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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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百人计划”做了部分调整,适当扩大了招聘规模,并把中科院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纳入“百人计划”管理。 1998年,中科院启动了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百人计划”进行了较大调整,于1998年增加了“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内容。 2001年…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精选5篇)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百人计划”

“百人计划”始于1994年。计划实施的初始阶段,提出到20世纪末从国内外吸引百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因此称为“百人计划”。

1997年,“百人计划”做了部分调整,适当扩大了招聘规模,并把中科院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纳入“百人计划”管理。

1998年,中科院启动了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百人计划”进行了较大调整,于1998年增加了“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内容。

2001年,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百人计划”又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百人计划”分为“国外杰出人才”、“海外知名学者”和“国内百人计划”三个部分。

2003年,“百人计划”的招聘方式进行了较大调整。在继续保持现有品牌效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研究所在引进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将人才引进的决策权交给研究所。

2006年,中科院全面启动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工作。在创新三期,中科院将继续加强“百人计划”工作。为此,中科院先后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里我们侧重摘要刊登与海外留学人员相关的内容。

《管理办法》摘要

总则

引进国外杰出人才(以下简称“杰出人才”)计划是指引进到我院长期工作的海外杰出人才;招聘海外知名学者(以下简称“知名学者”)计划是指招聘短期来我院工作的海外知名学者。

人才引进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支持、契约管理、动态调整。

目标和条件

在创新三期,计划引进500名左右的杰出人才和招聘200名左右的知名学者。

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招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

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知名学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或相当干副教授及以上职位;

2、取得过国际同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

3、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创新性构想,并能够带动研究团队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4、确保在受聘期间能经常参加团队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并且每年回国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受聘期间不得在国内其他单位兼职;

5、诚实守信、学风正派、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愿意通过合作,促进科学发展,实现为国服务。

岗位职责

1、正确把握学科的动态和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布局和项目,带领一支团队在本学科领域从事具有国际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

2、积极推动国际学术交流,带领团队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研究。

3、杰出人才聘任期间,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积极参与社会竞争,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与项目;取得国内外同行关注的科研成果,培养优秀人才,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团队。

4、知名学者应通过与国内优秀科学家的密切合作,并通过网络、国际会议、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接收国内学者访问等方式,为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高水平科技成果的产出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招聘程序

1、为引进杰出人才设置创新研究员岗位。

2、各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组织招聘。

3、各单位对已到位开展工作12个月以上的杰出人才入选者,可向院提出人才专项经费支持的申请。

知名学者的招聘在“创新团队”依托单位组织评审的基础上,需经院送请海外评审专家评审(特殊领域除外)后予以聘任。

人才管理

杰出人才计划执行期限一般为3年,从获得择优支持的下一个年度算起。杰出人才在计划执行期间需全时在岗工作,不得保留原职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在招聘、择优申请、年度考核及终期评估环节,对杰出人才的科学道德进行专门考评,对获得择优支持和终期评估为优秀的入选者实行公示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到位工作的入选者参加国情,院情学习研讨班。

按照杰出人才的研究领域和工作性质,分别建立以科学道德、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的评价体系,对入选者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年度考核及终期评估。

支持方式和经费管理

经费支持包括专项经费支持和聘用单位配套支持。聘用单位对入选者须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和不少于70万元的启动经费支持。

获得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在计划执行期内可获得200万元(科学事业费17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7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外,另可按规定享受杰出人才岗位津贴。知名学者作为“创新团队”海外核心成员,在计划执行期内可获得人均一次性100万元(全部为科学事业费)的专项经费支持。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实验费、人员支出、仪器设备经费以及住房补助等方面。配套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如科研、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

《实施细则》摘要

内容与目标

“百人计划”包括“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国内“百人计划”、项目“百人计划”以及“国 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入选“百人计 划”等。

我院在创新三期,计划5年从海外引进 500名杰出人才;以国内“百人计划”支持西 部地区及部分特殊领域单位引进100名国内 优秀急需人才;结合科技创新基地重大项目 和重要方向项目的部署,引进支持项目“百 人计划”200名:继续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 基金”(以下简称“杰青”)获得者给予后续 支持。

招聘与申报

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自行组织招聘。从海外招聘的人员必须具备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基 本条件,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0岁。国内“百 人计划”招聘的人员在国内(院外)单位应获 得研究员(教授)职位,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 得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对于从国内招聘的人员 及从海外招聘的具有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人 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杰出人才引进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 程序进行:国内“百人计划”招聘参照杰出人 才的引进办法执行。

