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工程师职称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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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当前高校职称评聘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岗位职数的困扰 多年来,我国高校的岗位编制数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依据是财政经费的来源,而非学校的办学规模、层次以及发展的方向。近年来,有一些高校的岗位数依旧是十多年前核定的,已经不能适应现…

管道工程师职称论文(精选5篇)

管道工程师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 职称评聘制度 改革

职称,也就是专业技术职务,是对一个人专业技术能力高低进行的评价。高校职称评聘制度既关系到高校教师的成长,也与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和进步息息相关。推进高校职称评聘制度的改革,寻求适合我国高校发展的改革道路,更好的发挥职称评聘制度的积极作用,是高校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1]

一、当前高校职称评聘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岗位职数的困扰

多年来,我国高校的岗位编制数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依据是财政经费的来源,而非学校的办学规模、层次以及发展的方向。近年来,有一些高校的岗位数依旧是十多年前核定的,已经不能适应现今高校发展的需要,高校自身用人自的缺乏,严重影响了高校的用人机制,挫伤了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影响了高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制约了高校的进一步发展。

2.重科研轻教学

科研和教学都是高校的基本职能,是高校在日益变化的社会背景下平稳运行,获得和谐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目前由于国家的政策导向,在高校的职称评聘工作中,各级部门大都向科研方面倾斜,注重教师发表的论文或者著作的等级以及数量,却轻视了实际的教学工作量以及效果。这种倾斜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大多数教师特别是刚刚参加工作的教师,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搞科研上,为了到处奔波,而忽视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甚至无心教学,严重影响了高校教学水平的提高,这与职称评聘制度最初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2]

3.重数量轻质量

职称评审制度中片面的把论文的数量作为评判的标准之一,对其质量的评判又没有确定的标准,导致有些人钻制度的空子,找关系、走捷径在一些日益商业化、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降低论文审核要求的学术期刊上出高额版面费,甚至出现找、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的丑闻,引发了高校学术的诚信危机。

4.重评审轻聘任

由于我国的人事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弊端,人们长期受其影响,对聘任制的认识存在不足,对聘任的重视程度远远比不上对评审的重视程度,甚至出现以评代聘的现象。在高校职称评聘的过程中重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取得任职资格之前,认真努力工作,不辞辛劳,甘于奉献。一旦取得相应的资格,学习就实行聘任,兑现待遇,而不是按照实际的业绩以及能力进行竞聘,并且没有任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一旦获得相应的职务,特别是高级职务之后,就会缺乏竞争的意识,对待工作态度消极、不思进取。这种重评审轻聘任的职称评聘制度,导致聘任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对教师进行督促。

二、对高校职称评聘制度进行改革的对策

1.科学设岗,按岗聘任

科学设岗是高校进行岗位聘任和管理的基础,是岗位设置的关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在保证人力资源和经费投入的基础之上,给予高校更多的用人自,发挥其自我调节的作用。高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制定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层次的岗位进行精心设计,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以及福利待遇等。

高校按照自身发展需要对岗位聘任制度进行制定,按照岗位对教师进行聘用,按照教师的能力对岗位进行分配,相关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真正的建立起科学的用人制度,将对教师的实际工作的考核评价与岗位的聘用以及其收入待遇紧密的结合到一起,促进对教师的管理工作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切实转变,实现岗位聘任制。

2.加大教学在职称评聘中的权重

为社会培养更多、更高素质的人才是高校的主要任务,而教学的过程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加大教学在职称评聘中的权重,增加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的比重,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有助于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尝试着创造性的对高校职称评聘制度进行改革,为教学名师等教使教学与科研同样受重视,使教师在教学与科研中所付出的劳动都同样可以得到尊重并获得同等价值的报酬。2009年江西理工大学就尝试了“双轨制”的职称评聘体系,为注重教学质量的教师提供了晋升职称的途径,开创了我国高校“只有课上的好,也能评教授”的先河。

3.淡化“数量”强化“质量”

