依曼和奥 摩根斯坦首先提出的,是一种 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经济学、政治科学、军事战略问题、进化生物学以及当代的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和分析工具。此外,它还与会计学、统计学、数学基础、社会心理学以及诸如认识论与伦理学等哲学分支有重要联系。

一个博弈论模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局中人,方案集和局势。局中人是指在一个博弈中有权决定自己行动策略的参加者,一般要求一个博弈中至少要有两个局中人。策略集是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实际可行的,完整的行动策略的集合,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中至少应包括两个策略。局势是指一个博弈中各局中人所选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组。当局势出现后,博弈的结果也就确定了。

本研究采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理论。上策是指这样一种策略,不管其他局中人采取什么策略,这种策略都是最优的。博弈论中的均衡是指一种稳定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局中人都不想再改变他们所选择的策略。因此,所谓上策均衡即指一种局中人选择的都是上策时的博弈均衡状态。

3 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的博弈

3.1 博弈模型的建立

3.1.1 三要素设定

出于能够更明确地表现分析结果的原因,本研究使用两两博弈的方式。局中人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按照意愿倾向还可分为两类,因此实际的博弈模型一共有五个,以报酬矩阵形式表现。

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都包括两个策略。高校可以选择允许或者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接收还是不接收在读硕士生,两类持不同意愿倾向的硕士生都可以选择提前工作或者毕业后工作。

每个局势包括模型中各局中人可选择的一个策略,每个模型产生四个局势,通过分析可得出其中满足上策均衡的局势。

3.1.2 度量方式设定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局中人对各种选择所产生结果,假设这种结果可以用满意或不满意两个属性值来度量。

一般来说,高校希望硕士生能够静下心来搞科学研究,一方面能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硕士生的目标就是使硕士生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没有科研和论文的培养则有失这个目标的要求,如果硕士生提前进入找工作阶段则科研的最佳时期――研二和研三――就没有发挥作用。从上述角度来看,可以说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才能保证满意的结果;若做出允许的选择则总会有一部分硕士生提前工作,高校的培养结果达不到效用最大化,可以认为是不满意的。

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有出自短期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求自己员工的综合素质越高越好,独立行为能力越强越好,因此硕士生能否提前来单位实习决定了要不要在硕士生毕业正式上岗后付出一笔培养成本――工作上手前支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可以认为,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是令自己满意的,而选择不接收的结果则是不满意的。

最后,按照硕士生的意愿倾向可以把硕士生分为倾向提前工作,倾向毕业后工作两类。对于第一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对于第二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提前工作影响学业完成的质量,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了便于分析,设满意的值为1,不满意的值为-1,以此量化不同选择带来的结果。

3.2 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

根据上文对高校和用人单位选择结果的假设,本研究可以构建如表1所示的报酬矩阵,矩阵的每一个局势设为(E,S)。

当高校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若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则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高校则因此不满意(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则必定不满意,而因为在读硕士生即便找工作也没有接收单位,所以高校最终得到满意的局势(-1,1)。当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硕士生受到纪律限制,则高校不管怎样都将得到满意的结果,而用人单位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接收不到在读硕士生,结果必定是不满意(-1,1)。

由此可以分析得出,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达到一个上策均衡,即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却接收在读硕士生。两方的最优决策是相冲突的,而这恰恰解释了现状,即本研究前面说的高校要实现培养目标,而用人单位要追求用人成本的最低化。后面的分析中,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冲突将不断得到体现。

3.3 两类意愿倾向的硕士生与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博弈

3.3.1 倾向提前工作

如表2和表3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E)。

先来分析硕士生与高校的博弈,现实中总存在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当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时,若高校也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与后者形成的一个局势是(1,-1),若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受到纪律约束的局势为(-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则高校的选择不再重要并总会获得满意的局势(-1,1)。由此本研究又得到了一个上策均衡,即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

再来分析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博弈。当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面对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时,结果自然是 双赢 (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则结果自然是 双输 (-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用人单位的选择也不再重要,结果总是双方都不满意(-1,-1)。这里的上策均衡是 双赢 。

在这两个博弈中,硕士生面对的最优决策总是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由它们之间的博弈得出的上策均衡相同,互相冲突,这就解释了倾向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们为何会采取各种手段 欺骗 高校,出去寻找工作。

3.3.2 倾向毕业后工作

如表4和表5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E)。

迫于经济压力以及别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的硕士生只要高校允许,就会达成(-1,-1)的局势,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则硕士生和高校仍能达到 双赢 的结果。当硕士生不存在经济困难或自己另想办法克服了困难时,必然会坚持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工作的选择,这种情况中高校与硕士生总是 双赢 。所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和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是这一博弈中的双方最优决策。