受聘者与聘用单位签订《中国科学院“百 人计划”执行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管理 协议书》)。

院对3个月内将到位工作的受聘人员, 受理入选资格备案申请。申请人和聘用单位 需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资格 申请表》(含电子版)和《管理协议书》,连 同其在国内三级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并 由聘用单位报“百人计划”办公室,通过院 级资格审查和领导小组批准后,即获得“百 人计划”入选资格,享有“百人计划”入选 者称号。

择优支持

入选者在到位工作一年以上两年之内, 具有一次申请院择优支持的机会。院每年组织 一次择优支持专家评审。

“百人计划”办公室每年上半年受理择优 支持申请(具体申报时间以每年通知为准), 会同各专业局组织择优支持专家评审会。

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将获得200万 元的专项经费支持。其中国内“百人计划”入 选者由院支持专项经费100万元,聘用单位匹 配支持经费100万元。

在院拨经费到位后,聘用单位不得从中 抵扣按院规定所提供的启动经费。

对未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一般应 取消“百人计划”入选者称号,但聘用单位 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保留部分入选者称 号。对保留称号的入选者,由聘用单位按院 择优支持标准予以支持,并需参加院组织的 终期评估。

对在创新二期已获得“百人计划”入选资 格,但未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在获得入 选资格后的3年内,有两次申请院择优支持的 机会。未获得院择优支持的入选者,在聘用单 位支持下可继续执行“百人计划”,并参加院 统一组织的终期评估。上述人员从入选到参加 评估,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

考核与评估

聘用单位对获得院择优支持和保留称号 的入选者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年 度考核。聘用单位每年需填写《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入选者年度考核表》,报“百人计 划”办公室。

院每年组织一次“百人计划”入选者终 期评估。入选者从获得择优支持的年份算起 (不含当年度)的第4年参加终期评估。入选 者届时可申请延期,但从获得经费支持到参 加评估,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评估内容 包括:综合素质、工作进展、人才培养与团 队建设、承担任务与项目、实验室建设情况 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 格。合格以上的入选者在受资助期间,须获 得2项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当的项目资 助。

日常管理

对于院在国际范围内公开招聘的研究所 所长、国家(院)重点实验室主任、“海外知 名学者”和院“海外评审专家”,若符合“引 进国外杰出人才”基本条件,在其全时到位 工作后,由受聘者和聘用单位提出申请,通 过院级资格审查和领导小组批准后,在聘用 单位提供前期匹配经费支持的前提下,院将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的 支持。

按“百人计划”岗位招聘的“杰青”获得 者,对通过院级资格审查,获得“百人计划” 入选资格者,原则上可不通过专家评审,直接 获得专项经费支持。

上述人员在“百人计划”项目执行期满后 需参加院统一组织的终期评估。

对获得择优支持和终期评估为优秀的入选 者实行公示制度。

各单位应为新人所的“百人计划”入选者 提供诸如医疗、住房、项目申请等方面的信 息,帮助他们了解有关政策。同时各单位要 积极协助他们办理落户、入所、子女入学等 手续。

“百人计划”入选者享受3年1000元/月 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针对刚回国的“引 进国外杰出人才”入选者的配偶就业不易落实 的客观情况,各单位在人才专项经费中,用于 入选者本人的岗位津贴可适当调增,但最高不 超过1500元/月。

项目“百人计划”

科技创新基地可根据需要结合重大项目 和重要方向项目的部署,通过设置项目“百 人计划”岗位(以下简称“项目百人”),招 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入选者年龄应不超过 45岁。

“项目百人”岗位应是相关基地的重大项 目或重要方向项目首席科学家岗位。

“项目百人”入选者和聘用单位需填写 《中国科学院项目“百人计划”申请备案表》, 报相关基地审批后,报“百人计划”办公室 备案。“项目百人”入选者不参加院择优支持 评审,其科研经费的支持强度由基地根据具 体项目确定,一般不少于200万元。聘用单 位需对“项目百人”入选者给予100万元的 匹配支持。

“杰青”获得者申请“百人计划”