淡化对科研数量的片面追求,强化对科研质量的评定,侧重对学术论文先进性、学术性和创新性的评议,增加同行业专家对科研成果评价的权重,是高校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的关键。对于论文质量的评定方法,可以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摒弃过去单纯以论文篇数或者级别进行评定的做法,而是更加注重论文是否被引用、被谁引用、引用后如何应用等能够反映论文质量的具体评价标准。其中的引用率包含相关网站上的转载、摘编、被同行引用或者被应用到社会实践之中等。采用淡化“数量”强化“质量”的论文评审制度,不仅能够遏制学术腐败之风,而且能够为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打好基础,对教师的专业技能进行客观的评价。

4.评聘分离,动态管理

“评”是依据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对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定,“聘”是依据岗位职责、学校工作需要、具体的经费承受能力对教师的待遇问题进行解决。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制度,必须是评聘分离的,职称的评审不能和岗位、待遇等挂钩。在教师被评聘之后还要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与科学,打破“一聘定终身”的现象。聘后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高校要用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制度增强教师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激发教师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精神,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3]

三、 结语

随着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职称评聘制度也需要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够激发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挖掘其潜能,优化高校教师的师资队伍,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斌.高校职称评聘改革的思考[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12,(04):89-90.

管道工程师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绩效工资 分配 问题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3-0090-01

自2010年起重庆各高校陆续实施绩效工资,从本科院校陆续向高职院校展开,其作用是显著的,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高校教职工,达到“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目的;又能理顺收入,防止灰色收入,但重庆各高职院校在实施绩效工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唯职称、唯学历的问题

作为高职院校、职称和学历是必备的,但是仅仅只看职称和学历却是极为不妥。近年来,高职院校的学历要求是越来越高,重庆地区也是如此,最初要求本科学历,现已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至于职称要求也是水涨船高,最初也不过是初中级即可,近年来高职称教师数量纷纷作为了各高职院校建设的重要指标,甚至其他专业技术数列的高职称人才也被要求要转评为教师序列职称。

同时,学校在各方面对“职称、学历”高的人员进行了倾斜,对于绩效工资也是如此,许多高职院校在制定绩效工资方案时,确定绩效工资待遇时,纷纷以职称、学历作为绩效工资的重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指标。例如:按照职称和学历等级拟定绩效岗位工资、确定学历、职称补贴等。绩效工资中“唯职称、唯学历”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方面在这种“评职称、多读书是王道”的校方导向下,许多教职工会产生功利主义行为,例如:在日常工作之中,只注重科研、项目申报、写论文等评职称要件的把握,而对于自己的本业“传道授业”却并不在乎;高职称、高学历人员重视科研项目建设,却很少上课,对学校特别是高职类院校的实际共享率很低;另一方面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主要教学任务的中青年教师(这类教师往往低学历、低职称)在参与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只占较少份额(人均),这客观上造成“低职称、学历的老师多上课也少拿,高职称、高学历的老师不上课也多拿”的现象。长此以往,不但会造成一种资源的浪费,同时会影响教师们的教学积极性。

针对绩效工资里面的“唯职称、唯学历”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片面的夸大了“职称、学历”高职院校中的作用,二是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对教师的价值大小进行衡量,为了避免矛盾、拿工资有依据,让“教职工没话说”,就简单的把绩效工资与职称、学历进行对应,解决“唯职称、唯学历”问题,并不是完全对职称、学历进行否定,职称、学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说明问题,但应该从更加全面的角度考虑问题,例如对于高职院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应更多从其服务对象学生以及职业技能的角度,衡量教师的价值大小,以对应绩效工资。

2 中干与普通教职工的倍数问题

学院中层干部的绩效工资问题也是一个较容易起争论的地方,例如2013年重庆工商大学800多名教师就因对学校绩效工资过多倾向于管理层而出现罢课事件。

根据高职院校绩效工资改革的经验来看,一般学校中层干部(管理5、6级职员)的绩效工资与基层教职工(参照管理10级职员)的绩效工资应呈倍数关系,一般应控制在1.5-1.8倍之间为宜,太高容易拉大收入差距造成普通教职工的不满,太低容易降低管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 向教学一线倾斜与向教学机构倾斜的问题

高校收入分配应该向一线教师倾斜,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重庆高职院校在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时候,很多学校就将其做成向教学机构倾斜,这也是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这实际上是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玩概念游戏,将不应倾斜的人群包括在倾斜对象里面了,殊不知,在教学机构里面也有大量的行政人员,他们的工作与学校职能部门的工作无异,既然他们也进行了倾斜,是否职能部门人员的一线管理人员也应倾斜?