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必定与硕士生的意愿 合拍 ,局势总是(1,-1)。当用人单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只有选择了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会让其实现满意的局势(-1,1)。这里的上策均衡却是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而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

高校最喜欢的自然是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就如同用人单位最喜欢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然而这并不是说无论持何种意愿倾向,只要选择了提前工作,用人单位都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本研究在前面就已经探讨过,用人单位希望聘用的员工综合素质越高越好,而硕士生的科研水平无疑是衡量其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认为只有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才最有可能主动静下心来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从而达到令高校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科研水平,很遗憾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恰恰不可能接收到其最满意的对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其最满意的硕士生的最优决策相冲突,再换句话说,用人单位的成本最低化目标与对员工素质的期望相悖。

本研究的博弈分析就进行到这里,此时的问题是,硕士生是否应该提前工作以及高校、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有所作为。本研究在最后就此进行一个探索性地讨论。

4 关于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讨论

4.1 硕士生是否应该选择提前工作

让硕士生们产生不同意愿倾向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对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知识的可积累性给出探讨。

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不同, 知识溢出足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过程不会中断。 社会知识就在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并得以延续和更新,而个人知识积累得益于社会知识的积累沉淀,同样不断增长。这种知识积累是质和量双方面的,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已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在校学习可看做知识积累的最稳定途径之一,因此硕士生花在在校学习与科研方面的时间越长,作为生产要素的知识积累得越多,其创造价值的潜力越大,可以预期较大的未来收益。若提前工作,放弃的学习时间不谈,在工作中能获得知识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事实上人们选择读硕士的目的不外乎希望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和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工作两个,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要求知识积累到一定水平,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用人单位也希望能招聘到科研水平最高的硕士生。如果硕士生都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认真完成学业,在毕业后凭借优异的知识积累接受社会的选拔应该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到的是,整个社会,包括所有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促成硕士生做出这种选择而有所作为。

4.2 对高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

(1) 高校安排好硕士生的日常生活。在推广自费制的同时,设置更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目,提高物质激励的比重以降低硕士生的总成本,解决高校与持提前工作意愿的硕士生的冲突,并保障完成对硕士生的培养目标。

(2) 用人单位要把目光放长远,对接收在读硕士生工作的决策应当有所限制。应当看到一个科研功底扎实的硕士在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为单位创造的价值将远远大于一个水平一般,仅仅多半年或一年工作经验的硕士,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短期的成本损失。

(3)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冲突的化解之法,除了提高各自的认识外,最好能够更多地进行 产学研 合作。用人单位欢迎高校前来调研和利用知识储备解决问题,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科研项目,设置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如此,一方面硕士生通过 干中学 和 学中干 把科研和实践联合起来,必能提高其知识掌握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高校协助解决的问题支付的费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硕士生的经济状况。

(4) 整个社会应当保证舆论的正确导向,不要宣传急功近利的浮躁思想,并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努力发展经济。

5 结论

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博士生;学制;博士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4)05-0034-07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学习年限①(也称修业年限、培养年限或学制)究竟应该几年比较合适?这不仅仅是博士生们所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培养单位从培养质量保障、培养机制改革、培养过程管理和办学资源投入等方面十分关注的问题,而且也是政府部门合理配置资源、确立人才战略、实施财政拨款、进行绩效问责的重要判据。与此同时,部分学校硕士生学制逐步调整为二年,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学术训练环节。基于以上综合考虑,本研究认为博士培养单位仍然按照博士生三年基本学制来进行博士生教育组织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值得重新思考,政府财政部门仍然按照三年执行博士生教育经费投入和相关培养管理规定也应该重新考虑。本研究在系统考察我国有关博士生学习年限规定的演变过程、全面分析博士生实际毕业年限的变化趋势,并参考、比较国外博士生学习年限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士生合理修业年限的建议,并为相应政策的调整提供了依据。

一、博士生学制规定的演变过程

通过分析历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文本可知,对博士生培养(或学习)年限的规定主要反映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相关的通知、规定和指导意见之中。在这些政策规定和制度文本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对博士生学习年限的规定,在时间长短、管理权限、弹性空间和灵活程度等方面,大致呈现出三个界线相对清晰又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历史阶段(参见图1)。