凡我院获得“杰青”资助的人员(已获得 “百人计划”支持的人员除外),在基金项目执 行过程中,均可申请入选“百人计划”。获得 “百人计划”入选资格的“杰青”获得者,享 有“百人计划”入选者称号。

已获得“百人计划”入选者称号的“杰 青”,在基金项目执行完毕,并于基金委考核 通过后的第二年,可申请院“百人计划“专项 经费的支持。“百人计划”办公室审核后,公 布获得支持入选者名单,同时院将在当年度给 予每人10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入选者享受 3年每月1000元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

“百人计划”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电话:0086-10-68597416

传真:0086-10-68522353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 领导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亲自抓会计电算化工作

领导是一个单位的决策者,没有领导的支持,会计电算化工作难以实施。会计电算化在我国还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各单位的领导从认识、重视到亲自抓需要一个过程。现在,不少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一个重要障碍是领导对电算化的认识不足和观念陈旧。据了解,一些单位的领导视会计电算化为一种赶时髦的装饰和摆设,只是为了应付会计上等级或评什么先进的需要而装门面,完全忽视了其管理的功能和提高效益的作用;一些单位领导满足于现有的手工核算方法,对计算机和先进技术缺乏信心,认为计算机还是信不过,靠不住,不知什么时候会出问题,出了问题不好处理;还有一些单位的领导抱着先等等,再看看的心理,认为会计电算化让别人先搞,等大家都上了再跟着。这些观念和认识大大制约了我国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我们应加强宣传,使广大基层单位的领导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要让他们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需要一个反应敏捷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电算化不仅能改变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法,而且能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会计电算化不仅能减轻会计人员负担,加快核算的速度,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而且还能适应企业的改革需要,方便地按责任中心或部门进行责任会计核算,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向集团化发展。会计电算人不仅关系到会计核算,而且与单位的各项管理密切相关。在大力宣传会计电算化优越性的同时,也应如实地宣传会计电算化带来的风险,大力宣传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让各单位领导既认识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让各单位领导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积极意义和效益,也认识到只要加强相应的内部控制,计算机是靠得住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有风险而放弃先进技术。正确的态度是认清风险,针对其特点加强控制。现在,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已进入了迅速的阶段,特别是1994年5月财政部了《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对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等提出了明确的规划和具体措施,这是财政部为了推动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采取的重要步骤。据统计。广州市1995年批准实现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单位达200多个,达到了该市以往多年来"甩帐"单位的总和。会计电算化已在我国各大中型企业单位进入全面铺开阶段,观望者若坐以待等,就必然会落后于形势了。

领导认识提高了,才能有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有责作感和紧迫感,才能支持并亲自抓会计电算化才能切实、顺利地开展。例如,浙江省绍兴市截至1994年6月,全市仅有6家企业实现了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电算化工作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针对此情况,绍兴市财政部门因势利导,大力宣传,提高了各基层单位领导的认识,使会计电算化推广工作在大面积积极有序地进行。

二、领导亲自抓、会计电算化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单位领导认识到了会计电算化是财会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紧紧抓在手,加大组织与实施的力度,那么大多娄困难和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会计电算化工作就能顺利开展。

(一)领导亲自抓,才能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确保会计电算化的有效实施

会计电算化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如果单位领导不重视、不亲自抓,只有会计部门在折腾。由于他们的职权范围,决定了他们不可能考虑、确定和部署电算化的全面规划,而只能局限在会计部门范围内考虑和安排。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因无法统筹规划,电算化系统不能完适应或满足单位的管理需要,难以考虑单位未来发展的需要,因而生命周期很短,或者只能半途而废,不但没有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而且会浪费单位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等资源。因此,财政部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中明确指出:“会计电算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内部各个方面,各单位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应当亲自组织领导会计电算化工作,主持拟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划,协调单位内部各部门共同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具体包括:

1.单位管理工作电算化的总体规划和进程。单位领导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会计电算化为单位管理电算化总体规划的一部分考虑。根据单位管理电算化的总体规划和进程,考虑是建立一个财会管理了系统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还是先仅建立一个投资较少见效的帐务处理系统,有了经验、培训了人员后再考虑扩展、重建会计电算化系统。根据单位的业务与管理的特点和需要,是准备采用单机系统、多用户系统还是网络系统;准备用微机、小型机还是中型机;规划整个电算化进程分几个阶段,各阶段的目标和完成时间;考虑电算化会计与管理系统是由本单位组织力量开发,聘请软件公司或科研机构开发,还是购买商品化软件。

