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质量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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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过程控制。(1)投资控制,在工程施工时,企业要发挥好自身优势,尽可能提高经济效益来使利润最大化。施工时还要做好资金筹措、投入量和分配等,达到合理投资的目的。对项目中的相关部门,要对建筑工程单价和总价做出深入了解,以此控制资金流动。但是要注意…

人事部门质量工作计划(精选5篇)

人事部门质量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工程质量与进度,要求项目部对业主与其上级单位负责。一般来说,经理部的决策层包括: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和质量安全副经理。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能,可以把管理层分为7个科室:(1)工程技术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现场和技术交底等方面,实施过程监控,编制施工的进度计划,对临时设施进行设计,管理施工现场的一些技术活动,,并协调各方面生产、计划和统计人员配置等。(2)施工管理部门,它的主要作用是贯彻落实项目经理的指令,根据工程计划实施工程现场安排、组织与协调。(3)经营核算部门,它的主要作用是处理索赔、成本核算、合同、资金情况、成本管理、内部的经营管理、统计和报销结算等。(4)机电物资部门,它的主要作用是采购建筑材料、物资和设备并采取措施对它们进行较好的管理。(5)安全监察部门,它以项目部安全目标为基准开展工作,对工程内容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划,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发挥好该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安全管理方面该部门有一票否决权。(6)质量管理部门,它以项目部目标和质量为依据,来制定质量管理的规划,还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管理,其职能是质量监察,该部门在管理上有一票否决权。(7)财务部门,其主要作用是负责工程上的财务管理,做好成本核算等其它方面财务工作。

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系统,进行安全管理时,要以 五无 和 一创建 为目标, 五无 是没有机械设备事故、较大交通事故、重大工伤事故、火灾和洪灾事故、重大治安事故; 一创建 主要指建立一流的安全施工场地。另外,安全管理系统还要求尽可能注重教育,奖罚分明和以人为本,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达到安全管理目的。安全管理时,一个重要环节是建立合理的经济责任制,有效利用安全工程理念。在项目部从领导到基层管理人员,建立纵向和横向都较为完善的机构,确保该机构能有效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和网络安全。建立文明的管理体系,文明工程对提升企业的建筑水平有较大作用,它能增大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进入现代管理新阶段,文明建筑要求以较高安全性和高质量为基础,这能够减少浪费和节省投资,降低原材料的消耗量,有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另外,选择文明工程可以改善工程的面貌,给员工提供较好的施工环境,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与效率。

过程控制。(1)投资控制,在工程施工时,企业要发挥好自身优势,尽可能提高经济效益来使利润最大化。施工时还要做好资金筹措、投入量和分配等,达到合理投资的目的。对项目中的相关部门,要对建筑工程单价和总价做出深入了解,以此控制资金流动。但是要注意,建筑工程中资金流动不是简单的周转循环,在施工中,资金会有价值形态的变化,也会有价值量的改变,可能从成品资金转变为货币。流动资金在转变形态时,分离出来利润,增强工程施工,从而在全过程中获得收益。(2)质量控制,也是指控制施工质量,以便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规范与合同标准。同时,施工质量在各个环节和因素中都有反应,工程质量有工序质量所决定。(3)进度控制,周密与合理的计划对于控制施工进度有较好的指导作用,进度控制对工程进度有跟踪检查的作用,进行相应的调整、分析与控制。它把项目花费时间当成控制目标,为确保工程计划性,要编制一些进度计划并根据其来施工。计划是个人、组织为达到预期目标制定方案的过程,控制是建筑进展中,比较计划和实际两种进度,发现偏离兵进行纠正。

2加大项目管理措施

加大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质量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是重要的前提,管理者要重视工程质量管理。首先加大人员的质量管理观念,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工程企业要定期培训人员,使他们学习有关的项目管理知识,增强他们在这方面的意识、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增强管理水平。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其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质量监控体制,运用合理的方法对工程管理和质量进行控制,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再次,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加大控制力度。工程企业通过内部的自检制度和外部的质量监督进行有效结合,对材料、设备、工艺和技术等实施检查和监督,使施工通过技术指导,结合工程情况做出因地制宜分析,以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3总结

人事部门质量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1、报告期内本部门未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2、本人积极参加安委会活动,及时传达安委会有关精神,根据工程各阶段、各时期的不同特点,及时提醒科内人员到施工现场要做到“三不伤害”,要注意防滑、防坠落、防落物伤人、防触电等。