第一阶段(1981~1990年):博士生学习年限为2~3年。在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之初,为了尽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教育部决定从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生(由于时间紧迫,实际招生始于1982年),并在《关于做好一九八一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二至三年”。1983年,教育部在《关于高等学校制订理工农医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几项规定》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一般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再继续学至三年”。经过“六五”(1981~1985年)期间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探索与尝试,博士生的实际学习年限一般是二年半至三年。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用于课程学习的时间累积为半年左右[2]。而且,培养单位已经意识到“博士生的情况差异较大,学习年限(应当)有一定的灵活性。”[2]1986年底,国家教委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对此前规定的学习时间有所调整,规定“博士生学习年限以3年左右为宜”。

第二阶段(1990~2000年):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4年。国家教委在1992年初出台的《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程》中,对博士生的培养年限规定为“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如确有必要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相应延长一至二年,一般最多不超过五年。”在1995年国家教委出台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重申“博士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一般不能延长。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经培养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体制改革的推进,教育部在1998年4月出台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在达到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前提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而且,该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类型的博士生提出了不同的学习年限要求,“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至6年,并且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1998年8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从法律层面明确“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同时,高等教育法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培养单位的办学自。“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七条)

第三阶段(2000~至今):弹性学制和学校自行规定学习年限的现象日益普遍。我国博士生教育经过二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在培养类型与学习形式上不断趋于多元化,博士生学制已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地被国家和培养单位进行弹性化处理。因此,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改革博士生学制,回应博士生培养多元化的现实状况。2000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提出“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具体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且,从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少数博士生培养单位的某些学科、专业,进行硕士、博士连读的试点工作”(《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要点》)调整为该意见中的“培养单位可自行决定采用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或硕士生提前攻博等培养方式”。此外,考虑到在职学习、终身学习和学生创业等实际情况,在弹性化的学习时段中,该意见还允许研究生分段完成学业,并规定学生累计在学的最长年限。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提到,“逐步推行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取消对研究生培养年限的统一规定,实行弹性学制”。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再次强调“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至此,博士生学习年限似乎已“弹性化”,不再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是,在博士生培养管理过程中,与博士生培养有关的经费投入、资源调配、培养方案、激励约束和质量保障等诸多环节都需要正视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例如,在国家新一轮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中,财政部和教育部于2013年颁布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这里的“规定学制年限”便是国家财政和学校执行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奖助经费时的重要依据。再比如,有学校明确规定“按研究生培养学习年限发放培养费。目前本校学术型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培养年限为3年,因此每生培养费发放时间为3年。延期毕业者在延长时间内不发培养费。”[3]

二、博士生毕业情况并获得学位年限的实证分析

1.全国博士毕业生延期数据分析

根据现有的资料可以判断,我国博士生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年限实际在不断延长。据报道,2004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能在3年内毕业的仅为10%,约70%延期至3年半、20%延期至4年[4]。2005年南开大学延期毕业的博士生有300余名,约占应毕业博士生总数的一半[5]。同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首次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博士毕业生亮起“红灯”,95名博士研究生被延期毕业,人数占当年该校应毕业博士生的51.9%[6]。2006年复旦大学延期毕业博士生达389人,延期毕业率约为37%。同济大学同期申请延期的博士生约占40%[7]。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按期毕业率为50%,其中硕博连读博士74%,普通博士生44%[8]。同年,上海大学按照正常学制授予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占比为27.04%,和前两年相比,该校正常学制授予博士学位的比例在一路走低[9]。

从全国博士生毕业情况来看,2003~2011年,我国博士延期毕业率从46.52%攀升到了59.82%(详见表1)。也就是说,每年我国博士生实际毕业率自2003年的53.48%逐年下降到2011年为40.18%。这一统计结果表明,到2011年,我国培养的博士生在规定学习年限(3年)内按统计应该毕业之时,只有四成顺利毕业,剩下六成因各种原因延迟了毕业时间。于是乎,在校(或注册在学的)博士生中处于延期毕业状态的博士生所占比重也由2003年的11.97%跃升到2011年的27.60%。

以上实际说明,实行弹性学制,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博士生修业年限已逐步成为高校的共识和普遍性做法。通过设置博士学位要求和毕业门槛,推迟博士生毕业生时间,延长博士生学习年限已然成为我国博士生培养单位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实行博士生淘汰、分流的一种制度选择。

2.全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学习年限的总体情况分析

从2003~2012年间我国博士学位获得者数据库③的分析结果来看,过去十年来我国博士生获得学位的平均学习年限逐年攀升,从2002年的3.6年延长到2012年4.3年。博士生获得学位年限的中位数也从2002年的3.3年发展到2012年的4年(参见表2)。也就是说,从总体情况来看,博士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平均学习时间十年来增加了10个月左右。