2.实现会计与管理电算化所需的资料及如何在资源配备上保证电算化的实施。单位领导应根据本单位电算化的总体规划和进程,考虑各阶段需要配备哪些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考虑如何计划与保证这些资源的配备。例如,如果要由本单位组织整个电算化系统的开发,现有的人员能不能满足需要,若不能的话,准备什么时候、用何种方式招聘何种人才,是否要设置专门的机房,设于何处,何时、如何进行装修;整个电算化项目需要的资金总量多少、各阶段的预算及如何筹集和保证所需资金到位等等。

3.具体负责的人员分工及其考评。电算化工作要有成效,必须精心组织,责任落实到人,并有相应的考评和奖惩制度。单位领导抓电算化工作,就要根据电算化和进程,把具体要开展的工作指定负责人员,明确其责任目标和考评标准,把工作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算化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

(二)领导亲自抓,才能保证所需资金、确保会计电算化顺利实施

电算化除了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还要有足够的资金。尽管不同规模、不同档次的电算化系统需要的资金和差会很远,但无一例外地要有资金保证。要开展电算化工作,需要购买计算机、打印机、ups等硬件设备,需要购买系统软件,购买或组织开发会计与管理软件,需要培训人员,可能还要装修机房。哪一样没有足够的资金都不行。但现在一般单位资金都比较紧张,没有领导亲自抓,资金就难以保证,资金不落实,电算化只能是一句空话。领导能把资金集中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使目前没有钱,也可能设法筹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局领导认识到了会计电谑化的优越性和紧迫感,亲自规划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计电算化的工作目的的和实施步骤,并且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方面集中使用资金,不买车、不买房,也要买电算化硬件设备,划出专款专作用于会计电算化;另一方面引导大家拓宽筹集资金渠道,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电算化设备,通过银行代款、内部调剂、同级单位相互帮助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保证了会计电算化的顺利实施。

(三)领导亲自抓,才能有效协调单位内各个方面,共同按好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的开展,要涉及单位内的各个方面。例如,可能要调整组织机构,要抽调其他部门的人员参加电算化系统的开发工作;可能由于电算化的实施,某些部门的岗位分工或人员安排要进行适当的调整,有关部门可能要改变原有的需要;开发会计电算化系统,要进行系统调查、系统分析等工作,这些工作都必须得到单位内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与支持。要切实有效地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没有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通力合作是不行的。如果电算化工作只由财会部门张罗,其职权范围决定了它难以解决单位内部的机构调整,其他部门人员调用与安排等问题,也难以在要求其他部门按系统要求行事。各方面的直辖市协调将是非常困难和费时费事的。但单位领导重视并亲自抓电算化工作就不同了。各方面的协调就将变得容易。无论机构的调整、人员的调配、具体工作的协调将变得容易。无论机构的调整、人员的调配、具体工作的规范与协作等要求,如果领导出面,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自然支持,电算化工作就能协同一致地顺利开展,例如,广州烟草贸易公司的领导充分认识了会计与管理电算化的优越性和重要性,亲自规划和组织了全公司的电算化工作,不仅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了电算化的需要,而且由于领导亲自抓,在开展电算化工作过程中,电脑部、财会部、各营业部门、仓储部门等部都通力合作,使会计和业务管理(包括香烟的采购、销售、存储、调拨、变价等等)电算化能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在该公司正在建立和完善公司全面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企业管理的进一步电算化努力。

(四)领导亲自抓,才能加强人员培训,健全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的人才缺乏,是制约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关键因素。有了设备、有了软件,没有合格的人才,也是电算化不起来。因此,人员培训是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最基础和重要的一环。我国现在多数单位还很缺电算化的种类人才。领导亲自抓电算化工作,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亲自抓电算化人员的配备与培养。单位领导不仅要鼓励财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学习计算机和会计电算化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确定电算化人员的配备与培训计划,把电算倾知识的培训纳入单位考核与奖励的范畴。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计划审计工作在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审计单位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外部运作环境和内部组织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审计工作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制定详尽的审计计划,是审计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保证审计业务的质量,成功实现审计委托人的诉求。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程序缺失