3、深刻吸取南京电视台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的教训,针对21ugs施工,要求质检人员在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检验的同时,要注意检查脚手架的支设情况,严防脚手或模板支撑体系失隐。

二、工作绩效情况

1、“华电施工新法”实施情况----“零缺陷”目标

根据“华电施工新法”,在wp-qc001《土建工程质量控制大纲》中明确了“过程控制一次成功,实现‘零缺陷’”的质量目标。为保证实现这一目标,在本部门编制的程序中,分别融入了有关要求,例如,在工程质量计划中,已经基本明确规定了每道工序的质量标准,什么时候检验,谁检验等要求。为了体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指导把关”的要求,从9月底起,在科内实施了“质检人员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依据,明确了“检验纪律”、“监督纪律”和“工艺纪律”,规定质检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带好“质检三宝”(施工依据、工具包、记录本),大大强化了质检部门的把关职能,有力促进了对外交验工程项目一次合格率的提高。

2、工程质量情况

①截止到12月12,田湾核电站2#常规岛土建工程共打开工程质量计划133个,关闭15个,完成分项工程15项,优良率100%,检验评定工序80个,合格率100%,优良率96.3%,验收隐蔽工程81项次,一次合格率98.8%;

②未出现不符合项;发生的几起质量问题都暴露在内部,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说明质量控制检查监督机制已经发挥作用

③施工质量较稳定,外部检查验收一次合格率较高;

④从历次征求业主、监理和俄设计代表等现场管理人员的意见来看,各方面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的评价都不错,初步树立起了电建三质量要求较严格的形象。

3、服务意识

质检工作实质上是一项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防止重大技术失误,②保证对外接口通畅,③按标准检查、签证。为了当好技术后援和配角,我们经常超前准备和预测,系统管理,严格把关,服务于现场,服务于工程,确保核电建设万无一失,不仅随时随地配合现场,还积极主动协调处理系统性的障碍和问题,与业主、监理和俄设计代表及江苏电建一公司建立起了十分融洽的协作关系,保证了对外接口的通畅。

4、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施工前准备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

①认真学习业主程序、kks编码规则,积极参与或接受培训,本部门共举办了10次质保培训,本部门人员累计接受培训96课时,有2人被评为“优秀学员”;

②4月份编制完成了3个大纲程序,7月份完成了本部门的《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大纲》等17个a版cfc状态的工作程序;

③6月份完成了20件检验器具的申购和计量;初步建立了qc检查/监督人员个人档案;

④7月份认真学习俄罗斯标准及申购到位的中国标准、规程、规范,完成了相关质量验评表格的准备,对首批qc检查/监督人员进行了考评、授权,配合分公司接受了首次外部质保监查;

⑤一开始就做好文件资料的分类管理,保证各类文件资料在科内登记清楚、传递保管有序、方便查阅;

2)过渡试运作阶段不断总结、改进

①为了把科内工作系统地、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6月、7月、8月几次对科内人员的职责和分工进行了调整细化,基本保证了工作忙而不乱;

②从6月起每月科内主要工作基本做到了“月初有计划、月底有书面汇报”,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③根据实际提出建议,在业主、监理的支持下,改进了《土建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使之滚动编制,沟通了工程质量计划和质量验评的关系,大幅度减少了工程质量计划的编制数量;

④为了使质量验评与工程质量计划协调可操作,通过业主、监理重新定义和界定了土建“分项工程”,调整了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为使质量记录有更好的可追溯性,补充完善了俄设计方编制、业主的文件编码规则;

3)配合工程进展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开好头,起好步”抓好对外交验一次合格率,努力实现“零缺陷”目标

①8月8日,编制完成的《2#常规岛土建单位工程划分表》通过监理审查,实施;

②8月13日,根据业主的新程序,及时编制的wp-qc004《质量计划管理》程序通过监理审查;

③8月18日,本部门首次接受了内部质保监查,得到了“满意”的评价,对质保部门提出的一个观察意见第二天就进行了整改关闭;

④8月23日按新版程序完成了“基坑清理”、“替代砼”首批工程质量计划的编审和内外部选点;

⑤9月25日完成了《2#常规岛电气单位工程划分表》和《验评项目划分表》并通过监理审查;

⑥9月份,在科内实施了“质检人员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依据,明确了“检验纪律”、“监督纪律”和“工艺纪律”,规定质检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带好“质检三宝”(施工依据、工具包、记录本),大大强化了质检部门的把关职能,有力促进了对外交验工程项目一次合格率的提高。