针对这一问题,应该理清一线教学人员和教学机构的关系和概念,真正做到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而非向教学机构倾斜。

4 绩效奖励形式单一的问题

绩效工资,在结构上除70%的基础性绩效外,应有30%的奖励性绩效,对于30%的奖励性绩效的分配内容与方式也是绩效工资的分配重点,重庆许多高职院校拿出了较为明确细则,但是也存在奖励形式单一的问题,主要的奖励主要集中在科研、论文等方面。这种只针对科研的奖励,既忽视了对于工作本身的重视,也忽视了高职院校自身的应用型特点,造成学校奖励导向发生偏差,最终得不偿失。

高职院校不是科研型大学,而应该往应用型高校发展,因此学校在分配占绩效工资总量30%的绩效奖励工资时,不仅要考虑科研、数,也应更多的从工作的本源方面进行考虑,例如应加大对年度优秀人物、特殊贡献人物、优秀教师的奖励。

总之,在重庆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分配过程应该多考虑高职院校本身的特点,而不能简单照抄本科院校的做法,才能使绩效工资真正达到其目的。

参考文献:

[1]沈立宏.高校绩效工资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2009.

[2]欧阳渊.高校绩效工资差距需要平衡十个方面[J].管理观察,2013.06.

[3]潘明.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探析[J].经济论坛,2009.8.

管道工程师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的基础阶段。1983年,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教育必须拥有一支整齐、有序、有质量的教师队伍,并以此为标杆整顿中小学教师队伍,努力使这支队伍具备合格整齐、学科优良、组织合理等特点,排除个别以次充好的现象,将站岗在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调动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師资管理制度,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1]。(2)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的全面实施阶段。1986年5月颁布了《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和任务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对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聘任问题做了详细规定。从1986年起,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从试点开始,逐步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2]。(3)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的全面发展阶段。1991年7月,国家教委、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当前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几点意见》使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走向了日常化。之后的《教师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都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继续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采用动态的人才任用机制。2009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对教师聘任制做了进一步的深化。(4)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的完善阶段。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更完善的指导意见,这也使此次的《意见》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再次改革的模板。2017年1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鲜出炉,本次《意见》指出,职称评价将更为科学;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要向基层倾斜,对艰苦偏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等有一些特殊政策倾斜。这对中小学教师来说,无论是在职称评定或是职业发展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空间。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突出问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偏离教学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内的一切工作都在为教师的教学活动而服务。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应该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内容,而不是注重教学内容以外的条件。比如,将教师的科研成果列入职称评定的范围内,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大量教师采取非正常的渠道“生产”自己的科研论文。这样的做法不仅无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同时给教育学术领域带来不好的影响。另外,教师的教龄也被作为参考内容,这时最容易出现拼资格的现象。此外,各种无关紧要的荣誉证书也成为职称评定的额外条件。仔细思考,这些非重要的条件往往将优秀的教师限制在职称评定之外。 

2.职称评定限额带来教师之间的的病态竞争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是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工作的热情,激励教师不断学习,提高自己。所以,职称评定应该给每位优秀教师提供表现自己的机会,而不应该限定名额。但是,现行的职称评定划定指标,限定名额,众多教师为了争夺有限的名额而“各显身手”,必然形成一种不健康的竞争趋势。一些有条件获得职称的教师都会想尽各种方式来获得名额,这样的风气滋生了一些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这种划定指标或名额限定的方式,对于发挥和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其不利。因为在职称评定的竞争过程中,那些善于使用手段的教师更有机会获得高级教师的职称,而同等条件,甚至比他们更努力、更优秀的教师因为缺乏有效的“途径”而与职称失之交臂。如果这样的事实不断演变,那些在职称评定中失败的教师,就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消极的态度,无法专心工作,阻碍自身专业化发展道路。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不科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对于一线教师来说是一次获得认可、自我提高的机会,因此,教师职称评定过程的公平性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教师职称的评定应该由谁来评才不失公平,这个问题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需要一个比较权威的组织对参评教师的各方面进行审核,运用公平合理的方法,对参评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进行认真考察,建立个人评定档案,整个评审过程应是公开透明的。然而,因学科重要性的不同,在职称评定中也会差别对待。比如,中小学校的小学科教师与主科教师相比,评职过程就会相对滞后,在很多情况下,小学科教师晚三、五年才能获得相应的职称,在评定中级以上职称时,尤为明显。无论是外出培训的机会或是学校中所占地位,小学科教师都很难与主科教师相提并论[3]。另外,目前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主要关注的是教师的学历、资历、工作成绩以及是否有学术研究成果等,如果简单地将这些项目进行量化,而忽略了教师的道德素质、教学效果、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定性考核,那么中小学的职称评定就有失公允。职称评定的标准极易把中小学教师引向不正确的发展道路,影响教师的教学质量,打击教师们的工作热情。 