作为审计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审计常常被忽视或草率为之,在承接审计业务之前,调查评估不充分,导致审计业务无法顺利实施。审计计划粗放,缺少具体细节,脱离实际,不能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缺少可操作性。在一些审计行为中,存在会计师根据审计业务的实施过程,倒推审计计划,将计划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完全失去了计划审计的指导和监控作用。

(二)人员配置不合理

计划审计需要注册会计师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准和沟通能力,需要敏锐洞察客户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运作情况,了解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行为风格,协调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定。目前的计划审计工作中,存在人员短缺,人力资源运用不充分的情况,一些会计师在沟通能力、信息调查能力、灵活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才能适应计划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可变性。另外,在计划审计工作中还存在部门间独立作战,信息不能共享,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

(三)监控程序不到位

审计计划工作需要严格的指导、监督、复核。但实际情况是,对于比较复杂的项目或领域较新的项目,注册会计师往往难以及时扩大监督指导的范围。因此,当计划制定存在疏漏和瑕疵时,不能被及时纠正,如果单个项目组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不过硬,则会增加出现重大错误的风险。

(四)信息的客观公正性受到挑战

在目前的审计计划编制过程中存在过度依赖审计单位提供的信息、调查不充分不全面的现象,难以体现所调查信息的全面、客观和公正。随着信息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信息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有些媒体借助网络披露的信息缺乏真实性,经不起考证,但是难辨真伪,如果审计调查人员稍有疏忽,则会出现错用信息的情况。由于计划审计属于审计的前期工作,信息采集工作难免会有粗枝大叶的现象,这种“粗放”的工作方式使得信息的客观公正性受到挑战。

二、原因分析

(一)对于计划审计工作不够重视

基于传统的审计工作习惯,一些注册会计师认为计划审计工作程序繁琐,费时费力,增加审计底稿的工作量,没有认识到计划审计工作对于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意义,导致了计划审计环节的形式主义,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隐患。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层和基层单位在审计前期对于审计项目不够重视,不愿意花时间与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造成了计划审计工作的信息不全,影响计划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专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在经济制度越来越国际化的今天,作为经济、金融领域重要环节的审计工作,需要具有专业素质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端人才。同时,作为低层次单项审计工作的基层人员,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掌握最新的金融体系和会计行业的理论知识,熟练运用最新的办公自动化和网络系统的软件,具有良好的部门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总而言之,审计部门的专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审计人员需要全面掌握企业内部信息以及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等外部环境信息。

(三)审计工作脱离计划

由于计划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以及人员安排的欠合理,审计计划往往难于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始终,导致了注册会计师不能够对审计工作按照计划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必要的指导工作。

(四)缺少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

由于各个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需要以及科技发展的限制,目前我国尚未大规模使用金融领域的税收、信贷等信息共享平台,审计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获取企业内部数据信息、外部信息、以及同行业的信息资料等。在资本市场收集到的行业信息,已经过企业的包装,由于存在产品、业务、组织和经营管理模式等各方面的差异,信息的可比性较差,导致会计师难以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估。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审计工作,使审计业务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因此,计划审计工作应在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得到足够的重视。审计计划工作分为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二个部分,不能忽略任何一个部分尤其是具体审计计划,不能以总体审计策略代替具体审计计划,使计划审计工作真正起到指导审计工作,降低审计风险的作用。

(二)优化计划审计工作人力资源的配置

1.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人才的培养。根据项目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高端的复合型人才。

2.采用开放式的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和利用的战略。有效利用审计系统以外的专家、学者资源,建立审计工作人才库,采用不拘一格的方式,适时利用外部资源。3.增强各部门的协调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打破科室和部门间的局限,在必要的时候统一调配审计人员,以确保审计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提高审计计划的可操作性

在计划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 号———计划审计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每一个步骤和程序,包括风险评估、被审计单位及环境调查、审计方向制定、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等环节。按照上述《准则》的要求,仔细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以保证审计计划的可操作性,并制定相应的监控系统和措施,及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复核。另外,《准则》中提到了某些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计划审计工作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背景差异,保持计划的灵活性。尤其要重视委托单位及管理层的意见和要求,其次要关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对于审计工作的影响,以及被审计单位的行业发展状况、行业立法及变化、外部法律环境的发展变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四)拓宽信息来源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着重从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品牌战略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入手,对新经济时代房地产开发 企业 管理进行了深入探讨。