⑦为了促进工程质量计划的管理及时归并有关质量记录,编制了适合本工程的《文件包管理》程序,为了促进质量责任到位,酝酿起草了《质量奖励办法》;

⑧在网上建立起了内容较丰富的共享栏目,通过月、周、日检查验收项目的统计工作和透明登记,有效地促进了科内工作的到位。

5、对照工程公司《关于失职错误责任追究的规定》,经检查本部门及本人无符合该规定所列举的十三条错误或错误倾向。

三、勤政廉政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及本部门所有人员,未发现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在工作交往中,从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馈赠和宴请;平常注意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本人从无涉足娱乐休闲场所,本部门人员未发现有违违纪现象;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质量问题和科内各项事务,就事论事从不欺瞒、叼难任何人,与科内大部分人员同室办公,科内事务完全透明,涉及大家的事大家一起讨论,涉及个别人的事首先征求意见,难断的事才断,若仍有较大的分歧或不同意见则请示领导决断。

四、学习情况

1、坚持学习《邓小平经济理论研究》,领会党的十五大精神,接受“三讲教育”,理解“三个代表”;

2、关注三公司的发展动态、改革举措、舆论导向,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工程公司的方针政策,如孙经理的“新千年思路”、华电施工新法、“处理好几个关系”、“五个调整”等;

人事部门质量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

(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年度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

第十四条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

第十六条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

第十七条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药具发展中心;药具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方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安全有效、质量优良、经济便捷、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制度。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预算,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药具发展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并对下级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条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第六章发放与服务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农村要以现有服务网络为发放主体,城市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以满足广大育龄夫妻避孕节育的需求。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第三十四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第三十七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药具专项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第四十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四十二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药具专项经费的;

(二)收受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回扣、贿赂的;

(三)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五)虚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和统计报表,套取计划生育药具和经费的;

(六)为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级在内;“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乡级”包括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人事部门质量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

(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年度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

第十四条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

第十六条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

第十七条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药具发展中心;药具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方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安全有效、质量优良、经济便捷、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制度。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预算,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药具发展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并对下级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条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第六章发放与服务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农村要以现有服务网络为发放主体,城市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以满足广大育龄夫妻避孕节育的需求。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第三十四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第三十七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药具专项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第四十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四十二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药具专项经费的;

(二)收受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回扣、贿赂的;

(三)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五)虚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和统计报表,套取计划生育药具和经费的;

人事部门质量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或工作分解,围绕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控制来编制控制方案是一种基本方法。见下图:

5.1监理工作总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委派具有丰富超高层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

监,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召集设备、土建方面有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监理班子。

⑵ 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套、人员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 ⑶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满足现场检验工作需要。

⑷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要求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控制工程

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 ⑸ 在监理项目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我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

现。

⑹ 按照本工程特点和要求编制《监理实施规划》,并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加大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力度,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⑺ 根据竣工备案制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分阶段及时对工程进

行总结和评估。

5.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以预控为主,各项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工程承发包模

式、业主管理方式。

⑵ 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施工许可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

拆迁符合进度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承包单位人员、机具已到位,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

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⑷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项目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⑸ 《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5.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⑵ 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环境)。 ⑶ 主要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是否齐全。

⑷ 上述审核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在一周内完成。

5.4建筑材料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采购单位进行建筑材料(设备)报审时应提供生产许可证、质保书、相应性

能测试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理由认真复核。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送检材料的见证取样,确保样品有代表性。 ⑶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或检验数据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补充检测要求。

5.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工程分包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资格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⑵ 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

(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⑶ 施工合同中已指明分包单位,其资质在招标时已经过审核,承包单位可不报

审,但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应报审。

5.6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供应商除资质、营业范围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⑶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7测量放线控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应定期检查,杜绝超过检定期限设备用于工程,测量成果 出现系统误差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对设备重新检定。 ⑵ 定期检查、复核测量控制点的精度和保护措施。

⑶ 不得与承包单位测量人员共用设备对同一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5.8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审。 ⑵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要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 ⑶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要求。

5.9图纸会审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⑵ 图纸标识和审核工作应符合政府部门要求。

⑶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图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要符合规范

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⑷ 图纸会审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布

置是否合理。

⑸ 图纸中所需材料来源有无标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条件能否满足,新

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5.10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1. 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部分程序细化部分详见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以及本节。