4.乡村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 

乡村教师晋升机会与城镇教师相比往往不尽人意,这是个极其普遍的问题,尤其在高级职称指标方面,乡村学校的名额更为紧缺。现实中,小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都很少,各级别的职称数量由本校现有职工总人数和相应级别职称人数确定,如果学校超过了固定数额,不会再得到多余的名额。另外,乡村学校中教师人数本就不多,所以那些达到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的教师也迟迟得不到分配指标。同时,职称指标是人事部门根据由省至乡的顺序逐级分配的,城镇学校、重点学校往往多于乡村学校,而且在下放的过程中职称指标容易被截留与挪用[5]。2007年,人事部、教育部联合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无论农村学校还是城镇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上都应该保持平衡状态而不能产生明显差异。但是事实上,城乡教师之间职称结构分配依然存在很大差距。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解决策略 

1.创新职称评审机制,实施评聘相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全面反映教师的整体业绩水平,让优秀教师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针对由谁来评审更公正这个问题,可以建立同行教育专家评审机制,改革之前陈旧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制定新的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包括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审等多种评价方式,以尽可能专业的水平、专业的视角对中小学教师的实际能力进行评价。也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过程,突出同行专家、一线教师在评审中的突出作用。当然也可以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在选择教师职称评审人员时,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邀请外地专家或全国性的专家评审团队。另外,为增强评审结果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的评审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肅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可推行最终结果的公示制度,并且在评审开始前开展公正、廉洁教育。最后,为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实际效用,教师职称的评审过程可以与事业单位岗位实际的聘用要求进行结合,即采取“评聘结合”的方式,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教师资源,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教师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学校内的评聘工作将根据单位岗位实际的需求数量来开展,整个资格评审过程既与理论专业要求相结合,又符合实际的岗位聘用需求,实现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避免教师人才资源的浪费,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2.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性作用,促进公平竞争 

无论是政策制定还是教师职称评审,都应该以人为本,以教师自身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激励性,在公平竞争的模式下进行职称评定过程。因此,我们应努力做到三个方面:第一,针对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建议使用标准参照式的评定方式,因为与常模参照式的限额评定方式相比,前者更易将教师的注意力引到自身方面,以标准条件为参照反思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动力,而常模参照式评定则容易让教师产生对比心理及不健康情绪。为了确保教师职称评定对中小学教师的长期激励作用,可以考虑将职称评定与教师日常工作考核制度结合起来。第二,应适当删除目前实际职称评定中非重要的附加条件,注重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实效。比如,教师日常教学的表现、所教学科的教学总结与反思、师德素养、精神风貌、师生互动的成果等内容。这些标准不仅能让教师感受到教学工作中的成就感,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第三,为了保持教师职称制度激励作用的长效性,避免教师产生一劳永逸的懒惰心理,根据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际规定,职称制度产生的激励性效果在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如何避免职称评定激励作用的闪电效应,是教育管理者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3.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遵从课程改革的号召,追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改变过去过分注重教龄、等的倾向。首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考察,坚持把教师的品德修养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完全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师生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和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育人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其次,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教师职称评定中的不公平现象可以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最后,将目光聚集在一线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实际的工作业绩和真实的教学水平。改变应试模式下教育教学方式,钻研新的教学方式,引导青年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素质教育的丰富内涵内化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教师专业技术评价标准方面,应努力保持城乡之间教师评审的平衡状态,对基层的、农村地区的教师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重点关注对实践教学经历的考核。因为与城镇教师相比较,农村中小学教师享受不到同等良好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成长环境,应该给他们更多的机会[5]。 