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数额大、风险系数大、综合性强的特点。每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无论是单体开发还是小区综合开发,都要经过很多程序:选址和征地一前期策划一工程建设一产品出售一售后物业管理,每一环节都包含许多工序,而且都需要依靠特定的专业人士完成。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加强管理,成立各个事业部,去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1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开发的先决条件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先对有关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项目各种可能的拟建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对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 科学 地预测和评价,据此提出该项目是否应该投资建设。并选定最佳投资建设方案等结论性意见。

2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2.1建立项目品质管理体系

(1)进行小区整体规划及单体方案招标,从中选择最佳方案,由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任务。这样利用竞争机制,使设计单位在竞争中提高设计水平,公司从中选择经济实用、品质优秀的方案。有些企业往往利用设计招标选择好的方案,再委托另外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这种方式不可取。因为一是损害中标单位的积极性,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二是局部设计需要和整体设计吻合,由不同单位设计会影响整体效果。

(2)组织设计人员踏勘现场,提高对现场的感性认识,同时避免设计图纸脱离实际、与现场环境不协调。

(3)设计招标时可以把方案的造价作为评标的一项内容,促使设计单位改变设计方法,由以往的单纯设计变为设计与预算同时进行,根据预算调整设计。在设计阶段控制投资最有效的方法是利用优化设计,国内最常用的方法是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多方案比较来对方案优化,而国外最常用的优化设计方法是业主在施工图纸完成之后,再聘请另外一个设计公司或者就由原来的设计公司从控制投资的目的出发,以第一次的设计图纸为基础,再对建筑物结构的选型、材料设备的选择、施工方案及施工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然后由原设计公司或者另外聘请的设计公司对第一次的图纸进行二次优化设计,这样做可能会增加项目的工期,但是进行二次优化设计给业主带来的收益要远高于由于工期的延长带来的损失,因此可以大大节省项目的造价。

(4)组织设计评审小组对各个专业的设计进行审核,评审工作主要在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评审小组由项目策划、销售、监理等各方面负责人及各专业的专家组成,对设计提出全面的意见。对设计的评审许多开发公司往往依据个人的意见,由领导拍板,这样缺乏科学性。

(5)合理安排设计进度,使出图的时间与招标、施工计划吻合。

(6)通过合同明确规定设计的职责,规定设计质量奖惩方法。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工程进展过程中亲临现场对施工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2,2建立完善的进度计划管理体系

(1)设计报建进度计划: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及报建进度、单体方案设计及报建进度、单体施工图设计及报建进度、市政园林设计及报建进度;

(2)施工准备阶段进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分项工程招标、施工临时水电安装和施工临时设施进度计划、办理施工前手续计划;

(3)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包括土建施工和水电设备安装、材料定板定货计划、铝合金门窗工程和木门及防火门工程进度计划等;

(4)配套设施工程进度计划:主要包括永久供水供电报装及施工、电信工程、防盗系统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煤气工程、市政工程和绿化园林工程进度计划等。

2.3建立完善的项目投资管理体制

(1)建设用地成本: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费等;

(2)工程建设成本:土建费、水电设备安装费、市政永久水电、电信、煤气、防盗、天线、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费、设计监理费、向政府交纳的配套设施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档案保证金、劳动保险金等;

(3)销售费用:销售营业、售楼中介费、广告宣传费等;

(4)财务费用:贷款利息、资金运作利息等。

(5)工程计量控制;主要负责工程的预算与结算工作,审核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工程款支付计划,控制工程款的支付。计量工作是成本控制中最繁琐的工作,这要求计量人员有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知识。此外还应做到:

(1)了解施工现场、了解工程量实际发生变化情况,及时对工程量的变化进行核实。

(2)要参与材料设备的定货洽商,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来确定材料设备预算价,不能盲目照搬定额或文件价。另外,地产公司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履行工程计量职责及工程执法招标工作,地产公司只需负责对其结果审核及支付工程款。

(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在项目的开发实施工程中,开发公司会与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等单位发生合同关系。通过合同形式来约束双方的责任、义务与利益关系,共同完成项目建设过程。开发公司通过合同对各单位进行监控,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同时,对违约方要依据合同进行索赔。