⑵ 处理质量问题涉及到进度及费用问题时,必须考虑项目全局利益,经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协商后,再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⑶ 工程计量、中间进度款支付、最终支付过程中,质量工程是应充分发表意见,保证所有支付项目质量均符合合同规定。

2. 旁站检查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旁站监理表格》(详本部分第二章内容) 工作要求:

⑴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细则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要求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⑵ 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①承建商是否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②关键部位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质量是否合格。 ③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审、检查和验收。

⑶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要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抽查,并留下记录。 ⑷ 总监应对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作出安排,确保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到位。

3. 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施工中经后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验收范

围。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建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

4. 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⑵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数量应符合审批的监理细则或监理规划要求。 ⑶ 监理工程师的评定与承包商的自评相差较大,双方应按标准共同确定检查数 量和方法,否则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自己的评定意见,并附监理检查评定表。 ⑷ 分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⑸ 建筑电气、卫生与燃气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应在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

5.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在分项评定的基础上经统计而得。

⑵ 分部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表明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意见。 ⑶ 主体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给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定后再向监理报审。监理工程师确认评定意见前应进行现场检查。

6.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4)《工程竣工报验单》(A10);(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作要求:

⑴ 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完成。

⑵ 单位工程验收要在承包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和关键部位全面进行检查。

⑶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要按部位、按层次逐项列出清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

⑷ 总监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再由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⑸ 竣工备案制具体工作程序执行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3)《 报验申请表》(A4)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5)《工程暂停令》(B2) (6)《监理工作联系单》(C1) 工作要求:

⑴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凡涉及改变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⑵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提出的措施、验收方法(包括必要的检测)提出审核意见。

⑶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后建设单位报告。

5.11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1. 进度控制工作总程序

涉及表格: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2)《 报验申请表》(A4)

工作要求:

⑴ 审批进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工作细化部分详见本节后序内容。

⑵ 工程进度控制风险分析要结合本项目进度控制目标和工程具体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

⑶ 编制进度控制方案后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交底,并明确和统一进度节点控制计划。

2. 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 报验申请表》(A4)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工作要求:

⑴ 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以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并分别报监理审批。

⑵ 承包单位在提交进度计划同时尚应提交进度计划网络图电子文件。 ⑶ 进度计划的内容及提交时间应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⑷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计划时应注意: ①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②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③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适应性

⑸ 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进度计划审批工作。

3. 进度计划检查与控制程序

⑴ 每月进度检查应及时形成进度控制图和进度统计表等书面记录,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①工程进度概况 ②工程进度曲线 ③工程图片 ④影响工程进度特殊事项的处理。

⑵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单位对进度计划的执行。

⑶ 调整进度计划审批详见《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

5.12工程计量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1. 计量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2. 承包单位填报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以及填报《中间计量表》

的期限应符合合同规定。

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单位发出通

知,承包单位要求增加计量次数,应书面申请。

5.13安全施工监管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4)《工程暂停令》(B2)

工作要求:

⑴ 监理项目部应安排有安全资质监理工程师开展安全施工监理工作。 ⑵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常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 ⑶ 重大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及时汇报。

5.14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程序

涉及表格: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3)《监理工作联系单》(C1) 工作要求:

(1) 监理项目部应配备有专门负责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开

展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 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日常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及时汇报。

5.15组织协调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1) 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程序、内容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 (2) 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不限于解决协调事宜,同时处理工程质量、费用、

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事项。

(3) 协调事宜处理涉及合同变更或工期、费用索赔,详见有关工作程序。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调事宜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将处

理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5) 在协调期间内,合同只要未放弃或结束,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继续

施工。

5.16信息资料管理工作程序

1. 信息管理总程序

图1

图2 图3

图4

2007级工程监理专业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应用训练

2. 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

3.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发文处理 收文处理

工作要求:

(1) 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合

理的信息管理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资料存档方案。

(2) 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组织资料档案管理检查,对于不齐全的档案要及时

补全,系统运行有问题是要及时整改。

(3) 所有工程往来函件都应使用书面格式。

5.17

工作要求:

⑴ 交工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承包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邀请质量监督部门或竣工备案部门参加。

⑵ 对交工申请重点审查:工程范围、交工工程质量、质量缺陷处理、交工资料完成情况、剩余工程计划。

⑶ 现场主要检查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及所有现场清理工作,评价工程缺陷的修复。

5.18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⑴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保修期,起算日期以签发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⑵ 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承包单位参加并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