进一步分析不同学习年限的博士生学位获得者的分布情况可知,在3年以内(含3年)顺利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数在当年获得博士学位的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从2003年的50%递减到2012年的31.9%,已不足三分之一。也就是说,3年以内获得博士学位者所占比例在十余年间下降了20多个百分点(参见表3)。其中,以在职(相对脱产而言)形式培养的博士在我国博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中所占比例约占20%。这类博士在三年以内获得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从2005的35%下降到2012年的22.1%。以公开招考方式入学(相对硕博连读、直博而言)的博士是全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群体的主体,占比超过70%,这类博士生获得学位所需时间在三年以内的人数所占比例从2009的37.6%下降到2012年的32.4%。

总之,过去十年来,我国博士生获得学位的平均学习年限逐年增加,从十年前的三年半左右延长到目前的四年半左右。其中,以公开招考类别入学的、在职形式学习的博士生所需学习年限相对更长。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学科之间存在明显的学习年限差异,工程类博士学位用时最长。2002年工程学科博士学位用时(指平均修学年限,下同)就需要近四年(3.8年),到2012年,该类博士学位用时已接近五年(4.7年),能够在四年内获得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不足一半(43.1%)。人文学科类(哲学、文学、历史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用时从2003年的3.3年增加到2012年的4.3年,而且人文学科的博士十年前有四分之三能够在三年内毕业获得学位,到2012年这一比例已低于五成(45.1%)。自然科学类(含理学和农学)博士学位用时从2003年的3.4年增加到2012年的4.2年,社会科学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和管理学)博士学位用时从2003年的3.2年增加到2012年的4.1年。医学类博士学位用时从2003年的3.1年增加到2012年的3.8年,医学门类的博士十年前有八成(79.6%)能够在三年内毕业获得学位,到2012年这一比例已低于五成(49.8%)(详见表4)。

三、美国大学的博士生学制规定和实际学习年限分析

1.美国大学对博士生学制的规定

近年来,博士生学习年限和完成率也是美国政府和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博士生们选择院校、学科专业的重要依据。在美国并没有政府统一规定的博士生学制,政府部门及各种基金会主要通过财政资助引导博士生的学制年限。相应地,美国的大学和院系在各自的博士项目培养要求中都会明确规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total registered time limit,TRTL或者normative time to degree,NTD),特别是攻读博士期间能够接受财政资助的规定年限(Support limit,SUTL)和博士生资格考试时限(或称博士候选人预备期限,Pre-candidacy time limit,PCTL)。

举例来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下称伯克利)研究生院规定,博士生标准学习年限(NTD)分为两段:一是从注册入学成为研究生,到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晋升成为博士候选人;二是从博士候选人到提交博士学位论文。一般来说,博士生从注册入学到完成学位论文的标准修业年限为10~14个学期或者说12个学期左右[10]。有的院系则明文规定博士生标准学习年限为6年,不论学生之前是否获得硕士学位[10]。为了激发学生在标准学习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获得博士学位,伯克利先后在大部分基础学科类(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项目,不含工程技术、应用学科项目)博士项目中设立了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院长奖学金(The Dean’s Normative Time Fellowship,DNTF)[11]和博士学位奖学金(The Doctoral Completion Fellowship,DCF)[12]。

2.美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习年限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等机构对学术型博士生的修业年限等教育经历、资金来源和就业去向进行了跟踪调查(SED)[13]。根据SED的调查结果,自获得学士学位到获得博士学位的总时间(TTD,Total Time to Degree Since Bachelor's)已从峰值时中位数的10.8年逐步下降,2011年中位数为9.1年。从注册研究生入学到获得博士学位的总时间(ETD,Time-to-degree since Starting Graduate School)也相应由峰值时中位数的8.7年逐步下降,2011年中位数为7.7年(参见图2)。

从分学科领域博士学位获得者学习年限(RTD)的变化情况来看,过去三十年(1983~2012年)间,自然科学类博士学位获得者学习年限基本稳定在6~7年之间,近15年均为6.7年,工程类博士获得学位用时则基本保持在7年左右;生命科学类博士获得学位用时则基本保持在7~8年;社会学科类博士获得学位用时近5年均为7.7年;人文学科类博士获得学位用时近20年呈递减态势,到2012年为9年;教育类博士获得学位用时最长,长期保持在12年以上(2012年为11.8年)[14]。