4.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让每一个乡村的孩子接受与城镇孩子同等教育水平,对偏远、穷困、人口稀薄等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更多的支持,慢慢减小城镇、乡村地区间的师资水平差距,国务院在2015年内相继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号召各地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对乡村教师的特别支持计划,确保通过制度使乡村教师得到同样公平的待遇,使整个农村教育事业获得较好的发展[6]。虽然我国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目前还不尽完善,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实际作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乡村教师和薄弱地区的教师在整个教师职称比例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应实现不同地区教育的相对公平,在职称评审制度中,可以适当向乡村地区和薄弱地区给予照顾。比如,城镇教师晋升为高级职称的标准中要求必须有乡村或薄弱地区的任教经验,这样不仅突出了薄弱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又能够促进区域间的师资力量合理地流动。 

参考文献 

[1] 施贵菊,王珏,杜尚荣.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问题反思与对策建议——基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分析[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6(2). 

[2] 张健.中国教育年鉴(1985-1986)[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3] 蔡群青,夏海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探索,2016(5). 

[4] 丁山,杜桂娥.我国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问题探析[J].时代教育,2016(4). 

[5] 蔡群青,夏海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探索,2016(5). 

管道工程师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职称晋升;人才管理;公平公正;继续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2-157-01

职称改革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科研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学校教育的竞争主要取决于教学人才的竞争,而学校职称晋升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措施。近几年来,我国职称晋升工作得到不断改革并逐步完善,在学校人才管理中起着积极有效的作用。我校也与时俱进,对教师进行梯队式培养造就了一批教育教学中坚人才,打破了原先那种禁锢人才、一潭死水的局面,建立起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使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都在与本人的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职称晋升可以调动广大一线教师的积极性

技术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认定,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的资格认定,其职称的高低一般也反映出其技术水平的高低。职称改革更进一步使学校德才兼优、学术造诣高、发展后劲大的人才脱颖而出,从而调动了广大一线教师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相对于其它激励措施,晋升职称可以鼓励教职工不断进取的长期行为。我校教师在晋升前校内需要对被晋升者进行长期的业绩评价,所提供的激励是一种长期的激励,进而鼓励教师的行为要符合学校的长远利益。但是,职称晋升必须遵循评聘分开原则。这样,职称晋升不但让被晋升者得到更多的机会和在更大的范围施展其才华,也给未晋升者或新教师提供了职业发展的期望,使他们将个人职业发展与学校的长期发展结合起来,从而增强教师对学校的归属感与忠诚感,防止了人才的流失。

二、职称晋升可以促进教师队伍的继续教育

职称晋升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学校合理地利用人才、稳定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能有力地促进学校的蓬勃发展。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变革,重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如果没有一支动手能力强、技艺精湛的教师队伍,是不可能实现的。我校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到教学第一线开展相关实践活动以及接受远程教育,规定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培训。

所以,教师的继续教育只有与职称晋升工作结合起来,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继续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使学校内部学习风气高涨,继续教育主动意识增强。这大大的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了平等竞争机制,稳定了教师队伍,使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三、坚持职称晋升的公平公正可以增强学校教师的凝聚力

学校管理的关键是人的管理,是教师的管理。一个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办学水平的高低,关键取决于是否调动了教师这个团队的积极性与潜能。职称晋升是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激励措施。晋升结果的公正性直接影响到学校教师的职业满意度。公正的职称晋升程序的一方面可以消除或降低晋升愿望得不到满足的教师的不公平感与消极情绪,稳定和保持大多数人员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还能为未能晋升的教师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建立恰当的职业发展期望,引导教职工将个人的职业发展与学校教育目标结合起来,从而培育教师对学校的心理认同、敬业精神与忠诚感。