(4)组织对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开发公司必须在项目进展的各个阶段都真正起组织者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定期例会的方式,加强各方的沟通。例如,在设计阶段要定期组织设计例会及方案讨论会,通过例会协商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例会,及时解决工程有关问题。项目经理亲自组织召开例会,是督促各方的工作进度最有效方法,是一种主动监控方式,但开发公司的组织作用应与监理公司的组织作用明确划分开来,监理公司的工作应着重在对各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的组织协调管理,目的在于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及投资达到计划要求。而开发公司着重对整个项目全面管理,使项目的品质、进度及总成本满足计划的控制目标。所以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应委托监理公司负责,而开发公司应着重在对设计的监控,使整个项目的策划意图通过图纸表达出来。

(5)负责申请并获取项目开发建设工程中的有关批文及许可证等。如土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

(6)负责有关配套设施的报装工作。如电信、煤气、公共天线、门牌、施工临时水电及永久生活水电等报装工作。

(7)组织项目的有关验收工作。如竣工验收、建管验收、小区综合验收等工作。

3房地产 企业 必须重视品牌 发展 战略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高增长、高需求、高品位的发展阶段。未来房地产市场,只能靠精品和品牌来占领,品牌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随着

决策者应对企业品牌进行长期性、全面性和总体性的谋划和运筹。品牌策划有其自身的 规律 ,其策划者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在经营管理上要有超前意识、运作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具备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资源统筹能力、挖掘和吸引顾客能力、综合市场竞争能力。要提升企业核心、房地产企业竞争力,就必须牢固地树立品牌意识,并按照品牌策划的自身规律运作。

4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

新 经济 时代的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对人才的重视和开发,是新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搞好人才资源开发,是新经济时代的客观要求。但在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下列的问题和误区:

(1)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素质低,管理理念落后。许多企业的领导尚未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在 现代 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2)缺乏完善、 科学 、规范的人力资源体系。没有从开发人的能力的角度,制定出符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的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缺乏制度性和规范性。

(3)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不力。一般来说,人力资源开发是考虑个人的个性特征、性格、气质、能力等内在素质如何配合组织的发展需要,简单地说,就是事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在新经济时代,针对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新问题,只有采取新的人力资源开发方式,才能取得成效。

首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自身的知识水平。要实现从传统人事管理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只有依靠一批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才才能完成。

其次,完善激励机制。今天社会经济生活较以往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单纯应用传统的激励方式已不能满足需要。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起多维交叉的员工激励体系,给员工发挥潜能、施展才能提供舞台,并将企业的奋斗目标和员工的个人目标相结合,从而让员工同企业一起成长,使员工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好处,感受到成功的幸福,他们才能自觉自愿开拓创新,敬业敬职。

第三,建立科学严谨的员工培训体系,真正实现由传统企业向学习型组织的转变。在新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应着眼于人的健康人格的培养,包括持久的工作热情、坚韧不拔的意志力、人际关系的协调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第四,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是全体员工衷心认同和共有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它规定了人们的基本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在我们所面临的新经济时代,企业人才资源管理的核心对象将是层次较高的知识工作者,企业在实践中只有塑造以尊重人、关心人、信任人、培养人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才能集聚人才,从而在经济竞争中成为赢家。

单位人才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大力增强高等学校原始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第二条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

第三条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 教育部科技司负责“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支持范围、规模和条件

第五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

第六条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规模为每年1000人左右。

第七条 本计划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教育部根据有关高等学校的情况核定申报名额。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为单位,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以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九条 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提交申请书。校学术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报教育部。

第十条 教育部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支持方案。

第十一条 教育部对建议支持方案进行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个月,如无异议,正式公布支持名单。

第四章 支持措施

第十二条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为20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研究工作,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实施“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入选者的支持经费由所在高等学校“985工程”建设经费资助;其他高等学校入选者的支持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单位按1:1比例共同资助。

第十三条 教育部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选派计划中,每年择优资助200名左右“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从事合作研究。

第五章 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 获资助者在资助期间每年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通过主管部门于12月31日前向教育部科技司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期结束的下一年度3月31日前,获资助者要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教育部科技司。

第十六条 获资助者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由获资助者支配,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由有关高等学校单独编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决算汇总表》,通过学校主管部门报送教育部科技司。

第十七条 凡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发表论著以及成果鉴定时,必须标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New Century Excellent Talents i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CET”)。

第十八条 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岗位的获资助者,或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获资助者,所在高等学校应及时通过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交书面报告,由教育部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

第十九条 有关高等学校应加强对获资助者的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大力支持其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六章 附 则