四、结论与建议

1.主要结论

首先,改革开放之初,社会建设急需人才之际,我国博士生教育肩负“早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历史使命,加之硕士生普遍按照3学年制进行培养,因而将博士生学习年限设定在2~3年。发展到今天,我国博士生教育基本已实现依靠自身力量、持续稳定地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建设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生培养单位逐步根据博士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对博士生学习年限不断进行弹性化、灵活性处理。目前,大部分“985工程”高校已将博士生培养的学习年限调整为3~6年。但是囿于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绝大多数非“985工程”的博士生培养单位仍按照3年基本学制培养博士生。

其次,在不少博士生培养单位中,制度规范与培养过程情况之间、管理预期与实现执行之间存在明显的分野,而且这种分歧还在继续扩大。名义上,国家和部分培养单位已在博士生培养规定中强调实行“弹性学制”,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国家对高校的财政拨款,以及学校向博士生提供的津贴补助、宿舍资源等,以及学校和院系制订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都是以3年为限。

因此,国家和培养单位亟待在博士生培养管理制度(包括淘汰分流、就业引导等)、教学资源配置、后勤服务保障(包括物质、精神层面)等方面正视博士生延期毕业现象,适时调整与博士生实际学制相一致的资源配置政策。

2.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将博士生基本学制调整为4年。通过学制改革,明确博士生在校学习的年限范围,改善在读博士生的待遇,从而激发博士生的学习积极性,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

具体来说,第一,应明确将博士生的基本学制由3年改为4年。相应地,培养单位应通过国家财政专项、科研基金、重点建设、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办学经费,按照4年学制改善博士生办学条件、科研设施、培养环境和生活待遇。第二,要对博士生学习年限进行弹性化管理,兼顾不同学生特质、不同学科特色、不同院系文化而设置博士生学习年限的区间范围。诺斯曾经说过:看好的制度有效性有多长,关键是该制度的灵活性有多大。对博士生学习年限的规定也应力戒“一刀切”,既要允许特别优秀、做出原创性成果的学生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得学位,又要对超过基本学制的博士生进行适时监控,督促其在规定的最长年限范围内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 吴镇柔,陆叔云,汪太辅.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史[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244-245.

[2]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复旦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EB/OL].[2013-11-20]. ,2005.

[5] 支勇平,杨永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半数以上博士生被延期毕业[EB/OL].[2005-08-04]. .

[11] UC Berkeley. Dean’s Normative Time Fellowship [EB/OL]. [2013-10-11].http://grad.berkeley.edu/policies/guides/dntf/.

[12] UC Berkeley.Doctoral Completion Fellowship [EB/OL]. [2013-10-11]. http://grad.berkeley.edu/policies/guides/f3-1-dissertation-completion-fellowship/.

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第5篇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规模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人(含与高校联合培养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我院招生计划(含与高校联合培养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6年我院招收博士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2.考生网上报名请登录“博士网报管理系统”(网址为:222.187.120.13:9000),严格按照博士生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提示,准确、详细、真实地逐条填写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

4.请考生认真阅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5.为提高网报有效性,建议网报前先准备以下材料:①本人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书的编号;②学习或工作经历;③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的篇名;④奖励情况;⑤本人两寸标准照(含电子版)。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综合楼1003房间。

3.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交还):

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身份证件)。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研究生证。

4.考生须交以下报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好):

①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②已签名确认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并贴好照片。

③由所在单位盖章的《政审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空表后交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④《专家推荐书两份》(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后交专家填写)。

⑤学历学位证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全日制应届硕士生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及硕士生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并在入学报到前补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本人两寸标准照1张。

报考登记表、体检表所贴照片及备用照片为近期(6个月以内)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

5.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6.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来现场确认的,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报考材料通过EMS寄至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地址及邮编: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210029),注明“博士报名材料”,进行信息确认。

(四)发准考证

经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准予考试,通知考生。考试前一天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

(一)初试时间:2016年3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河海大学(南京市西康路1号)。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以及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七、学制与学习保障条件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我院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免收学费。为学生提供公寓式宿舍,一般按博士研究生1人一室、硕士研究生2人一室,免收住宿费。设有助学津贴、助研津贴及奖学金。在学位论文研究期间,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提供学位论文基金资助。

八、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经公开招聘,结合博士生在院学习、参与科研工作、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选聘毕业生留院工作。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部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学校网址:nhri.cn/

研究生教育网站:yjs.nhri.cn

E-mail:yjsb@nhri.cn

联系人:陈老师 梅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