学校管理层在晋升决策过程中公平地对待每位申报人员,可以体现出学校对教师的尊重与赏识。当然,坚持晋升决策的公正原则并不是正确发挥晋升激励作用的唯一措施。为每个人员设计其职业发展道路,为能力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个性不同的人员提供多元的发展空间,让各位教师都有自己施展才华的天地,也是学校留住并激励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因此,只有充分调动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作用,使他们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教书育人的工作中去,这样才能发挥教师的团队精神,增强学校教师的凝聚力。

四、完善职称晋升工作,促进学校人才管理

职称改革的目的主要是在人才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专业技术人员的“铁饭碗”,现行的聘任制,虽为一部分中青年人才创造了一定条件,但从总体看,人才竞争机制仍十分疲软,突出地反映在论资排辈上,由于学历、资历到时间后,一般都能评高一档职称,评上就等于聘上,聘上又难于再下来。这样,不仅使专业技术人员产生了熬年头也能评聘的心理,淡化了竞争意识,挫伤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管道工程师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佚名

《百度百科-职称》:“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中国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高职称者享有较高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是区别科学技术人员等级的称号(如工程师、教授、讲师、学院院士等)。高等学校教师担任的教学、科研工作水平和能力评定的专业职称也称学衔。

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职称评审指经初级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并经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据中组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对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百度百科-职称评审》:“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职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一般而言,职称晋升有学历、资历的限制,仅少数人可以破格晋升。

其实,职称也是泊来品,中国古代只有官员等级,没有专业技术等级。自从私有制产生,原始社会开始解体,奴隶社会形成十个社会等级:“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传》)但是,这不是专业技术等级。

中国历来是农业国,古时候虽有手工业,后来发展为资本主义简单协作的手工业作坊和工场手工业,但是没有专业技术等级。古时候把有手艺的人叫做“匠”,例如:木匠(匠氏、匠者,能剒削柱梁)、土匠(能穴凿穴埳)、土木工(匠营)、画匠、史匠(能雕琢文书)等。“匠”是会意字,从匚( fāng),盛放工具的筐器;从斤(斧)。工具筐里放着斧头等工具,表示从事木工。其本义即木工。《说文》:“匠,木工也。”《考工记》:“攻木之工七:轮、舆、弓、庸、匠、车、梓。匠人建国,匠人营国,匠人为沟洫。”但是,古时候的“匠气”是贬义词,指具有某一方面熟练技能,但平庸板滞,缺乏独到之处。

由“匠”派生的词:匠作即工匠,以技艺做工谋生的人;匠役即做工的仆役;匠户即世业的工匠;匠手即技艺高明的能手);匠石即古代名石的巧匠;匠意即精巧的心思(同“匠心”;匠郢比喻技艺高明;匠门弃材比喻无用之人,自称的谦词。

随手工业发展,商品交换日益频繁,在奴隶社会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买卖以从中牟利的商人。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在商业中,出现了大掌柜(即现在的董事长)、少掌柜(相当于总经理)、外柜(相当于业务经理)、内柜(相当于生产经理)、帐房(相当于财务经理)、管家(相当于特助)、长随(亲信)、伙计(普通职员)等职称。

我们不谈官员职称,因为各朝代的官员职称很复杂。现代专业技术职称主要有员、士(助理*师)、师,向上有主治(主管)*师、副主任*师、主任*师或者高级*师。我国的学衔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这些技术职称大概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最早引进时间可能是清朝末年和民国时期。这里只研究“员、士、师”。

一、古代,“员”指官员的定额,又指官员、官吏。如:员弁(低级文武官员);员役(从事某项工作的官员;办事的吏员);员僚(亦作“员寮”,泛指官吏)。

在专业技术等级中,“员”最低,但是比工人的技术等级高。也就是说,八级技术工人也不如技术员。我国一直把人分为两个编制:干部与工人。“员”虽然最低,但属于干部。曾经出现“以工代干”一词,还是工人编制。

二、上古,“士”指掌刑狱之官。商、西周、春秋为贵族阶层,多为卿大夫的家臣。春秋末年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统称。战国时的“士”,有著书立说的学士,有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阴阳历算的方士,有为人出谋划策的策士等。古代所谓四民“士农工商”即指大学士、种田的、做工的、经商的。这里,“士”笼统指大学士,没有等级。而“匠”、商业中的职称与“士”也无关。

儒家学说中,儒出身于“士”,又以教育和培养“士”(君子)为己任。“士”者“仕”也。“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意思是说,士出来任职做官,为社会服务,就好像农夫从事耕作一样,是他的职业。荀子也把“士”归于“以仁厚知能尽官职”(《荀子-荣辱》)的一类人。所以,原始儒家学说是为国家、社会培养官吏的学说,是“士”文化。原始儒学主要内容都是关于“士”的修身方面的道德规范和从政方面的治国原则。

战国文献中,以“士”为中心组成的称谓和专用名词,据粗略统计有百余种。这不仅说明士阶层的复杂,也说明他们的行迹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为区分不同的“士”,便对士进行类分。《墨子-杂守》篇把士分为谋士、勇士、巧士、使士。《商君书-算地》把士分为谈说之士、处士、勇士、技艺之士、商贾之士。《庄子-徐无鬼》把士分为知士、辩士、察士、招世之士、中民之士、筋力之士、勇敢之士、兵革之士、枯槁之士、法律之士、礼教之士、仁义之士等。根据士的特点、社会地位等,大体可分成武士、文士、低级官吏及其他难于归类者(勇士、国士、秀士、俊士、烈士、豪士、车士、都士等)。其中,仅低级官吏与等级有关:1.司法官的属吏称“士”。《孟子-梁惠王下》:“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 ”士师为高级司法官,士则为较纸级的属官。2.基层临民的官吏称“士”。《非攻下》:“士不暇治其官府。”《管子-八观》把“里尉”称之为“士”。3.泛称各种属吏。《礼记-祭法》:“庶士,庶人无庙。”注:“庶士,府吏之属。”

士分布于社会各个角落,上可为卿相,下可为士民、布衣。士的社会地位与职业千差万别,又有统一性,即知识、道德和勇力。这些东西是无形的,但在社会活动中又无所不在,无所不需。士正凭借这些无形的东西才能游于社会各个角落。

诸子书中,也有“士”再分等级的记录。《墨子-节葬下》载:“上士之操葬也。”所谓“上士”显然区别于下士。《荀子-正论》把士分为元士与庶士两等。春秋以前,士中又分等次;战国有关分等次的记载恐怕只是历史的孑遗。

三、师的名称在夏、商、周时就有;而“师”字最早出现是在甲骨文中有“文师”之称。西汉董仲舒用“师”一词,司马迁用“师表”一词,都着重在师的表率作用。唐- 韩愈《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里,“师”是教人的人。

师是会意字,从币,从垖。垖(duī)是小土山,帀(zā)是包围。四下里都是小土山,表示众多。本义:古代军队编制的一级。二千五百人为一师。东汉-许慎《说文》:“师,二千五百人为师。”又泛指军队。《左传-庄公十年》:“十年春,齐师伐我。”汉-贾谊《过秦论》:“九国之师,逡巡而不敢进。”

所以,“员、士、师”本来与专业技术等级毫无关系。“员、士、师”为何用来作专业技术等级名称,值得考证。

四、解放后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三个阶段:

1.50年代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主要的技术职务有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出版人员等。职务等级,如: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60年代初,因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冻结,职务任命制度基本停顿。在此期间,行政职务任命一直不断。有的单位,一直不进行技术职务任命,例如:某海军医院全院只有2名主治医生,一名是国民党起义主治军医,一名是外单位调入的主治军医。

2.1977-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职称,不需聘任职务,不用履行职责。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职称与工资待遇不挂钩。评定职称的专业范围涉及22个系列。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在此期间,只凭学历、资历晋升技术职务现象普遍,即所谓的“还政治运动债”;也有一大批仅凭资历晋升者。

3.1986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企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在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聘任职务有任期,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由于没有实现科学的分类管理,设岗和聘后管理工作薄弱,在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和评委会的组建与调整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漏洞。

职称评审制度的弊端非常明显:⑴各地区评审标准不一,导致评审不公平;⑵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成了形式主义;⑶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⑷每年都要评职称,造成职称贬值,一方面国外没人承认,另一方面同一职称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太大;⑸评审过程中没有被评者的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能力,庸才照样评上高级职称;⑹职称终身制,福利终身制,一旦晋升职称,就可相应晋升工资,在分配住房、解决夫妻分居、公费医疗、退休年龄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真可谓是一劳永逸,所以也阻碍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出新成果,照样有享受。⑺由于暗箱操作,同行是冤家,于是也产生故意压制人才的现象。⑻有的人考上评职资格,上级就是不聘任。有的以“额度”为理由,有的就逼你滚蛋,可以安排自己的亲信。

于是就有人对职称戏说。这里重点戏说“医生与医师”。

医生,古代称大夫或郎中。唐时设置学校令人习医,凡学医的人称为医生。《唐六典-太医署》:“医生四十人,典学二人。”李林甫注:“后周医正有医生三百人,隋太医有生一百二十人,皇朝置四十人。”旧时,太医院专称大夫。唐末五代后官衔泛滥,以官名称呼形成社会风气,所以北方人尊称医生为“大夫”。为区别于官名,将称医生为“大夫”的“大”读成 dài,而不读 dà。尊称医生为郎中是南方方言,由唐末五代后官衔泛滥所致。郎中作为医生的称呼始自宋代。直至近代,医生才成为职业医生之通称。可是,为什么后来把医生改为医师呢?(各等级的医生都如此,而且在官方文书中一律称为“医师”。)

毛泽东《纪念白求恩》:“白求恩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医术是很高明的。”白求恩是国际著名的胸外科医生,他是什么职称呢?职称与医术水平无关;与医生、医师名称无关。

古代,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医生的社会地位同陶土木匠等相当,属于下贱的工作。但是,医生(中医、西医)都实行人道主义。中医有“悬壶济世”之说;西医有“白衣天使”之誉。医学活动中,特别是在医患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同情、关心病人,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维护病人利益、珍视人的生命价值和质量的伦理思想。但是,实行职称终身制,福利终身制以后,医“生”被改成医“死(师)”,病人的生死就弱化了,更不用说病人的病痛了。

在医院机制改革后,医院成为医务人员牟利的地方,改革主要方式就是把医生变成商人,就是所谓市场化。医生本来要节省开支,节约医疗资源,但医院为了维持生存,就鼓励医生多开药,多作检查。如果挣不到钱,工资奖金就开不出来,因为政府是不给拨款的,重赏之下有勇夫,大家争先恐后为医院做贡献。卫生部有“八不准”,地方政府则把医生推向市场;医生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不知自己是商人还是医生。

由于医院“一朝天子一朝臣”,不但中层干部聘用有偏向,连医生的使用也有偏向。按规定:急诊室医生必须是3年以上的主治医生担任,可是那些没有门路的医大毕业生直接担任急诊室医生,甚至十几年如此。这是最辛苦、最担风险的岗位,而且根本无法(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资料、没有后台)撰写论文,一直不能晋升职称。

医疗是个社会问题,看病难、看病贵不仅仅是医院造成的。为什么看病难?医疗资源(人才、物质等等)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集中,大医院只会人满为患。当然,为了提高收入,一次门诊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病人门诊三次;一次门诊要排几次队(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交费就不止一次)。由于人满为患,每个病人的门诊时间很短,不但诊断质量粗糙,而且医患矛盾容易激化。由于多种原因,门诊病人的输液率高,抗菌素使用率高。由于门诊病人多,挂号难,就诊难,许多普通病人选择急诊,而医院为了经济效益而放宽急诊标准,造成急诊的人满为患,继而急诊的诊断质量粗糙,医疗事故高发。这些都是急诊室医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调查统计,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中国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平均每年上升22.9%。

“市场化”的医院改制,不但造成看病难、看病贵,而且严重损害患者安全,继而导致袭医事件频发。现今,医护这个崇高的职业竟然成为“不安全职业”,许多医护人员不热爱本职工作,也不希望下一代从医。卫生部曾经表示:二次医改“两难”,不但要考虑病人,搞人文医学,也要顾及稳定医疗队伍。如果医疗队伍被瓦解,倒霉的还是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